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才的斯文救济 |
 
明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河南饥荒,光禄寺寺丞钟化民奉钦差前往赈济。在河南,钟化民听到了这样一个事例:内乡县有个叫李来学的穷秀才,家徒四壁,贫苦不堪,眼下碰上饥荒,一家老少奄奄待毙,李来学自己更是足足有三四天水米未沾牙。知县得知后,赏识李来学是个很有节操的读书人,便独加优厚,派人送去银两接济。这样,李来学这位濒临死境的寒士及一家老小,得以摆脱饥饿的威胁。 穷秀才的悲苦境遇与遭际,让同样是读书人出身的钟化民万分感慨。他对河南省的官员说:“我皇上作养人才,本为他日之用,但秀才不工不作,非农非贾,青灯夜雨,常无越宿之储,破壁穷檐,止有枵雷之腹。一遇荒年,其苦万状。” 面对这种境况,督理荒政的钦差大臣钟化民认为,必须推行养贤养士的政策,救济那些在饥饿中挣扎的寒士。于是,他通过捐俸和筹措资金,“广置公田”,让地方政府利用这些田地的租收来救济贫士。 其实,置学田以赡寒士,并不始自钟化民,而是明代供济生员的一种较为普遍的措施。在明代,俗称的“秀才”,就是“生员”,是通过县、府两级主持的“县试”、“府试”后的读书人。一旦“选为生员,登之黉序”,就有可能考取举人、进士,踏上仕途,成为国家的栋梁。所以这些人是未来的社会精英,也是储备中的人才。 嘉定孔庙的石碑及碑座,壁间有碑刻,记述修庙、置学田等事迹 “满朝朱紫贵,俱是读书人”,科举制度盛行的明清两代,造就了“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普遍社会心理,也造就了耕读传家的文化传统。但是这条人才向上流动的途径只有一条,那些有幸成为“天子门生”的读书人也毕竟是极少数,大多数的读书人难免沦落尘下。 “十有九人堪白眼,百无一用是书生”,等沦陷到生存的边缘,缺乏基本生存技能的读书人往往要领受穷愁潦倒的境遇。还有不少读书人一辈子屡试不第,困顿科场,在贫病交加中苟延残喘。蒲松龄“布袍萧索鬓如丝”的诗句,便是这些人的写照。 儒家向来有“穷且弥坚,不堕青云之志”的鼓吹,一箪食、一瓢饮,身居陋巷的颜回也被奉为贤士的楷模。但现实终归是现实,饱读圣贤书的肚子敌不过饥饿,荧荧的一盏青灯也挡不了夜来寒雨。更何况作为知识阶层的士子是国家的根基,是一个社会道德理想与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 明清两代之所以主动赡养和轸恤士子,出发点正基于此。救济贫困的生员,从现实的层面讲,是为了维持这些寒士的生计,但更主要的是为了一种社会理想,这就是维护文化的序统和薪火相传,维护“贞士之清操”,维护士人的气节。 除了设置学田,明代的生员享有赋役优免的特权,并由国家给予特殊的体恤。明代国制规定,凡遇饥馑,地方政府要“设处米谷”,对贫困的生员“计户分授”,并优先赈恤。 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山东大旱,饥荒惨烈。朝廷发白银25万两、米谷16万石予以赈济。这次赈济,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加惠寒士”。当时灾区有一个知县,发布文告说:“炊爨午宴,谁能以诗书疗饿腹?坐使菁莪之彦士,空吟苌楚之苦词。”所以这位县太爷在文告中宣布,除朝廷钦定的赈银外,还将缙绅的捐助,悉数移送县学,救济那些枵腹的秀才,并“当堂给领包封”,一次性发放到位。 清朝定鼎中原后,承袭明制,对寒士的给赡尤加重视。入关伊始的顺治元年(1644年),就颁令各省设置学田,“凡直省各学贫生,听地方官核实,申文该提学,于所在学田内动支银米酌给”。 乾隆元年(1736年),朝廷作出决议,今后凡“被灾贫士”,均由地方官“按其家口,量加抚恤”。此后,饥荒时期的生员赈济成为清代的定制。如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直隶水灾,新安县就赈济生员129户,计526口。道光三年(1823年),苏州、松江一带大水,当局对生员、平民分别加以抚恤和赈济。太仓州还开设学厂,专门供贫生籴米。 “酌拨银米,资其饘粥”,明清两代的生员救济,在对于贫寒士子的悯恤之中,鲜明地体现出对读书人的尊重,对文化的珍视。乾隆年间,有位知县为敦促秀才们去县学领赈,特意写了篇告示,题目就是《优礼斯文》。这“优礼斯文”,不仅别有深意,也让后来读史的学子领略到一份温暖与感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