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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论要解》第一卷--观染染者品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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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论要解》第一卷--观染染者品第六

  中论要解 作者:释智谕

  观染染者品第六

  染染者,染是染法,染者是众生心。

  问曰:经云有染,染法染于众生心。染次第有四,所谓爱著染YIN。爱最微细,经云微细之爱即无明。其次为著,色无色二界众生,著于禅定。其次为染,摄欲界众生。YIN最粗浊,欲界一切众生,皆为YIN欲而正性命。既有染法与染者,焉得谓一切法空?答曰:于实相中,当染法染者实不可得也。

  [若离于染法先自有染者因是染欲者应生于染法若无有染者云何当有染若有若无染染者亦如是]

  染法是能染,染者是所染,能所相待而成。相待而成即是无性,能无自性,方待所而成。所无自性,方待能而成。若非相待,则能所二俱不立。

  既然相待即无自性,无自性即空。若执能所为有,二者皆不成立。若执有者,有三种情形,一先有能,二先有所,三能所一时俱有。假设先有能,则有能时尚无所。既然无所,不待所焉有能?假设先有所,则有所时尚无能。既然无能,不待能焉有所?假设能所一时俱有,既然能所一时俱有,何须相待?若不相待,焉有能所?

  若离于染法,先自有染者,因是染欲者,应生于染法。若离染法先有染者,应是因染者而生染法。染法既因染者而生,云何复能染染者?再者先有染者,即是说众生已经被染。既然众生已经被染,何必更须染法?

  若无有染者,云何当有染?问曰:先有染者既不成立,是否先无染者呢?当知若无染者,则染法染于何物?并且既失所染,焉得称为能染之法?故曰若无染者,云何当有染法。故染法染者相待而有,不纵不横。

  若有若无染,染者亦如是。所以若不待染法,有染者或无染者皆有过。染者亦如是,若不待染者,有染去或无染法亦皆有过。

  [染者及染法俱成则不然染者染法俱则无有相待]

  问曰:若染法染者,先后不成,若一时俱如何?答曰:若染者染法一时俱有,则失要待,若失相待,则二者俱不成。

  [染者染法一一法云何合染者染法异异法云何合]

  二法无自性,方能相待而成,相待而成假名和合。如果染者染法体性是一,体性既一,不成相待,不成相待云何能和合?

  染者染法异,异法云何合?例如长与短相待而成,我们说长短和合;大与小相待而成,我们说大小和合。然我们不能说长短与大小和合。因为长短与大小,体性各异不成相待,无法和合。故曰异法云何合?

  [若一有合者离伴应有合若异有合者离伴亦应合]

  所谓[伴]者,二法互相因待,故名曰伴。例如长不自长,待短而长。短不自短,待长而短。故长短二法,互相为伴。

  若一法有合者,离相待之伴,应有合也。若异法有合者,不相待之法亦应和合。即如长短与大小,不能为伴,亦应和合也。

  [若异而有合染染者何事是二相先异然后说合相]

  问曰:一法固不能和合。但眼见异法共合。

  答曰:若异而有合,染染者何事?染法与染者,能成染事者,是因为染法待染者,染者待染法,彼此和合方成染事。若二法体性先有,各自差异不相因待,云何能和合?若说二相先异,然后说其合相者,无有是处。

  [若染及染者先各成异相既已成异相云何而言合]

  若染法及染者,先各成异相,既然异相已成,各有体性,不须相待,云何而有合呢?

  [异相无有成,是故汝欲合合相竟无成而复说异相]

  异相无有成,是故汝欲合,合相竟无成,而复说异相。

  汝是两边规避,既然异相不能成其染事,汝便言和合成其染事。今合相亦无成,汝又说异相。所说不定,自相矛盾。

  因外人先问曰:若染法染者先后不成,若一时俱如何?故论主责其先执异相不成,是故说合也。外人复问:一法固不能和合,但眼见异法共合。故论主责其合相无成,复说异相。

  [异相不成故合相则不成于何异相中而欲说合相]

  异相不成故,合相则不成。异相体性各异,不能成染。合相体性是一,亦不成染。

  于何异相中,而欲说合相?汝于染法染者各有自性截然异中,而欲说合相,是不能成立的。

  当知缘起即是性空,性空即是缘起。染法染者,缘起性空故,所以异而不异。染法染者,性空缘起故,所以合而无合。异而不异,是差别即无差别。合而无合,是无差别即差别。差别即无差别,犹千波是一水。无差别即差别,犹一水起千波。

  诸法无非实相,二而不二。实相即是诸法,不二而二。二而不二,是知染法染者,不合而合。不二而二,是知染法染者,不异而异。故华严云,法非和合不和合。

  今外人执定有染法定有染者,复欲染法染者异,染法染者合,故二皆有过。

  [如是染染者非合不合成诸法亦如是非合不合成]

  是故染法与染者,非和合非不和合。一切诸法亦非和合非不和合。何以故?以诸法皆以无性为性,故非不和合。无性随缘成万法,故非和合。

 
 
 
前五篇文章

《中论要解》第一卷--观六种品第五

《中论要解》第一卷--观五阴品第四

《中论要解》第一卷--观六情品第三

《中论要解》第一卷--观去来品第二

《中论要解》第一卷--观因缘品第一

 

后五篇文章

《中论要解》第二卷--观三相品第七(上)

《中论要解》第二卷--观三相品第七(下)

《中论要解》第二卷--观作作者品第八

《中论要解》第二卷--观本住品第九

《中论要解》第二卷--观燃可燃品第十


即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愿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在世富贵全,往生极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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