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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顿大师:佛教史大宝藏论 第三总纲 如何闻、说及修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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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顿大师:佛教史大宝藏论 第三总纲 如何闻、说及修学法

 

  甲初 所说法的差别

  总的说来,为精通所知境界,当学各种论典。《毗奈耶》(即戒律)也说:“纵是外道论典亦当学”。菩萨尤当学一切论典,然主要趣向于道,是认识须当闻、说佛的教法。提舍尊者说:“三学当善说,三印当正具,初中后皆善,善巧达佛语”。此处指应修的三学,和正见的三法印,即“诸法无我;诸行无常;有漏皆苦。”而体性的初、中、后三个阶段都是善性。《別解脱戒》中说:“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心调柔,此即佛教。”经说:“所谓正法:即初是善,中是善,后是善。其义妙善,字句妙善,圆满不杂,圆满清净,圆满纯洁。”于初、中、后三阶段中皆是善,此是无著菩萨等在闻、思、修三者中所说的。有人说“初”指经首即缘起分;“中”指经的正文;“后”指结尾、助益、随喜三者。阿阇黎格尾拉(意为善天)说:“论典的开始为礼赞,中为论身,末后为回向[1]三者。此中如《论议正理释论》所说:“初、中、后三者,是戒、定、慧、三蕴(即聚体)完全无损,故此名“善”。所谓‘义妙善’,是指所说不颠倒美好圆满;‘字句妙善’是说使人易懂,因此是能诠圆满;‘不杂’是说与其他不混同;‘圆满’是说一切烦恼的对治法;‘圆满清净’是说从自地烦恼染污中得以解脱,所以是自性解脱;‘圆满纯洁’是说他地的烦恼习气随眠尽断,因此是相续(身心)获得解脱,具足此等应通达正法。总之,佛教的正法,是当入圣谛经藏,调伏烦恼,缘起性空不成相违的一法。这是共通乘之规。如以大乘之规来说,则如前引的《宝性论》中所说。

  又《庄严经论》说:“为信喜智因,彼法即是善,具二利易持,示四德梵行,与他为不共,离三界烦恼,自性净无垢,即梵行四德。”以大乘不共之规来说,如经说:“空悲二无别,凡能深修者,彼即佛陀法,亦是僧伽教。”这是说具空性大悲的心要,即佛的教法。这样的教法,在殊胜的“经”或“论”中,由语、义二者所集摄。如《庄严经论》说:“嗅香与甘甜,二者如妙药,法亦如彼二,当知文与义。”“义圆满”是指具足梵行四法等;“文圆满”,如《庄严经论》说:“教亦如是说,与乘顺且善,普称复随宜,相顺出离故,彼典诸胜士,许是文圆满。”《摄释》中也说:“经藏身有二,即文字与义,应知文字是处所,义则在其中,彼二集合是所知。”又说:“胜法虽小品,其身有二类,即是字与义。”故此所说的法,是由佛所说;由作结集者所结集;由诸善巧成就者所解释;由诸译师班智达所翻译。也即是师师相承的教授具足教传的显密经藏或论藏、律藏,任何一种中所说的法。

  甲二 阿阇黎说法的差别

  此中分三乙目:乙初 能说者——阿阇黎的德相;乙二 依何为讲说的方便;乙三 应如何说法。

  今说乙初 能说者——阿阇黎的德相。各论典中说有许多不同的阿阇黎的德相。《三百颂》中说:“具足戒律知律轨,悲悯病者眷属净,精勤助益法与财,应时传授当赞师。”又阿阇黎龙树说:“当略加明了,诸师之德相,知足具悲戒,具慧除烦恼,此等汝若依,汝应知恭敬。”寂天菩萨说:“经常善知识,善巧大乘义。”月居士说:“上师持戒且善巧,具足能力应求依。”《庄严经论》中说:“具足戒定烦恼寂,功德胜勤富教法,达真实性善说法,具足悲悯无疲厌。”这是说由于具戒,以此能调柔;由于具定,所以能寂静;由于具慧,因此能息灭烦恼;由于较他者的功德胜超,以此说为“增上”;对于利他事无怠惰,所以是“勤”;由于广大多闻,所以称“富教”;能深达所知真实性;能善巧言说;不吝财物……而且具悲悯;说法无疲厌等十法。又如颂说:“菩萨具多闻,见谛、悲、善说,无厌正士夫,当知是伟大。”这是指具多闻教的功德,真实见证的功德,善巧言说,有不吝惜财物的悲悯心,心行无怠惰而无疲厌等五法。或说:“广大离怀疑,堪持示二真,此为最圆满之菩萨中导师。”这是说由于多闻,因此名广大闻;以有大智,所以能断离化机的疑虑;由身语意三门善业,所以堪住持为师;能开示烦恼与涅槃二者的真实性等四法。此等多为圣者之法,以此很难具足。但是不可缺少的支分法有三种:一、善巧的智慧;二、悲悯的心怀;三、具忍耐的加行。第一种有三,即善巧所说,善巧能诠,善巧行为。

  善巧所说:是指对于所知境界或诸藏善巧,无论说何种文、义,均应善巧具足教理教授,以此才能断解有情的怀疑。

  善巧能诠:是说能诠的语言正确,无论从何处说也能连贯,说多少也能适当,如何说都不离三种合理的语言,能令他人喜悦的雅语等。又《庄严经论》中说:“语句极合理,能断论解疑,初说了知语,多次应具习。诸佛之教法,三轮以清净,此中八过等,当知是应离。怠惰及不知,不定不分时,此诸疑不断,断彼不坚牢。厌倦与吝啬,许是言有过,如无此等过,佛语成无上。”这是说由离言说之八过,而成为三*轮清净的宣说。

  或如《论议正理释论》中所说:言说十一种过的对治法,有法语二十种。是具有善美之行,因此对非器宣说的过失之对治法,成为得知是意乐听闻及堪可讲说而已,在可说时方说。如此闻与说的轨则,自己如不俱全,不仅无意义,且未见其能入于道。所说不圆满之过的对治法,是无讥毁语而郑重言说。

  所说中断之过的对治法有三:

  即依次而说,首先应从作布施等及正供言词开始宣说;

  从解说经藏开始并结合辩论而说;

  最后所谓随顺而说,即从问答悬记开始,对于一面之悬记,按其一面而预示。

  次为所说不能了知之过的对治法有三:

  即对诸具信者应生欢喜;

  对旧有人及仇恨诸人应生意乐;

  对中庸之人及有怀疑诸人应生喜悦。

  次为所说不成为敬奉之过的对治法有二:

  即对有罪恶者生欢喜,并非应作,故不应生喜;

  由受诋毁心感刺痛,故不应诋毁。

  所说不合理义之过的对治法:

  即所说当合理,而且应与量不生矛盾。

  对非甚深义行境——下根(或钝根)者说深法之过的对治法:

  是应有关连,即先后关连。

  散乱而说之过的对治法:

  是语不紊乱,即话语不为他境所扰。

  所说无义之过的对治法:

  是应具法语,即顺善法语。

  所说不当之过的对治法:

  是适宜如所有眷属,即应与应化有情相适合。

  由烦恼思想而说之过的对治法:

  是五种增上。

  烦恼思想有三:

  一、信自贤善思想;

  二、贪求信敬思想;

  三、嫉妒思想。

  第一对治法有三:

  即慈心、饶益心、悲心三者,

  也即是愿闻法者得安乐,无烦恼,无痛苦三种愿心;

  或对向善与不善及庸俗诸人,依慈等如其次第,当愿其获得涅槃,令通达其道,令领会所说义。

  第二对治法:

  即不依利养、恭敬、赞颂,是断离此等贪求。

  第三对治法:

  即不自赞、不毁他,亦即舍离嫉妒,特别是舍离自信欲念。

  以上二十种法语,每五种如其次第,开示如何宣说,为何义宣说,向何种宣说,由何问而说,言语的加行、语业、语的功德,说者的功德等,以及舍离十一种过失,即是善巧能诠。

  善巧行为:是由于身语意三门善业,堪受众人恭敬,故名为“善巧自之行为”。至于善巧应化有情的行为,是由知根器[2]境界、随眠(即潜伏习气),开示顺彼之法,而能成义。如《地藏十轮》中说:“愚根低劣且怠惰,对于二乘(大乘密乘)不勤奋,不具大乘之*轮,彼非广大乘法器。”又说:“如是非器声闻乘,若闻大乘成愚迷,并因断见堕恶趣,故应观根而说法。”又说:“已成广大之法器,则不应示下劣法。”以及“劣器不合深广法。”所以对法器的行为,或法器的相应当善巧。

  第二种,悲悯的心怀:最上是意乐安置一切有情于大菩提的悲心,如无此心,也须有自所说法义,令彼善知而得益的意乐,并不是观财物多少才说法的悲心。由此自所说法能入于道,如《庄严经论》中说:“诸贤士对身命、受用有大害的利养并无意义的诸物,是以极欢喜心常施舍于一切苦难众生时,对于舍弃正法的众生,普通能饶益,成为无害,虽极广施舍,也无有穷尽而相续增长,是不待言的。否则,有犯法之过。如《妙吉祥神变经》中说:“虽说法,然于闻法诸人,不发大悲,乃为魔业。”又说:“自虽多闻,惟恐他人得此知识,而且为师者将正法作为吝惜秘诀(不肯传人),也是魔业。”《密意抉择释》中也说:“凡为贪者说正法,彼诸贪求得取受,如诸醉人得宝法,虽得亦成穷丐因。”

  第三种,具忍耐的加行:说法时,应有对疲劳和烦难,无厌倦之忍耐;对弟子无休止烦问之忍耐;对他者争辩能对答之忍耐。由此三忍耐则能摄受应化有情。徒众故意曲解,须忍耐而说,但这对具神通者才有裨益。反之对不恭敬者不说法,及对顶髻者(指外道)等五种不说法,这与摄受多数相矛盾。以此则成气度狭隘的语言。如以贪瞋曲解而说,不能对现上或解脱饶益。具如理法则而说时,徒众入耳悦意,则能入于道。如《庄严经论》中说:“慧贤无厌具悲悯,美誉名称善仪轨,名为菩萨善说者,士夫之中彼如日。”

  乙二 依何为讲说的方便。如《杂集论》中说:“宣说之门有十四种及六种之分。”如经所说:“何谓讲说之抉择,即由何者能说诸经藏。”又说:“云何名为‘般若’,即所知有法(事物)、所知义,所知因、普知、所知果,由此成善知。”所谓十四种宣说之门:即摄讲说门、摄有法(事物)门、支及近支门、辗转现成门、断离门、译文门、坏失与不坏失门、安立有情门、分别安立门、法理门、普知门、力与非力门、诵说门、现成门等十四种。有些论典中说,以须义,摄义,语义等三义而宣说。又有的说,以总义与分支义二者宣说。

  钦巴人士说:“当开示教义及解说论典,并作此等诸定解。”此中,

  第一示义:即对论典的语义,既作素净的开示,又示从何而来的关系,为何而提出的目的,何是教法的所诠,三者以作定解,以此等方法令弟子善知法义。

  第二解说论典:由结合本文层次,令认识特别的根本,并以祛疑之法解说特别提出之法,以彼等义对显隐诸义,开示应如何探讨,令弟子为精通论义。第三示定解:诸所开示虽通达论义,但未能破除敌对的争辩,这是已说的诸义与争论未能连系之故。因此应举出未通达的争论,作出排除其不正确思想的答辩,以及破除敌方所引教理答辩之疑,令弟子对论义获得定解。《论议正理释论》中说:“诸说经义者,以必须摄义,句义相配合。作论答辩等,争答二合一,即为答辩放。”这是说,最初听闻经论的意义时,当勤于记忆;之所以“必须”,是由彼“摄义”中而得通达。以其所摄之义,并结合经或论的本体——字声和意义二者,或结合所诠之义而开示者。从彼句义中而得通达,以所说句义作根据,对差别之法作释疑,由问答、探讨、引申一义多名,与一名多义,及以另一字义宣说或以译文宣说;或提出否定之词,译其词义而说等。又《论议正理释论》中说:“应由四正确知晓词义,即由类别(旧译异门)、性相、释文、辨别等四者。”此中“类别”,即指异名;“性相”,即指由何义而得此名;“释文”,即说其名的原由。有的说:“释文并非解说字义”,这是不合理的。《阿波罗悉喀》等字义解说中,说有八位格。所谓“结合”,是说前后之义连贯,以及前后的次第连接。由此可知它与词义的次第是不相矛盾的。次为与理不相矛盾,即前后论理不相矛盾,这些从答辩中可以得知。以字与义所立的争论,是由答辩其意义作出的定解而言。

  乙三 应如何说法。此中分三丙目:丙初 依应化有情而说;丙二 依需求而说;丙三 依进行而说。

  今说丙初 依应化有情而说。由利、中、钝三种根器,而作略、中、广三种宣说。如经(般若)所说,有广、中、略三种。由种性的分别,而说大小乘法;由求义的差别,而开示适宜的所知境界。如《三摩地王经》中说:“为作法施故,汝若作启请,我未教深广,先当说其词。汝若知且通,大师之座前,我如何能说。汝当如是言,暂且不当说,应观彼法器。若知是法器,不请亦当说。眷属众多中,若见恶习者,勿说资具薄,应赞布施德。若见贪欲小,彼是戒净处,汝应发慈心,当说资具少。若见罪贪少,具戒者增多,获得对治时,当说赞戒法。”

  丙二 依需求而说。需求之目的,是由求义的性相差别而抉择,以及适合机宜而说修法。

  丙三 依进行而说。此中分三丁目:丁初 加行;丁二 正行;丁三 完结行。

  今说丁初 加行。当陈设庄严,祈祷三宝,除魔并以慈心普爱眷众。《妙法莲花经》中说:“智者时思维,住室闭关门。诸法如理观,起而无畏意。智者常安住,住已亦说法。清洁悦意处,敷设广大座。妙色善染彼,洁净法衣披,设备掩腋衣,僧裙善著已。铺设诸种布,濯足座上登。妙座登垫上,容颜光润泽。端坐于法座。对来诸有情,开示多种语。比丘比丘尼,近事诸男女。诸王与王子,智者常无嫉,具义说雅言。离诸怠惰相,不生厌倦想。智者喜诸众,慈力蔽眷属。彼德众中尊,诸眷敬且喜,昼夜修胜法,彼德常无贪。受食及饮噉,卧具并法衣,不执如病葯,不乞于诸眷。自及诸有情,常愿成佛果。说世出世法,普是安乐具。”又《慧海问经》中说:“达亚塔、夏麦夏玛坝底夏弥达夏种、嗡古热、芒古热、玛惹枳得嘎惹得玉格玉热得卓巴底、哦洛亚尼、毗夏塔尼玛勒、玛拉巴纳耶、库库热喀格扎色、扎萨勒、哦姆啃、巴让姆啃,阿姆啃夏弥达尼、萨哇扎哈本达纳尼,枳哼多萨哇惹般若坝底纳、毗姆嘎达玛惹般若夏、萨塔毗多布达姆扎、阿鲁达嘎底达、萨哇玛热苏扎日达巴日须得亚、毗嘎扎那杜、萨哇玛惹嘎玛尼。慧海!此诸真言,是除魔语,是除烦恼语,说法者当善诵此真言已。坐于法座上,以现证菩提的慈心普及于一切眷属。说法者自应生起如医者想,于法作良药想,于闻法者作病者想,于如来作正士想,于教法生起长住想。若先诵此诸密咒,而说法时,其境百由旬[3]内,魔及魔类,诸神不敢前来作灾,纵有来者也不能作灾,说法者当洁净,德行洁净,并当善为沐浴,善著衣装。”

  丁二 正行。当具足六度:即“施”给自行通达的语义;持约束身语意过失的“戒”律;“忍”寒热之损害;对所说法欢喜“精进”;心专一而住(即“定”);观察词义的违逆关系而说(即“慧”)。以上即“六度”(施、戒、忍、精进、定、慧)。又如阿阇黎生格桑波(意为狮子贤)说:作法施时,应舍离声闻等的作意(即小乘动机);对一切人所说不雅语当忍辱,当生喜爱,当不杂余乘意乐,一心专注,回向无上圆满菩提等,当以“无缘披甲”而作行。

  丁三 完结行。即所有过失恳祈恕罪,所有善根回向菩提,以空性而结印等三行。

  甲三 弟子闻法的差别

  此中分三乙目:乙初 以何者为闻法的有情;乙二 依何为听闻的方便;乙三 应如何闻法。

  乙初 以何者为闻法的有情。分上、中、下三等。

  今说一、上等闻法的有情。又分二丙目:丙初 闻法者应断离的过失;丙二闻法者应有之相。

  今说丙初 闻法者应断离的过失。有应离之十三过、六过、三过等。

  一、十三过:如《论议正理释论》中说:“十三过的对治法,是以十六相对治而闻法。”并说十三过是:安立内清净时,对说法者,自妄论其行动,品行不净之过;由种姓高贵而生的我慢之过;不求其义之过;由偏袒他者而生忿恨之过;由不敬奉而生对说法者不重视之过;怀轻视破斥的思想之过;由于对法及说法者的功德不介意,而不作承事之过;对说法时语与文本连贯的说法者,因其戒、种姓、面貌、吐词不完善等而心怀蔑视之过;诽谤之过;贪利养恭敬之过;心散乱及昏睡而生的不闻之过;颠倒理解密意及法性而生的不善作意之过;愿望与行下劣,未深在意之过。

  二、六过:如《论议正理释论》中说:“我慢,不信,不求其义,外散,内收摄,厌倦为闻之垢。”或谓作业之过,不信服之过,不敬奉之过,思想之过,不顺之过,固执之过等。所谓“作业之过”是指身的作为,德行不良,身语二业,不作劝请,意业,不意乐听闻;所谓“思想之过”,是指对他者寻隙而攻,以如此这般的驳斥攻击,使其破坏。所谓“不顺之过”有五:即不知法是出离之道,而生的不敬之过;由于语不对文而生的蔑视之过;因人、因戒、因语言的失误而生的不敬之过;因种姓低下而生的轻蔑之过;因未生领会与成功的能力而自我蔑视之过等五种。所谓“固执之过”有五:执不正;不执其义(即不忆记意义);不执文字(即不记忆文句);执未通晓之语;不记执全面(即对全面不牢记)等五种。

  三、三过:此喻如虽降雨水,不能盛水,有三种器过:即器口倒覆或断碎之过,因此雨水不能注入;器不净之过,雨水虽降入亦成污水;器有洞穿之过,雨水虽降入亦不存水。如是虽降法雨。然不能盛者也有三过:即由于心意散乱与昏睡,法未入耳,因此不能降入,由于不按正理思维,虽降入也被染污;由于遗忘已失正念,不能记持(法义)。彼之对治法,如佛世尊说:“善为谛听,于意记持。”此外,比如病者未知医者的教诲,或反意误解,或虽善知而浪费良药;又如病者不思饮食,或吃不宜食之物;或虽吃宜食之物复而吐出等三种。以此喻说法者应善观闻法者之根器,如果闻法者心意散乱放逸时,则说:“人寿纵百岁,夜眠耗其半,昼间若复睡,其半成碎段”等忧虑的语言;对昏唾者为使其神清意朗,可说奇异的故事,如往生事纪中生为驴、驹、狮、狐、老人、妇女、老妪、盗女等故事,令其心中生喜。

  丙二 闻法者应有之相。如《四百颂》中说:“具正直心求义者,应说彼是闻法器。”以此又可分为:丁初 具能通达的智慧;丁二 具求义的愿望;丁三具无我慢的恭敬心。

  今说丁初 具能通达的智慧。以闻成为烦恼的对治法,而且成为解脱之因来说,都必须达义。世亲菩萨说:“以三净因如制皮革,使其柔软堪用,即用涂油、搓揉、焙制等法。”如是心也用闻、思、修等以为调治。因此为令心调治堪能之故,当精勤闻、思。由闻、思、修三者之力,而趣入于道的诸人,如过荒野而到安乐城,是得路粮之力,骑乘之力,指路者之力。如此从轮回生死的荒野郊道,而往安乐之道的诸人,也是得布施、持戒、智慧三者之助力。这三者都依赖于闻。

  丁二 具求义的愿望。经中所说:“此等十种,为普遍寻求菩萨之法。”何为十种,即以无谄诳的内心,普遍寻求于教法等等。

  丁三 具无我慢的恭敬心。《大疏》中所谓“当以增上心而闻法。”这是说应当脱下头巾,坐于低位,排除散乱心,以希求解脱的愿望闻法。

  二、中等闻法的有情。闻法者虽不全具所说之相,然能知义而听闻,是大有饶益的。《论议正理释论》中说:“具福因诸人,由闻少许正法,能成大福德。”例如圣者舍利子授具足戒时,一婆罗门隐藏一旁,继后听闻犯出家戒当生十二种苦,而从犯戒中还净。又如“僧伽护”尊者说法时,诸仙人偷听后而证果。

  三、下等闻法的有情。虽不知义,然能对于正法生信而听闻,是有大福德的。如经所说:“虽不解语言,但以恭敬之心而听闻佛之法语,仅以如此的信念而听闻,也有很大福德。”何况增长慧的境界,能由达义而听闻,更不待说了。又如象奴难陀以杖击蛙的故事那样(故事不详,想是使蛙跳开,免象践害,而得好果)。以及法喜摩蝎由往昔喜法的习气,一闻佛的尊名,即能微笑敬礼。由此看来,闻法少许也能积得广大福德,故应精勤于听闻佛的教法。

  乙二 依何为听闻的方便。《菩萨藏》中说:“有情由何转,二因即二缘,随顺他者声,如理观内缘。”这是说“外缘”应依上善知识(即导师)及储积生活资具。所谓“内缘”,即指当专注听闻,而且应思维所闻之义,以及阅读论典,并向智者询问以进习,如此所闻方为彻底。继此当勤奋于思、修。《论议正理释论》中说:“犹如石灰矿,以火煅石头,注水即变坏。”今于烦恼随眠石,以智慧火煅炼之,复以定水浸泡,令其坏灭。然智慧并非不闻正法而来,所以当心生恭敬而闻法。纵使能提起词句,若不知义,仍不能得其解。此如以秘藏的遗嘱妙文,挂在孩童的颈上,又有何用?由于多闻须知其义,应对经义勤备听闻。又如巡夜者不知巡视的情况,虽说未眠,仍被盗贼窃夺。如此仅在词句上多闻,然不能分晓,仍被诸烦恼之敌所摧毁。仅心中了知,其义是不能生起的,所以当勤于取义。又如乐师盗贼恐人查觉,故用歌唱催眠,令人入睡后而行劫夺,可举此喻说明之。又如盲者持灯,只利照他人,持不知显义的闻灯,也是如此。因此为了知其义,应勤于闻共义。

  乙三 应如何闻法。此中分三丙目:丙初 加行;丙二 正行;丙三 完结行。

  今说丙初 加行。分三丁目:丁初 修法的思想;丁二 恭敬的行为;丁三修生喜的聚缘。

  丁初 修法的思想。如经所说:“闻后应以修为主。”

  丁二 恭敬的行为。即指身、语、意三门恭敬。《本生事纪》中说:“坐于最低位,生起调柔相,悦意目而视,如饮甘露语。发起诚敬仰,最洁无垢意,闻语如服药,敬奉而闻法。”

  丁三 修生喜的聚缘。《秘密不可思议经》中说:“诸佛出世极难能,历难始获此人身,奇哉!生信闻法者,百劫之中亦难得。”又《大游戏经》中说:“人与佛出为难得,敬信获得亦最难,离八无暇更为难,故此闻法为主要。今已获得佛出世,并有暇身及信仰,以及能闻正法等,以此应离诸放逸。若于百千万劫中,亦不能得闻正法。汝于今日已得故,应离一切诸放逸”。《论议正理释论》中说:“佛语、耳闻、求、智、无障,五者难得故,应闻佛教语。”又说:“此身若死后,能否遇正法,闻法者与说法,究竟是何人?谁亦不知故,汝今应勤励,听闻佛教法。”又说:“若有生死定有寿,此寿大都无义耗,佛语亦如彼昙花,于此世间时一现。”

  丙二 正行。应具足六度:即为佛法,当具身、语、意三门的“布施”;持守约束罪行的“戒”,并离一切关于器的过失,能“忍”侵害;闻法生喜而“精进”;对于文与义一心专注即“定”;上等获得增上通达(即“慧”),中等随词语记持而探其义,下等则不可胜计。

  丙三 完结行。最后对于修行中的错误过失等,祈请恕罪;回向善根;作酬恩等。

  甲四 师徒修学“法义”的教授

  如此闻思趣向于道,如颂所说:“如理闻及具思维,以此修中善加行”。这是说需要清净戒的所依(身心)。《三摩地王经》中说:“所有由法修菩提,虽有多闻不持戒,毁犯戒律堕恶趣,多闻亦不能得救”。这是说虽如理多闻,仍须与思、修结合。如《大德住法比丘经》中说:“若不依修,仅以闻和思的加行,也不是住于法。不依闻与思,仅以修的加行,也不是住于法。须二者兼依,若住于二者,则是住于法。”《庄严经论》也说:“凡是瑜伽者之修,彼非无义;凡是如来所宣说,彼亦非无义;如若仅以闻能见义,则修成为无义;如若未闻也能进修,则教法成为无义”。所以最初众苦的根本及犯戒的对治法,是守戒律。其次应当勤励于烦恼的净治。彼之次第,如寂天菩萨所说:“当忍苦求闻,应住于山林;当勤干修定,观修不净等。”这是说最初须忍,如无忍则对于厌倦无动于衷,因此不能进行闻事。没有听闻,则不知断离烦恼的静虑(即定)法,以此应当勤求听闻。虽由闻而知法,如果心行动摇不定,也不能生起三摩地(即定)。如《月灯论》中说:“虽以顺法语宣说,然因瞋恨之心而不信,所说亦成愚昧法,知其义已难凭信。”所以应断除产生贪恋恭敬的助伴,如颂所说:“愿与林中诸鸟兽,全无喧器住山林,彼诸悠然安乐众,一时相伴而共住。”这是说当住于寂静山林。然而如果不勤离散乱放逸,也不能等住(入定)。因此须精勤等住,彼所得果,即离烦恼,所以应修不净观等。虽多闻而与修远离,则为大过失。如《凶暴者问经》中说:“如若具足多闻,又获得暇满[4],但对其所获得暇满而生的贪恋之心,若不净治,则成为在此人天世间中唯一的欺骗”。《宝积经》中也说:“迦叶:如是比喻,如有人得取大海之水,而海水令其焦渴将死。迦叶:如是部分比丘与婆罗门,虽已学习多法而熟悉,然贪欲之贪著未除,瞋恨之贪著未除,愚痴之贪著未除,彼诸人得取正法之海水,将被烦恼焦渴而死,往堕恶趣。”因此,如我(著者)口虽说毕,但未实践,实无意义。所以应思其义后,再实践极为重要。《劝发增上心经》中说:“饱闻不成敬,贪著诸施说,变忘复无知,此为好说过。内心变遥远,身心亦未净,骄满成多结,此为好说过。愚者失法思,心成极粗恶,止观相距远,此为好说过。师前常不敬,喜闻染污语,无义中减慧,此为好说过。诸神不起敬,彼亦无意乐,正智复退失,此为好说过。凡是有多身,智者所呵责,彼命成无义,此为好说过。失修今何为,死时作孩哀,全空成痛苦,此为好说过。飘摇如草动,如是决成疑,彼心成不坚,此为好说过。如住欢午丛,说他勇士能,自成衰退者,此为好说过。欲骗断希望,随后起争执,与法相距远,此为好说过。受小敬生喜,彼虽具人识,其心狡如猴,此为好说过。自慧浅薄故,愚依他人说,彼依烦恼转,此为好说过。目乱耳亦聋,鼻塞舌亦颤,身颠意又乱,此为好说过。彼心耳识中,欲盛智退失,邪思趣恶道,此为好说过。”如颂所说:“长久好说故,自我未得乐,喜说无边语,一语思为尊。蔗皮无要义,美味在其中,食皮岂能得,如糖之美味。如说蔗皮甜,其味是想象,故当离好说,思义不放逸”。(著者作)颂又说:“此理今由寡闻修,未积资粮布顿书,愿以善根作回向,往生兜率弥勒院。”

  《佛教史大宝藏论》第一卷讲说与听闻之理到此结束。

  注释

  [1]回向:即以所作善业愿换得成佛之果。

  [2]根器:一切有情分利、中、钝三种根器和小乘与大乘根器。

  [3]由旬:八俱卢为一由旬,约二十六里许。

  [4]暇满:指世间福德中有八种有暇和十种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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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愿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在世富贵全,往生极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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