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合一 于今为要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副局长潘岳同志近日发表了《和谐社会与环境友好型社会》(以下简称《和谐》),在社会各界引起热烈反响。文章告诉了我们一个非常简单而明确的事实: 重新认识人与自然的和谐对于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性怎么强调也不为过。我们过去在环境与发展决策上的失误, 就在于以牺牲人与自然和谐为代价去换取人际和谐。“天人合一” 一向被国人引为向世界炫耀多么早就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但是事实上这更多地只是学者的一种理念。不管国学家们对“天人合一”的本来意义还有多少争论, 今天已经到了必须强调人与自然和谐的时候了。 一个当前极具现实意义的命题:如何认识环境保护与建设和谐社会的关系。正如潘岳在其论文中明确指出的,环境友好型社会与和谐社会不是并列的关系,前者从属于后者。环境友好型社会之所以特别重要,是因为它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和坚实基础。 如果全面分析和考察和谐社会的内容,就不难发现,人类所追求的“和谐社会”,千变万 化,千姿百态,无外乎两种基本表现形式,其一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其二是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这两个和谐,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构成了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 从认、知、行三者合一的角度审视自古以来的和谐社会理论与实践,就可以发现一些基本的事实,进而引起进一步的思考。第一,从来和谐社会的理论和实践主要关注和认真构建的是人际间的和谐,社会的和谐,概而言之,是人世间的和谐;对于和谐社会的另一个重要方面——人与自然的和谐,无论是认识的水平,还是研究的深度,都无法与人际和谐相提并论。第二,有史以来人类几乎所有建设和谐社会的努力和实践,基本上都是为了解决人世间的不和谐;致力于解决人与自然之间不和谐的尝试,虽然不是凤毛麟角,但在规模和数量上也不可同日而语。第三,应当承认,我们基本没有认真考虑过, 和谐社会理论包括两个反映不同关系的和谐, 而这两个和谐同等重要,缺一不可。总而言之,与人际和谐相比,人与自然的和谐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指出和谐社会理论与实践的这种“不和谐”,丝毫没有指责前人的认知行有缺失的意思,因为显而易见, 经验是认识的源泉。在人类文明进程的绝大部分时间里, 人类与自然基本处于一种与生俱来的和谐状态。纵使先哲可以发现人与自然和谐的重要意义,可以预见这种天然的和谐一旦失衡会造成多么惨重的后果, 但人类有能力改变大自然并遭到真正的报复不过是最近一百多年的事。人们得以认识自然的规律, 真正熟悉人与自然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也是在现代科学昌明以后。 但是必须承认,人类在以往的和谐社会建设进程中, 人与自然和谐的重要性经常被忽视, 在很多情况下甚至因为过分关注人际和谐而被混同、虚化和边缘化。我们迄今为止创建和谐社会的努力,主要是致力于改进人世间的关系。我们还必须认识到, 出于自利的动机,人与自然和谐在认、知、行各个层面的缺失, 事实上至今还在似是而非地改变和影响着我们的态度和行为。如果能够天人合一 于今为要认识到这一点,就不难解释为什么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无可争议,保护环境的行为却步履艰难。 今天的中国, 已经被历史的车轮推到了一个责无旁贷的位置上,这就是全面、准确地建设包含了人际和谐和人与自然和谐两个方面的和谐社会的重任。无论是历史上还是当今世界,没有一个国家像今天的中国, 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对于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具有如此基础、紧迫和深远的意义。
摄影:王楚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