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中有佛号 藏密 民国二十四年,弘一大师五十六岁应某居士的邀请,到惠安乡下弘法。住在通风不良,光线不佳的房子,感染「风湿性溃疡」,手足肿烂,高烧不退,神智昏迷,危险万状。弘祖写好一张遗嘱交给侍者传贯师,交待他临终时要助念佛号,勿动身体,八小时後不可擦身体,就以随身所穿的衣服,外裹破夹被,送往後山山坳,三天後焚化,焚化後再通知他人,万不可早通知。交待完,就放下一切,专意求生西方。 广洽法师来探候病况,问弘祖:「您的病,好些吗?」弘祖说:「你不要问我病好没有,你要问我念佛没有?病中有没有忘了念佛?这是念佛人最重要的一着,其他的都是空谈。在病中忘了佛号,在何时何地不会忘却佛号?生死之事,蝉翼之隔,南山律师告人病中勿忘念佛,这并非怕死,死,芥末之事,可是,了生死,却是大事。」 这场大病,并未催弘祖入灭,半年後就康复了。病後,弘祖自我反省,不该妄踞师位,自命知「律」,为了自我责备,弘祖在佛教刊物上,声明取消「法师、律师、大师」的称号。 俗云:药医不死病,若天年未竟,药石自有它的疗效,如寿限已到,那怕神仙妙手也难回春。学佛修净土的人,染患重病时,即作命终想,除了尽人事之外,应当放下一切,念佛求生极乐。若大限未到,自可康复,倘世缘已尽则乘着信愿念佛力,往生净土,岂不更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