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明学习: 内明: 净土宗 | 禅宗 | 密宗 | 成实宗 | 地论宗 | 法相宗 | 华严宗 | 律宗 | 南传 | 涅盘宗 | 毗昙宗 | 三论宗 | 摄论宗 | 天台宗 | 综论 | 其它 | 护持 |
成观法师:大佛顶首楞严经义贯 自序 |
 
成观法师:大佛顶首楞严经义贯 自序
本书为注者继十八年前所注《楞伽经义贯》之后,在法上的又一重要努力。 《楞严经》,众所周知,是一部极重要的大经,可说是一部“佛教修行大全”,亦不为过。因为此经在内容上,包含了“显密性相”各方面重要的道理;在宗派上则横跨“禅净密律”,均衡发挥,各得其所;在修行的次第上,则更是充实、圆满:举凡发心、解、行、证、悟,皆详尽剖析开示——从教令正发心起,经循循善诱的破惑、见真(明心见性)、依性起修(设坛结界、于实际上起正修行),并详细开示了一切凡圣境界(二十五圣圆通、三界七趣众生),令于圣境起企慕、而于凡外得知解,从而不受迷惑、不入岔道;又详述六十位修证(三渐次、干慧地、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四加行、十地、等觉、妙觉)令行者于菩提道上知所趣向;最后更广开示五阴魔境,及其破除之法,俾(使bǐ)于菩提道上能克服魔怨留难,所修圆满成就。 由于本经有这些稀有的特点,因此历来皆被修行者奉为必修的无上圭臬(guīniè标准),尤其是对习禅者而言,更是如此。再者,汉传佛寺中,僧众每日早课都必须诵楞严咒,而且历代在打禅七之前,传统上都是要先修七日到七七日的“楞严会”,以除魔障。又,以本经中,显密性相上的道理均发挥无遗,故是一部在法门上十分均衡,没有宗派偏倚的圆满法门。因此本经是一部非常难得的无上大法宝。也因本经具如此的重要性,所以历来注解《楞严经》的著作非常丰富。尽管如是,但很令人遗憾的是:就连在历代大德的注本中,也常“抱怨”诸注本都有许多地方并未交待清楚;甚至有些地方变成有如解经的“死角”,几乎是无法克服的障碍;历代大德注到这些地方,有时是一笔带过,有时则含混言之,有时就将原经文复述一遍,乃至干脆略而不提(跳过去)的也有。因此问题总无法得到令人满意的解决。本经之难解,当然跟本经在义理上本来就很深奥有关。不过本经的译文特别古雅且简练(有时也可说是简略),更重增学者在理解上的困难。 本《义贯》作者昔在关中研读本经及历代注本时,发现有此一问题存在,即发心要釐(lí厘)清这些问题,俾令大家对这部稀有的宝典,于每一字、每一句、乃至每一行,都能得到较清楚、及确定、满意的理解;也就是作者发心志在廓清所有的死角、盲点、与疑惑不清之处,普令“皆解如来真实义”。这是作者的发心,至于此目标究竟达成多少,则有赖各界大德慈悲明鉴指正。 又,大家都知道的,《楞严经》也是一部有名的“破魔大全”宝典。尤其我们末法时期种种法上的乱相,佛在本经中,几乎全都说到了!而且讲的十分透彻、明白;佛并且也指出其各各对治之方。因此,本经更是末法时期众生修行不可或缺的一部宝典;依此宝典,末法众生方可望于如来正法得正信、正知见、正解、正修行,而不被种种邪魔外道所转、所诳惑、破坏。 佛在经中说,末法将尽、法将灭时,《楞严经》最先灭;因为《楞严经》是众魔的克星,破魔的大法宝,若有本经住世,则正法得住持世间,佛弟子修行有所依持,邪魔即不能得逞。然而本经若灭,魔力则无有能制者,魔事猖獗,众生修行即罕能不堕魔数者。因此,为佛弟子,应善护正法,勿谤此经,共同宣扬此法门,则自他于菩提道深种善根因缘,速修无上。兹为序。 释成观识于台北大毘卢寺 佛历二五四九年十二月十九日 (民国九五年 西元2006.1.18) 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 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义贯 唐中天竺沙门般刺密谛译 乌苌国沙门弥伽释迦译语 罗浮山南楼寺沙门怀迪证译 菩萨戒弟子 前正议大夫 同中书门下 平章事 清河 房融 笔受 沙门释成观撰注 绪论 一、本经梗概 本经的基本架构,可说是“从破魔始,至破魔终”。也就是说,一开始时,佛以阿难示堕因缘,自说神咒破魔;到末了,佛又自说五十种阴魔,教示首楞严行者如何觉知魔事、破魔,作为结束;于其中间,种种破立,皆是以破魔、破邪、破妄为主轴。所以略说本经之结构,即是:自阿难示堕、佛入定放光说咒,文殊将咒往救,此即是破魔之始。然后阿难请示修定的方法,因为诚如阿难所自述者,修行若光追求闻慧,定力不足,境界现前时,便把持不住,戒体不保,因而堕落,成就魔事。 基于阿难之请,于是佛方便示导,历经七处征心(实即七处破妄),破妄之后“显见”,即十番显见(显示能见之性):“见性”显示之后,再开示五阴、六入、七大、十二处、十八界皆本如来藏妙真如性。信解契入如来藏妙真如性之后,如来再教敕与会圣众、开示大众此如来藏妙真如性之用,亦即令知依体起用,这就是“二十五圣自证境界”,令众生闻如来藏之妙果,而欢喜发心依此修行。开示依如来藏修行,当得种种妙果后,即回头开示因位的修行,详细陈示从初发心直至菩提的真修之路。(由于如来说法,常是由果溯因,如四圣谛:由“苦”谛之果而回溯“集”地之因,次由“灭”谛之果回溯“道”谛之因。) 为了实践真修行路,阿难即请佛重说大咒、开示如何建坛、结界、严道场、及修楞严大定之法。本经的法门(楞严法门)之精髓,即在首楞严神咒,因为如来救度阿难免于堕落,乃至十方一切如来破魔、证三藐三菩提、于十方世界度脱无量有情,都是依楞严咒威神之力,这是佛在经中所开示的。关于楞严咒其它种种功德之力,请详见本经经文,兹不赘述。又,佛说:末法时期,众生修行,若不持楞严咒,能远离魔事者,无有是处!修行不能离魔事,而能有所修证、有所成就者,亦无有是处。 如来开示首楞严法门的基本作法之后,即详述整个修行过程:亦即“四种清净明诲”(此为前方便),以及大乘菩萨“六十位修证”的真菩提路。“六十位”为: 1、三渐次——除其助因、刳其正性、违其现业(3) 2、干慧地(1) 3、十信位(10) 4、十住位(10) 5、十行位(10) 6、十回向(10) 7、四加行位—暖、顶、忍、世第一(4) 8、十地(10) 9、等觉、妙觉(2) 一般通教大乘为五十二阶位,本经为令易于实修,于开始时加上了“三渐次”及“干慧地”,俾入菩萨正位(信位)。其次于十回向后、入地之前,加“四加行位”,因为“地前”为贤位,“十地”为圣位,是为摩诃萨埵之位,为令速入菩萨圣位,即精修加行,易得成就。 以上为如来开示的出世间无上菩提道的因缘业果,说完出世间圣贤解脱境界,接着,如来即开示世间一切众生的生死因缘果报。关于众生的生死因缘业果,如来在诸经中皆有所开示,然而,开示得如此详细而完全的,则非本经莫属:如来首先详细开示众生轮回生死的总因及总果,亦即三界众生之“十习因”及“六交报”,这是总的因与果,然后再分别开示四生(卵、胎、湿、化)以及“七趣”众生。“七趣”即在一般所说的六趣,再加上“仙趣”(因为仙趣众生,非天非人,非圣非凡,且修之者众,尤其是中国人,多爱求仙、成仙)如来在此详述七趣之因、果、相状,于修多罗教中,亦无出其右者;这七趣,亦皆各有多种:种种地狱趣、十种鬼趣、十种畜生趣、十种人趣、十种仙趣、欲界色界诸天趣、四种修罗趣。如来详示七趣众生之意,在令真修菩提者了解诸趣皆是生死流转,无有止时,令发心不贪著一切世间,速得离妄修真。 接着,为令真修免于魔事之留难与破坏,如来于是开示“五十重阴魔”。所谓五十重阴魔,其实也就是修定时会碰到的五十种难关,所以五十重阴魔可说是“禅定五十关”;或是更确切及中性地说,即是“禅中五十境”,也就是在禅定中会现起的五十种境界;但这五十种境界并不一定会成为难关,更不一定会成为魔境,因人而异。如果修定者,对于这些定中所显的境界,心不贪著、不缘、不取、不住、不忆、不念,则不但不会构成难关或魔境,而且还是“善境界”。然而行者心中若生贪爱、住著、自以为大,即立刻为魔所趁,而转此境界为魔境。所以佛于经中说:“斯但功用,暂得如是,非为圣证,不作圣心,名善境界;苦作圣解,即受群邪。” 其次,从本经的方法论(methodology)来讲,则本经为有破有立,破立均等。佛经中有些经是以“破”为主的,有些则是以“立”为主的;而破立均等的,并不很多;例如《中论》、《百论》、《十二门论》等,是以破为主的。而《华严》、《法华》、《涅槃》、净土诸经、《药师经》、《圆觉经》等,是以立为主的。而本经则破立均摄、破立均等。所谓“破”,即是破凡夫、外道、魔道、小乘、乃至大乘权教。所谓“立”,即是确立、建立大乘、无上乘心地法门、如来藏、真菩提路;一言以蔽之,即是建立“如来密因,诸菩萨万行首楞严”。 再从教相上来看,则本经系圆摄“显、密、性、相”“禅、净、密、律”诸法,再以禅密为主修。至于禅与密的配合,则取“先禅后密”、“由禅入密”、及“外禅内密”的方式。所言“密”者,秘密也,广而言之,即诸佛如来自行的秘密、不可思议境界,以非九界凡圣(六凡三圣)所知,故称为秘密。详言之,即如来的身、语、意三业,皆是秘密不可思议;故称为如来之“三密”,即“身密、语密、意密”,如来以自住之身语意三密,教授菩萨及大根众生,菩萨及众生依教熏修此三密,即得自于八识中熏得三密之气分,于外则能感得如来依本愿威神之力,三密加持行者;内外胜因胜缘和合,是故速得生起菩提道种、乃至熏转八识、断恶生善、转身为菩提萨埵。兹将禅密修行的配合之方式,简述如下: (1) 先禅后密——本经在如来重说首楞严神咒之前,其教相主要是以禅为主,因为如来要以“显说”的方式,来引摄阿难等,先行破妄,而于真实之道得信解,并发心修行,故这一部分非以显说不可。于无上法得信解发心之后,再说密咒,及其修法,方便引摄,渐次入于如来甚深三密不可思议境界。是故,即是以禅入“信、解、行”之门,而以密入于深密修证之门。职是之故,本经在《大藏经》中,列于密教部,良有以也。 (2) 由禅入密——由对无上禅之闻、思,而得于如来藏不思议性心得开悟,复由如来三密威神之力加持,令行者顿得三密相应,顿入、顿证此不思议之本体。此即是本经由禅入密之处。 (3) 外禅内密——亦即外修首楞严定,内持心咒,如是即是禅密一体、外禅内密。 因此可知,本经之法门,殊胜无比。又,以本经之教法而言,可说是:“非禅不得密,非密不证禅”。因为若光修密,而毫不习禅,则于无上理,无从信解、悟入,如是径修三密,则不知所云,即使遍学、遍修种种密法,也不知在修什么,因为无信、无解、无悟,则所修何事?所谓“悟而后修,不悟复何修?”而欲悟,则须先信解。因此古德说修密须先有十年的显教基础者,以此。 其次,“非密不证禅”,以无上禅乃如来不可思议的“秘语秘意”境界,故非言思可得;是故不能以“思议法”而求于“不思议法”,须得径以“不思议法”而证入“不思议法”。是故,于禅得悟之后,即顿舍一切凡夫言说思议之法,而径以如来所开示之不思议之“三密”法门为所依,以此而顿入如来三密不思议、万德庄严之境。 其次,于经教中,像本经这样圆摄禅净密律、显密性相诸法者,实不多见,其中以《华严经》最为明显;不过《华严经》虽圆摄显密性相诸法,但较偏于理,至于本经,则不但圆摄显密一切诸法,且理事均等。 又,本经圆摄显密性相诸法,含有两层深义(即所谓“如来密义”): 一、成就众生之具足信、决定信——何谓“具足信”?即具足信受如来所说一切显密性相诸法,等心修学,不以自妄想心而妄生分别、计著。何谓“决定信”?即决定谛信一切佛语:佛语谛实,决定不虚;不为一切凡外邪小所动。行者以得“具足信”及“决定信”故,满足信根,速入菩萨正位,而得十信满心,于佛法中住。 二、速断法执——以如法、等心修行一切法故,于诸法门,远离妄想分别、爱憎取舍;于初发心时,即顿断法执、法爱;法执断故,我见、我慢、我执亦断。我法二执断故,顿了本具清凉法体(所谓“不历僧祗获法身”),顿与如来萨婆若一切智海相应,堪修无量无上不可思议大行,入普贤行;是故当知,此法门者,即是熏习、长养、成熟、成就“菩萨种性”、“如来种性”,令佛种不断。是为“如来真实义”也;何以故?一切法皆为一佛乘故,非若二、若三、何况若五,是皆化城,而非宝所。 二、楞严法门三大主旨 1、悟本体(先行) 本性即是真如本性,即如来藏性。“悟”有三种:一、解悟;二、行悟;三、证悟。 一、解悟——即是始觉。于此觉中,了妄达真。“了妄”者,如了七处皆妄,一切世间幻化虚妄。“达真”者,如十番显见,通达本有“真见之性”。此“始觉智”即见道位,于是悟中,行者之观念(知见)改变、行为转变,且此等转变皆是决定,非如突然心血来潮,昙花一现,此即如《圆觉经》所云:“即已成金,不复为矿”。是故非如一般之文字知解,乍现即逝;即如小乘之见道位,一切邪见、恶知见悉断;亦如大乘见道位,决定一佛乘,不再履于凡外权小之径,并于一切法,闻即信受、谛解。 二、行悟——即明心见性。“明心”者,明心相也。心相者,即如大乘五位百法中所示之心王、心所、心不相应行等法,包括心所的善恶(烦恼)等法自相、及相互间的关系,如何生起、如何修灭等。至于“心王”,则了八识之体,诸识各自之体、相、用如何,以及其间互动之条件及本源。如是一一法皆明了者,乃得称为真“明心”者,故六祖惠能大师说:“明心号菩萨。”“见性”者,即是见自本性,亦是见五蕴、六入、十二处、十八界、二十五有皆本如来藏妙真如性。此见性,当修道位,亦即“分证觉”,即于六十位修证过程中,分分断无明,即得分分见;是故《大般涅槃经》中说:“十住菩萨犹见不了了。”意谓:十住菩萨虽有见性,但仍不能了了全见,是故,于此位中,尚非现量境界,而仍属比量智。 三、 证悟——此即“究竟觉”,亦是证道位,即为现量智。是故当知,所谓“悟”者,绝非“神秘”、笼统的概念,而是有具体之悟境、对象、及内容的。且悟前与悟后,其人之三业,必然转变,有所不同;其转变即:越加清净、庄严、不贪染、有智慧。而且当然不会因为悟了,而言行乖异、反常、狂妄、贪爱世间、恣行杂染(若如此者,则决非悟了,而是着魔——然末世众生愚妄不知,常以着魔为大悟!) 2、持心戒(初行) 持心戒者,即是持佛戒。如佛在本经中说:“我毘奈耶中宣说修行三决定义:所谓摄心为戒,因戒生定,因定发慧,是则名为三无漏学。”一般的戒,都是指身口戒,不是心戒;而“佛戒”是心戒,故说:“摄心为戒”,以摄心、摄念,令恶心、恶念不起,名为心戒,是为如来戒。因为既要修“佛定”,故不能光持凡夫、小乘“身、口”之戒——持此戒者,于其持犯,即不能说要具多少缘,且其事成就——如“前人命断”(杀生)、“离本处”(偷盗)、“入胡麻许”(邪YIN)、“前人领解”(妄语)、“咽咽得罪”(饮酒)等——方结罪,只要起心动念有恶念,恶心生起,即是有犯,是故名为心戒。故欲修佛定者,须持佛心戒,持心令无杀心、无盗心、无YIN心、无妄语心,才有资格修习佛定。至于持佛心戒,于本经中则包含两大单元: 一、四种清净明诲(详见经文卷六) a﹒其心不杀——不起杀心 b﹒其心不盗——不起盗心 c﹒其心不YIN——不起YIN心 d﹒其心不妄语——不起妄语心 二、三种渐次(详见经文卷七) a﹒除其助因——除五辛 b﹒刳(kū剖开)其正性——断除酒肉、YIN欲(包括正YIN) c﹒违其现业——不缘六尘,旋元自归 如是持佛戒,身语意三业清净,资粮具足,堪修大定。 3、修大定(正行) 此即所谓“全体起修”。所言“体”者,真如本体也,以悟得本体故,故得依此本体为“本修因”(即“如来密因”),而进修首楞严大定。其次弟为: ① 具信解——信解正法、无上法,尤其是真如法;如前说。 ② 持净戒——除在家者五戒、八戒,出家者沙弥戒、比丘、比丘尼戒之外,尚须依循四种清净明诲、三种渐次,此则僧俗共遵者,如前说。 ③ 严道场——包括择地、掘地、净地、建坛、洒净、结界、庄严道场(含如法安奉佛菩萨像、法器、供具、庄严具,如幢、幡等)。 ④ 持心咒——先持大咒以为结界,再持咒心,以为摄心入定。 ⑤ 修大定——以持佛心咒,得与佛心相应,入佛总持,三密与佛相应,得佛三密加持,速入大定。 ⑥ 破五阴——入大定后,以大定之定慧力,破五十种阴魔;阴魔破故,即破五阴(五十阴魔即五阴各各有十境,五乘十为五十,故五阴总共有五十境);五阴破故,得度“五浊”(劫浊、见浊、烦恼浊、众生浊、命浊)。 ⑦ 证三昧——五阴魔破,即身证得三昧,究竟、坚固、不动。 ⑧ 证圆通——证三昧故,以三昧力照破六和合,复归一精明,无复根隔,内外圆通,诸根互用,身心无碍,理事无碍,是名圆通。 楞严法门之精要,一言以蔽之,即是首楞严三昧。虽然其他经典也有讲种种三昧,甚至三味的修法,然而最完整、圆满的,莫过于本经所开示的首楞严三昧。何以故?本经从开始修定前的信、解、悟、入之资粮位,到正行的修行、证果,整个过程,其间修行者会碰到的种种困难、岔道(例如三界七趣)、以及困难的排除、岔道的避免,一一详细解说,令你不会为内外障难所困,不受邪魔留难,亦不堕为凡、外、邪、小,而一路直趋无上菩提妙庄严路。 又,首楞严三昧,以密教言之,在本经中即是“本尊三昧”,以是本尊所入之三昧故。行者若依法修习而入此三昧,即得本尊加持。 三、三昧总持论 1、三味总持略论 何谓三昧?三昧的梵文为(Samadhi),正翻译为三摩地或三摩提。言“三昧”者,为一音之转,是为讹音。三摩地意为:定慧等持,因此三昧不只是“定”,而是有“定”有“慧”,且定慧须均等,以定多即偏于沉寂,慧多即易失于掉举,故定慧须均等。又,三摩地之成分即是奢摩他及毗婆舍那;奢摩他是止,止即是定;毗婆舍那即是观,观即慧。是故欲成就三昧,须先修奢摩他(止),得止后再修毗婆舍那(观),止观皆成就后,止观双运,维持定慧均等,即是三摩地。兹表示如右: 其次,“总持”者,梵文为“陀罗尼(Dharani)”,总摄忆持一切法义之意。有四种总持:法总持、义总持、咒总持、忍总持。此为出于《瑜伽师地论》: 一、法总持——谓菩萨得念慧力,持所闻法,经无量时,记不忘失,是名法总持(法陀罗尼)。 二、义总持——谓诸菩萨持所闻无量义趣,经无量时,永不忘失,是名义总持(义陀罗尼)。 三、咒总持——咒即咒愿;谓诸菩萨获得如是总持,令其咒愿悉皆神验,能除一切众生种种灾患,是名咒总持(咒陀罗尼)。 四、忍总持——忍即安忍;谓诸菩萨成就坚固之行,于所闻法,得成于忍,是名忍总持(忍陀罗尼)。 又,“法陀罗尼”(法总持)即是以一法总摄一切法;“义陀罗尼”即是以一义总摄一切义;“咒陀罗尼”即是以一咒而总摄一切真言陀罗尼;“忍陀罗尼”即是以忍而总摄一切法。 而“三昧总持”者,即是以三昧而总摄一切法门,一切法尽在其中。为何三昧可统摄一切法?欲回答此问题,首先须知三昧有何重要性: “三昧即是一切佛法的精髓” “一切佛菩萨修行最高的成就,都是以三昧来代表。” 任何法门,修证成就时,也都以三昧来表示。例如,修《法华》法门,成就时即入“法华三昧”;修《华严》法门,成就时即入“法界三昧”;修净土法门,成就时即入“念佛三昧”;习禅成就时,即入“真如三昧”,或“一行三昧”;修唯识法门,成就时即入“唯心识定”;修密法,成就时即入当法之“本尊三昧”,如不动明王三昧、准提三昧等;修《楞严》法门,成就时即入“首楞严三昧”;一切等觉菩萨,于等觉后心,皆入“金刚三昧”(金刚喻定),而断最后一分无明,成就佛道。连所谓“最不著相”的《大般若经》,佛要讲此经前,也先入“等持王妙三摩地”,然后于三昧中,全身放光。因此可知,三昧是一切修行最高成就的精华。 又,三昧有狭义及广义两种意义。狭义即如上所说之定慧等持。广义的三昧,即是正定;正定者即佛所教之定,相对于邪定。所以,一般也常以三昧或三摩地,作为“定”或“正定”的代名词。 2、定的重要性 (1)定为三学之关键 三学为“戒定慧”三无漏学。戒定慧三学彼此之关系如何?如下图所示: 这表示戒定慧三者是个连锁关系,而以定居中,为关键作用,若“定”这一环没有了,这连锁即断,戒与慧即散失。因此“戒、慧”与“定”都须有“交集”。事实上是,戒慧都须以定为体,于此定体中,摄持戒慧,令不散失,而能于一切境,有所作用。凡夫持戒、修慧之所以不成就,皆因其心不定;心不定,即是散乱,故其一切所修,皆与乱心相应,因此不能持久,是故浮浮沉沉、生生灭灭,乍起乍落。《大智度论》中云:若人修行,无有禅定,如人持火炬,面对大风,火光即摇曳不定,不能远照,乃至为风所灭;若菩萨修行,而有禅定,如人持火炬,入于暗室中,即火光稳定、通明,照了一室。菩萨修行亦如是,若有禅定,其心光稳定、通明,照破一心无始劫来无明愚闇(yin蒙蔽;遮蔽),乃至其光照彻三千大千世界,利乐无量有情,亦复如是。 (2)心若有定,即入正定聚,得出欲界,乃至色界、无色界。 一切众生为三种聚: 一、不定聚——此为凡夫,其心散乱不定故。 二、邪定聚——此为外道,以外道人依于邪知见、邪慧而入定,名得邪定,是为邪定聚。如婆罗门教入于“梵我合一”之三摩地;道家修习“与万化冥合”;道教乩童与神灵合一、神灵附体;耶教修习“与主合一”之圣餐礼(Holy Communion)等。凡此皆有一共同点,即皆计执心外有法、心外有道,而妄欲与心外之道合一,故名外道;以此邪知见而得定者,名为邪定。 三、正定聚——即是如来正教中,三乘贤圣依于正法所入之定。 (3)定中有一切 定体能含藏摄持一切功德,令不散失。以有体,故有用,因而得实现一切世出世间事业。于三昧之中,从因到果,从体到用,一切功德皆能摄持、长养、成就。 从因位上说,定即不乱、不染、不迷、觉知、坚定、精进、勇猛、不放逸、不懈怠、不散乱、不失念。必须念念不断维持在清净、明觉、不动的境界中,才能不失定。 从果位上说,三摩地即某尊佛、或某尊菩萨、或某法门的成果之精髓,如前说。譬如,首楞严法门成就,即入首楞严三昧;法华法门成就,即入法华三昧;不动明王法成就,即入不动明王三昧。 (4)定是因位行人的“工具”,果位贤圣的成果;一切修行能不能成就,完全靠三昧;三昧是成就的关键。 得定前的修行是“信解”(资粮位),得定后的修行是“证悟”(修道位、证道位)。 一切诸佛菩萨、三乘贤圣的修断,皆在禅定中进行、成就。(佛经上所说的“修”,或闻思修的“修”,都是指入定后,“在禅定中修”。) 一切诸佛菩萨断惑证真,乃至坐菩提树、降伏魔军、加持众生、三明六通、种种不可思议神通变化,皆从禅定中生。是故,一切修行皆是为了成就三昧。欲证无上菩提、涅槃、五十二位修证(或六十位修证),皆须成就三昧;三昧是修道、证道不可或缺的“工具”。 若不成就三昧,一切只是文字言说、文字知解,不能成为实际的境界或能力。 (5)一切大乘、小乘、密乘所有经典,主要都是在讲修定。 例如: ▲大乘之《楞严经》讲楞严定。《圆觉经》上卷讲“理上之悟”,下卷即讲“事上之行”(事上的实践),而说“二十五种清凉定轮”。整部《瑜伽师地论》都在讲关于修定之事。整套唯识学都是为了修定(唯心唯定)而讲。 ▲小乘的《四阿含》,主要全在讲修定。 ▲密乘的重点,也是在讲修定(金刚三昧、本尊三昧等。) ▲净土也是讲修定:念佛三昧、般舟三昧;经云:“若一日、若二日……若七日,一心不乱。”“一心不乱”即是定。因为“定”的另一个定义是:“心一境性”。因此,即使净土法门,亦是以得三昧为成就之相。 因此,所有佛弟子,不论在家出家(尤其是出家),皆应发心修定。 因此,应知,“得定”对于学佛来讲,本来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而是应该的、必须的事,但因为太少人作到,就变成很了不起。正如孝顺,本是为人子很自然的、应该作的事,但因为太少人作到,所以就变成很了不起的“美德”,亦复如是。 3.三昧总持手记 前述“三昧总持论”系笔者“发现”的佛法中的“公开的秘密”:“公开”,因为三藏诸经论中,都在说定或诸禅三昧,或如来入于诸禅三昧所起的功德,如放光、动地、种种神变、现通说法等,这些都是公开的。但都没有这样明白的指出:“三昧是一切佛法修行的精髓。”而祖师大德(除了“龙树菩萨”有较接近的说法外),亦皆无如是直言指陈,因此大家都似乎不知此事实,故说是“秘密”。笔者于遍览大小乘重要经论后,前后贯通,得此一体会,甚觉滋事体大,亦感吾等末世众生可怜,无大善知识,大家修学都有如盲目摸索,不知头绪,无有次弟、亦无本末、不知主旨,常常无所适从,枉费工夫,不能得真修实证,不入实际;上焉者只在文字知解边上兜,中焉者学少为足,下焉者不学不修,持一法二法,自以为大。笔者有幸蒙佛菩萨加持,得此体会,不敢自秘,故于此公诸同道。 以下之“手记”者,原本为笔者之日记,悉为自励之语;今为砥励自他,“从闻思修入三摩地”,故不揣翦(jiǎn删除)陋,摘录于此,与读者诸君,互相黾(min努力勉力)勉,共证无上,护佛正法。 ▲佛法的精髓在于三昧。禅定三昧犹如文人的笔(无笔何以成篇章瀚墨?)、武将的剑(无剑何以助成王霸之业?)、乐师的琴(无琴何以成动人乐章?)、演说者之舌(无舌何以成妙说善辩?),如人之身(无身何以为人?)如足(无足何以至于如来宝所?)如手(无手何以取用如来无量妙宝?) ▲心乱,即入烦恼、生死。心定,即入菩提、涅槃。智者自取之。 ▲三昧是修学的根本,也是修学的究竟。一切修学只为三昧故,行者应依于三昧,活于三昧,乃至死于三昧(经云:“其人临命终时,心不散乱”,即是至死都不舍三昧,即是“死于三昧”。又,释尊于四禅中般涅槃,亦是示现至死不舍三昧。又,历代祖师大德有坐化者,亦是“死于三昧”。)是故,三昧者,乃佛法行人须生死以之,常不舍离者。以有三昧即有一切;无三昧一切免谈。有三昧即一切所修皆得成就,故经云:“制心一处,无事不办”制心一处者,心得定也。无事不办者,一切所修悉皆成就也。 ▲唯有发心修习三昧,才能真正长久“念念修行”。 ▲若要修三昧,则一切善恶,不论大小都很有关系,连一丁点错误、染污、不如法、违佛教诫之行都不能有。反之,若不修三昧,则一切都似乎无所谓,即连天大的错误,不如法之行,也都不知不觉,毫不在意,而增长堕落。 ▲若要修三昧,则须从最基层的工夫开始作起——即“弃绝杂染”,乃至最高阶层的闻慧,都是必备资粮。 ▲若修禅定三昧,心中的任何微细的动相或静相,都须觉知、注意、小心在意,刹那刹那步步为营,没有一刻马虎、放松。乃至身语意三业,一点一滴都不得含混。 ▲修习三昧即是正式起修;故三昧即是修证门。三昧能令人由“信解门”入“修证门”,此外无门。 ▲三昧是须实际去做的!非徒讬空言,如阿难于《大佛顶经》所示现的,说食不饱,多闻知解,不足以应付困难。 ▲三昧是由凡人入圣必由之阶,是超越生死必修之道。三昧是修行者一切身心、内外全体总动员的“总体战”——身语意三业齐修、一切信解行、闻思修,全部动用。是故观世音菩萨于经中言:“我于彼佛发菩提心,彼佛教我从闻思修,入三摩地。”(所以,所谓修定,不是光打坐就行,须先发菩提心,然后又要具备闻思修三慧资粮,才可开始修定。) ▲要成就三昧,须具一切善、断一切恶,须离一切杂染、愦闹、恶不善法,念念觉知,念念不乱,念念不迷惑、不缘、不取、不放逸、不懈怠、不散乱、不失念,时时正念在前,不动、自觉;是故三昧是“总一切法,持于一心”,故称三昧总持。 ▲欲修三昧总持,必须如密教之金刚明王,起暴恶相(fiereness);何谓暴恶?即狠下心来,弃绝、断除内外一切杂染,念念在意,步步为营,决断如金刚,暴恶如明王,嫉自身心之恶如寇雠(chóu仇),除恶务尽;绝非温温吞吞、绝不因循苟且,决定不再随顺恶境、恶人、恶行、恶业、恶习——唯有欲修三昧之人,才可能真正实行“断一切恶”! 欲得三昧,必先坚定其心。何谓坚定?谓意志坚定,愿望坚定,谓必得三昧而后矣,即四如意足之“欲如意足”,亦即是“五行”之“欲行”(五行是:欲、念、进、巧慧、一心)。是故《大智度论》说:“菩萨必定,非不必定。” ▲“成佛”?——且置!先成就三昧再说。 “成就无上菩提”?——且置!先成就三昧再说。如是乃至密宗的“即身成佛”,禅宗的“见性成佛”、“即心是佛”、“即心净土”等第一义谛之理,皆是与三昧相应之法,非言说境界。若无三昧,此等皆但有言说,都无实际,而是比量境界;若成就三昧,则此等境界皆可实证,成为现量境界,非但言说。“现量”如一金在手,可以兑现,可实际受用;“如量”如但知山中确实有金矿,尚未开采,不得真实受用。三昧可转比量的矿,成为现量的金,而起无量真实自利利他之妙用。 “文字知解”与“修证”是两回事。譬如有人想学太极拳,便去买一本太极拳的书,看过一遍,便说:“我会太极拳。”学佛光是看经知解,亦复如是。又如有人患心脏病,他去买了些有关心脏病的书,研究其病理、药理等,看过之后,对病情与治疗等皆有所了解,于是他说:“我病好了。”这样能行吗?“知苦”并不等于“断苦”。 是故,莫将“比量”当“现量”;莫将“言说”当“实际”;莫将“知解”当“修证”。 ▲是故,三昧所为何事?谓令行者于比量的闻思修,得以现证、亲证、实证;即是提升“比量境界”为“现量境界”,转言说为现证,令亲证“离言法性”。 ▲修三昧者,应不知动乱,亦不随他动乱,亦不被他动乱——成不动德,身心不动不乱;不能闹情绪,也不能动脾气;不能低潮,也不能高潮亢奋(女众修定障难较男众为多,因女性较情绪化,且每月生理期时,情绪多不稳定),也不能沉闷,亦不能昏忱(chén)、不掉举。 ▲唯有发心修三昧,才能不再留恋世法,不再留连杂染。唯有修定,才可以对杂染Say NO.(“说不”)。 唯有修定,才能于世无畏,以不贪、不执世间法故。唯有修定,才能真正放下一切。 ▲唯有修定,才能于无上道坚定、勇猛。 唯有修定,才能念念修行。 唯有修定,才能不浪费时间,不作无益事,念念不空过,不蹉跎时光,真正不再迷,不再往外驰逐。 ▲唯有修定,才能真正离染、离苦,得正法乐住,得自受用法身,自受无上法乐,自住清净平等界域,自证金刚不动法身。 ▲唯有修定,才能站在另一个level(层次)上看世间,以超出故:才能跟这世间有点距离(detach),才能超越(transcend),抽离(disintere-sted)。 ▲唯有修定,才是真正“发心修行”,真正“开始修行”。(在此之前都是准备工作。)因此唯有修定,才能成为真实修行之人。 ▲修定是为了修道,为了法身——不是为了肉身、治病、健身、强身、长寿、休闲、“充电”,也不是练气功、吐纳、觉受、精气神、气脉明点等等世俗或外道贪著身相之行。 ▲修定是佛法的实修、总体修,凡圣之所由判,超凡入圣之契机,是由修道、证道的根本与究竟之体现。 ▲唯有修定,才能把握修行的真实目标,修行才有目的,有方法,一切所修才有实现的可能。 ▲若不修定,谈什么戒定慧?(“定”不是光用谈就有的。)若不修定,即三学缺一学。若不修定,谈什么禅?(便成有禅而无定。)若不修定,谈什么本尊三昧?(即但有本尊,而无三昧) ▲诸佛菩萨如是修,我亦如是修;三乘贤圣如是修,我亦如是修。此是“必修”、必作,而非“选修”,可作可不作。因此须“利而行之,勉强而行之”,即使不能很快成就,也要如实如法去作,不能连作都不作,连发心都不发心。譬如持戒,即使不能作到完全清净,还是必须持。修定亦如是:即使尚未能亲证诸禅三昧,也要发心努力去修;如是久久行之,至少能令心水沉淀、狂心休歇,心得澄明,与智慧等无量功德相应,所修易得成就。 ▲何谓末法?“末”者,没也,沉没之谓也,亦即正法沉沦,一切法门皆没灭。又,末法即是:在法上,这也可不作,那也可不作;结果是没有什么正法是必须作、必须修的(因此一切正法皆悉汩没)。反之,其它与修行不相干的、攀缘贪爱世间的“拟(凝的音)佛法”、“半佛法”、“次佛法”、“相似佛法”,都变成可作,大为昌盛。诸如“边缘佛法”(如经忏佛事等),“外缘佛法”(PeripheralBuddhism)(如社福、医疗、相卜、教育、政治、商业、企业等),“相似佛法”(Quasi-Buddhism)或“界外佛法”(External Budhism)(如历史考据、学术研究、诗词书画等)。凡此皆与世间名利直接或间接挂钩,不离世间贪爱,都是生死业,而自美名之为“大乘”、为“菩萨道”、混淆正法,败坏佛法,误导众生,所谓“一盲引众盲,相继入火坑。”修正定者,于此等境缘皆应远离。 ▲正、像、末差别: 正法——有信解,有禅定三昧,有智慧解脱。 像法——有信解,少禅定三昧。 末法——连信解亦少,甚或全无。其中或“有信无解”(如有些不看经论之人),或“有解无信”(如有些学唯识或习文字禅之人)。若连信解都不具,更遑(huáng通惶)论蹑解起行(由解起修)。是故一切尽成相似佛法,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然若大心人,自有信解,如法正修诸禅三昧,求无上智慧解脱,不论其身处何时代,皆是自住于正法时期。是故所谓“正像末”,并非指时间差别,而是指修行方法及内容不同。若自修行正法,即是如来正法常住;若不如是,即正法沉沦,转成末法。 ▲若不修定,作一些错事、坏事也觉无所谓,乃至一辈子悠悠忽忽,浑浑噩噩,天天混日子,在五欲六尘中打滚,当时都不觉知有何不妥。若修定者,即使一点点杂染、愦闹,一丝丝放逸、懈怠,或与人有忤、有诤,都会马上觉知有妨害心定,当下都不能忍受。 ▲总而言之,为佛弟子,不论僧俗,皆须“戒定慧”三学俱修,不能选修其中一、二。末法时期,常是于三学中“三缺一”,或“三缺二”,乃至“三缺三”。三缺三者,以种种藉口,不持净戒,不修正定,不习正慧,但仍自乘“我学佛”、“我修大乘”、“我学菩萨道”——若非修习三学,学佛所为何事? ▲定是什么?定即“心一境性”,摄心专注不散、不乱、不外驰,持心不昏、不掉、不忱、不放逸、不懈怠、不失念,念念明觉,念念摄心——这些都必须要作,才配得上称“真修行人”!否则,修行所为何事? ▲何为修定?修定是“玩真的”,是真枪实弹与烦恼障、业障、魔障来真的;是修行的压轴大戏;不是玩票、跑龙套、“插花”(点缀)。一切修行有成无成,全在此一举。 ▲众生为何不能修定?因为修定的条件太多、太高。其条件如: 1.身——须得暇满之身,六根具全,无病无痛。 2.心——a.聪明利根,能阅经藏、能解经义。 b.三障微小:①报障无 ②业障少 ③烦恼障淡薄(“种子”与“现行”俱淡)。 3.能发菩提心。 4.具闻思修——解了全盘佛理(含显密性相)、深入禅理、禅事,解无上法。 ▲偈云: 出离欲界 弃绝杂染 专注不散 不动明觉 真修实证 三昧总持 何谓“不动”?谓不动贪念、不动嗔念、不动妄想! 何谓“离杂染”?谓其心从杂染中抽离而不动,名为离杂染。 4.三味总持具体作法 欲证三昧,须发长远心,修习真不动行。何谓真不动行?谓常自以种种方便摄心不乱,行住坐卧不动贪、嗔、妄想等念,常乐坐禅;久修此行,令心水沉静、澄清,三昧总持即现前证得,得现量智,此是不动行之总相。 又,以一正念摄一切念,伏一切邪念、止一切妄念、此即奢摩他之不动。然非修令心“无念”,以无念不可修,以众生不可能无念;有心必有念。且诸佛亦不住无念,亦不断念,诸佛但念念正念,念念无染无邪、无妄无杂、无乱无失,念念纯一真实,犹如真金,犹如金刚,具足无量功德,如是即是诸佛如来藏心。 是故修三昧者,应先于诸佛毘尼(戒学)、三摩地(定学),以及般若等(慧学)三无漏学,具足闻慧、信受、思维、通达了知,得殊胜解,正信坚定,不为一切邪伪愚妄所惑乱,具如是资粮,然后正式起“正修行”。 正修三昧时,可选择一性习相近之法门,或禅、或净、或密等皆可;以“一正念到底”为主,以其他相近之法门为辅。此一念者,或念佛、或持咒、或作禅观、密宗观想、净土观等。以如是正念为手段,而修于正定,即是以一念法门“总一切法,持于一心”,名之为“理事具足三昧总持法门”之具体作法。 5.修三昧莫退心 行者修三昧时,或碰到世法或出世法有所不顺、挫折、或打扰,乃至横逆、恼乱,或于法上值遇困难、障碍时,切莫起退切之意。在这种时候,有些人就会以“无所得”之理来宽慰自己,进而用来逃避当前的困境;如是逃避已,便觉得如释重负一般,然而却中止修行,废本所修。须知,这便是所谓的“退心”、放弃、向困难投降,亦即是懈怠、放逸之征。因此,这可说是“未战先降”,并非真的“看的开”,亦非“一切放下”之真义。这实是前进受挫时,心里暗中为自己开脱的自慰之词,即是合理化的藉口——心行微妙,能自诳惑,慎之慎之(不要被自己的妄心骗了)! 四、本经修断之次第 本经修断之次第分两大阶段: (一)说咒之前(指佛重说神咒)——破“分别我执”、“分别法执”,亦即是“破妄”,破思议法,破六识所摄虚妄,而得明心,了妄达真,属见道位,得“比量智”。 (二)说咒之后——持咒修定,破“俱生我执”、“俱生法执”、破七八(即第七、第八识)二识所摄之妄,得分分见本性,属修道位,得“现量智”。 五、劝发菩提心 1.为何应发菩提心? 为何应发菩提心?依三决定义,佛弟子应发菩提心: (1)佛法是善,是为至善(Buddhism is the good,is the highest good)——这是决定的。 (2)诸佛有一切智——这是决定的。 (3)佛法真能度众生——这是决定的。 以众生愚妄,自堕十二类生、生死流转,而唯佛有一切智,能度众生,是故,一切佛子,当信心决定、愿心决定、决定菩提,而发无上菩提之心,承佛威神,自度度他;度脱无量众生已,具足无量功德,得成佛道。 2.何为发菩提心之相? 何为“发菩提心之相”?亦即,菩提心发起之后,是什么情况?这也可用来验证一个人是否已经真正发起菩提心。学佛人中,人人皆谓:“我已发菩提心”,或自以为已发,但不知菩提心发起之后,是什么样的一个状况?并非已受三归五戒、乃至菩萨戒、读读经、念念佛、打打坐,就是已发菩提心;亦非发心出家、剃头、受大戒、披袈裟,早晚两堂功课、诵经、礼佛、习禅、学教等,就是已发菩提心(当然,这些事都应作,就看你以何心态去作而已。)已发菩提心之相为: 不论在家出家,一心一意,为了法,为了菩提,能舍一切,舍身命财,舍世间一切名利权位、眷属恩爱,勇猛精进,等心修学一切如来正法;然一切所修皆不为已:不为自己求得少法,但为法故,为众生故,不计一切,无有厌悔,尽未来际。阿难赞佛偈中所谓:“将此身心奉尘刹,是则名为报佛恩。”屈原《楚辞》中所谓:“惟予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未悔。” 又所谓“发菩提心”之“发”者,谓于先所种之“菩提种”,以土壤、阳光、空气、水份、肥料、除虫、除草等因缘,令种子发芽、生根、乃至抽枝、生叶、开花等,是为“发”之意。若听经闻法,而起真信解,乃至胜解,因而受三皈五戒等,乃至出家,是为“下菩提种”;然此种子仍未萌芽,须待土壤、阳光等增上缘,其芽才能萌发、出生。是故只有种子,尚未发芽、生根,还不能算是一颗有生机的植物。因此,其菩提心仍未具足发起。 又,所谓“土壤、阳光”等者,即是亲近三宝、善知识、善友、善缘、以敬信心,如法修习五善根(信、进、念、定、慧),远离恶见、恶行、恶知识、恶友、恶缘,即是“除虫除草”。如果因缘成熟,菩提心芽乃得发起,乃至菩提根、菩提枝、菩提叶、菩提花、菩提果,亦次第随之而生。此“菩提芽”,即外凡位(五停心观位);“菩提根”即内凡位(十信位);“菩提枝、菩提叶”即三贤位(十住、十行、十回向);“菩提花”为十地。“菩提果”即等觉、妙觉以及佛果菩提,以等妙如佛故,为菩提果位。 以上为劝发菩提心竟。 六、首楞严三昧法门的殊胜处 首楞严三昧法门殊胜无比,因为首楞严三昧即是“佛定”,唯有十地以上菩萨才能真正成就;十地以下菩萨即使修习,也只能得其少分。兹举诸经论,以资证明。 (1)佛学辞典上云:首楞严三昧,即坚固摄持诸法之三昧,为百八三昧之一,乃诸佛及第十地菩萨所得之禅定。又作首楞严三摩地、首楞伽摩三摩地,首楞严定。意译为:健相三昧、健行定、勇健定、勇伏定、大根本定。《大智度论》卷四十七云:“首楞严三昧者,秦言健相。分别知诸三昧行相多少深浅,如大将知诸兵力多少。复次,菩萨得是三昧,诸烦恼魔及魔人无能坏者,譬如转轮圣王主兵宝将,所往至处,无不降伏。” (2)《首楞严三昧经》卷上载:首楞三昧非初地乃至九地之菩萨所能得,唯有十地菩萨能得此三昧。所谓首楞严三昧,即修治心犹如虚空、观察现在众生之诸心、分别众生诸根之利钝、决定了知众生之因果等共一百项。是故,此昧并非仅以一事、一缘、或一义便可了知,因为一切禅定解脱三昧、神通如意无碍智慧,皆摄在首楞严中,譬如陂泉江河诸流皆入大海。故菩萨所有禅定皆在首楞严三昧,乃至所有三昧门、禅定门、辩才门、解脱门、陀罗尼门、神通门、明解脱门等诸法门,悉皆摄在首楞严三昧。此首楞严三昧有五种名: 一、 首楞严三昧。 二、般若波罗蜜。 三、金刚三昧(十地等觉菩萨入“金刚喻定”,及密教所言“金刚三昧”,即是首楞严三昧。) 四、师子吼三昧。 五、佛性 又,南传本《涅槃经》卷二十五亦谓:佛性即首楞严三昧。 (3)《成唯识论》卷九云:“定学有四: 一、 大乘光明定:谓此能发照了大乘理教行果智光明故。 二、集福王定:谓此自在集无边福,如王势力,无等双故。 三、贤守定:谓此能守世出世间贤善法故。 四、健行定:谓佛菩萨大健有情之所行故。” 此处所言“健行定”即是“首楞严三昧”一词的意译。由以上所引诸经所说可知,此首楞严三昧系性相二宗之所共说,且系最高最上之定,毫无疑问。 (4)复引《首楞严三昧经》,以证知首楞严三昧的境界与功德威力: 尔时佛告坚意菩萨:“首楞严三昧,非初地、二地、三地、四地、五地、六地、七地、八地、九地菩萨之所能得,唯有住在十地菩萨,乃能何等是首楞严三昧? 何等是首楞严三昧?谓修治心犹如虚空(1)观察现在众生诸心(2)分别众生诸根利钝(3)决定了知众生因果(4)(中略)于宿命智得无所碍(10)天眼无障(11)得漏尽智非时不证(12)(中略)得入一切菩萨密法(68)常放光照无余世界(69)(中略)自然而得无生法忍(74)(中略)闻无量法具足能持(84)求一切法心无厌足(85)(中略)百千密迹金刚力士常随护持(89)(中略)示现入胎出生(97)出家成就佛道(98)转于*轮(99)入大灭度而不永灭(100)” 经上又云: “坚意,首楞严三昧如是无量悉能示佛一切神力,无量众生皆得饶益。坚意,首楞严三昧不以一事、一缘、一义可知,一切禅定解脱三昧,神通如意无碍智慧,皆摄在首楞严中。譬如陂泉江河诸流皆入大海;如是,菩萨所有禅定,皆在首楞严三昧。譬如转轮圣王有大勇将,诸四种兵皆悉随从。坚意,如是,所有三昧门、禅定门、辩才门、解脱门、陀罗尼门、神通门、明解脱门,是诸法门悉皆摄在首楞严三昧,随有菩萨行首楞严三昧,一切三昧皆悉随从,是故此三昧名为首楞严。” 佛告坚意:“菩萨住首楞严三昧,不行求财而以布施,大千世界及诸大海、天宫、人间,所有宝物、饮食、衣服、象马车乘,如是等物自在施与;此皆是本功德所致,况以神力随意所作,是名菩萨住首楞严三昧檀波罗蜜本事果报。”(此即谓:菩萨若住于首楞严三昧,若想行布施,虽然不去求财物,也不用神通力变化,但一切财物都能自然获得、而自在施与)。 经中又云: “若善男子善女人求佛道者,闻首楞严三昧义趣,信解不疑,当知是人于佛道不复退转;何况信已受持读诵,为他人说,如说修行。” 可见首楞严法门不但对大菩萨有大利益,连一般佛弟子,亦能令得“菩提心不退”的大利。至于其他利益,则在本经第七卷中,如来于重说咒后,有极详尽的开示,请参阅。 (5)《大集地藏十轮经》卷一,佛向“好疑问菩萨”解答及说明“地藏菩萨”的功德威力,佛云: “若闻如来为汝广说如是大士功德善根,一切世间天人大众,皆生迷闷,或不信受。” 时好疑问复重请言:“唯愿如来哀愍为说。” 佛言:“谛听,善思念之,吾当为汝略说少分; 如是大士成就无量不可思议殊胜功德,已能安住首楞严伽摩胜三摩地(即首楞严三昧),善能悟入如来境界,已得最胜无生法忍,于诸佛法已得自在,已能堪忍一切智位(即佛位),已能超度一切智海,已能安住师子奋迅幢三摩地(此为佛所得定之一),善能登上一切智山,已能摧伏外道邪论,为欲成熟一切有情,所在国土,悉皆止住(谓住于胜定)。”(中略)“随住如是诸佛国土,若入增上观胜幢定,由此定力,令彼佛土一切有情,皆深呵厌自恶业过,咸善护持十善业道生天要路。 随住如是诸佛国土,若入具足慈悲声定,由此定力,令彼国土一切有情,皆悉发起慈心、悲心、无怨害心、普平等心、更相利益安乐之心。 随住如是诸佛国土,若入引集诸福德定,由此定力,令彼国土一切有情,离诸斗诤、疾疫、饥馑、非时风雨,苦涩辛酸、诸恶色触,悉皆销灭”(中略) “以要言之,此善男子于一一日每晨朝时,为欲成熟有情故,入殑(jìng)伽(殑伽:梵文印度恒河的音译)河沙等诸定;从定起已,遍于十方诸佛国土,成熟一切所化有情,随其所应,利益安乐。” 从上面这段经文,我们可证知如下诸事: (1)“地藏菩萨”也修习、入住首楞严三昧。因“地藏菩萨”是十地菩萨,故这与《首楞严三昧经》中所说:“唯有住在十地菩萨,乃能得是首楞严三昧”相合。 (2)以“地藏菩萨”已能住于首楞严三昧,而《地藏十论经》中又说“地藏菩萨”能入“殑伽河沙等诸定”,这又与《首楞严三昧经》所说相合,因为在该经中佛说:“随有菩萨行首楞严三昧,一切三昧皆悉随从。” (3)“地藏菩萨”自入于定,以胜定力利益教化安乐一切众生。不但“地藏菩萨”如是,其实一切佛菩萨亦皆如是。例如世尊要讲《法华经》,即入定放光,作种种吉祥神变;讲《大般若经》前也是一样,入定放光。讲《准提神咒经》,即入七俱胝(zhi)准提三昧。讲本经时也有数度放光。为什么要入定才讲经说法、或利益安乐众生呢?因为讲经说法、济度众生不是凡夫能作的事,只有圣人有此德能;而圣人之智德,全在“三昧”(定慧等持)中体现出来。因此,这也证明了“龙树菩萨”在《大智度论》中所说:“一切神通解脱,皆在禅定中发。” 由以上所引诸经论中,可见首楞严三昧法门,确定是最高、最上、最甚深微妙的法门,连密教(真言宗)的传持第八代祖师,日本弘法(空海)大师,亦大为赞叹、宣扬,而特著有“大佛顶经开题”一文传世,本书中亦加录。又,于密教中则通称此法门为“大佛顶法”,此经为“大佛顶经”,而称楞严咒为“大佛顶咒”。 七、释疑 1、六祖与禅定 问:“请问师父,您所说的似乎与六祖大师所说的不同;因为六祖大师说:唯论见性,不论禅定解脱。” 答:“当然,你如果是六祖所说的上上根器之人,直下能够见性,那你也就不用再去‘论’禅定解脱了。但,你是已能见性的上上根人吗?此其一。 其二,看经须懂得佛菩萨说法所对的根机,即所谓‘当机’,以及说法者的‘真实义’。六祖所说的‘不论禅定解脱’,是指凡外、小乘的‘四禅、八定、八解脱’,也就是小乘定与凡夫定,而不是不要菩萨定、佛定。因为凡小之定是沉空滞寂,躭(dān同“耽”)于空寂之受的,而大乘佛定、菩萨定即非如是;佛菩萨并非无定,佛菩萨的定,只有更深更广更微妙,但其定力都是用来广利一切众生的,而非为已求,故是不同。 其三,我现在问你:六祖的心是散乱的,还是有定的?——当然是有定的(如果没有禅定,怎能称为禅宗祖师?) 再问:六祖打不打坐?乃至“达摩”祖师打不打坐?若六祖不打坐,为何为“道明”开示时,盘坐石上?(据云其石上至今犹有六祖衣印。)” 再问:六祖开示不开示禅定三昧法门? ——当然开示。试举《六祖坛经》中所说如下: 1.《妙行禅定品第五》:“师示众云:此门坐禅,元不著心(如凡夫),亦不著净(如二乘),亦不是不动(如外道)。” 故知六祖在此是以很简单的言词,看来似乎没有高深道理的“白话”,在总破一切凡夫禅、外道禅与二乘禅,以确立大乘无上禅。所以看懂六祖意之所指的“著心”、“著境”、与“不动”,不是那么简单,须得通达一切大小乘法教,乃至楞严、楞伽等甚深法门,才能真正懂得;否则光看表面文字,依文解义,很容易错解祖师之意,反成疑谤法门。 2.又云:“善知识,何名坐禅?此法门中无障无碍,外于一些善恶境界心念不起,名为坐;内见自性不动,名为禅。” 其义是说,禅者不止在坐中“心念不起,自性不动”,而是于一切时,四威仪中,都要如是,才能称为是“坐禅”之人——而我们末世凡夫,一般连盘起腿都不能摄心,一直在打妄想,更何况能在行住坐卧中都能“心念不起,自性不动”?这等于是小学生连算术都没有学好,就说他能学微积分一样! 3.又云:“善知识,何名禅定?外离相为禅,内不乱为定。外若著相,内心即乱;外若离相,内心即不乱;本性(本来是)自净自定,只为(凡夫人)见境、思境即乱。若(能)见诸境(而)心不乱者,(才)是真定也。” 这就是大乘定的精义:不能象二乘人,离群索居心才不乱,要在境界中也不心乱,才是功夫!但你如果在境界中,却生贪爱、取著,那不是“大乘”,而且“愚夫”了。因为你于外不能“离相”;什么是“离相”?指离对诸相的贪著。“相”是什么?五欲六尘相(财色名食睡相、色声香味触法相)、名利相、权位相、男女相、苦乐相、众生相、国土山川相、有情无情相,乃至法相非法相等——若能离对这一切相的贪著,才能称为“外离相”。又,再以《金刚经》之经文言:“离一切诸相,即名诸佛。”所以六祖所说的“外离相为禅”的禅,是佛禅、无上禅——你若能如是,即许你“不论”凡小禅定解脱(因为你已毕业了),而直依于本性、如来密因,直修大乘无上禅首楞严大定,福慧双严! 4.《忏悔品第六》云:“今可各各胡跪,先为传自性五分法身香……二、定香,即睹诸善恶境相,自心不乱,名定香。” 5.《机缘品第七》偈云:“五八六七果因转,但用名言无实性;若于转处不留情,繁兴永处那伽定。” 最后一句之义:即使处在内自身心、外之境界,种种生死来去不断之中,也永远住于那伽定之中。“那伽定”:佛定,如龙象不动之定。 6.《付嘱品第十》中云:“汝等若欲成就(一切)种智(亦即佛智),须达一相三昧(与)一行三昧:若于一切处而不住相,于彼相中不生憎爱,亦无取舍,不念利益成坏等事,安闲恬静,虚融澹泊,此名一相三昧。 若于一切处,行住坐卧,纯一直心,不动道场,真成净土,此名一行三昧。 若人具(此)二(种)三昧,如地有种,含藏长养,成熟其实;一相一行(三昧),亦复如是。”《大乘起信论》说:一行三昧就是真如三昧。 由以上所引《坛经》经文,可知六祖大师并非“不说”(“不论”)禅定,而只是:他所说的禅定,并非一般的禅定,不是凡外权小的“有所著、贪求小境、小果”的小定,而是诸佛如来的究竟大定,惟求作佛、成就种智的“一行三昧”、“真如三昧”。 因此,并非我与祖师所说不同,而是恐怕你并没有真解得六祖之意,或者是如一般末法时期众生一样,想拿着断章取义、一知半解的六祖之“羽毛”,当作你“不需要修行”的“令箭”。为什么?因为修定太苦、太难了! 2、判经真伪 问:“请师父慈悲开示:有人说《楞严经》是一部伪经,为什么?又,讨论《首楞严经》真伪之辨的文章或论文,可参看那些刊物或书籍?” 答:“首先,为何近代有人说《首楞严经》是一部伪经?因为这是一部专门破魔的大宝典,令修行人得以辨魔、远离魔事,修行没有障难。而末法时期魔强法弱,故魔力令愚痴邪妄之人,谤此法门,令人不信,即无所依怙(凭恃hù);此法门即被谤、被毁,众生不信此正法,魔于是得肆无忌惮,放心大胆地大造魔业,大成魔事,于焉一切修行人不能出于魔掌,堕于三途,遑论明心见性、修行菩提;故可知毁谤此经,即是毁去末法时期修行正法之人最大的靠山,窃取一切正修人士的护身符、以及破除魔事的无上法宝。因此,毁谤此经之事实即末法一大魔事之肇端——魔尚未被破,已然先发制人,‘抢先出招’了。恶心、邪心之人为魔所用,而发如是破法邪言,而一般大众,愚昧无知,不知轻重,也盲然随之应合。 其次,《首楞严经》是一部破魔大全的宝典,是诸魔的克星,有人说它是末法时期的一面‘照妖镜’;一切佛法修行人,欲免于魔事,必须参究《楞严经》。又,末法时期,法欲灭时,这部《首楞严经》最先灭;因为《楞严经》一灭,诸魔横行,即无人能制,一切邪魔外道、邪师邪说便能肆无忌惮,横行无阻。如今末法已五百年,经法将灭时,即有邪心人,为魔所用,因而自疑经谤法,且令人疑经谤法;众生疑经谤法既久,共业成就,经法即灭,这世间便再也找不到这部经书了——法如是故,众生业报如是故:因为众生共谤如是经法,便再也无福见闻、领受如是正法。话说,近世最先起来倡导疑谤《首楞严经》的,是民国初年几个白衣,后来亦时有所闻;乃至近年来,有人在注解《楞严经》时,也自已主动提到,说:‘有人说《首楞严经》是伪经’,但作者只提这么一笔就罢了,并非加以任何的评论或驳斥,是故徒启读者之疑窦,且又象是在‘默认’或默许其说,于是更令读者心中狐疑不决,因而于此上妙法门即有障难:不能解,更不能悟入,遑论悟而后修。因此鄙人希望末世一切讲经注经者,若遇有人谤经毁法,应善为众生释疑、破疑、解惑,普令众生于如来正法起正信、正解、正修行。这是讲解正法者的职责,这也才达到讲经的目的;否则讲经何为? 前述‘首楞严三昧法门的殊胜处’中所引之诸经论,便可用来作为‘以经证经’的最佳例证(亦即,用其他佛所说经典的圣言,来证明本经与他经所说无异),故知《首楞严经》不但是一部佛口亲说的真经,而且是一部极为完备,圆满殊胜之经。隋代天台“智者”大师,即已闻说西天有此殊胜经法,便期盼此经赶快传来中土;其期盼之切,乃至造了一座‘拜经台’,天天都亲自去西向拜经,盼其早来。然而尽智者大师一生,竟无缘亲见此经;因为印度的国王,深以此经为国宝,不听其外传他国;后经般剌密谛法师千方百计,在唐时偷渡传来,汉土众生才有缘得闻如是妙法。不过此宝典最后之所以得以传来中土,可能智者大师拜经的诚心也是一个增上缘。 东晋的高僧法显(西元三四0——四二0年顷),于其所著《佛国记》(或称《高僧法显传》)中云:‘佛昔于此说《首楞严》,法显生不值佛,但见遗迹处所而已,即于石窟前诵《首楞严》,停止一宿。’ 由此可见古人于佛、于法的信心之一斑,近世人根钝,且不知惜福,不知经法之可贵,真是‘得了便宜又卖乖’;乃至依于世见、慢心,轻法慢教,疑谤正法,谓非真经,或曰非是佛说。试想:如是清净、胜妙法门,一字一句,读之都令心遍心清凉——如是智慧、妙法,除了佛的一切智外,还有谁能说得出?又,佛弟子不同于世间儒者或学问家,佛弟子或菩萨,若有所说、有所作,绝不会、也不须妄语假讬是佛所说,因为他们不须象孔子有‘托古改制’的需要;他们没有什么‘制’可以改、或须要改;诸菩萨、祖师大德,皆是承佛之教,弘传如来正法,其所作也都名正言顺的称为‘论’,而为三藏之一,与佛所说的经藏一样受到尊重,受历代弘传;因此这些如来的贤圣弟子实在没有必要这样犯戒,欺诳如来及众生,而‘伪造经典’——再想:若菩萨或祖师大德,已修到了能造出如是上妙经典、能开悟度化无量众生的境界,他还会去造这样的欺诳之业吗?他心中还会有如是欺诳的杂染心吗?连一般受五戒的居士都不会轻易妄语,更何况有如是智慧与修行境界的菩萨或祖师大德,会去犯这最基本的戒律?再说,如果菩萨已达到能宣说如是清净上妙之法的境界,他一定不会犯戒、伪造佛经,一定会按照正途而‘造论’,且于其论中推仰如来,推尊如来修多罗教,宣扬如来修多罗之教旨,(这是一般论藏的通途),而不会‘假装’自己是佛,而‘假藉佛的名义’来说他自己的法,这种事,菩萨是干不出来的。 再者,我已如是称扬赞叹此首楞严法门,亦引诸经论加以称扬——我讲这么好的经给你听,你却来问我此经是真是假?!若是伪经,我干嘛费这么大的工夫为你讲? 身为佛弟子,深受佛恩,不知宝爱佛经之可贵,却听从恶知识来疑它、谤它,辜负如来。譬如有人被父母养育成人,一朝忽听恶人造谣,说他父亲不是他的亲生父,于是起疑,乃至不信亲父,甚而忘恩绝义,听信恶人谤法者亦如是,若因此疑而不信正法,忘佛深恩,即断绝善根,成一阐提人。 经中说:佛初成道时,魔王波旬即来见佛,劝请如来速入涅槃。他说:世尊所作已办,已证一切法无生,可以速入涅槃。 佛对波旬说:我诸弟子尚未成就,我不宜入涅槃。 波旬说:那么待世尊弟子皆成就时,应即入涅槃。 佛默然应承。 于是魔王波旬欢喜踊跃。 波旬又对释尊说:世尊,世尊灭度后,于末法时期中,我将化为比丘僧,于世尊佛法中出家,披佛袈裟,诵佛经典,而破坏佛法。 于是世尊落泪。 ﹡ ﹡ ﹡ ﹡ ﹡ 最后我再说一句话:若连信根都没有,如何堪受如是“如来密因、诸菩萨万行”的大法?《地藏菩萨本原经》云:“或有善根,闻即信受;或有障重,久化方归。” 愿您坚信,佛不妄语,菩萨不妄语;佛语谛实,决定不虚。” 八、古德序文 (一) 大佛顶经开题 日本·弘法大师(空海)撰 将释此成佛了义经。略有三门。谓大意题目入文判释也。载夫六爻精微老聃难穷。系象幽源孔子喟然。尘埃缠缚未出区表。妄海滉(huàng波动摇荡)瀁(yǎng泛指光影等摇动晃荡)邅(zhān转)回迷津。岂如法身性相循环九域、拯济群萌。真性缆藏、黜陟阎都、引导黔黎。雾中逐月三惑爰断。海浦攀莲淹醉便醒。是故卫城营斋崇顿证教。宝冠月光重中道理。初始大意盖有斯哉。 第二释题目者。谓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者。“大佛顶如来”谓无为心佛是也。“密因”谓佛性也。“修证”谓同扬因果也。“了义”者中道了义也。“诸菩萨”谓通地前地上之因也。“万行”谓表菩提萨埵之万行也。“首楞严”者梵语也。此云健行定也。“经”者舍新也旧语。今新谓苏怛缆也。 第三入文判释者。略此十卷了义经凡有三段。初从“如是我闻”至于“愿闻法要”此谓序说分也。次从“于时世尊顶放百宝无畏光明”下至于第十卷“无复魔业”是谓正宗分也。次从“佛说此经已”下至于“作礼而去”是谓流通分也。此了义经者大唐大圣大孝皇帝之代中天竺波赖密帝三藏所翻译也。轮王之苑求金色华非小所为。琉璃之林问摩尼果大缘攸勤。于佛授记可奉书写此佛性典。祗林付属必应值遇此顿证法。见者研眼登诸佛位。闻者耳中照吠琉璃。三门分别略释如是。 宽治五年二月八日于皆明寺(《大正藏》卷六十一) (二)注大佛顶真言 并序 日本·南忠法师撰 夫无一而不多者实相也。 无同而不异□□(于诸)乘焉。所以遍照轮光多都同等。由斯一道清□(净)群品各解。见实相于普门则众业归本。悟□□(一乘)于声字则群心开觉。 今言大佛顶真言者。是□证圣智之秘楗(jiàn⒈插在门闩上的关门木栓,门上关插的木条,横的叫“关”,竖的叫“楗”)。外护生界之密甲矣。虽尔□□(真言)持诵者只在胡音尚有讹谬。况悟句义科□□释。 吾灵岩和尚入于巨唐请益此真言释。□于日国传持彼尊仪轨。于是南忠在受法次被授彼释。可谓伏藏示处贫儿知玺。长夜有晓昏蛰见日。寻即被和尚印可取不空梵本。横书梵汉两字梵语。竖记科段别释句义。若持诵之者明察此注旨。将修行之徒更学彼仪轨。字与句相应刹那证悉地。口与意平等即身至菩提。 承和十四年(847A.D.)岁次丁卯夏女月注矣。 六兴善寺三藏沙门不空奉诏译 释名者。 大佛顶如来顶髻白盖无有能及甚能调伏陀罗尼者。梵汉杂举。若具存梵语。可谓萨多二合 他孽姤乌瑟尼二合 莎悉多(引) 多钵多蓝二合 阿波罗尔担钵啰二合 登拟览陀罗尼。若具译汉语。可谓大佛顶如来顶髻白盖无有能及甚能调伏总持也 娑哆二合 他誐(é吟哦)睹(引如来) 乌瑟腻(引)二合 衫(顶髻) 悉亸(duǒ)跢钵哆二合(白盖) 阿跛罗尔哆(无有能及) 钵啰二合 底孕二合 祗览(甚能调伏) 陀罗尼(总持) 此陀罗尼以五佛顶明为一大真言。分为四段。一金轮佛顶段。二普通成就佛顶段。三白伞盖佛顶并光聚佛顶段。四辨事佛顶段。初段有六。一归命诸尊。二明能除诸难。三列能护者。四明祈愿。五说咒。六又祈愿。初归命又二。先总后别。(《大正藏》卷六十一)
----------------------------------------------------------------------------------------------------------------- 更多成观法师佛学内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