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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定法师:漫说《杂阿含》(卷二十六)~J |
 
界定法师:漫说《杂阿含》(卷二十六)~J
705~710经:此六经之中,既谈到五盖,也谈到七觉支。 在705经中,经中将五盖视作“五退”,它们是五种导致道业退转的障覆法门。既然有退法,就必会产生不退法,修习七觉支,便是七种不退法门。所谓贪欲、嗔恚、睡眠、掉悔、疑乃是五退法,而念觉支、择法觉支、精进觉支、猗觉支、喜觉支、定觉支、舍觉支,便是七种不退之法。“若修习七觉支,多修习令增广,是则不退法”。而在706经中,则进一步讲到了五退法与七不退法。经中将五退法譬喻为“能为无目、能为无智,能羸智慧,非明、非等觉,不转趣涅槃”,说明此五法不除,不仅能使我们无有智慧,变得很愚蠢,而且与涅槃基本绝缘。而七觉支则恰恰相反,它可以“为明、为目,增长智慧,为明、为正觉,转趣涅槃”。在第707经中,佛陀说此五盖能“烦恼于心,能羸智慧,障阂这分,非明、非正觉,不转趣涅槃”,称“此五覆世间,深著难可度,障蔽于众生,令不见正道”。而七觉支呢?则是“如此七觉支,牟尼之正道,随顺大仙人,脱生死怖畏”。 在708经中,佛陀将五盖比作五树,能使善心荫覆“堕卧”。对于五盖,佛陀重点是针对于出家人常犯的一些毛病而言。比如说贪欲,其中比较难以戒除的便是女色。佛陀在这个问题上,看得很透彻,他说:“有愚痴士夫依止聚落城邑,晨朝著衣持钵,入村乞食,不善护身,不守根门,不摄其念,观察女人少壮好色而生染著,不正思惟,心驰取相,趣色欲想,为欲心炽盛,烧心烧身,返俗还戒而自退没。”这样一来,等于出家学道一无是处,对自己的身心修为没有半点益助。佛陀说“(比丘)厌离俗务,出家学道而反染著,增诸罪业而自破坏,沉翳没溺”,本来出家是为了学道而离生死,结果出家以后反而生起对女色的喜贪与染著。如此一来,出家那点功德给消耗殆尽,而且还新制造了很多新的罪业。比丘若是落得这般结局,实在是不划算。佛陀用五种树对此作譬喻道:“有五种大树,其种至微,而树生长巨大,而能映障众杂小树,荫翳萎悴,不得生长。”树种子其貌不扬,看似卑微。可是一旦条件适宜,它便会迅速长成参天大树。大树一起,其他诸各杂小树木便无法获得足够的阳光与雨露,因此便无法顺利成长。实际上五盖便是此五种大树,此五树一旦长成巨树,便将我们的盖心覆盖得干干净净,甚至善心从此不起,而恶心却流布增广。而在709经中,佛陀说“若比丘专一其心,侧听正法,能断五法”,若进一步“修习七法,令其转进满足”,以此来阐述五盖与七觉支的相互对应关系。710经则进一步说“圣弟子清净信心,专精听法者,能断五法,修习七法,令其满足”。若用心修习七觉支乃至圆满者,则可以修得心解脱与慧解脱。关于心解脱与慧解脱二者的关系,有的说是二者是一回事,也有人说不是一回事,似乎没有统一的说法。在本经中,我们见到这样的一句经文,即“离贪欲者心解脱,离无明者慧解脱”。从字面上看,二者似乎还是有些差别的,即“离贪欲”可以达到“心解脱”,是属于“定”的范畴;而若达到“慧解脱”,就必须要达到“离无明”。但这里需要思考另外一个问题,即若要做到彻底离贪,需不需要达到离无明?反过来说,若要达到“离无明”,是否需要离贪欲?我想回答是肯定的,即离贪就必须离无明,而离无明就定定离贪,二者是两位一体的。在本经末,我们还看到这样的表述:“若彼比丘离贪欲,心解脱,得身作证;离无明,慧解脱,是名比丘断爱缚、结,慢无间等,究竟苦边。”只要将心解脱与慧解脱二者悉能抵达,方能在缚结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从这个意义上讲,比丘离贪欲、离无明,将心解脱与慧解脱一概成就(即“俱解脱”),如此才能从根本上做到“究竟苦边”。(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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