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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观庄严论·选集要义释(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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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观庄严论·选集要义释(二十八)

 

  果法身品第八

  丁三、广释法身分二:戊一、身建立;戊二、事业。

  戊一、身建立分四:已一、自性身;已二、智法身;已三、受用身;已四、胜应身。

  已一、自性身

  释果法身四法

  第三、广释果法身支分二:一安立系属结合;二广释果法身法。

  一、安立系属结合:刹那加行后,说果法身的因由者,谓由修一刹那现证圆满菩提加行,第二刹那即圆满现证果法身菩提。若以经的系属为缘,在第四刹那加行处,经云:“如是善现,诸菩萨摩诃萨,应以无相而为方便,修学般若波罗蜜多”乃至“复次,菩萨摩诃萨,应学无漏法如梦相空”。这是说自性身。若以论的系属为缘,即论身建立:“刹那证菩提,法身。”说刹那加行后随即得果法身的因由者,谓已修刹那加行,当得果法身的因由如是说故,是说已修第一刹那加行圆满现证菩提,第二刹那即是圆满现证果法身的菩提。

  二、广释果法身法:然此第八品中,此中广释果法身法分二:

  {一}释作者身自性分四:(一)自性身,即“能仁自性身”一颂。(二)智法身,即“顺菩提无量”五颂。(三)圆满受用身,即“许三十二相”十一颂及随好十二颂。(四)胜应化身自性,即“若乃至三有”一颂。

  {二}释事业自性:即“如是尽生死”七颂。

  然则“能仁自性身”等是自性身,此中分:经说与论释二种。

  一、经说:以上第四刹那加行处,“如是善现,诸菩萨摩诃萨,应以无相而为方便,修学般若波罗蜜多。”以明自性身,经云:“复次善现,无漏法如梦,不与有法相应,无法由自性相空,一切行相清净,彼等一切自性一相者谓无相,应知即是如来应供正等佛,善现,如是菩萨摩诃萨应学般若波罗蜜多。”

  二、论释分二:一、由根本所显之理;二、由论释规则。

  (一)由根本所显之理:就释彼经义门,即第一身为自性身。

  (二)由论解释规则:就结合门说,自性身等之差别有四种:一自性身,就词义门说,谓能仁佛陀等,就答难门说,即其三身等。

  “能仁自性身”者,显差别事自性身,就词义门说,即能仁佛世尊的自性身者,即“得诸无漏法”明具足自性身之差别,释彼之义,谓念住等智体,说出世法界自性无漏,即“一切种清净”显彼果的差别,释彼之义谓由一切垢染清净,即“彼自性为相”彼之自性差别,释彼之义,谓由自性寂灭相,此即是彼等之自性无生之自性。

  自性身之名义,谓由不虚伪义(真实、胜义),自性身依何所得,谓由出世道得。得的理趣,由非所作,以识(了知)如幻,通达一切法即是得。从彼等之内,修习第一刹那圆满现证菩提,第二刹那即是现证圆满法身菩提。

  自宗所说分二:一释当成就果的时分;二释身建立。

  一、释当成就果的时分分为:一安立所释的教;二释彼之义。

  (一)安立所释的教:《心要庄严疏》云:“十地最后心无间道根本定于真如于水中水建立,无间道时,尔时根本定照见前,所知境尽所有相,虽少许亦不现起,但执二谛异体的垢染尚未断尽故,然在彼时,得现证无漏智二十一聚无余种类的体性安住,其次在第二刹那已生起解脱道时,如所有所知境,二现寂灭至建立于水中,在彼之根本智(定)照见前,亲见尽所有一切所知境,如掌中之庵摩罗果,彼时断尽所知障;作证真实际;作证法身;名为现证一切法一切行相菩提。住十地最后心时,以相好庄严其身,即彼同类自性之后,获得法身时具足五相;具五功德,当成就具五决定之圆满受用身,以受用身为增上缘,就十二事业[51]门随顺摄受所化众生的胜应化身,尔时虽不是一聚类,但佛胜应化身许多支分,皆依圆满受用身亲因聚为一分,当知获得成就关系有多种。”

  (二)释彼之义:于学道究竟果的佛身,佛亲得的所依身,是菩萨最后心,由此佛的究竟色身,彼安住色究竟天作证,如《入中论》云:“如净虚空月光照,生十力地复勤行,于色界顶证静位,众德究竟无与等。”

  二、释身建立分二:一作者身的自性;二所作事业的自性。

  (一)作者身的建立(自性):分三:一体性;二差别;三认识各各体性。

  {一}体性:若众多功德支聚合或聚集究竟,即名为身,是故由自能得方便,修四加行所得的究竟果,是果法身的定相。

  {二}差别分四:1、二差别;2、三差别;3、五差别;4、四差别有四种。

  1、二差别:于果法身分为:自利法身和利他色身二种,如圣龙树菩萨《宝鬘论》云:“一切佛色身,从福资粮生,大王佛法身,由智资粮生,因此二资粮,即是成佛因。”又有:自利法身正士,利他色身正士。如圣龙树菩萨《六十正理论》云:“以此之善根,回向诸众生,积福智资粮,愿得福智身。”又有:自利胜义身,利他世俗身二种。如圣弥勒菩萨《宝性论》云:“自利利他胜义身,依彼胜义世俗身。”

  2、三差别:分为:自性身、受用身、胜应化身三种。如《庄严经论》云:“三身清净佛,略摄身应知,三身清净性,显示此所依。”是说受用身自利,应化身利他,自性身是彼二身之所依故。如《宝性论》云:“彼分深与广,大士之功德,由法显体性,等三身清净。”《二万颂光明论》云:“今所说法身,应知彼有三种者,谓自性身,圆满报身,胜应化身。”又此中分:自利法身及受用身与应化身三种差别。《庄严光明论》云:“从般若母所说,生我善根种,一切成殊胜,愿定得三身。”

  3、五差别:于果法身有许为五种数决定者,《明句论》中亦说:“有说于圆满报身,现证圆满菩提,唯独是于第十地菩萨显现的道,说为圆满大报身诸智所依事;安住极欢喜地等显现的道,是于化身施设圆满受用身;及胜应化身者许有五种。其余者于胜应化身分为:异熟化身和非异熟化身之差别许为五种。”是说:自性身、智法身、大报身、假名(施设)报身、及化身五种。亦有在前二身上加:报身、异熟化身和非异熟化身,说为五种。阿阇黎妙吉祥月称说:“自性身、法身、智身者,谓法身之差别分三,及圆满报身和化身。”阿阇黎格比(欢喜)多吉说:“自性身、圆满报身、异熟身、化身、法身。”

  4、四差别:安立许四与不许四宗,观察应理宗。

  (1)许四身宗:《庄严光明论》及《释》,此二的第八品,主要正说佛身谓:“自性身、智法身、受用身、应化身是显示四种差别者,因为于自性身等之差别是四种”及“如是从第一身至第二法身”。是故当知与其它宗说四身一切并不相违。《明句论》中亦说:般若生论师与布达室利亦说四身,是破童吉祥许三身后说为四身。

  (2)不许四身宗:圣解脱军着的第八品主要正说佛身为:自性身、受用身、及胜应化身许为三身。如《二万颂光明论》云:“今者所说法身,当知彼有三种。”与彼相顺的《二万颂释》中所说,而《心要殊胜论》中亦说,现观第八品者谓法身,彼之法有四种者,谓三身与事业。

  (3)观察应理宗:从彼二宗之内,阿阇黎(狮子贤)宗此即自宗所许,彼的因由者,谓以下数决定处所说故。

  {三}认识各各体性分二:一身的各各体性;二智身。

  1、身的各各体性分四:一自性身;二智法身;三受用身;四胜应化身。在以下各各处所说。

  2、智身分三:一智的体性;二彼智的因;三明彼智身。

  (1)智的体性:总则,佛的智有五:法界智、大圆镜智、平等性智、妙观察智、成所作智,诸智者说有五种。《圣佛地经》云:“集合佛地由五种所摄,何等为五,谓法界清净,大圆镜智,平等性智,妙观察智,成所作智。”经说五智之初法界清净,以除五智名外经未宣说。初是自性身,如《金鬘论》说。于佛智分为后四,亦同《庄严经论》所说。如《庄严经论》云:“镜智不动摇,三智皆依彼,平等性观察,唯一成所作。”彼义是说,大圆镜智说为不动之因由者,谓时无间断生如是说故。

  平等性智、妙观察智、成所作智三(有法),汝非无所依者,谓汝能依大圆镜智故,大圆镜智者就五差别法门说。如《庄严经论》云:“镜智无我所,恒常不间断,诸所知不愚,非恒常现前。”其义是说,大圆镜智(有法),具五差别法者,谓我、我所、所取、能取及无分别故。我所由自性无之差别;就现起境界等门分种类不断之差别;就时间门分具恒常之差别;由恒常远离障碍于一切所知境随顺不愚蒙之差别;各各境非恒常现前之差别法等具足故。

  彼之名义者,《庄严经论》云:“诸智因由者,智生源广大,圆满报身佛,智色影生故。”其义是说,彼(有法),智生源广大者,谓后三智(除前法界及圆镜智)一切因由具足故。彼(有法),圆满受用(报身)佛施设名者,谓彼之施设所依事是究竟故,彼(有法),说名圆镜智的因由者,谓是其余三智色影生起之所依的究竟智故。

  平等性智就三差别法门说,《庄严经论》云:“修净于有情,许平等性智,无住趣寂灭,许是平等智,一切时中慈,具大悲清净。”其义是说,平等性智(有法),具因差别者,是在菩萨位时,由修自他平等离垢清净所得的究竟智故。平等性智(有法),具体性差别者,谓是不住生死与涅槃边的究竟智故。平等性智(有法),具作用差别者,谓于一切时中具足大慈大悲,一切有情如实信解,就青黄等门决定显示佛身故。

  妙观察智就三差别法门说,《庄严经论》云:“妙观察智者,所知常无碍,三摩地总持,犹如大宝藏。”其义是说,妙观, 察智(有法),具足体性差别者,谓于一切所知境,是常无着碍智故。妙观察智(有法),具足功德差别者,谓诸三摩地及陀罗尼的诸功德,唯是犹如宝藏故。彼(有法),具足作用差别者,谓佛为诸眷属显现一切神变诸坛城,断除一切疑惑是降大法雨的智故。

  成所作智就释义门说,《庄严经论》云:“成所作智者,一切种诸界,化无量无边,成办众生利。”其义是说,成所作智(有法),说汝成所作之因由者,谓诸一切世间界中化现种种身,化现无量刹土于所化众生,成办不可思议众生利益的究竟智故。

  (2)彼智的因:《庄严经论》云:“取(能取)故心平(平等)故,示现真(正、真实)法故,成所作性故,四智正(真实)出生。”其义是说,所知(有法),真实生起彼四智非无因者,谓能持正法不颠倒;修习心平等性;善宣说真实法;由成办所化众生事业。四智如其次第生起故。

  (3)明彼智身:四智(有法),是智法身者,谓是转成究竟智故。是故,释迦牟尼佛(有法),汝眼等五根及五境趋入一切,五种出生一切功德百一十二(三十二相八十种好)获得殊胜圆满者,因汝有漏五根转成究竟大士故。如《庄严经论》云:“五根者转异,随诸义一切,生德百十二,圆满善获得。”

  (二)所作事业的自性:佛的事业有二十七种故,总之,广义下当解说。由修刹那加行力当获得果法身,果法身(有法),有四种者,谓有:自性身、智法身、受用身、胜应化身故。

  能表果法身四法之一·自性身

  能仁自性身,得诸无漏法,一切种清净,彼自性为相。

  第一、释自性身分四:

  一、定相:具二清净之究竟法界,是自性身的定相。

  二、差别:分为:自性清净分之自性身,及离垢清净分之自性身二种。初如佛圣者身中的法性,;二如佛圣者身中的灭谛。

  三、界限:唯在佛地。

  四、广释功德分二:一自性身五性相;二具五功德。

  (一)自性身五性相:如《宝性论》云:“此中诸佛者,自性身五相,若略应当知,具五功德性。”

  自性身(有法),具五性相者:1谓远离生灭无为相;2断证功德体性无分别相;3永断增益损减二边相;4解脱烦恼障、所知障和定障相;5自性光明功德清净相具足故。

  (二)具五功德者:谓自性离垢如是所有分别皆无分别,于瑜伽者诸佛是现量行境,是由自性离垢清净之究竟法界故。如《宝性论》云:“无为无差别,永断二边净,烦恼所知定,三障者解脱。无垢无分别,瑜伽所行境,由法界自性,清净故光明。”自性身(有法),具五功德者:1谓无量功德;2无边功德;3由四句分别心皆无思的功德;4无等功德;5垢净究竟诸功德具足故。对于无量等功德,如其次第:广大;无数;非如是分别现前行境;唯佛身中乃有;由烦恼习气无余永断之因由,安立具足彼功德故。《宝性论》云:“无量及无数,无思无等净,究竟诸功德,真实自性身。大故无数故,非分别境故,唯永断习故,无量等如次。”

  自性身(有法),具三差别法者,谓具足差别,离系差别,自性差别,三种具足故。

  其余三身由胜义中法性体性真实,世俗境如是胜解显现者,是建立佛菩萨声闻等之行境。由此论文说,能仁自性身者,谓若就答难门释,是何理结合,谓由自性身之差别有四种。

  然其余三身与法性身是异体或是一体?若是异体,彼二法当成为非有法,若是一体,彼二显示有异岂不相违?由此论答彼说。彼有法之其余三身与法性身,虽非异体,但彼三身显示有异并无过失,因为于如是显示有因由及所为二差别故。有法余三身(有法),与法性身体性不异者,谓是法性身之体性故,是说余三身是胜义法性之体性,与彼三身体性虽然不异,但彼显示异是有因由者,谓由所化众生信解为缘,如是建立故,是正世俗境如是信解显示,如是显示是有所为者,因为智法身者唯在佛圣者内互相之现前所行境;圆满报身者唯在住地以上菩萨之现前所行境;胜应化者唯是异生以上之现前所行境,应知是有所为故,是建立佛、菩萨及声闻等所行境。

  能表果法身四法之二·智法身

  第二、释智法身

  已二、智法身分三:庚一、正义;庚二、差别;庚三、断诤。

  庚一、正义:

  “顺菩提分法,无量及解脱。”五颂

  若由此论文释智法身,此中分:经说与论释。

  一、经说:即如上所说“得诸无漏法”之所余,何为无漏法耶?显答彼问,此依经说。“善现白佛言,世尊,云何无漏法,佛言:1三十七菩提分法;2四无量;3八解脱;4九次第定;5十遍处;6八胜处;7无诤三摩地;8愿智;9六神通;10四无碍解;11四一切种清净;12十自在;13十力;14四无畏;15三不护;16三念住;17不忘失法性;18永害随眠;19大悲心;20佛十八佛不共法;21一切智、道相智、一切相智。善现,此等名为无漏法。”

  二、论释分二:

  (一)根本颂:

  颂曰:顺菩提分法,无量及解脱,九次第等至,十遍处自体,

  最为殊胜处,差别有八种,无诤与愿智,神通无碍解,

  四一切清净,十自在十力,四种无所畏,及三种不护,

  并三种念住,无忘失法性,永害诸随眠,大悲诸众生,

  唯佛不共法,说有十八种,及一切相智,说名为法身。

  (二)解释:智法身显示异身,就经义门释,是明第二身之智法身,即由“顺菩提分法,无量”等,谓彼以身心坚稳为增上,显示佛的不共功德;以性相坚稳为增上,显示与声闻等所证种类共的功德,即由“顺菩提分法,无量”乃至“神通无碍解”是说以身心坚稳为增上,显示佛的不共功德;以性相坚稳为增上,显示与菩萨所证种类共的功德,即由“四一切清净,十自在”是说以身心坚稳为增上,显示佛的不共功德,即是“十力”乃至“说名为法身”。

  是故观待照见如所有性与尽所有性之究竟智者,是智法身的定相。彼与佛地智是一义。若分有:佛地无漏智二十一聚,若广分:颂文正说有一百四十四,“及一切相智”的“及”字所摄一切智及道智二种,则有一百四十六种。

  佛地无漏智二十一聚(有法),是智法身者,谓是观待照见如所有性和尽所有性之究竟智故。彼(有法),汝作用具足殊胜者,谓就生起自果二种色身显现门说,能作放光及说法事业故。彼(有法),断德具足殊胜者,谓是安住无漏故。彼(有法),体性具足殊胜者,谓具足心心所生殊胜故。

  此智法身分二十一聚:

  “第一聚,谓三十七菩提分法。”又名三十七道品,是道谛所包括的三十七种法,故名道品。道是能通向涅槃,是到达涅槃道路的资粮。因为与菩提法相顺,故名顺菩提分法。此三十七分法,总分七类:1、四念处,又名四念住;2、四正勤,又名四正断,四正胜;3、四如意足,又名四神足;4、五根;5、五力;6、七觉支;7、八正道。

  “第二聚,谓慈等四无量心。”1、慈无量心,能与众生安乐之心;2、悲无量心,能拔众生苦之心;3、喜无量心,见众生离苦得乐生欢喜庆悦之心;4、舍无量心,指对如上三心不存耽着,舍怨舍亲,怨亲平等。由此四心能善缘无量众生,能引发无量福德,故名无量心。

  “第三聚,有色观色等八解脱。”1、内有色想观外色解脱,内身有色想之贪,为除此贪,观外不净青瘀等色,令贪不起,故名解脱;2、内无色想观外色解脱,内身虽无色想之贪,而欲令更为牢固,观外之不净青瘀等色,使不起贪,故名解脱。此二为不净观;3、净解脱身作证具足住,谓观净色,故名净解脱,于定中除不净相,唯观色等光明清净光洁如妙宝之色,观净色而不生贪,足以显示观之转胜,证得此性解脱于身中,故名身作证,具足圆满而得住于此定,故名具足住;4、空无边处解脱,行人厌患色,心欲舍离,即舍色想而缘无边虚空之心,与虚空无边相应;5、识无边处解脱,行人更厌前外尘,舍虚空而缘内识为心识无边,心与识无边相应;6、无所有处解脱,行人更厌其心识,观心识无所有想,心与无所有相应;7、非想非非想处解脱,舍前现有想名为非想,舍无所有;无想为非非想,观苦空无常无我,生厌离心而舍弃,故名解脱;8、灭受想定身作证具足住,灭受想定者,或名灭定或灭尽定,即息灭粗分受想之定,已离无所有处贪著,弃舍非想非非想的一切所缘,故名解脱。

  “第四聚,谓九次第等至”。即四禅,四无色及灭尽定,此以深心智慧利行的九种禅定,不杂他心,不令异心间生,次第自一定入于一定之法。若有异心间生,故非次第。1-4初禅次第定至四禅次第定为四定,此四为色界四禅天之根本定;5、空处次第定;6、识处次第定;7、无所有处次第定;8、非想非非想处次第定(此四为无色四处之根本定);9、灭受想次第定,即止息一切心识之定,是九次第定的最后定,以是禅定之至极。

  “第五聚,谓十遍处。”遍以增上缘依止静虑,所缘缘为:地、水、风、火四大种能造色及青、黄、赤、白四大种所造色,并空、识二境,令其如欲遍一切处,即世间定慧相应之十种等至(定)。所余诸处不立为遍者,以诸根不能向外展,声处不能相续,香味二处色界无故。遍者,谓相续普遍开展义。又名十一切处,谓观青、黄、赤、白、地、水、火、风、空与识之十法(见《大智度论》二十一卷),令其如欲周遍于一切处。十中前八观色之清净,即依第四禅缘欲界,后二以空无边处、识无边处定为所依,缘其它受想行识四蕴,依青、黄、赤、白所造色,知依于四大种能造色故地水火风一一观为无边。再思此觉以何所依而广大,了知由于虚空,故次观虚空无边,次观识无边。

  “第六聚,谓八胜处。”发起胜知胜见以舍贪爱的八种禅定,是为起胜知胜见之依处,故名胜处。1、内有色想观外色多胜处:观内不净,观境渐成熟则多观外色亦无妨,观一死尸至一千万死尸等,由观境扩大到外色清净,谓观外色多胜处;2、内有色想观外色少胜处:即内心有色想,观外色少,但观内身不净,或观外色清净;3、内无色想观外色多胜处:谓由内心无色想,观外色多。如第二说;4、内无色想观外色少胜处:观境渐胜妙,虽观外色,而内心亦不存色想。以上四种为净、不净杂观,为形色胜处;5、青胜处:观外诸色,转变自在,使少为多,使多为少,于所见之青相不起法爱;6、黄胜处:观黄色而不起法执,如青胜处说;7、赤胜处:观赤色如青胜处说;8、白胜处:观白色如青胜处说。以上四色观,以为胜处,为显色胜处,此四为净观。凡观净色,必远离不净色。此与八背舍同,此二胜处,为使八解脱之观心,自在妙胜,对于所缘色境,不起执著染惑,如人骑马能破前阵,故名胜处。如《现观庄严论略释》云:“由此形显诸胜处,发生奢摩他(止)胜知与毗钵舍那(观)胜见之定慧相应也,前四胜处从初二解脱因生,后四胜处从净解脱因生。”

  “第七聚,谓无诤,由佛无诤三摩地力能令众生有拔除烦恼之功能”。此即安住解空与他无诤之定,此定声闻亦能证得。如《智度论》卷十一云:“舍利子,佛弟子中智慧第一;须菩提,于弟子中无诤三昧最为第一。”如来无诤三摩地则胜出声闻,如《金刚经》中“佛说我得无诤三昧,人中最为第一,是离欲阿罗汉。”无诤三昧定相,常观众生令心不恼,多行怜愍慈悲之念。

  “第八聚,谓愿智。”乃至生死未空,随愿成办众生义利,乃至生死未空,安住三摩地的作用恒常而住。

  “第九聚,谓六神通。”神者不测之义;通者无碍之义。即神妙莫测,无碍自在之六种智慧,是曰六神通。1、神境智证通,又名身如意通,又云身通、神足通。即变化不思议境界之通力,故云神足通,即自身能得变化自在之通力,故云身如意通;2、天眼智证通,得色界天眼根,能见细微色境,观照外境无碍;3、天耳智证通,得色界天耳根,听闻细微音声无碍;4、他心智证通,知他人心念而无碍;5、宿命智证通,又云宿命住随念智证通,知自己及六道众生宿世生涯而无碍。此五通有依有漏之禅定,或依药力、咒力而得,故外道仙人亦能成就,但此五智证通者,是各依无漏智慧而证得之通力故。6、漏尽智证通,三乘之极至,诸漏断尽为无碍,成就此六通只限于三乘之圣者,故是无漏,唯佛乃能圆满究竟清净无碍。

  “第十聚,谓四无碍解。”又名四无碍智、四无碍辩,意业为解、为智、为辩。1、法无碍,于名句文能诠教法名为法,于教法无有滞碍,故名法无碍;2、义无碍,知教法所诠内容之义理而无滞碍;3、辞无碍,又云词无碍,于诸方言名辞通达自在无碍;4、乐说无碍,又云辩无碍。以上三种之智慧为众生乐说自在无碍。

  “第十一聚,谓四一切种清净:所依身清净、所缘受用清净、心三摩地清净、智清净,是为究竟四清净。”

  “第十二聚,谓十自在:能住寿一劫名寿自在;于无数三摩地获得自在名心自在;已得虚空藏定名资具自在;开示一切工巧艺术等事业名事业自在;能随愿而受生名生自在;能现佛身充满一切世界,名胜解自在;成就无数调伏众生大愿,名愿自在;能于一切时顿现无量神变调伏众生,名神通自在;获得殊胜四无碍解,名智自在;如欲能演讲十二分教,名法自在。”

  “第十三聚,谓十力。”1、处非处智力,谓佛悉能了达一切法的因果。如《入中论·善显密意疏》云:“若彼从果法定从此因法生,知者诸佛,即说此因为彼果之处,如从不善业生不可爱果,从圣有学道得涅槃次第等。若与上说相违,名为非处。”又云:“如是处非处境无量无边,佛智无碍着转,说名处非处智力。”2、业异熟智力,又云知三世业报智力,佛能如实了知一切众生三世因果业报处,是为业异熟智力;3、种种解智力,诸佛遍知一切众生贪等烦恼,等取信等诸法,所生种子,由彼种子之力,所发欲解,此有下中上殊胜极不相同之种种差别,然佛妙智遍三世转,了达一切众生欲解,名为种种解智力;4、种种界智力,《入中论·善显密意疏》云:“诸佛善巧一切界之差别,谓眼根等,等摄耳至意为六根,色至法六尘,眼识至意识六识,说彼(根境识)之内空等本性名界,正等觉智,遍于一切界差别转,说明种种界智力。”5、知根胜劣智力,谓诸众生虚妄增益分别,于生贪等诸根有自在力,总摄有胜、中、劣根,眼等二十二根及诸根互能生果。佛一切种智于彼一一根性皆甚了达,无碍着转,说为诸根胜劣智力。见《俱舍论释》卷三云:“二十二根:眼、耳、鼻、舌、身、意、女、男(男女身中起色欲之处)、命根,有情一生寿命;苦、乐、忧、喜、舍,上五为受根;信、精进、念、定、慧,上五根为信等之五根;未知当知根,已知根,俱知根(即三无漏慧根);6、知遍趣行智力,《入中论疏》云:“颇有行道能趣佛果,有行能趣独觉菩提,有行能趣声闻菩提,有行能趣天、人、饿鬼、畜牲、地狱诸趣。等字显示正定邪定等种种诸行,于彼一切智无障碍,说为遍趣行智力。”7、杂染清净智力,同上《疏》云:“无边世界中,行者各差别,如四静虑,八解脱,奢摩他等持,及九次第等至,与杂染清净无边差别,佛智于彼一切均无质碍,说名杂染清净智力。”8、宿住随念智力,同上《疏》云:“始从愚痴展转传来,于过去世住三有中,随自他一一有情,一切生事尽有情数无有边际,并念其因,并念相貌,谓念自他如是色类,并念处所,谓念从彼处没来生此处,于彼一切随念境上,所有彼彼无障碍智,说为宿住随念智力。”9、生死智力,同上《疏》云:“尽虚空边际诸世界中,诸有情类,一一有情死时、生时,又种种业感种种果,佛清净智于彼众多境界,无障碍转,说名生死智力。”10、诸漏尽智力,同上《疏》云:“诸佛由得一切种智之力,永断贪等一切烦恼及诸习气,言速者,显示佛智一刹那顷,最细习气尽皆断除。声闻与独觉辈,以无漏慧灭诸烦恼,佛智于彼无障无碍,是名漏尽智力。”

  “第十四聚,谓四无畏。”又名四无所畏。1、一切智无所畏。佛于大众中云:我为一切正智之人,无有怖畏心。如佛自云:我成正觉无能如法攻难,名智无所畏。2、说障道法无所畏,佛于大众中作狮子吼,说障究竟佛道之法无有怖畏心。3、说苦尽道无所畏,佛于大众中作狮子吼,说尽苦道无有怖畏心,宣说一切智等道定能出生之菩提,无能如法攻难,名为说出离无所畏。4、说漏尽无所畏,佛于大众中说:我已断尽一切烦恼,无有怖畏心。自云:我已断尽一切漏,无能如法攻难,名为说自断德圆满无所畏。

  “第十五聚,谓三不护。”如来身语意行,究竟清净故,不恐他知三业邪行而护过失,如来三业纯净,远离诸过,不需防护,故名。阿罗汉三业虽净而常需防护,方能离过,如来与彼异。

  “第十六聚,谓三念住。”佛说法时于善听者不起贪心、于不善听者不起瞋心、于间杂者不起二心,唯念住不舍。佛当说法时,念住法界平等之中,毕竟无有灭退之相,故众生虽不一心听法,亦不以为忧,是为第一念处;又念住法界平等之中,增进之相,毕竟不可得,故于众生虽一心听法,亦不以为喜,是为第二念处;又念住法界平等之中,毕竟生死涅槃之相不可得,故常行舍心于一切时,利益众生,而无利益众生之念,是为第三念处。

  “第十七聚,谓不忘失法,利益有情不越时。”佛不忘失所作事业及迟误时间等念不忘失。

  “第十八聚,谓永害随眠,永断烦恼所知二障习气种子。”

  “第十九聚,谓大悲心。昼夜六时以饶益心恒观一切众生谁已成熟,谁未成熟,谁成增上生器,谁成决定胜器。”

  “第二十聚,谓佛十八佛不共法”。此十八种不共法,只限于佛之十八种功德法,唯佛具足,而不共同于其它声闻、独觉和菩萨,故云不共。1、身无失。佛自无量劫以来,常用戒定慧,以智慧慈悲而修其身,此等一切功德圆满具足,由于一切烦恼悉皆断尽,是名身无失。2、口无失。佛具无量智慧辩才,所说之法随众生之机宜而使其皆得证悟,是名口无失。3、念无失。佛修甚深之禅定,心不散乱,于诸法中心无所著,得第一义谛之安稳,故名念无失。4、无异想。佛于一切众生平等普度,心无间杂,是名无异想。5、无不定心。佛之行住坐卧常不离甚深之胜定,是名无不定心。6、无不知已舍。佛于一切诸法皆悉照知而方舍,无有了知一法而不舍者,是名无不知已舍。此六种是名六不共行。7、欲无灭。佛具众善常欲度诸众生,心无餍足,是名欲无灭。8、精进无灭。佛之身心,精进满足,常度一切众生,无有休息,是名精进无灭。9、念无灭。佛具三世诸佛之法,一切智慧,相应满足,无有退转,是名念无灭。10、慧无灭。佛具一切智慧无量无边不可尽,故名慧无灭。11、解脱无灭。佛远离一切执著,具二种解脱,一者有为解脱,谓无漏智慧相应之解脱;二者无为解脱,谓一切烦恼净尽而无余,是名解脱无灭。12、解脱知见无灭。佛于一切解脱中,知见明了,分别无碍,是名解脱知见无灭。此六种是名六不共证。13、一切身业随智慧行。佛示现一切殊妙相调伏众生,称于众生之智而演说诸法,各使证入解脱,是名一切身业随智慧行。14、一切口业随智慧行。佛以微妙清净之语随智而转,化导利益一切众生,是名一切口业随智慧行。15、一切意业随智慧行。佛以清净之意业随智而转,入于众生之心,为说法而除灭众生无明痴惑之膜,是名一切意业随智慧行。此三种是名三不共事业。16、智慧知过去世无碍。佛以智慧照知过去世所有一切,若者众生法,若者非众生法,悉能遍知而无所碍,是名智慧知过去世无碍。17、智慧知未来世无碍。佛以智慧照知未来世所有一切,若者众生法,若者非众生法,悉能遍知而无所碍,是名智慧知未来世无碍。18、智慧知现在世无碍。佛以智慧照知现在世所有一切,若者众生法,若者非众生法,悉能遍知而无所碍,是名智慧知现在世无碍。此三种是名三不共智。(见《大智度论》卷二十六)

  “第二十一聚,谓一切相智。”“及”字亦摄究竟道相智,一切智。如是二十一聚无漏智,即说明智慧法身。一切相智,又译一切种智,或名一切智智,即智中之智,是为佛智;菩萨智为道相智,或道种智;声缘智为一切智。如《大智度论》第二十七卷云:“佛说一切智,是声闻辟支佛事,道智是菩萨事,一切种智是佛事,声闻辟支佛,但有总一切智,无有一切种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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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愿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在世富贵全,往生极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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