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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辉:楞伽经白话解卷四 一切佛语心品第四 第九章 食不食肉罪与福 |
 
观辉:楞伽经白话解卷四 一切佛语心品第四 第九章 食不食肉罪与福
第九章 食不食肉罪与福 本章有三节 一 大慧请问食不食肉功德过恶 二 略说不应食肉十六因缘 三 今于此经制断一切肉 第一节 大慧请问食不食肉功德过恶 经文 尔时,大慧菩萨以偈问: 彼诸菩萨等,志求佛道者, 酒肉及与葱,饮食为云何? 惟愿无上尊,哀悯为演说。 愚夫所贪着,臭秽无名称。 白话解 大慧菩萨唱偈问佛: 一心修持菩萨行,矢志佛道求自通, 请问饮食有何律,是否可食酒肉葱? 惟愿三界无上尊,哀悯众生指迷踪。 愚夫贪着酒肉葱,气味秽臭难形容。 经文 虎狼所甘嗜,云何而可食? 食者生诸过,不食为福善。 惟愿为我说,食不食罪福。 白话解 虎狼之辈嗜臭秽,求道之人莫放纵, 贪食臭秽多过患,不食酒肉福无穷。 惟愿为我说罪福,食与不食应何从? 经文 大慧菩萨说偈问已,复白佛言: 惟愿世尊为我等说食不食肉功德过恶。我及诸菩萨于现在未来,当为种种希望食肉众生分别说法,令彼众生慈心相向。得慈心已,各于住地,清净明了,疾得究竟无上菩提。声闻缘觉自地止息已,亦得速成无上菩提。恶邪论法诸外道辈,邪见断常,颠倒计著,尚有遮法,不听食肉。况复如来,世间救护,正法成就,而食肉耶? 白话解 大慧菩萨唱偈后对佛说: 世尊!请为我们说不食肉有什么功德,食肉有什么坏处。我们在现在与未来为众生说法时,可令希望食肉之辈,善心相向,有大慈心。修得慈心后,在各菩萨地的修行中,清净明了,尽早得究竟无上菩提。声闻、缘觉到了八地,亦能再发心得速成无上菩提。持恶法邪论的外道,邪见断常,颠执计着,他们尚且能够禁戒食肉;难道救护世间、要成就正法的如来,修行者可以食肉吗? 经文 佛告大慧:善哉!善哉!谛听,谛听,善思念之,当为汝说。 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 白话解 佛告诉大慧:好啊!好啊!好好听着,认真思考,随时忆念,我现在给你说。 大慧说:我用心听着。 第二节 略说不应食肉十六因缘 经文 佛告大慧:有无量因缘,不应食肉,然我今当为汝略说。 谓一切众生,从本已来,展转因缘,当为六亲。以亲想故,不应食肉。白话解 佛告诉大慧:不应食肉的道理很多,现在简要地讲几点: 人类和诸动物,远古以来,由于辗转演变的因缘,曾为六亲。想到是亲人,就不应食其肉。 经文 驴骡骆驼、狐狗牛马、人兽等肉,屠者杂卖故,不应食肉。 不净气分所生长故,不应食肉。 白话解 驴骡骆驼、狐狗马牛等肉,有屠夫混杂人肉出卖,食兽肉往往食到人肉,所以不应食肉。 食肉增长自身不净气分,所以不应食肉。 经文 众生闻气,悉生恐怖。如旃陀罗及谭婆等,狗见憎恶,惊怖群吠故,不应食肉。 白话解 动物闻到食肉者的气味,会生恐怖之心。譬如狗见到屠狗卖狗肉的人,因惊怖群起而吠。所以不应食肉。 经文 又令修行者慈心不生故,不应食肉。 凡愚所嗜,臭秽不净,无善名称故,不应食肉 白话解 食肉会令修行的人泯灭慈悲之心,所以不应食肉。 嗜食腥臭的愚夫都没有好名声,所以不应食肉。 经文 令诸咒术不成就故,不应食肉。 以杀生者,见形起识,深味著故,不应食肉。 白话解 修行者食肉,持诵咒语不灵,不得成就。所以不应食肉。 杀生的人,见到被他杀过的飞禽走兽,都会生起杀害之心,所以不应食肉。 经文 彼食肉者,诸天所弃故,不应食肉。 令口气臭故,不应食肉。 多恶梦故,不应食肉。 白话解 食肉的人,为三界诸天所弃,永远达不到诸天的境界,所以不应食肉。 食肉的人,口中常有臭味,所以不应食肉。 食肉的人,多做恶梦;所以不应食肉。 经文 空闲林中,虎狼闻香故,不应食肉。 令饮食无节故,不应食肉。 令修行者,不生厌离故,不应食肉。 白话解 食肉行于山林,招引虎狼,所以不应食肉。 食肉导致饮食无节制,所以不应食肉。 修行的人食肉,不可能舍离贪欲,所以不应食肉。 经文 我尝说言,凡所饮食,作食子肉想,作服药想故,不应食肉。听食肉者,无有是处。 白话解 我曾经说过,要把所食的肉想象为食自己儿子的肉,或想象为服毒药,不应食肉。听任食肉的人,没有一点好处。 经文 复次,大慧,过去有王,名师子苏陀娑,食种种肉,遂至食人。臣民不堪,即便谋反,断其俸禄。以食肉者有如是过故,不应食肉。 白话解 从前有一个国王,名叫狮子苏陀娑,什么肉都食,发展到食人肉。臣民无法忍受了,便起来造反,撵他下台,断了他的俸禄。食肉有这么多祸害,所以不应食肉。 经文 复次,大慧,凡诸杀者,为财利故,杀生屠贩。彼诸愚痴食肉众生,以钱为网,而捕诸肉。 白话解 再说,凡杀生的人,为了谋取钱财利益,屠杀贩卖。那食肉的人,则以钱财代网、从而谋得肉食。 经文 彼杀生者,若以财物,若以钩网,取彼空行水陆众生,种种杀害,屠贩求利。 白话解 那杀生的人,或以财物、或勾取网罗,捕捉空中飞、水里游的、地上走的种种众生,屠杀贩卖求利。 经文 大慧,亦无不教、不求、不想而有鱼肉。以是义故,不应食肉。 白话解 没有不教、不想、不求而能获得鱼肉的。由于这些道理,所以不应食肉。 第三节 今于此经制断一切肉 经文 大慧,我有时说,遮五种肉①,或制十种②。今于此经,一切种、一切时,开除方便,一切悉断。大慧,如来应供等正觉,尚无所食,况食鱼肉。 [注] ① 遮五种肉佛门禁食肉,也有灵活性,对体弱病残的出家修行者网开一面,允许食五种肉,不见杀,可食;不闻杀,可食;不疑杀,可食;猛鸟食余,可食;自死,可食。 ② 制十种肉绝对禁食人、蛇、象、马、龙、狐、猪、狗、狮、猴十种肉。 白话解 我过去说过遮五种肉,制十种肉。今说这部经,于一切种,一切时,不开方便之门,一律禁止。到了如来应供等正觉境界,可以什么都不食,还能够维持生命,不食鱼肉是毫无问题的。 经文 亦不教人,以大悲前行故,视一切众生犹如一子,是故不听令食子肉。 白话解 修行者自己不食肉,亦不教别人食肉,时时刻刻以大慈大悲之心,视众生如赤子,所以不听任食肉。 经文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曾悉为亲属,鄙秽不净杂, 不净所生长,闻气悉恐怖。 一切肉与葱,及诸韭蒜等, 种种放逸酒,修行常远离。 白话解 世尊把食不食肉的罪与福再宣示一遍,说偈言: 飞禽走兽与游鱼, 远古与人为亲属, 食肉滋长不净气,是故修行戒食肉。 辛辣燥气葱蒜韭,令人放逸种种酒, 修行之人莫沾染,身安心净离臭秽。 经文 亦常离麻油,及诸穿孔床。 以彼诸细虫,于中极恐怖。 饮食生放逸,放逸生诸觉。 从觉生贪欲,是故不应食。 白话解 麻油太香招虫蚁,穿孔床中住细虫, 亦离麻油穿孔床,不相滋扰免惊恐。 饮食不节生放逸,心生放逸多妄觉, 妄觉引发诸贪欲,自造业障多过恶。 经文 由食生贪欲,贪令心迷醉。 迷醉长爱欲,生死不解脱。 为利杀众生,以财网诸肉。 二俱是恶业,死堕叫呼狱。 白话解 由食酒肉生贪欲,贪令心迷醉不歇, 长醉不醒多贪爱,溺生死海不解脱。 杀者为利杀众生,食者以财网诸肉, 杀生食肉俱恶业,死堕悲苦叫呼狱。 经文 若无教想求,则无三净肉①。 彼非无因有,是故不应食。 彼诸修行者,由是悉远离。 十方佛世尊,一切咸呵责。 [注] ① 三净肉认为不见杀、不闻杀、不疑杀这三种肉为三净肉。 白话解 不教不想亦不求,世间安得三净肉? 所谓三净非无因,是故应戒一切肉。 修行无上菩提路,一切酒肉悉远离, 贪食无福招祸殃,十方诸佛咸呵斥。 经文 展转更相食,死堕虎狼类。 臭秽可厌恶,所生常愚痴。 多生旃陀罗,猎师谭婆种。 或生陀夷尼,及诸食肉性。 罗刹猫狸等,遍于是中生。 白话解 展转相残更相食,豺狼虎豹性何异? 食肉秽臭可厌恶,所生后代常愚痴。 或成屠夫司杀戮,或作猎户泯慈悲, 或堕畜生天人厌,或变罗刹吸血鬼, 或变猫狸性蛊惑,种种恶道当惊畏。 经文 缚象与大云①,央掘利魔罗。 及此楞伽经,我悉制断肉。 诸佛及菩萨,声闻所呵责。 食已无惭愧,生生常痴冥。 [注] ① 缚象与大云两部经书之名。 白话解 前说缚象与大云,与及央掘利摩经, 今说此本楞伽经,悉制断肉净心性。 三世诸佛及菩萨,同责食肉常叮咛, 声闻亦责食肉者,不识惭愧极痴冥。 经文 先说见闻疑,已断一切肉。 妄想不觉知,故生食肉处。 如彼贪欲过,障碍圣解脱。 酒肉葱韭蒜,悉为圣道障。 白话解 前说制断见闻疑,已是制断一切肉, 愚夫妄想不觉知,因此生出可食肉。 由于彼等贪之过,障碍圣道不解脱, 悉离酒肉葱蒜韭,莫因贪食障解脱。 经文 未来世众生,于肉愚痴说。 言此净无罪,佛听我等食。 食如服药想,亦如食子肉。 知足生厌离,修行行乞食。 白话解 未来世上诸众生,嗜食酒肉说痴语, 唱言此等净无罪,托佛名义说可食。 应想食肉为服药,与食子肉无别异, 知足才能离贪欲,修行磨炼行乞食。 经文 安住慈心者,我说常厌离。 虎狼诸恶兽,恒可同游止。 若食诸血肉,众生悉恐怖。 是故修行者,慈心不食肉。 白话解 安住慈心悯众生,杀生食肉常厌离, 山林猛虎与恶狼,得为伴侣同游止。 若然贪食诸血肉,众生闻秽惊惧疑, 是故修行菩提路,戒食诸肉养心慈。 经文 食肉无慈慧,永背正解脱。 及违圣表相,是故不应食。 得生梵志种①,及诸修行处。 智慧富贵家,斯由不食肉。 [注] ① 梵志种即婆罗门种性,这里引申为发菩提心之人。 白话解 食肉无慈慧不生,永背解脱离圣智, 不得圣人好形相,是故诸肉不应食。 戒肉得生梵志种,能入诸地修行处, 智慧资财得具足,清净道场入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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