張氏求夫
李五。妻張氏。濟南鄒平縣人。年十八。夫戌福建之福寧州。死於戌。時舅姑老。家貧無子。張蚕績以爲養。及舅姑殁。張歎曰。夫死數千里外。不能歸骨以葬者。以舅姑無依。不能遠離也。今大事盡矣。而夫骨終棄遠土。妾何以生。乃卧積冰上。誓曰。使妾若能歸夫骨以葬。卽幸不凍死。卧月餘。不死。鄉人異之。乃相率贈以錢糧。大書其事于衣。以行。由鄒平至福寧。五千餘里。不四十日而至。其姪補戌在焉。張氏見之。問夫葬處。已忘之矣。張哀號欲絶。忽其夫降神。道别及死狀。且指骨所。張如言求之。果得以歸。有司上其事旌表焉。
吕氏曰。張氏孝節。可謂審於先後矣。夫死而舅姑無依。則我身重於夫。故代夫爲子。而夫死若忘。舅姑死而夫爲客鬼。則夫身重於我。故忍死間關而夫屍竟得。孰謂貧婦而有斯人。
[白话]
张氏求夫
李五的妻子张氏,是济南邹平县人。当她年仅十八岁时,丈夫服兵役,到福建福宁州守卫,然后死在边疆。
当时,公婆年老,家境贫困,没有后代。张氏便纺织丝绸来养家糊口。等公婆都死了。张氏悲叹道:“丈夫死在数千里之外的异乡,尸骨无法运回家乡安葬。以前公婆年老无依,我无法离家去找他的尸骨。如今,养老送终的大事已经完成。既然丈夫客死他乡,尸骨被弃在遥远的地方,我一个人安能苟且偷生在人世间?”
于是,她躺在厚冰上,发誓说:“如果我能找到丈夫的尸骨,回家乡归葬。便蒙老天恩宠,不让我冻死。”她躺在冰上近一个月,没有冻死。乡里人看到她,感到奇怪,得知她的誓言,便争着送她钱粮,并将寻夫之事,用大字写在一块布上,让她一路询问。
张氏带着足够的钱粮上路,由邹平至福宁近五千多里地,她走了四十天不到就抵达目的地。她的一位姪子在她夫君之后去哪里补充兵役。张氏看到他,便问自己的夫君埋葬在什么地方。姪子说时间久忘记了。张氏痛哭哀号,悲伤欲絶,夫君的神灵忽然从天而降,来向她道别,给她示现了自己临死的状态,并给她指点尸骨埋葬的地方。张氏发誓求夫君的尸骨,果然满足心愿回归家乡。地方官将她的事迹向朝廷上奏表彰。
吕坤释:张氏的孝道和妇节皆备,并称得上审时夺事,知道事情的先后次序。夫君死但公婆健在无依靠,便是我身重于夫君之身,代替夫君给公婆尽儿子的孝养职责,好象将夫死的事情忘记了一样。等到公婆都死了,而夫君成了异乡的孤魂野鬼,便是夫身重于我身之时,张氏忍受被冻死的危险,发誓拼着命去找寻,竟然将夫的尸骨拾得,与家人合葬。谁想到一位贫戝的妇人能有如此的壮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