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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教育思想研究——佛教天台宗教育思想的特色(曾其海) |
 
中国传统教育思想研究——佛教天台宗教育思想的特色(曾其海)
《台州学院学报》 中国有几千年的传统文化积淀,它是一个极其丰富的思想宝库,中国佛教思想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印度佛教自汉代传入中国,到隋唐时期中国化为中国佛教,并形成各具特色的中国佛教宗派。以天台山为座山的佛教天台宗是第一个中国化的佛教宗派,它依佛经的经王《法华经》立宗,在阐发《法华经》的教义时,大量吸收中国传统文化,并随机逗教、自由发挥。在理论上,它提出了一系列独具特色的命题,诸如一念三千、一心三观、三谛圆融、性恶说、无情有性、止观并重、五时八教等等;在实践上它创立了在佛教界颇负盛名的天台学风。天台宗蕴含丰富的教育思想,本文试图从“因材施教”、“天台教风”、“天台学风”这三方面作探讨。 一、因材施教 在教育活动中,佛教把受教育者放在中心的地位,教材的选取、教学方法的确定都得因材施教。佛祖释迦牟尼就是这样做的。《法华经》被公认为释尊晚年的圆熟思想的说教,是开示佛怀的究竟之说。该经的《序品》说: 佛世尊演说正法,初善、中善、后善。其意深远,其语巧妙……为求声闻者说应四谛法,度生老病死,究竟涅槃;为求辟支佛者说应十二因缘法;为诸菩萨说应六波罗蜜,令得阿褥多罗三藐三菩提,成一切种智。 《法华经》根据“四圣”(声闻、缘觉、菩萨、佛)的果位,把众生对应分为四类:第一类是低根性者,这类众生无法接受大乘法,故有一次如来在法华会上讲《法华经》时,当即有男女僧俗五千人“从座起,礼佛而退”。第二类是“钝根”者,这些人“贪于生死,于诸无量佛,不行深妙道”,这些人只能授予小乘之法。第三类是“利根”者,所谓“有佛子心净,柔软亦利根”,这类菩萨乘人可授予大乘法。第四类是智慧圆满之人,这类人不需次第渐修,只要给他点拨一下,即大彻大悟,顿然成佛。 根据这四类众生的“根性”(智商),天台宗把教材(所有的佛经)亦分成对应的四类,这便是天台宗判教中的“化仪四教”,即藏教、通教、别教、圆教。藏教:藏教的内容是指以《阿含经》为主的小乘经、律、论。这部分教材向学者讲明因缘生灭、四圣谛等道理,通过析空而断除见、思二惑,人无余涅槃。《阿含经》等但明事物“空”的一面,而不知事物“不空”的一面。通教:通教的内容以《般若》为主,包括《方等》等其它大乘经典。这部分教材向学习者阐明“因缘即空”的道理,即因缘和合的一切事物均无自性,当体即空,毕竟空。其所证之果,通于有余、无余两种涅槃。故曰通教。别教:此教不为二乘人(声闻、缘觉)说,而专为菩萨而说。别教的内容则别指《维摩经》等,要学习者观三谛而悟中道实相之理,内则断除无明见思,外则利他化度众生。圆教:圆教是释迦一代教法极至,宣说大乘究竟之理。主张诸法圆满具足,圆融无碍举一全收;众生迷悟不别,烦恼即菩提,生死即涅槃。所属经典为《华严》、《涅槃》、《法华》等。 众生的根性搞清楚了,教材也确定了,剩下来的问题就是教育方法了。天台宗根据四类众生,把教育方法也分为四种,这便是天台宗判教中的“化法四教”,即顿教、渐教、秘密教、不定教。顿教:这种教育方法的对象是根机敏慧的众生,所说的经为《华严经》、《法华经》等。由于这些众生悟性极高,所以他们不需要方便权说的次第渐进,不必借助名言概念,顿然悟入浑沦圆具、含摄周遍的究竟实相,如桶脱底,大彻大悟,心心寂灭,流入菩萨若海,成等正觉。渐教:这种教育方法,顺序渐进,层层递进。教育的对象是利根的众生,从果位而言,是专为菩萨而说。修行的观法上,他们要经过次第三观:第一空观,先把万物看空;第二假观,既要看到空,又要看到假有;第三中观,中观要求双照二谛。然后入不次第观,进入实相。从修行的果位上,也要经过次第渐进的“十地”,不能一步成佛。秘密教:这种教育方法是对不同理解力的众生同听某一经而言。由于众生根机有别,即使同听某一教义,也会产生不同的理解,即“同闻异解”。由于这种“同闻异解”各不相知,故名秘密教。秘密教总体上是对“钝根”众生说而言。不定教:这种教育方法也是对不同理解力的众生同听某一教义而言。由于众生根器有别,即使同听某一教义,也会产生不同的功果,故曰不定。不定教总体上是对低根众生说教而言。 从天台宗的秘密教和不定教的设教可以看出,天台宗的教育方法是比较灵活的。即使在钝根、低根众生的教育中,如方法得当,有的众生也会脱颖而出,收到意外的教育效果。 二、教风建设 教风建设对一个宗教或一个教派都至关重要,甚至可以说是生死攸关。假如教风清肃,不仅赢得社会声誉,教团兴旺,还会得到统治者的旌表。反之,如果教内败坏,臭名远播,必然招来统治者的惩处,教团也将遭毁灭性的打击。这一点,天台宗人深有体会。如天台三祖慧思就遭教团内多次迫害,几乎死去。智顗对师父慧思的遭迫害有切肤之痛,因而对教风问题有深切的认识。此外,智顗几度驻足金陵,涉足于僧团上层和往来于朝廷皇室,对金陵的教风腐败时有所闻,对皇室的一次警告,甚至要沙汰僧尼都如坐针毡。他放弃金陵的优惠条件,婉言谢绝皇室的一再挽留,执意要去天台山,避开都市佛教,另立山岳佛教,其原因之一是为求得一个好的环境,建立一个好的教风,安众行道。 出于智顗的威望和学识,他到天台山后,四方僧众闻风而来,传说当时天台山有36道场。僧众一多,难免鱼龙混杂、良莠难分。虽然大多数僧众能正信正行,但也有少数人心术不正、行为不轨。为此,智顗亲自制定了十条《制法》,作为丛林规范,要求僧众严格执行。在《法制》的开头部分,有一段类似于今天的“序言”,把制定《制法》的目的意义作了说明。文曰: 观乎晚学,如新猿马,若不控锁,日甚月增。为成就故,失二治一,蒲鞭示耻,非吾苦之。今训诸学者,略示十条,后若妨起,应须增损,众共裁之。 此文大意是说,根据现在的情况,新来的僧众,凡心骚动,心猿意马,如不及时加控制和强制,后果则可想而知。为成就故,今把丑话说在前面,否则,届时不仅我苦,连你也苦。今略示十条,以作试行,日后如有不妥,再作增减。希望大家共同监督执行。 第一条,所有僧众“当修三行:一依堂坐禅;二别场忏悔;三知僧事。此三行人,三衣六物,道具具足。”这一条指出了作为僧人必须明了的事项:按指定的僧堂坐禅、忏悔;明确僧人应该具备的器物和用途。如三衣:一为“五条衣”(内衣),日常作业和就寝时穿用;二为“七条衣”(入众衣),在礼诵,听讲、授戒等庄重场合穿用;三为“九条衣”(大衣),在入王宫、王城、说法、重大集会等场合穿。又如六物:在具备三衣的基础上,还必须具备钵(吃饭用)、坐具(坐禅用)、漉水囊(为救护水虫生命之用)。 第二条,“衣堂之僧,本以四时坐禅,六时礼佛,此为恒务。”该条对僧众一天的基本修行内容作了明确的时段性安排。 第三条,“六时礼佛,大僧应披入众衣,衣无鳞陇,若漫衣悉不得。”本条告诫修习僧众应注意衣著礼仪,切不可轻慢。 第六条,“其二时食者,若身无病,病不顿卧,病已痊,皆须出堂,不请食入众。”本条规定了进斋、生病、请假制度,以防托病卧床、小病大养等不良之风滋长蔓延。 第七条,“其大僧小戒,近行远行,寺内寺外,悉不得盗吱鱼肉辛酒,非时而食。”该条敬告僧众不要忘记自己是方外之人,应慎独,不犯戒,不管是远行近行,寺内寺外,不得私下吠鱼肉和饮酒。不得非时而食,佛教规定:诸天早食,叫作初分;人类午前食,称中分;畜生午后食,称哺分;神鬼夜食,叫夜分。因此佛教有“过午不食戒”,该戒有三种含义:其一为防晚食碗快作声,引起饿鬼思食之苦;其二为比丘托钵夜晚至人家乞食不便;其三晚食过饱易起欲念妨碍修持。故不得非时而食。 第八条,僧名和合,柔忍故和,义让故合。不得争计高声,丑言动色。”这一条规定处理僧众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只要能坚持忍受,就能和气;只要坚持正义谦让,就能相互合作。切不可纷争喧吵,言语污秽,表情冲动。 最后提出,若犯诸制,捍不肯忏,此是方外之人,不从众网,则不同止。”意思是说,若犯了《制法》条例,又坚持而不肯忏悔者,已经不是方外之人(即已经不是修持佛法的僧人),因而不就再留在僧众之中,应逐出僧团。 三、学风建设 智顗不仅重视教风建设,同时也非常重视学风建设。鉴于门下学僧,有些只专心理论文字,而不会透过权且施设的名言概念去把握佛教本质,即究竟实相之理。这些人被智顗斥为“文字法师”。另一些人只会默默坐禅,对佛教理论茫然无知,当然更谈不上“以定发慧”,智顗把这些人斥之为“暗证禅师”。无论是文字法师还是暗证禅师,他们有一个共同的错误,即学习方法不对头。面对僧众的这些学习倾向,智顗觉得有必要建立一个理论联系实际的良好学风。智顗在他的《摩诃止观》卷七下,专门为门下学人制定了十条学习方法,“今有十意,融通佛法”。这便是著名的“天台学风”。 第一条,明开合、权实道理。“明道理,寂绝亡离,不可思议。即是四谛三二一无,随情智等,或开或合,若识此意,权实道理,冷然自照。”这条要求学僧要明白“开合”、“权实”的道理。学佛的目的是悟入“实相”(即佛的境界),此所谓“实”。但实相是不可思议的,是言语道绝的。为了达到实相认识,必须借助权且施设的名言概念,这便是所谓“权”。“开合”又叫“开会”,“开”即先把究竟的实相展开为语言的、理论的(名言概念)的东西,使学习者俗听易懂,循序渐进的方法。“会”即在“开”的基础上,摆脱名言概念,整体地直悟实相。智顗认为,学佛者必须首先明白这个基本道理。 第二条,运用天台和八教理论把握佛教整个体系。“教义纲格,匡骨盘峙,包括密露、径渭大小,即是渐、顿、不定、秘密、藏、通、别、圆。若得此意,声教开合,化道可知。”该条是说佛教理论,高深浩瀚,有的提纲挈领,有的具体阐述,有的是密法,有的是显教,有的是大乘,有的是小乘,但只要你在方法上运用顿、渐、秘密、不定,在内容上采取藏、通、别、圆,就能纲举目张,把握开合,最终把握住佛教的理论体系。 第三条,学会用“四悉檀”方法来圆融佛经矛盾,言义争执。“经论矛盾,言义相乖,不可以情通,不可以博解。古来执争,连代不消。若得四悉檀意,则结滞开融。怀抱琐析,拔掷自在,不惑此疑彼也。”这一条说,由于佛讲经有五时之别,弟子作论有不同的理解,自古以来为这些问题争执不休,有些学僧也堕入其中,惑此惑彼。但只要你学会用“四悉檀”(四种理解佛教经论含义的方法)的含义来理解,就会矛盾自解,疑虑全消,圆融无碍。 第四条,务必破除学习中的谬误。“若知谬执而生塞者,巧破尽净,单复具足,无言穷逐,能破如所破,有何所得耶?”意思是说,如果在学习中有时明知是谬误,仍固执不改,则必须站在佛教的立场上,加以种种开导,务必把谬误除掉。 第五条,学习要有自己的体会和看法。“结正法门,对当行位。修有方便,证有阶差。权实大小,贤圣不滥,增上慢罪,从何而生。”意思是说,当你得到结论说某一法门是正确的时,还要通过实践来判断它属于何种行位。因为修习方法有多种,证悟的阶位也有高下。懂得这一点,就会分清大小乘,区别贤者、圣者。 第六条,“于一法门,纵横无碍,纶绪次第,叠叠成章。”这一条要求学僧对于第一法门,都要从各种不同角度,纵横无碍地进行研讨、体会,直至完全理解为止。 第七条,“开章科段,钩锁相承,生起可爱。”这条要求学僧对佛教经论要按章节分段学习。并注意理论上的前后逻辑关系。 第八条,“贴释经文,婉转绣媚,总用上诸方法,随语消释,义顺而文当。”这条要求学僧阐释经文时,要合乎教义原意,并要文理通顺,语句动人。 第九条,“翻译梵汉,名数兼通,使方言不壅。”这条要求学僧如果将梵文原典翻译成汉语时,必须文理兼通,没有两种语言上的隔阂。 第十条,“一一句偈,如闻而修,人心成观,观与经合。”这条要求学僧对佛经的一句一偈,都要细心地听闻、思考、修习并全心作观想,最后达到观想与经义完全符合。 总之,天台宗的因材施教的受教育者中心论思想和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天台教风、学风,在教育进入大众化、教学手段现代化的今天,仍然具有借鉴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