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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宗仁波切:菩提道次第略论讲记 第35讲 |
 
日宗仁波切:菩提道次第略论讲记 第35讲
2010年5月25日 台北 晚上 首先在还未闻法之前,我们在场的每一个人,都必须要先调整我们自己闻法的动机,为了利益如虚空般的一切有情,我希望能够早日获得圆满的佛果,以这样的一颗心来听闻今天的大乘法。今天在这个地方所要为各位介绍的,是宗喀巴大师所造的《菩提道次第略论》,请翻到《菩提道次第略论》中册,第34页。 我们今天看到的是倒数第一行,第四个部分,观察自心是否流散余处,是修正知的关键。在上一段有提到,修正念法是生起正知的重要因素,而更进一步的提到持续的观察自心是否散乱其它的所缘境,这也是修正知的一个关键所在。正文当中:其另一因,即心缘佛像等所取之相,或缘感受唯明、唯知等能取之相,在修三摩地的同时,不管我们的心是缘着外在的所取之相,也就是外在的境界来修奢摩他;或者是缘着内心的感觉,也就是内在的心来修奢摩他。次如前说于修念中,持续观察自心是否流散余处,摄持其心,此是修正知之最关键处。不管我们的所缘是缘着外在的境,或者是缘着内在的心,这时候透由正念的力量,让我们的心,完全的安住在所缘境之上;并且在正念的力量还未退失之前,「持续观察自心是否流散余处」,以这样的一种方式来摄持我们的内心,「此是修正知之最关键处」这样的一种修学方式,是修学正知法最主要的内涵。如是又如《入行论》云:「应数数观察,身心诸现状,仅此简言之,即护正知义。」所以这一段当中最主要的内涵是提到,一开始我们针对某一个所缘境,透由正念的力量,让我们心完全的安住而不散乱。并且在安住之后,透由正知的力量去观察我们的心,是否有被沉没或者是掉举所影响,所以这两者是应该互相配合的。 接下来第五个部分,要善加分辨正知与正念的修法。正文当中,是故由此能生正知,察觉将生之沉掉;由修正念之法,能遮散已所生之忘念故,须善分辨。正知跟正念这两种心所的作用是不同的,正知最主要是要让我们去观察,我们的心在对境的当下,是否被其它的烦恼,不管是沉没或者是掉举,是否有被他有影响;而正念最主要是想办法,让我们的心不要散于其它的所缘境,所以这两颗心它并不是相同的内涵,也就是它的作用是不同的。所以这个时候,我们应该是让心安住在境界的同时,透由心的一分,来观察我们的内心,当下的状况是处在一种什么样的现状?所以在观察的时候,我们的心必须要能够安住在境上,而这一点必须透由正念的力量,才能够摄持我们的心安住在某一种的所缘境。如果没有正念的力量,我们的心完全的忘失所缘的话,这时想要透由心的力量,来观察我们的心是否被沉没或者是掉举所影响,这是很困难的。所以在正念还未退失之前,我们必须要透由心的一部分,来观察我们的心,现在是处在一种什么样的状况?而最好的一种正知,是在沉没以及掉举即要生起的时候,就已经察觉到,我的心有可能会被这两种的「心所」影响的缘故,而这时候透由某种的方式来作对治,这样的一种正知,是最有力的一种正知。 酉二、知已为断彼故,修不勤断之对治(35页) 这个科判当中最主要提到的是,当我们透由正知,发现我们的心,被沉没或者是掉举所影响的当下,如果置之不理,这时候没有想尽辨法透由某种的对治,将沉没或者是掉举灭除的话,应该以什么样的方式,对于这一点加以对治?所以在之前我们有提到,透由八行来断除五种的过失。而前面我们介绍到的第一种过失,懈怠;第二种的过失,忘失教授;第三种的过失,沉没以及掉举;第四种的过失,就是我们现今所要介绍的,当沉没以及掉举生起时,不加以对治,这是第四种的过失。而八行当中,前面的四行是对治懈怠;而之后的正念是对治忘失教授;正知是对治沉没以及掉举。接下来的第四个部分提到的是作行,也就是更进一步的想办法透由某种的对治,来对治我们之前所说的这种过失。 这个科判当中最主要的内容可以分成两个部分:第一个部分,要修作行之思为对治。正文当中,若能如前所说,善修正念、正知之法,则能生起具力正念;如果能够按照之前所介绍的方式,善加的修学正念、正知的方法,则能生起具力的正念,细分沉掉亦皆能以正知察觉,故无不知沉掉生起之过。所以在具有正念以及正知的情况下,就不会产生「不了解自心当中是否有生起沉掉」的这种过失。然彼二者生已,倘若不起功用随即断除,但是如果我们已经发现了,内心当中已经生起了沉没或者是掉举,但是不加以对治并且加以断除的话,忍受不起功用或不作行,你当下放任不管,不想办法加以对治,是修三摩地之大过。这时候反而会成为三摩地的一种过失。故对治此,应修作行、功用之思。所以要对治这一点,我们在这个地方,要特别的修学作行,也就是加以对治,或称之为是功用的一种思心所。 第二个部分,正文, 此中有二: 戌一、明辨其思,灭除沉掉之理 戌二、明辨何为生起沉掉之因 戌一、明辨其思,灭除沉掉之理(36页) 首先我们看到第一个部分「明辨其思,灭除沉掉之理」,这个科判当中的内容分二:一、介绍思,二、灭除沉掉之理。首先我们看到正文当中,如《集论》云:「何者为思?令心造作之意业,于善、不善、无记令心趣入为业。」这个地方我们必须要先强调,什么样的心所称之为是思心所,「令心造作之意业」什么样的心所,它符合这样的条件呢?「于善、不善、无记令心趣入为业」,对于善法,或者是不是善法,或者是无记的法,「让心」就是役使我们的心,或者是控制我们的心,让我们的心趣入这三种境当中的其中一种境,这就是思心所的功用。 对于这一段文宗大师作了以下的解释。此中之义,如磁之力令铁无有自主而动;就比方说一块磁铁,它如果放在铁钉,或者是铁沙的旁边,这时候它附近的铁,在不自主的情况下,会往磁铁的方向前进,如是役使其心于善、不善、无记三者任一而转之心所为思。我们内心当中思心所,它的功用就是役使我们的心,也就是控制我们的心,让我们的心对于善法,或者是不善法,或者是无记法,这三种法类当中任何一种产生变化,这样的一种心所,我们称之为是思心所。而在这个部分,我们特别要强调的是什么样的思心所呢?此中是说生沉掉任一时,令心造作断彼之思。这个地方最主要强调的思心所是提到了,当我们透由正知,发现我们的内心中生起了沉没,或者是掉举其中一者时,「令心造作断彼之思」这时候既然已经发现了,就要更进一步的,透由思心所控制我们的心,让我们的心想办法藉由某一种的对治,来灭除沉没或者是掉举,因而提到「令心造作断彼之思」。 接下来第二个部分,灭除沉掉之理。这个部分的内容分二:一、灭除沉没之理。这当中的内容分四:一、作意可喜之事及光明相而破沉没。所谓的沉没,是我们的心在对境的同时,我们的心呈现出非常低沉的这种现象。这时候我们必须在内心当中,作意我们所喜欢的对境,而提升我们内心的这种心力;或者是藉由观想光明相,来破除我们内心当中的沉没。正文当中,若尔,灭除沉掉之理为何?心沉没者,是心过于内摄而失执持所缘之力,当我们的心沉没的时候,就代表此时我们的心过于内摄,也就是过度的收摄,而让我们的心失去了执持所缘境的这种力量,故应作意可喜之事,如观佛像,这时候我们可以思惟佛的身语意的功德,而让我们的心,能够完全的提起来。令心向外流散,然非能引烦恼之欢喜也;这当中所谓的令心欢喜,或者是提起心力,并不是指藉由这样的一种思惟方式,而让内心中生起各种的烦恼,并不是。或可作意日光等光明相。 沉没除已,便应随即紧持所缘而修,此为《修次初篇》所说。而藉由这样的一种观修方式,如果能够去除内心当中的沉没,下一刻就应该马上的,再让我们的心能够完全的专注在所缘境上,来作之前的观修,「此为《修次初篇》所说」。此不应修所厌恶之所缘境,如果发现内心当中被沉没所影响的话,这时候我们不应该特别的去思惟所厌恶之所缘。比方说无常或者是轮回的苦等,这样的一种所缘是我们内心所厌恶的一种所缘。为什么在沉没生起时,我们不应该思惟这一方面的所缘呢?厌恶是心向内摄之因故,因为透由思惟厌恶的对境,反而会使我们的心更向内摄。又以观慧广泛思择所欲思境,亦能灭除沉没,或者是透由善观察慧,广泛的去思择,也就是观察我们所喜爱的对境,藉由这样的一种方式,也能够灭除沉没。《摄波罗密多论》中云:「由勤修观力,令退没高昂。」藉由其余修学观,也就是善观察慧,观察境界的这种力量、这种方式,而让我们之前退没的心,能够呈现出高昂的这种现象。这是第一个部分。 第二个部分,令心高昂等,破除沉没。正文当中,沉没或退没者,执持所缘之力减弱,是名沉没;过于内摄,则名退没。故令其心高昂、增广所缘,便能灭除,不管是内心当中生起退没,或者是沉没,这时候我们的心,是暂时呈现出低沉的这种现象,所以我们应该想办法让我们的心能够高昂,也就是提起我们的心力。这时候我们可以暂缓止住修,也就是暂缓之前的止修,而以观修的方式,让我们的心力能够提升。「增广所缘」所谓的增广所缘,就是面对我们当下所修的所缘境,我们可以更进一步的去思惟,境它的功德,或者是它的特质,「便能灭除」。 《中观心论》云:「修广大所缘,令退没宽阔。」又云:「观精进胜利,令退没高昂。」能灭沉没之对治中最重要者,是由思惟三宝、菩提心之胜利、获得暇身义大等诸功德而令内心喜悦,灭除沉没的诸多对治当中,最重要的一种对治,是藉由思惟三宝,或者是菩提心的胜利,以及获得暇身义大等等的功德,而让内心当中产生喜悦。就比方说有一些人碰到了逆境,他会觉得我的心情不愉快,所以他心心念念所想的,都是往负面的方向去作思惟。这时候由于他的心非常低沉,所以应该思惟的是,我当下已经获得了暇满的人身;并且在获得人身的同时,也能够值遇圆满的佛法,这是其它的人所没有办法拥有的殊胜因缘,所以我应该好好把握当下的机会来修学正法。藉由正面的思考方式,而让自己的心力能够想办法提升,这一点,如于睡者脸上浇冷水时顿能令其清醒;此者有赖于功德品以观察修令心生起感受。而要产生这样的一种特点,也就是藉由思惟某一些法类的胜利,而让心力能够有办法提升,这是有赖于我们对于法类当中的功德品,藉由观修的方式,而让内心当中生起某一种的感受,才能够生起我们之前所说的这样的一种特征。 接下来第三个部分,若心呈现出昏暗,不能清楚显现对境,应修光明想及净妙所缘。正文当中,(37页)沉没所依之因:昏沉、睡眠及能引生此二之心黑暗相。生起沉没最主要的因,提到的是昏沉或者是睡眠,或者是能引生昏沉、睡眠的心黑暗相。若修光明而作对治,则不依于彼等而生沉没;生已亦能灭除。在此时如果我们能够观修光明而加以对治的话,这时候会不会因此而在内心当中生起沉没;纵使之前已经生起,也能够藉由这样的方式而加以灭除。《声闻地》云:起身步行;于意中执光明之相,这包括了太阳,或者是月亮等光明的影像,数数串习;随念佛、法、僧三宝、戒律、布施、天人六者任一;或思其余净妙所缘,或者是除此之外,其它会让我们的心感到欢喜的所缘境,令心高昂;或读诵开示昏沉、睡眠过患之经论;或望远方及月、星等;或以冷水洗面。藉由以上我们所说的这些方式,都能够灭除我们内心当中的沉没。 第四个部分,对治粗细沉没的差别,正文当中,又若沉没轻微或仅少起,则应紧摄其心而修;如果透由正知我们发现,内心当中生起了沉没,但是沉没它的力量是很轻微,或者它是偶而才会生起的话,则应摄持其心而修。这时候并不需要暂缓我们当下所修三摩地的这样的一种行为,我们只要让我们的心,能够稍稍的收摄,这时就能够去除我们内心当中的沉没。所以提到「又若沉没轻微或仅少起,则应紧摄其心而修」;倘若沉没厚重或数生起,则应暂缓所修,如果发现内心当中的沉没,它非常的厚重,甚至它不断的生起,这时我们应该暂缓当下我们修三摩地的这个动作。如其所应修诸对治,找一个最适当的方式,来修学沉没的对治,待沉灭已,后乃重修。「待沉灭已」就是之后透由某一种的对治,灭除了内心当中的沉没之后,再一次的修学三摩地。 所以从正文当中我们可以发现,辅助的科判里面所谓的对治粗细的沉没,并不是如同我们之前所介绍的粗分的沉没,或者是细分的沉没。这当中的粗细,应该以轻重的角度来介绍会比较恰当。若心执所缘时,相不明晰,于心如现昏暗之相,任起轻重其一,彼之对治,应执灯烛、火及日光等光明相,数数串习,令心生起大明澄相。如果我们的心在执着所缘境的同时,我们发现内心当中,所现起的来影像并不清楚,「于心如现昏暗之相」这时我们的心就如同呈现出昏暗的影像,不管它的力量是强、或者是弱,我们都应该想办法对治。对治的时候,「应执灯烛、火及日光等光明相」我们在内心当中,为了要去除内心的昏暗,这时我们必须要思惟光明相,「数数串习」藉由这样的一种方式,「令心生起大明澄相」。 接下来,灭除掉举之理分二:一、作意厌恶之事对治掉举。正文当中,掉举,由贪门中令心追逐色、声等境。藉由贪的力量,而更进一步的让我们的心,对于悦意的色声等境,产生了进一步的掉举。此应作意厌恶之事,当我们发现内心呈现出掉举时,我们必须要思惟所厌恶的事情,这当中包含了轮回的过患或者是无常。因为所谓的掉举,表示我们的心过于亢奋、过于高昂,所以要让我们的心收摄,所以这时必须要藉由思惟厌恶的对境,才能够让心稍稍的收摄。令心向内收摄,由此息灭掉举,亦应随即修定。而藉由这样的一种方式,灭除了内心的掉举之后,更进一步的,再回到原处而修定。《中观心论》云:「作意无常等,能息灭掉举。」又云:「观散相过患,能摄散乱心。」透由观察散乱所带来的过患,藉由这种方式,也能够收摄我们之前所产生的散乱之心。 第二个部分,对治粗细掉举的差别。正文当中,倘若掉举猛厉,或时长久,如果发现内心当中的掉举,它的力量非常的强烈,或者它的时间维持得非常的久,则应暂缓所修而修厌离,当下我们应该暂停我们修定的这个动作,而更进一步的去思惟我们所厌恶的对境,比方说如果我们知道我们面对什么样的悦意境容易生起掉举的话,这时我们应该思惟这样的境,它有什么样的过患,或者是无常相等等的内容。所以提到「则应暂缓所修而修厌离」。此极切要,非于凡生流散之时,唯由摄心令其安住;并不是说我们的内心散乱,或者是掉举的时候,只能够藉由收摄心,而让心安住。如果掉举它的力量过于强烈,这时候是应该暂缓我们当下修定的这样的一个动作,而并不是一直勉强自己,而让自己的心收摄,而安住自己的内心。倘若掉举非极炽盛,收摄流散之心,令其住于所缘。如果我们内心当中掉举的力量,并不是如此的强烈,这时候就可以透由某种的对治,想办法来收摄我们自己内心当中散乱的这种状态,「令其住于所缘」。《摄波罗密多论》中云:「若意掉举时,以止而遮止。」心掉举时,不应作意净妙、可喜之境,如果心已经产生了掉举,这时候我们不应该更进一步的去思惟,我们所喜爱的这些对境,此是令心向外散之因故。 戌二、明辨何为生起沉掉之因(38页) 接下来我们看到第二个科判「明辨何为生起沉掉之因」,这个科判当中的内容分五:第一个部分沉掉二者之共因。正文当中,沉掉二者之共因:不护根门,所谓的「不护根门」,比方说对于某一些的悦意境,我们知道自己容易生贪,对于某一些的不悦意境,我们容易起瞋,这时候我们明明知道这些境界,是会让我们容易生起贪瞋的对境,但是我们并不加以保护我们的五根,而让我们的内心呈现出各种的烦恼。这时候我们的内心就容易生起沉掉,因而提到这时候第一种的共因「不护根门」。食不知量、夜间初后二分不精勤修不睡加行、不住正知。这当中的「不住正知」,比方在日常生活当中,任何的行为,我们在作的当下,胡思乱想。或者是我们自己作过什么样的行为,没作过什么样的行为,我们自己都记不清楚,这就是呈现出不住正知的一种状态。 第二个部分,沉没之因,正文当中,沉没之因:贪着睡眠、心执所缘过于松缓,如果我们的心在面对所缘境的当下,没有办法提起心力,而使心过于松缓的话,这时就容易生起沉没。止观不均过于修止,在修奢摩他最主要是以止修的方式来作串习,而修学毗婆舍那最主要是以观修的方式来练习。如果我们在修学止观的当下,它的力量没有办法均匀,过于修止的话,这也容易生起沉没,于心如现昏暗、不喜安住所缘。 第三个部分,掉举之因,正文当中,掉举之因:厌离心弱,比方说有一些人,它的我慢非常的强烈,这时候它就很难生起厌离的心,因此「厌离心弱」,心于所缘过于紧摄,或者是心在面对所缘的同时,过于的紧绷,这也容易生起掉举。不习精进,对于善法业没有办法持续的串习精进的心,也容易生起掉举。于亲属起分别等,令心散乱。这是第三个部分。 接下来第四个部分,若不精进断除细分沉掉,则不知修清净三摩地的方法。如果我们没办法断除细分的沉掉,甚至轻忽了细分的沉掉,其实我们所修的三摩地不能够称之为是清净的三摩地。所以纵使是细分的沉掉,我们也要想办法加以对治。对于这一点,正文当中,是故沉掉纵微,亦应当以正知察觉,纵使是非常轻微的沉掉,也应该透由正知的力量,来加以察觉。于一切时悉皆灭除;在任何的时间点,只要透由正知发现了沉掉,纵使它是非常的轻微,我们也应该透由对治加以灭除。若作是念:「细分掉举及散乱等,初时纵欲断除,然难断故,舍而不断;有一些人他会以下面的这样的方式来作思惟,他会认为细分的掉举或者是散乱,「初时纵欲断除」在一开始虽然有心想要断除细分的掉举或是散乱,「然难断故」但是他发现藉由对治,很难断除细分的掉举散乱,「舍而不断」到最后他就完全的放弃,觉得要断除细分的掉举以及散乱是非常的困难的,所以他就完全的放弃,这时一种的想法。或觉彼等既不猛厉亦不长时,力弱、时短,不造业故,不须断除。」另外一类的人,他觉得由于它是细分的掉举以及散乱的缘故,「既不猛厉」它的力量不是很强烈,时间也不是很长久,「力弱、时短,不造业故」由于它的力量微弱,时间非常的短暂,所以它并不会形成有过三摩地的这种业,也就是藉由细分的掉举以及散乱,它并不会影响我们修清净的三摩地,「不须断除」所以它是不需要断除的。但实际上这两种的想法,都是错误的。纵使我们知道透由对治,很难在短时间之内,灭除细分的掉举以及散乱,但是如果我们在当下不加以对治,养成坏习惯的话,之后想要对治是很困难的事情。此等皆是不知如何修习清净三摩地法,如果有以上这两种的想法,就表示我们并不了解,要如何的来修学清净的三摩地法。为什么呢?已出至尊慈氏等所抉择之修三摩地法外故。因为当下我们的这种想法,已经超出了弥勒菩萨他所抉择的,修学三摩地的这种方法,也就是我们所修的方法,与弥勒菩萨所传下来的方法,刚好是背道而驰的。 接下来第五个部分,不应只求只要住分及澄净分,但没有具力明分的三摩地。在之前我们有提到细分的沉没,所谓细分的沉没,是我们的心在对境时,有住分、也有明分,但是明分并不具力的状况,我们称之为细分的沉没。正文当中,故心流散、掉举之时,应先摄心,如果发现心已经产生了散乱,或者是掉举时,我们必须要先收摄我们的内心,住内所缘而求住分;一开始我们必须要寻求内心当中安住在境界的这一分,「住内所缘而求住分」;住分生时,应防沉没,虽然我们想办法将心安住在所缘境上,但是安住的同时,它容易生起沉没,所以这时候提到了,「住分生时,应防沉没」,令心明晰具力。这时候我们应当要防止我们的内心当中生起沉没,所以要收摄我们的心。但是收摄了之后,它有可能让我们的心,在当下没有办法提起心力,所以要想办法让我们的心,不会过度的沉没而让心高昂。但是让心高昂之后,在某一个时间点,我们又容易产生掉举,所以当掉举即将产生时,我们要让心稍微的收摄,所提到了此二交替修习,所以住分跟明分这两者是互相,必须要交换来作修习的。以这样的一种方式来练习的话,则能成办无过妙三摩地,不可信于唯澄净分然无执持力之明分也。所以在修三摩地的时候,我们不能够只执着在,能够显现出澄净分,但是这样的一种澄净分,它是不具力的这种三摩地,其实这并不是我们这个地方所提到的无过三摩地。 以上我们已经结束了第31页当中,「住所缘后应如何行」分二的第一个部分,「生沉掉时应如何行」。接下来我们看到的是第二个科判「离沉掉时应如何行」,这个科判当中,最主要介绍的是,五种过失里的第五种过失,也就是在远离沉掉时,如果更进一步的加以对治的话,它也是一种过失。对治这种过失,我们必须要修学八行当中的最后一行,也就是不作行。这跟之前的第四种过失,刚好是颠倒过来的。之前的第四种过失,是在察觉内心当中,生起沉掉时不加以对治的话,是过失。这个地方第五种过失是提到了,远离沉掉时,如果加以对治的话,它反而会成为一种过失。而对治第四种四过失,提到的是作行;对治第五种的过失,提到的是不作行。 申二、离沉掉时应如何行(39页) 接下来我们看到正文「离沉掉时应如何行」,这个科判当中的内容分六:第一个部分,若已断除沉掉,但仍继续作行对治,也是过失,此时须修平和之舍而作对治。如果内心当中已经远离了沉掉,但是还是继续的加以对治的话,这时这样的一种行为,也称之为是修学三摩地的过失。所以在这个时候,我们必须要修学平等之舍,或者是平和之舍。所谓的「平和之舍」指的就是我个当下,既然已经知道了远离沉掉,我们就必须要保持现状,不需要在此同时刻意的去作观察,而加以对治。 正文当中,如前所说,断除细分沉掉而修习故,则无沉掉令心不平;如果断除了细分的沉掉来修学三摩地的话,此时我们的心并不会被沉掉所影响,其心平等转时,倘若作行或起功用,反成修三摩地之过。如果我们的心能够完全的安住在境上,不被沉掉所影响,在此同时如果我们刻意的去观察,我们的心是否生起了沉掉,并且想办法加以对治的话,反成修三摩地之过。故应修习等舍对治此过。所以在这个部分,我们必须要让心保持现状来对治这样的一种过失。作行或起功用反成过失之理,为什么在这个部分,作行也好,或者是起功用也好,它反而会成为修三摩地的过失呢?若心掉举,则向内摄;沉没则令其心高昂而修,故能适时获得不生沉掉之把握,如果藉由之前的方式,发现心掉举的时候,此时我们将心往内收摄;如果发现心生起了沉掉,我们就让心想办法让它高昂,以这样的一种方式来修的话,在适当的时间点,我们就能够获得不生沉掉的把握。 此时若仍如前强力防止沉掉而修,则成过失。在这样的一个时间点,如果我们仍然如同之前,很刻意的想办法,防止内心当中生起沉掉,而加以对治的话,它就成为一种过失。为什么呢?若如是行,其心反生散乱,如果在此同时,我们加以对治的话,反而会让我们的心生起散乱,故于尔时须知放缓。放缓是什么意思呢?又此是说放缓功用,非舍执持之力。也就是说当下我们的心,既然没有被沉没以及掉举所影响的话,当下我们就不需要刻意的去观察内心当中,是否被沉掉所干扰而加以对治,这个部份我们是可以放缓的,让心保持当下的一种现状。「非舍执持之力」并不是要我们舍弃,或者是放缓心执境的这种的力量,这种力量是不需要放缓的。 接下来我们看到第二个部分,修舍是从摧伏沉掉后才开始。什么样的状态,我们称之为是摧伏沉掉?也就是我们在不刻意加以对治的情况下,内心缘境的同时,并不会被沉没以及掉举所干扰所影响的,这样的一种状态,我们称之为是已经摧伏的沉掉。正文当中,故修等舍,并非一切无沉掉时,这当中我们所修的舍,并不是在所有不存在沉没以及掉举的当下,都要修学舍,乃于摧伏沉掉力后;这当中的舍,是在摧伏了沉掉它的力量之后,才必须要修学的。为什么呢?尚未摧伏沉掉力时,无等舍故。这当中我们所介绍的等舍,或者是舍,它是在摧伏了沉掉之后才会产生的一种特色,所以在沉掉还未摧伏之前,不是什么样的一个时间点,我们都可以来修学的。所以第二个部分,修舍是从摧伏沉掉后才开始。 第三个部分,介绍「舍」的内涵。既然在此的同时,我们必须要修等舍的话,这当中的舍是什么样的内涵?若尔,此舍为何?舍有舍受、舍无量、行舍三种,此是后者。以舍来说,舍可以分为舍受。所谓的「舍受」就是既不是苦受,又不是乐受的另外一种感受,我们称之为舍受。「舍无量」所谓的舍无量指的是:慈、悲、喜、舍四无量当中的舍无量。「行舍」就是我们这个地方所要介绍的「舍」,「此是后者」。此之体性,而所谓行舍它的体性,也就是它的内涵,是什么样的一种状态?如《声闻地》云:于止观品之所缘境,对于奢摩他或者是毗婆舍那的所缘境,其心平等、安住、任运而转、得堪能性。若得此舍,修三摩地,应于未生沉掉之时令舍现前而住,不起猛厉功用。「舍」它的特质,就是不管我们是修学奢摩他,或者是毗婆舍那,当心在面对所缘境的同时,我们的内心能够呈现出平等、安住、任运而转,并且能够随心所欲的被我们控制的这种特性。「若得此舍」如果我们获得这样的一种等舍的心,「修三摩地」以这样的一方式来修学三摩地,「应于未生沉掉之时令舍现前而住」所以这时候在我们的内心当中,不加以对治的情况下,如果没有生起沉掉的话,这时候我们就必要修学「等舍」的内涵,而让我们的心完全的安住在所缘境上,「不起猛厉功用」所以这时候就不需要特别的,在内心当中观察是否生起沉掉而加上以对治。 接下来我们看到第四个部分,陈述生起无过三摩地的依据。也就是宗大师在这个地方,所介绍的内涵,并不是他自己所揑造的,他是有他的依据,有他的根据的。他所根据的是弥勒菩萨所造的《辨中边论》。以弥勒菩萨所造的论而言,弥勒菩萨有造过慈氏五论。在慈氏五论中分为:二庄严、二辨以及相续本母论。这当中的二庄严,指的来《金庄严论》以及《现观庄严论》,称之为是二庄严;二辨分别是《辨中边论》以及《辨法性论》,称之为是二辨;以及《相续本母论》。所以这五部论,统称为是慈氏五论。之所以会宣说慈氏五论,是过去大家都知道,无著菩萨为了要能够亲见弥勒菩萨,所以他观修了非常久的一段时间,最后确实也如他所愿能亲近弥勒菩萨。而弥勒菩萨就把他带到天界当中,并且为他讲经说法,当下为他所宣说的法,就是慈氏五论。 所以这个地方,宗大师他所依照的,就是弥勒菩萨所造的《辨中边论》当中的正文来作介绍,因此在正文当中有提到:此等如《辨中边论》云:「住彼得堪能,能成一切义,如果我们能够安住在精进的状态下,并且让我们的心,能够如我们所愿般,能够完全控制的话,这时候藉由修学无过的三摩地,他能够成办神通、神变等一切的功德。而这样的一种三摩地,必须藉由什么样的方式来成办呢?由断五种过,修八行因生。他必须要藉由断除五种的过失,修学八行,以这样的因,才有办法生起无过的三摩地。如果必须要透由断五过,以及修八行的方式,才能够生起无过的三摩地的话,五种的过是哪五种呢?懈怠忘教授,沉没及掉举,不作行作行,许为五过失。这当中的五种过失,分别就是懈怠、忘失教授、沉没以及掉举,不作行以及作行,所以这五种称之为是修三摩地的五种过失。 要对治这五种的过失,必须要以哪八行来作对治呢?在正文当中有提到,即所依能依,及其因与果,这两句话我们在之前有稍微的为各位介绍过。这当中的所依,指的是欲,欲是谁的所依呢?欲是精勤的所依,透由欲能够生起精勤。「及其因与果」这当中的「因」,指的是所依的因;这当中的「果」,指的是所依的果。在之前所依的欲,它的因是什么呢?它的因是信,透由「信」能够生「欲」,所以这个当中的因指的是信。而果是能依的果,能依是精勤,透由精勤能够生起什么样的果?能够生起轻安的果。所以这当中就提到了八行当中的前四行,信、欲、勤以及轻安,藉由这四点,能够对治第一种的过失,懈怠。 不忘失所缘,这当中指的是第五行,提到的是正念,透由正念能够对治第二种的过失,忘失教授。了知沈与掉,透由正知能够如实的观察内心中,是否有生起沉没或者是掉举,因此透由第六行,也就是正知来对治第三种的过失,沉没以及掉举。为断而作行,这当中的未断指的是什么意思呢?也就是当我们透由正知观察之后,发现内心中已经生起了沉没或者是掉举,如果在察觉内心中,已经生起了沉掉,而不加以对治的话,这也称之为是一种过失。为了要断除这一种的过失,这时我们必须要修第七行「作行」来作对治。 灭时平和转。」这当中提到的是,如果我们发现内心中,已经没有生起沉掉,而我们刻意的,要加以对治的话,它也称之为是一种过失。为了要断除这样的过失,我们的内心当中必须要保持平稳,也就是保持现状,「灭时」沉没以及掉举在灭除的时候,我们的内心中要保持平和的状态,以这样的一种方式来修学三摩地。因此提到了最后一行,也就是「不作行」。所以为了要断除五种的过失,在这个地方我们必须要修行八行的内涵。 这个偈颂里面,它最主要的内容,是强调出修学无过的三摩地,必须要藉由什么样的一种方式来修学?并且清楚的提到了,藉由八行、断五过失的内容。所以如果对于三摩地有兴趣的人,你们可以将这个偈颂牢记在心,并且思惟这当中的内容,有时间的时候你们也可以试着来修学三摩地,在内心当中培养一个良好的习气。 接下来我们看到第五个部分,解释文义。正文当中,此中「住彼」,为去除不相顺品故,发起精进,住彼而生心堪能性之三摩地;为了要去除生起三摩地的违缘,所以在内心当中生起精进,「住彼而生」安住在精进的状态当中,而生起随心所欲的三摩地。又此能成办神通等一切义利,是神变之足或其所依故,能成办诸大义;藉由随心所欲的三摩地,它能够成办神通等一切的功德义利。「是神变之足」它是神变等一切功德的根基,如同人的双脚,「或其所依」这当中的「足」,或者是「所依」,其实它的内涵是相同的,也就是神变等所有的功德,它的所依之处。「能成办诸大义」藉由无过的三摩地,它能够成办诸多的功德以及义利。因此在正文当中,也就是《辨中边论》的原文里面有提到「住彼得堪能,能成一切义」。如是三摩地者,由断五种过失、修八种行之因而生。这样的一种三摩地,是透由断除五种的过失,修八行的因缘而产生的。所以在《辨中边论》的原文提到的是「由断五种过,修八行因生」。 五种过失:修三摩地之时,懈怠为过,此不令修三摩地故;如果这个部分,配合前面第十六页的科判来说的话,第十六页的科判「生无过三摩地之理」分三:一、心住所缘之前应如何行。二、住所缘时应如何行。三、住所缘后应如何行。第一个部分,「心住所缘之前应如何行」就是配合这个部分。「修三摩地之时」这当中的修三摩地之时,是指心住所缘之前,我们必须要如何的作些准备的工作?「懈怠为过」一开始,还没有正式的修学三摩地之前,懈怠是一种过失,为什么它是过失?「此不令修三摩地故」如果心生懈怠,这时候懈怠就会让我们不想要去修三摩地的缘故,所以它是心住所缘之前,我们必须要去除的过失。 接下来在去除了懈怠之后,心住所缘时,应如何行?勤修三摩地时,忘失教授为过,当我们正式在修三摩地的当下,心如果忘失了所缘的教授,它也是一种过失。为什么是一种过失?若忘所缘,心于所缘不能定故;因为如果我们的心,忘失了所缘,这时候我们的心自然没有办法安住在所缘之上。有很多的人,在一开始修学三摩地时,都觉得心有办法安住在境上,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时间久了,这时候他反而觉得,心没有办法完全的专注在境界之上。这就表示,在当下他的心已经忘失了教授,也就是忘失了所缘境,所以这个部分就必须要透由正知的力量,让心再一次的安住在所缘境之上来作观想。所以这个部分是提到了,住所缘时应如何行。 接下来,住所缘后应如何行。正住定时,沉掉为过,当我们的心能够安住在所缘境的同时,这时候如果心生起了沉掉,也是一种过失,为什么是过失?彼二令心不堪能故;如果生起了沉掉,表示在此同时,我们的心是不堪能的,也就是我们并没办法完全的掌控我们的内心。沉掉生时,不作功用为过,当沉掉生起之后,如果我们不加以对治,它也是一种过失,为什么呢?由此不能灭沉掉故;如果沉掉生起,我们不加以对治的话,这时就没有办法灭除沉掉,所以它称之为是过失。离沉掉时,行思为过。当远离沉掉的同时,如果我们在内心中刻意的,想办法要去对治而生起「想要对治」的思心所的话,这样的一种状态,也称之为是过失。 《修次论》中亦说沉掉合一为五过失,在《修次论》当中有提到,如果将沉没以及掉举合并来作介绍的话,这个地方的过失称为五种的过失,若各别分则成六过。如果将沉没以及掉举,各别的来作区分的话,就有六种的过失。对治此等为八断行。对治懈怠有四:信、欲、勤、轻安,所以这个部分是正文当中的,「即所依能依,及其因与果」。所以对治懈怠有四:信、欲、勤及轻安;对治忘念,也就是第二种的过失,沉掉。第三不作行,与第五作行,第五依其次第即为正念、正知、作行之思、平和之舍。此等于前已说。所以宗大师在这个部分,对于之前所引的《辨中边论》的原文,作了详细的解释。如果各位对于这部分有兴趣的话,可以将《辨中边论》的原文记在心里,并且藉由宗大师所介绍的内容,反复的加以思惟。由于《辨中边论》是弥勒菩萨所造的一本论,它是相当具有加持的一本论著,所以透由背诵这当中的句子,能够让我们的内心中留下良好的习气。「此等于前已说」。 我们今天的课就上到这个地方。(校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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