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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禅修之所缘境 |
 
一、前言 《维摩诘经•入不二法门品》以超越生灭、我我所、内心外境等一切相对为入不二法门。“超越一切对二元相对的执着”即是禅的宗旨,而禅定则是选择所缘境,排除昏沉掉举,令心明静地安住所缘境不动。此通于内外道,以若无出离心与不二正见作引导,禅定不能了生死。佛教修禅定除其共外道的作用外,还有特殊的用途,就是对不二正见的实践。即以禅定为手段,用正知正念对治昏沉掉举,除却外五欲内五盖,心念由粗至细,目的在于伏断烦恼,排除干扰障碍,寻找适当机会,在定心未失的情况下依毗婆舍那,从而超越相对,契入空性,现量体验缘起正见,以达见行不二。
二、云何禅修一定要有所缘境?
缘者心取境而思虑之义,能取之心曰能缘,心所取之境曰所缘。所缘有亲疏之别,心识托外在之本质境(疏所缘)变现影像作为内识之所缘(亲所缘)。如甲乙二人,甲眼缘取乙为所缘境时,乙为疏所缘,而甲的视网膜上所变现的乙的影像即是亲所缘。以心心所法性质羸劣,需仗境方起。禅修作为达到不二之手段,需要选择所缘境作为令心专注之对象,其目的在于改变、调整凡夫习惯的心态,使其训练自心,控制妄想攀缘,减缓意识的快速流动,对治粗重的烦恼,从而纯净心境,使契入空性变得容易些。
(一)凡夫心的特征
凡夫心有四个主要的特征:
第一,能所相对:能缘的心一定要有一个对象作为所缘境,并错误地执着缘起的心与境皆实有自性。
第二,流动相:凡夫的专注力太弱,无法稳定地缘于一境,而是不自主地时时变换所缘的对象。未经禅定训练的人无法控制自心的流动、散乱和跳跃,妄想犹如江河竞注。
第三,局限性:凡夫心有局限,相当狭小,只能缘于局部的境。如处于嘈杂的环境中时,耳只能专注于某一种声音,当取其为所缘境并作思维分析时,其它的声音均被忽略。即凡夫心没有能力缘总相,只能截取局部作为所缘。
第四,无根无主:随着禅定的逐渐深入,接近心的基态时,甚至感觉只是一个“核”时,依佛门正见通过细微分析,发现心的深层无根本本质可生,也无主宰、主动性可言,只是缘起无根,如幻显现。其实质如芭蕉,看似一棵树,但层层剥离时,发现它并无坚实的核心。
(二)所缘境之选择
凡夫之心仗境方生,应境不同心亦有异,故随禅修所欲达成之目标不同,所缘境之选择当有所不同。以“改变凡夫心,契证实相”为目的的禅修,其所缘境的简择一定要依于二个原则:
第一,随顺实相,减弱执着。禅修的目的为了契证真理,趋向解脱,所缘境乃为此目标而设,故不能违于实相。
第二,对治烦恼,能生功德。所缘之境不能使人增加烦恼,如美貌的异性或某些恐怖境不当作为所缘,以前者使人徒增贪着,后者令人心生恐惧,不仅不能引发功德,反而徒增烦恼,令心不安。唯能向于出离道的断惑证真,才值得缘以为境。
三、所缘境之种类
《瑜伽师地论》将所缘境分为四类:
“云何所缘?谓有四种所缘境事。何等为四?一者遍满所缘境事,二者净行所缘境事,三者善巧所缘境事,四者净惑所缘境事。”(《大正藏》三十册,427上。)
对治粗重烦恼而施设净行所缘,如五停心观即正对治贪、嗔、痴、慢与散乱五种烦恼,故净行所缘指能对治贪等烦恼的禅修所缘,偏于净治烦恼障。
为对治因迷于法而起之烦恼施设善巧所缘,五善巧中蕴善巧治因愚法自相而执我者,界善巧治愚于因者,处善巧治愚于缘者,缘起善巧与处非处善巧治愚于无常、苦、空、无我者。是故善巧所缘指五蕴、六处、六界、缘起等法,偏于对治所知障。
净惑所缘有二,修世间道者以六行观(苦、粗、障、静、妙、离)去除世间烦恼,修出世道者以四谛、十六观究竟净惑。是故净惑所缘境有二,一者是下地定法之过失与上地定法之功德,一者为四谛、十六行相。
合前三所缘为遍满所缘。遍满所缘境事之内容有四:有分别影像——观之所缘境,无分别影像——止之所缘境,事边际性——尽所有性和如所有性,尽所有性指染法或净法一切品类的总和,如所有性指法的无自性性,所作成办指修习止观通达事理而成就,摄世出间一切道果。此四种所缘乃主要依于所对治的烦恼而分类。
若依于所缘境本身的特点观察,所缘境也可作以下几种分类:
第一,外所缘与内所缘。如选择外在的一个木球,集中精神盯于其上,或于暗室中专注于一油灯,这一类修定法即是以外在对象为所缘境。内所缘即是以修行者自身身心为所缘境,分身与心二种不同的所缘。如修观呼吸时,行人令心专注于人中一处,观察气息进出鼻端时的长、短、冷、热、轻、重、滑、涩等种种相。或感受身体的触觉、行动、姿势等,此即是以身为所缘。至身体产生动、痒、轻、重、冷、暖、涩、滑等八触,有或强或弱的苦、乐、舍等感受时,为已入观受阶段。心识了知八触乃身根对触尘而生,缘聚则生,缘散则灭,属于无常之法。当然不仅仅是这些感受,还包括感知心的昏沉与掉举、专注与散乱、贪嗔与慈悲等状态,皆属观心阶段。直至了心无常,推己及诸法皆无我无自性,即为入观法阶段。四念处即是以身、受、心、法内所缘为行者之安心处。前者以身为所缘,后三者以心为所缘。观佛像、念佛、持咒乃至缘某一意象等,皆为内所缘境。
第二,粗所缘与细所缘。粗细乃相对而言,如蓝球状的木球比一般的油灯大,前者粗,后者细;而观人中呼吸的出入又比观油灯更细。一般来说,所缘的对象越精细,相应的能缘之心也越精细、越集中、越专注、越明净。修行所缘境有由粗至细的取相法,如四念住的修法亦有由小至大的取相法。如取鼻端的清凉感,即由小而始,渐渐扩大到全身,甚至更宽更广。此等皆属有相、有所缘的修法。
第三,有相所缘境与无相所缘境。六根所对之六尘,只要附合“对治烦恼,契顺实相”二个原则,都可选作修定之所缘境,然而此均属有相所缘境。《华严经》以因陀罗网喻法界缘起之相,因陀罗网乃忉利天王帝释宫殿装饰之网,彼网皆以宝珠制成,每一网目悬挂明珠,光明赫赫,不可计算。珠与珠互相影现,一珠之中,现一切珠之影,无有一珠不现其它珠之影,亦无有一珠不影现于其它珠中,珠与影了了分明,此为第一重。每一个珠中影现一切珠影,其珠影又影现了一切珠之影,此属第二重。如此,珠影互相涉入,重重无尽,《普贤行愿品》中十大愿王之修法即依此理而立。所缘之境重重无尽,极广极大,直至不管广大相、光明相趣向于不可割裂的至寂无相,远超凡夫心之所能缘,此种观法名无相无尽观。
对于凡夫而言,能所相对才符合凡夫的思维模式,才能形成正常的认识。因而有顺应于凡夫思维模式的有所缘的禅修方法,更有打破凡夫常规思维模式的无所缘的禅修方法。禅宗常采用后一类的修法,借能所不匹配,耦合不正常,心境不相应,令心缘无所缘,止无所止等方便,拆开能缘心对所缘境的坚固执着。
当然,这并非指心没有境作所缘,只是不选择、不粘在任何境上。“扯脱”与“夺所”即是禅宗常用的二种打破能所对立的方法。“扯脱”是行者自己学会某种特别高明的、可操作性强的用心技术(心法)。因为根尘相偶方成识,自己用力做到令根不粘于尘,就叫扯脱,或称“自夺”——行人自行将能所对立的粘着夺下。“夺所”即是明眼宗师使用猛烈的手法强迫夺掉行者之所缘境,打破其能缘心与所缘境之粘着,属于“他夺”。他夺全赖于明眼善知识,此法不见得完全能起作用,悟入的机会可遇而不可求。
四、所缘境的迥异标志修行法门的难易
《楞严经》讲十八界之修法,有依于六根的修法、六尘的修法和六识的修法。“依尘”的修法,是以色等六尘为心之所缘,如念咒,以咒为所缘,止于正念。其特点是所缘为局部境,比较平和中正与稳定,而且无论长咒或是短咒,都由几个咒词组合而成,咒语本身具有流动性,容易学习。缺点在于此种修法基本顺应于凡夫心“能所对立、流动性强、缘局部相”等特征,短时间的修习,对治烦恼的力量不强,若欲藉此打破能所对立,相当不易。“依识”的修法远难于“尘”的修法,修法有很多种变化,但多以总相为所缘,灵活应机,如观想莲花、水光三昧、月轮观等。其所缘境本身不存在流动性,与凡夫心的局部相特征完全相背,所以此类修法难以学习,但一旦学会,对治烦恼的力度可能远远大于尘的修法。“根”非可依,此类修法最为高明亦最难修学,因为此属于无相无所缘的修法,完全逆于凡夫心而行,但一旦学会,就易比较直接地打破凡夫心而入圣流。如耳根圆通修法,直接于耳根与声尘偶合处下手,以拆开根尘,体会本觉智为目的。始学耳根法门时,“入流忘所”,入流者非入声流,以声尘为所缘,而是令心专注于耳根,兼听十方,持于能上,不沾于某个具体的声音。处于这种状态,若临济禅师四喝中之“如踞地狮子”,喻狮子蹲坐时,处于随时准备追捕猎物的状态中,高度地警觉。根的修法令心保持相当强的警觉性,然后打破能所平衡,寻找契入的机会。只要拆开了强烈的能所对立,就能契入不二空性。
所缘境越顺应与凡夫心特征的修法越容易学,然而,修法的所缘境与凡夫常态的心越接近,在对治烦恼时越难立时起用。往往正念与烦恼互相争斗,拉拨很久,难以占上风,不能立断烦恼。此种修法费时久而得益有限。所缘境完全与凡夫心相背的修法则难求难遇难学,全视个人福报而论,但一旦学成,就能于对治烦恼上起大用。即如《瑜伽师地论》中所说:“当知齐此熏修成就,若于是处是时是事,欲入诸定。即于此处此时此事能入诸定,是名于诸等至获得自在。” (《大正藏》三十册,336中。)如根的修法若成就,不仅能弹指即入,更能立断烦恼,极为殊胜。
本文仅就禅修的对象作论,题目虽小,但涵摄了大小乘的所有禅修对象,尚未涉及观慧方面。行人若要突破能所对立的执着,还需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化时间建立足够用的闻思正见,以引导心行,藉禅修为增上缘,依正见经毗钵舍那而契入空性。
(作者系闽南佛学院教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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