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顶首楞严经讲义第二十一卷-圆瑛大师(十三) |
 
日月光明,上照不及者:前天虽超日月,光犹可及;此天复高,故云光明不及。是诸人等,自有光明者:依正二报,身殿光明互照,故不须日月。如是一类,名须焰摩天:此云善时分,以日月光明不及,无分昼夜。而此天,以莲华开合,善知时分,随时受乐,各得相应。诸经多称夜摩,故科名依之。惟执手成YIN,无交遘事矣。此天离地,十六万由旬,有地如云,朗然安住。身长,周尺二百二十五丈。以人间二百年为一昼夜,寿二千岁也。 丑四 兜率天 一切时静,有应触来,未能违戾,命终之后;上升精微,不接下界,诸人天境,乃至劫坏,三灾不及,如是一类,名兜率天。 此人于一切时,皆能静而不动,设有应行之触,来相逼迫,未能违拒,犹顺从之,此较胜于前也。命终之后,上升精细微妙,不接下界诸人天境。然此天,有内院外院。外院,属凡夫天,有小摩尼殿。内院,是菩萨所居,弥勒菩萨为天主,有大摩尼殿,常在其中,说法教化。菩萨有时至外院小摩尼殿,说法教化凡夫,倘若机熟领悟,则接引而入内院。且内院,尚非外院所能知处,故不接下界,诸人天境,故精;乃至劫坏三禅,而菩萨住处,水、火、风,三灾之所不及,故微。即《法华》所谓:我此土不毁,众见劫烧尽之意。细察文义,初四句,外院之因,而缺其果:上升精微下,内院之果,而缺其因;当时译者,过于省文也。如是一类,名兜率天,此云知足天,能于欲境,生知足故,但以一笑为YIN,更不必执手矣。此天离地,三十二万由旬,有地如云,于上安住,身长周尺三百丈,以人间四百年,为一昼夜,寿四千岁。 丑五 化乐天 我无欲心,应汝行事,于横陈时,味如嚼蜡,命终之后,生越化地,如是一类,名乐变化天。 我本无欲心,应汝而行房事,盖深拒之也。拒之不已,迫以大事,谓继承家业,故于是勉从其意。但遇欲境,横陈之时,味如嚼蜡相似,淡然无味。横陈者,司马相如赋云:花容自献,玉体横陈,谓横放其身,陈献于前也。命终之后,生越化地者:越,是超越下天;化,谓变化五欲乐具,自所受用。如是一类,名乐变化天。余经但称化乐,谓自化五尘,还自受乐也。今科名依之。但以熟视为YIN,不必笑矣。此天离地,六十四万由旬,有地如云,于上安住。身长周尺三百七十五丈。以人间八百年,为一昼夜,寿八千岁。 丑六 他化天 无世间心,同世行事,于行事交,了然超越,命终之后,遍能出超,化无化境,如是一类,名他化自在天。 无世间心,同世行事者:厌离世间,YIN欲不净,全无乐著,心希上界,权同世间。行夫妇事,于行事相交之际,不但无味,而且了然超越,神游境外,毫无欲想。命终之后,超出化无化境:化,即第五;无化,即下四天。如是一类,名他化自在天:凡五尘欲境,不劳自化,皆他天之所变化,自己得自在受用也。但此天,以眼暂视,便为YIN事。《正脉》引偈云:‘四王忉利欲交抱,夜摩执手兜率笑,化乐熟视他暂视,此是六天真快乐’。离地一百二十八万由旬,有地如云,安住其上。身长周尺四百五十丈。以人间一千六百年为一昼夜,寿一万六千岁。 问:欲界顶天,为魔王天是否?答:《瑜伽论》云:第六天上,别有魔罗,所居天宫,即他化自在摄。是知魔天,别是一类,说摄或可;说即,则不可也。二欲分轻重竟。 子三 判属欲界 阿难!如是六天,形虽出动,心迹尚交,自此已还,名为欲界。 此结成欲界之名。欲性躁动,世人无有节制;其动也,若瀑流,若野火,莫能镇压。如是六天,渐能节制,而向于静,因中欲心渐渐轻,生天层层高。形虽出动,心迹尚交者:如初天,且止外动;二天,内动亦微;三天,遇境方动;四天,境迫不违;五天,交中无味;六天,形合心超。然此等形虽合,而心超出,似离于动,但其心迹,尚然犹交。如前四天,不唯迹交,尚兼心交,以有味故。后二天,虽无心交,犹有迹交,以应事故。此虽欲有重轻,总未离于男女爱情。自此已还,直至阿鼻地狱,皆欲界摄。以诸趣虽异,而欲是同,故名五趣杂居地也。 问:天台云:六天果报,十善为本。兼护法生四王;兼慈化生忉利;兼不恼众生,善巧纯熟,生夜摩;兼修禅定粗细,生兜率;兼欲界定,生化乐;兼未到地定,生他化。是知六天,通以十善为因。前三天,各兼功行;后三天,各兼禅定。今何惟约欲事轻重,分六天耶?答:功行禅定为缘,通修十善为因,但十善之中,断欲为要,设不断欲,十善何成?如来为人从要故,惟约欲轻欲重,而分胜劣。 本经修楞严大定,以YIN欲为生死冤家,故此中惟约欲。六天以寡欲而上升,四禅以绝欲而高蹈。故知,不断YIN欲,上界犹不可望,况欲证无上菩提耶?所以欲修三摩地,而出生死海者,必须先斩此一关也。初六欲天竟。 大佛顶首楞严经正文卷第八终 癸二 四禅天 分二 子初 正分四禅 二 结属色界 子初分四 丑初 初禅天 二 二禅天 三 三禅天 四 四禅天 丑初分二 寅初 示三天别相 二 结离漏伏 寅初分三 卯初 梵众天 二 梵辅天 三 大梵天 今初 阿难!世间一切,所修心人,不假禅那,无有智慧。但能执身,不行YIN欲,若行若坐,想念俱无,爱染不生,无留欲界;是人应念,身为梵侣。如是一类,名梵众天。 前明六天,虽求离欲,未能绝无,以形虽出动,心迹尚交,故名欲界。而此上十八天,虽离欲染,尚有色质,貌如童子,身白银色,衣黄金衣,惟男无女,纯是化生,色身胜故,故名色界。又名梵世,梵者净也,已离欲染,而得清净,通号四禅,已离欲界散动也。非但离欲,并离食睡,三欲俱亡,稍涉饥倦,即入禅定,而出定时,则精神饱满,但以禅悦为食、为息,稍离粗重身心矣。略分四重,详分十八重,但疑有同处,而区分胜劣为类者,未必十八,皆上下为次也。此明色界,初禅三天;首言世间者,显非出世;而言一切,所修心人者:谓不知本有寂常心性,而错乱修习也。禅那,此云静虑;不假禅那,无有智慧者:谓不修首楞严大定,无漏之静虑,即无有出世间,真正之智慧。显彼惟有漏静虑,六事行耳!六行者:厌欲界是苦、是粗、是障;欣色界是净、是妙、是离。此则凡夫伏惑,超欲界道也;非无漏真三摩地,妙圆通矣!此是总论,应通下文。 但能执身,不行YIN欲,方入本天;此天独显戒德,未彰定慧。先言执身者:表异六欲,不免身犯。而此天非但执身不犯;若行若坐,想念之心,亦复俱无。由是身心,俱得清净,爱染不生,故欲界无可卜居,临终之时。应念化生上之色界,身为梵世伴侣。如是一类,乃是梵天之民,故名梵众天。寿二十小劫,身长半由旬。 卯二 梵辅天 欲习既除,离欲心现,于诸律仪,爱乐随顺,是人应时,能行梵德。如是一类,名梵辅天。 欲界YIN习,既已伏除,离欲净心,已得显现。初二句,指前天,但显戒德;下谓本天,戒与定俱。于诸律仪,爱乐随顺者:于诸梵行戒品,爱乐则悦豫,随顺则轻安,即与定共之相;无有强行之苦,乃有安行之乐,自有不期然而然者矣。是人应时,能行梵德者:显是本天转升,故云应时,非同前天,离下生上,犹待异时,此不但清净身心,而且弘扬德化,已超梵众。如是一类,名梵辅天。《正脉》云:既辅化,即天臣矣,寿四十小劫,身长一由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