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论要解》第一卷--观六种品第五 |
 
《中论要解》第一卷--观六种品第五 中论要解 作者:释智谕 观六种品第五 问曰:汝言五阴皆空,是事不然。经说有六种,六种者地水火风空识。地水火风是色法种,识是心法种,心法即受想行识,一切法依空而有,既有六种,云何说一切法空?论主答曰: [空相未有时则无虚空法若先有虚空即为是无相] 当知相依性立,性依相显,一切法以无性为性,一切法相如幻假有。实相无相,无相随缘能为一切法作幻相。一切法相如幻,依性而显,还归无相,故曰诸法实相。 众生总喜分别空有,其实空即是有,有即是空。性空随缘现万法,万法幻现即性空。心经云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是知五阴即空,空即五阴,空不可得,五阴亦不可得。同理推寻可知,地水火风识即空,空即地水火风识,空不可得,地水火风识亦不可得,故知六种无性也。 于六种中,亦是只论一种以例其余。 空相未有时,则无虚空法,若先有虚空,即为是无相。若谓有虚空法,此虚空法必有相,因为虚空以相而显故。若离相而有虚空,则此空便是色外空,色外空便是断灭空,断灭空是定性无。故曰空相未有时,则无虚空法。 若先有虚空,则此虚空便是无相,便是断灭空。 问曰:若无相有虚空,有何咎?答曰: [是无相之法一切处无有于无相法中相则无所相] 当知绝对无相之法,即断灭空,即是邪空。故曰是无相之法,一切处无有。 于无相法中,相则无所相。于断灭空中,于邪空中,相则无所相。当知无性随缘,相能显性。相随缘显,无有自性。故无相即相,非断灭空。相即无相,非自性有,如是方为真空义也。 [有相无相中相则无所住离有相无相余处亦不住] 有相无相中,相则无所住。若法已有相,不复须相来作相。若法无相,无相之法,空无所有,相则无所相。故曰相则无所住。 法非有相,即是无相。离有相与无相,余处无法。故相若不为有相法作相,便为无相法作相。今有相法无相法中,相皆无所住,故余处亦不住。 [相法无有故可相法亦无可相法无故相法亦复无] 相法无有故,可相法亦无。相法者能相也,可相法者所相也。能所相缘而立,缘能相而立所相,缘所相而立能相。我们不能说,能相法相于所相。若谓能相法相所相,则是先有能相后有所相。然则有能相时尚无所相,若无所相,云何有能相?相反地,不对能相,亦无所相。故曰相法(能相)无有故,可相法(所相)亦无,可相法无故,相法亦复无。 [是故今无相亦无有可相离相可相已更亦无有物] 是故今无相(能相),亦无有可相(所相)。因为能所相缘而立,即无所有不可得义。无所有不可得即缘生义,缘生即真空义。若谓有空可得,即是邪空。所以能相所相皆无自性。离能所以外,更亦无有物也。 [若使无有有云何当有无有无既已无知有无者谁] 问曰:如汝所言,若无有有,应当有无。答曰:若使无有有,云何当有无?有不自有,待无而有有,无不自无,待有而有无。是故全有即无,全无即有。离有则无无,离无亦无有。故若使无有有,云何当有无?有与无既已无,知有无者谁?知有无者,是人也。既无有人,故知五阴皆空,六种非有。 [是故知虚空非有亦非无非相非可相余五同虚空] 是故知虚空,非有亦非无。虚空无性,随缘而有。随缘无性则非有,无性随缘则非无。无性随缘则无不可得,随缘无性则有不可得,一切法不可得则无能相与所相。不但空不可得,其余地水火风识亦同虚空。 [浅智见诸法若有若无相是则不能见灭见安隐法] 浅智之人不见诸法实相,则见有见无。不知实相无相,则非有相。实相无相能为一切法作幻相,则非无相。 是则不能见,灭见安隐法,浅智之人,以不见实相故,即不见灭见安隐法。灭见安隐法,即诸法寂灭性,此寂灭性,名曰涅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