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信仰者心灵的钥匙——论宗教语言的象征性 |
 
打开信仰者心灵的钥匙——论宗教语言的象征性 魏博辉 一 宗教语言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宗教语言,不仅包括在宗教的典籍和各种宗教性质的活动中,信仰者之间彼此交流所使用的语言,而且还包括实物符号和动作、行为符号,这些都可以视为“宗教语言符号”。也就是说,除了语言文字外,还有宗教实体礼仪、实体器物等,如向神祭献的礼仪行为及贡物、庙宇、神像、法器;信仰者佩戴的挂有十字架的项链,戴在胸前和手腕上的佛珠,宗教的服饰,以及远古的“图腾”等等,所有这些都是广义上的宗教语言符号。 狭义的宗教语言,指在宗教领域中所使用的语言文字,是宗教典籍中所运用的相对世俗语言而言的“超世俗”的语言,它有特定的概念、范畴及相关的“语言链”,用来表达、阐释宗教的教义、教规以及作为“形而上”的宗教思想。 宗教创造了大量的词汇,由此构成的宗教话语,用以描绘最高的存在者以及完美的性质,这种语言不具有推理、经验和实证的特点,带有极大的象征意义和启示作用。这些带有象征性和启示性的宗教术语构成了宗教语言的特色,所以,可以把宗教语言称为“象征语言”。 象征(Symb01),源于希腊语中的“在一起” (Syn)和“投射” (Ballein)两个词,以一个东西或言词代表或意味另一个东西。象征文化从远古到现今都存在,但宗教语言引领宗教思维,以至形成宗教思想,传达宗教信仰,它的“象征”有其独特意蕴。 二 在原始时代,人们像动物一样“慑服”于自然界,表现出“一种纯粹的动物式的意识(自然宗教)”。人们想象、幻想获得自然界的恩赐,人们把大自然神秘化,对超自然的力量加以信仰,此后,发展成为对非人格化的“神”的力量的信仰,并相信其“实在性”,因而用想象、象征来寄托、表达自己的情感与观念,最终形成了具有系统性的专门化的宗教语言——“象征语言”。 宗教语言不同于日常语言。宗教语言是在日常语言所提供的原本语义和经验基础上生成的,它从含有一切意谓指向的日常语言中,逐渐发展成为一种专门化的语言。尽管日常语言中也有象征性的内容,但是宗教的“象征语言”完全反映、服从于宗教信仰,它虽不可“完全脱离”日常语言的痕迹,但是寓意却不同。如佛教“十二因缘”中的“爱”,意为由于有了苦乐感觉之后,所起的求乐避苦,并且贪于五欲的心理活动,它是众生轮回的主要原因,所以具有特定的象征意义;上帝(天主)的“儿子”——耶稣基督是拯救世人的救世主,信他的必得救,其象征意义也决不同于日常语言。 宗教语言不同于科学语言,后者是逻辑性、推理性的语言。罗素说: “神学与科学的冲突,也就是权威与观察的冲突。科学家们并不因为某个显要的权威说过某些命题是正确的,就要求人们信奉它们;相反,他们诉之于感官的证据。”也就是说,科学语言不会与毫无根据的信条联系在一起,它是“实证性语言”。科学语言也是以日常语言作为经验基础,但科学语言向清晰、精确的方向进行了变体,直至完全排除了一切附带着的象征含义。 宗教语言不同于哲学语言。最初的哲学语言与宗教语言交混在一起,但它逐渐从宗教语言中分化出来而独立,当哲学分化出来之后,虽然二者研究的对象是同一的,但它们有着各自独立研究的问题,所以形成了不同的概念、范畴体系。哲学诉诸反思,形成了反思性的语言;宗教诉诸信仰,形成了象征性的语言。 三 就基督教而言,无沦是“十字架”这个名词, 还是真实的十字架,都具有“信仰—象征”的意味。这种强烈的象征意义比具体的十字架本身还要更为深远。无论是其语言符号,还是物象符号,都指向另一个更重要的东西——基督教的信仰。基督教所言的“上帝”概念,或上帝的名字,本身就具有象征意义,它围浸着教徒们的日常生活及整个生命。在他们孤寂、烦闷、忧愁和激情、希望的时刻,都有他(上帝)的存在,为人的生存创造了深度境域的便是“上帝”。 从这个例子上,我们可以认识到,宗教语言表达出的信仰陈述,不可能固定在可实证的清晰、真实概念的层次上, “客观外界的实在”原则上是可以被描述、被言说的,但由于宗教语言具有象征的性质,往往不像描述事实那样,而是指向难以言说的、触及人们灵魂深处的“真实”,这种“真实”不是像科学那样被证实,而是被心中“信仰的神秘”所证实。因为在信仰者那里,上帝无处不在,无论是在你入睡、做梦或清醒时,都是如此。当我们用笨拙的语词去描述上帝的时候,这些语词就像导航的指针一样,指引你通向他,让你在痛苦或欢乐中得到依托和慰藉,不论你是否理解这些语词,上帝、神就在此,就在你的生命里。 英国哲学家艾耶尔等实证主义者认为,宗教语言不能满足用以检验事实陈述的真实性标准,所以,它没有认识上的意义。上帝是信仰的对象,不是理性的对象, “上帝的存在”要依靠于信仰而获得解说,不是对经验的可观察的陈述,也不是依靠逻辑语言而走进对其“领悟”的途径。因为超验的上帝超出了人的“理解力”,对于不可理解的事物,就不能给出有意义的描述。这一思想,实际上从否定的意义说明了宗教语言的象征性质。 20世纪神学家蒂利希认为, 日常语言中的象征陈述可以从字义上作解说,而神学的陈述却不能,因为上帝全知、全能,完全不同于我们所知道的任何事物。像“耶和华向先知说话”, “主是我的牧者”这样的陈述,通常对此不能做字义上的理解,上帝并没有真的借助在空气中震动的声波来“说话”,也不是我们通常所理解的“牧人”,而是以象征的方式来说话。上帝是超越的、无限的,对这些象征性陈述作字义上的转化、个别化是不可能的,它不是字义上的真假问题。在其他宗教中也有这样的象征语言的框架结构,它们表达的不是现实中发生的事情,而是灵魂开启的最深层的“真实”。 但宗教象征性的语言的确为信仰者的心灵打开了某种“启示”的途径,引向了“终极关切”那神圣、不可言说的深层向度。所以,信仰陈述所蕴含的即是“象征”。 (作者单位为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 责任编辑 李 嶷 《中国宗教》2010年第1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