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顶首楞严经讲义第二卷-圆瑛大师(四) |
 
是身心相知之故,应知彼此不相离,则知汝言觉了此能知之心,住在身外,无有是处。二执心在外竟。 卯三 执心潜眼根 分二 辰初 阿难以琉璃合眼为喻 二 佛以法喻不齐为破今初 阿难白佛言:世尊!如佛所言,不见内故,不居身内,身心相,知不相离故,不在身外,我今思惟:知在一处。 此转计心潜眼根。如佛所言:引上二科,佛所破之言,不见内之心肝脾胃故,不居身内,此破执心在内之言;身心相知,眼见佛手心即分别,不相离故,不在身外,此破执心在外之言。前二既皆被破,我今思惟,知在一处。此二句,与真妄二心,皆不相应,真心不落思惟,妄心本无处所。今思惟知在一处者,即拣前内外,另计一处也。 佛言:处今何在?阿难言:此了知心,既不知内,而能见外,如我思忖,潜伏根里。 首句佛征所在之处。阿难以既不知内,而能见外,就此事实,思惟忖度,欲脱前二之过,遂计潜伏眼根里面。潜者藏也,如鱼潜于渊;伏者处也,如鸟伏于巢。根里即眼根之内,不见内者,因根相隔故;能见外者,有窍可通故。 犹如有人:取琉璃碗,合其两眼,虽有物合,而不留碍:彼根随见,随即分别。 此阿难恐复招难破,故设喻证明。琉璃此云青色宝,其质明彻,碗即眼镜。此以能合之琉璃碗,喻眼根;所合之眼根喻心。犹如有人,取眼镜合其两眼,虽然有物即琉璃碗合眼,而眼镜竟不留碍于眼,心潜眼根之内,如眼在眼镜之内,而眼根亦不留碍于心,故曰:彼根眼根也随见外物,而心随即分别。 然我觉了能知之心,不见内者,为在根故;分明瞩瞻也视外,无障碍者,潜根内故。 此阿难法合,以脱前二,昧内知外之过。觉了能知,重举前心,此心不见内之心、肝、脾、胃者,为在根中,不在身内之故,此脱昧内之过;而能分明瞻视外境,而无障碍者,因此心潜在根内,而根如琉璃碗,不相妨碍之故,此脱知外之过。任徙阿难,自恃小慧,善喻善合,由不务真修,皆非自性中流出真知真见,后被如来,一语便破。初阿难以琉璃合眼为喻竟。 辰二 如来以法喻不齐为破 分三 巳初 正办不齐 二 双开两破 三 正为结破 今初 佛告阿难:如汝所言,潜根内者,犹如琉璃。彼人当以琉璃笼罩也眼,当见山河,见琉璃否?如是世尊,是人当以琉璃笼眼,实见琉璃。 此如来依喻问定,故云如汝所言,心潜根内,如琉璃笼眼之喻。法喻本不相齐,如来将欲施破,先为问定。彼人当用琉璃笼眼,琉璃固不碍眼根,当远见山河之时,还近见琉璃否?此故意问定。阿难据事直答:如是世尊,是人当以琉璃笼眼,远见山河时,实亦近见琉璃。 佛告阿难:汝心若同琉璃合者,当见山河,何不见眼? 此正难法喻不齐。谓汝心潜伏眼根之里,若同琉璃合者,则是汝心同眼,汝眼同琉璃。喻中琉璃笼眼,当见山河之时,眼见琉璃;法中眼根笼心,当见山河之时,心不见眼。既不见眼,则法喻不齐,而所计潜根者,不极成矣。初正辨不齐竟。 巳二 双开两破 若见眼者,眼即同境,不得成随;若不能见,云何说言,此了知心,潜在根内,如琉璃合? 此双开能见眼,不见眼两途,俱落非量。正所谓:平剖玉环施异饵,任渠左右上吾竿。若见山河时,能见眼者,则眼即同所对之境,非能对之根,则不得成随见,随即分别:此能见眼不极成矣。若见山河时,不能见眼者,则心非潜根,以不同琉璃笼眼故,责曰:云何说言,此了知心,潜在根内,如琉璃合?此不见眼,又不极成矣。阿难费尽心机,设立一喻,以期避免斥破,奈被如来,能见眼不见眼一问,则两头俱堕矣!二双开两破竟。 巳三 正与结破 是故应知:汝言觉了能知之心,潜伏根里,如琉璃合,无有是处。 是能见眼不见眼两俱负堕之故,应知汝言,觉了能知之心,潜伏根里,如同琉璃合眼者,无有是处矣!三执心潜根内竟。 卯四 执心分明暗 分二 辰初 阿难以见明暗分内外 二 如来以不成见内为破 今初 阿难白佛言:世尊!我今又作如是思惟:是众生身,腑脏在中,窍穴居外,有藏则暗,有窍则明。 此文虽双计内外,确论仍欲曲成,最初所执在内,以明不知内,而能见外之故。白佛言世尊,我今又作如是思惟:在外身心相知固错,潜根不能见眼亦非,到底还是在内。然心在身内,何以不能见内?因是众生之身,腑脏在中,有藏则暗故;如何反见于外?因是众生之身,窍穴居外,有窍则明故。是众生身三字,双贯下两句。腑脏者,腑同府,即六府也;脏同藏,即五藏也。素问曰:其传化物而不藏者,曰府;能藏精气而不泄者,曰藏。 《白虎通》云:五脏,即肝、心、肺、肾、脾;六腑者,即五脏之宫府也,胃为脾之府;膀胱为肾之府;三焦为命之府;胆为肝之府;大小肠为心府、肺府。五脏者:肾为精藏;心为神藏;肝为魂藏;肺为魄藏;脾为志藏。腑脏皆身内之物,故曰在中。窍穴即七窍眼二、耳二、鼻二、口一、为七孔穴,皆面上所具,故曰居外。藏者包藏义,有藏则必暗,窍者通达义,有窍则必明。阿难思惟,此有藏则暗,可脱前昧内之过;有窍则明,可脱前知外之过,故下举事以证。 今我对佛,开眼见明,名为见外;闭眼见暗,名为见内,是义云何? 此自释窍明藏暗。以对佛开眼,窍有故见明,名为见外,有时闭眼,有藏故见暗,名为见内。此还同第一番审在内之执,因已被破,未敢自决,故请决于佛曰:是义云何?观阿难此处语气,与前第二番云:‘我闻如来,如是法音,悟知我心,实居身外,是义必明,将无所惑,同佛了义。’两相比较,其勇气又相去几何?初阿难以见明暗分内外竟。 辰二 如来以不成见内为破 分三 巳初 破所见非内 二 破能见非实 三 正与结破 今初 佛告阿难:汝当闭眼见暗之时,此暗境界,为与眼对?为不眼对? 因阿难所执,还同在内,故佛独约见暗破。此就所计,双开对眼不对眼,下分破两途皆非。 若与眼对,暗在眼前,何成在内? 此破闭眼见暗,名为见内。见暗之时,此暗境界,若与眼对,则暗在眼前,相对于眼,何成在内,名为见内耶? 若成内者,居暗室中,无日、月、灯,此室暗中,皆汝焦腑? 若执眼前之暗,成为见内者,则居暗室中,无有日、月、灯,三种光明,此室暗中境界,都成在内,皆汝之焦腑,岂有是理耶?焦是三焦,上焦在胃上,中焦在胃脐之间,下焦在脐下,三焦为命府,乃六府之一,故曰焦腑。 若不对者,云何成见? 此防转计,对既被破,遂计不对,故并破云:若所见之暗,不与眼对,云何可以成见?凡见必定根境相对,此为世间共许。初破所见非内竟。 巳二 破能见非实 若离外见,内对所成,合眼见暗,名为身中;开眼见明,何不见面? 此恐阿难救云:我开眼见明,乃直视对外;我闭眼见暗,乃返观对内,不取眼前暗室为焦腑。故先按定,设若汝之见暗,是离直视,对外之见,乃是返观,内对身中所成之见。下二句释此一句,合眼见暗,名为返观身中。则难之曰:合眼既能返观,开眼亦当返观,见是一个,开合理当一致,则开眼见明之时,何不返见自己之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