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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敏法师:菩提道次第广论集注 菩提道次第广论集注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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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敏法师:菩提道次第广论集注 菩提道次第广论集注卷三

  菩提道次第广论集注卷三

  第二如何取心要之理分二:一于道总建立发决定解,二正于彼道取心要之理。初中分二:一三士道中总摄一切至言之理,二显示由三士门如次引导之因相。  今初

  佛初发心,中集资粮,最后现证圆满正觉,一切皆是为利有情,故所说法一切亦唯为利有情。如是所成有情利义,略有二种,谓①现前增上生,及②毕竟决定胜。其中依于成办现前增上生事,尽其所说,一切皆悉摄入下士,或共下士所有法类。殊胜下士者,是于现世不以为重,希求后世善趣圆满,以集能往善趣因故。《道炬论》云:「若以③诸方便,唯于④生死乐,希求自利义,知彼为下士。」

  ①现前增上生:《略论释》(二五五页):“现前义利,为人天果,佛说人天果法,仍着眼在究竟义利上,因有人天权时现上善(增上生),乃能进入出世间究竟善(决定胜)。权时现上善属于世间分。”

  ②毕竟决定胜:毕竟决定胜者,究竟义利也。本论下文“决定胜中,略有二种……”广说。

  ③诸方便:《略论》作“正方便”。《略论释》(二五六页):“即十善业”。

  ④生死乐:《略论》作“人天乐”。

  决定胜中,略有二种,谓证解脱①仅出生死及②一切种智位,其中若依诸声闻乘及独觉乘,尽其所说一切皆悉摄入中士,或共中士所有法类。中士夫者,谓发厌患一切③诸有,为求自利,欲得度出三有解脱,以趣解脱④方便之道三种学故。⑤《道炬论》云:「背弃诸有乐,遮恶业为性,若惟求自静,说名中士夫。」如⑥觉所造《摄行炬论》云:「⑦尊长佛说依,⑧密咒度彼岸,能办菩提故,此当书彼义。」谓修种智方便有二,谓密咒大乘及波罗蜜多大乘。此二摄入上士法类。上士夫者,谓由大悲自在而转,为尽有情一切苦故,希得成佛学习六度及⑨二次第等故。《道炬论》云:「由达自身苦,若欲正尽除,他一切苦者,是为胜士夫。」此士所修菩提方便,谓波罗蜜多及咒,下当广说。

  ①仅出生死:声闻、缘觉。

  ②一切种智位:佛。

  ③诸有:三有。

  ④方便之道:戒定慧。

  ⑤《道炬论》云:“背弃诸有乐,遮恶业为性,若惟求自静,说名中士夫”:《略论释》(二五七页):“上颂即包括四谛。三有乐即苦谛,恶业即集谛,三学为道谛,自利涅槃是为灭谛。”恶业:轮回三有业。自静:自利涅槃。

  ⑥觉:阿底峡尊者。

  ⑦尊长:上师。佛:诸佛。

  ⑧密咒:金刚乘。度彼岸:波罗蜜乘。

  ⑨二次第等:密乘修法,生起次第及圆成次第等。

  三士之名,①《摄决择》曰:「复有三士,谓有成就正受②非律仪非非律仪所摄净戒律仪,亦有成就正受③声闻相应净戒律仪,亦有成就正受菩萨净戒律仪。其中初者为下,第二为中,第三为胜。」与此义同,复说多种上中下士建立道理。如《道炬》所说,世亲阿阇黎于④《俱舍释》中,亦说三士之相。下士夫中,虽有二类,谓乐现法及乐后世,此是第二。复须趣入⑤增上生无谬方便。

  ①《摄决择》:《瑜伽师地论》卷六十一。

  ②非律仪非非律仪所摄净戒律仪:一般善事、性善、十善戒。

  《瑜伽师地论》卷五十三:“复次云何非律仪非不律仪,谓除如先所说律仪不律仪业所有善不善等身语意业,当知一切皆是非律仪非不律仪业所摄。”

  《略论释》(二五九页):“云非戒者,以十善法未出离世间,不能谓戒,戒必须具足出离心故。云非非戒者,十善法虽未具足出离心,然亦能止恶,故云非戒非非戒。”

  ③声闻相应净戒律仪:即别解脱戒,与声闻、缘觉乘相应。

  ④《俱舍释》中,亦说三士之相:《俱舍论颂疏》卷十二:“下士勤方便,恒求自身乐,中士求灭苦,非乐苦依故。上士恒勤求,自苦他安乐,及他苦永灭,以他为己故。”

  ⑤增上生:后世增上生。

  第二显示由三士门如次引导之因相分二:一显示何为由三士道引导之义,二如是次第引导之因相。  今初

  如是虽说三士,然①于上士道次第中,亦能摄纳余二士道无所缺少,故彼二种是大乘道或分或支。马鸣阿阇黎所造,《修世俗菩提心论》云:「②无害与谛实,与取及梵行,③舍一切所执,此是善趣行。④遍观生死苦,断故修谛道,断除二种罪,此是寂静行。⑤亦应取此等,是出离道支。由达诸法空,⑥生悲众生流,无边⑦巧便行,是胜出离行。」是故此中非导令趣,唯以三有之乐,为所欲得下士夫道,及为自利唯脱生死,为所欲得中士夫道,是将⑧少许共彼二道,作上士道引导前行,为修上士道之支分。

  ①于上士道次第中,亦能摄纳余二士道无所缺少:此指上士道次第中,摄二士道法,无所缺少,但除彼自利下劣之心。

  《基本三学》(一O六页):“持声闻律舍劣心。”大乘菩萨亦须持声闻乘律仪,而不起一念小乘自利之心。

  《略论释》(二六一页):“颇公云:譬如三人西行,有至甘孜而止者,有至昌都而止者,有至拉萨而止者。所行虽同,而意在昌都者与意在甘孜者,其心各不同。其一心至拉萨者,又与至昌都者之心不同,故上士与中下士唯在心境上分,而所行之路初实相同。如修离三涂行,上士非为求自身离三涂发心,乃为利益众生故,愿离三涂而发心。如此发心,虽非真菩提心,然已具菩提心轮廓……上士修下士行,非修下士,而是画像之轮廓也。故称下士行人,不称正下士行,而为共下士行。”

  ②无害:不伤害。谛实:不妄语。与取:不偷盗。梵行:不YIN欲。

  ③舍一切所执:布施。

  ④遍观生死苦:知苦。

  断故修谛道:修道。断生死苦故,修无漏道。谛者,无漏。

  断除二种罪:断集。二种罪:《略论释》:一业,二烦恼。

  此是寂静行:证灭。寂静行:希求涅槃。

  ⑤亦应取此等:上士应亦修如上诸法。

  ⑥生悲众生流:对众生起悲心之流。菩提心之加行为大悲。

  ⑦巧:善巧。便:方便。

  ⑧少许共彼二道:《略论释》(二六O页):“谓上士所修法中之一部,中下士亦应修。于上士道中,有相似于中下士道处,故名共中下士道也。”

  是故若发如前所说取心要欲,取心要之法,如《中观心论》云:「谁不将无坚,如①蕉沫之身,由行利他缘,修②须弥坚实。上士具悲故,将刹那老死,病根本之身,为他安乐本。具正法炬时,断八无暇③暇,应以上士行,令其有果利。」谓应念云:我身无实,如蕉如沫,众病④巢穴,老等众苦所出生处,应以上士所有现行度诸昼夜,令其不空而趣大乘。

  若尔理应先从上士引导,云何令修共下中耶。谓修此二所共之道,即上士道发起前行,此中道理后当宣说。

  ①蕉沫:芭蕉,聚沫。

  ②须弥:如须弥山。

  ③暇:修暇满。

  ④巢:音“潮”。

  第二如是次第引导之因相分二:一正明因相,二所为义。  今初

  转趣大乘能入之门者,谓即发心于胜菩提。若于相续中生起此心,如①《入行论》云:「若发大心刹那顷,②系生死狱诸苦恼,应说是诸善逝子。」谓即获得佛子之名,或菩萨名,其身即入大乘之数。若退此心,亦从大乘还退出故。是故诸欲入大乘者,须以众多方便励力令发,然发此心须先修习发心胜利。令于胜利,由于至心勇悍增广,及须归依七支愿行,是能开示菩萨道次最胜教典,《集学处论》及《入行论》中所说。

  ①《入行论》云:《入行论·赞菩提心功德品》卷一。

  ②系生死狱诸苦恼:系缚于生死牢狱之诸苦恼有情。《入行论广解》:“若人能发愿行菩提心者,彼无间刹那之间,即得殊胜名,称为诸如来子。此名有殊胜义。谓是世间天人俱应合掌恭敬之处也。不唯诸登地菩萨有如是功德,即轮回牢狱系缚之一切苦恼有情,纔一发心,无间即得如是功德也。”

  如是所说胜利略有二种,谓诸①现前及毕竟胜利。初中复二,谓不堕恶趣及生善趣。若发此心能净宿造众多恶趣之因,能断当来相续积集。诸善趣因,先已作者,由此摄故,增长广大,诸新作者,亦由此心为等起故,无穷尽际。毕竟利义者,谓诸解脱及一切种智,亦依此心易于成办。若于现时、毕竟胜利,先无真实欲得乐故,虽作是言,此诸胜利从发心生,故应励力发起此心,亦唯空言,②观自相续,极明易了。若于增上生及决定胜,二种胜利发欲得者,故须先修共中下士所有③意乐。如是若于二种胜利,发欲得已,趣修具有胜利之心者,则须发起④此心根本大慈大悲。⑤此复若思,自于生死安乐匮乏,众苦逼恼,流转道理,身毛全无⑥若动若转,则于其他有情流转生死之时,乐乏苦逼,定无不忍。⑦《入行论》云:「⑧于诸有情先,如是思自利,梦中尚未梦,何能生利他。」故于下士之时,思惟自于诸恶趣中,受苦道理,及于中士之时,思惟善趣,无寂静乐,唯苦道理。⑨次于亲属诸有情所,比度自心,而善修习,即是发生慈悲之因,菩提之心从此发生。故修共同中下心者,即是生起真菩提心所有方便,非是引导令趣余途。

  ①现前(胜利):指增上生。《略论释》(二七四页):“又下士固须求增上生,即上中二士,于求毕竟胜外,亦须求增上生。以大乘有情为接引小乘有情,必须小乘解脱法,而后使小乘有情得以转入大乘。大乘有情亦复必须得下士道增上生,倘不得增上生(即得人身善果)不能入于佛果。其所以别于正下士者,以正下士专求人天果,而修十善等,尚在集谛中。上士为求佛果,而依十善修人天果,则不属于集谛。故须知本论所特别调伏者,乃上士夫,同时对于中下根,亦在调伏中。”

  生极乐世界也是增上生之一种,属格鲁教法中本有,非净土宗独有也。《宗大师传》(四八七页):“大师说:‘总的说来,我的化身是有许多,徧于空行刹土、兜率、赡洲等处,现在我(的化身)在汉地五台山。’所说的刹土,依那时的字句来说,虽说的是五台山,但不能认定唯一指的是那里,主要是大师即身现证双运身,应是在报身刹土,以及化身的刹土极乐世界、空行刹土、兜率等处,尤其是大师示现成佛——狮子吼如来时,刹土为稀有卓越庄严刹土等,是随其所愿,随住一切刹土。”净土宗行人不愿学格鲁教,谓格鲁不提倡生极乐。此段说宗大师本身在极乐世界也有化身。

  净土宗也要修信及修止、观。莲池大师《弥陀疏钞》:“初事一心者,如前忆念,念念相续,无有二念,信力成就,名事一心,属定所摄,未有慧故。理一心者,如前体究,获自本心,故名一心……此纯理故,不专事相,观力成就,名理一心,属慧门摄,兼得定故。”

  三辈往生,都要发菩提心。如《无量寿经》云:“三辈往生,皆应发无上菩提之心。”

  此皆证明格鲁与净土宗不但没有矛盾,而且提供了许多必要的修行方法。

  ②观自相续:返观自心。

  ③意乐:旨趣。

  ④此心根本(之)大慈大悲:此心指菩提心。

  ⑤此复若思……定无不忍:昂旺堪布:“故初业有情,仍以自利为重。如自尚不利,何能利他。”(《略论释》二六五页)

  ⑥若动若转:身毛竖动。

  ⑦《入行论》:《入行论·赞菩提心功德品》卷一。

  ⑧于诸有情先,如是思自利:于利诸有情之前,且不思自苦。自利:出轮回苦。

  ⑨次于亲属诸有情所……:《略论释》(二六六页):“如前说菩提心为上士道正行,共中下一切法类,即菩提心之加行。”

  ①如是又于彼二时中,思惟归依及业果等,多门励力,集福净罪。如其所应,即菩提心之前行,修治相续之方便,七支行愿及归依等。故应了知此等即是发心方便。此中下中法类,即是发无上菩提心支分之道理,②尊重亦当善为晓喻,弟子于此应获定解。每次修时当念此义,修菩提心发生支分,极应爱重,若不尔者,则此诸道与上士道别别无关。乃至未至实上士道,于菩提心未得定解,③而成此心发生障碍,④或于此间失大利义,故于此事应殷重修。如是修习

  中下之道,及善修习⑤如上士时所说道已,于相续中,随力令生真菩提心。

  ①如是又于彼二时中……故应了知此等即是发心方便:《略论》:“如是当知,于修彼二士道时,思惟归依、业果诸意乐等,于诸门中,集净励力者,如其所应,成菩提心前行修心之方便。当知七支归依等,亦即为发起彼心方便也。”彼二时中:修下中士共道。相续:身心。

  《略论释》(二六六页):“发菩提心有三:一、为生起菩提心故,应先知其胜利,发起欲乐。二、为令菩提心真实显现,应修共下中士道。三、为令身心相续中于菩提心如其胜利生起故,应修七支。故集福忏罪,在共下中士道修习归依、业果及七支等,皆为积忏之方便,亦即修菩提心之方便。积忏非空言可得,必先生起积忏之欲乐,欲生起积忏之欲乐,对于下士道中业果一门,尤应注意。又如归依三宝,恳求救护,任修何法,皆须于事前修之,如正信三宝之心,尚生不起,则菩提心更无从说起,故中下士道诸门,皆上士道之前引。再简明言之,如前说菩提心为上士道正行,共中下一切法类,即菩提心之加行,是为本论扼要处,于此应当生起定解。”

  ②尊重:为师者。

  ③而成此心发生障碍:纯为自利,离三涂,得人天,离生死,得自利涅槃,则于发菩提心而成障碍。

  ④或于此间失大利义:谓菩提心习气未能种下。

  ⑤如上士时所说道已:《广论》卷八:“修习希求利他之心。”(本书四六四页)

  次为此心极坚固故,应以①不共归依为先而②受愿轨,由愿仪轨正受持已,于诸③学处应励力学。次应多修欲学之心,谓欲学习六度四摄菩萨行等。若由至心起欲学已,定④受行心清净律仪。次应舍命莫令⑤根本罪犯染着,余⑥中下缠及诸恶作,亦应励力莫令有染,设若有犯,亦应由于如所宣说,⑦出犯门中,善为净治。次应总学六到彼岸,特为令心于善所缘,堪能随欲而安住故。应善学习止体静虑,⑧《道炬论》说,为发通故,修奢摩他者,仅是一例,觉于余处亦说为发毗钵舍那,故为生观应修止。

  ①不共归依:信三宝有救护功能,生起希求救护之心,是为共归依。不为自身求救,而对有情方面生起大悲,求拔有情苦故,须得成佛,为得成佛故,生起归依心,是为不共归依。

  ②受愿轨:受发菩提愿心仪轨。

  ③学处:菩萨学处。

  ④受行心清净律仪:进受清净菩萨行戒。

  ⑤根本罪:《菩萨戒品释》卷三:“菩萨律仪罪唯二类,一、他胜处法摄,二、恶作法摄。”

  《基本三学》(一二八页):“他胜罪,他者,烦恼私我,亦称根本罪。”

  ⑥中下缠及诸恶作:《菩萨戒品释》卷三:“中下缠犯,体是恶作,类为他胜。”

  《基本三学》(一六八页)释四缠,谓“一于罪有犯更欲造,二无惭愧心三深爱乐,四不见为罪谓功德,四缠具足上品犯。若但以罪为功德,或加前三之一二,如是名为中品犯,唯前三者下品缠。若犯上品即舍戒,若犯中下得恶作。”

  ⑦出犯门:除罪仪轨。

  ⑧《道炬论》说,为发通故,修奢摩他:《道炬论》:“如鸟未生翼,不能腾虚空,若离神通力,不能利有情。具通者日夜,所修诸福德,诸离神通者,百生不能集。若欲速圆满,大菩提资粮,要勤修神通,方成非懈怠。若未成就止,不能起神通,为修成止故,应数数策励。”

  次为断执二我缚故,①以见决定无我空义。次应将护无谬修法,成办慧体毗钵舍那。如《道炬释》说,除修止观,学习②律仪学处以下,是为戒学。奢摩他者,是三摩地,或为心学。毗钵舍那,是为慧学。复次奢摩他下是方便分,福德资粮,依世俗谛所有之道,广大道次。发起③三种殊胜慧者,是般若分,智慧资粮,依胜义谛甚深道次。应于此等次第决定,数量决定,④智慧方便,仅以一分不成菩提,发大定解。

  ①以见决定无我空义:于无我空性义,见决定已。

  ②律仪学处:六到彼岸。

  ③三种殊胜慧:一、通达胜义慧,谓由总相觉悟,或由现量觉悟无我实性。二、通达世俗慧,谓善巧五明处慧。三、通达饶益有情慧,通达能引有情现法后法无罪义利。(《广论》卷十三,本书六七三页)

  ④智慧方便,仅以一分不成菩提:《略论释》(二七O页):“此明自依止善知识至修胜观,总摄为戒定慧三学,自定以下为方便分,乃福德资粮。福德资粮,依世俗谛,属于广大道次。三慧为智慧分,乃智慧资粮,依胜义谛,属深观道次。方便与智慧,缺一不可,如自依师起直至于止,虽已修学,而不修智慧,只有报身因,而无法身因。仍未能免于缠缚,不能成佛。如专修慧而不修止以下诸方便,只有法身因,而无报身因,亦仍未能免于缠缚,不能成佛。故三士道法中,所具次第,不能逾越,须当决定。即三士数目亦当决定,不能有所增减,或二或四。”

  由如是理,欲过诸佛功德大海,佛子鹅王是由双展,广大方便,圆满无缺,世俗谛翅,善达二种,无我真实胜义谛翅,乃能超过。非是仅取道中一分,如折翅鸟,所能飞越。如《入中论》云:「真俗①白广翅圆满,②鹅王列众生鹅前,承③善风力而④超过,诸佛德海第一岸。」

  ①白:指真。广:指俗。又白喻无垢(慧)。《入中论疏》卷十三:“成就世俗广大道次第,与真实义甚深道次第,如同双翼,洁白丰广。”

  ②鹅王:喻六地菩萨。

  ③善风力:喻度生大愿,及一个半阿僧祗劫所积福德资粮。《入中论疏》卷十三:“复承往昔所修善根之力,势如风云。”

  ④超过诸佛德海第一岸:能速飞渡佛功德海而达佛果。

  ①如是以诸共道净相续已,决定应须趣入密咒。以若入密速能圆满二资粮故。②设若过此非所能堪,或由种性、功能羸劣,不乐趣者,则应唯将此道次第,渐次增广。

  ①如是以诸共道净相续已,决定应须趣入密咒:帕绷喀大师说:“虽然应该先修共同道,然后入密宗之门,但我们却不按部就班,往往是一开始就学密宗,在不守护三昧耶的情况下,纵然我们看起来好象能修二次第,实际上却与求生金刚地狱,等无差别。”(《掌中解脱》四O五页)

  ②设若过此非所能堪:《略论释》(二七一页):“如于密乘无大胜解,或非大乘种性,不能堪任者,惟有修习显乘,于此道次,每道之中,由略而中而广,尽量修学。”

  若入密咒者,则依知识法①胜出前者,依咒所说应当随行,以总一切乘,特密咒中,珍重宣说故。次以根源清净续部,所出灌顶成熟身心。尔时所得②一切三昧耶及③律仪,应寜舍命如理护持。特若受其根本罪染,虽可重受,然相续已坏,功德难生,故应励力,莫令根本罪犯染者。又应励防诸支罪染,设受染者,亦应悔除,防止令净,以三昧耶及诸律仪,是道本故。

  ①胜出前者:较前尤为郑重。

  ②一切三昧耶:饮食三昧耶、守护三昧耶、依靠三昧耶。三昧耶:誓句。(《略论释》二七二页)

  ③律仪:五方佛戒。《略论释》(二七二页):“戒,则为五方五佛各各所制之戒。”

  次于续部,若是①下部②有相瑜伽,若是③上部生次瑜伽,随其一种善导修学。此坚固已,若是下部④无相瑜伽,或是上部满次瑜伽,随于其一应善修学。

  ①下部:下三部密,即事部、行部、瑜伽部。《略论释》(二七三页):“由下三部入,则须依有相瑜伽而为引导,身心有所得已,即转入无相瑜伽。”

  ②有相瑜伽:《略论释》(二七三页):“修习本尊法时,未修空性。”

  ③上部:指无上部。《略论释》(二七三页):“由无上部入,则须依无上部生次瑜伽而为引导,身心有所得已,即转入满次瑜伽。”

  ④无相瑜伽:《略论释》(二七三页):“于空性中修习本尊法。”

  《道炬论》说,如是建立道之正体,故①道次第亦如是导,大觉师,于余论中亦尝宣说。《摄修大乘道方便论》云:「欲得不思议,胜无上菩提,赖修菩提故,②乐修为心要。已得极难得,圆满暇满身,后极难获故,勤修令不空。」又云:「如犯从牢狱,若有能逃时,与余事非等,速从彼处逃。此大生死海,若有能度时,与余事非等,应当出有宅。」又云:「③归依增上戒,及④住愿根本,应⑤受菩萨律,渐随力如理,修行六度⑥等,菩萨一切行。」又云:「⑦方便慧心要,修⑧止观瑜伽。」

  ①道次第:此《广论》。

  ②乐修:(担任)努力修行。

  ③归依:大乘不共归依。增上戒:别解脱戒、菩萨戒。

  ④住愿根本:愿菩提心为根本。

  ⑤受菩萨律:行菩提。

  ⑥等:等指四摄。

  ⑦方便慧心要:修习广大福德及甚深智慧之心要。

  ⑧止观:止观双运。

  《定资粮品》亦云:「①先固悲力生,正等菩提心,不着②有报乐,③背弃诸摄持。圆满信等④财,敬师等于佛,⑤具师教律仪,善勤于修习。⑥瓶密诸灌顶,由尊重恩得,行者身语心,⑦清净成就器。⑧由圆满定支,所生资粮故,⑨速当得成就,⑩是住密咒规。」

  ①先固悲力生,正等菩提心:最初引发下中士共道,由坚固大悲力所生之正等菩提心。

  ②有:三有。

  ③背弃诸摄持:背弃诸摄持财物等,而行施等。

  ④财:七圣财,信、戒、惭、愧、闻、舍、慧。

  ⑤具师教律仪:具师教之律仪。

  ⑥瓶密诸灌顶:宝瓶、秘密、智慧、宝语四种灌顶。

  ⑦清净:(行者身语心)得清净。成就器:成就堪作二次第修行之根器。

  ⑧由圆满定支,所生资粮故:由修二次第禅定为因,而产生之福德和智慧资粮,令其皆趣圆满故。支者因义。

  ⑨速当得成就:因而能迅速获得殊胜之金刚持果位。

  ⑩是住密咒规:这是按照密乘仪轨修行的方式。

  第二所为义者,若中下士诸法品类,悉是上士前加行者,作为上士道次足矣,何须别立共中下士道次名耶。别分三士而引导者,有二大义,一为摧伏增上我慢,谓尚未起共同中下士夫之心,即便自许我是大士。二为广益上中下心,广饶益之理者,谓上二士夫,亦须希求得增上生及其解脱。故于所导上中二类补特伽罗,教令修习此二意乐,无有过失,起功能故。若是下品补特伽罗,虽令修上,既不能发上品意乐,又弃下品,俱无成故。

  复次为具上善根者,开示共道,令其修习,此诸功德,①或先已生,若先未生,速当生起。若生下下,可导上上,②故于自道非为迂缓。③须以次第引导心者,《陀罗尼自在王请问经》中,④以黠慧宝师渐磨摩尼法喻合说,恐文太繁,故不多录。

  ①或先已生:已生则能摄持、增上。

  ②故于自道非为迂缓:不会延误修持自道的时间。自道:自乘。

  ③须以次第引导心者:《略论》:“发心须依次第者。”

  ④以黠慧宝师渐磨摩尼法喻合说:善治宝者,先以粗砂磨其泥石,次去其细垢微瑕,次令发光。此于下士法去粗恶,中士法去细我执,上士法令生大乘功德。宝师:珠宝技师。

  龙猛依怙亦云:「先增上生法,决定胜后起,以得增上生,渐得决定胜。」此说增上生道及决定胜道,①次第引导。圣者无着亦云:「又诸菩萨为令渐次集善品故,于诸有情,先审观察。知劣慧者,为说浅法,随转粗近教授教诫。知中慧者,为说中法,随转处中教授教诫。知广慧者,为说深法,随转幽微教授教诫。是名菩萨于诸有情次第利行。」②圣天亦于《摄行炬论》,成立先须修习到彼岸乘意乐,③次趣密咒渐次道理。摄此义云:「④诸初业有情,⑤转趣于胜义,⑥正等觉说此,方便如梯级。」

  ①次第引导:须以次第引导。

  ②圣天:提婆。

  ③次趣密咒,渐次道理:(先须修习到彼岸乘意乐,既修习已,)次趣入密乘,须具次第。

  ④诸初业有情:修密乘之诸初业有情。初修生次。

  ⑤转趣于胜义:逐步转入胜义圆次。

  ⑥正等觉:佛。

  《四百论》中,亦说道次极为决定:「①先遮止非福,②中间破除我,③后断一切见,④若知为善巧。」此说道有决定次第。⑤敬母善巧阿阇黎亦云:「如⑥净衣染色,⑦先以施等语,⑧善法动其心,次⑨令修诸法。」月称大阿阇黎,亦引此教为所根据,成立道之次第决定。现见于道引导次第,诸修行者,极应珍贵,故于此理,应当获得坚固定解。

  ①先遮止非福:遮止十不善,指下士。

  ②中间破除我:指中士。我:轮回根本,无明我执。

  ③后断一切见:指上士。断一切执实之见(于人、法上执有实在之自体成就)。

  ④若知为善巧:若知此理为智者。

  ⑤敬母:马鸣菩萨。

  ⑥净衣染色:先煮好颜料,再投布染。

  ⑦先以施等语:积集福德资粮。

  ⑧善法动其心:成下中士道根器。

  ⑨令修诸法:引向上士道。

  第二正取心要分三:一于共下士道次修心,二于共中士道次修心,三于上士夫道次修心。初中分三:一①正修下士意乐,二②发此意乐之量,三除遣此中邪执。初中分二:一发生希求后世之心,二依止后世安乐方便。初中分二:一思惟此世不能久住忆念必死,二思惟后世当生何趣二趣苦乐。初中分四:一未修念死所有过患,二修习胜利,三当发何等念死之心,四修念死理。  今初

  ①正修下士意乐:质。

  ②发此意乐之量:量。

  如是于其有暇身时,取①心藏中有②四颠倒,于诸无常执为常倒,即是第一损害之门。其中有二,③谓粗及细,于其粗劣死无常中,分别不死是损害门。此复仅念今后边际,定当有死,虽皆共有,然日日中,乃至临终皆起是念,今日不死,今亦不死,其心终执不死方面。若不作意此执对治,被如是心之所盖覆,便起久住现法之心。于此时中,谓须如是如是众事,数数思惟,唯于现法,除苦引乐,所有方便,不生观察④后世、解脱、一切智等大义之心,故不令起趣法之意。设有时趣闻思修等,然亦唯为现法利故,令所修善势力微弱。复与恶行罪犯相属而转,故未糅杂恶趣因者,极为希贵。

  ①心藏:心要。

  ②四颠倒:《略论释》(二七九页):“即常乐我净之四倒。”谓执无常为常,以苦为乐,无我为我,不净为净。

  ③谓粗及细:《略论释》(二七九页):“无常有粗细二分,刹那迁流为细相,死为粗相。”

  ④后世:指下士。解脱:指中士。一切智:指上士。

  设能缘虑后世而修,然不能遮后时渐修延缓懈怠,遂以睡眠昏沉杂言饮食等事,散耗时, 日,故不能发广大精勤,如理修行。

  如是由希身命久住所欺诳故,遂于利养恭敬等上,起猛利贪。于此障碍,或疑作碍,起猛利瞋,于彼过患蒙昧愚痴。由利等故,引起猛利我慢嫉等诸大烦恼及随烦恼如瀑流转。复由此故,于日日中渐令增长,诸有胜势,能引恶趣猛利大苦,身语意摄十种恶行,①无间随近,谤正法等诸不善业。又令渐弃,能治彼等,善妙宣说甘露正法,断增上生及决定胜。所有命根,遭死坏已,为诸恶业引导,令赴苦痛粗猛,②炎烧非爱,诸恶趣处,何有过此暴恶之门。《四百论》亦云:「③若有三世主,自死无教者,彼若安然睡,岂有暴于此。」④《入行论》亦云:「须弃一切走,我未如是知,为亲非亲故,作种种罪恶。」

  ①无间:无间业。随近:无间近边罪。《俱舍论颂疏》卷十八:“污母无学尼,杀住定菩萨(百劫修相菩萨),及有学圣者,夺僧和合缘(僧资具等),破坏率堵婆,是无间同类。”

  ②炎烧:炎烧指号叫下诸大地狱等所受猛火炎烧之苦。

  ③若有三世主,自死无教者,彼若安然睡,岂有暴于此:睡者,无明眠。暴者,暴恶。

  《四百论释》:“凡为死主魔所自在的士夫,若有欲界、色界、无色界,或地下、地上、空间三世间的乐自在主(天名),彼自己即是为死主,非受他命,自己亦不命他。又由于自己就是在执死刑,故名死主。如果这样的死主,手举利剑,将断命故,存不存活全凭死主,是故已见死相,或如头上燃火,而不精进修习圣道,还像已经断灭死主的佛陀和阿罗汉一样的安然而睡,不精勤修习对治死的方便,那还有谁像这样的粗暴、懈怠和愚痴呢?所以应当数数修习无常,受持暇满难得的心要胜义。”

  《略论释》(二八O页):“昂旺堪布口授颂文为‘谁为三界之死主,自死而无他作者。’此言三界本无死主,死事皆由自作也。死事皆由自作,其中含有三义:一、死无常遍于三界,三界有情,无不为死无常权威之所及,无可逃避。二、死无常至时,毫无宽恕于人,亦无可赎免。三、死无常非由他力发动,而由自力使然。若人俱知在三法支配之下,而犹安然而卧者,孰有愚昧更甚于此。”

  《广论译释》(一O七页):“第一种道理是所造恶业的众生,无法逃脱统治地上天世间、地面人世间和地下龙世间的阎王(业力)手中。第二种道理是阎王亲自所做惩处。第三种道理是阎王亲自惩罚,不派遣他者来惩处。明明懂得具有以上三种特征,还能像已获得解脱断除生死的阿罗汉一样安静睡眠,比这个更有愚痴吗?”

  ④《入行论》:《入行论·忏悔品》卷二。

  第二修习之胜利者,谓若真起随念死心,譬如决断今明定死,则于正法稍知之士,由见亲属及财物等不可共往,多能任运遮彼贪爱,由施等门乐取坚实。如是若见为求利敬及名称等世间法故,一切劬劳皆如扇扬诸空榖壳,全无心实,是欺诳处,便能遮止诸罪恶行。由其恒常殷重精进,修集归依及净戒等诸微妙业,遂于无坚身等诸事取胜坚实。由是自能升胜妙位,亦能于此导诸众生,更有何事义大于此。是故经以多喻赞美,《大般涅槃经》云:「一切耕种之中,秋实第一,①一切迹中,象迹第一,一切想中,无常死想是为第一,由是诸想能除三界一切贪欲无明我慢。」如是又以是能顿摧一切烦恼恶行大②椎,是能转趣顿办一切胜妙大门,如是等喻而为赞美。《集法句》中亦云:「应达此身如③瓦器,如是知法④等阳焰,⑤魔花刃剑于此折,能趣⑥死王无见位。」又云:「如见衰老及病苦,并见心离而死亡,勇士能断⑦如牢家,世庸岂能远离⑧欲。」

  ①一切迹中,象迹第一:《略论释》(二八二页):“⑴象迹印在污泥中,深广明显,喻念死之影响深广明显。⑵象迹如莲花相,任何烦恼一有念死之心,顿然清净。⑶象车所经之路,绝无险道,故可遵行。以念死为修行前导,绝无差误。”

  ②椎:音“垂”。

  ③瓦器:易坏。

  ④等:等同。阳焰:无实。

  ⑤魔花:利诱。刃剑:威逼。五花箭者,皆烦恼所摄。谓诸魔王有神通力,见行者内有烦恼,即投以相当烦恼之箭。未得阿罗汉以前,皆可被射箭所中,受者自以为美观、自在、光荣,反以不被射中而可惜,忧伤愁叹。一、我慢行箭。二、欲贪行箭。三、瞋忿行箭。四、嫉姤行箭。五、愚痴行箭。

  ⑥死王无见位:阎王无可见觅处。无见位:指甚深空性。

  ⑦如牢家:如牢狱般三界之家。

  ⑧欲:三界轮回贪。

  总之能修士夫①义时,唯是得此殊胜暇身期中,我等多是久住恶趣,设有少时暂来善趣,亦多生于无暇之处。其中难获修法之时,纵得一次堪修之身,然未如理修正法者,是由②遇此且不死心,故心执取不死方面,是为一切衰损之门。③其能治此忆念死者,即是一切圆满之门。故不应执,此是无余深法可修习者之所修持,及不应执,虽是应修然是最初仅应略修,非是堪为恒所修持。应于④初中后三须此之理,由其至心发起定解而正修习。

  ①义:义利。

  ②遇此且不死心:此是凡夫任运现前无始习气。

  ③其能治此忆念死者:其能治此,即忆念死者。

  ④初中后三:《略论释》(二八三页):“初为劝导心要,须用死无常念,中为鞭策精进,须用死无常念,后如阿罗汉欲得涅槃时,乃至修圆满次第时,仍然须修死无常一念,为之催促。佛初出家,即为此念,直至成佛,皆由此念之所引导而来。”

  第三当发何等念死心者。若由坚着,诸亲属等增上力故,恐与彼离起怖畏者,乃是于道全未修习畏死之理,此中非是令发彼心。若尔者何,谓由惑业增上所受一切之身,皆定不能超出于死。故于彼事虽生怖惧,①暂无能遮。为后当来世间义故,未能灭除诸恶趣因,未能成办增上生因决定胜因,即便没亡而应恐怖。若于此事思惟怖畏,则于此等有可修作,能令临终无所怖畏,若未成办如是诸义,总之不能脱离生死,特当堕落诸恶趣故,深生畏惧,临终悔恼。《本生论》云:「虽②励不能住,③何事不可医,能作④诸怖畏,⑤其中有何益。如是若观⑥世法性,诸人作罪当忧悔,又未善作诸妙业,恐于后法起诸苦。临终畏惧而蒙昧,⑦若何能令我意悔,我未忆作如是事,复善修作白净业,安住正法谁畏死。」⑧《四百论》中亦云:「思念我必死,若谁有决定,此弃怖畏故,岂畏于死主。」故若数数思惟无常,念身受用定当速离,则能遮遣,希望不离彼等爱着,由离此等所引忧恼增上力故,怖畏死没皆不得生。

  ①暂无能遮:暂时无法遮止。

  ②励:努力。住:使命住。

  ③何事不可医:任何事无法能改变彼。

  ④诸怖畏:怯懦、怕死。

  ⑤其中有何益:有何用处。

  ⑥世法性:指死无常,即前一颂义。

  ⑦若何:何事。

  ⑧《四百论》:《四百论·破常执品第一》。

  第四如何修念死者,谓应由于①三种根本,九种因相,三种决断门中修习。此中有三:一思

  决定死,二思惟死无定期,三思惟死时除法而外,余皆无益。

  ①三种根本,九种因相,三种决断:

  ㈠思惟死主决定当来,此复无缘能令却退

  一、思决定死    ㈡思惟寿无可添,无间有减          决断必须修行正法

  ㈢思于生时亦无闲暇修行妙法

  ㈠思赡部洲寿无定

  二、思惟死无定期  ㈡思惟死缘极多,活缘少      决从现在而修正法

  ㈢思惟其身极微弱,故死无定期

  ㈠亲友怜爱围绕,无一人可随去

  三、思惟死时除法而外,余皆无益 ㈡尽其所有宝聚,无尘许可持往  决定除法而外,其余皆不可恃

  ㈢俱生骨肉尚须弃舍,况诸余法

  初中分三。思惟死主决定当来,此复无缘能令却退者,谓任受生何等之身,定皆有死。①《无常集》云:「若佛若独觉,若诸佛声闻,尚须舍此身,何况诸庸夫。」任住何境,其死定至者,即彼中云:「住于何处死不入,如是方所定非有,空中非有海中无,亦非可住诸山间。」前后时中诸有情类,终为死摧等无差别,即如彼云:「尽其已生及当生,悉舍此身而他往,智者达此悉灭坏,当住正法决定行。」于其死主逃不能脱,非以咒等而能退止,如《教授胜光大王经》云:「譬如若有四大山王,坚硬稳固成就坚实,不坏不裂无诸陨损,至极坚强纯一实密。触天磨地从四方来,研磨一切草木本干及诸枝叶,并研一切有情有命诸有生者,非是速走易得逃脱,或以力退,或以财退,或以诸物及咒药等易于退却。大王,如是此四极大怖畏来时,亦非于此速走能逃,或以力退或以财退或以诸物及咒药等易于退却。何等为四,谓老病死衰。大王,老坏强壮,病坏无疾,衰坏一切圆满丰饶,死坏命根。从此等中,非是速走易得逃脱,或以力退或以财退,或以诸物及咒药等易于静息。」②迦摩巴云:「现须畏死,临终则须无所恐惧。我等反此,现在无畏,至临终时,用爪抓胸。」

  ①《无常集》:《略论释》(二八六页):“诸阿罗汉汇集佛语之所成。”

  ②迦摩巴:噶当大德。

  思惟寿无可添,无间有减者。如《入胎经》云:「若于现在善能守护,长至百年或暂存活。」极久边际仅有尔许,纵能至彼,然其中间寿尽极速。谓月尽其年,日尽其月,其日亦为昼夜尽销,此等复为上午等时而渐销尽,故其寿命总量短少。此复现见多已先尽,所余寿量,虽刹那许亦无可添,然其损减,则遍昼夜无间有故。①《入行论》云:「昼夜无暂停,此寿恒损减,亦无余可添,我何能不死。」此复应从众多喻门,而正思惟。谓如织布,虽织一次仅去一缕,然能速疾完毕所织。为宰杀故,如牵所杀羊等步步移时,渐近于死。又如江河猛急奔流,或如险岩垂注瀑布,如是寿量,亦当速尽。又如牧童持杖驱逐,令诸畜类,无自主力而赴其所,其老病等,亦令无自在引至死前。此诸道理,应由多门而勤修习。如《集法句》云:「譬如舒经织,随所入纬线,速穷纬边际,诸人命亦尔。如诸定被杀,随其步步行,速至杀者前,诸人命亦尔。犹如瀑流水,流去无能返,如是人寿去,亦定不回还。艰劳及短促,此复有诸苦,唯速疾坏灭,②如以杖画水。如牧执杖驱,诸畜还其处,如是以老病,催人到死前。」如传说大觉行至水岸,谓「水③淅淅流,此于修无常极为便利」。说已而修。《大游戏经》亦以多喻宣说,「三有无常如秋云,众生生死④等观戏,众生寿行如空电,犹崖瀑布速疾行」。又如说云:「若有略能向内思者,一切外物,无一不为显示无常。」故于众事皆应例思,若数数思能引定解,若略思惟,便言不生,实无利益。如⑤迦摩巴云:「⑥说思已未生,汝何时思,昼日散逸,夜则昏睡,莫说妄语。」非但寿边为死所坏,而趣他世,即于中间行住卧三,随作何事,全无不减寿量之时。首从入胎,即无刹那而能安住,唯是趣向他世而行,故于中间生存之际,悉被老病使者所牵,唯为死故导令前行。故不应计于存活际,不趣后世安住欢喜,譬如从诸高峰堕时,未至地前空坠之际,不应欢乐。此亦如《四百颂释》引经说云:「⑦人中勇识如初夜,安住世间胎胞中,彼从此后日日中,全无暂息趣死前。」《破⑧四倒论》亦云:‘如从险峰堕地坏,岂于此空受安乐,从生为死常奔驰,有情于中岂得乐。’此等是显决定速死。

  ①《入行论》云:《入行论·忏悔品》卷二。

  ②如以杖画水:如在急流中,以杖画图,迹即逝去,不留痕迹。

  ③淅:音“析”。

  ④等观戏:等同观戏剧演出,喻无常也。

  ⑤迦摩巴云:迦摩巴批评弟子之语。

  ⑥说思已未生:汝说思已未生。

  ⑦人中勇识如初夜,安住世间胎胞中,彼从此后日日中,全无暂息趣死前:《四百论释·明破常执方便品第一》:“如《本生经》云:‘佛言,大王,众生于初夜入胎住世间,日日所作,都是在迅速不停地趣向于死。’”

  ⑧四倒:常乐我净。

  思于生时亦无闲暇修行妙法,决定死者,谓纵能至如前所说,尔许长边,然亦不应执为有暇。谓无义中,先已耗去众多寿量,于所余存,亦由睡眠分半度迁,又因散乱徒销非一,少壮迁谢至衰耄时,身心力退,虽欲行法,然亦无有勤修之力,故能修法时实为少许。《入胎经》云:「此中半数为睡覆盖,十年顽稚,①念年衰老,愁叹苦忧及诸恚恼亦能断灭,从身所生多百疾病,其类非一亦能断灭。」《破四倒论》亦云:「此诸人寿极久仅百岁,此复初顽后老徒销耗,睡病等摧令无可修时,②住乐人中众生寿余几。」伽喀巴亦云:「六十年中,除去③身腹睡眠疾病,余能修法,尚无五载。」

  ①念:廿年。衰老:无勤修之力。

  ②住乐人中:身心安乐,堪修佛法。

  ③身腹睡眠疾病:身体之饮食、睡眠、疾病等事所花时间。

  如是现法一切圆满,于临死时唯成念境,如醒觉后,念一梦中所受安乐。若死怨敌定当到来,无能遮止,何故爱着现法欺诳。如是思已,多起誓愿,①决断必须修行正法。如②《本生论》所说而思:「嗟呼世间③惑,④匪坚不可喜,此⑤姑姆达会,亦当成念境。众生住于如是性,众生无畏极希有,死主⑥自断一切道,全无怖惧⑦欢乐行。现有老病死作害,大势怨敌无能遮,定赴他世⑧苦恼处,谁有心知思爱此。」《迦尼迦书》中亦云:「无悲愍死主,无义杀士夫,现前来杀害,智谁放逸行。故此极勇暴,猛箭无错谬,乃至未射放,当勤修自利。」

  ①决断必须修行正法:此是第一决断。

  ②《本生论》所说:昔佛为国王,国人迎王,往观花会,乃向臣民说此偈。

  ③惑:迷惑。

  ④匪坚:非坚。

  ⑤姑姆达会:盛大庆祝宴会。夜开花会,一年一度。

  ⑥自断一切道:无可逃脱。断:堵。

  ⑦欢乐行:(全无怖惧)反迷而作欢乐行。

  ⑧苦恼处:恶趣。

  第二思惟死无定期者,谓今日已后,百年以前,其死已定,然此中间,何日而来,亦无定期。即如今日,谓死不死,俱不决定。然心应执死亡方面,须发今日定死之心。以念今日决定不死,或多分不死,其心则执不死方面,便专筹备久住现法,不能筹备后世之事,于此中间为死所执,须带忧悔而没亡故。若日日中筹备死事,则多成办他世义利,纵不即死,造作此事亦为善哉,若即死者,则此尤其是所必须,譬如自有能作猛利损害大敌,从此时期至彼时期,知其必至,然未了知何日到来,须日日中作其防慎。

  若日日中,能起是念,今日必死,下至能念多分是死,则能修作,所当趣赴后世义利,不更筹备住现世间,若未生起如此意乐,于现世间见能久住,便筹备此,而不修作后世义利。譬如若念久住一处,则计设备住彼所须,若念不住当他往者,则当备作所趣之事,故日日中,定须发起必死之心。

  此中分三。思赡部洲寿无定者,总之①俱卢寿量决定,②诸余处者各各于自,能住寿量,虽无决定,然亦多数能得定限。赡部洲寿极无定准,③劫初寿数,经无量年,今后须以满十岁为寿长际,即于现在老幼中年,于何时死,皆无定故。如是亦如④《俱舍论》云:「此中寿无定,末十初无量。」《集法句》云:「上日见多人,下日有不见,下日多见者,上日有不见。」又云:「若众多男女,强壮亦殁亡,何能保此人,尚幼能定活。一类胎中死,如是有产地,又有始能爬,亦有能行走,有老有幼稚,亦有中年人,渐次当趣没,⑤犹如堕熟果。」应当作意所见所闻,若诸尊重,或友伴等,寿未究竟,忽由内外死缘,未满心愿而死。念我亦定是如是法,应数思惟应令发生必死之心。

  ①俱卢:北洲。俱卢寿量决定:《俱舍论颂疏》卷十一:“北洲定千年。释曰:北俱卢洲人定寿千岁。”

  ②诸余处者:《俱舍论颂疏》卷十一:“西东半半减。释曰:西牛货洲人寿五百岁,东胜身洲,人寿二百五十岁。”

  ③劫:住劫。

  ④《俱舍论》:《俱舍论》卷十一。

  ⑤犹如堕熟果:佛偕比丘入林,见树堕果,说人命不坚、无常,如堕熟果。

  思惟死缘极多,活缘少者。谓于此命有多违害,谓①诸有心及诸无心,若诸魔属,人非人等,众多违害,及旁生类,损此身命,亦有多种。彼等如何违害之理,如是内中所有诸病及外大种违损之理,皆应详思。复次自身由四大种成,彼等亦复互相违害,诸大种界若不平等,有所增减能发诸病,而夺命根,此诸违害,是与自体,俱生而有,故于身命无可安保。如是亦如《大涅槃经》云:「言死想者,谓此命根,恒有众多怨敌围绕,刹那刹那渐令②衰退,全无一事能使③增长。」《宝鬘论》亦云:「安住死缘中,如灯处风内。」《亲友书》亦云:「④若其寿命多损害,较风激泡尤无常,出息入息能从睡,有暇醒觉最希奇。」⑤《四百论》亦云:「无能诸大种,生起说名身,于诸违云乐,一切非应理。」现是五浊极浓厚时,修集能感长寿久住大势妙业,极其稀寡,饮食等药,势力微劣,故皆少有能治病力,诸所受用,安然消后,能长身中诸大种分,势用亏减,故难消化,纵能消已亦无大益,资粮寡集,恶行尤重,念诵等事,势力微劣,故延寿等,极属难事。又诸活缘,亦无不能为死缘者,为不死故,求诸饮食房舍伴等,此复由其受用饮食太多太少及不相宜,房舍倒塌,亲友欺侮,是等门中而成死缘,故实不见有诸活缘,非死缘者。

  ①诸有心及诸无心:《略论》作“有情无情”。“若诸魔属”至“违害之理”属有情之违害。

  《略论释》(二九三页):“又有无情之属于外缘者,如水火风灾,崖崩石坠之害。属于内缘者,如大种失调,(生诸疾病)。”

  ②衰退:命根衰退。

  ③增长:命根增长。

  ④若其寿命多损害……有暇醒觉最希奇:《亲友书略释·别说慧学·生起出离心》:“佛经云:‘人命在呼吸间’,刚才还在一呼一吸,仍然停留于今世,但是呼吸一停,就马上到后世去了,所以人们在熟睡中未死,清晨仍能起床,诚为稀有之事。已经了知死期无定之理,宜当精勤修习。”

  ⑤《四百论》亦云:“无能诸大种,生起说名身,于诸违云乐,一切非应理。”:《四百论·破乐执品第二》。

  《四百论释》:“四大种随一大种皆无能力成为自己的身,要诸大种和合乃可说名为身的生起。”“四大种彼此互相损恼,互不相顺,而又能相违地和合在一起,对这和合身聚说名为乐,毕竟不应道理。”

  “四大本如怨敌,互斗难调,斗至无力时,暂时平稳调和,以此即云乐,然不可靠,故云非应理。”

  复次存活即是趣向于死没故,活缘虽多,然无可凭。《宝鬘论》云:「死缘极众多,活缘唯少许,此等亦成死,故当常修法。」

  思惟其身极微弱,故死无定期者。身如水沫,至极微劣,无须大损,即如名曰芒刺所伤,且能坏命,故由一切死缘违害,是极易事。《亲友书》云:「①七日燃烧诸有身,大地须弥及大海,尚无灰尘得余留,况诸至极微弱人。」如是思后,不见死主何时决定坏其身命,莫谓有暇,应多立誓,②决从现在而修正法。如《迦尼迦书》云:「死主悉③无亲,忽尔而降临,莫想明后④行,应速修正法,此明后作此,是说非贤人,汝当何日无,其明日定有。」瑜伽自在吉祥胜逝友庆喜亦云:「国主⑤所借身,⑥无病衰乐住,尔时⑦取坚实,⑧病死衰无畏,病老衰等时,虽念有何益。」三根本中极重要者,厥由思惟死无定期,能变其心故应励修。

  ①七日:劫末七日出。

  ②决从现在而修正法:此是第二决断。

  ③无亲:不沾亲,不讲情面。

  ④行:作。

  ⑤所借身:假借之身。

  ⑥无病衰乐住:暂时无病衰,安乐而住。

  ⑦取坚实:修佛法行。坚实:心要。

  ⑧(则)病死衰无畏,(否则)病老衰等时,(尔时)虽念有何益。

  第三思惟死时除法而外,余皆无益之三者。如是若见须往他世,尔时亲友极大怜爱而相围绕,然无一人是可随去,尽其所有悦意宝聚,然无尘许可得持往,①俱生骨肉尚须弃舍,况诸余法。②是故现法一切圆满,皆弃舍我,我亦决定弃舍彼等,而赴他世。复应思惟,今日或死,又应思惟,尔时唯法是依是怙,是示究竟所有道理。《迦尼迦书》云:「③能生诸异熟,先业弃汝已,与新业相系,死主引去时,当知除善恶,余众生皆返,无一随汝去,故应修妙行。」吉祥胜逝友亦云:「天王任何④富,死赴他世时,如敌劫于野,独无子无妃,无衣无知友,无国无王位,虽有无量军,无见无所闻,下至无一人,顾恋而随往,⑤总尔时尚无,名讳况余事。」

  ①俱生骨肉:自身。

  ②是故现法一切圆满……是示究竟所有道理:此是第三决断。

  ③能生诸异熟,先业弃汝已:能感此生诸异熟之先业尽时。

  ④富:富贵荣华。

  ⑤总尔时尚无,名讳况余事:自己的名字也不能随往后生,何况其余一切。

  如是思惟有暇义大而实难得,及虽难得然极易坏,念其死亡,若不①勤修后世,以往毕竟安乐,仅于命存引②乐除苦者,则诸旁生有大势力,尤过于人,故须超胜彼等之行,若不尔者,虽得善趣,仍同未得。如③《入行论》云:「畜亦不难办,为是小利故,业逼者坏此,难得妙暇满。」以是此心纵觉难生,然是道基,故应励力。博朵瓦云:「除我④光荣者,即是修习无常,由已了知,定当除去亲属资具等,现世一切光荣,独自无伴,而往他世,⑤除法而外,皆无所为,不住现法,始得生起,乃至心中未能生此,是乃遮阻一切法道。」铎巴亦云:「若能兼修积集资粮净治罪障,启祷本尊及诸尊长,并发刻勤殷重思惟,虽觉百年亦不能生,然⑥诸无常不安住故,⑦略觉艰难即得生起。」⑧于迦玛巴请求另易所缘境时,⑨重述前法。请其后者,则云⑩后者全未能至。

  ①勤修后世,以往毕竟安乐:勤修后世,指修增上生。以往毕竟安乐,指藉此以获取究竟安乐之决定胜。

  ②乐:现前安乐。

  ③《入行论》云:《入行论·禅定品》卷八。

  《入行论广解》:“唯为现世求乐除苦,畜生之力犹胜于人。何可为彼之故,今难得大义有暇圆满,由贪颠倒境业,以诸苦而摧坏之。应思惟如是过患,于暇满所依,勤求心要也。”

  ④光荣:傲慢、荣耀心。

  ⑤除(正)法而外,(余)皆无所为。

  ⑥诸无常不安住故:《略论》:“有为之法必不恒常安住。”

  ⑦略觉艰难即得生起:《略论》:“何由不能生起耶。”《略论释》(二九八页):“博多瓦谓此种心量,本极难生,须照三根本、九因相,励力思惟,并修积资净障,启祷本尊以(而)为之助。以诸无常法性不安住,随时均易感触,亦不难使心变动。”

  ⑧于迦玛巴请求另易所缘境时:《略论释》(二九八页):“(迦马巴弟子)有修死无常,心略变动,启师欲修余法,迦马巴仍令续修。”

  ⑨重述前法:仍敕如前,修死无常。

  ⑩后者全未能至:前法尚未见,何能见后法。不要越次,必从基础依次而行。

  *《略论释》(二九八页):“惟念死,能断一切可爱境,亦惟佛法可获善逝。如此心未生起,任修一切善法,皆不能作为成佛资粮,以心尚系着现世故,对于成佛深法,尚在障格中。死无常生起之量,须如临死人,医药已穷,生望已绝,如是心相任运而起,常现于前,即其(合)生起之量。”

  如是自心若能堪任,应如前说而正修习。若不堪者,则随其所称,取三根本九种因相,观现法中所有诸事,犹如临杀饰以庄严,应当乃至意未厌离,数数修习。①若经论中,何处有说亲近知识暇满无常,诸法品类,皆应了知,是彼彼时所有行持,取而修习,乃能速得诸佛密意。余处亦当如是了知。

  ①若经论中……余处亦当如是了知:《略论释》(二九八页):“上述依师暇满大义念死等法,修时应依类检取诸大经论所说,反复研究,作修习资料,则能速得诸佛密意,修余法时亦当如是。”余处:其余法类。

  第二思惟后世当生何趣,二趣苦乐者。如是决定速死没故,于现法中无暇久居,然死而后亦非断无,仍须受生,此复唯除二趣之外无余生处,谓生善趣或是恶趣。于彼中生,非自自在,以是诸业他自在故,如黑白业牵引而生。如是我若生恶趣者,当为何等,故应思惟诸恶趣苦。如龙猛依怙云:「①日日恒应念,极寒热地狱,亦应念饥渴,憔悴诸饿鬼,应观念极多,愚苦诸旁生。断彼因行善,赡部洲人身,难得今得时,励断恶趣因。」此中所修②生死总苦,恶趣别苦,至极切要。谓若自思堕苦海理,意生厌离,能息傲慢。由见苦是不善果故,于诸恶罪极生羞耻,不乐众苦故,而乐安乐。由见安乐是善果故,于修善法深生欢喜,③由量自心而悲愍他,由厌生死希求解脱,由畏众苦,发起④猛利真归依等,故是能摄众多修⑤要大嗢柁南。

  ①日日:时刻。

  ②生死总苦:见共中士道,思惟苦谛,正修苦。(《广论》卷六,本书三三一页)

  ③由量自心:推己及人。悲愍他:发菩提心。

  ④猛利真归依:求解脱故,求真归依。

  ⑤要:关键。嗢柁南:纲要。

  如是亦如①《入行论》云:「②无苦无出离,故心汝坚忍。」③又云:④「复次苦功德,厌离除憍傲,悲愍生死者,羞恶乐善行。」⑤又云:「我由畏怖故,⑥将自奉普贤。」此诸⑦苦德,《入行论》中虽依自身⑧已有之苦增上而说,然其⑨当受众苦亦尔。以是因缘,思恶趣苦。

  ①《入行论》云:见《入行论·忍辱品》卷六。

  ②无苦无出离:不思惟苦,则无超生死之出离心。故心汝坚忍:应生坚定解了,忍受众苦。

  ③又云:见《入行论·忍辱品》卷六。

  ④复次苦功德(有五),一厌离二除憍傲,三悲愍生死者,四羞恶五乐善行:《入行论广解》:“依自苦为增上,由彼厌患故,除我慢骄傲。依他苦为增上,见彼苦故,欲令彼离苦,故于轮回者起悲心。知彼苦是不善之果,不乐苦故,于罪羞惭。不苦而欲求安乐,知彼是善法之果,故于善法生起欢喜。”厌离:苦策发厌离。

  ⑤又云:见《入行论·忏悔品》卷二。

  ⑥将自奉:奉献自身。《入行论广解》卷二:“我为俱恶趣诸怖畏故,称念具大愿力普贤菩萨,奉献我身,恳祈救我脱诸怖畏。”

  ⑦苦德:修苦功德。

  ⑧已有:过、现已有之苦。

  ⑨当受:未来当受众苦。

  其中分三:一思惟地狱所有众苦,二旁生所有众苦,三饿鬼所有众苦。初中分四:一大有情地狱,二近边地狱,三寒冷地狱,四独一地狱。  今初

  谓从①此过三万二千逾缮那,下有等活地狱。从此渐隔四千四千踰缮那下,而有余七。如是八中,初等活者,谓彼有情,多共聚集,业增上故,种种苦具次第而起,互相残害,闷绝②躃地,次虚空中,发如是声,汝诸有情可还等活。次复③欻起,如前残害,由是当受无量众苦。二黑绳者,其中所生诸有情类,谓多当受如是众苦,诸守狱卒,以黑绳拼,或为四方,或为八方,或为种种非一纹画,如其所拼,如是以刀,或斫或割。三众合者,谓彼有情,或时展转而共集会,尔时狱卒驱逐令入,如二④羺头铁山之间,从此无间两山合迫,尔时从其一切门中,血流涌注,如是如诸羊马象狮及如虎头,合迫亦尔。又集会时,驱逐令入极大铁槽,压迫全身,如压甘庶。又集会时,有大铁山从上而堕,于铁地基若斫若剖,若捣若裂,如是等时,血流涌注。四号叫者,谓彼有情,寻求宅舍,即便趣入大铁室中,始纔入已,火便炽起,由是燃烧。五大号叫者,多与前同,其差别者,谓其铁室层匝有二。

  ①此:《略论》:“由此地下”。《略论释》(三二九页):“由印度 金刚地而下。”

  ②躃:音“璧”。

  ③欻:忽然。欻:音“虚”。

  ④羺:音“耨”。胡羊。

  六烧热者,谓彼有情为诸狱卒,置于众多逾缮那量,极热烧然,大铁①中,展转烧②煿,犹如炙鱼,炽然铁③丳,从下贯入,彻顶而出,从口二眼,二鼻二耳,一切毛孔,猛焰炽生。又置炽然大铁地上,或仰或覆,以极炽然炎热铁椎,或打或④筑。七极热者,谓以三尖大热铁丳,从下贯入左右二锋,彻左右⑤髆,中从顶出,由是因缘从口等门,猛焰炽生。又以炽然炎热铁⑥鍱,徧裹其身。又复倒掷,炽然涌沸弥满灰水大铁镬中,其汤涌沸,上下漂转,若时销烂皮肉血脉,唯余骨锁,尔时⑦漉出,置铁地上,待其皮肉血脉生已,还掷镬中,余如烧热。八无间者,谓自东方多百非一逾缮那地,猛火炽然,即从其中腾焰而来,由此渐坏,彼诸有情,皮肉筋骨,直彻其髓,徧身一切猛焰炽然,烧如脂烛。所余三方,悉皆如是。四方火来,于彼合杂,所受苦痛,无有间隙,唯因号哭叫苦声音,知是有情。又于盛满炽然铁炭大铁箕中,而为⑧揃簸。又命登下热铁地上,诸大铁山。又从口中拔出其舌,以百铁钉,钉而张之,令无皱⑨襵,如张牛皮。又置铁地令其仰卧,以大铁钳,钳口令开,炽然铁丸,置其口中。又以洋铜而灌其口,烧口及喉,彻诸腑脏,从下流出。所余诸苦,如极烧热。此但略说粗显苦具,非余种种众多苦具而不可得。如是所住,住处之量及诸苦等,是如《本地分》中所说录出。

  ①:音“傲”,烙饼器(平锅)。

  ②煿:同爆,火干也。

  ③丳:楚限切,音“铲”。炙肉器,以签贯肉炙之者也。签即签,音“千”。

  ④筑:筑捣也,捣之使坚实也。

  ⑤髆:同膊。

  ⑥鍱:音“叶”。

  ⑦漉:音“鹿”。

  ⑧揃:音“剪”。修剪,分割。揃,切也。

  ⑨襵:音“折”。

  此诸大苦,要经几时而领受者,如《亲友书》云:「如是诸苦极粗暴,虽受经百俱胝年,乃至不善未尽出,尔时与命终不离。」谓其乃至能受业力未尽以来,尔时定须受彼诸苦。此复人间五十岁,是四天王众天一日一夜,以此三十为一月,十二月为一岁,此五百岁是四天王众天寿量。总此一切为一日夜,三十日夜为一月,此十二月为一岁,此五百岁,是为等活地狱寿量。如是人间百岁、二百、四百、八百、千六百岁,如其次第是三十三,乃至他化自在诸天,一日一夜,其寿量者,谓各自天千岁、二千、四千、八千、万六千岁。如此次第,是从黑绳,乃至烧热一日一夜。以各自岁,从千乃至一万六千。《俱舍论》云:「人中五十岁,是欲界诸天,下者一日夜,上者俱倍增。」①又云:「等活等六次,日夜与欲天,寿等故彼寿,数与欲天同,极热半无间中劫。」《本地分》中亦同是义。

  ①“又云”一颂:《俱舍论》卷十一:“等活等上六,如次以欲天,寿为一昼夜,寿量亦同彼,极热半中劫,无间中劫全。”

  近边者,谓彼八种大那落迦,一一各有四墙四门,其外皆有铁城围绕,其城亦复各有四门,一一门外,有余四四,有情地狱。谓一煨坑,二尸粪臭泥,或秽粪泥,恶臭如尸,三利刀道等,四无极大河。其中初者,谓有①煻煨,没齐膝许,彼诸有情,为求舍宅,游行至此,下足之时,皮肉及血,并皆销烂,举足之时,皮等还生。第二者,谓即与此无间,相邻有秽粪坑,臭如死尸,彼诸有情,为求舍宅,游行至此,颠陷其中,首足俱没。其粪泥内,多有诸虫,名曰利,穿皮入肉,断筋破骨,取髓而食。第三者,谓与此泥无间相邻,有多利刀,仰刃为路,彼诸有情,为求舍宅,游行至此,下足之时,皮肉筋血,悉皆刺截,举足之时,复生如故。与此无间,有剑叶林,彼诸有情,为求舍宅,游行至此,遂趣其阴,纔坐其下,众多叶剑,从树而落,斫截其身,一切支节。是诸有情,便即躃地,来诸②厘狗,③揸掣脊,而啖食之。从此无间,有④铁设拉末梨林,彼诸有情,为求舍宅,游行至此,遂登其上,当登之时,诸刺向下,欲下之时,复回向上。由是贯刺一切支节。次有大乌名曰⑤铁,上彼头顶,或上其膊,探⑥啄眼睛而噉食之。是等同是刀剑苦害,故合为一。第四者,设拉末梨,无间相邻,有广大河,名曰无极,沸热灰水,弥满其中。彼诸有情,为求舍宅,堕中煎煮。上下漂没,如以豆等置大镬中,以水弥满,猛火煎煮。其河两岸,有诸狱卒,手执杖索,及以大网,行列而住,遮不令出。或以索⑦,或以网⑧漉,仰置炽然,大铁地上,问何所欲,彼若答曰,我等今者竟无觉知,然甚饥渴,便以极热烧然铁丸置其口中,及以洋铜而灌其口。此等皆如《本地分》说,其中复说近边,独一,二中寿量,无有决定,然其能感如是苦业,乃至未尽,尔时即当于如是处,恒受诸苦。

  ①煻煨:《略论》:“彼中初者,有陷膝许之火灰。”

  ②厘狗:《瑜伽师地论》,黑厘狗。

  ③揸:音“渣”,取也。又庄蛙切,击也。:音“吕”,脊也。脊兼骨肉言之,吕即其骨。“揸掣脊”:掣音“尺”,拉也。

  ④铁设拉末梨林:铁刺林。

  ⑤铁:《瑜伽师地论·本地分》:“铁觜大鸟”。

  ⑥啄:音“卓”。

  ⑦:音“犬”,罗系。

  ⑧漉:音“鹿”。

  八寒地狱者,谓从八大有情地狱,横去一万踰缮那外,是有彼处。即从此下三万二千逾缮那处,有寒疱狱。次下各隔二千二千踰缮那处,有余七焉。其中①疱者,谓遭广大寒触所触,一切身分悉皆卷缩,犹如疮疱。②疱裂之中,所有差别,谓疮卷皱,如泡溃烂。③哳詀、④郝郝凡、⑤虎虎凡者,是以叫苦声音差别,而立其名。⑥裂如青莲者,谓遭广大寒触所触,其色青瘀裂五或六。⑦裂如红莲所有差别,谓过青已,变为红赤,皮肤分裂,或十或多。⑧裂如大红莲所有差别,谓其皮肤,变极红赤,分裂百数,或更繁多。如是次第,处所量齐,及诸苦等,皆是依于《本地分》说。《本生论》云:「断无见者于后世,当住寒风黑暗中,由此能销诸骨节,谁欲自利而趣彼。」此说住于黑暗之中。《弟子书》中亦云:「无比严寒侵骨力,徧身栗战而缩屈,百疱起裂生诸虫,嚼抓脂髓水淋滴,寒迫齿战毛发竖,眼耳喉等悉寒逼,身心中间极蒙蔽,住寒地狱苦最极。」

  ①疱者:第一、疱那洛迦。

  ②疱裂:第二、疱裂那洛迦。

  ③哳詀:第三、哳詀那洛迦。哳:音“渣”。

  ④郝郝凡:第四、郝郝凡那洛迦。郝:音“好”。

  ⑤虎虎凡:第五、虎虎凡那洛迦。

  ⑥裂如青莲:第六、青莲那洛迦。

  ⑦裂如红莲:第七、红莲那洛迦。

  ⑧裂如大红莲:第八、大红莲那洛迦。

  受如是苦经几时者,谓乃至未尽如是恶业。此又如《本地分》云:「生寒地狱有情寿量,当知望于诸大有情地狱有情,次第相望各近其半。」《俱舍释》中引经说云:「诸苾刍,譬如此间摩羯陀国,纳八十斛胡麻大①篅,以诸胡麻高盛充满。次若有人经越百岁,取一胡麻,诸苾刍,由是渐次容八十斛胡麻大篅速当永尽,然我不说生寒疱中诸有情寿,而能永尽。诸苾刍如二十疱,如是乃为一疱裂量,广说乃至。又诸苾刍,如其二十裂如红莲,如是裂如大红莲量,其一亦尔。」谓乃至尔许寿量受苦。

  ①篅:音“船”,盛粮食之器具。

  独一地狱者,谓于寒、热地狱近边。《本地分》说人间亦有。《事阿笈摩》,亦说住于近大海岸,犹如《僧护因缘》中说。《俱舍释》亦云:「如是十六有情地狱,是由一切有情共业增上而成。独一地狱,或由众多,或二或一,别业而成。此等形相差别非一,处所无定,若河若山,若旷野处,若所余处,若于地下,悉皆有故。」如是能感于彼等中受生之因,如下当说。①极近易为,于日日中亦集多种,先已集者现有无量。是故不应安稳而住,应思此等深生畏怖,与彼中间唯除隔绝,悠悠之息而无余故。如是亦如②《入行论》云:「已作地狱业,何故安稳住。」《亲友书》亦云:「诸作恶者唯出息,未断之时而间隔,闻诸地狱无量苦,如金刚性无所畏。见画地狱及听闻,忆念读诵造形相,尚能引发诸恐怖,况诸正受猛异熟。」生死苦中,诸恶趣苦,极难忍受,其中复以地狱诸苦极难堪忍。于一日中,以三百矛,无间猛刺,所有痛苦,于地狱中,微苦少分,亦莫能比。诸地狱中,又以无间苦为至极。《亲友书》云:「如于一切安乐中,永尽诸爱为③乐主,如是一切众苦中,无间狱苦极粗猛。此间日以三百矛,极猛贯刺所生苦,此于地狱轻微苦,非喻非能及少分。」能感如是众苦之因,唯是④自内三门恶行,如是知已应尽士夫力用策励,轻微恶行,莫令染着。即前书云:「此诸不善果种子,即身语意诸恶行,汝应尽力而策励,纵其尘许莫令侵。」

  ①极近易为:此受生之因极近,而且易为。昂旺堪布云:“如衣食住行皆可潜种。”

  ②《入行论》云:《入行论·精进品》卷七。

  《入行论广解》:“地狱溶铜沸汁,触之身肉皴裂,极其烧燃须受如是之苦,若已作生地狱之业,何故今为懈怠主宰,安闲而住?当勤精进,如救头然也。”

  ③乐主:最大乐。

  ④自内三门:自己之身口意三门。

  思惟旁生苦者,谓旁生中诸羸劣者,为诸强力之所杀害。又为人天资生之具,自无自在,为他驱驰,遭其伤杀挞打损恼。《本地分》说,与诸人天共同依止,无别处所。《俱舍释》云:「旁生谓诸水陆空行,其处根本是谓大海,余者皆从大海散出。」《亲友书》亦云:「旁生趣中遭杀害,系缚打等种种苦,①诸离寂灭净善者,互相吞啖极暴恶。有因真珠及毛骨,由肉皮故而死亡,无自在故由他驱,足手鞭钩及棒打。」其中初颂,显示总苦,其第二颂,显示别苦。言打等中,等摄驱驰及穿鼻等,此是依于由人非人作杀害等。互吞噉者,是约傍生众同分中,所为损害。寂灭净善者,谓能证得涅槃善法。远离此者,显极愚蒙,不堪道器。从足踢使,至以棒打,而为驱使,②五事如次,谓马、水牛、驴、象、牛等。此等是如《亲友书释》中所说。其余尚有生于黑暗及以水中,老死于彼,负重疲劳,耕耘剪毛,强逼驱使。又以非一,杀害方便,苦恼而杀。又受饥渴,寒暑逼恼。又由猎士,多方恼害,应于此等,常悬畏惧,思惟众多苦恼道理,厌患出离。

  ①诸离寂灭净善者:此说由愚痴所感苦。寂灭,谓爱尽、涅槃。寂灭净善,谓能证得涅槃无漏善法。诸远离此者,显极愚蒙,不堪道器。

  ②五事如次:马:足(踢)。水牛:手。驴:鞭。象:钩。牛:棒(打)。

  其寿量者,《俱舍论》云:「①旁生长经劫。」谓寿长者,能达②劫量,短则无定。

  ①旁生长经劫:“旁生极一中。”

  ②劫:中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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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愿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在世富贵全,往生极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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