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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卢仁波切:三乘佛法指要 第一篇 第二章 第一节 佛 |
 
卡卢仁波切:三乘佛法指要 第一篇 第二章 第一节 佛 第二章 皈依处 第一节 佛 有情众生于发菩提心之后,于三大阿僧祇劫积集福慧资粮、清除业障、成就无量无边的觉行、历经十地阶位,才获得圆满的佛果。佛果有三重性质:一、完全去除理事二障与习气之后的大寂静;二、佛果是超越的明觉,无倒地正观一切法之觉地;三、佛果是具大无畏,由于不可遏抑的慈悲力,而不断出生无量的度生之行,利乐一切有情。 由字源上来看,“佛”之一字,义指去除有如沉睡一般的无明,且圆满二种智慧:明觉一切法之“性”与“相”。 (一)佛之三身 现在以因果之关系来阐发佛的意义。法身与报化二身(注20)是由发菩提心,及不断地圆满修习六度万行而来。积集福德智慧资粮之原动力,在对于众生的慈悲以及对诸佛之信心。福慧资粮圆满具足以后,就产生了法身与报化二身。由于专修无缘虑之禅定,而得以增长超越之明觉。其无漏之果,即为法身之成就。 佛之法身无所不在。它遍满轮回与涅槃一切法界,超越一切知解分别、无来去、无永暂、无生灭。 一切菩萨于到达十地时,便得产生报身,自此超越三界轮回。当佛之智光与菩萨的慧光汇合时,就称为交汇光芒之报身。 佛之化身有三种:一、“技艺化身”,于种种情况以种种技巧教导有情;二、“个己化身”,化为各种不同的身形,例如国王或鹿,以方便教化众生;三、“圆满化身”,为利益有情,而以十二相成道(注21)示现教化众生。 报化二身为欲教化利益众生而示现,亦由于法身本具之愿力而示现。 三身亦可由修证之阶段来表示:所知障去除时,法身成就;烦恼障去除时,报身成就;业障消除时,化身成就。 (二)佛之四智 佛的伟大觉性,悉知悉见轮回、涅槃与佛道一切法。一切明见有如置于其掌中之菴摩罗果。三世之业、现在、过去、未来、业种、业果——一切一切——皆个别知、无倒知、明确无昧。 佛陀伟大的、离言的、不假造作的慈心,普及一切众生,怨亲平等。其悲心亦复如是。 佛之度生是持续不断,前后一如的。在顺逆二境中,他根据众生的根器,以种种有效的方便加以化导。佛度生之行,使众生蒙受三善道之小利,以及解脱之究竟利益,其度生无有尽期,直到轮回空时,佛行乃止。 若能从这些道理得到启示,并获三宝加持,一个有情便能生生世世不断地开发增长他的信心、愿力、虔敬、慈心、与悲心。由此,他便可渐次了解一切内外之法皆为空,理解这一切皆如幻术,从而消灭对轮回的任何执着,从而身心完全沉潜于定慧之中,历经五位十地(注22),圆满六波罗密及十波罗密(注23),远离恐怖与轮回之苦,导向究竟的开悟。 如是,全知的觉性、慈悲、度化众生之行、为众生而作皈依之大雄力等,皆为佛无可逾越的功德。 已至八地乃至十地的菩萨,皆已成就十种自在:(一)命自在,菩萨得长寿慧命,住持任何世间无碍;(二)心自在,菩萨能入无量三昧无障碍;(三)资具自在,菩萨能以一切珍宝、食物严饰一切世界,布施一切有情,无有障碍;(四)业自在,菩萨能启发有情种诸善业,令其后得善报,无有障碍;(五)受生自在,菩萨随其心念,能于诸世界及欲界中受生(注24),而不受欲界烦恼缠缚;(六)意自在,菩萨能随其意变化四大,无有障碍;(七)愿自在,菩萨能成就自他两种利益,无所障碍;(八)神力自在,菩萨能为利益众生,而示现无量神通变化,了无障碍;(九)智自在,菩萨智慧具足,了一切法相,无障无碍;(十)法自在,菩萨得大辩才,了一切众生心行,知一切语言音声,以一圆音演说一切法、一切法字、一切法句,无有障碍。以上为菩萨功德,而佛所成就功德之不可思议,犹数倍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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