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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音法师: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十九、依因果七教诫与自他相换二法合修而发菩提心 |
 
法音法师: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十九、依因果七教诫与自他相换二法合修而发菩提心 依因果七教诫与自他相换二法合修而发菩提心 所有世间乐,悉从利他生, 所有世间苦,咸由自利生。 此何需繁述,凡愚求自利, 能仁唯利他,且观此二别, 不得以自乐,真实换他苦, 非但不成佛,生死中无乐。 十九、依因果七教诫与自他相换二法合修而发菩提心 前行: 观想在自前虚空,真实明现着极为庄严、宽广之莲座,其上端坐着体性是具恩上师,外相现为释迦世尊,世尊相好庄严、身色金澄,身着比丘三衣,右手结触地印,左手结等持印,左手持钵,钵中甘露满盈,在无漏智慧光蕴中结跏趺坐,普放佛光遍照有情,忆念着世尊真实圆满具足佛身、佛语、佛意及利他事业功德。 观想世尊正以慈眼垂顾着我与众生,并以圆满的身口意功德,在十方刹土度化无量众生;世尊的周遭则环绕着无量无数的菩萨海众,及一切清净传承的具相祖师,为大乘僧宝;在诸佛菩萨及祖师心中,皆具足灭道二谛之大乘法宝。前方真实明现着大乘三皈依境,内心由衷忆念着佛是皈依导师,法是正皈依处、僧是皈依助伴而生起皈依心。 接着请观想在自己的后方,则有今生、累世的具恩父母、冤亲债主、六亲眷属以及无量无数的轮回有情,有情心中具有无量的苦集二谛,忆念其情况心生不忍,内心由衷生起欲求救拔的慈悲心。现在以上信三宝、下悲有情的意乐,在尊贵的三宝前,至诚发愿:得暇身必须利他,为能圆满利他必须成佛,因此刻意造作修学为利有情愿成佛的菩提心为动机,带领众生一起来净除罪障、集聚资粮,学习与修习依因果七教诫与自他相换二法合修而发菩提心,祈能如理思维,真实修行,得到相应,并成就三士道的功德。 首先带领众生,至诚向前方三宝皈依发心: 诸佛正法众中尊,直至菩提我皈依, 以我修行诸善根,为利有情愿成佛。 自系不净牢狱中,应知有情亦如是, 缘诸众生起悲悯,勤修无上菩提道。 胜菩提心珍贵宝,未发起者令发起, 已发起者不衰退,祈愿辗转得增上。 正行: 诚如宗大师的祈请文: [ 如已坠堕轮回海,如母有情亦如斯,如而荷担众解脱,修菩提心求加持。] 意即,深知自他众生轮回流转的情况并无不同,为了救拔一切众生渡越生死苦海,究竟成就无上菩提,我应先勇跃欢喜发无上心,祈求加持自心实修相应。由上述可知,修习发心之理的目的无非是能相应菩提心,未生令生起,已生而不退,不退而增长,增长而圆满;且依着菩提心摄持作善行,依着菩提心生活,三业清净,渐得成佛,而终能圆满广行利他。 关于发心之理,因果七教诫是由无著菩萨所传持,自他相换法是由龙树菩萨及寂天菩萨所传持;特别是自他相换法,乃是结合着唯识见,中观见而建立的发心之理。 另一发心教授,则是依清净传承祖师所说,即依着因果七教诫与自他相换二法合修的发心之理,共有十四项: 一、 修习平等舍:(主要是指行舍) 修习平等舍犹如平整心田,始能植大悲种、长菩提芽,对一切亲眷、怨敌以及非亲非敌的中庸众生,尽可能的远离亲疏爱憎,不起猛利三毒,在心态上能平等看待,平等对待;也就是,对于怨亲与不相干的众生不应因为短暂的利害关系,而生起特别的三毒。 首先,观想在自己的前方虚空明现着三张脸孔,左方明现着我最可悦爱的亲人(如六亲眷属及所执爱的人),中间明现着我最不喜欢的怨敌的脸孔(如曾伤害我的人),左方明现着与我毫无关系的中庸众生的脸孔(如不相干的人)。 接着思维,对于右方最可悦爱的亲人,我其实不应起强烈的贪着,因为今生的亲人并非永远,虽然眼前他们利益、善待我,但是无始以来也曾经当过我的怨敌,甚至也曾无数次的伤害我,只是我未得宿命通不自觉知罢了。 进而思维,对于中间最不喜欢的怨敌,我其实不应起强烈的嗔心,因为今生的怨敌并非永远,虽然眼前他们损害我、毁谛我,但是无始以来也曾经当过我的亲人,甚至也曾无数次的利益我,只是我未得宿命通不自觉知罢了。 最后思维,对于左方与我毫无关系的中庸众生,我其实不应漠不关心或毫不在乎,虽然他们今生并没有特别损害我、利益我;但是无始以来也曾经当过我的亲人与怨敌,甚至也曾无数次的利益我、损害我,只是我未得宿命通不自觉知罢了。如云: [ 正食父肉踢打母,衰誓仇敌怀中抱。] 是说前世的敌人投生为今生的怀中孩子,口中所食之鱼是前世父亲所投生,所踢打之狗则是前世母亲所投生,在在说明了,观诸行法迁变不已,无常不定悉归散灭;尤其怨亲本无定、变化极大、故应平等舍住。 换句话说,虽然缘起有差别,但在心态上,绝不能因此缘故便对眼前的亲人特别的贪著,对眼前的敌人特别的嗔恚,对眼前的中庸众生特别的无所谓,应遮止这三种分别心,从今以后应对众生心住平等舍,平等看待。 二、 修习知母:(因果七教诫的最初) 知母 ―― 是指无始以来,一切众生,譬如八寒、八热、孤独、近边的地狱道众生;内障、外障、内外障的饿鬼道众生;大海中、人天杂居的畜生道众生;所有人道众生,乃至阿修罗;欲界、色界、无色界天道众生,甚至等待投生的中阴众生,都曾经当过我的母亲是决定的。这个原因是什么呢?原因不外乎是两种:教与理,原来在《般若经》中佛明示了众生没有不曾当过我的母亲的,由圣言量得以证成众生决定为我母亲。若依正理安立,则因我的烦恼心无始而有,故投生无始,没有不曾投生的处所,没有不曾投生的角色,众生的情况亦复如是;又因于每一一胎生,卵生时皆必须有母亲,因此我与众生必定有过交集,由此证成了每一众生都曾经当过我的母亲,心中断然决定:所有众生都曾经当过我的母亲,修习知母。 三、 修习念恩:(忆念众生的母亲的恩泽) 思维所有众生,不论是怨敌、亲人、中庸众生都曾经在轮回中当过我母亲,与我今生母亲一样恩泽极大,应忆念着众生的母亲修习念恩。自前虚空明现前慈祥和蔼、年岁老迈、为我一生辛劳付出的今生母亲,正慈眉善目的看着我。思维从入胎到出生,从出生到成长,从成长到衰老,慈祥母亲总是无怨无悔的养育、照顾、关心着我,为我付出一切。如怀胎时,母亲倍极辛苦,分娩时蒙受大苦,成长时教育为人处事之理,栽培我求取知识,乃至成家立业后,惦记之心从不间断;为了养育我甚而不惜造恶业营生,一无所求的以慈爱心供我受用,随时不忘教诲,担心我入歧途,当病苦时更是不辞辛劳的照顾,恩泽说之不尽。 以此类推,所有众生在我的过去世都曾当过我母亲;也因此,现今认识与不认识的众生都曾经如今生母亲一样施恩养育我,只因隔阴之迷无法了知罢了。故应经由忆念着今生母亲的恩泽而忆念着众生母亲的恩泽,由衷至诚地生起念恩心(大乘行者若不知念恩,功德难以增上)。 四、 修习特别念恩:(特别忆念怨敌与中庸众生之恩) 除了忆念着众生决定曾经当过我母亲,当我母亲时恩泽极大之外,进而必须特别忆念着眼前与我非亲非故的中庸众生、甚或怨敌也对我恩泽极大。也就是说,虽然怨、亲、中庸众生与我的缘起迥然不同,但对我具足大恩恐怕没有差别,为什么呢? 因为就轮回时,修道时,成佛时而言 ―― 譬如在我的过去、现在、未来三世的无始轮回中,都是依着众生以间接直接(不论认识与不认识)的方式提供我衣食住行等一切维生资具。若不是众生赐予提供各种的方便,我根本无法维生;今生的受用、利益、安乐无非是依于众生而得,诸法因缘相待生起,我不可能独立存在。可以说,没有众生我将一无所有,故一切众生对我都有深而且广的恩泽。特别是损恼我的怨敌,实是忍辱福田,让我有最住机会修行忍辱、行持善法、累积资粮、成就佛道,而亲友、上师、三宝乃至诸上善人聚会一处,岂能有给我修习忍辱的因缘?没有怨敌就没有忍辱,没有忍辱就不可能生起大悲心,没有大悲心就不可能证得佛果,从佛法的角度看,敌人的恩泽最大。 总之,轮回时,维生靠众生;修道时,成就靠众生;成佛时,利他靠众生,一切都是众生的恩泽所致,故我应对众生如是修习特别念恩。 五、 修习报恩:(主要是以开示正法为主) 固然众生当我母亲时倍极辛苦,对我恩泽极重,即使为我怨敌或不相干的中庸众生,尤其更具大恩,如此想来,怎可知恩不报,自求自利呢?况且身为学习大乘佛法者,更应忆念所有众生的恩泽,真诚报恩。 所谓报众生恩,并非以提供现世生活资具的圆满为主要(因是有漏的轮回法),而是令其得到究竟安乐。因为轮回法为本质的有漏安乐,众生本身自有能力成办;同时,究其实况,众生不论学佛不学佛或信不信宗教,内心皆具深重的俱生人我执,法我执、我爱执、不具慧眼如目盲者,具有无量烦恼如疯狂者 ―― 六根本烦恼、二十随烦恼根深蒂固,令心不自在而造轮回业流浪生死,就这样一跛一跛的走向三恶道的险崖。因此,真实报答所有众生的恩泽,主要是开示正法、指出正道,令其皈依三宝,如理修行,从轮回苦海中救拔出来,究竟离苦得乐而报恩。 六、 修习自他平等:(大乘的平等舍) 自他是指自己与所有众生(含怨敌、亲友、不相干众生),在实质上都是平等的,因为; 1.不论是谁,都曾经当过我的母亲,故自他平等一致。 2.即使众生不曾当过我母亲,而为我的怨敌或不相干的人时,也对我有恩,如轮回时依众生维生,修行时依众生成就,成佛时依众生实说正法,一切时处都依众生的恩泽而安立,故自他平等一致。 3.自他随一众生都同具无明所使的无常性、苦性、无我性,故自他平等一致。 4.所有众生在天性上都求乐避苦,故自他平等一致。 5.虽然众生都想离苦得乐,但在轮回中,实况却是同样的离乐,故自他平等一致。 6.虽然众生都想离苦得乐,但在轮回中,实况却是同样的得苦,故自他平等一致。 7.众生都是无常性的、角色不定、多所变化、怨亲不决定、不应差别对待,故自他平等一致。 8.佛只放弃众生的烦恼,永不弃舍众生,应学佛行,同体慈爱,故自他平等一致。 9.众生与我皆观待缘起而有,所谓你、我、他彼此只是互为观待而成立,故自他平等一致。 10. 众生皆具佛性,皆具离苦得乐的意愿、权利与能力,没有例外,故自他平等一致。 深刻定解上述理由,决定从今以后,对所有众生须平等看待、平等对待,不应贪嗔爱憎有所差别,修习自他平等(修怨亲无定,为共乘的平等法;修自他平等,为大乘的不共教授)。 七、 思维我爱执的过患:(一切过失的根本) 《入行论》说: [ 彼虽欲除苦,却现行苦因;求乐但愚痴,毁乐如灭敌。] 意思是,无始生死以来我们愚无知,实欲离苦,却一直造作苦因;实欲求乐,却一直毁灭乐因;迄今之所以离乐得苦,其主因就是我爱执 ―― 深具珍爱自己,不顾别人的颠倒心(以自利作意为主)。当知我爱执的主要特征是: 令心不乐;不能忍受别人小小的恶待;不能接受别人一点重话、粗语;不愿吃一点亏,不让别人占一点便宜;别人犯了一点过失,就牢记在心生气不已;小损不忍,小苦厌烦,只求舒适,害怕受苦;不让人知已过,喜赞自德;对比自己能力强者生嫉妒心、对与自平等者生竞争心、对不如自者生慢心;常非理作意、常疑想别人在伤害他;做任何事初懈怠、中消极、后退怯;做任何事,第一都先缘着自己;自我意识强,太有个性,太有意见;别人说了一点不中听的话,就乱想半天,苦闷半天;一直希望别人对自己好,很少想到怎么对别人好,等等,数不胜数。 深刻内观,无始以来流浪生死至今,只想自己求得舒服,只在乎自己不得快乐,一点也不在乎别人的痛苦;只怕自己吃亏,不愿付出(自扫门前雪)。为什么不能忍受他人一点点的粗恶语与伤害,且能毫不避讳的伤害他人?想的,在乎的只有自己,从不在乎他人心境感受;即使表面是利他行,实质也是为了自利。如此看来,我的我爱执在自心中如导师三宝一样的坚固安住,至今仍然不自觉知,一直依赖、仰仗、听命、皈依于我的我爱执,致而痛苦永难止息。 再次深刻思维,我爱执是我的魔使;若具我爱执,过患广大无边,更是一切衰损、痛苦的根本 ―― 令我今生苦、来世苦、轮回苦、不能成佛苦,一切苦相唯是归咎于我爱执,应知其过患而予以对治。 八、 思维爱他执功德:(一切善乐的来源) 《入行论》说: [ 所有世间乐,悉从利他生,所有世间苦,咸由自利生,此何需繁述,凡愚求自利,能仁唯利他,且观此二别,不得以自乐,真实换他苦,非但不成佛,生死中无乐。] 这充分说明了,只要一心欲求利他,必成佛果;只要一心欲求自利,终不成就。佛与众生的主要差别便是在于,一心利他修行圆满即成佛,一心自利不顾众生即轮回。也可以说,因有我爱执,以自己的利益为主,故轮回中痛苦,也终究无以成佛;相反的,因有爱他执,以众生的利益为主,则不但在轮回中快乐,毕竟也成佛。众生是我爱执的成果,成佛是爱他执的成果,因此应知:原来一切众生是我离苦得乐的根源,真实离苦得乐完全是建立在于珍爱众生上。要言之,佛执爱众生,众生是佛的最爱,所以执爱众生等同执爱佛,恭敬众生等同恭敬佛,互不相违。 基于众生要乐不要苦,故应予乐,积极行利他行,消极不做伤害行,如此珍爱众生自然能生功德、究实说来,既然能爱自己、爱身边的人,理应也能爱一切众生,心态上没有差别,因为爱是一样的,在天性上彼此也都需要被珍爱。进而思惟,今生的一切身心安乐、来世的圆满安乐,甚至解脱的根本安乐乃至成佛的究竟安乐,都来自于爱他执或利他心的缘故;况且,我的苦乐与众生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我再怎么珍贵,也只不过是一个人的安乐;众生数量无量无边,相较之下,一个人的利乐实在微不足道。为自舍众是愚痴,为众舍自才是智者。因此,若为智者或为修学大乘佛法的行者,应舍我爱执,应修爱他执,爱他执是一切功德的根本,是根本安乐之源。 九、 修习可悦爱慈:(见一切众生皆最可悦爱的行相) 我应由以下四点理由,缘着现前非现前的众生,修习可悦爱慈,即: 1.众生与我一样都要乐不要苦,都想离苦得乐,这是完全一致的,所以要见众生为最可悦爱。 2.众生都曾当过我的母亲,具有很大的恩泽;即使不曾当过母亲,在一切时处,对我也都具有间接直接的恩泽,所以要见众生为最可悦爱。 3.深刻思维,我爱执的过患以及爱他执的功德,确信只有慈爱众生才得以成就,所以要见众生为最可悦爱。 4.我与众生是性空缘起的本质,是互相观待而成立,爱自如爱他,爱他如爱自;有自才有他,有他才有自;他乐即我乐,他苦即我苦,因此应视众生为最可悦爱,是我的最爱。用心去感受众生都是我的最爱,就像慈母看待可悦爱独子的心情看待众生,生起可爱慈的心情,生起可悦爱慈的行相。 十、 正行修习自他相换:(是爱他胜自的心) 所谓自他相换,并不是将自己所拥有的一切现有外在物质或身体与彼众生对换(以业力不同故,换不了的),而是在心思上互换,也就是于心境上,以对等角度互换角色,以同理心而说(身同感受)。所以,将无始以来只珍惜自己,只关爱自己的心,去珍惜众生、关爱众生;相反的,将无始以来不珍惜众生、不关爱众生的心,来不珍惜自己、不关爱自己,这就称为自他相换(视众如宝,以他为主;视已如屣,以已为次)。 虽然缘起有差别,但在心态上仍是可以改变的。若为智者,爱自己的最好方式,便是更爱众生。事实上,爱众生、恭敬众生、供养众生等同爱佛、恭敬佛、供养佛;现今多有只重视上师三宝而轻蔑众生的现象,这与修习菩提心法是背反相违的。《入行论》也说: [ 若人欲速疾,救护自与他,当修自他换,胜妙秘密诀。] 意思是,若有人想快速的救护自他有情,当修自他相换法,此为最殊胜的秘密口诀,极其珍贵,应当如是修习。 十一、修习大悲为体性的受苦:(拔苦) 即修习受苦的大悲心法 ―― 既然一心关爱众生、不忍众生苦,而修自他相换。因此,观想:惟愿一切未成佛的如母众生心中的罪障苦(烦恼、无明、业、苦报、烦恼障、所知障、人我执、法我执)都成熟于我身。特别是,透过呼吸法(即吸气),把一切众生的苦及苦因,完全化成一团黑气吸入我心中,并摧毁我的我执、我爱执等罪障;也就是,观想一切众生的苦及苦因 ―― 今生苦、来世苦、轮回苦、不能成佛苦 ―― 皆无余成熟于我身,完全尽除,如是修习大悲心为体性的受苦法。 十二、修大慈心为体性的施乐;(与乐) 即修习施乐的大慈心法 ―― 既然一心关爱众生,由衷希望众生得乐,众生得乐理应由我施与。因此,观想:惟愿我的身躯、受用、三世所积之善业乃至十方诸佛菩萨所积的无量功德都化成白光,观想白光透过呼吸法,以呼出的方式,遍照在一切众生身上,刹那之间皆得今生乐、来世乐、解脱乐,究竟成佛乐,观想尽所有的安乐都成熟于一切众生身上,完全具足,如是修习大慈心为体性的施乐法。 十三、修习增上心:(荷担心) 增上心 ―― 是基于不忍众生苦,除了猛利欲求拔众生苦、施与安乐之外,并且应该立誓发愿,生起猛利广大的利他心,使令九法界一切众生离苦得乐都是我的责任(从无间地狱到第十地菩萨,上师、佛除外),从而坚固誓愿由我一人亲自荷担,将一切尚未成佛的众生都安置于无上佛果,决断立誓,发起如是增上心。 十四、正行发菩提心:(欲求佛果,为求利他故) 要有圆满能力才可以圆满誓愿,但是,不用说度化一切众生,连帮助一个众生,我现在也都没有一点能力。那么谁具足圆满能力呢?只有佛,只有成佛才圆满具足利他能力。佛万德庄严,佛的功德说不能尽,佛身具足三十二相、八十随好;佛语具足六十支妙音,演说各种法门;佛意具足大悲、大智、十力、四无所畏、四无碍解、十八不共法以及无量无边的威神力,任运无间的佛行事业,遍入众生心海。 所以为了真实利他,我一定要先成佛,不能不成佛,如是猛利发起为了利他我一定要成佛的菩提心。 最上的善心是发起菩提心,最大的恶心是弃舍菩提心:我只有发菩提心。只有成佛,才可以圆满自利利他。为此,从今以后,我应一切时处皆以菩提心摄持行一切善行,并且至诚祈愿,生生世世都修菩提心,生生世世不离传授菩提心教授的善知识及菩提心法,真实生起菩提心。 后行: 观想前方明现着大乘三宝皈依境,后方是一切具恩如母有情,以此修习依因果七教诫与自他相换二法合修而发菩提心的功德,回向自他众生成佛,尤其自他心续得生依因果七教诫与自他相换二法合修而发菩提心的证量,成就三士道功德。并将此学习道次第教法的殊胜功德,以清净动机广大回向: 回向具恩上师、南传、藏传、汉传的师长都身心安康、常转*轮。 回向南传、藏传、汉传的圣教,久住世间。 回向不同道场、团体、寺院法务兴隆,以法摄众。 回向三宝慈光遍入众生心海中。 回向在不同道场修学不同法门的佛弟子,皆能依法调心。 至诚回向遍虚空、尽法界一切有情离苦得乐。 回向我等能早日发起爱他胜自的菩提心。 回向我等生生世世依止大乘善知识,圆满大乘佛道,成佛利他没有障碍。 一切诸佛菩萨的回向,即是我的回向。 至诚感恩上师、三宝、众生的恩泽。 观想这一切都是唯名假立,无微尘许的自性。 惟愿父母众生具安乐惟愿一切恶趣恒为空 任彼菩萨于何地安住惟愿彼等诸愿皆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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