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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顿大师:佛教史大宝藏论 第二总纲 明所闻、说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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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顿大师:佛教史大宝藏论 第二总纲 明所闻、说之法

 

  甲初 法字声行境的区别

  应知“法”字声行于十义中。如《论议正理释论》中说:“法者所知‘道’,涅槃及意境,福寿及经典,未来决教派。”有的将此“法”说为“有为法”[1],即“所知”境界;说正见是法,即是“道”;说皈依法,即涅槃;说法之生处,即“意境”;说王妃眷属与诸童子一起作法行,即是“福”;说凡夫喜记持所见之法,即是“寿”。应知“法”即是如此。说“契经”即指经典;说此身是“老”之法,即是“未来”;说比丘四法,即是“决定”;说乡俗族规,即是“法规”。此即行于十义中。这都是就主要者而吉,并非能尽数包括。如说非以法而求法为非法;合理为法;所修之法;知所破之法等,也是可行的。

  甲二  法之字义

  梵语说“达摩”,意为“法”。其境界梵语说“舍达惹勒”,意为“能持”,以此名为“法”。其中所知境界,是以能持性相名“法”。而且能持以色堪为色之性相;以一切种智现证于一切法性相之间,能持各自的性相。当知能持的共相为——诸行无常,有漏皆苦;诸法无我;涅槃寂静。所谓“意境”,是说持自相,或说“意持”,故名为“法”。所谓“寿”,是说能持身,或说能持同种,故名为“法”。所谓经典,如《论议正理释论》中说:“法”者,“契经”等也,即记持定解义与不颠倒义合理地宣说。能记持未来及决定应作事业;持境与族法行,此名为“乡俗”法等。道、涅槃、福三者,能记持堕业,因此是“法”。其中分记持堕恶趣业及堕轮回业。一、如《因缘品》中说:“此世及后世,法行得安卧。”是说深信业果;或依世间正见行十善[2];或修世间禅定——无色界三摩地(即定)。因此等能记持堕恶趣业,所以名“法”。部分外道(是指修梵行的和苦行、禁戒行的外道。)也有此说法的。二、记持堕轮回业:内道(佛教)皈依处,离诸贪欲的最胜尊,名为“法”,即是涅槃与能证彼法的道谛[3]等。所谓大乘道、涅槃、经典三者,是记持堕小乘业,而通达无自性的智慧,与大慈悲双运,因此是由记持堕“有寂”[4]业而生出。

  再说“正法”的字义。“正”是指圆觉佛陀;“法”是指佛所说的法,因此名为“正法”。或说“正”是最胜,也是“法”,因此名为“正法”。二者基本是相同的。或正士夫之行,名为“正法”,如比丘四法[5]。

  甲三 法之性能

  此中应当抉择的是,福、道、涅槃作为所诠的要点;经典作为能诠,即是正法。所谓法的性能,是缘于彼时,能成为除尽障染的方便。如经所说:“能除诸苦障,彼即是正法。”如作分析,其中有证法与教法两种。如《俱舍论》说:“佛之二正法,即是教与证。”所谓证法的性能,如《一乘宝性论》中说:“凡是离贪欲,凡是离贪者,二谛体性法。离贪即灭谛[6],道谛中所摄。”这是说凡是离贪欲的,为灭谛;凡能作离贪欲的,为道谛。二者中灭谛的性能,是由缘于真如[7],而能灭有漏诸法。如《集论》中说:“由缘于真如,能灭有漏诸法,即是灭谛的性能。”此又是离有学、无学[8]。无余涅槃[9],即是大乘宗规佛的“法身”[10]。所谓道谛的性能,是能实现证得灭谛无漏智等的方便。《俱舍论》中说:“无漏是道谛”。又《一乘宝性论》中说:“即能净治的方法。”此乃是见道、修道、无学道三种无漏道。所谓大乘的道谛,在《一乘宝性论》中将见道、修道名为道谛,资粮与加行二道是其所属。

  “教法”的性能,是理解“证法”的能诠者。可分为戏论所作出的习气(即后果),及法界等流(即同类因素)所作出的现论。第一种,如马、象等(意为马鸣、方象等师的论著)的各种论说,即是说随顺轮回世间的现论。这二种,即十二分教(又名十二部经)[11],此乃是能通达法性的同类因;或说由通达法界等流所生出,即最胜等流义。这就是《辨中边论》、及《显明义释》中所说:“成为法界之等流。”班智达苏纳亚西说:“一切法通达空性为根本,如小、中、大三鸟虛空飞翔,由通达补特迦罗(即人)无我及无取,并二无我,以获得三种菩提(小、中、大)。”彼名为涅槃法,因此名为出世间的现论,比如四大江河流归于海,如是一切法也终归于涅槃。

  甲四 详细辨析

  分三乙目:乙初 证及教,或名为果法;乙二 修法;乙三 讲说法。

  今说乙初 果法。即涅槃,寂灭一切有苦之因,是其性能。此又分为七种寂灭:即寂灭生苦、老苦、死苦、会遇苦、分离苦、求不得苦、蕴苦等。又有积终尽,身终归坏灭,会合终离,生命终归灭亡等四种无常中消除此四种常执。

  乙二 修法。即道,能获得果法的圆满功德,或具足四种圆满:一、能往涅槃城,而非往生死城,此乃非实有圆满;二、与涅槃相互关连,不中断亦无变化,因此,是相续不断圆满;三、贪欲等盗贼不能劫夺,此乃无损害圆满;四、具足法喜之食,此乃宣说圆满。

  乙三 讲说法。即能显扬道法圆满。具足四事:一、如说此乃是道,即听闻事,二、如说此乃是道而非其它,即决定事;三、如说此乃念住等,是道之因,即显扬彼聚合事;四、如说此乃烦恼障、业障、寿障,是道之障难,即宣说盖障事。这都是《缘起释论》中所说。再分析其所说的法,又可分为二丙目:即“经”与“论”。

  丙初 “经”。如经所说:“诸法‘经论’二种摄,善说及其密意释,依此于此世界中,佛法能得长久住。”首先对于“经”来说有三丁目:丁初 性能;丁二 字义;丁三 区別。

  丁初 性能。是说随喜顺合缘起经所说之法,即是句义圆满。这是部分人士的说法。关连具所诠义之法。而其作用则是断离三界烦恼,获寂果之功德,是从我们教主佛世尊所作宣说能诠事业中而生出。如《一乘宝性论》中说:“诸凡具义与法属,能离三界烦恼语,凡示寂灭(即涅槃)之功德,彼即佛语非其他。”

  丁二 字义。梵文为“苏坝肯达”。“苏”字虽可通五义,此作“善”义解;“坝肯达”义为“语”。“善语”即指“佛经”。何说为“善语”?因由十相而作“善语”之故。如《论议正理释论》中说:何为“善语”?它具有十种行相,即:正引发行相;接受行相;行入行相;最具足行相;最分辨行相;所依行相;令知晓行相;假立行相;时间行相,持圆满功德行相等十种。其中之意,按其次第为:由圆觉佛所说;为摄受一切众生而说;非暂时,而是常时再再宣说;非作少许吝惜师诀(即师的口诀教授),而是正说;对有情的思想,如所有见而正说;具足五音支而说;以一音令无边世界皆能知晓而说;令所有曼荼罗轮皆能知晓而正说;为离二边道而说;圆满成熟诸有情而说;具足六十种语音功德而说。

  那末,何谓六十种语音支?

  宣说有情界的善根者,名为柔和音;

  于所证见法性乐触者,名为妙音;

  义妙者,名为悦意音;文妙者,

  名为得意音;获得出世间无上功绩者,名为清净音;

  出离一切烦恼习气,随眠习气者,名为无垢音;

  句、文盛称者,名为明显音;

  具足能摧一切外道劣慧邪见之力的功德者,名为悦耳妙音;

  具由修而出离者,名为堪听音;

  一切敌对所不能迫害者,名为不害音;

  能令一切有情欢喜者,名为雅悦音;

  为贪欲等的对治法者,名为调伏音;

  成为制定学处的善方便者,名为不恶劣音;

  正示由过此而得出离的方便者,名为不粗暴音;

  宣说三乘戒律者,名为极调柔音;

  说对治散乱者,名为悦耳音;

  能生起三摩地者,名为适身音;

  能生胜欢极喜者,名为满意音;

  能断疑虑者,名为心喜音;

  能除邪倒与不定者,名为悦乐音;

  于所修无厌悔者,名为无热恼音;

  由闻而生圆满的所依者,名为周知音;

  由思而生圆满的所依者,名为善了知音;

  不吝惜师诀说法者,名为阐明音;

  能喜自利诸后得者,名为善爱音;

  喜诸未得自利事者,名为现前喜音;

  宣说不可思议清净正法者,名为遍知音;

  正说不可思议诸法者,名为普觉音;

  与量不相违者,名为如理音;

  如理开示应化诸有情者,名为相连音;

  不说无义语者,名为言无过音;

  能使一切外道怖忧者,名为狮子吼音;

  语广大者,名为如象音;

  语甚深者,名为如雷音;

  堪受持者,名为如龙王音;

  声音极悦耳者,名为乾闼婆之歌音;

  令坚强人畏惧者,名为迦陵频伽音;

  遥远传称者,名为如梵王音;

  一切成就的吉祥加行者,名为如共命鸟音。

  其中“声胜解”是知晓其语言之义,“音胜解”是阐明教义性能之声和应了解之义;“名称胜解”是能传播其语声之义。

  非所逾越者,名为帝释美妙音;

  战胜一切魔军的先行者,名为鼓音;

  普赞而不具烦恼者,名为不骄满音;

  受斥责而不畏缩者,名为不低音;

  于一切“声明”论典中,因一切性能随入者,名为随入一切音;

  无遗忘语者,名为无缺减音;

  于一切时中,都住于作利益众生事者,名为无不圎满音;

  不依于名利恭敬者,名为不畏缩音;

  离畏惧者,名为不下劣音;

  无忧伤者,名为报喜音;

  善巧一切明处者,名为遍满音;

  能圆满一切有情利益者,名为无忿怒音;

  相续不断者,名为常爱音;

  住各种相者,名为威严音;

  一语有多声者,名为圆满一切音;

  由一语明了多义者,名为诸根适悦音;

  如所立誓而作者,名为无诋毁音;

  获得时极善应用者,名为无轻转(不变)音;

  不慌忙而说者,名为无慌乱音;

  亲疏眷属一视同仁者,名为眷属普称音;

  于喻法中表演世间一切事义者,名为具足一切最胜音。

  这些都是圣人无著菩萨所说。也是《般若二万五千颂释光明论》中所说。其它译本中,将“无忿怒音”,译作“通达音”;“所说”有的译作“浅说”。上述六十音支,在《瑜伽师地论》及《十万般若疏》、《庄严经论释》、《论议正理释论》等经中的说法是相同的。《秘密不可思议经》中则有六十四音支的说法,即在“眷属普称音”之后,加上“息灭贪欲音”、“调伏瞋恨音”、“能除愚痴音”、“灭魔音”四种。弥勒菩萨于《庄严经论》中说:“六十音支不可思议”。而在无著、解脱军、世亲等大师的论著中均认为经中所说的是六十音支。其中是否搀杂进去某些条目,尚待考证。

  丁三 区别。此中分六戊目:戊初 时间;戊二 所诠;戊三 能诠;戊四对治;戊五 应化有情;戊六 增上缘等门类。分说如下:

  戊初 时间。第一时教为四谛*轮;第二时教为无相*轮;第三时教为胜义定相*轮(他典为“广分别三相*轮”)。此三种是《解深密经解》中所说。

  戊二 所诠。如经说:“诸佛所说法,正依于二谛。”这是说以世俗理宣说无住为不了义;以胜义理宣说应理解为了义。《圣无尽慧所示经》中说:“宣说世俗不了义,说修胜义为了义。”有许(如喀惹巴)一切经,观待于佛是不了义,观待于应化有情才是了义。这是徘徊无定相的论调。

  戊三 能诠。即是十二分数。《般若八千颂释最胜心要论》中说:“契经、应颂及记别(预言)、讽诵、自说与因缘,以及譬喻与本事,并本生事与方广,及彼希法和议论,此即十二分教经。”

  (一)契经:即是凡所许义,由胜解之理专一叙说之。何以不分说呢?《集论》中说:“观有十种功德,如来以胜解之理而说法。即易安立;易解说;易受持;由对法敬仰能迅速圆满资粮(即培福);能迅速通达法性;对佛了解而得信仰;对法及僧伽了解而得信仰;接触到所见法,即最胜安乐处;由宏论能令诸正士之心生喜,能趣入于善巧者行数中。

  (二)应颂:即契经首尾之颂词,以声音叙述。或由通达不了义契经而以声音叙述。

  (三)记别:即声闻逝世时及未来之记别,如《妙法莲华经》;又从了义契经分出来为记别密意,即记別分教。

  (四)讽诵:即配合颂偈而述诵。第二根本,如说:“此是教比丘,寂息且尽漏”。第三根本,如说:“此无我有情,生命亦非有,此法由因生”。第四根本,如说:“诸法从因生”。第五及第六根本,如说:“此诸幻变相,犹如经梦境,无明睡醒后,轮回无所得。以此部分中,无生即是佛。”

  (五)自说:《论议正理释论》中说:“非为补特伽罗(即人)而说,是为部分教法住世而说。”何为随意愿而说?如说:“能仁净治情器世间时,诸佛世尊说,调柔(指戒)善哉!寂静(指涅槃)善哉!”

  (六)因缘:即为部分补特伽罗和往事等学处而说,说时以“律藏”为主。如对于财物“不与取”(偷窃)的学处等。

  (七)譬喻:说譬喻等,旨在能显法义。

  (八)本事:即配合往事,讲述“乔答摩”的故事[12]。

  (九)本生:即讲述菩萨行,一切解脱的史实。

  (十)方广:具菩萨藏,是一切有情的利乐处,宣说广大甚深诸法。因消灭一切障染,故名“消灭”。因与其他不相等,故名“无等”。因具七大,名“大乘”。

  (十一)希法:即宣说声闻、菩萨、诸佛的希有法。

  (十二)议论:即凡说无颠倒诸法的性能经典等的教义。

  戊四 对治。即指三藏,此中分四己目:己初 十二分教摄于三藏;己二 “藏”的词义;己三 安立三藏之理;己四 各“藏”的词义。

  己初 十二分教摄于三藏。“契经”、“应颂”、“记别”、“讽诵”、“自说”等五分,即声闻的经藏。“因缘”,是说本事等学处,以“律藏”为主。譬喻、本事、本生三者,是彼“律藏”的系属,此四者,即“律藏”。“方广”与“希法”,是菩萨的经藏,具是不可思议的诸菩萨及佛的殊胜之力,而且特别广大,“希法”也被摄入于菩萨的经藏中。“议论”,则是大乘与声闻二者的“对法藏”。这样的摄法是《集论》之规。别的经论中还有其它说法。

  己二 “藏”的词义。梵文“毗扎嘎”一词及“班枳达”意译为“聚体”或“括摄”。即摄多义于所诠中,或摄一切所知义于所诠中,以此名为“藏”。又“毗扎嘎”是中印度语“大斗”之名,比如大斗之中,能收摄多数小升,在此中摄集许多所诠所学,故名“藏”。

  己三 安立“三藏”之理。以九因安立为三藏,即观待所断三因,观待学处三因,以及观待所知三因而安立。

  第一,观待所断三因。是于疑虑烦恼的对治法中,安立经藏。即为断诸应化有情对谛实及希有(三宝)之怀疑,而说“契经”等;于具足二边烦恼的对治法中,安立“律藏”。即由贪执贪欲福衰之边,而作积蓄行为的对治法中,虽少积蓄也当阻止,令戒律清净,而获得无贪增上时,虽百层宫室,百味美食,值百千钱的珍衣等也可许受,以断离疲劳痛苦之边;是于执自见为最胜的随烦恼的对治中,安立“对法藏”。于其中须广泛开示法的性能.

  第二,观待学处三因。为了宣说三学的“契经”,须广泛宣说三学,令诸应化有情熟习三学。为使戒律与心的学处修习之故,而作调伏(即指戒学);依于别解脱戒学,完全实行戒律,获得清净,因此渐次由无悔等令心等住(住于定)。为了修慧学,以“现对法”开示广大择法的方便。

  第三,观待所知三因。为说法与义,以其能熟习的句义演“契经”;为显现法与义,而演调伏法(即律藏)。以善择修学戒学,令戒律清净,由此而生三摩地(定),更由此而调伏烦恼,所以能显现法与义;依于显现由彼此宏论抉择而出之法,乃因圆满受用,而成为触乐处,能熟习诸法自与共相的法性之故。对于如是的三藏,由闻而积习,由思而达义,由修而以寂止[13]令烦恼寂静;复由胜观[14]而善通达法性。因此能从种子得到解脱。思及这些密意,正如《庄严经论》所说:“藏说为三或者二,略摄之故许九因,积习达义与寂静,善达法性能解脱。”

  己四 各“藏”的词义。《庄严经论》中说:“经与现法调伏律,总其义当分为四,具智诸人知彼此,即得一切种智相。”此谓之“义”,即字义或词义。说成是性能则是错误。说具智菩萨因如晓三藏,而能证得一切种智。声闻因了解一颂偈而得果,如“舍利子”[15]或“周利槃陀伽”。其中经的梵文“苏扎”,(旧译为素怛缆)意译为“首说”。如说王宫,是指处所。如说地的本性坚硬,是指体性。说法句,说法义,即为“经”;其聚合即为“藏”。如“说处与体性,及法义是经。”

  关于“论”,梵文名“阿毗”。所谓“阿毗摩伽”即现成(即‘证’意),乃是现证真实性,故名为“论”,是“论”的体性。梵语说“阿毗伽喀那”意为再三,即是由蕴、界、处、实有、假有等多门再三宣说而显现,故名为“论”。梵语“阿毗布”意为威慑。是说从其中了解诸法所有自与共相,而以宏论抉择,以作威慑,或威慑诸邪说。梵语“阿毗桑玛亚”意为通达,即由通达尽所有实有、假有等所知,因此名为“论”。如颂说:“显现故及再三故,达威慑故是论法。”

  关于“律”,梵语名“毗奈耶”中之所谓“毗波底”,即堕罪。因启示堕罪并作决定,因此名为“律”;或说“毗尼侠扎亚”意为决定,以此名“律”等两种四项(即八种)。如颂说:“堕及生起与还出,决生以及数取趣(即众生),以及制定善分别,决定之故即是律。”

  戊五 应化有情。《庄严经论》中说:“也可名为二藏”。这是指胜解于下劣,为声闻藏;胜解于广大,为大乘藏。

  大小乘的区别是,有具足七大的缘因,如《摄大乘论》中所说:“是所知处、入彼体性、善择彼之因果、三学、断离彼果、成最胜智慧乘最为超越。”声闻宗规所承认的“最广藏”,即指品章为数极多与最广的经典;大乘宗规承认的“最广藏”,是由名词释文广宏乘义,谓之最广。如具足十万颂的般若等,乃是“大法”;为利一切有情,发心成就圆满菩提,乃是“大发心”;胜解甚深及广大诸法,乃是“大胜解”;由获得自他平等的思想(旧译思维),乃是“广大思想”;刹那刹那进修中积集无量的福慧资粮,乃是“大资粮”;于三大阿僧祇劫中不断精进,乃是“大时”;能成与一切有情无等的佛身,为之“大成”,即是具足七大的大乘。《庄严经论》中所说的“七大”与此略有不同。又钝根对因胜解,以因为道,名因性相(显教)乘;利根对因果任运成就胜解,以果为道,是为果密乘。

  《教授胜利王经》中说:“妙吉祥问说,引导是三乘,是佛真实说,因果任运成,他佛前难觅,未演何胜乘。”又说:“对因胜解者,善转因*轮,金刚乘捷径,未来时将生。”密乘较显乘为殊胜之点是,加阿阇黎枳毗扎嘎玛拉所著《三理明灯论》中说:“一义亦不昧,无难方便多,就彼利根者,密乘为殊胜。”这是贬低外方便(显宗方法),而通过内三摩地修行六度[16],此为对于方便“不愚昧”;由修最微细心与心所,及微细语——种子字,和粗分能依,所依曼荼罗,以及心、语、身的三摩地,开示法之正义等,因此名为“方便多”;随化机所希求,为成其希求,易得方便,如启示四种手印等,名为“无难”;由利根所修,以及其他虽是生恶趣业,也能令其罪业清净。此四项名为超越。又圣谛婆说:“持明藏(即密教)是第四藏”。阿阇黎辛底巴说:“摄受深义而开示,因此名为‘契经’”。阿阇黎“阿坝亚嘎惹古坝尼”则认为,宣说三学,名曰“三藏”。

  戊六 增上缘。由增上缘之门而分为三己目:己初 亲口所说教;己二 加被所说教;己三 开许所说教。

  己初 亲口所说教。如“圣者结集”(指圣大迦叶等所结集小乘经、律、论三藏等)。

  己二 加被[17]所说教。此分三类:身所加被、语所加被、意所加被。这是《八千颂释》中所说。身加被所说教,如《十地经》等;语加被所说教,如《未生怨王悔罪经》等,意加被所说教,如《普贤行经》等。有部分学者说,意加被所说教分三类:即由三摩地所加被、由意之大悲所加被、由意之真实力所加被三类。第一类如《般若波罗密多心经》;第二类如佛加被药叉等所说的密咒;第三类如由佛加被虛空、光明、音乐等所发出的法音。

  己三 开许所说教。即因缘、连系、助益、随喜等。如《法集经》中说:“诸比丘,如是我闻……以集所说法”。启示的关连与次第,即开许。

  丙二 “论”。此中分三丁目:丁初 体性;丁二 词义;丁三 区别。

  今说丁初 体性。著作者以意无散乱的精神状态解说经义,而且随顺获得解脱之道。如《一乘宝性论》中说:“唯依佛教法,意无散乱释,顺得解脱道,如经应顶敬。”

  丁二 词义。梵语“侠萨达那”中的“侠萨那”,意为“改造”。即是说于具足三学中改造三毒(贪瞋痴)烦恼因;梵语“达伊”或说“达惹那”,意为“防护”,即防恶趣果与轮回苦。这种词义经中也是有的。《论议正理释论》中说:“佛语在论典的体性个,甚是合理,能改正许多词义,及能作防护,所以名为“论”。凡是改正所有烦恼敌过,以及防护轮回恶趣苦,即具改防二种功德,故名为“论”。除此二种功德不再有其他理论。由此看来,具改防二种功德者,只有佛语的真实意义方是论典,且具足勤于法之正义。

  丁三 区别。此中分五戊目:戊初 由胜劣之门而分;戊二 由作用之门而分;戊三 由所诠之门而分;戊四 由所说论典之门而分;戊五 摄述论典种类。

  今说戊初 由胜劣之门而分。《瑜伽师地论》中说有九种:即无义论、邪义论、具义论三种;狡诈论、无精要论、离苦论三种;励闻论、励辩论、励修论三种。此九种中,每三种的后一种都属于胜论;每三种中的前两种都属于劣论。有人把闻、辩二论连同后三种共五种,认为是胜论,这是不合理的。因摄集抉择中,闻、辩二论外道论典中亦宣说,所以只有每三种中的后一种是胜胜。

  戊二 由作用之门而分。有集广大的经论;深密分辩的论典;梵文字母序列的论典等三类。第一类如《律经》论述,第二类如《现观庄严论》,第三类如《庄严经论》与《集学论》。

  戊三 由所诠之门而分。此中分为三己目:己初 说尽所有法;己二 说如所有法;己三 说解脱及一切种智之道。

  己初 说尽所有法。又分二庚目:庚初 一般论;庚二 特殊论。

  今说庚初 一般论。如《世法论》、《十八种观察论》等,《百智论》、活人医滴论》、《颂偈宝库》等。此诸论典,虽是胜生[18]之因,然可作为趣解脱之所依。如《百智论》中说:“人道若善行,达天界不远,若登天人梯,则易得解脱。”顺彼论典:如相人(即观察人)、相马、相象等论著。

  庚二 特殊论。主要指明处论典。《庄严经论》中说:“若未勤习五明处,圣人亦难得遍智,以此破他及摄受,为自全知勤习彼。”“破他”是指“因明”及“声明”两种学处,“摄受”是指“医方明”及“工巧明”两种学处;“自全知”是指“内明”学处。

  关于“因明”的论典。指现量、自事、比量、破他、反喻、定论等六类而言。如《量论》及解释其密意的《集量七注》、《观察七注》、《成理八论》、《随学七论》等。《集量七注》即是本体的三论,以及支分的四论。本体的三论,系就利根、中根、钝根易懂的三种方法而言,即《释量论》、《定量论》、《理滴论》三种。喀什米尔的论师般若西虽不同意《定量论》为《量经》的注释,但仍说:“彼理当明显。”阿阇黎却雀(义为‘法胜’)说:“作为经之注释,这是合理的。”支分的四论是,指没有从现量品中作引申,而是从自事、比量二种中作引申,即是抉择立宗周延的《因滴论》;难知周延,或说抉择因法关系的《关系论》;以及从他事中引申以破除其反驳、争辩、宣说判决胜负的《诤理论》。还有从其语句中知晓其他名言,与唯识也不相违,如颂说:“本体见先行,为持于他者,若心智能知,唯识同此理。”这是说《悟他论》,连同前者本体的三论共七论。这些“因明”论著,被西藏诸师说成“对法藏”(三藏之一),这是不合适的。“因明”论著是“因明”正理的论典,而“对法藏”则是“内明”的论典。《论议正理释论》中说:“彼故辨别故,往习昔作故,不依于教故,精勤作意故,前愿遍持故,遍作所作故,许是五推理。”这是不依教而解说之。这在《庄严经论》中说:“推理所依并不定,不遍世俗具厌离,愚者乐许为能依。”“对法藏”是生起正理的本母[19]。因此这与那些都是相矛盾的。又在《集量论》中也说:“为了知晓外道所同意的全无心要之故,乃运用正量与所量的说法以破除彼等所主张的诸论,而作此诸论(因明)。并不是仅以此诸论,令他们入于如来的教法。应知彼法(指证法)非推理境界之故,还应知‘还灭业’,是闻佛开示法性,不劳而得通达,其中间未隔甚久之故。若由推理之路导向法性,则是与佛的教法相距甚远而成衰退。如来诸法之体性,若不如是应观察。”

  关于“声明”的论典。包括“自性”、“原因”、“变化”三类。现说“声明”的论著及其支分。“自性”是指语基与实词(事物本体的词);“原因”是指从语基构成实词的缘由,以及从实词构成他词的辅助之缘。此中又分共缘、无数缘、事缘三种。即从语基构成名词和时间分辨词,从名称构成语词和事分辨词,以及构成置于自性与缘由之间的媒介词,和构成转变其他语基的附变词等。所谓附变词,是属于“自性”类。“变化”是指根据连接词等改变的文字,以及收摄词等。以此类词摄取所诠的字部;或以连接词、实词、普讲、注疏四种,作为开示论义的根本——语基;附变词是支分。解释此类词的论述,有《声明集分论》,或《字汇》、《名汇》、《词汇》三类论著,以及《语门论》等。此等论著又是获得“正四明”(印度古四吠陀典书)之学处,而不是三藏中的任何一种。与此有关的字音(轻音)拼合法,是明镜般地表示字音拼合法的论著,如《大宝生源论》,以及开示实词分类、三相分别、一词多义的用法等的《词藻永生藏论》。在修词学论著方面,有开示词章学性能的,词章学有不同的宗派学说;有论及三十五种修饰词、难作体及隐语等的著作;与此相配合者尚有歌舞戏剧等。词章学是“声明”的支分,或是“明论”(指祠祀、禳灾、赞颂、歌咏四种明论)的支分。如《词藻永生藏论》说中:“祠祀、赞颂、歌咏三者即是三明论(四明论中除‘禳灾’外的其余三种)。”

  关于“医方明”的论典。即阐明病、病根、病的对治法药方,用药治疗法等四方面的论述;又有《八支医疗论》,如颂说:“母体孩童魔上身,械獠伤害诅咒等,何种医术当疗处,一一阐明分八支。”“母体”是说孕妇;“孩童魔”,即孩童害病;“身”即指体腔或身体;“上身”指头部、器械伤、獠牙咬伤、诅咒伤等八类病。简略地阐明这八种病的论著,即《八支医疗论》。

  关于“工巧明”的论典。有《点金术论述》、《塑像量度论》等著作。

  关于“内明”的论典。即宣说尽所有蕴、界、处及其区别,或分别说所有诸法等,如《大乘阿毗达摩杂集论》、《法相杂集论》。

  己二 说如所有法。即说四谛十六行相[20],或说二取空义,以及说无自性义,如《谛决定论》、《三十颂》、《中观庄严论》等。

  己三 说解脱及一切种智之道。如《菩萨地》、《声闻地》、《入行论》等。有人说:仅一一宣说章品,不遗漏地宣说是为大论,如《集论》或《俱舍论》。

  戊四 由所说论典之门而分。即总论与分别释论。总论是阐明总论词句的“声明”论著,及阐明要义的达惹嘎理智论。我(著者),则认为不一定是此等论著。

  分别释论。三种释论中,第一时教的释论又分显扬“见”的释论及显扬“行”的释论二种。其中第一种,是指“阿毗达摩”七论。如经所说:舍利子作“法蕴论”,目犍连作“教授论”,满慈子作“界聚论”,天乐子作“识聚论”,迦旃延作“入智论”;“品类足论”由世友所著;盛称“正行品类论”,是由俱瑟祉罗所著。喀什米尔毗婆沙部说:此七论是“经”,而且是佛于不同的地方、时间、有情、分别宣说之诸法,由声闻罗汉所结集的。例如《法集要颂经》。如果并非如此,则三藏的“经”将成为不全。经部师等人说:“所谓本母,即经、律二者,或是从中间宣说,以此无过。”这是认为七著即是“论”。概括此七论义,即《大毗婆娑论》,再概括此论义,则为《俱舍论》等。第二种显扬“行”的论著:从事教之十七事业中,首先宣说出家事,其次宣说二种分辨的十六事,在此事业中,《律上分》与《毗奈耶杂事》等所出诸事业,以理相配合而说的《经根本》,以及依分辨以理配合其他而说的《毗奈耶花鬘颂》或《三百颂》。

  第二时教(即中转无相*轮)的释论,分显扬“见”的和显扬“行”的二种:

  第一种,显扬“见”的论著。有著名的大乘大车轨开派四位大师,以经实说教义,或阐明要义的,有《中观六论》(龙树著),其中有开示一切法自性空显现缘起,离边之见的,如《七十空性论》;有破除生等实有的,如《中论》(亦称《根本智论》);此二论是根本的,也是主要的。为成其理的,如《六十如理论》;为破除对方争论之过的,如《破邪论》;为开示与对方争辨说理的,如《细研磨论》;为开示胜义虽无自性,而于世俗世间名言成理的,如《名言成就论》 (即宝鬘论)等,连同上两论共六论。意许或启示现观之义者为主要,如《现观庄严论》。其中包括基智(未依道以前的基本智)、道智(入道所得的修法等智)、果智(由修道而证果所生的智慧)——行境三智;及一切相圆满加行、顶位加行、次第加行、刹那加行——四加行;加上向、果、法、身共八种,并为之开示。宣说此等主要三十二义的,即《八千摄颂》。该颂说:“依及所摄受,业及修行等,辨别相堕法,利益等正说。”其中所谓“依”,是指佛世尊;“所摄受”,是指徒众眷属等;“业”——慧母中,由十法行,应如何而行;“修行”中,于无实诸有法,增益与损减;一与异体;本质与差别;如其名立义,如其义立名,分别其名义等,即十种散乱对治法中的十种修行;“辨别”是说以“内空”直至无实本体空性之间,细分为“十六空”;所谓“相”,是指魔业及退转二相;“堕”是指如果舍弃般若波罗密多,所得异熟果,即堕于恶趣的报应;“利益”是指如果行般若波罗密多所得的利益,比遍布三千大千世界的珍宝作布施的利益功德更大。由三十二义而摄一切,并依次宣说诸要义。于三门十一品类中开示的《般若经注释》,其中以般若最初缘起为分期,对利根有情,如说:“舍利于:菩萨摩诃萨于一切法一切相中,希求现证圆满正觉,应精进于般若波罗密多。”由何有情,为何故、向何人、为何学法四者摄一切义而宣说,即说略义门;由此至第一时期之间,即说中义门;由此至最后圆满之间,是说广义门,此即所说“三门”。所谓“十一品类”,即:初品类是对舍利子开示的;其次是由须菩提宣说的为一品类;依次对帝释开示的有两品类;对须菩提开示的有四品类;对弥勒宣说的有两品类;对阿难寄以圆满付托为一品类。以上:共十一品类。此论虽传说为当喀扎色所作,然而是世亲所著《释论》更为合理。而且此论及《八千般若摄义》是于“唯识”中阐述的。

  第二种,显扬“行”的论著。如《集学论》(详称《集菩萨学论》)、《经集论》以及开示见行双运的《入行论》与《修次三编》等。

  第三时教(即末转*轮)的释论,仍分显扬“见”的和显扬“行”的二种。

  第一种,显扬“见”的论著。如弥勒所著的《庄严经论》、《辨中边论》、《辨法法性论》、《宝性论》等。四论中有说前二论是“对法藏”(即论藏),后二论是“经藏”,《现观庄严论》为“律藏”的,但未见其有何根据。至于《庄严经论》,是摄大乘一切法于五义中而开示的。此如锤炼精金,如莲盛开,如饥者得美食,如闻佳音书信,如开大宝箧般的法宝,于此说法,即生殊胜欢喜!《辨中边论》中的所谓“边”,是指“有、无”或“常断”二种边见;所谓“中”是指断离彼二边的中观道。以辨别彼诸义,故名《辨中边论》。又如颂所说:“法相及盖障,唯彼与对治、修、处及得果,即是无上乘。”这是由七义而宣说。又如《辨法法性论》中所说的“法”,是指烦恼染污轮回之“法”;“法性”是指涅槃之“法”。因宣说此二者的区别,故名《辨法法性论》。至于《宝性论》,是说大乘之“性”,或说固定诸法之至上,即成为诸法之至上(即“宝”义),以此名为《宝性论》;或说梵语“乌达惹”,意为最后,即大乘之相续,最后末转*轮的释论,故名《宝性论》。此复宣说佛、法、僧三宝及其因界,菩提、佛之六十四种功德及事业,共七种。如颂所说:“佛、法、僧、界及菩提、功德和佛末事业,诸论之身若略摄,此即七种金刚处。”于此等之上加以《现观庄严论》,即为《慈氏五论》。彼之后学圣“无著”所著的广论,即《瑜伽师地论五分》;略论,即《集摄二论》,以及世亲所著“品类八论”等。其中《瑜伽师地论五分》有根本的《本地分》,摄十七地而开示。如本论摄颂说:“具足五识地,意地及余三、寻思伺察等,有定与非定,有生及无生(无生物),具闻与思修,如是具三乘,有蕴及无蕴”。此十七地即以依、行、果三者而宣说的。“依”中,又有三类:一、具五识地及意地二者,为“依”的体性;二、有分别有寻伺,及无分别有寻伺,与无分别无寻伺地三者,为“依”的行法;三、有定与非定,有生与无生地四者,为“依”之时分。所谓“行”则为闻、思、修三地。“果”中暂时果,为声闻地、菩萨地、独觉地三者;究竟果则是蕴有余与无余。

  此类注释般的论著,如《摄抉择分》,其中除独觉地俱摄《本地分》的句、义二者与四边等抉择而宣说。由彼二论(本地、摄抉择)揭示了诸经典之要义。

  至于《摄事分》一论著,则是阐明以前诸论摄入三藏中的概况。其总纲中,是摄略三藏而言,仅广摄经、律二藏,因摄略论义,即《瑜伽师地论五分》本身,而未说及论藏,此外未作另外提论。如摄声闻地抉择中,其今摄论义所出,即十七地与四摄。

  次为《摄异门分》论著,即总示能诠词异门烦恼染污;别说解脱异门。这总別二分,即本论典。

  末为《摄释分》这一论著,即宣说彼诸释理。《瑜伽师地论五分》即是依此解释经论要义而作。

  关于《集摄二论》:即共通乘的撮要,为《阿毗达摩集论》。此集论包括:集法相、谛抉择、法抉择、得抉择、论议抉择五方面。大乘的撮要,则为《摄大乘论》,是以所知处等十义摄大乘而宣说。

  关于世亲所著《品类八论》;即于“唯识”中开示一切法的《唯识三十论颂文》,及成立彼理的《唯识二十论颂文》,合理阐述根本五蕴的《五蕴品类论》,合理开示如是闻说的《释轨论》,合理开示三门业的《成业品类论》。以上为自论五著。合理开示六度等广大行,以及十二因缘并三自性的《庄严经论》、《缘起论》、《辨中边论》等三论的释著,称为他论三释。共为八论。有人说世亲还著有解释十地等的许多论著,因此八论的数目是不定的,连《慈氏五论》等计入,共二十种的数目也是不定的。但是定数的诸论,是指《瑜伽师地论五分》、《集摄二论》、《慈氏五论》、《品类八论》等共二十种论著。

  第二种显扬“行”的论著,如《二十颂戒品论释》等。

  戊五 摄述论典种类。分不依论典与依论典二类。依论典中又分释难本论,及难义自撰论二类:

  第一类,释难本论中又分广释句、义两方面的著作。如《别解脱戒广释五十卷》,为解释语句等而作的释论,如两种《明句释品》;解释难义的,如二种《分解难义释论》;摄要义而开示的,如无垢友所著的《摄义释论》;结合语义而说的,如《唯语义释》。以上共五种。

  第二类,难义自撰论。此中又分为开示一论义、开示散论义、开示多论义三种。开示一论义的,如《现观庄严论》及论根本;开示散论义的,如《沙弥偈文》;开示多论义的,如《集学论》或《寄亲友书》等。

  总的来说,释论又有所谓注释、解说、本释、分解、合并、本释、摄义、难义释、广释、雅语、分别细论等许多名目。此类论著的名称有如此详细的分别,是为了增长才智,也仅仅是论著的区别而已。以前所说的“体性”及“释名”,是对特殊的论著而说,因此并不矛盾。

  注释

  [1]有为法与无为法:谓因缘和合所生诸法(事物)是“有为法”;如常性、空性、非有所造作的,则是“无为法”,有多种名称。

  [2]十善:即不杀生、不偷盗、不邪YIN、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不贪、不嗔和不邪见。

  [3]道谛:苦、集、灭、道四谛中的道谛。谓前三种须修道方得解脱。

  [4]有寂:“有”指生死轮回;“寂”指寂灭。谓生死与寂灭二者都不能堕入。

  [5]四法:指沙门四法。即:人毁不还毁、人怒不还怒、寻过不还报、虽打不还打。

  [6]灭谛:四谛之一。“灭”谓灭烦恼障;“谛”谓真实。

  [7]真如:指本性、空性、真实性。

  [8]有学、无学:是接近佛果的两种阶级,称有学位和无学位。

  [9]无余涅槃:二种涅槃之一。谓更灭依身的苦果,无所剩余。所以又称“无余依涅槃。”

  [10]法身:佛三身之一,属于证得真实智体性,名“法身”。

  [11]十二分教:即契经、应颂、记别、讽诵、自说、因缘、譬喻、本事、本生、方广、希法和议论。

  [12]乔答摩:释迦五种种姓之一。

  [13]寂止:梵音“奢摩他”,谓心不外散,内止一处,即通称之“定”。

  [14]胜观:梵音“毗婆舍那”,也译为“妙观”。

  [15]舍利子、周利槃陀伽:释迦牟尼在世时的两位亲弟子。

  [16]六度:即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等六度。

  [17]加被:即上师、佛菩萨等以其身语意特殊功能加于一切有情之身心。

  [18]胜生:即人天乐果。

  [19]本母:三藏之一,即《论藏》。

  [20]四谛十六行相:“四谛”即苦谛、集谛、灭谛、道谛。“谛”意为真实。佛成道后,先说此四种真实法;“十六行相”即小乘俱舍宗有八忍八智之十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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