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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音法师: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十六、修习自他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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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音法师: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十六、修习自他平等

  修习自他平等

  自与他双方,

  求乐既相同,

  自他何差异,

  何故求独乐。

  十六、修习自他平等

  前行:

  观想在自前虚空,真实明现着极为庄严、宽广之莲座,其上端坐着体性是具恩上师,外相现为释迦世尊,世尊相好庄严、身色金澄,身着比丘三衣,右手结触地印,左手结等持印,左手持钵,钵中甘露满盈,在无漏智慧光蕴中结跏趺坐,普放佛光遍照有情,忆念着世尊真实圆满具足佛身、佛语、佛意及利他事业功德。

  观想世尊正以慈眼垂顾着我与众生,并以圆满的身口意功德,在十方刹土度化无量众生;世尊的周遭则环绕着无量无数的菩萨海众,及一切清净传承的具相祖师,为大乘僧宝;在诸佛菩萨及祖师心中,皆具足灭道二谛之大乘法宝。前方真实明现着大乘三皈依境,内心由衷忆念着佛是皈依导师,法是正皈依处、僧是皈依助伴而生起皈依心。

  接着请观想在自己的后方,则有今生、累世的具恩父母、冤亲债主、六亲眷属以及无量无数的轮回有情,有情心中具有无量的苦集二谛,忆念其情况心生不忍,内心由衷生起欲求救拔的慈悲心。现在以上信三宝、下悲有情的意乐,在尊贵的三宝前,至诚发愿:得暇身必须利他,为能圆满利他必须成佛,因此刻意造作修学为利有情愿成佛的菩提心为动机,带领众生一起来净除罪障、集聚资粮,学习与修习自他平等,祈能如理思维,真实修行,得到相应,并成就三士道的功德。

  首先带领众生,至诚向前方三宝皈依发心:

  诸佛正法众中尊,直至菩提我皈依,

  以我修行诸善根,为利有情愿成佛。

  自系不净牢狱中,应知有情亦如是,

  缘诸众生起悲悯,勤修无上菩提道。

  胜菩提心珍贵宝,未发起者令发起,

  已发起者不衰退,祈愿辗转得增上。

  正行:

  于诸成佛道次,能够相应或生起法的功德,必须修法的行者具足相对的条件与善根,功德的生起取决于动机,如阿底峡尊者说:

  [ 应行前后二事行。]

  意即,修习任何法门之前的动机调整以及后行的清净回向,这两种法行极为重要。为此,理应具足清净动机而趣行于学习与修习自他平等之理。

  寂天菩萨《入行论》说:

  [ 所当勤观修,自他本平等,避苦求乐同,护他如护已。]

  意思是,大乘行者发起圆满的利他心、趣入圆满的利他行之前必先安立理由,主要是在于我与一切众生自他平等,在天性上都同样要乐不要苦,没有理由去区别只去除自苦,不去除他苦,没有理由去区别只成办自乐、不成办他乐;而且每个人也是基于要乐不要苦的理由,所以极力保护与善待自己,今自得安乐。不论是怨敌、亲友或是中庸众生也都同我一样要乐不要苦,由此推之,极力保护与善待众生令得安乐,无疑是合乎正理而极具需要的。同时,自他众生的利益与安乐如果彼此没有关系,则另当别论,但是自己的利益与安乐却是必然与他人有关,所以只为自己的利益而对别人伤害或毫不顾惜,其实是极为不智的。

  究实上说,众生是主要修学大乘佛道的所缘境,是我们苦乐的根源,因为苦乐大部份是建立在于与他方众生彼此之间的相处态度与作法上;换句话说,以善恶的意乐与加行对待众生,所得的善恶果报是决定不欺的。

  之所以必须修学自他平等,其实与我们自身的利益息息相关,特别是必须经由修证自他平等而得平等利他,进而以所生起的平等利他心为根本发菩提心、行菩萨行、才得以究竟成佛。

  为此,当下乃以几点理由略述修习自他平等之理。

  自 ―― 指自己;他 ―― 指他方众生,自己与他方众生是平等一致的,平等一致的理由,其实并不是由于性别、民族、长相、条件、环境等因素。虽然业力极为公平,一切由业决定,但因缘果报是有其差别异同的;既然因缘果报有其差别异同,为何仍须修习自他平等呢?准确地说,自他平等真正的意旨并不是指外在条件的平等,也不是说众生的业缘果报无所差异 ―― 其实主要是从众生的基本问题上探讨与安立,亦即从观待世俗谛与胜义谛的角度修习并证成自他平等。

  观待世俗谛而修习自他平等,内分为观待自己的修自他平等法与观待他方众生的修自他平等法,且各又内分三点 ―― 即以六点理由安立了确实自他众生平等,依此正理安立得到定解证悟,生起自他平等观。

  观待世俗谛修习自他平等法中,首先是观待自己的修习自他平等,有三点理由。

  第一理由,思维如母平等:

  1.从经教上思维 ―― 一切众生,观待我而言,不论是我今生的怨敌、亲友或非亲非友的中庸众生,在我的过去世,现在世、未来世都曾为我的母亲,这点自他是平等一致的,因为可由《华严经》、《般若经》等圣言量的知母观,成立所有众生在无始轮回中皆曾当过我的母亲。

  2.从正理上思维 ―― 对我而言,心识是有为法,必有其前因后果,心识也是无始无终,犹如河流源源不断往下流去;特别是心识中有烦恼心,由具烦恼即可证成我的轮回也无始无终。众生累劫以来,依业力故,数数轮回投生六道随一,没有未曾投生过的处所,没有未曾当过的角色,基于此理,可现知我与众生皆亦如是,在广大的时空中彼此必有过交集,尤以胎生为例,每世必有母亲,我与众生在轮回的结生相续中彼此之间必决定有过交集,而且不只一世或多世。由此思维决定,众生实际上都曾经当过我的母亲。

  思维怨敌、亲友、中庸众生只不过是此世短暂因缘所建立的关系罢了,实际上,如上述心识相续之理往前推溯,无始以来所有众生都曾经当过我的母亲是平等一致的,故应平等看待,平等利益。

  第二理由,思维众生具恩平等:

  若想:众生与我的关系乃是非亲非敌的中庸众生居多,怎么可能平等一致呢 ―― 虽然如此,若以智慧观察思维,观待众生来说,尽管暂时或许与我没有关系,但可以肯定的是,在此生或他生中他们都直接或间接的利益我;也可以说,在轮回中任所受用的现前一切维生资具(衣食住行等)、行善的所缘境、所得名闻利养等、几乎都是来自众生所提供的因缘所致。

  以修学佛法的角度来看,虽然趣入佛门有多种门径,如慈悲门、信心门、智慧门等不一而足,可是无论如何,实际却都是因有众生发心建立道场、供养佛像、迎请师长讲经说法、带领共修法会、助印经书、善知识教化鼓励等等 ―― 诸多修学佛法的顺缘无一不是众生所提供。因此,虽然今生彼此不一定是亲属,但确实是有许多众生都在不同角落默默的利益我,令我心灵成长;尤其能够修学无误圆满的殊胜道次第教授,从依师之理、行十善业道、行六度四摄乃至密续瑜伽皆源于众生。

  举例来说,造作每一善行,必有一暴恶众生当所缘境令造十善业,令不堕三恶道;进一步,能策发出离心,生起厌背三有苦希求解脱乐,也是因为思维自他众生的四圣谛而持戒、修定、发慧;特别是大乘佛法的慈悲心是拔苦予乐,拔苦予乐的对象必也是以具苦乏乐的众生为所缘;若没有离乐得苦的众生如何修习慈悲心,若没有怨敌如何有修习忍辱的机会,若没有执迷暴恶的众生如何能发起殊胜菩提心,累积菩提资粮,修学可悦爱的菩萨行……,举凡一切佛道正法无一不是依众生为所缘境而正修习,众生也是最重要的 [ 所行义利之境 ],可说从修道时乃至成佛时(因若无众生,佛行事业也很难安立)唯一是依于尊贵众生的恩泽而有。因此,众生都是直接或间接提供我增上安乐之源,几乎没有不利益我,舍离了众生也就没有安乐与成就;也正因为如此,在经论中常把众生尊称为 [ 怙主众生 ],如是正面思考,任一众生,不论怨敌、亲人、中庸众生,就算不当我母亲恩泽极重也同样是,故应平等看待,平等利益。

  第三理由,思维我与六道众生皆是同具无常性、苦性、无我性为本质的轮回者:

  我是无常性的、苦性的、无我性的,则同样的,在轮回中为无明所驱使的众生,上自有顶天下至无间地狱、怨敌与不相干的众生也无一例外。既然同是轮回者,众生的胜劣情况几乎是殊无二致。

  缘著亲人起特别的贪著并没有什么道理,亲人也是无常性的,苦性的、无我性的,也为无明所主宰,类推怨敌、中庸众生亦复如是,此一根本特质,既是轮回者就没有例外;既然没有例外,就不应有差别对待。深刻地思维宗大师所说:

  [ 四大瀑流猛漂激,业绳系缚难挣脱,既入我执坚铁网,复被无明大暗蔽,无边生死生复生,三苦逼害恒相续。]

  如是了知宗大师的教诫之义后,怎么能够特别贪着照料的亲人而特别嗔恚排斥的敌人与中庸众生呢?因为都一样具足共同的轮回特质,不应刻意分别贪爱嗔憎,应平等看待、平等利益。

  当如上述,由上三点理由,思维众生对我而言都曾当过我的母亲、都对我有大恩泽,以及众生情况与我一模一样具有轮回者的特质,由此成立自他确实平等,故应平等看待、平等利益。

  其次,是观待他人的修习自他平等 ―― 也具有三点理由。

  第一理由,思维他方众生本性要乐不要苦。

  观待众生而言 ―― 不论是怨敌、亲友、中庸众生在本性上都是要乐不要苦的(连小虫也不例外),也基于这个欲求,众生更是观待自己的能力而成办离苦得乐的方便。因此感同身受众生诸苦,我应尽己所能地为众生除苦;同理,应真心喜乐众生得乐,并视众如己,与众安乐。本来欲求离苦得乐是众生的本性,法尔缘起,并非业力,这既是众生的权利,佛法也是由此安立,即如《入行论》所说:

  [ 我应除他苦,他苦如自苦;我当利乐他,有情如吾身。]

  因此,显然易见的,之所以必须对众生生起利他心、慈悲心的主要理由就是:众生在本性上原本就是要乐不要苦,理应一心平等的慈爱利益,这就好像珍爱众生不必因为众生珍爱我才珍爱他,只要他喜欢被珍爱就应该珍爱他的道理一样。我们往往只看眼前的相状来决定善恶好坏,好像这样就足以决定什么;然而,修习大乘佛法就不应以眼前短暂的损益而判断亲疏。基于众生同是要乐不要苦,故应平等看待、平等利益。

  第二理由,思维他方众生皆处于离乐的现状:

  《入行论》说:

  [ 自与他双方,求乐既相同,自他何差异,何故求独乐。]

  意即,自他众生在本性上都一致地要乐不要苦,都一致地想离苦得乐,一如我有此权利,一切众生也都有此权利;而且观待自己的能力,我从未间断地以诸方便致力于去除自苦成办自乐,这样做并不是因为自己对自己多好、自己对自己恩泽多大,而是自己在本性上要乐不要苦。既然轮回的他方众生在本性上同样的要乐不要苦、同样的欲求离苦得乐,而且现在皆同样处于离乐的状态;在这样情况下,却只是自求安乐而不致力于让众生也同样得乐,显然是极不应理的。这就好像眼前有十个病人,同样为病所苦,同样期盼着赶快得到救助与治疗,怎么可以只是救助其中某一个病人而弃舍其他九个病人呢?所以,基于怨敌、亲友、中庸等一切众生都同样在轮回中不得安乐,没有例外,故在意乐与心态上便不应差别对待,理应平等看待,平等利益。

  第三理由,思维他方众生皆处于得苦的现状:

  《四百论》说:

  [ 这是身心痛苦折磨的世间,富者为心苦所苦,贫者为身苦所苦,无日无之。]

  这是千真万确的。以佛法观点看来,凡是轮回众生皆具无量的苦及苦因,从最高的有顶天至最低的欲界地狱道,三毒推动业的海浪,无间投生轮转三有,蒙受了无量无边的剧苦侵逼 ―― 今生苦、来世苦、轮回苦、不得成佛苦,应常思维轮回众生的情况即是如此,喻如:

  众生在轮回中如目盲者(因具无明)―― 不具慧眼引导。

  众生在轮回中如疯狂者 ―― 依无明起烦恼,心乱不已。

  众生在轮回中如颠踬者 ―― 依烦恼广造恶业,无日无之。

  众生在轮回中如临入险崖者 ―― 依恶业即将入三恶道的险崖。

  《入行论》也说:

  [ 自与他双方,恶苦既相同,自他何差异,何故为自护。]

  意即,自他众生在本性上都一致地处于得苦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却只是自求离苦而不致力于让众生也同样离苦,显然是极不应理的。这就好像眼前有十个乞丐同样饥寒交迫,同样期盼获得食物的温饱,怎么可以只给予其中一个乞丐食物令得温饱,而弃舍其他九个乞丐呢?所以,基于怨敌、亲友、中庸等一切众生都同样在轮回中具有无量苦因苦果,没有例外,故在意乐与心态上便不应差别对待,理应平等看待、平等利益。

  以上是观待世俗谛而修习自他平等的六点理由。

  以下是观待胜义谛而修习自他平等的四点理由。

  第一理由,思维佛智的观点:

  若观待怨敌与亲人必予以强加区分开来而起贪嗔,则佛也应如此区分才是,因为佛具遍知一切的佛智,任运而无功用行地遍知善恶取舍;因为凡佛智所见必是如实无欺,凡佛所行必具意义,合乎理量。但事实上,佛并未如此区分怨亲妄起贪嗔,诚如《四百论》说:

  [ 能仁但见众生烦恼过,能仁毕竟不见众生过。]

  故应常随佛学行佛所行,只有见到名言中的怨亲,绝不对名言中的怨亲强加区分而起贪嗔,唯视众生为最亲,没有一点亲疏爱憎;即使视众生为最亲也不生贪著,唯是平等看待、平等利益。

  第二理由,思维无常性:

  世界上唯一不变的是随时在改变。怨亲的损益并非恒常之法,是不决定的、是变异性的。事实上,怨敌亲人的安立是依着他的情绪、心思与行为而安立,具利益性称为亲人,具伤害性称为怨敌;但是,有情的情绪、心思与行为并不会恒常不变,没有人永远对你好,也没有人永远对你坏,因为一旦心改变了,行为就会跟着改变。亲转为敌与敌转为亲二者常常角色倒置、迭相转变,实际上是完全一致的。也因此,本即没有永远不变的怨亲,只有一直变化的怨亲,故称之为怨亲无定。所以,基于一切众生怨亲无定、无常变化、故应平等看待、平等利益。

  第三理由,思维空性观:

  就空性观而言 ―― 怨亲是名言中有,不是自性中有,譬如此山与彼山、长与短都是互相观待而安立 ―― 若本来就有长,即不须观待短而自有自成。痛苦也是观待有无明才生起,所以痛苦也是观待,不是自主而生,怨亲亦复如是。事实上,没有自性实有的怨亲,若有则佛亦应遍知,但佛未曾亲见实有的怨亲,故怨亲没有实有。怨亲无定,会有变化,也是依着因缘所作,也是依着互相观待而成立,境上根本就没有真实的怨亲,名言假立而已。同时,若为实有的怨亲,理应恒常为怨亲才是,但却是那么的无定,什么是恒常呢?什么是永远呢?这也就表示了根本没有自性实有的真实怨亲。如此想来,确实不应颠倒执取怨亲为自性实有、恒常不变,进而缘着怨亲生起贪嗔;应当思维怨亲本自性无、唯名言有,于诸怨亲如实观照,平等看待、平等利益。

  第四理由,思维佛性观:

  思维一切众生,不论是怨亲、中庸众生都同具堪能成佛的佛性,又名如来藏。亦即众生心自性清净光明、自性本空,具有性空缘起的本质,具有唯明唯知的能力 ―― 一切众生毕竟成佛的原因即在于此。也因为这个缘故,一切众生同具究竟离苦得乐的愿力、能力、权利与资格,并非由于种族、性别、国家等而有差别。尤其应想:如果在我身上的众苦堪离、四身佛位堪证,则一切众生亦皆如是,不应有什么不同。所以,应以佛性观安立一切众生平等,平等看待、平等利益。

  要言之,依于上述十点理由修习自他平等,是发起利他心及菩提心的前行。应当多加思维正理持续串修,令生自他平等的定解与觉受,并于生活中以自他平等心看待众生,渐渐地也就易于生起真实的利他心与菩提心了。

  后行:

  观想前方明现着大乘三宝皈依境,后方是一切具恩如母有情,以此修习自他平等的功德,回向自他众生成佛;尤其自他心续得生修习自他平等的证量,成就三士道功德。并将此学习道次第教法的殊胜功德,以清净动机广大回向:

  回向具恩上师、南传、藏传、汉传的师长都身心安康、常转*轮。

  回向南传、藏传、汉传的圣教,久住世间。

  回向不同道场、团体、寺院法务兴隆,以法摄众。

  回向三宝慈光遍入众生心海中。

  回向在不同道场修学不同法门的佛弟子,皆能依法调心。

  至诚回向遍虚空、尽法界一切有情离苦得乐。

  回向我等能早日发起爱他胜自的菩提心。

  回向我等生生世世依止大乘善知识,圆满大乘佛道,成佛利他没有障碍。

  一切诸佛菩萨的回向,即是我的回向。

  至诚感恩上师、三宝、众生的恩泽。

  观想这一切都是唯名假立,无微尘许的自性。

  惟愿父母众生具安乐惟愿一切恶趣恒为空

  任彼菩萨于何地安住惟愿彼等诸愿皆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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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愿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在世富贵全,往生极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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