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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持法师:佛教伦理 第三章 第十四节 为政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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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持法师:佛教伦理 第三章 第十四节 为政之道

  概 述

  政治是人类社会发展所必需的。纵观有史以来的一切政治,不难发现,凡有利于社会发展的政治,无不有其伦理思想做基础。政治力量关系着社会的一切,尤其在跨入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全球化的潮流已不可逆转,这给任何政治力量都提出了挑战,并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政治文明如何更好地适合世界潮流的发展,已成为每个国家政治力量不可回避的大问题。欲更好地解决这一问题,就需有一套更加完善的伦理思想为依据。而佛教政治伦理思想则恰恰可以提供很好的帮助。

  对一般人来说,往往认为佛教是逃避社会,更是远离政治的。其实不然,这主要有四个方面的依据:1、释迦牟尼佛出身政治家族,比常人而言更加了解政治;2、释迦牟尼佛具有高超的智慧,提倡“善知世间”,对政治层面上的问题自然会正面对待;3、释迦牟尼佛的宗旨是“利益世间”,且对政治的积极社会价值和作用是一贯肯定的;4、释迦牟尼佛所承担的社会责任是“上劝国王,下化众生”,对政治问题自然是直接面对的。

  佛教的经论典籍中涉及政治问题的内容很多,有些篇幅较长,阐释的内容也较丰富。如《正法念处经》第五十四卷、五十五卷,《瑜伽师地论》第六十一卷,《佛说孛经抄》,《宝行王正论》等,都集中阐释了佛教的政治伦理思想。但历史上对其政治思想内涵的研究比较少,所发挥的作用也是极为有限的。在今天,若能加以借鉴,不论是对推动政治文明的发展,还是对建立新型的“政教”关系,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篇是对佛教政治伦理思想的初步整理,在此归纳为六章,从不同方面阐述了佛教的政治伦理思想。

  从本篇的内容来看,佛教的政治伦理思想具有十大精神特色,即:

  一、民本精神;二、利民精神;三、亲民精神;四、民主精神;五、尚德精神;六、平等精神;七、和平精神;八、法制精神;九、智慧精神;十、廉洁精神。

  第一章  为政之诸要

  提 要

  本章集经典中阐释政治伦理道德较为概要的有关思想资料,有利于从整体上认识佛教的政治伦理思想。较之其余五章,本章具有综述的特色。

  本章由十一节组成,依其内容差别分为四类。第一至四节为一类,从不同角度指出了为政的是非得失;第五节为一类,提出了为政不应作之事;第六至十节为一类,从正面多角度地概括了为政者应有的方法和准则;第十一节为一类,提出了对当政者最为有利的五类为政方法。

  第一节  为政三是非

  若诸帝王贪猥骄奢能理国政,无有是处;

  若诸帝王无贪简易能理国政,斯有是处。

  若诸人王执断常见令国政理,无有是处;

  若诸人王明信因果国政乃理,斯有是处。

  若诸人王心不均平能治国政,无有是处;

  若诸人王无私平等能治国政,斯有是处。

  《守护国界主陀罗尼经》卷第五,《大正藏》第十九卷543页B24-29行

  第二节  为政之损益

  云何名为王衰损门?大王当知,王衰损门略有五种:一、不善观察而摄群臣;二、虽善观察而摄群臣无恩妙行纵有非时;三、专行放逸不思机务;四、专行放逸不守府库;五、专行放逸不修法行。如是五种皆悉名为王衰损门。

  云何名王不善观察而摄群臣?谓有国王于群臣等不能究察、不审究察,不能思择、不审思择忠信伎艺智慧差别,摄为亲侍加以宠爱,厚赐爵禄重赏勋庸,最机密处而相委任,数以软言现为慰谕。然此群臣,所付财宝多有损费,若遇怨敌恶友军阵彼先退败,恐惧破散为他所胜,迟留人后奔北无恋,矫行恶策动  王政。如是名王不善观察而摄群臣。

  云何名王虽善观察而摄群臣无恩妙行纵有非时?谓有国王,虽于群臣性能究察、能审究察,性能思择、能审思择忠信伎艺智慧差别,摄为亲侍而不宠爱,不如其量具赐爵禄,最机密处亦不委任,不数软言现相慰谕。后于一时,王遇怨敌恶友军阵,广说乃至大怖畏事命难现前。尔时于臣方行宠爱,广说乃至数以软言而相慰谕。时群臣等共相谓曰:王于今者危迫因缘,方于我等暂行妙行非长久心。知此事已,虽有忠信伎艺智慧隐而不现。如是名王虽善观察而摄群臣无恩妙行纵有非时。

  云何名王专行放逸不思机务?谓有国王于应和好所作所成机务等事,而不时时独处空闲,或与智者共正思惟,称量、观察和好方便。如是于应乖绝所作所成机务等事,于应惠施所作所成机务等事,于应军阵所作所成机务等事,于应摄受大力朋党所作所成机务等事,皆不时时独处空闲,或与智者共正思惟,称量、观察乖绝方便,乃至摄受强党方便。如是名王专行放逸不思机务。

  云何名王专行放逸不守府库?谓有国王寡营事业,拙营事业,不持事业,不观事业,不禁王门,不禁宫门,不禁府库,或于俳优伎乐笑弄倡逸等所,或复耽乐博弈戏等,非量损费所有财宝。如是名王专行放逸不守府库。

  云何名王专行放逸不修法行?谓有国王于世所知柔和淳质聪慧辩才,得理解脱巧便,无害乐无害法,所有沙门若婆罗门,不能数往礼敬咨询云何为善、云何不善,云何有罪、云何无罪,作何等业能致吉祥远离诸恶。设得闻已亦不勖励如说修行,不能时时惠施树福受斋学戒。如是名王专行放逸不修法行。

  若有国王,成就如是五衰损门,当知此王退失现法后法义利。谓前四门退现法利,最后一门退后法利。

  云何名为王方便门?大王当知,王方便门略有五种,何等为五?一、善观察摄受群臣;二、能以时行恩妙行;三、无放逸专思机务;四、无放逸善守府库;五、无放逸专修法行。

  云何名王能善观察摄受群臣?谓有国王于群臣等性能究察、能审究察,性能思择、能审思择忠信伎艺智慧差别摄为亲侍。如是名王能善观察摄受群臣。

  云何名王能善以时行恩妙行?谓有国王于诸群臣善观察已,摄为亲侍加以宠爱,随其度量厚赐爵禄,重赏勋庸,最机密处而相委任。数以软言现相慰谕。彼于一时,王遇怨敌恶友军阵大怖畏事命难现前,即便罄竭显示忠信伎艺智慧。如是名王能善以时行恩妙行。

  云何名王无有放逸专思机务?谓有国王于应和好所作所成机务等事,能于时时独处空闲,或与智者共正思惟,称量、观察和好方便。如是于应乖绝所作所成机务等事,于应惠施所作所成机务等事,于应军阵所作所成机务等事,于应摄受大力朋党所作所成机务等事,皆能时时独处空闲,或与智者共正思惟,称量、观察乖绝方便,乃至摄受强党方便,如是名王无有放逸专思机务。

  云何名王无有放逸善守府库?谓有国王广营事业,巧营事业,善持事业,善观事业,善禁王门,善禁宫门,善禁府库,又于俳优妓乐笑弄倡逸等所,不以非量而费财宝,亦不耽乐博弈戏等。如是名王无有放逸善守府库。

  云何名王无有放逸专修法行?谓有国王于世所知柔和淳质聪慧辩才,得理解脱巧便,无害乐无害法,所有沙门若婆罗门而能数往礼敬,咨询云何为善、云何不善,何等有罪、何等无罪,作何等业能致吉祥远离诸恶?既得闻已善能勖励如说修行,亦能时时惠施树福受斋学戒。如是名王无有放逸专修法行。

  若有国王成就如是五方便门,当知此王不退现法后法义利。谓前四门不退现法所有义利,最后一门不退后法所有义利。

  《瑜伽师地论》卷第六十一,《大正藏》第三十卷640页A9行-641页A15行

  第三节  政存亡十法

  世尊告诸比丘:若国王成就十法者,不得久存,多诸盗贼。云何为十?

  于时国王悭贪,以小轻事便兴瞋恚不观义理。若王成就初法则不得久存国饶盗贼;

  复次,彼王贪著财物不肯庶几,是谓国王成就此二法则不得久存;

  复次,彼王不受人谏,为人暴虐无有慈心,是谓第三法不得久存;

  复次,彼王枉诸人民,横取系闭在牢狱中无有出期,是谓第四法不得久存;

  复次,国王非法相佐,不案正行,是谓五法不得久存;

  复次,彼王贪著她色,远离己妻,是谓彼王成就六法不得久存;

  复次,国王好喜嗜酒,不理官事,是谓成就七法不得久存;

  复次,国王好喜歌舞戏乐,不理官事,是谓第八法不得久存;

  复次,国王恒抱长患,无有强健之日,是谓第九之法不得久存;

  复次,国王不信忠孝之臣,翅羽鲜少无有强佐,是谓国王成就此十法不得久存。……

  若国王成就十法,便得久住于世,云何为十?

  于是国王不著财物,不兴瞋恚,亦复不以小事起怒害心,是谓第一之法便得久存;

  复次,国王受群臣谏不逆其辞,是谓成就第二之法便得久存;

  复次,国王常好惠施与民同欢,是谓第三之法便得久存;

  复次,国王以法取物不以非法,是谓第四之法便得久存;

  复次,彼王不著她色恒自守护其妻,是谓成就第五之法便得久存;

  复次,国王亦不饮酒心不荒乱,是谓成就第六之法便得久存;

  复次,国王亦不戏笑降伏外敌,是谓成就第七之法便得久存;

  复次,国王案法治化终无阿曲,是谓成就第八之法便得久存;

  复次,国王与群臣和睦无有竞争,是谓成就第九之法便得久存;

  复次,国王无有病患气力强盛,是谓第十之法便得久存。

  若国王成就此十法者,便得久存,无奈之何。

  《增一阿含经》卷第四十二,《大正藏》第二卷777页B25行-778页A22行

  第四节  为政十功过

  云何名为王之过失?大王当知,王过失者略有十种。王若成就如是过失,虽有大府库、有大辅佐、有大军众,然不可归仰。何等为十?一、种姓不高;二、不得自在;三、立性暴恶;四、猛利愤发;五、恩惠奢薄;六、受邪佞言;七、所作不思不顺仪则;八、不顾善法;九、不知差别忘所作恩;十、一向纵任专行放逸。

  云何名王种姓不高?谓有国王随一下类王家而生,非宿尊贵;或虽于此王家而生,贱女之子,不相似子;或是大臣辅相国师群官等子。如是名王种姓不高。

  云何名王不得自在?谓有国王为诸大臣辅相国师群官所制,不随所欲作所应作锡赉群臣,于妙五欲亦不如意欢娱游戏。如是名王不得自在。

  云何名王立性暴恶?谓有国王,诸群臣类或余人等,随于一处现行少小不如意事,即便对面摈黜发粗恶言咆勃忿恚,颦蹙而住时生愤发。设不对面,背彼向余而作于前摈辱等事。设不对面亦不背彼向余而作于前黜骂等事,然唯内意愤恚郁怏,怀恼害心,怀怨恨心,然不长时持愤恚心相续不舍。复有内意愤恚郁怏,怀恼害心,怀怨恨心,亦于长时持愤恚心相续不舍。由如是相,对面暴恶、背面暴恶、懊恚暴恶、暂时暴恶、长久暴恶。如是名王立性暴恶。大王当知,长久暴恶名获大罪,非是余者。

  云何名王猛利愤发?谓有国王,诸群臣等有小愆过,有少违越便削封禄,夺去妻妾或以重罚而刑罚之。如是名王猛利愤发。

  云何名王恩惠奢薄?谓有国王,诸群臣等供奉侍卫,虽极清净善称其心,而以微劣软言慰喻,颁赐爵禄酬赏勋庸,不能圆满,不顺常式,或损耗已、或稽留已、或推注已、或怨恨已,然后方与。如是名王恩惠奢薄。

  云何名王受邪佞言?若有国王,诸群臣等实非聪睿有聪睿慢,贪浊偏党不闲宪式,情怀谋叛不修善政,听受信用如是辈人所进谏议。由此因缘,王务财宝名称善政并皆衰损。如是名王受邪佞言。

  云何名王所作不思不顺仪则?谓有国王,不能究察,不审究察,不能思择,不审思择。诸群臣辈于彼彼务机密事中,不堪委任而委任之,堪委任者而不委任,堪驱役者而不驱役,不堪役者乃驱役之,应赏赉者而刑罚之,应刑罚者而赏赉之。又于群臣,不善安处先王仪则,由此群臣处大朝会,余论未终发言间绝,不敬不惮而兴谏诤,不如旨教而善奉行,不正安住王之教命。如是名王所作不思不顺仪则。

  云何名王不顾善法?谓有国王不信他世亦不晓悟。由于他世不信不悟,便于当来善不善业,爱非爱果不能信解。不信解故,无有羞耻随情造作身语意业三种恶行,不能时时布施修福受斋学戒。如是名王不顾善法。

  云何名王不知差别忘所作恩?谓有国王,于诸大臣辅相国师及群官等其心颠倒,不善了知忠信伎艺智慧差别。以不知故,非忠信所生忠信想,于忠信所非忠信想;无伎艺所生伎艺想,有伎艺所无伎艺想;于恶慧所生善慧想,于善慧所生恶慧想。彼由如是心颠倒故,于非忠信、无有伎艺、恶慧臣所敬重爱养,忠信伎艺、善慧臣所反生轻贱。又诸臣等年耆衰迈曾于长夜供奉侍卫,知其无势无力无勇遂不敬爱,不赐爵禄不酬其赏,设被陵蔑舍而不问。如是名王不知差别忘所作恩。

  云何名王一向纵任专行放逸?谓有国王于妙五欲一向沉没耽着嬉戏爱乐受行,不能时时勖励方便作所应作劳赉群臣。如是名王一向纵任专行放逸。若有国王成就如是十种过失,虽有大府库、有大辅佐、有大军众而不可归仰。大王当知,此十过失,初一是王种姓过失,余九是王自性过失。

  云何名为王之功德?大王当知,王功德者略有十种。王若成就如是功德,虽无大府库、无大辅佐、无大军众而可归仰。何等为十?一、种姓尊高;二、得大自在;三、性不暴恶;四、愤发轻微;五、恩惠猛利;六、受正直言;七、所作谛思善顺仪则;八、顾恋善法;九、善知差别知所作恩;十、不自纵任不行放逸。

  云何名王种姓尊高?谓有国王处在相似王家而生,宿世尊贵,是相似子。如是名王种姓尊高。

  云何名王得大自在?谓有国王自随所欲,作所应作劳赉群臣,于妙五欲欢娱游戏,于诸大臣辅相国师群官等所,凡出教命宣布无碍,如是名王得大自在。

  云何名王性不暴恶?谓有国王,诸群臣等随于何处,虽行增上不如意事性能容忍,不现摈黜不发粗言亦不咆勃,广说乃至不生愤发,亦不背面而作前事,亦不内意秘匿忿缠,亦不长夜蓄怨愤心相续不舍,不现暴恶,不背暴恶,不匿暴恶,不久暴恶,如是名王性不暴恶。

  云何名王愤发轻微?谓有国王诸群臣等虽有大愆,有大违越,而不一切削其封禄夺其妻妾,不以重罚而刑罚之,随过轻重而行黜罚,如是名王愤发轻微。

  云何名王恩惠猛利?谓有国王,诸群臣等正直现前供奉侍卫,其心清净,其心调顺,于时时中,以正圆满软言慰谕,具足颁锡爵禄勋庸,而不令彼损耗稽留劬劳怨恨,易可供奉不难承事,如是名王恩惠猛利。

  云何名王受正直言?谓有国王诸群臣等实有聪叡,无聪叡慢,无浊无偏善闲宪式,情无违叛乐修善法,听受信用如是辈人所进言议,由此因缘,国务财宝、名称善法皆悉增盛,如是名王受正直言。

  云何名王所作谛思善顺仪则?谓有国王性能究察,能审究察;性能思择,能审思择。诸群臣等于彼彼务机密事中,不堪委任而不委任,堪委任者而委任之,不堪役者而不驱役,堪驱役者乃驱役之,应赏赉者而正赏赉,应刑罚者而正刑罚。凡有所为审思审择,然后方作而不卒暴。又于群臣能善安处先王仪则,由此群臣虽处宴会,终不发言间绝余论要待言终,恭敬畏惮而兴谏诤。如其旨教而善奉行,能正安住王之教命。如是名王所作谛思善顺仪则。

  云何名王顾恋善法?谓有国王信知他世。由信知故便于当来净不净业、爱非爱果能善信解。由信解故具足惭耻,而不纵情作身语意三种恶行,时时思择布施修福受斋学戒。如是名王顾恋善法。

  云何名王善知差别知所作恩?谓有国王于诸大臣辅相国师及群官等心无颠倒,能善了知忠信伎艺智慧差别。若诸群臣忠信伎艺及与智慧,若有若无并如实知,于其无者轻而远之,于其有者敬而爱之而正摄受。又诸臣等年耆衰迈,曾于长夜供奉侍卫,虽知无势无力无勇,然念昔恩转怀敬爱而不轻贱,爵禄勋庸分赏无替。如是名王善知差别知所作恩。

  云何名王不自纵任不行放逸?谓有国王于妙五欲而不沉没耽着嬉戏爱乐受行,能于时时勖励方便,作所应作劳赉群臣。如是名王不自纵任不行放逸。

  若王成就如是功德,虽无大府库、无大辅佐、无大军众而可归仰。大王当知,如是十种王之功德,初一名为种姓功德,余九名为自性功德。

  《瑜伽师地论》卷第六十一,《大正藏》第三十卷638页B12行-640页A9行

  第五节  为官五不可

  若欲在官及居位者,不可有贪心,不可侈心,不可骄心,不可虐心,不可快心。去此五者后无咎悔。

  《般泥洹经》卷上,《大正藏》第一卷178页A19-21行

  第六节  为政之四法

  若为国主,于诸眷属不加苦痛,不断其命,远离刑罚;

  正法治国,随本种姓所有分界,于他国土不生贪夺;

  任力养民作一子想,所有之物与眷属共;

  所言诚实柔软不粗,离于悭贪。

  《菩萨善戒经》卷第九,《大正藏》第三十卷1007页C24-1008页A1行

  第七节  为政之八德

  阿阇世王白佛言:世尊,菩萨当修几法获得自在之法趣向自在?

  佛言:大王,菩萨当修八法即得自在之法趣向自在。何等为八?

  一者出美善语心意质直;

  二者心常柔软;

  三者心善爱乐;

  四者心常平正;

  五者无谄;

  六者无诳;

  七者不嫉;

  八者心常调畅。

  《佛说如来不思议秘密大乘经》卷第十九,《大正藏》第十一卷745页C28行-746页A4行

  第八节  为政之十德

  若诸国土诸人王等欲护己身及国土者,是王应当建立佛法当修十德。何等为十?

  一者以慈悲心养育民物;

  二者怨亲平等心无憎爱;

  三者治国正法不枉民物;

  四者退恶任善识贤别愚;

  五者谦下自卑不轻贤士;

  六者有来求者不违其意,随其所求悉皆给与;

  七者于三宝所其心纯厚;

  八者拯济贫穷愍诸孤老;

  九者国有贤士当征召之;

  十者普慈人民舍恨念旧,犹如慈父爱念其子温润清流。

  《七佛八菩萨所说大陀罗尼神咒经》卷第三,《大正藏》第二十一卷550页B27-C7行

  第九节  为政三十七法

  灌顶受位剎利大王成就何业,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正护世间,大富大力,能护自身,善人所赞,……所谓此王具足成就三十七法,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正护世间。护世间故大富大力,一切余王不能破坏,能护自身,善人所赞……

  何等名为三十七法?一者军众一切净洁;二者依法赋税受取;三者恒常怀忍不怒;四者平直断事不偏;五者恒常供养尊长;六者顺旧依前而与;七者布施心不悭悋;八者不摄非法行者;九者不近不善知识;十者贞谨不属妇女;第十一者闻诸语言不一切信;第十二者爱善名称不贪财物;第十三者舍离邪见;第十四者恒常惠施;第十五者爱语美说;第十六者如实语说;第十七者于诸臣众若无因缘不举不下;第十八者知人好恶;第十九者常定一时数见众人;第二十者不多睡卧;二十一者常不懈怠;二十二者善友坚固;二十三者不近一切无益之友;二十四者瞋喜不动;二十五者不贪饮食;二十六者心善思惟;二十七者不待后时安详而作;二十八者法利世间;二十九者恒常修行十善业道;第三十者信于因缘;三十一者常供养天;三十二者正护国土;三十三者正护妻子;三十四者常修习智;三十五者不乐境界;三十六者不令恶人住其国内;三十七者于一切民若禄若位依前法与。是等名为三十七法。若成就此三十七法,得名受位剎利大王,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大富大乐,有多财宝,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赞……

  何者名为剎利大王军众净洁?所谓善心利益他人;于对诤者依法断事不违法律;依法正护不违本要;忠心谏主;主行利益顺成赞善;依法护国;所设言教依量利益,且起直心不恼于他;依法事主不唯畏罚;心无贪慢;于一切法皆顺不违;为未来世随法而行;怖畏生死;信业果报;舍三恶业;不乐多欲;不喜行罚;正意不乱。如是自他二皆能度,能利益王。若如是者是王军众。如是军众与王相应,是故令王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赞……以诸军众一切净洁,是故令王不生恶心,善业因故。

  又复受位剎利大王,次第二法应勤修习成就相应,于现在世常有利益,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赞……何者第二?所谓依法赋税受取以供衣食。云何依法?或国、或城、或村、或邑、或人集处,于一切时常依旧则依道理取。彼王如是,若国坏时,若天俭时则不赋税。取时以理不逼不罚。依先旧来常所用秤,斗尺均平如是受取。依法不违,不逼不罚,不侵不夺。如是国王,则是怜愍一切众生。王若如是,依法受取功德因缘,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赞,……以常依法赋税受取善业因故。

  又复受位剎利大王,有第三法应勤修习成就相应,不逼国土,现在未来二世利益。何者第三?所谓恒常怀忍不怒,心如是念:随何因缘令我瞋忿,如是因缘一切皆舍。身虽自在见他瑕疵不讥不调。于诸臣僚眷属仆使,有罪过者不重刑罚。于他怨人若他亲善不说其过,不说其恶。若于军众起瞋心时则念忍辱,念忍辱故瞋心则灭。口说美语更说异言,令彼军众不忧不怖。恒常如是,一切法中一切时忍,自体实忍非因缘故。如是不瞋,如是不忿。王若如是心怀忍辱功德因缘,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赞……以能于人恒常怀忍善业因故。

  又复受位剎利大王,有第四法应勤修习成就相应,现在未来二世利益。何者第四?所谓平直断事不偏。王善心意,于一切民犹如父母。不以物故,不以用故,不以亲故,不以恩故,不以友故,不以贵势有嘱及故,不用如是一切因缘,依法断事不偏不党。于诤对者怨亲平等,利益语说,实语而说。王若如是平直断事功德因缘,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不失国土,不失名称。一切军众皆无罪罚,能护国土,不畏他论,他王不胜,久时为王。王领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赞,……以心平直断事不偏善业因故。

  又复受位剎利大王,有第五法应勤修习成就相应,现在未来二世利益,如是乃至到于涅槃。何者第五?所谓恒常供养尊长。何者尊长?谓尊长者如实而见,持戒智行利益众生,常作善业,身口意等恒常寂静,自心无垢令他摄福。如是尊长王应亲近。既亲近已听法闻法常往供养,受其所说,受其言教。如其所说王应受持,如所说行。以一切时供养尊长功德因缘,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赞……以一切时供养尊长善业因缘。

  又复受位剎利大王,有第六法应勤修习成就相应,现在未来二世利益。何者第六?所谓顺旧依前而与。若父先与,若祖先与,或复先祖于先旧与,若地、若金、若银等物,彼受位王以不浊心,以清净心随顺欢善爱乐彼法,如是依旧随顺赞善教他令与。王若如是依前而与功德因缘,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赞……以常顺旧依前而与善业因故。

  又复受位剎利大王,有第七法应勤修习成就相应,现在未来二世利益。何者第七?所谓布施心不悭悋。何者布施?布施者名少壮老时恒常布施。布施一切,一切种施,一切时施;利益一切,饶益一切,安乐一切。常念地狱、饿鬼、畜生一切道中受饥渴等种种苦恼。布施之时愿如是等三趣众生早得解脱生人天中。王若如是得现世报。何者现报?所谓名称若遭难时奴仆军众则不舍离,他国土人常来供养,余人见已不能破坏,一切怨敌乃至不能得其少便于他常胜。如是布施得现世报。非福田处如是布施,尚得如是现世果报,况于福田物思具足胜善布施,常闭恶道,常受乐报。彼无量种布施而与,何者无量?谓法布施、资生布施、无畏布施。王如是等种种布施,若施沙门、施婆罗门,如是布施功德因缘,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赞……以彼布施善业因故。

  又复受位剎利大王,有第八法应勤舍离,成就相应现在未来二世利益。何者第八?所谓不摄非法行者,不令在国。以剎利王自随法行,是故不摄非法行者,不令住国。何者名为非法行者?所谓有人种种方便劫夺他物,或扠他咽令其闷绝而取其物,或与恶药令无觉知而取其物,或设方便盗偷他物,或复私窃盗取他物,或在道路、或在市中,作诸方便而取他物,买真卖伪种种欺诳而取他物;或复有人奸欺无道压善举恶进非退是诬枉贤良党助不肖;或有邪见,或有断见;或复有人若杀众生望得解脱,若外道斋于大会中屠杀羊等望有福德;或复有人,犍割众生令使不男;或复有人淫于男子;或复有人不能供养父母师长。如是等人不令住国。何以故?若共同国令诸善人心意坏故、相仿习故、同处住故、善人坏故,令王无力、失增上力;非时降雨时则不雨;五谷熟时五谷不熟。所有国土一切破坏,恶人过故。以此因缘不令恶人住在国内。此因缘故,不摄一切非法行者,不令住国,依法行者摄令在国。摄法人故随时降雨,日触顺时。是故五谷至时善熟,不坏国土离于怖畏不生忧愁。一切国土利益之事,是摄法人因缘力故,能断一切生死苦恼。令有福人在己国住,以近如是福德人故,行法人故。第一梵行,所谓安住有福德人、近福德人、顺法行人。是故一切有智慧王近行法人,令住国内。王若如是,不摄一切非法行者功德因缘,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赞……以彼不摄非法行者善业因故。

  又复受位剎利大王,有第九法应勤舍离,成就相应现在未来二世利益。何者第九?所谓不近不善知识。不善知识是恶知识。彼恶知识略有八种,一切王者皆应舍离。何等为八?一者断见,所谓有人如是心言:无业,无施,无有此世,无有他世。此是最初恶知识也。又复第二恶知识者,所谓有人如是心言:一切妇女依时共行不破梵行。又复第三恶知识者,所谓有人如是心言:若以火烧得大福德,若与众生则无福德。又复第四恶知识者,所谓有人如是心言:乃至未死有命以来得名为人,若身死已善不善业一切皆失,如风吹云更无可集,众生如是无有罪福。又复第五恶知识者,所谓有人常教他人破坏父母,亦复不听供养尊长。又复第六恶知识者,所谓有人言杀生善,若杀老人,若杀盲人、恶病之人、长病人等,夺其命故得生乐处。又复第七恶知识者,所谓有人如是心言:于山崖上自投身下,若火烧身,若自饿死,或五处火以炙其身,如是取死有无量福,后得天上,无量眷属、无量天女之所供养。又复第八恶知识者,所谓有人如是心言:一切由天,非业果报。如是八种恶知识者,一切不听住在国内,眼亦不看,唯摄一切实语说人,从如是人听闻正法。闻已摄取,受持修行。王若如是,不近一切不善知识功德因缘,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赞……以彼不近不善知识善业因故。

  又复受位剎利大王,有第十法应勤舍离,成就相应现在未来二世利益。何者第十?所谓有法应当舍离,舍何者法?所谓妇女。有智之人不属妇女。一切世间属妇女者,于世间中最为凡鄙。若余凡人属妇女者犹尚凡鄙,岂况国王人中第一?一切妇女能破坏人;一切国土、一切人民、一切王者皆由妇女而致破坏。以贪心故,能令王等皆失利益,能夺其物令行非法不听布施。以贪心故,能令王等一切懈怠。以乐欲故常近不离,能令丈夫失自利益。妇女如雹能害善苗;一切妇女乐破坏语;慢妒之藏属妇女人。行同妇女属妇女人,国土亦失。是故,不应系属妇女,若属妇女则为凡鄙。以妇女法是鄙恶故,属妇女人亦为鄙恶。属妇女者失一切法,属妇女者常入苦处,若属妇女善人舍离,以欲过故。如是之人妇女所诳。一切妇女皆悉欺陵软弱之人,体性尔故。不知恩养能与衰恼,多贪妒嫉。妇女如是皆不可信。若属妇女,彼人则于城邑聚落一切人中最为凡鄙,何况王者其损更深。是故不应系属妇女。王若如是,畏妇女过功德因缘,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赞……以离妇女善业因故。

  又剎利王,复有一法是第十一应勤修习,成就相应现在未来二世利益。第十一者,谓闻言语不一切信。一切世间人心不同迭相破坏,性喜破坏,作时能坏,成时能坏,本性自体垢故破坏,常乐诤斗故相破坏,以近亲故共相破坏自体破坏,以国土过是故破坏,自轻因缘故相破坏,彼此迭互暗地相说各为自朋故相破坏,欲令自胜令他不如故相破坏。如是等语王皆不信,违道理故前后相违,以从恶心次第来故,以爱自朋如是说故。先被教来、于先嘱来、先有恩来、先有怨来迭相破坏来向王说,此如是等前说因缘,迭相瞋故作如是说,王不普信,是以国土则不破坏。如是王者心性本好,不违不乱依道理瞋,心不横瞋,于破坏语心不生信。彼王自有如是功德不信于他,自心所乐少于瞋恚,一切众生于王爱乐,心善思量随顺法行,心意正直多摄州土。王若如是不一切信功德因缘,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以不普信善业因故。

  又剎利王,复有一法是第十二,应勤修习,成就相应现在未来二世利益。第十二者谓爱善名不贪财物。以王之心不贪财物、不急拳手、不动眉面、不怒眼目、不恶语说,其心终不无因缘瞋。又心亦不无因缘喜,心意坚固。王若如是得善名称亦得财物。如是得已于财物中不大欢喜;得名称故胜欢喜心王法不妨;一切人爱怨不得便,财物多故。又复更有十种因缘得美名称,何等为十?一者美语;二者能舍;三者审谛;四者他国远人来看;五者近之则得安乐;六者以时给施左右;七者敬尊奉施所须,供给善人拯济孤独;八者净行;九者好心不恼乱他;十者正见,不生邪见。得此十法行如是法,复教他人行如是法,以如是行得此法故得善名称。王若如是爱善名称,不贪财物功德因缘,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随顺法行,他不能胜,异人近之则得安乐。彼人久时作人中王,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赞……以爱善名不贪财物善业因故。

  又剎利王,复有一法是第十三,应勤舍离,成就相应现在未来二世利益。第十三者谓舍邪见。邪见者名一切众生不安隐本。此颠倒见,一切因缘皆不生信。彼不信处一切憎恶一切毁訾,王则应舍。若王不舍则邪见行,一切人憎一切不信,一切诸人皆不顺行,不顺行故一切人舍。得衰恼时依法行天一切舍离,天舍去已无所能为。是故王者应舍邪见。王若如是正见不邪功德因缘,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赞。于一切时作正利益;为一切人之所供养;一切人爱;依法行天常不舍离;一切国人如王意行;一切分别一切心念皆悉具得。彼王心意,本性不乱,能于久时王领国土,安隐无患……以舍邪见善业因故。

  又剎利王,复有一法是第十四,成就相应现在未来二世利益。第十四者谓世间法、出世间法、王根本法,所谓惠施。王若大臣能行惠施,一切国人敬爱不舍,心生敬重不舍其国向余国土。若余国人以王能施,共自妻子并其军众一切皆来归属于王。多人来故令王国人增长更多,自余诸国不能破坏,以人多故无能破坏。如是施者世间布施,于世间中第一安隐。又复更有出世间施第一好施。若人布施为天所摄,有大力能有大威德。布施沙门若婆罗门、贫穷等人,庄严未来现在好色。何以故?心清净故食则清净,食清净故面色清净,面色净故端正可喜。此等皆是布施之力。又复有法现得果报。何者现报?所谓布施心无憍慢离贪离嫉,信于因缘、信因信报、信未来世,供养尊长其心柔软,正意思惟舍种种物。摄大富因,摄离悭嫉,信于福田、福田功德、福田种子。王若如是善语熏心第一净心功德因缘,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赞,久时为王。王领国土久时受乐;国土不乱恒常安隐,不怖不忧……以能惠施善业因故。

  又剎利王,复有一法是第十五,应勤修习,成就相应现在未来二世利益。第十五者谓勤爱语。爱语王者一切皆爱一切皆近。若与财物不能如是摄取众生如此爱语,更无能令欢喜清净如爱语者。一切众生如是因缘,故爱语说。先爱心生然后发语,此因缘故口说爱语。如是王者,能取他城他国土等,自国自城他不能得,一切人爱。王若实语杂有爱语,设有怨家亦为亲友,何况中人本来亲者?王若如是爱语言说功德因缘,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怨成亲友不作中人,一切人爱,一切供养,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赞。一切人中久时为王……以彼爱语善业因故。

  又剎利王,复有一法是第十六,应勤修习,成就相应现在未来二世利益。第十六者谓修实语。实语者名一切生死解脱之因,不须物买不可穷尽乃是大藏无能劫夺,心海中生第一叵见。一切善人之所赞叹,一切世间次第流出。此法乃是涅槃城门,于一切时用不可尽,增长功德能灭诸过,一切人信能除贫穷。若能实语,虽复丑陋于余一切端正人所,则为最胜,以实光明而自庄严。一切下姓若能实语,则胜一切大姓之人;如是实语庄严种姓,一切人信一切人近,一切人见如见兄弟;随何处行于彼彼处为人供养,如父、如母、如王不异,虽行旷野险恶之处犹故受乐;随行何国为王供养如供养主;若村若城多人住处,一切诸人及大长者皆悉供养。自余国土所不行处流名遍满,彼处诸人作如是言:彼处若王若王大臣,实语善行如高幢幡名闻六天。彼善男子天常供养随后而行,不见恶梦,第一胜天供养如天;若更贫穷,以实语故后还大富。一切忆念皆具足得;念念渐老诸根不衰,得好神通大力身体,作长命业成就相应。一切诤对以其为量以其为证。若犯王法被收缚者,以物寄之唯此一人最为可信,如是富者以物寄之。以实语故心意不动,怨亲之人不能令动。唯以实相而自娱乐生欢喜心,以实语食而自充饱。实语之爱数数思惟,或瞋或喜不动其心。此王则是第一大仙,常作世间及出世间二种利益,不越所作实画之文,常以实水澡浴清净,常着鲜白无缕宝衣,实名之香十方遍嗅,一切世间未相见者皆成知友,何况见者?善名流布过须弥峯,虽是年少老人见之供养如父,以实老故。亦复能作长命之业乃至造作无上菩提大智之业,何况能造夜摩天王世间之业?王若如是修如实语功德因缘,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赞……以修实语善业因故。

  又剎利王,复有一法是第十七,应勤修习,成就相应现在未来二世利益。第十七者谓于臣众若无因缘不举不下。是王重意,彼王不知他戒形相及不知意则不生信,为王之法细意思惟然后乃作。王于臣众,若不于先深细思惟或下或举,彼则非王,若为王者则不久灭,唯可单有王名而已。不思惟作心意少动意轻不住,若说旧法众则不信言王妄语。是故于王不生爱心,或以余人换其王位,是故王者知此过已不作妄语。如是妄语,现在未来不能利益,是故现在无量种过,知此过已不妄语说。余人若尔亦不相应,况复王者?如是如是失于王法,如是如是亦失世间。若王有福胜世间人,一切皆胜。王常实语则护世间。护彼乐故王法不妨。一切善法实为根本。若不实说,则于臣众无有因缘或举或下。若常实语,则于仕人若无因缘不举不下。王若如是则于王位不动不失。一切臣众知王如是则不舍离向他国土,深生敬重如父如母,一切时乐生欢喜心。彼王则有坚意住意,有不动意,有一厢意与臣众乐。王若如是不无因缘或举或下功德因缘,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赞……以无因缘不举不下善业因故。

  又剎利王,复有一法是第十八,应勤修习,成就相应现在未来二世利益。第十八者谓能识知人之善恶。此大智慧数数修故,若能知者则为第一最胜大王。王知彼人是智非智,若如是知则是世间一切地器任为王者,一切他王不能破坏。若勤所作如所应处安置使令,彼如是业皆得成就不失财物,于所作法次第增长。王见人中若非法行,王则不摄;贪食之人不知恩人,王则不摄;多人怨人、邪见之人、无怜愍人、妄语之人、他王怨人、恶律仪人、不知时人、难调伏人、常恶业人、著境界人、曲因说人、其体本性不知足人、恒常不作利益行人、常于他所先作恶人、慢心之人、常乐怨人、踊跃之人、语动之人、意动之人,如是等人,王则不摄。摄何等人?所谓随法修行之人、不谄曲人、不我慢人、实语之人、聪明智人、柔软心人、不恼他人、不诳他人、于三宝所能供养人、得信之人、知足之人、调伏之人、不懈怠人、常作业人、少食之人、一切爱人、有慈心人、有悲心人、精进之人、正见之人、智慧之人、依法律人、生来清净身口意人、信因缘人、知业报人、不饮酒人、不多睡人、近善友人、乐惠施人、有戒之人、有智之人,如是等人,王则应摄。如是等人,王于其中知轻知重,堪为何业则令营作。彼王如是,更无余王能为破坏,无量财宝富乐具足随顺法行。随法行故则能布施,能为福德供养三宝。王若如是知人好恶功德因缘,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赞……以识别人善业因故。

  又剎利王,复有一法是第十九,应勤修习,成就相应现在未来二世利益。第十九者谓定一时数见众人。若剎利王常定一时数见众人,如是王者久时为王,一切国人皆不嫌恨,能知一切人之善恶,能令国人一切行法强不陵弱。一切国人随时见王财物具足,以此方便增长炽盛。财法富故不属他王,以安隐故随顺法行,供养沙门婆罗门等,从其闻法,既闻法已法行转胜,以定一时数见人故,修法之行转胜增上。如是如是随法行故,如是如是富乐增长。大富乐故能大布施,广作福业精勤持戒。王若难见,彼王则无如是功德。是故王者应定一时常数见人。王者若能常定一时数见人者则能行法,是行法人有大福德。王若如是常定一时数见众人功德因缘,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赞……以定一时数见众人善业因故。

  又剎利王,复有一法是第二十,应勤修习,成就相应现在未来二世利益。第二十者谓少睡眠。少睡眠故心善思惟,意不错谬不愚不钝,怨不得便,恒常一意所作决定。决定作故善思惟作。王若如是善思惟作,随何等法皆速成就不经久时。彼王晨朝则不放逸,不放逸故寿命则长。善思惟故一切国人心则慕乐不生厌恶。国内人民一切军众、一切僮仆、左右百官、诸大臣等、皆悉炽盛财物丰饶。多臣民故则多财物,多财物故有大威德,有威德故则能布施,修行福业能善持戒。王若如是少于睡眠功德力故,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赞……以少睡眠善业因故。

  又剎利王,复有一法是二十一,应勤修习,成就相应现在未来二世利益。二十一者谓一切时常不懈怠。不懈怠王坚固精进如法修业,随何所作一切皆能究竟成就,随心制御皆悉属己,他不能坏他不能夺。一切国人爱王心意皆生敬重。其王国土一切皆善,一切具足,若城若村多人住处,遍满国内间不空旷。不懈怠王坚固精进有大势力,如是如是随何所作,彼彼所作一切成就。何以故?不懈怠故法时处等方便具足。不懒怠王于世间业出世间业皆能成就,乃至能成涅槃之业,何况余业?若勤精进而不懈怠,时处方便所作具足,彼王则胜一切余人种种具足,彼王如是世间所作皆悉成就。如是共智而复能作出世间业皆悉成就。出世间者谓施戒智。王若如是常不懈怠功德因缘,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赞,施戒智等,犹如香气……以不懈怠善业因故。

  又剎利王,复有一法是第二十二,应勤修习,成就相应现在未来二世利益。二十二者善友坚固。友坚固王善思惟作久时为王,远离诸过他不能坏。如树多根长而深入坚牢善住,不可倾转风不能坏。如彼牢树风不能坏,王亦如是。知友坚固好心善意,一切人爱所共敬重。世间法中坚固不坏功德善友有十三种功德具足。何等十三?一者善知,王若有恶能令清净;二者堪能,最难作者能为王作;三者有智,若彼善友复有善友则令为友;四者心尽,所有财物善友皆知;五者尽意,知于善友有利益事勤心作之;六者心舒,忽尔相见不捡威仪;七者究竟,若得衰恼乃至失命则不舍离;八者称意,随心所须如心为作;九者不匿,随家所有一切不隐,随其所须索者不悋;十者共心,若见善友多有具足则生欢喜;第十一者,若得苦恼则共同苦,设使大瞋心亦不变,随有何食一切同食,同共游戏;第十二者,于所有物不劣根求,若自有物不苦求与;第十三者,若知家中消息好恶乃至诤斗,如是等事一切尽说不忌不难,自家中事乃至诤斗亦皆尽说。如是十三功德善友,如是功德具足善友则是世间,如是世间功德具足十三善友,王成就一则有大力,况复有多?是故智王应当勤摄如是善友。王若勤摄如是善友,一切所作可爱之事皆悉成就。又因善友复能成就出世间道,略而言之有十功德具足善友。何等为十?一者能遮非法之行;二者能教修行布施;三者能教受戒持戒;四者示智,能教修智;五者好心,遮近恶友;六者正信,示业果报;七者若见迷恶道时教住善道;八者若见毁犯戒时能为除灭;九者教令供养父母;十者恒常数数教诫。如是十种出世善友,一切恶道皆能拥护犹如父母。坚固善友,常于善友若善友朋不生慢心。如是善友非现在世,是未来世。是故王者应坚善友。王若如是善友坚固则修善业功德因缘,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赞……以坚善友善业因故。

  又剎利王,复有一法是二十三,应勤舍离,成就相应现在未来二世利益。二十三者所谓不近无益之友。言无益者,所谓一切诳惑之人。不近一切博戏之人、导恶行人。若恶思惟思惟已作近如是人,大不饶益所失甚大。失中大者所谓诳惑。诳惑有二,一者私密,二者公彰。彼公彰者谓博戏等种种诳惑;彼私密者诈设形服犹如恶人,不识别者心谓之好。如是等人外道所摄并实外道,外道棘刺。诳惑自亲亦诳他人,不畏后世现善形相,实是大贼。如是等人尚不应见、不应共语,何况亲近以为知识?善人应舍。彼尚不能利益自身,况能利他?王者应当舍如是等不善知识无益之友,不近一切诳惑之人,不近一切博戏之人。如是等人不与相识,正念所作,正思惟作。王若亲近善知识行,善知识熏功德因缘,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赞……以不亲近无益之友善业因故。

  又剎利王,复有一法是二十四,应勤修习,成就相应现在未来二世利益。二十四者所谓瞋喜所不能动。若剎利王能持瞋喜,彼王国土牢固不坏,一切国人皆悉务乐不生厌恶,无能破坏无能得便。王若不瞋思惟而作,非不思惟、非无因缘退人职位,非无因缘进其官爵与财利等。以不瞋故密语不彰,非无因缘而举下他,于欢喜处心不高举。如是王者身有实意,不作诸恶不摄恶人,平等重意。彼王如是世间法中,瞋喜不动而得安隐。云何复于出世间道瞋喜不动而得安隐?王若不瞋则为能持生死一垢;王若不喜能持力垢。彼王如是能持力垢,持生死垢,若人能持如是二垢,彼人则能持痴力垢。王若如是能持三垢,智忍坚意有决定意功德因缘,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赞……瞋喜不动善业因故。

  又剎利王,复有一法是二十五,应勤修习,成就相应现在未来二世利益。二十五者所谓不著饮食二法,不多贪著。何以故?贪多饮食于王则妨。常念饮食在腹内故,彼诸国人左右军众心生厌贱,有如是念:彼王心意同如畜生,唯除饮食更无余心,无余业心。恒常如是贪乐饮食,心常爱乐饮食味故则不思惟法与非法,于国土事不能筹量思惟计校。不思惟人不能调伏一切左右内外军众于大臣等一切国人,不能次第如彼相应与其官爵。于所作事不知轻重,彼王财物唯有损减。财物减故则少财物,财物少故饮食则尽,无饮食故一切轻毁,以贪饮食故致贫穷。贪多饮食不自节王,如是妨碍世间饶益。云何复为出世间妨?谓心贪著乐多饮食,常爱诸味不正思惟,不能念身不能念受,不能念心不能念法,不能思念苦、集、灭、道,自余一切皆不思念。如是贪著饮食境界同如畜生无有差别,是故应当依顺道理相应饮食。如相应行相应语说,清净诸根如应转动,思惟正道身、受、心、法、苦、集、灭、道,如是法中心善调伏能思能念。心正念故根转清净,相应饮食身则调停。身调停故心亦调顺,心调顺故能念善法,是故不应爱著诸味。若以饮食内于身中调适相应则为安隐,恒常依法而修习之。如是彼王能调伏心心则正念,心正念故能作善业。王若如是不贪饮食功德因缘,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赞……以不贪著饮食二味善业因故。

  又剎利王,复有一法是二十六,应勤修习,成就相应现在未来二世利益。二十六者谓善思惟。善思惟王则于世间及出世间安隐之事一切皆得。何以故?心功德故。善思惟者于现在世若未来世常得胜乐。随何等事善思惟作则无诸过。意如是念:贪欲等垢常行恶道,应令尽灭。以不净法除贪欲垢,以慈悲法除瞋恚垢,以观智法除愚痴垢。如是皆以心善思惟故能除灭,非不善意而能除也。若恶思惟不能成就世间之法,要善思惟则能成就。是故当知一切诸法善思惟作则得成就。王若如是心善思惟功德因缘,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赞……以善思惟善业因故。

  又剎利王,复有一法是二十七,应勤修习,成就相应现在未来二世利益。二十七者谓不待时安详而作。若作世间、作出世间利益之法,久时乃作则不可作,既不可作而作之者则不成就。譬如有病不时速治久乃治者则不可治,不可治故则能杀人。如是复有无量作法不时速作久乃作者,难作叵作不可得作。如是能障出世间道,微少烦恼亦如彼病,不速治故烦恼不断,以不断故则入恶道,是久乃作之大过患。如是障碍出世间道,微少烦恼不时断故渐次增长,犹如毒芽久则增长烧一切身,能令众生若堕地狱、饿鬼、畜生,是故不应安详待后久时乃作。如是王者若诸余人,若诸比丘若诸俗人,若大富人若贫穷人,一切不应安详待后久时乃作。若人待后久时乃作,彼人生过速得衰恼乃经久时不能除灭,不能破坏不能断绝,以不断故自得衰恼。若人不观久时乃作则速失坏并根普拔,如是之人无彼过故毕竟得乐,住世间道出世间道。如是之人若过始生即能除灭,如毒芽生见即除者,彼毒芽者喻如烦恼,久则增长过生则多。是故若有断始生过则为真知而得安隐,彼人常乐。王若如是不待后时安详而作功德因缘,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赞,彼人常乐……以不待时安详而作善业因故。

  又剎利王,复有一法是二十八,应勤修行,成就相应现在未来二世利益。二十八者所谓以法利益国土,非是非法。彼多法王能自利益,能利益他。自利益者,若王持戒能护国土,非不持戒,是自利益;利益他者,谓见有人不随法行令住法中。王者如是正护国土,护国土故法财名三皆和合得。既能如是令他依法,何况自身不随法行?如是王者则得财物,云何得物?所谓决定于国土中一切财物六分取一,是以国土则为大富。以正护故,若国大富,王有急事,一切人民以爱王故,知王有急须用财物皆悉多与。此是王者第二功德具足成就。如是王者正护国土,左右军众敬爱于王,一切方处称王善名。王若如是法财名等和合具足,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赞……以自他利善业因故。

  又剎利王,复有一法是二十九,应勤修习,成就相应现在未来二世利益。二十九者谓常修行十善业道。彼十善道第一乐报,以要言之则有三种,谓身、口、意。身则有三,杀、盗、邪行;口则有四,妄语、两舌、恶口、绮语;意地有三,贪、瞋、邪见。如是十种不善业道,颠倒则名十善业道,名为慧道,名为正道。不善业道则无有慧,善道有慧,故名慧道。摄人天生,次第乃至到于涅槃。彼王如是自身能住,复令他人军众等住。如是王者于诸众生犹如父母,能到涅槃随自所愿,何道皆得。彼王如是,一切所念皆悉成就,常为天护,无有刀剑、怨敌等畏,一切国土常不坏乱,一切五谷随时善熟如天时节,日月调和普照一切,国土所用一切具足,多饶人众……此如所说十善业道,若王修行,或国土人,或王军众,以王因缘皆行十善。王若如是修十善业功德因缘,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赞……以行十善善业因故。

  又剎利王,复有一法是第三十,应勤修习,成就相应现在未来二世利益。第三十者谓信因缘。信因缘王若大臣等,不迷业报意常正念,于境界中不放逸行,彼因名为果种子因,缘于时处具足和合,彼名信因。若信因者亦信于果。彼以如是谛见因果不作恶业,犹如种子与芽为因,如是谛见信因缘故不迷业报。彼如是业有善、不善,生死相续不断不绝种种苦乐,能令众生处处受生有中流转。如是有中相续轮转,在于地狱饿鬼畜生天人之中。有三种行:一福业行;二罪业行;三不动行,谓四禅行。彼福业行是天人因;彼罪业行地狱等因;彼不动行是色界因。彼三种界,王若于中唯谛知因,彼王不迷生死旷野。如是一切,此有为中所谓因果。王信因果过不能坏,以能畏过故不造作不善之业常作善业。王若如是信于因缘功德力故,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赞……以信因缘善业因故。一切众生第一胜法谓信因缘,是故王者应当精勤修习此法受持此法谓信因缘。

  又剎利王,复有一法是三十一。应勤修习,成就相应现在未来二世利益。三十一者谓供养天。以何因缘供养彼天?善业行故得生天中有大神通,若我造作不善业道能遮止我。若夜若昼恒常供养,一切所作皆能调伏,能于梦中示善不善。一切国土不饶益时,能为作护令入善法。彼天如是能遮不善,若夜若昼常能拥护,犹如父母无量方便种种拥护,应供养天,彼能作善。是故王者供养彼天,以爱法故离于恶业不为侵他,非邪见故无如是意:离天无业,此天造作一切世间。无如是心:一切苦乐皆天所作。无如是心:供养于天,如是供养为利益我不失饶益。非谤因果,非邪见心。彼王如是供养天故得他供养。王若如是常供养天功德因缘,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赞……以供养天善业因故。

  又剎利王,复有一法是三十二,王者应作,成就相应现在未来二世利益。三十二者谓一切时正护国土。正护国王随顺法行犹如父母,一切畏处施与无畏。施无畏故昼夜常恒善法增长;一切军众皆悉敬爱心不舍离;国内人民或献财物或复赞叹称王善名,或时昼夜心常思惟,欲令其人得安隐乐。彼王如是利益一切诸众生故,是以令王自在增长;多自在故五谷成熟国土增长;一切军众皆悉增长;国内耆宿愿王炽盛。彼如是王正护国土,法财名三日日增长和合相应。王若如是正护国土,于一切时利益国土,离瞋离贪功德因缘,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赞……以护国土善业因故。

  又剎利王,复有一法是三十三,王者应作,成就相应现在未来二世利益。三十三者谓一切时正护妻子。护妻子故妻子得乐。王若大臣无量福德,多种福德和集增长,若有财物有何者物,何处何时有物不惜给与妻子,若与财物,若与饮食,若与床敷,若与衣服,若或抱持,爱语信任令心欢喜施与无畏。如力分与施与妻子舍内得福。作无量种舍内福德,此护妻子有大福德。若复有人无怜愍心,或为贪覆不怜妻子,彼人之心甚于恶兽,杀生食肉食屎兽等。若人不能出家住法,彼人应当如力如分正护妻子令得安乐。若自有力无怜愍心不护妻子,如是之人不名在家不名出家。是故应以资生布施及余物施。若教持戒,王若大臣能令妻子受戒持戒,教令布施,教令习智,更余次第正护其乐,次第如力。王若大臣如是作者,久时受乐久时寿命。王若如是正护妻子功德因缘,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赞……以护妻子善业因故。

  又剎利王,复有一法是三十四,应勤修习,成就相应现在未来二世利益。三十四者谓常习智。习智者名一切苦灭,出离一切生死之因。若能决定习智者好,彼智者名,于入大暗堕在暗中得无量种衰恼之者照明如灯,生死旷野险道资粮,盲者眼目,无力者力,无伴者伴,无救者救,病者良药,迷者导师,生死旷野险道远行饥渴乏者之清冷水之饮食也,系缚生死牢狱之者出要之因,无亲友者则能与作利益亲友,与无目者作光明眼,能于死时而作强伴,阎摩罗人来近至时于死灭时作大力伴,一切恶处能为闭塞,于欲堕坠大险岸者如手接取,若作同侣得一切乐,于裸露者是好衣服无能劫夺,若有怖畏破戒罪火热恼逼者能作无量多枝叶花清冷荫影具足之树,一切众生眼所瞩者皆生爱乐。是故智胜于无始来流转世界诸众生等,能与现在未来世乐,更无余法能作乐因如一智也。常应识知种种修习,心行正道,心善思惟,心中安住。共余法动无量种意初中不善,智则能除能示实道。此则安隐,一切饶益皆能成就示涅槃城,常应修习。以修习故,善识知故,生人天中为王为胜。智火能烧一切烦恼,乃至后时得寂灭乐。更无异法能令出离一切生死如此智者。是故希望一切地者,应当思惟修习此智为他人说。王若如是常修习智为他而说,乐修多作功德因缘,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赞……以能修习多智因故,终得涅槃。

  又剎利王,复有一法是三十五,应勤舍离,成就相应现在未来二世利益。三十五者所谓不乐一切境界。若剎利王乐于境界,如是王者不得安隐。若王乐声触味香色,一切方便不得安隐,亦复不能正护国土,亦复不能正护自身。常乐境界常著心故,失法物名三皆退坏。乐境界王余王能破,他破坏故自军众等皆生厌恶不复爱乐,以厌离故则失王位而得衰恼,得衰恼故或失寿命。是故王者不用纵心乐著境界。若不纵心大乐境界,彼王则能正护自法,或时心净正摄色声香味触等不能动心久时为王,王领国土,一切军众不厌不舍,是故他王不能破坏,命住久时不得热恼久时受乐,今既受乐后生乐处。王若如是不乐境界功德因缘,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赞……不乐境界善业因故。

  又剎利王,复有一法是三十六,王不应作,成就相应现在未来二世利益。三十六者所谓不令恶人住国,不调伏者不令住国。若诸恶人恶业破戒令住国者,彼王则不久时为王,则于彼人必得殃祸。彼大过故国人破坏,自在劣减,五谷不登,人不作业,王则不能正护国土,一切国人于王不乐。住国土天不生怜愍,以其国内恶人住故,以其国有不调人故,彼调伏人亦不调伏。第一修业福德之人,近恶人故彼则有失。是故王者不调伏人不令住国。若王不令不调伏人住其国者,恶法行人则不住国,以不住国则无上过。又复常能正护国土,一切国人皆悉知王不令恶人住在国内则不作恶,一切国人皆修行法,不作非法。彼能如是随法行王,一切意念皆悉成就,一切国人皆知法律依法律行,余不饶益不生不起。彼王如是以法为救,以法为伴。王若如是以法为本,不令恶人住其国内功德因缘,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赞……以离恶人善业因故。

  又剎利王,复有一法是三十七,王应勤修多获福德,一切国人皆不厌恶,成就相应现在未来二世利益。三十七者所谓依前过去旧法不断先得依法而与。使人军众一切人民先来得者不断不夺,若地若物依本常与。若有何人种姓次第先来得者随相应与,一切人民则于其王不生厌恶,左右军众一切不能迭相妨碍,王不忧悔不生热恼,王位不动国土不乱恒常正住,一切职人不偏断事,强不陵弱不违法律,一切国人如自业作心生欢喜。天心喜故,以时降雨,寒暑随时,常丰不俭,无刀兵劫,龙心不瞋。一切善天不舍其国行于余国,彼王国土以行法故余天不坏。以人因缘是故有天,以人力故天则有力。彼王既知如是过已,依先旧与不断不夺。若王善行第一法行,于国内人依次第来随相应与,依祖父来随所应与。若王国土令法久住依法正护,如彼次第依分而与……彼王大富国土具足,以大富故布施作福持戒修智。王若如是依随法行功德因缘,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赞……以不违法善业因故。

  若王成就此如是等三十七法摄取彼法,安住彼法,一切功德皆悉具足,彼从乐处复得乐处。

  《正法念处经》卷第五十四至五十五,《大正藏》第十七卷316页C7行-326页C9行

  第十节  为政十九法

  重法不放逸,常念利众生,

  眷属有礼法,善能知他行,

  自身常清净,离诸无益业,

  彼王胜世间,名行法行王。

  貌重言常和;于善勤精进;

  善能知世间,一切诸技艺;

  以常不懈怠,方便护世间;

  众生得安乐,无有苦恼者,

  常乐利益他,将护一切心。

  出口说爱语,安隐决定言;

  知过有功德;知胜知不如;

  如是王能共,众生受安乐。

  于他平等心,能舍物解义,

  诸臣及眷属,一切爱乐王。

  具足善众集,常有大势力;

  如是正法王,能久住王位。

  慈心离杀生,布施断偷盗,

  正欲防邪淫,实言止妄语,

  和合除两舌,软语遮恶口,

  正说治绮语,净命对饮酒,

  净心舍三毒,受妙天王位。

  大王应当知,常善护诸戒。

  《大萨遮尼乾子所说经》卷第五,《大正藏》第九卷338页C4-25行

  第十一节  为政五可爱

  云何名为王可爱法?大王当知,略有五种诸王可爱、可乐、可欣、可意之法。何等为五?一、世所敬爱;二、自在增上;三、能摧怨敌;四、善摄养身;五、能往善趣。如是五种,是王可爱、可乐、可欣、可意之法。

  云何能引王可爱法?大王当知,略有五种能引诸王可爱之法。何等为五?一、恩养世间;二、英勇具足;三、善权方便;四、正受境界;五、勤修法行。

  云何名王恩养世间?谓有国王性本知足,于财宝门为性谨慎不邪贪着,如其所应积集财宝不广营求;又有国王性无贪吝成就无贪白净之法,以自所有库藏珍财随力随能给施一切贫穷孤露;又有国王柔和忍辱,多以软言晓谕国界,于时时间随其所应分赏爵禄,终不以彼非所能业、恶业、重业役任群臣,诸有违犯可矜恕罪即便矜恕,诸有违犯不可恕罪以实以时如理治罚。如是名王以正化法恩养世间。由王受行如是恩养世间法故,遂感世间之所敬爱。

  云何名王英勇具足?谓有国王计策无惰,武略圆满;未降伏者而降伏之,已降伏者而摄护之;广营事业如前乃至不甚耽乐博弈戏等;又善观察应与不应,于僚庶应刑罚者正刑罚之,应摄养者正摄养之。如是名王英勇具足。由王受行如是英勇具足法故,遂能感得自在增上。

  云何名王善权方便?谓有国王于应和好所作、所成机务等事,如前乃至于应摄受大力朋党所作、所成机务等事,能正了知和好方便乃至摄受强党方便,如是名王善权方便。由王受行如是善权方便法故,遂能摧伏所有怨敌。

  云何名王正受境界?谓有国王善能筹量府库增减,不奢不吝平等自处,清正受用、众杂受用、胜妙受用;随其时候所宜受用,与诸臣佐亲属受用,在于胜处而为受用;奏诸伎乐而为受用;无有愆失而为受用,无愆失者谓疾恼时。应食所宜,避所不宜,于康豫时消已方食,若食未消或食而利皆不应食;应共食者正现在前,不应独食精妙上味诡摈余人。如是名王正受境界。由王受行如是正受境界法故,遂能善巧摄养自身。

  云何名王勤修法行?谓有国王具足净信、戒、闻、舍、慧。

  云何名王具足净信?谓有国王信解他世,信解当来净不净业及爱非爱果与异熟,如是名王具足净信。

  云何名王具足净戒?谓有国王远离杀生及不与取、淫欲邪行、妄语、饮酒诸放逸处,如是名王具足净戒。

  云何名王具足净闻?谓有国王于现法义于后法义及于现法后法等义众妙法门,善听善受习诵通利,专意研究善见善达,如是名王具足净闻。

  云何名王具足净舍?谓有国王虽在悭垢所缠众中,心恒清净远离悭垢,而处居家常行弃舍舒手乐施,好兴祠福惠舍圆满,于布施时常乐平等,如是名王具足净舍。

  云何名王具足净慧?谓有国王如实了知善、不善法,有罪、无罪,修与不与,胜劣、黑白,于广分别诸缘生法亦如实知。纵令失念生恶贪欲、瞋恚、忿恨、覆、恼、悭、嫉、幻诳、谄曲、无惭、无愧、恶欲、恶见,而心觉悟并不坚住,如是名王具足净慧。

  如是名王勤修法行,由王受行此法行故能往善趣。如是五种能引发王可爱之法,能引诸王现法后法所有利益。谓初四种能引发王现法利益,最后一种能引发王后法利益。

  《瑜伽师地论》卷第六十一,《大正藏》第三十卷641页A15-C27行

  略 解

  第一节“为政三是非”。此节指出了作为帝王是否能治国的三个重要因素:1、“若诸帝王贪猥骄奢能理国政,无有是处;若诸帝王无贪简易能理国政,斯有是处。”“贪”泛指对财色名食睡五欲之乐的贪婪;“猥”义指卑劣或下流等道德问题。历朝历代以至今天,不论帝王还是总统,即使富有天下或权倾一切,凡贪猥骄奢淫逸者必然昏庸,既难以治国理政,也难以为民众所信任。反之则不然。2、“若诸人王执断常见令国政理,无有是处;若诸人王明信因果国政乃理,斯有是处。”“断常”具体又名为“断见”、“常见”,属于世界观和人生观的范畴。“断见”义指有者消灭更不再生,没有善恶是非,人的行为没有结果,人一旦死后也没有轮回等见解。这种认识会导致对社会和人生的不负责任。于现实中其表现形式如“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思想主导下的滥用职权,以及好狠斗勇不顾后果的各种行为。“常见”往往认为好的永远是好,坏的永远是坏,一切贫富、苦乐、智愚等都不会因为人的意志而改变。之所以又从正面的角度提出“明信因果”,在于以因果作为认识基础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才是正确的。因为“明信因果”的人懂得不同的因得不同的果,从而才会使人树立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伦理道德观念,更好地把握自身,于各种社会行为上才会负责取信于民。3、“若诸人王心不均平能治国政,无有是处;若诸人王无私平等能治国政,斯有是处。”其中“心不均平”与“无私平等”是相对应的。“心不均平”的当政者之所以不能治理国政,原因在于其行为容易由政治的不平等造成社会的不公正,最终难免社会混乱或动荡以至政治崩溃。而大公无私平等地对待社会方方面面的当政者,才会使社会和谐、政基稳固。

  第二节“为政之损益”。此节提出了使政治衰败与损害的五种“王衰损门”,并相对应地提出了使政治兴盛和获益的五种“王方便门”。本节原文对每种损益一一作了详细的解释,今概括如下,供研习者参考。

  “一、不善观察而摄群臣。”此门是指当政者不能知人善任,从而有损于政治利益。

  “二、虽善观察而摄群臣无恩妙行纵有非时。”此门指尽管当政者能知人善任,但因缺乏应有和及时的奖励与赏赐,致使不能调动起他们的积极性,甚至于关键时刻难以发挥作用。

  “三、专行放逸不思机务。”此门是指当政者于社会关系、外交关系、军事以及政务等问题,不能冷静专心地思考处理。

  “四、专行放逸不守府库。”此门是指当政者不能积极有效地管理和增加财政收入和致力社会经济发展。

  “五、专行放逸不修法行。”此门是指当政者不能向社会和宗教中有修为的人,去求学知识和增进道德。

  反之,即是“王方便门”。

  第三节“政存亡十法”。此节分别就政治存亡的问题提出了“十法”。首先提出了政亡的十法,于开头概括说:“世尊告诸比丘:若国王成就十法者,不得久存,多诸盗贼。”此说是释迦牟尼佛向出家弟子讲说的政治伦理思想,从而说明了佛教的伦理教育具有面向社会的一面。之所以说成就此政亡十法者“不得久存,多诸盗贼”,在于政治上的混乱必然造成整个社会的混乱。

  1、“于时国王悭贪,以小轻事便兴瞋恚不观义理。若王成就初法则不得久存国饶盗贼。”此法表明,当政者因悭吝贪婪处事不公不顾义理,动辄因小事而兴起暴怒,滥施责罚,以致于社会财富分配不公,左右民众怨声载道。

  2、“彼王贪著财物不肯庶几,是谓国王成就此二法则不得久存。”此法所说“彼王贪著财物”与初法“国王悭贪”的含义有一定差别。初法中的“悭贪”是指为了达到目的滥施责罚不管人民的饥苦,而本法则是指当政者贪财无度不能停止。“庶几”义指差不多。

  3、“彼王不受人谏,为人暴虐无有慈心,是谓第三法不得久存。” 当政者若善于听取他人的劝谏多行仁政,则政治清明,社会稳定。如果不听忠言,刚愎自用施行暴政,必然导致社会混乱甚至政治倾覆。

  4、“彼王枉诸人民,横取系闭在牢狱中无有出期,是谓第四法不得久存。”凡当政者为自身暂时利益,去打击异己,不择手段诬枉良善,横加刑罚,制造冤假错案,往往招致人民的反抗。

  5、“国王非法相佐,不案正行,是谓五法不得久存。”“非法”义指违背法律、道德、真理的行为。一旦当政者以非法相佐,不依照正确行为准则办事,其政权必危。

  6、“彼王贪著她色,远离己妻,是谓彼王成就六法不得久存。”现实说明,当今被查办的贪官大多数都包养情妇,受情妇迷惑而牟取各种非法利益。

  7、“国王好喜嗜酒,不理官事,是谓成就七法不得久存。”佛教不会去干涉非信仰者饮酒的生活问题。但数千年以来的事实说明,凡当政者嗜酒成性,往往导致昏庸无能难以勤政的结局。

  8、“国王好喜歌舞戏乐,不理官事,是谓第八法不得久存。”对于世人的各种文艺活动,佛教并不反对。但作为当政者,若迷于声色犬马贪图享乐,就难免因生活的堕落而荒废政务。

  9、“国王恒抱长患,无有强健之日,是谓第九之法不得久存。”当政者即使强健勤政,往往因政治地位的明争暗斗而难确保安全。若身体长期抱病,不但难以顾及政务,而且会使野心者处处算计。

  10、“国王不信忠孝之臣,翅羽鲜少无有强佐,是谓国王成就此十法不得久存。”作为当政者,唯有知人善任,广纳贤士忠臣,才会结成强大牢固的政治势力,才能有号召力和凝聚力。“翅羽”是比喻,义指党羽。

  以上是此节所阐述政权“不得久存”的为政十法。此后接着阐述政权“得久住于世”的为政十法,与上述之十法基本相对应,只有第七法和第九法稍有差异。

  政权“得久住于世”之第七法“国王亦不戏笑降伏外敌,是谓成就第七之法便得久存。”“降伏外敌”属于军事外交问题,是极其严肃的,不可以戏言对待。政权“得久住于世”之第九法“国王与群臣和睦无有竞争,是谓成就第九之法便得久存。”此法所指的是当政集团势力的团结问题。若国王与群臣和睦无争,实为政者之福、人民之福。

  第四节“为政十功过”。此节提出了关系政治存亡的十种功过,每一种都有较明晰的解释。为便研习,在此加以相应的概括和略解。本节首先概括说:“云何名为王之过失?大王当知,王过失者略有十种。王若成就如是过失,虽有大府库、有大辅佐、有大军众,然不可归仰。”“大府库”义指具有充足的财政支持。此概括表明,即使当政者有充足的财政、得力的辅佐、强大的军队支持,若自身具有十种过失也难免失败的命运。

  “一、种姓不高”。在古代印度等国,当政者须出自高贵的种姓。否则,虽贵姓旁出或庶民,因受当时的传统习惯所影响,即使有某种机会当政也难以维持长久。今天的情况虽有改变,不以种姓决定是否当政,但政党的建立则成了当政的关键因素。

  “二、不得自在”。此过是指最高当政者为臣属架空,难以施展自己的意志。

  “三、立性暴恶”。此过是指当政者因秉性暴恶,不能处理好与臣属的关系。原文解释“立性暴恶”说:“对面暴恶、背面暴恶、懊恚暴恶、暂时暴恶、长久暴恶。”最后又特别指出:“长久暴恶名获大罪,非是余者。”据此可知,佛教尽管在性情上没有要求当政者达到圣人的标准,但对长期暴恶的不良后果总结得十分明确。

  “四、猛利愤发”。此过是指当政者动辄施以严刑峻法,过分惩罚犯罪。

  “五、恩惠奢薄”。此过是指当政者不能用适当的精神和物质去及时奖励那些有功劳的人。

  “六、受邪佞言”。此过是指当政者听信邪佞奸恶臣属的谏议,以至于害政误国。

  “七、所作不思不顺仪则”。此过是指当政者欠缺调查研究和深思熟虑,任人不当,滥施赏罚,种种举措不合仪轨法则,从而造成政治秩序的混乱。

  “八、不顾善法”。此过是指当政者在没有良好信仰和道德行为标准的情况下,丧失正确判断善恶是非的能力,从而导致行为失范。

  “九、不知差别忘所作恩”。此过是指当政者对臣属的智愚忠奸差别不能分辨,从而滥施赏罚和恩德,以致于使有功者寒心,降低或破坏了当政者的威信及号召力。

  “十、一向纵任专行放逸”。此过是指当政者一向放纵任性,耽恋于各种享乐,不能随时鼓励和奖励群臣,从而少了凝聚力,最终必然危及政治地位。

  最后又归纳的说:“此十过失,初一是王种姓过失,余九是王自性过失。”这两种过失用现在的表述方式可说,前一种属于客观的过失,后九种属于主观的过失。

  上述十种过失,反之即是十种功德。此节后半部分内容即阐述十种“王之功德”。

  综上所述,此十种功与过,其根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对当今政治仍具有极其重要的参考价值。

  第五节“为官五不可”。此节说:“若欲在官及居位者,不可有贪心,不可侈心,不可骄心,不可虐心,不可快心。去此五者后无咎悔。”“贪心”为从政者之大患;“骄心”义指骄奢淫逸忘乎所以的心理;“虐心”义指为官无有仁慈,好行处罚杀戮的暴虐心理;“快心”义指为官不受拘束、滥用职权、放纵自身、逞一时之快的心理;“侈心”义指追求奢侈腐华的心理。此五种心,可谓是对一切贪污腐败为官者心理状况的最准确的概括。

  第六节“为政之四法”。此节提出了为政的四种方法和准则:1、“若为国主,于诸眷属不加苦痛,不断其命,远离刑罚。”此法除了应有的伦理道德意义外,还具有重要的法学意义。“眷属”义指国主所领导下的人民,非亲眷之属。“不加苦痛”义指不给人民造成苦痛,包括法律上的惩罚;“不断其命”义指即使惩处,但禁止死刑;“远离刑罚”并非指放弃法律,而是针对酷刑而言的。研习此法时可与本篇第四章十一、十二、十三节相结合。2、“正法治国,随本种姓所有分界,于他国土不生贪夺。”此法表明了安守疆土,不发动侵略战争的和平主义思想。3、“任力养民作一子想,所有之物与眷属共。”此法前一句表明了担负平等养民的政治职责,后一句则相应地提出与万民共享社会物质财富而不暴敛,可谓是原始的共产主义思想。4、“所言诚实柔软不粗,离于悭贪。”“所言诚实柔软不粗”既是针对粗暴政治行为,也是对当政者个人修养所提出的要求;“离于悭贪”是佛教在政德上的一贯要求,当政者悭贪必然走向邪恶,必然与人民利益发生矛盾。

  第七节“为政之八德”。此节以阿阇世王的请问为因缘,释迦牟尼佛回答并提出“菩萨当修八法即得自在之法趣向自在”。“八法”是对高标准的佛教信仰者所提出的要求,也属于政治道德标准。“八法”中“二者心常柔软”、“三者心善爱乐”、“四者心常平正”、“七者不嫉”、“八者心常调畅”之五法,完全属于对当政者道德心理的要求。“一者出美善语心意质直”、“五者无谄”、“六者不诳”则包含了语言、行为、心理三个方面。依此八法而行,当政者才会文明健康地执政,从而使自身获得自在。

  第八节“为政之十德”。此节首先概括性地提出:“若诸国土诸人王等欲护己身及国土者,是王应当建立佛法当修十德。”这两句话除直接向当政者从道德层面上提出了要求外,同时还指出了政治道德的重要意义。此十德,主要属于个人修养和正确处理社会问题两方面内容。

  “一者以慈悲心养育民物。”“慈悲”为万德之首,诸善根本。以慈悲为根本为人民谋福祉,才是当政者正确的为政根本。“民物”义指公众和关系民生的事业。

  “二者怨亲平等心无憎爱。”对具有政治智慧的人而言,不但应以平等心对待怨亲,而且最忌心有憎爱。因为这样会以自身的好恶处置问题,最终难免因人治而失掉公正,而不利于法治。

  “三者治国正法不枉民物。”“正法”包含了正确的法律和正确的道德标准两方面内容。当政者唯有奉行正法治国,才不使民众遭受冤屈或徒受困苦。

  “四者退恶任善识贤别愚。”当政者是否善于用人,直接关系着政治之成败。唯有善于识别人任用人,才能构成优良的政治集团,使政治立于不败之地。

  “五者谦下自卑不轻贤士。”“谦下自卑”属于自身的道德修养;“不轻贤士”属于正确对待贤善的人。若无真正的谦下自卑,即使能够礼贤下士,也不足于成为具有实际意义的道德。

  “六者有来求者不违其意,随其所求悉皆给与。”合格的当政者无不以谋求人民的利益为根本,因此设法满足人民的各种正确要求,即是不容推卸的政治责任。

  “七者于三宝所其心纯厚。”“三宝”是指佛教三大组成部分的佛、法、僧。作为当政者信仰佛教固然最好,若能以纯厚或公正之心对待佛教,除有益于自身的道德威信外,也是符合政治利益的。

  “八者拯济贫穷愍诸孤老。”这一道德要求,就今天的社会政治状况而言,属于对弱势群体的关爱。释迦牟尼佛于两千六百年前向当政者提出的这一要求,于今天仍不失其意义。

  “九者国有贤士当征召之。”“贤士”泛指品德才能出众的人。治国理政的最根本问题在于不断吸纳各种人才。这一要求的重大意义,不会因为历史的发展而改变。

  “十者普慈人民舍恨念旧,犹如慈父爱念其子温润清流。”对执政势力来说,不论是过去的家族,还是现在的党派,都应以慈悲之心对待人民,抛弃政治上的怨恨,多念旧情重修旧好,不断改善各种社会政治关系,爱民如子不伤人物,如同温润的清流令人喜爱。

  第九节“为政三十七法”。本节内容是佛教原始经典中对政治问题最丰富的论述。《宝行王正论》的政治思想明显是以本节内容为依据而形成的。

  本节首先以问答的方式提出:“灌顶受位刹利大王成就何业,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正护世间,大富大力,能护自身,善人所赞……所谓此王具足成就三十七法……”。“灌顶受位”是古印度确立王位的一种仪式,犹如中国皇帝的登基大典。作为当政者,成就什么样的事业才能既有利于自己,又利于国家。为此,释迦牟尼佛提出“三十七法”。以下逐一加以略解。

  “一者军众一切净洁”。“军众”又可名为军队。古代军队负责保卫国家和社会治安,与今天的情况大致相同。“净洁”又可名为纯洁。此法具体提出了军众净洁的十七点标准:1、“善心利益他人”。这一点表明了军众的根本宗旨。唯有立足于此宗旨,军众才真正成为和平的保障,而不会变成某种利益服务的工具或杀人机器,。2、“于对诤者依法断事不违法律”。这一点指出了军众调解民事的司法功能,总体精神是依法办事。3、“依法正护不违本要”。这一点在于表明,军众须依法维护社会治安,不要违背自己的职责要求。4、“忠心谏主”。这一点指出了军众对国家领袖的“忠心”,但不是盲目的愚忠,而是体现在敢于忠心谏言,以提出建设性的意见。5、“主行利益顺成赞善”。此点是相对上一点提出的,指出对于主所作的正确有益的事就要积极拥护。6、“依法护国”。此点表明,护国虽说是对外而言的,但也须依法而行,否则容易引起国际军事冲突。7、“所设言教依量利益,且起直心不恼于他”。这一点表明,军众不论对内还是对外,制定的军规军法既要适量、适度,也要有积极作用,且立义正直,对他不会产生扰恼。8、“依法事主不唯畏罚”。这一点表明,奉事国主是依法而行的,并不是为了畏惧惩罚。9、“心无贪慢”。作为军众,一旦内心贪渎傲慢,,必然军风败坏,甚至为害一方。10、“于一切法皆顺不违”。“一切法”,从广义上而言,包括了法律、军规、道德等一切正当的事,从狭义上而言,可说是一切军法。11、“为未来世随法而行”。这一点属于信仰的范畴,表明作为一名相信来世的军人,为了来世不致于堕落而更加认真地随顺法律和道德行事。12、“怖畏生死”。这一点同样属于信仰的范畴,不是让军众贪生怕死,而是为追求人生解脱而怖畏生死轮回。13、“信业果报”。这一点表明,人应相信所作善恶等业最终都会有结果和回报,从而去恶存善,认真负责地做人做事。14、“舍三恶业”。“三恶”是指作为人三大组成部分和功能的身、口、意所作的恶业。15、“不乐多欲”。这一点在于要求军众少欲知足。若军众多欲,必然造成军风混乱或军纪败坏。16、“不喜行罚”。“行罚”一方面是指进行惩罚,另方面也可等同刑罚。若军众以惩罚或进行刑罚为乐,其必然变成一支残暴的军队。17、“正意不乱”。这一点表明,军众必须坚守正确的思想才能稳固不乱。

  第一法所提出的使军众纯洁的十七点标准,尤其在和平时期,更具正面价值。将军队的纯洁问题摆在为政三十七法的首位,表明佛教对军队政治意义的高度重视。

  “二者依法赋税受取”。此法提出了如何依法受取赋税的方法和标准。总共分为四点:1、“云何依法?或国、或城、或村、或邑、或人集处,于一切时常依旧则依道理取。”此点首先强调了“依法”受取赋税的根本原则,其次指明了受取赋税的处所范围。2、“彼王如是,若国坏时,若天俭时则不赋税。”这一点指出,国家在战争或崩坏以及自然灾害出现时,要停止赋税。这体现的是一种人性化的仁政。3、“取时以理不逼不罚。”这一点提出了以和平合理手段赋税的要求。4、“依先旧来常所用秤,斗尺均平如是受取。”这一点指明了受取赋税的公平方法,避免不依法则滥收赋税。

  佛教将赋税置于为政三十七法的第二位,表明对税收政治意义的重视。

  “三者恒常怀忍不怒”。此法提出了当政者面对问题须加忍耐克制而不暴怒的要求。共分六点:1、“心如是念:随何因缘令我瞋忿,如是因缘一切皆舍。”此点具有总则的意义,提出了在任何情况下都要舍弃瞋忿的自我要求。2、“身虽自在见他瑕疵不讥不调。”此点指出,即使当政者有大权势,也不可以拿他人的瑕疵讥笑或加调弄。3、“于诸臣僚眷属仆使,有罪过者不重刑罚。”此点表明了轻刑罚或不滥施刑罚的思想。4、“于他怨人若他亲善不说其过,不说其恶。”此点在于表明,对于与他人有怨隙的人,假如有人于他关系亲善,不在此人面前说其过恶。这既有利于照顾他人的感情,也有利于避免当政者招人反感。5、“若于军众起瞋心时则念忍辱,念忍辱故瞋心则灭。口说美语更说异言,令彼军众不忧不怖。”此点是对军众忍辱的要求,意义在于保持军队的稳定。6、“恒常如是,一切法中一切时忍,自体实忍非因缘故。”此点在于表明,当政者事事、时时奉行忍辱,是取决于自身的实际修养,并非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

  “四者平直断事”。此法提出了三个相关要求:1、“王善心意,于一切民犹如父母。”此点属于总则性的要求。当政者内心须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对于人民须有正确的态度。2、“不以物故,不以用故,不以亲故,不以恩故,不以友故,不以贵势有嘱及故,不用如是一切因缘,依法断事不偏不党。”此要求中提出了须回避的六种干扰依法行政的因素。3、“于诤对者怨亲平等,利益语说,实语而说。”此要求表明,当政者断事不论诤对双方与自己原来关系如何,都不能将私人的恩怨置于其中而影响公正。

  “五者恒常供养尊长”。此法主要表明了两点:1、“何者尊长?谓尊长者如实而见,持戒智行利益众生,常作善业,身口意等恒常寂静,自心无垢令他摄福。”通过此点从五个方面所作的界定来看,“尊长”并非是地位尊贵和年长的人,而是指品德和智慧极其高尚的人。2、“如是尊长王应亲近。既亲近已听法闻法,常往供养,受其所说,受其言教。如其所说王应受持,如所说行。”由此点所提出的对待尊长的要求来看,开明的当政者并非是唯我独尊的个人意志至上的人,而是尊崇道德和有智慧的人。

  “六者顺旧依前而与”。此法主要内容是:“若父先与,若祖先与,或复先祖于先旧与。若地、若金、若银等物,彼受位王以不浊心,以清净心随顺欢喜爱乐彼法,如是依旧随顺赞善教他令与。”此法表明,原有的利益分配格局于一般情况下,不宜轻易变更。于后面概括此法的意义说:“王若如是依前而与功德因缘,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赞。”此五个方面表明了维持原有的社会利益分配格局的重大政治意义。

  “七者布施心不悭吝”。此法的主要内容可分五点:1、“何者布施?布施者名少壮老时恒常布施。布施一切,一切种施,一切时施;利益一切,饶益一切,安乐一切。”此点指出了布施的具体方法,又可分为三个方面,第一指出须终生布施;第二指出布施应有的一切,而且不限时间;第三指出布施在于利益安乐一切生命。这一布施法,实际是对当政者须解决社会各种经济物质利益的责任要求。2、“常念地狱、饿鬼、畜生一切道中受饥渴等种种苦恼。布施之时愿如是等三趣众生早得解脱生人天中。”此点具体指出了布施的对象。“地狱、饿鬼”,现在人未必相信,姑且置之。“畜生”泛指人类之外自然界的一切动物,对它们的存在价值,今人已有明确的认识,如何给予应有的布施及相关帮助,同样可以成为当政者的一大职责。3、“王若如是得现世报。何者现报?所谓名称若遭难时奴仆军众则不舍离,他国土人常来供养,余人见已不能破坏,一切怨敌乃至不能得其少便于他常胜。”此点提出了布施给三恶道众生获得的六种现世意义。这六种布施的意义或许不能为一般当政者所接受或理解,但它却是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必然选择方式。4、“非福田处如是布施,尚得如是现世果报,况于福田物思具足胜善布施,常闭恶道,常受乐报。”此点以上一点作为基础,表明若布施给父母、师长、贫穷、沙门等福田,其意义将会更加巨大。5、“彼无量种布施而与,何者无量?谓法布施、资生布施、无畏布施。”此点指出了应布施的三大方面内容。“资生”泛指有助于人们生活的物质和经济。

  “八者不摄非法行者”。此法指出了不摄非法行者的四点有关问题。1、“以刹利王自随法行,是故不摄非法行者,不令住国。”此点指明了不摄非法行者的首要原因,在于执政者重视法律和道德的意志和行为。“刹利”又名为“刹帝利”,是古印度主掌政治的种姓。“摄”为摄受。2、“所谓有人种种方便劫夺他物,或扠他咽令其闷绝而取其物,或与恶药令无觉知而取其物,或设方便盗偷他物,或复私窃盗取他物,或在道路、或在市中,作诸方便而取他物,买真卖伪种种欺诳而取他物;或复有人奸欺无道压善举恶进非退是诬枉贤良党助不肖;或有邪见,或有断见;或复有人若杀众生望得解脱,若外道斋于大会中屠杀羊等望有福德;或复有人,犍割众生令使不男;或复有人淫于男子;或复有人不能供养父母师长。如是等人不令住国。”此法列举了七种类别的恶行,分别是:非法牟取经济利益;奸佞邪恶;错误的思想问题;邪教;残害人的行为;淫乱行为;不能尽应有的社会责任。对这种人采取驱逐出国的惩罚措施,在当时的历史时代条件下不失为一种好方法,但在今天则需要其它相应的方法。3、“若共同国令诸善人心意坏故、相仿习故、同处住故、善人坏故,令王无力、失增上力;非时降雨时则不雨;五谷熟时五谷不熟。所有国土一切破坏,恶人过故。以此因缘不令恶人住在国内。此因缘故,不摄一切非法行者,不令住国,依法行者摄令在国。”此点列举了不让恶人住国的五点理由,充分体现了伦理道德的社会价值。4、“摄法人故随时降雨,日触顺时。是故五谷至时善熟,不坏国土离于怖畏不生忧愁。一切国土利益之事,是摄法人因缘力故,能断一切生死苦恼。令有福人在己国住,以近如是福德人故,行法人故。第一梵行,所谓安住有福德人、近福德人、顺法行人。是故一切有智慧王近行法人,令住国内。”此点说明了将依法的人留住国内的重要意义。

  “九者不近不善知识”。此法的前面首先解释说:“不善知识是恶知识。”后面列举出了八种恶知识,其文义易懂不复解释。

  “十者贞谨不属妇女”。“属”义为归属。此法从总体和具体两方面阐明了不属妇女的理由。1、“有智之人不属妇女。一切世间属妇女者,于世间中最为凡鄙。若余凡人属妇女者犹尚凡鄙,岂况国王人中第一?”2、“一切妇女能破坏人;一切国土、一切人民、一切王者皆由妇女而致破坏。以贪心故,能令王等皆失利益,能夺其物令行非法不听布施……”这种认识,是通过揭示妇女的弊端,让当政者明白归属,认清迷恋妇女的恶果。据近年来出现的政治高层重大的腐败犯罪案件中,大多数都与妇女有很大的关系。指出妇女的这些弊端,关键在于引导人去正确的对待妇女,并非让人去鄙视或打击妇女。

  “第十一者闻诸语言不一切信”。此法主要指出了三点不轻信他人言语的原因。1、“一切世间人心不同迭相破坏,性喜破坏,作时能坏,成时能坏,本性自体垢故破坏,常乐诤斗故相破坏,以近亲故共相破坏自体破坏,以国土过是故破坏,自轻因缘故相破坏,彼此迭互暗地相说各为自朋故相破坏,欲令自胜令他不如故相破坏。”此点揭示了人劣根性中的十三个方面的问题,即为了达到各自的目的而互相破坏。因此,当政者慎听信他人的言语是非常必要的。2、“如是等语王皆不信,违道理故前后相违,以从恶心次第来故,以爱自朋如是说故。先被教来、于先嘱来、先有恩来、先有怨来迭相破坏来向王说,此如是等前说因缘,迭相瞋故作如是说,王不普信,是以国土则不破坏。”此点进一步说明,当政者不轻信人语的客观原因和意义。3、“如是王者心性本好,不违不乱依道理瞋,心不横瞋,于破坏语心不生信。彼王自有如是功德不信于他,自心所乐少于瞋恚,一切众生于王爱乐,心善思量随顺法行,心意正直多摄州土。”此点说明了当政者因“心性本好”的主观因缘,而有正确对待他人言语伎俩的能力和政治意义。

  “第十二者爱善名称不贪财物”。此法对当政者爱善名不贪财的问题主要概括了三点:1、“以王之心不贪财物、不急拳手、不动眉面、不怒眼目、不恶语说,其心终不无因缘瞋。又心亦不无因缘喜,心意坚固。”此点指出当政者须爱善名,不贪财物,其心意志坚固,喜怒不形于色,更不喜怒无常。2、“王若如是得善名称亦得财物。如是得已于财物中不大欢喜;得名称故胜欢喜心王法不妨;一切人爱怨不得便,财物多故。”此点在第一点的基础上,又指出了三个方面的事宜。首先指出修养的意义;其次指出即使喜欢好的名称,也不会妨碍于政治;最后指出,在上述修养的基础上,不会因他人的爱怨而动摇其操守。3、“又复更有十种因缘得美名称,何等为十?一者美语;二者能舍;三者审谛;四者他国远人来看;五者近之则得安乐;六者以时给施左右;七者敬尊奉施所须,供给善人拯济孤独;八者净行;九者好心不恼乱他;十者正见,不生邪见。得此十法行如是法,复教他人行如是法,以如是行得此法故得善名称。”此“十种因缘”可概括为自身品行端正和待人接物公正两大方面。“审谛”义指深思熟虑地对待问题。

  “第十三者舍离邪见”。此法指出了邪见的三点问题。1、“邪见者名一切众生不安隐本。此颠倒见,一切因缘皆不生信。彼不信处一切憎恶一切毁訾,王则应舍。”此点说明了邪见的过失和特征。以此为衡量依据,不难发现,发生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文化大革命”,其宣称的“打倒一切”、“怀疑一切”,以及“破四旧”等,具有典型邪见特征。2、“若王不舍则邪见行,一切人憎一切不信,一切诸人皆不顺行,不顺行故一切人舍。得衰恼时依法行天一切舍离,天舍去已无所能为。是故王者应舍邪见。”此点表明了当政者若邪见,将会导致被人天不信乃至舍弃的恶果。对天的信仰问题,可参阅本节第三十一法,以及本书第二十四篇。3、“王若如是正见不邪功德因缘,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赞……”此点表明当政者具有正见的良好社会政治意义。

  “第十四者恒常惠施”。此法于本节开头概括说:“第十四者谓世间法、出世间法、王根本法,所谓惠施。”指出当政者的职责是惠施。此法对于当政者有关惠施的问题作了三点说明:1、“王若大臣能行惠施,一切国人敬爱不舍,心生敬重不舍其国向余国土。若余国人以王能施,共自妻子并其军众一切皆来归属于王。多人来故令王国人增长更多,自余诸国不能破坏,以人多故无能破坏。如是施者世间布施,于世间中第一安隐。”此点阐释了当政者“世间惠施”的含义及其应有的政治意义。对当政者而言,“惠施”的真正含义并非仅仅指无条件地给人民提供财物的帮助,从宏观和长远来说,应当是发展好社会经济,使人民充分享有经济保障。2、“又复更有出世间施第一好施。若人布施为天所摄,有大力能有大威德。布施沙门若婆罗门、贫穷等人,庄严未来现在好色。何以故?心清净故食则清净,食清净故面色清净,面色净故端正可喜。此等皆是布施之力。”此点阐释了当政者“出世间施”的含义及其对人生和健康的意义。“出世间施”与前面提出的“世间惠施”相比,具有不同于一般社会布施和超出社会布施的含义。其中,信仰的因素也是区别的一方面。3、“又复有法现得果报。何者现报?所谓布施心无憍慢离贪离嫉,信于因缘、信因信报、信未来世,供养尊长其心柔软,正意思惟舍种种物。摄大富因,摄离悭嫉,信于福田、福田功德、福田种子。王若如是善语熏心第一净心功德因缘,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赞,久时为王。王领国土久时受乐;国土不乱恒常安隐,不怖不忧……”此点前半部分提出了一系列与布施相关的前提条件,后半部分指出了一系列布施的政治意义。

  “第十五者爱语美说”。此法通过三点指出了爱语的重要性:1、“爱语王者一切皆爱一切皆近。若与财物不能如是摄取众生如此爱语,更无能令欢喜清净如爱语者。一切众生如是因缘,故爱语说。”此点通过比较,阐述了当政者以“爱语”引导人民的积极政治作用,比起予人民以财物更加重要的道理。“爱语”就今天而言,实际指的是对人民负责的政治舆论宣传。“爱语”属于“四摄”之一,有关详细的含义可参见第四篇“四摄八正道”。2、“先爱心生然后发语,此因缘故口说爱语。如是王者,能取他城他国土等,自国自城他不能得,一切人爱。王若实语杂有爱语,设有怨家亦为亲友,何况中人本来亲者?”此点可分作三方面,其一提出了施以爱语的原则;其二指出了爱语对巩固疆土方面的意义;其三指出了爱语对改善和增强人与人关系的积极作用。3、“王若如是爱语言说功德因缘,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怨成亲友不作中人,一切人爱,一切供养,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赞。一切人中久时为王……”此点指出了爱语的人生价值和政治意义。

  “第十六者如实语说”。此法对实语的意义主要概括了两点:1、“实语者名一切生死解脱之因,不须物买不可穷尽乃是大藏无能劫夺,心海中生第一叵见……实语之爱数数思惟,或瞋或喜不动其心。”此点大约从十二个方面指出了实语的普遍意义。2、“此王则是第一大仙,常作世间及出世间二种利益,不越所作实画之文,常以实水澡浴清净,常着鲜白无缕宝衣,实名之香十方遍嗅,一切世间未相见者皆成知友,何况见者?善名流布过须弥峯,虽是年少老人见之供养如父,以实老故。亦复能作长命之业乃至造作无上菩提大智之业,何况能造夜摩天王世间之业?”此点指出了国王实语六个方面的意义。“不越所作实画之文”义指不违越确定的有关规则。“能造夜摩天王世间之业”义指通过实语的功德,当政者具有如同夜摩天神一样的力量来创造社会事业。“实语”是针对“妄语”的,有关详细含义,可参阅本书第二篇“五戒与十善”和第二十六篇“语言道德”。

  “第十七者于诸臣众若无因缘不举不下”。此法分四点阐明了于臣众不举不下的意义。1、“是王重意,彼王不知他戒形相及不知意则不生信,为王之法细意思惟然后乃作。”此点从两方面原则性地指出了缜密思考问题对处理政务的关键作用。这一思想符合由史以来凡明智当政者的潜规则。2、“王于臣众,若不于先深细思惟或下或举,彼则非王,若为王者则不久灭,唯可单有王名而已。不思惟作心意少动意轻不住,若说旧法众则不信言王妄语。是故于王不生爱心,或以余人换其王位,是故王者知此过已不作妄语。如是妄语,现在未来不能利益,是故现在无量种过,知此过已不妄语说。余人若尔亦不相应,况复王者?如是如是失于王法,如是如是亦失世间。若王有福胜世间人,一切皆胜。”此点共分四个方面,前三个方面从不同角度指出不思惟作对政治的危害;后一方面指出,当政者只要行为端正具备福德,即是政治上获得胜利的根本,而无须因不思惟以妄语作为政治手段。3、“王常实语则护世间。护彼乐故王法不妨。一切善法实为根本。若不实说,则于臣众无有因缘或举或下。若常实语,则于仕人若无因缘不举不下。”此点指出,当政者须在建立深细思惟的基础上,如实客观地对臣众或举或下。4、“王若如是则于王位不动不失。一切臣众知王如是则不舍离向他国土,深生敬重如父如母,一切时乐生欢喜心。彼王则有坚意住意,有不动意,有一厢意与臣众乐……”此点指出当政者因深细思惟不于臣众盲目地或举或下的有关政治意义。

  “第十八者知人好恶”。此法对当政者能否知人好恶的问题作了五点概括:1、“第十八者谓能识知人之善恶。此大智慧数数修故,若能知者则为第一最胜大王。”此点分为两方面。首先对“知人好恶”的标题含义进一步作了解释,同时又指出“能识知人之善恶”的能力,来自于不断修学智慧。其次,对当政者识人善恶的重要政治影响作了肯定。2、“王知彼人是智非智,若如是知则是世间一切地器任为王者,一切他王不能破坏。若勤所作如所应处安置使令,彼如是业皆得成就不失财物,于所作法次第增长。”此点对当政者识人善恶的意义作了三方面的概括:第一,将识人善恶又称为“是智非智”;第二,以识人善恶作为当政者的根本条件,并明确了其重大的政治意义。第三,指出了识人善恶对正确任用人的重要作用。3、“王见人中若非法行,王则不摄;贪食之人不知恩人,王则不摄;多人怨人、邪见之人、无怜愍人、妄语之人、他王怨人、恶律仪人、不知时人、难调伏人、常恶业人、著境界人、曲因说人、其体本性不知足人、恒常不作利益行人、常于他所先作恶人、慢心之人、常乐怨人、踊跃之人、语动之人、意动之人,如是等人,王则不摄。”此点具体列举了二十二种有各种缺陷而不应取用的人。这对当今从政者而言,可谓是取用人最为细致的标准。其中“曲因说人”义指歪曲因果法则发表言论的人;“踊跃之人”应是指冒失或浮躁的人;“语动之人”和“意动之人”当是指语言与思想容易冲动的人。4、“摄何等人?所谓随法修行之人、不谄曲人、不我慢人、实语之人、聪明智人、柔软心人、不恼他人、不诳他人、于三宝所能供养人、得信之人、知足之人、调伏之人、不懈怠人、常作业人、少食之人、一切爱人、有慈心人、有悲心人、精进之人、正见之人、智慧之人、依法律人、生来清净身口意人、信因缘人、知业报人、不饮酒人、不多睡人、近善友人、乐惠施人、有戒之人、有智之人,如是等人,王则应摄。如是等人,王于其中知轻知重,堪为何业则令营作。”此点针对前一点相对应地提出了三十一种取人的正确标准,除与前一点完全对应的内容外,不谄曲人、不恼他人、不诳他人、于三宝所能供养人、得信之人、不懈怠人、少食之人、有慈心人、有悲心人、精进之人、智慧之人、生来清净身口意人、信因缘人、知业报人、不饮酒人、不多睡人、近善友人、乐惠施人、有戒之人、有智之人,这二十一种是独有的内容。这些取用人的标准都具有极其现实的社会政治意义,是作为万民表率的当政者和为民父母的为官者,不可不学,不可不知。5、“彼王如是,更无余王能为破坏,无量财宝富乐具足随顺法行。随法行故则能布施,能为福德供养三宝。王若如是知人好恶功德因缘,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赞……”最后这点概括了以知人善恶而知人善任的重大政治与经济意义。

  “第十九者常定一时数见众人”。此法概括了当政者定期接待民众的四点意义:1、“若剎利王常定一时数见众人,如是王者久时为王,一切国人皆不嫌恨,能知一切人之善恶,能令国人一切行法强不陵弱。”此点指出,当政者通过建立接待人民来访的制度所取得的四个方面的政治和社会意义。2、“一切国人随时见王财物具足,以此方便增长炽盛。财法富故不属他王,以安隐故随顺法行,供养沙门婆罗门等,从其闻法,既闻法已法行转胜,以定一时数见人故,修法之行转胜增上。如是如是随法行故,如是如是富乐增长。大富乐故能大布施,广作福业精勤持戒。王若难见,彼王则无如是功德。是故王者应定一时常数见人。”此点主要阐明因人民与王能够见面对话,有利于政治和社会所形成的七个方面关系的发展,即人民经济问题得到了解决,进而社会繁荣昌盛,进而政治稳定,进而人民文化道德素质得到提高,进而人民更加富足和快乐,进而人民能够积极去作社会公益慈善事业,进而更加勤劳和注重品德的提高。3、“王者若能常定一时数见人者则能行法,是行法人有大福德。”此点以前面王见人民和人民见王应有的意义为基础,又进一步指出王见人民的意义。因为一个政治家只有在与社会不同阶层人士接触的情况下,才能了解民情,才会有正确的治国方法。4、“王若如是常定一时数见众人功德因缘,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赞……”此点又对国王定期接待民众的人生、政治、社会意义做了概括。

  “第二十者不多睡卧”。此法指出了当政者少睡的一系列积极意义。具体可分为两点:1、“少睡眠故心善思惟,意不错谬不愚不钝,怨不得便,恒常一意所作决定。决定作故善思惟作。王若如是善思惟作,随何等法皆速成就不经久时。彼王晨朝则不放逸,不放逸故寿命则长。善思惟故一切国人心则慕乐不生厌恶。国内人民一切军众、一切僮仆、左右百官、诸大臣等、皆悉炽盛财物丰饶。多臣民故则多财物,多财物故有大威德,有威德故则能布施,修行福业能善持戒。”此点指出了少睡眠的七个方面的意义,所谓心善思惟,能排除各种干扰善于决策,进而能迅速成就各种事业,进而因勤于政务致使延年益寿,进而获得国内各界的拥护,进而使社会稳定繁荣,经济发达,进而获得崇高的政治造诣和威信,进而更好地造福社会。2、“王若如是少于睡眠功德力故,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赞……”此点对“少睡眠”的人生意义和政治意义又进一步作了总结。此“少睡眠”的政治要求与中国传统“废寝忘食”的精神相通。

  “二十一者常不懈怠”。此法指出了当政者不懈怠的四点意义:1、“不懈怠王坚固精进如法修业,随何所作一切皆能究竟成就,随心制御皆悉属己,他不能坏他不能夺。一切国人爱王心意皆生敬重。其王国土一切皆善,一切具足,若城若村多人住处,遍满国内间不空旷。不懈怠王坚固精进有大势力,如是如是随何所作,彼彼所作一切成就。何以故?不懈怠故法时处等方便具足。”此点从三个方面系统地概括了当政者不懈怠的意义,即不懈怠而能精进成就一切事业,使自身和国家立于不败之地,进而获得国人的普遍敬爱,进而使社会获得全面健康的发展。“法时处”义指为政得法,善于把握处理问题的时间,能对不同处所发生的问题加以妥善处理。2、“不懒怠王于世间业出世间业皆能成就,乃至能成涅槃之业,何况余业?若勤精进而不懈怠,时处方便所作具足,彼王则胜一切余人种种具足,彼王如是世间所作皆悉成就。”此点对当政者不懈怠在事业成就方面的意义作了概括和强调。3、“如是共智而复能作出世间业皆悉成就。出世间者谓施戒智。”此点进一步指出当政者因不懈怠可以取得“出世间业”的成就。而对“出世间”含义的解释则表明,出世间并非脱离世间,而是于事业和道德智慧等方面取得世间人所不能为的成就。4、“王若如是常不懈怠功德因缘,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赞,施戒智等,犹如香气……”此点对当政者不懈怠的人生意义和政治意义做了总结。

  “二十二者善友坚固”。此法提出了当政者须建立善友关系。分为四点:1、“友坚固王善思惟作久时为王,远离诸过他不能坏。如树多根长而深入坚牢善住,不可倾转风不能坏。如彼牢树风不能坏,王亦如是。知友坚固好心善意,一切人爱所共敬重。”此点指出了当政者建立坚固可靠的朋友关系,不可能是单纯的道德或经济关系,其关键之处自然是政治关系。2、“世间法中坚固不坏功德善友有十三种功德具足。何等十三?一者善知,王若有恶能令清净;二者堪能,最难作者能为王作;三者有智,若彼善友复有善友则令为友;四者心尽,所有财物善友皆知;五者尽意,知于善友有利益事勤心作之;六者心舒,忽尔相见不捡威仪;七者究竟,若得衰恼乃至失命则不舍离;八者称意,随心所须如心为作;九者不匿,随家所有一切不隐,随其所须索者不悋;十者共心,若见善友多有具足则生欢喜;第十一者,若得苦恼则共同苦,设使大瞋心亦不变,随有何食一切同食,同共游戏;第十二者,于所有物不劣根求,若自有物不苦求与;第十三者,若知家中消息好恶乃至诤斗,如是等事一切尽说不忌不难,自家中事乃至诤斗亦皆尽说。如是十三功德善友,如是功德具足善友则是世间,如是世间功德具足十三善友,王成就一则有大力,况复有多?是故智王应当勤摄如是善友。王若勤摄如是善友,一切所作可爱之事皆悉成就。”此点分两个方面指出了当政者须建立善友关系的道理。前一方面举出了作为善友的十三种行为准则,依其内容来看主要是双向的关系。当政者要在政治上有所作为,广交朋友已成为必由之路,但尚没有形成思想或理论化的标准。而佛教所提出的这十三种善友则是最好的依据。后一方面对十三种善友意义的概括可谓中肯之至。俗有云:“生我者父母,成我者朋友。” 一切当政者的政治作为往往跟朋友的好坏有很大关系。3、“又因善友复能成就出世间道,略而言之有十功德具足善友。何等为十?一者能遮非法之行;二者能教修行布施;三者能教受戒持戒;四者示智,能教修智;五者好心,遮近恶友;六者正信,示业果报;七者若见迷恶道时教住善道;八者若见毁犯戒时能为除灭;九者教令供养父母;十者恒常数数教诫。如是十种出世善友,一切恶道皆能拥护犹如父母。坚固善友,常于善友若善友朋不生慢心。如是善友非现在世,是未来世。是故王者应坚善友。”此十种出世善友,从其内容上来看,可谓是完全道德意义上的关系。之所以将此十种称之为“出世善友”,其原因有二:一、超出了世间善友的关系标准;二、具有为出世和未来世积累资本的信仰因素。总之,这十种出世善友,是对世间善友标准的提升,若用以作为发展世间善友的标准会具有更大的现实意义。4、“王若如是善友坚固则修善业功德因缘,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赞……”通过最后对善友意义的总结来看,不论世间善友,还是出世间善友,其最终的目的还是落到了现实道德和人生与政治的利益上了。

  “二十三者不近一切无益之友”。此法与第二十二法是相对应的,对不近无益友的问题作了三点总结。1、“言无益者,所谓一切诳惑之人。不近一切博戏之人、导恶行人。若恶思惟思惟已作近如是人,大不饶益所失甚大。失中大者所谓诳惑。”此点对“无益友”作了界定,另又说明了与之结交的恶果。“博戏”义指赌博等不健康的谋生方式和游戏活动。2、“诳惑有二,一者私密,二者公彰。彼公彰者谓博戏等种种诳惑;彼私密者诈设形服犹如恶人,不识别者心谓之好。如是等人外道所摄并实外道,外道棘刺。诳惑自亲亦诳他人,不畏后世现善形相,实是大贼。如是等人尚不应见、不应共语,何况亲近以为知识?善人应舍。彼尚不能利益自身,况能利他?王者应当舍如是等不善知识无益之友,不近一切诳惑之人,不近一切博戏之人。如是等人不与相识,正念所作,正思惟作。”此点对“诳惑”作了三方面的阐释:(1)对“诳惑”的两大种类作了解释。(2)说明了诳惑人的归属和罪恶。(3)劝导当政者和一切善人远离诳惑的人。3、“王若亲近善知识行,善知识熏功德因缘,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赞……”最后这点对远离恶知识的人生意义和政治意义作了总结。

  “第二十四者瞋喜不动”。此法分作四点阐释了“瞋喜不动”的问题。1、“若剎利王能持瞋喜,彼王国土牢固不坏,一切国人皆悉务乐不生厌恶,无能破坏无能得便。”此点首先指出了“瞋喜不动”的重大政治意义。俗有云:“喜怒不形于色。”而“瞋喜不动”则包含了内在的心理状态。2、“王若不瞋思惟而作,非不思惟、非无因缘退人职位,非无因缘进其官爵与财利等。以不瞋故密语不彰,非无因缘而举下他,于欢喜处心不高举。如是王者身有实意,不作诸恶不摄恶人,平等重意。彼王如是世间法中,瞋喜不动而得安隐。”此点又可分为四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指出在不瞋的前提下,当政者才能处事冷静思惟,而不致于滥施赏罚。第二个方面指出不瞋有保守政治机密,不滥加处理人事问题,以及不致于因得意而骄傲等三种益处。第三个方面指出当政者在瞋喜不动的基础上才能切实把握好自身的思想意识,不至于作恶和错误用人,更能保持一种平衡健康的心态。第四个方面以前三个方面为基础,指出因瞋喜不动而获得人生和政治的安定。3、“云何复于出世间道瞋喜不动而得安隐?王若不瞋则为能持生死一垢;王若不喜能持力垢。彼王如是能持力垢,持生死垢,若人能持如是二垢,彼人则能持痴力垢。”此点指出了当政者不瞋能修出世道,把持并消除三垢。“力垢”之义是指国王滥用权力的问题,于《增一阿含经》卷三十一中说:“国王以骄豪为力。”“生死”又名为轮回,是由人的贪瞋痴等烦恼决定的,能持“生死垢”即意味着人们有消除贪瞋痴的把握和能力;“垢”是对生死轮回的比喻。“痴力垢”义指愚痴行为的力量。之所以说能把持了“力垢”和“生死垢”即能消除“痴力垢”,是因为前两者是后者的决定因素。对此三垢力的消除,之所以称作“出世间道”,其原因有二:第一、此种人生的修养标准超出了世人;第二、于佛教人生信仰上是要超脱此烦恼世间的。4、“王若如是能持三垢,智忍坚意有决定意功德因缘,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赞……”此点指出了当政者修“出世间道”“能持三垢”的人生意义和政治意义。

  “二十五者不贪饮食”。此法对当政者不贪饮食的问题作了四点论述。第一点又可分为三个方面:1、“贪多饮食于王则妨。常念饮食在腹内故,彼诸国人左右军众心生厌贱,有如是念:彼王心意同如畜生,唯除饮食更无余心,无余业心。”此方面指出了当政者因贪饮食招致的形象和名誉损失。这实际上也是人民对当政为官者因大吃大喝而不顾人民疾苦的必然反映。2、“恒常如是贪乐饮食,心常爱乐饮食味故则不思惟法与非法,于国土事不能筹量思惟计校。不思惟人不能调伏一切左右内外军众于大臣等一切国人,不能次第如彼相应与其官爵。于所作事不知轻重,彼王财物唯有损减。”此方面又指出了当政者因贪饮食而造成的三个问题,即丧失法律道德行为准则,荒废国事;不善于思考人事问题,容易造成用人不当;对应作的事不知轻重缓急,以至于造成财政的损失。3、“财物减故则少财物,财物少故饮食则尽,无饮食故一切轻毁,以贪饮食故致贫穷。贪多饮食不自节王,如是妨碍世间饶益。”此方面指出了当政者贪饮食所造成的两个后果,即具体指出了贪饮食导致贫穷的后果;于原则上指出了对社会整体会造成不利影响的后果。第二点又可分为两方面:1、“云何复为出世间妨?谓心贪著乐多饮食,常爱诸味不正思惟,不能念身不能念受,不能念心不能念法,不能思念苦、集、灭、道,自余一切皆不思念。如是贪著饮食境界同如畜生无有差别,是故应当依顺道理相应饮食。”此方面指出了当政者贪饮食对出世法的不利影响,并给以严厉批评。前一种是主要问题,后一种是次要问题。“身、受、心、法”四个问题于佛教中称作“四念处”,即观身不净、观受是苦、观心无常、观法无我。“苦、集、灭、道”又称作“四谛”,是指导认识并消除人生痛苦的理论依据。2、“如相应行相应语说,清净诸根如应转动,思惟正道身、受、心、法、苦、集、灭、道,如是法中心善调伏能思能念。心正念故根转清净,相应饮食身则调停。身调停故心亦调顺,心调顺故能念善法,是故不应爱著诸味。”此方面指出了不贪著饮食对修出世间道的积极作用,以及对身心健康和增进道德的意义。第三点,“若以饮食内于身中调适相应则为安隐,恒常依法而修习之。如是彼王能调伏心心则正念,心正念故能作善业。”此点首先指出了“饮食调适”对身心健康的重要意义,最后则将不贪饮食的目的归结于“能作善业”上。第四点,“王若如是不贪饮食功德因缘,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赞……”此点指出了当政者不贪饮食的人生意义和政治意义。

  “二十六者心善思惟”。此法对“善思惟”作了三点阐释:1、“善思惟王则于世间及出世间安隐之事一切皆得。何以故?心功德故。善思惟者于现在世若未来世常得胜乐。随何等事善思惟作则无诸过。”此点指出了善思惟三个方面的益处,第一个方面指有益于获得世间及出世间一切的事业;第二个方面是指有益于获得现在和未来世一切安乐;第三个方面则表明,不论作任何事情只要先善思惟而作即可避免过失。2、“意如是念:贪欲等垢常行恶道应令尽灭。以不净法除贪欲垢,以慈悲法除瞋恚垢,以观智法除愚痴垢。如是皆以心善思惟故能除灭,非不善意而能除也。若恶思惟不能成就世间之法,要善思惟则能成就。是故当知一切诸法善思惟作则得成就。”此点分为四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指出贪瞋痴垢对人生的危害;第二个方面指出以“不净、慈悲、观智”三法消除三垢的方法;第三个方面将“恶思惟”和“善思惟”对成就世间之事的不同影响作了比较;第四个方面指出善思惟作对成就一切事业的根本意义。3、“王若如是心善思惟功德因缘,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赞……”此点对善思惟的人生意义和政治意义作了总结。

  “二十七者不待后时安详而作”。此法可分作五点:1、“若作世间、作出世间利益之法,久时乃作则不可作,既不可作而作之者则不成就。譬如有病不时速治久乃治者则不可治,不可治故则能杀人。如是复有无量作法不时速作久乃作者,难作叵作不可得作。”此点又可分为三方面,第一方面指出不论作世间还是出世间利益事业,如不能即时作而拖延迟久,则不能获得成就。第二方面以有病不能迅速治疗而不可治为比喻,说明作事拖延的后果。第三方面从更为普遍的意义上说明了任何事业如不迅速去作都难以作成的道理。2、“如是能障出世间道,微少烦恼亦如彼病,不速治故烦恼不断,以不断故则入恶道,是久乃作之大过患。如是障碍出世间道,微少烦恼不时断故渐次增长,犹如毒芽久则增长烧一切身,能令众生若堕地狱、饿鬼、畜生,是故不应安详待后久时乃作。”此点指出作为修出世间道的人,对于自身存在的烦恼如不能及时断除,终会造成彻底堕落的恶果。3、“如是王者若诸余人,若诸比丘若诸俗人,若大富人若贫穷人,一切不应安详待后久时乃作。若人待后久时乃作,彼人生过速得衰恼乃经久时不能除灭,不能破坏不能断绝,以不断故自得衰恼。”此点针对所有人,指出了对各种事业待后拖延的恶果。4、“若人不观久时乃作则速失坏并根普拔,如是之人无彼过故毕竟得乐,住世间道出世间道。如是之人若过始生即能除灭,如毒芽生见即除者,彼毒芽者喻如烦恼,久则增长过生则多。是故若有断始生过则为真知而得安隐,彼人常乐。”此点分为三方面,第一方面指出了通过消除处事拖延的过失,则能得到毕竟人生快乐的结果。第二方面指出了及时消除初始过失的意义,又用及时消除毒芽的比喻作了说明。第三方面进一步说明了能够及时消除过失的意义。。4、“王若如是不待后时安详而作功德因缘,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赞,彼人常乐……”最终总结并列举了当政者作事及时果断的重要意义。俗有云:“兵贵神速”、“久拖生变”。依此法的思想衡量又岂止如此?一切事业成功的关键均在及时迅速而作,从这一点可以看出,佛教是积极面对社会各种问题的,绝非引人消极或逃避。

  “二十八者法利世间”。此法可分为四点:1、“二十八者所谓以法利益国土,非是非法。彼多法王能自利益,能利益他。自利益者,若王持戒能护国土,非不持戒,是自利益;利益他者,谓见有人不随法行令住法中。王者如是正护国土,护国土故法财名三皆和合得。既能如是令他依法,何况自身不随法行?”此点首先阐明了当政“以法利益国土”的基本内涵在于通过“持戒”来谋求自利和利他。从本法的整体含义来看,“持戒”的意义并不是完全佛教意义上的“戒律”,而主要是指社会意义上的“法律”。总体而言,本法提出当政者须以法制的精神来执政。2、“如是王者则得财物,云何得物?所谓决定于国土中一切财物六分取一,是以国土则为大富。以正护故,若国大富,王有急事,一切人民以爱王故,知王有急须用财物皆悉多与。此是王者第二功德具足成就。”此点分两部分指出了当政者依法行政的意义。首先,有利于依法纳税;其次,有利于改善当政者与人民的关系,在国家或政治需要的时候能得到人民的财物支持。3、“如是王者正护国土,左右军众敬爱于王,一切方处称王善名。”此点指出了依法行政对当政者名誉的积极影响。4、“王若如是法财名等和合具足,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赞……”此点对依法者的人生意义和政治意义作了总结。综上所述,反映了“法、财、名”是当政者赖以存在的基础。其中“法”是根本因素,“财、名”是法的结果。另外对任何当政者而言,“法”是立政的立足点;“财”是立政的物质基础;“名”是立政的信誉依靠。此三点是构成政治稳定的关键要素。

  “二十九者恒常修行十善业道”。此法可分为四点:1、“彼十善道第一乐报,以要言之则有三种,谓身、口、意。身则有三,杀、盗、邪行;口则有四,妄语、两舌、恶口、绮语;意地有三,贪、瞋、邪见。如是十种不善业道,颠倒则名十善业道,名为慧道,名为正道。不善业道则无有慧,善道有慧,故名慧道。摄人天生,次第乃至到于涅槃。”此点一方面指出了十善业道的名目和所由,另方面又指出其重要意义。2、“彼王如是自身能住,复令他人军众等住。如是王者于诸众生犹如父母,能到涅槃随自所愿,何道皆得。彼王如是,一切所念皆悉成就,常为天护,无有刀剑、怨敌等畏,一切国土常不坏乱,一切五谷随时善熟如天时节,日月调和普照一切,国土所用一切具足,多饶人众”此点分为三方面,第一方面提出了当政者及其臣民军众应奉行十善的要求;第二方面较原则性地指出了当政者奉行十善的意义;第三方面又具体提出了奉行十善的七种意义。3、“此如所说十善业道,若王修行,或国土人,或王军众,以王因缘皆行十善。”此点阐述了当政者奉行十善所产生的积极作用。4、“王若如是修十善业功德因缘,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赞……”指出了奉行十善的人生意义和政治意义。

  “第三十者信于因缘”。此法分为六点:1、“信因缘王若大臣等,不迷业报意常正念,于境界中不放逸行,彼因名为果种子因,缘于时处具足和合,彼名信因。若信因者亦信于果。”此点除提出“信因缘”及意义外,又对“因缘”和“因果”的概念作了解释。“于境界中不放逸行”中的“境界”义指五欲。“信因缘”是佛教信仰的本质。有关详细的含义可参见第七篇“佛教伦理之基础”。2、“彼以如是谛见因果不作恶业,犹如种子与芽为因,如是谛见信因缘故不迷业报。”此点阐释了“信因缘”对把握自身道德行为的重要作用。3、“彼如是业有善、不善,生死相续不断不绝种种苦乐,能令众生处处受生有中流转。如是有中相续轮转,在于地狱饿鬼畜生天人之中。”此点阐释了“业”是善恶、生死、苦乐的决定力量。4、“有三种行:一福业行;二罪业行;三不动行,谓四禅行。彼福业行是天人因;彼罪业行地狱等因;彼不动行是色界因。彼三种界,王若于中唯谛知因,彼王不迷生死旷野。如是一切,此有为中所谓因果。”此点分为三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指出了“三种行”并作了解释;第二个方面指出了达“三种行”即可能够把握自身的生死轮回;第三个方面在于表明,除上述具体所提出的问题外,其它“有为”的一切事物莫不由因果所决定。“色界”是指人无淫欲和食欲,但物质环境条件极好的世界。“有为”相对于“无为”,义指有造作,泛指因缘和合所形成的事物。5、“王信因果过不能坏,以能畏过故不造作不善之业常作善业。”此点表明了“信因缘”或“信因果”的主要目的在于引导人弃恶向善。6、“王若如是信于因缘功德力故,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赞……以信因缘善业因故。一切众生第一胜法谓信因缘,是故王者应当精勤修习此法受持此法谓信因缘。”此点与其他各法最后的表述内容相比,除前一部分对“信因缘”的人生意义和政治意义是相同的外,最后一部分不但进一步表明了“信因缘”的重要性,而且还劝勉当政者努力学习和实践。其中“一切众生第一胜法谓信因缘”之说至为经典,更加明确了佛教信仰的基础和本质。

  “三十一者常供养天”。此法可分为三点:1、“以何因缘供养彼天?善业行故得生天中有大神通,若我造作不善业道能遮止我。若夜若昼恒常供养,一切所作皆能调伏,能于梦中示善不善。一切国土不饶益时,能为作护令入善法。彼天如是能遮不善,若夜若昼常能拥护,犹如父母无量方便种种拥护,应供养天,彼能作善。”此点指出了供养天的原因,概括起来有四个方面:第一,凡人只有以“善业行”才会生天并获大神通,否则即会得到相反的结果;第二,供养天有利于成就所作的事业,甚至能兆示善恶;第三,即使在国家不安定时也能够受到其冥冥之中的护佑;第四,天神能遮止人的不善,昼夜常如父母一般能给人拥护。最后“应供养天,彼能作善”义指当政者等一切人供养天可以得其有益于善的帮助。2、“是故王者供养彼天,以爱法故离于恶业不为侵他,非邪见故无如是意:离天无业,此天造作一切世间。无如是心:一切苦乐皆天所作。无如是心:供养于天,如是供养为利益我不失饶益。非谤因果,非邪见心。彼王如是供养天故得他供养。”此点可分为三个方面,第一方面说明了“供养天”的目的是为了增进道德;第二方面指出了对天的三点不同认识,即不承认天是主宰一切或能创造万物的,也不承认天可决定人的祸福苦乐,即使供养天也不是为了谋求个人私利或因邪见。第三方面表明当政者供养天能“得他供养”,这一方面有其较深刻的社会和政治原因。古印度传统普遍信仰天神创造万物,佛教虽否认这一根本点,但在当时环境条件下,当政者和佛教没有彻底打倒神教信仰,而是保持其信仰的形态,这无疑是明智之举。这样既可不致与强大的神教力量直接对立,也可保持与广大民众的一致,从而有利于稳固政治基础,得到人民的信任和支持。3、“王若如是常供养天功德因缘,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赞……”此点进一步总结了供养天的人生意义和政治意义。信天与伦理观念若能有机结合,自然有助于人们道德的提高。

  “三十二者正护国土”。此法分为五点:1、“三十二者谓一切时正护国土。”此法即前文总述之“三十二者正护国土”,“一切时”义指时时刻刻。时刻卫护国土和人民的安全是当政者的神圣的职责。2、“正护国王随顺法行犹如父母,一切畏处施与无畏。施无畏故昼夜常恒善法增长;一切军众皆悉敬爱心不舍离;国内人民或献财物或复赞叹称王善名,或时昼夜心常思惟,欲令其人得安隐乐。”此点分两方面,第一方面明确了国王如父母一样能够消除人民的各种畏惧;第二方面指出了军队和人民对国王的各种支持和敬爱。3、“彼王如是利益一切诸众生故,是以令王自在增长;多自在故五谷成熟国土增长;一切军众皆悉增长;国内耆宿愿王炽盛。”此点指出了当政者“正护国土”的四方面意义。第一,能使当政者在地位、名誉、财物等方面得到发展;第二,能使各项社会事业得到发展;第三,能使军队(军事)得到发展;第四,能得到国内资历深厚道德高尚人的拥护。4、“彼如是王正护国土,法财名三日日增长和合相应。”此点以前三点为基础,指出了“正护国土”对当政者自身的意义。5、“王若如是正护国土,于一切时利益国土,离瞋离贪功德因缘,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赞……”。此点分为两方面,第一方面在当政者“正护国土”的基础上又加上了“利益国土”,以及“离瞋离贪”两个方面的内容,共同构成了当政者应有的三个执政支点:其一对外保护国土完整和安全,其二对内须造福发展国家;其三自身须远离贪瞋之事。第二方面总结了当政者“正护国土”的人生意义和政治意义。

  “三十三者正护妻子”。此法可分为六点:1、“三十三者谓一切时正护妻子。护妻子故妻子得乐。”此法即前文总述之“三十二者正护妻子”,“一切时”义指时时刻刻。此点又可分作两方面,前一方面“谓一切时正护妻子”与三十二法“谓一切时正护国土”的要求,体现了当政者对国家和家庭都要认真负责的精神。后一方面指明了“正护妻子”的目的。2、“王若大臣无量福德,多种福德和集增长,若有财物有何者物,何处何时有物不惜给与妻子,若与财物,若与饮食,若与床敷,若与衣服,若或抱持,爱语信任令心欢喜施与无畏。如力分与施与妻子舍内得福。作无量种舍内福德,此护妻子有大福德。”此点提出了正护妻子的方式方法,可谓极为现实和细致。其中“爱语信任令心欢喜施与无畏”的要求是有针对性的,因为历史上的帝王多行专制令妻子畏惧。3、“若复有人无怜愍心,或为贪覆不怜妻子,彼人之心甚于恶兽,杀生食肉食屎兽等。”此点相对于前一点,对不能“正护妻子”的人进行了严厉斥责,斥其禽兽不如。4、“若人不能出家住法,彼人应当如力如分正护妻子令得安乐。若自有力无怜愍心不护妻子,如是之人不名在家不名出家。”此点又以出家人作比较,对不能担负“正护妻子”责任和义务的人进行了批判。出家人作为社会的少数,固然抛弃了世人的权利和责任,但佛教绝对不会以出家人的行为标准去要求世人,而是从世俗应有的角度上去要求世人。5、“是故应以资生布施及余物施。若教持戒,王若大臣能令妻子受戒持戒,教令布施,教令习智,更余次第正护其乐,次第如力。王若大臣如是作者,久时受乐久时寿命。”此点分作三方面,第一方面以前四点为认识基础,指出了对妻子应给予物质财富的应有帮助。第二方面更进一步提出,教妻子受戒持戒,在妻子能持戒的前提下,教妻子能够懂得布施以帮助于人,教妻子学习智慧以提高自身素质,以及以其它应有的方式方法使妻子快乐。前四点主要是以物质财富对妻子作为爱护的方式方法,但这只是基本要求并非根本。在满足妻子物质要求的情况下,唯有教她们“持戒、布施、习智”,才能有利于提高其道德品行,使其人生健康发展而不致于贪婪或邪恶。第三方面指出了依前面要求去做,有利于当政者的快乐和健康长寿。6、“王若如是正护妻子功德因缘,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赞……”总结了“正护妻子”的人生意义和政治意义。

  “三十四者常修习智”。此法可分作五点。1、“习智者名一切苦灭,出离一切生死之因。”此点概括性指出了修习智慧的重要意义。2、“若能决定习智者好,彼智者名,于入大暗堕在暗中得无量种衰恼之者照明如灯,生死旷野险道资粮,盲者眼目,无力者力,无伴者伴,无救者救,病者良药,迷者导师,生死旷野险道远行饥渴乏者之清冷水之饮食也,系缚生死牢狱之者出要之因,无亲友者则能与作利益亲友,与无目者作光明眼,能于死时而作强伴,阎摩罗人来近至时于死灭时作大力伴,一切恶处能为闭塞,于欲堕坠大险岸者如手接取,若作同侣得一切乐,于裸露者是好衣服无能劫夺,若有怖畏破戒罪火热恼逼者能作无量多枝叶花清冷荫影具足之树,一切众生眼所瞩者皆生爱乐。”此点从不同角度指出了修习智慧对人生的二十种意义。3、“是故智胜于无始来流转世界诸众生等,能与现在未来世乐,更无余法能作乐因如一智也。”此点是对上一点关于修习智慧二十种意义的一个概括。其中将“智胜”作为现在和未来世界众生获得快乐的至上方法,不论是用于政治、经济、文化、教育,还是用于信仰上对来世的追求,都具有同样的价值。4、“常应识知种种修习,心行正道,心善思惟,心中安住。共余法动无量种意初中不善,智则能除能示实道。此则安隐,一切饶益皆能成就示涅槃城,常应修习。以修习故,善识知故,生人天中为王为胜。智火能烧一切烦恼,乃至后时得寂灭乐。更无异法能令出离一切生死如此智者。是故希望一切地者,应当思惟修习此智为他人说。”此点又可分作五个方面,第一方面劝导人们通过各种方法修习智慧;第二方面指出修习智慧既可消除人意识中的一切罪恶,也可获得一切人生的利益乃至涅槃;第三方面指出修习智慧并善于认识智慧是使人生于人天善道,以及于政治上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第四方面指出修习智慧是使人消除烦恼超脱生死的最好方法;第五方面鼓励当政者不但应该自己努力修习智慧,还要引导他人修习。其中“希望一切地者”是对政治上希望得到不断发展的人的一种含蓄表达。5、“王若如是常修习智为他而说,乐修多作功德因缘,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赞……以能修习多智因故,终得涅槃。”此点除指出了修习智慧的人生意义和政治意义外,还特别指出了能获得“涅槃”的意义。这也是此法与其它三十六法意义的不同之处。不论当政者奉行什么主义或信仰,只要勤修智慧、相信智慧,一切有益的结果都会自然获得。研习此法时,可参阅本书第三篇“六度”和第二十一篇“智愚”中有关智慧的内容。

  “三十五者不乐境界”。此法可分为四方面:1、“若剎利王乐于境界,如是王者不得安隐。若王乐声触味香色,一切方便不得安隐,亦复不能正护国土,亦复不能正护自身。常乐境界常著心故,失法物名三皆退坏。”此点又可分为三方面,第一方面指出了当政者若“乐于境界”将会导致诸事不安的恶果。“境界”又可名为境遇,在此特指于人“眼耳鼻舌身”相对应的“色声香味触”五种境界。人一旦沉溺于这五种境界中,就必然走向堕落或邪恶。对当政者而言,大量的历史和现实事实证明,尤其如此。2、“乐境界王余王能破,他破坏故自军众等皆生厌恶不复爱乐,以厌离故则失王位而得衰恼,得衰恼故或失寿命。”此点指出了当政者因乐著境界所导致政治失败的四个相关问题。3、“是故王者不用纵心乐著境界。若不纵心大乐境界,彼王则能正护自法,或时心净正摄色声香味触等不能动心久时为王,王领国土,一切军众不厌不舍,是故他王不能破坏,命住久时不得热恼久时受乐,今既受乐后生乐处。”此点指出了当政者不乐著境界而获得政治与人生成功的六个相关问题。其中表明,佛教并不反对当政者以端正的心态去面对“色声香味触”五种境界。4、“王若如是不乐境界功德因缘,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赞……”此方面对当政者不乐著境界的人生意义和政治意义作了总结。

  “三十六者不令恶人住其国内”。此法可分为五点:1、“三十六者所谓不令恶人住国,不调伏者不令住国。”此法即前文总述之“三十六者不令恶人住其国内”。“恶人”义指已作恶的人;“不调伏者”义指难以调教的不安分人。2、“若诸恶人恶业破戒令住国者,彼王则不久时为王,则于彼人必得殃祸。彼大过故国人破坏,自在劣减,五谷不登,人不作业,王则不能正护国土,一切国人于王不乐。住国土天不生怜愍,以其国内恶人住故,以其国有不调人故,彼调伏人亦不调伏。第一修业福德之人,近恶人故彼则有失。是故王者不调伏人不令住国。”此点从五方面指出了“令恶人住国”的过失,第一方面指出了对政治的根本危害;第二方面指出了对社会政治的六项不良影响;第三方面指出了为天所弃的恶果;第四方面指出使好人变坏的弊病;第五方面指出修福德的人因近恶人则易于产生过失。3、“。若王不令不调伏人住其国者,恶法行人则不住国,以不住国则无上过。又复常能正护国土,一切国人皆悉知王不令恶人住在国内则不作恶,一切国人皆修行法,不作非法。”此点指出了“不令不调伏人住其国”四个方面的意义。4、“彼能如是随法行王,一切意念皆悉成就,一切国人皆知法律依法律行,余不饶益不生不起。彼王如是以法为救,以法为伴。”此点分为两方面,第一方面指出当政者依本法而行的三种意义;第二方面指出当政者应以本法作救护和伙伴。5、“王若如是以法为本,不令恶人住其国内功德因缘,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赞……”对“不令恶人住国”的人生和政治等相关意义作了总结。其中“以法为本”作为政治行为的准则自然包含了法律,此与今天的“以法行政”的思想颇为相似。

  “三十七者于一切民若禄若位依前法与”。此法可分作五点:1、“三十七者所谓依前过去旧法不断先得依法而与。”此法即前文总述之“三十七者于一切民若禄若位依前法与”。两种表述具有互补的作用。2、“使人军众一切人民先来得者不断不夺,若地若物依本常与。”此点对“依前法与”从两个方面作了解释。第一方面指出,对人民已有的财物、政治地位等不予改变;第二方面指出,对本应给予的要依常例给予。这种要求并非是因循守旧,在任何和平时代保持稳定的社会利益格局,是当政者的共同规则。3、“若有何人种姓次第先来得者随相应与,一切人民则于其王不生厌恶,左右军众一切不能迭相妨碍,王不忧悔不生热恼,王位不动国土不乱恒常正住,一切职人不偏断事,强不陵弱不违法律,一切国人如自业作心生欢喜。”此点指出了“依前法与”八个方面的社会意义和政治意义,展现的是一种和谐社会的景象。其中,“不违法律”之教与今天的概念可相等同。4、“天心喜故,以时降雨,寒暑随时,常丰不俭,无刀兵劫,龙心不瞋。一切善天不舍其国行于余国,彼王国土以行法故余天不坏。以人因缘是故有天,以人力故天则有力。”此点指出了“依前法与”可得天佑的三个方面的意义。第一方面指出了在天佑下能获得自然正常和社会和平等五种吉祥;第二方面则指出不遭天弃亦不为天毁坏;第三方面揭示了人决定天的原理。此点的提出有四种原因:一、承认天神的存在;二、在神教弥漫环境下的方便法;三、借神教对当政者文明执政以影响;四、天人感应的理念。最后“以人因缘是故有天,以人力故天则有力”思想的提出,是佛教对神教问题最经典性的认识依据,还体现了佛教以人为本的精神。5、“彼王既知如是过已,依先旧与不断不夺。若王善行第一法行,于国内人依次第来随相应与,依祖父来随所应与。若王国土令法久住依法正护,如彼次第依分而与……彼王大富国土具足,以大富故布施作福持戒修智。王若如是依随法行功德因缘,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赞……”此点表明,通过社会利益公正分配秩序的建立,促使国家富强,从而促进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和道德文化建设。若用此点诠释“和谐社会”,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十节“为政十九法”。此节以偈颂的文体提出了十九种为政之法,全文分为五段。

  第一段:“重法不放逸,常念利众生,眷属有礼法,善能知他行,自身常清净,离诸无益业,彼王胜世间,名行法行王。”此段前六句提出了六种为政之法,后两句是对当政者依法而行意义的肯定。

  第二段:“貌重言常和;于善勤精进;善能知世间,一切诸技艺;以常不懈怠,方便护世间;众生得安乐,无有苦恼者;常乐利益他,将护一切心。出口说爱语;安隐决定言;知过有功德;知胜知不如;如是王能共,众生受安乐。”此段前十二句中提出了十种为政之法,后两句是对当政者依法而行意义的肯定。

  第三段:“于他平等心,能舍物解义,诸臣及眷属,一切爱乐王。”此段前两句提出了为政的平等法,后两句指出了依平等法当政的政治意义。。

  第四段:“具足善众集,常有大势力;如是正法王,能久住王位。”此段前两句为一法,义指当政须有善的强大势力,其含义与“为政三十七法”中二十二者“善友具足”相同。后面两句是对依本法而行政治意义的肯定。

  第五段:“慈心离杀生,布施断偷盗,正欲防邪淫,实言止妄语,和合除两舌,软语遮恶口,正说治绮语,净命对饮酒,净心舍三毒,受妙天王位。大王应当知,常善护诸戒。”此段前九句中提出了当政者须遵行十善和不饮酒十一种道德之法;第十句表明了十一种法的政治意义。最后两句义在劝谏当政者奉行十一种法。“三毒”义指意业中的“贪、瞋、痴”。

  第十一节“为政五可爱”。此节提出了为政者五种“可爱、可乐、可欣、可意之法”。于开头即概括说:“云何名为王可爱法?大王当知,略有五种诸王可爱可乐可欣可意之法。何等为五?一、世所敬爱;二、自在增上;三、能摧怨敌;四、善摄养身;五、能往善趣。”对如何获得这五种可爱法进而又相应地提出:“略有五种能引诸王可爱之法。何等为五?一、恩养世间;二、英勇具足;三、善权方便;四、正受境界;五、勤修法行。”此五法属于当政者须具备的政治责任和修养。现随原文的有关解释加以略解。

  一、“云何名王恩养世间?谓有国王性本知足,于财宝门为性谨慎不邪贪着,如其所应积集财宝不广营求;又有国王性无贪吝,成就无贪白净之法,以自所有库藏珍财,随力随能给施一切贫穷孤露;又有国王柔和忍辱,多以软言晓谕国界,于时时间随其所应分赏爵禄,终不以彼非所能业、恶业、重业役任群臣;诸有违犯可矜恕罪即便矜恕,诸有违犯不可恕罪,以实以时如理治罚。如是名王以正化法恩养世间。由王受行如是恩养世间法故,遂感世间之所敬爱。”此法中提出了当政者“恩养世间”的四种方法,第一法指出当政者谨慎地对待财富,虽然追求但不用邪恶的手段,即使需要积累财富但并不无限牟取;第二法要求当政者以财帮助社会“贫穷孤露”的弱势群体;第三法对当政者提出了三点要求:1、自身具备柔和忍辱的德行,又能以柔软的方式号召国人;2、能及时赏赐给有功者地位和财富;3、以合情合理的事业任用群臣;第四法指出了对犯罪者宽恕或处罚的方法。最后归纳并指出“恩养世间”可获得“世所敬爱”的政治意义。本法相对于后一法“英勇具足”,属于对政务问题的处理方法。

  二、“云何名王英勇具足?谓有国王计策无惰,武略圆满;来降伏者而降伏之,已降伏者而摄护之;广营事业如前乃至不甚耽乐博弈戏等;又善观察应与不应,于僚庶应刑罚者正刑罚之,应摄养者正摄养之。如是名王英勇具足。由王受行如是英勇具足法故,遂能感得自在增上。”此法中提出了当政者“英勇具足”的四种方法。第一法指具备高超的军事才能;第二法分别提出对内外的威胁或敌人,以及尚未降伏的须及时加以降伏,已被降伏的给予正确的引导和爱护;第三法要专精于广泛发展社会事业,不要过于迷恋各种游戏等娱乐活动;第四法具有正确判断善恶是非的能力,对于臣属人民应予以刑罚的正确刑罚,应予以摄养的正确摄养。最后归纳并指出通过此“英勇具足法”即可获得“自在增长”的政治意义。此法对于上一法“恩养世间”而言,主要属于对军事和法律的运用,以及相关问题的处理方法。若无军事和法律为保障,当政者岂能有自在可言。

  三、“云何名王善权方便?谓有国王于应和好所作、所成机务等事,如前乃至于应摄受大力朋党所作、所成机务等事,能正了知和好方便乃至摄受强党方便。如是名王善权方便。由王受行如是善权方便法故,遂能摧伏所有怨敌。”此法所提出的“善权方便”又名为“权巧方便”或“善巧方便”。“善”义为善于,“权”为权谋,“方”为方法,“便”为便宜。此法在于表明,当政者须有“善权方便”的能力,于内政外交上应该和好的能够和好,对于“强党”能够拢络的就拢络,能够团结的就团结。最后概括“善权方便”的政治意义说:“遂能摧伏所有怨敌。”此“怨敌”应主要属于政治上的。

  四、“云何名王正受境界?谓有国王善能筹量府库增减,不奢不吝平等自处,清正受用、众杂受用、胜妙受用;随其时候所宜受用,与诸臣佐亲属受用,在于胜处而为受用;奏诸伎乐而为受用;无有愆失而为受用,无愆失者谓疾恼时。应食所宜,避所不宜,于康豫时消已方食,若食未消或食而利皆不应食;应共食者正现在前,不应独食精妙上味诡摈余人。如是名王正受境界。由王受行如是正受境界法故,遂能善巧摄养自身。”此法中所说的“正受境界”具体是指“五欲”中的“财、食”。其余“色、名、睡”虽未提及,但其对待方法类推便知。于财物的受用方法上分为两方面,第一方面提出了视财政情况而定,以不奢侈不吝啬平等处置的方法,以“清正受用、众杂受用、胜妙受用”为准则。第二方面提出了五种受用方法,即“随其时候所宜受用”义指不同的季节应相应受用;“与诸臣佐亲属受用”义指与臣下亲属等分享;“在于胜处而受用”,其中“胜处”义指于殊胜功德处而受用,如求学智慧、积善修德、供养三宝等,非是指修禅者所修之胜处(八胜处);“奏诸伎乐而为受用”义指财物用于观听歌舞和音乐的享受;“无有愆失而为受用,无愆失者谓疾恼时”,此法义指在健康的时候受用。第二个方面指出了受用饮食的两种方法和准则,第一种指出要享用适宜于健康的饮食,而且不能因适宜而多食或暴食;第二种指出在与众人共食的时候,不能为了独享美味而以诡诈手段摈除他人。最后概括“正受境界”的意义说:“遂能善巧摄养自身。”此法中“财食”受用方法的提出,最终目的是为当政者健康问题设计的。因为历史上当政者的健康问题很多是因饮食不当而造成的。研习此法时可与“政三十七法”中“三十五者不乐境界”相对照。

  五、此法首先概括地指出:“云何名王勤修法行?谓有国王具足净信、戒、闻、舍、慧。”对于此法中所提出的五个“法行”为略解方便,将原文的解释分别列出:

  1、“云何名王具足净信?谓有国王信解他世,信解当来净不净业及爱非爱果与异熟,如是名王具足净信。”“信解他世”即是相信人有轮回的来生来世。历来的当政者大都信奉各种不同的宗教,而宗教是相信有来世的。事实说明,相信来世的当政者并没有因其信仰而于政治上欠缺作为,或者导致政治的失败。而佛教的“他世”信仰又与其他宗教不同,佛教是基于因果法则之上的,其他宗教则是基于天神主宰之上的。因果属于自作业自受报的必然规律,唯有相信因果的人才能善于把握自身,既有利于提高道德也有利于发展科学。“异熟”又名“果报”,义指因变异成熟为果。

  2、“云何名王具足净戒?谓有国王远离杀生及不与取、淫欲邪行、妄语、饮酒诸放逸处,如是名王具足净戒。”此法行所提出的“五戒”固然是佛教信仰所提倡的,但基本也是社会较有道德修养的人所奉行的,将其作为当政者的行为准则并无不妥。

  3、“云何名王具足净闻?谓有国王于现法义于后法义及于现法后法等义众妙法门,善听善受习诵通利,专意研究善见善达,如是名王具足净闻。”“现法、后法”义指现实和未来;“众妙法门”义指对于有利于现实和未来的各种有益的思想知识,佛教只是首要的一部分。此对当政者所要求的法行,就其广义而言,是在鼓励当政者不断增加有益的各种知识。研习此法行时可与“政三十七法”中“三十四者常修习智”相对照。

  4、“云何名王具足净舍?谓有国王虽在悭垢所缠众中,心恒清净远离悭垢,而处居家常行弃舍舒手乐施,好兴祠福惠舍圆满,于布施时常乐平等,如是名王具足净舍。”此一法行在于要求当政者消除悭吝心理的纠缠,以平等的心常乐布施给民众与宗教。有关布施的详细道理,可参阅本书第三篇“六度”。

  5、“云何名王具足净慧?谓有国王如实了知善、不善法,有罪、无罪,修与不与,胜劣、黑白,于广分别诸缘生法亦如实知。纵令失念生恶贪欲、瞋恚、忿恨、覆、恼、悭、嫉、幻诳、谄曲、无惭、无愧、恶欲、恶见,而心觉悟并不坚住,如是名王具足净慧。”此法行要求当政者须具备如实了知善恶是非,胜劣黑白,以及支配万物生灭变异的因缘法则和清净智慧,即使一时迷惑也能及时觉悟而纠正自身。因此,佛教是客观认识当政者的,并没有给予圣人的标准要求。

  最后概括说:“如是名王勤修法行,由王受行此法行故,能往善趣。如是五种能引发王可爱之法,能引诸王现法后法所有利益。谓初四种能引发王现法利益,最后一种能引发王后法利益。”此概括将五种可爱之法分为现实和未来两方面,前四种属于物质和权谋的范畴,的确是着眼现实的,后一种属于文化道德范畴,的确是着眼于长远和未来的。

  第二章  为政之戒慎

  提 要

  本章集经典中向为政者所提出的应戒、应慎的有关伦理思想资料。共由七节组成,依其内容差异分为两类。第一至三节为一类,分别指出了为政者所应戒除的问题;第四至七节为一类,前面三节指出了为政须谨慎面对三个问题,后面一节提出了不信用谗言的要求,虽不直接属谨慎对待的问题,但为便于与上面三节相结合,故归于一类。

  第一节  为政戒骄慢

  尔时,波斯匿王于闲静处作是思惟:世界之中少有于人得胜封禄而不骄恣,不嗜五欲,不恼众生;世界之中多有众人得胜基业,骄慢自恣,贪嗜五欲,加恼众生。思惟是已,从坐处起即诣佛所顶礼佛足在一面坐,白佛言:世尊!我今静处作是思惟:世界之中,少有众人得胜基业不骄恣,不贪五欲,不恼众生;多有众人得胜基业贪嗜五欲加恼众生。

  佛言:大王!如是!如是!实如汝语。譬如猎师凿阱捕鹿,驱入阱中随意而取。世界之中多有众人得胜基业骄逸自恣,贪嗜五欲,苦楚众生亦复如是。如斯愚人,入于魔阱从魔所为,当入地狱长夜受苦。尔时,世尊即说偈言:

  纵逸著事业,荒迷嗜五欲;

  不知后恶果,如鹿入深阱,

  极受诸苦恼。行此恶业者,

  悲苦更苦报,悔恨何所及。

  修于善业者,后获妙果报;

  临终情欢豫,后则无悔恨。

  《别译杂阿含经》卷第三,《大正藏》第二卷393页B20-C10行

  第二节  为政戒贪爱

  若人多贪求,积财无厌足;

  如是狂乱人,名为最贫者。

  王恒多赋税,横罚无过人,

  爱著于国城,不观来世业。

  于世得自在,不能荫群生;

  见诸贫苦人,曾无怜愍念。

  耽染于女人,不惧于恶道;

  邪乱未常觉,岂非贫穷者?

  若人知净信,归依佛法僧;

  于身及命财,常念不坚固。

  知不坚固已,于彼不迷惑;

  能于身命财,永得常坚固。

  若能勤念住,乐于不放逸;

  彼人名富贵,善财常安乐。

  如火焚烧时,不厌于林树;

  王今亦如是,贪爱无厌足。

  水不厌于云,海不厌于水;

  王今亦如是,何有厌足时?

  日月常巡历,不厌于四方;

  王今亦如是,终命无休息。

  如火焚烧时,不厌于草木;

  智人亦如是,未尝不行善。

  如水不厌云,如海不厌水;

  智人亦如是,不厌善增长。

  王位虽自在,毕竟归无常;

  一切皆不净,智者应舍离。

  《大宝积经》卷第九十五,《大正藏》第十一卷538页B12-C8行

  第三节  为政戒瞋恚

  若王行恶行,瞋心不见事,

  动则怖众生,乃至父母畏,

  何况余非亲,而当有念爱?

  大王应当知,智者舍瞋恚。

  《大萨遮尼乾子所说经》卷第五,《大正藏》第九卷341页C9-12行

  第四节  为政慎慈悲

  若王及王子,慈悲心太过;

  长贼多欺诳,民怖王命危。

  王应思此过,筹量行慈悲;

  念世间受苦,舍离太过心。

  《大萨遮尼乾子所说经》卷第五,《大正藏》第九卷340页C7-10行

  第五节  慎行不轻信

  应作熟简择,后则依理行;

  莫由信他作,须自了实义。

  《宝行王正论》,《大正藏》第三十二卷499页B29-C1行

  第六节  慎听用人言

  王若行非法,或作非道理;

  事王人亦赞,故好恶难知。

  亦有世间人,非爱善难教;

  何况大国王,能受善人语?

  我今愍念汝,及悲诸世间;

  故我善教汝,实益若非爱。

  真滑有义利,依时由慈悲;

  佛令教弟子,故我为汝说。

  若听闻实语,应住于无瞋;

  可取必须受,如浴受净水。

  我今说善言,现来有利益;

  汝知应受行,为自及于世。

  《宝行王正论》,《大正藏》第三十二卷500页A24-B6行

  第七节  不信受谗言

  恶人谗谤终不信受。

  《优婆塞戒经》卷第三,《大正藏》第二十四卷1047页A10行

  略 解

  第一节“为政戒骄慢”。此节经文是以波斯匿王对当政者易于骄慢问题加以反思后,又向释迦牟尼佛请教并得以认可而形成的。波斯匿王反思并请教释迦牟尼佛说:“世尊!我今静处作是思惟:世界之中少有众人得胜基业不骄恣,不贪五欲,不恼众生;多有众人得胜基业贪嗜五欲加恼众生。”释迦牟尼佛即向他表示:“大王!如是!如是!实如汝语。譬如猎师凿阱捕鹿,驱入阱中随意而取。世界之中多有众人得胜基业骄逸自恣,贪嗜五欲,苦楚众生亦复如是。”“得胜基业”包括政治与经济两个主要方面,在此侧重于政治方面来理解。从古至今,政治上得势的人往往“一人得道鸡犬生天”,许多人骄横傲慢仗势欺人,以至最终堕落而丧失身家性命。因此,为政者须戒骄戒慢。

  第二节“为政戒贪爱”。此节以偈颂的文体阐释了为政者须戒贪爱的道理,以其内容差异可分作五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又可分为四个部分:1、“若人多贪求,积财无厌足;如是狂乱人,名为最贫者。”此部分指出,贪财无厌的人是世界上最贫穷的人。如果人只有物欲和财富,于善业道德上无丝毫建树,就失掉了人生价值的根本支撑,其物质财富非善而得,终将得而复失。2、“王恒多赋税,横罚无过人,爱著于国城,不观来世业。”此部分指出了当政者四个方面的不良现象,所谓苛捐杂税、横罚无辜、过分爱著权力、为了贪爱眼前利益而不顾未来果报。此四个问题就总体而言都在于对权力的过分爱著。3、“于世得自在,不能荫群生;见诸贫苦人,曾无怜愍念。”此部分指出了当政者只顾自身享乐,而不能担负哺育人民的职责。4、“耽染于女人,不惧于恶道;邪乱未常觉,岂非贫穷者?”此部分前两句指出了当政者沉溺于女色而为之作恶,不计后果。后两句是对前两句的总结,之所以说不行仁政者是最为贫穷的人,原因在于不积善业功德,自身邪乱复感招社会邪乱,最终国破家亡,甚至身首异处,这类当政者,史不绝书。

  第二个方面是针对第一个方面提出的,又可分为三部分:1、“若人知净信,归依佛法僧;于身及命财,常念不坚固。”此部分从表面上看是在劝说当政者信奉佛教,实质上是引导当政者通过多行仁政最终使“身命财”永保不失。2、“知不坚固已,于彼不迷惑;能于身命财,永得常坚固。”此部分前两句和后两句看似矛盾,其实是正确面对事物的智慧方法和结果。若明白权力、身命、财色等物是无常不坚固的道理,才不会因执著迷惑而造作恶业以求保全。反之,能顺应事物的变化,常行善业慈济人物,最终既可以获得人民的拥戴,也能够保持政治地位和身命财的长久。3、“若能勤念住,乐于不放逸;彼人名富贵,善财常安乐。”此部分指出了当政者应有的行为选择及其良好的结果。前两句属于正确的行为选择,即“勤念住”和“不放逸”。后两句指出了所应得的有益结果,即“富贵”和“安乐”。

  第三个方面通过三种比喻对当政者贪得无厌的行为提出了批评:1、“如火焚烧时,不厌于林树;王今亦如是,贪爱无厌足。”2、“水不厌于云,海不厌于水;王今亦如是,何有厌足时?”3、“日月常巡历,不厌于四方;王今亦如是,终命无休息。”此方面指出了历来当政者的通病,值得当政者反思。本节所说的“王”是指“波斯匿王”。

  第四个方面针对第三个方面以两种比喻劝导当政者应行善无厌:1、“如火焚烧时,不厌于草木;智人亦如是,未尝不行善。”2、“如水不厌云,如海不厌水;智人亦如是,不厌善增长。”

  第五个方面总结说:“王位虽自在,毕竟归无常;一切皆不净,智者应舍离。”此总结揭示了当政者最终归于无常的结果。但人们一但贪著于尊位往往不能随顺兴衰因缘,即使采取暴政和杀戮也难免消亡。因此,佛教劝谏明智的当政者适时放下权力和地位。

  第三节“为政戒瞋恚”。此节说:“若王行恶行,瞋心不见事,动则怖众生,乃至父母畏,何况余非亲,而当有念爱?大王应当知,智者舍瞋恚。”前两句指出了当政者的瞋恚问题。所谓“瞋心不见事”,义指在瞋恚的驱使之下不能明见事理而滥加责罚。中间四句较具体地指出了当政者因瞋恚而以残暴的手段对待人民,甚至父母也为之生畏。最后两句劝谏当政者舍离瞋恚和暴政。

  第四节“为政慎慈悲”。此节可分作上下两部分:1、“若王及王子,慈悲心太过;长贼多欺诳,民怖王命危。”此部分后两句指出了当政者过于慈悲的四种恶果,所谓增长盗贼,多有欺骗,民众怖畏,危及政权。2、“王应思此过,筹量行慈悲;念世间受苦,舍离太过心。”此部分劝导当政者,为了维护社会普遍的利益,应适度慈悲不可太过。慈悲虽说是佛教伦理的根本准则,但在政治这一极其现实的问题上,佛教还是以非常客观的态度加以运用的。

  第五节“慎行不轻信”。此节说:“应作熟简择,后则依理行;莫由信他作,须自了实义。”此节前两句为一部分,指出当政者应深思熟虑后作出正确的选择或决定,然后依据合理的标准和方法去实行。后两句为一部分,指出当政者对下属的言行不可盲目相信,须自己对有关问题有切实的了解。前后两部分总体而言,用当今的语言表达即是正确决定、合理实行、深入实际、不官僚作风。

  第六节“慎听用人言”。此节可分作六个部分:1、“王若行非法,或作非道理;事王人亦赞,故好恶难知。”此部分提醒当政者,即使自身所作非法或不合道理,属下往往也会应和赞成,所以好之与恶难以辨别。2、“亦有世间人,非爱善难教;何况大国王,能受善人语?”此部分义在劝谏当政者要善于听受“善人语”。3、“我今愍念汝,及悲诸世间;故我善教汝,实益若非爱。”此部分表明,佛教向当政者提出劝谏的目的,在于爱护当政者和社会利益。“我”作为第一人称并非指具体那个人,而是指佛教。“实益”义指真实有益,“非爱”义指不能使人喜爱。两者是对应的。4、“真滑有义利,依时由慈悲;佛令教弟子,故我为汝说。”此部分前两句表明了劝谏当政者的出发点。“真滑”之“真”义指真实,“滑”义指利或通利往来的变通方法;“依时”义指辅政或进谏以符合时宜为准则;“由慈悲”义指辅政或进谏以符合慈悲为准则。5、“若听闻实语,应住于无瞋;可取必须受,如浴受净水。”此部分提出,作为当政者对于他人针对自身或有关问题所提出的符合实际的不同意见,应保持无瞋无责的态度;只要他人的意见合理可取就必须接受,犹如洗浴的人接受干净的水。6、“我今说善言,现来有利益;汝知应受行,为自及于世。”此部分指出,以上五部分资政谏言有利于现在和将来,为了自身和社会的利益,当政者理应接受遵行。

  第七节“不信受谗言”。此节说:“恶人谗谤终不信受。”这一为政的准则看似简单,但能做到的往往很少。这是因为,若不具备良好的政治智慧,即使有某种简单的政治行为准则,也难以在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中明辨是非善恶。

  第三章  为政之准则

  提 要

  本章集经典中有关阐释为政行为准则的思想资料。共由十二节组成,依其内容差异分作五类。第一、二节为一类,提出了为政依法的准则;第三至七节为一类,每一节提出了一种为政准则;第八至十节为一类,提出为政须利民的准则;第十一节为一类,提出为政当尊重有道德人的准则;第十二节为一类,提出了任用人的准则。

  第一节  为政依正法

  作事法为先,及法为中后;

  谓无虚真理,现来汝不沉。

  ……

  唯法是正治,因法天下爱;

  若主感民爱,现来不被诳。

  若非法治化,主遭臣厌恶;

  由世间憎恶,现来不欢喜。

  王法欺诳他,是大难恶道;

  恶智邪命论,云何说为正?

  若人专诳他,云何说正事?

  因此于万生,恒遭他欺诳。

  若欲使怨忧,舍失取其德;

  己利由此圆,即令怨忧恼。

  约施及爱语,利行与同利;

  愿汝摄世间,因此弘正法。

  《宝行王正论》,《大正藏》第三十二卷496页A20-B6行

  第二节  以法治国事

  大王,以法治自济其身、父母、妻子、奴婢、亲族,将护国事。是故大王常当以法治化勿以非法。

  《增一阿含经》卷第五十一,《大正藏》第二卷828页C25行-829页A1行

  第三节  政务宜及时

  大王当知,有黠慧人不应行事太迟,何以故?大王当知,行事太迟者不及时节多失诸利,令斗争事坚固难灭。是故大王,黠慧之人有所作事不失时节,不应太迟。而说偈言:

  行事太迟人,多失所作业;

  未得者不得,已得者便失。

  应舍迟行事,慕速及时节;

  过时不得利,是故多所失。

  《大萨遮尼乾子所说经》卷第五,《大正藏》第九卷341页A2-10行

  第四节  国务须民主

  国务从本善治边方,存亡去就凡须筵会。

  《菩萨本生鬘论》卷第六,《大正藏》第三卷350页B6-7行

  第五节  以道安天下

  宿命有福庆,生世为人尊,

  以道安天下,奉法莫不从。

  王为臣民主,常以慈爱下,

  身率以法戒,示之以休咎。

  处安不忘危,虑明福转厚,

  福德之反报,不问尊以卑。

  夫为世间将,顺正不阿枉,

  心调胜诸恶,如是为法王。

  见正能施惠,仁爱好利人,

  既利以平均,如是众附亲。

  如牛厉渡水,导正从亦正,

  奉法心不邪,如是众普安。

  《法句经》卷下,《大正藏》第四卷574页B19-C1行

  第六节  平等化国民

  以法化国民,等心无偏私。

  《十诵律》卷第三十六,《大正藏》第二十三卷264页A5行

  第七节  一切为天下

  一切为天下,建立大慈意,

  修仁安众生,是为最吉祥。

  《法句经》卷下,《大正藏》第四卷575页A29-B1行

  第八节  利民为急务

  事能利万姓,恒恭敬修行。

  应作何自利,如汝恒敬思,

  利他云何成,如此汝急思。

  《宝行王正论》《大正藏》第三十二卷499页A17-19行

  第九节  施行在利他

  毒亦许施彼,若此能利他;

  甘露不许施,若此损害他。

  《宝行王正论》,《大正藏》第三十二卷499页B3-4行

  第十节  除弊与兴利

  若蛇啮人指,佛亦听则除;

  或佛教利他,逼恼亦可行。

  《宝行王正论》,《大正藏》第三十二卷499页5-6行

  第十一节  供事道德人

  道德无求人,或住余王界; 供事亦相似,应作无此彼。

  《宝行王正论》,《大正藏》第三十二卷500页C8-9行

  第十二节  知人能善任

  持法戒清净,了事有干用,

  能生长护财,解义巧书算,

  于他心事等,畏罪亲爱王,

  富财多眷属,宜立为职掌。

  《宝行王正论》,《大正藏》第三十二卷500页C20-23行

  略 解

  第一节“为政依正法”。此节可分为三部分:1、“作事法为先,及法为中后;谓无虚真理,现来汝不沉……唯法是正治,因法天下爱;若主感民爱,现来不被诳。”此部分前四句和后四句又可各分为一方面。前四句首先提出了为政始终要依正法做事的准则,并指出唯有依正法才是为政者不沉沦的保障。后四句指出了为政依正法的意义,所谓能得到人民的爱戴,现在和将来不会被臣民所欺骗。2、“若非法治化,主遭臣厌恶;由世间憎恶,现来不欢喜。王法欺诳他,是大难恶道;恶智邪命论,云何说为正?若人专诳他,云何说正事?因此于万生,恒遭他欺诳。”此部分依次每四句可分为一方面,第一方面指出了非法治国会遭到臣属和世间厌恶,从而导致当政者麻烦缠身,现在和未来难以得到欢乐的恶果。第二个方面前两句说明了当政者欺骗民众会导致“大难”的恶果,后两句指出了为政者不正的两大问题,所谓“恶智邪命论”。“恶智”义指有为恶之智能;“邪命论”义指不正当的谋生方法和骄奢淫逸等生活作风。第三个方面说明了为政者欺骗人民,最终必然会遭到人民的欺骗或反抗。3、“若欲使怨忧,舍失取其德;己利由此圆,即令怨忧恼。约施及爱语,利行与同利;愿汝摄世间,因此弘正法。”此部分又可分为两方面,前四句为一方面,提出了舍置政怨过失而取其德行的灭怨方法。后四句为一方面,提出了以布施、爱语、利行、同事作为引导社会的“正法”准则。此正法在佛教经典中通常称之为“四摄”,不论于道德还是于政治上都具有很现实的意义。佛教在此对当政者所提出的“正法”除具有道德的内涵外,自然也包括了法律的内涵。建立为政的正确道德和法律准则,即是本节前文所说的“真理”。

  第二节“以法治国事”。此节说:“大王,以法治自济其身、父母、妻子、奴婢、亲族,将护国事。是故大王常当以法治化勿以非法。”此节向当政者提出了以法保护自身乃至亲族,以及领导处理国事的准则。这种准则避免了权力运用的随意性,具有现代意义的法制精神。

  第三节“政务宜及时”。此节前半部分说:“大王当知,有黠慧人不应行事太迟,何以故?大王当知,行事太迟者不及时节多失诸利,令斗争事坚固难灭。是故大王,黠慧之人有所作事不失时节,不应太迟。”此说提出了处理政务应及时的准则。历史和现实经验无不说明,为政者勤政且处事不失时机,即可使问题或矛盾及时消除。否则,必不利于政权的稳固。本节所说的“大王”是指“严炽”。

  第四节“国务须民主”。此节说:“国务从本善治边方,存亡去就凡须筵会。”此节前后两句是相关联的。“国务从本”表明了在处理国务上首先要面对那些根本性、重要性的问题。“善治边方”属国土安全问题。“存亡去就”属国务决策性的问题。“凡须筵会”义指,作为最高领导人,对国务决策性的问题不能自作主张,须召集有关官员和人士会议民主决定。“筵”本指席地坐的竹席等坐具,后延伸指座位和聚会。

  第五节“以道安天下”。此节可分作六个方面:1、“宿命有福庆,生世为人尊,以道安天下,奉法莫不从。”此方面又可分为两点。前两句指出前世因修福德此生才成为国家领袖;后两句指出作为国家领袖,只要治国有道就会得到人民的拥护。2、“王为臣民主,常以慈爱下,身率以法戒,示之以休咎。”此部分指出国家领袖对待人民的三种行为准则,即:慈爱待民,身为表率遵纪守法,教育人民懂得美善和丑恶。“休”义指美善、福禄;“咎”义指罪恶和灾殃。3、“处安不忘危,虑明福转厚,福德之反报,不问尊以卑。”此方面前两句表明了当政者安不忘危,理不忘乱,思虑明晰的政治智慧有利于增加作为政治根基的福业。后两句作为前两句的延伸,一方面在于鼓励当政者多为民造福施德,另方面暗指福德的果报任何人都能获得,所谓有德者得之,无德者失之。4、“夫为世间将,顺正不阿枉,心调胜诸恶,如是为法王。”前两句指出,作为社会的领导者,行为上要顺从于正义而不可敷衍塞责。第三句指出,须具有战胜邪恶的良好心理思想素质。因此,才是一名理想的“法王”。“将”义指将导或领导;“阿枉”义指无原则的迎和和曲意。5、“见正能施惠,仁爱好利人,既利以平均,如是众附亲。”此部分的前三句是指“布施、爱语、利行、同事”四摄。此四摄属于领导者对待人民的切实可行的行为准则,由之才能增强政治的凝聚力和感召力。6、“如牛厉渡水,导正从亦正,奉法心不邪,如是众普安。”此四句可谓是对本节主题思想的归纳,说明当政者领导的正,国家和人民也随之而正;只要领导者奉行法律、尊崇道德、心正不邪,就会使社会安定人民安乐。

  第六节“平等化国民”。此节说:“以法化国民,等心无偏私。”此节指出,作为当政者应平等地化育和造福国民,不可存偏爱狭私。“法”包含了法律、道德、正义、方法等多重含义。自古以来,人民普遍希望政治上平等公正。

  第七节“一切为天下”。此节说:“一切为天下,建立大慈意,修仁安众生,是为最吉祥。”此前三句是准则,后一句是结果。凡当政者莫不以天下为己任,但唯有建立大慈于万民,广修仁政,才能使人民安居乐业,从而获得吉庆祥和的社会局面。

  第八节“利民为急务”。此节说:“事能利万姓,恒恭敬修行。应作何自利,如汝恒敬思,利他云何成,如此汝急思。”此节前两句是为政的准则,指出为政的最高价值追求在于利民。后面四句前后相互衬托,指出为政者将利他如同自利一般,作为第一急务去恭敬地加以对待。

  第九节“施行在利他”。此节说:“毒亦许施彼,若此能利他;甘露不许施,若此损害他。”此节以毒药和甘露作比喻,说明了为政只要以利他为准则和目的,具体的手段和方法都是可以使用的。这一准则表明,为政须具灵活性和实用性。否则,再动听的宣传和理想不能产生实际的利民作用,也是徒劳无益的。

  第十节“除弊与兴利”。此节说:“若蛇啮人指,佛亦听则除;或佛教利他,逼恼亦可行。”此节继第九节从不同的角度充分表明,只要能够利他,一切须从实际出发,不论除弊还是兴利都可以采用非常的手段。

  第十一节“供事道德人”。此节说:“道德无求人,或住余王界;供事亦相似,应作无此彼。”此节提出了尊崇有道德人的准则。无论有德行的人是什么国籍,当政者都应不分彼此给予尊崇。就今天而言,这一准则对促进人类社会的道德进步具有重要启迪意义。

  第十二节“知人能善任”。此节说:“持法戒清净,了事有干用,能生长护财,解义巧书算,于他心事等,畏罪亲爱王,富财多眷属,宜立为职掌。”此节提出了当政者用人的七条准则,其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十分重大。前七句每一句属于一种准则,前后贯通浑然一体,形成了用人的完美准则。第一种虽不免具有佛教思想道德的要求内涵,但就实际而言系指被任用的人须品德高尚无违法记录;第二种指出被任用的人须具备实干的才能;第三种指出被任用的人须具备发展经济的才能;第四种指出被任用的人须具有精明的财会学知识;第五种指出被任用的人须具有平等的观念意识;第六种指出被任用的人既谨慎行事畏惧犯罪,也能忠于敬爱于王者;第七种指出被任用的人须具备丰富的资产和众多的人脉资源及其它相应的社会势力,从而才具有相当的辅政基础。

  第四章  为政之职责与刑罚

  提 要

  本章集经典中阐释为政的社会职责和施行刑法的有关思想资料。共由十三节组成,依其内容差异分为三部分。第一、二节为一部分,阐明了当政者的社会表率职责;第三至十节为一部分,分别从八个不同方面指出了当政者的社会职责;第十一至十三节为一部分,分别从三个不同角度提出了施行刑罚的要求。

  第一节  邪正由政导

  犹如牛渡水,导者而不正,

  一切皆不正,斯由本导故。

  众生亦如是,众中必有导,

  导者行非法,况复下细人?

  萌类尽受苦,由王法不正,

  以知非法行,一切民亦然。

  犹如牛渡水,导者而行正,

  从者亦皆正,斯由本导故。

  众生亦如是,众中必有导,

  导者行正法,况复下庶人?

  萌类尽受乐,由王法教正,

  以知正法行,一切民亦便。

  《增一阿含经》卷第八,《大正藏》第二卷587页A11-22行

  第二节  王上行下效

  王行非法时,王大臣亦行非法;大臣已行非法,左右吏佐亦行非法;吏佐已行非法,诸庶人类亦行非法。

  《增一阿含经经》卷第四十三,《大正藏》第二卷782页C28行-783页A2行

  第三节  平等护民众

  譬如长者唯有一子,爱念无比怜愍饶益,常与安乐昼夜不舍。国大圣王亦复如是,等示群生如同一子,拥护之心昼夜无舍。

  《大乘本生心地观经》卷第二,《大正藏》第三卷298页A2-5行

  第四节  为政重兴学

  于国起学堂,雇师供学士,

  兴建永基业,汝行为长慧。

  《宝行王正论》,《大正藏》第三十二卷498页C13-14行

  第五节  助医疗历数

  解医巧历数,皆为立田畴,

  润老小病苦,于国有济益。

  《宝行王正论》,《大正藏》第三十二卷498页C15-16行

  第六节  发展公益业

  于小大国土,应起寺亭馆,

  远路乏水浆,造井池施饮。

  病苦无依贫,下姓怖畏等,

  依慈悲摄受,勤心安立彼。

  随时新饮食,果菜及新谷,

  大众及须者,未施莫先用。

  屣伞瓶钩镊,针线及扇等,

  荃提寝息具,应施寺亭馆。

  三果及三辛,蜜糖苏眼药,

  恒应安息省,书咒及药方,

  涂首身药油,澡盘灯糗果,

  水器及刀斧,应给亭馆中。

  米谷麻饮食,糖膏等相应,

  恒置阴凉处,及净水满器,

  ……

  愿令可信人,日日分布散。

  《宝行王正论》,《大正藏》第三十二卷498页C19-499页A5行

  第七节  恤灾疫饥荒

  灾疫饥饿时,水旱及贼难,

  国败须济度,愿汝恒拯恤。

  《宝行王正论》,《大正藏》第三十二卷499页A8-9行

  第八节  支农减免税

  田夫绝农业,愿给粮种具,

  随时蠲租税,轻微受调敛。

  《宝行王正论》,《大正藏》第三十二卷499页A10-11行

  第九节  重商平物价

  随时遗商侣,平物价钧调。

  《宝行王正论》,《大正藏》第三十二卷499页A15行

  第十节  肃清劫盗贼

  境内外劫盗,方便断令息。

  《宝行王正论》,《大正藏》第三十二卷499页A14行

  第十一节  为政节刑罚

  势力喜瞋恚,难可卒呵制,

  横生人过患,此事甚不可。

  大人多慈愍,知人实有过,

  犹尚复观察,哀愍加其罚。

  恶人喜恼他,不审其过罪,

  而加其刑罚,自损恶名增。

  如王好威怒,枉害加良善,

  恶名流四远,死则堕恶道。

  正法化黎庶,身口意清净,

  忍辱行四等,是谓人中王。

  王为人中上,宜制忿怒心,

  仁爱恕有罪,哀愍加刑罚。

  《摩诃僧祇律》卷第一,《大正藏》第二十二卷228页A27-B9行

  第十二节  处罚之方法

  贫人若被驻,五日须放散,

  余人亦如理,随一莫拘留。

  若于一人所,起长系驻心,

  随人生不护,因此恶恒流。

  乃至彼未散,虽系亦安乐,

  妆饰浣饮食,药扇等相应。

  王欲他成器,依悲立善教,

  善恶人皆同,不由瞋及欲。

  熟思实知已,人增起反逆,

  不杀不逼彼,愿王摈他土。

  《宝行王正论》,《大正藏》第三十二卷501页A9-18行

  第十三节  处罚不死刑

  见作恶者,挝打骂辱终不断命。

  《优婆塞戒经》卷第三,《大正藏》第二十四卷1047页A4-5行

  略 解

  第一节“邪正由政导”。此节可分为上下两部分,分别从正反两方面阐释了政治对社会的主导影响。上一部分以反证的方式从三个方面阐释了政治对社会的负面主导影响:1、“犹如牛渡水,导者而不正,一切皆不正,斯由本导故。”此方面以头牛领牛群渡水因没有选择好河段,致使遭受急流漩涡或险滩等危险为比喻,阐明了当政者领导不利的恶果。2、“众生亦如是,众中必有导,导者行非法,况复下细人?”此方面除首先借上面的比喻以说明社会需要政治领导者外,进而又说明领导者如行非法,更何况下人细民?3、“萌类尽受苦,由王法不正,以知非法行,一切民亦然。”此方面指出人民的苦难是由政治领导的错误造成的,当政者的不正必然导致人民的不正。“萌”指人民。

  第二节“王上行下效”。此节说:“王行非法时,王大臣亦行非法;大臣已行非法,左右吏佐亦行非法;吏佐已行非法,诸庶人类亦行非法。”此节较第一节而言,更加具体地阐释了当政者领导不正,而导致的上行下效四种结构层次的社会不良关系。

  第三节“平等护民众”。此节说:“譬如长者唯有一子,爱念无比怜愍饶益,常与安乐昼夜不舍。国大圣王亦复如是,等示群生如同一子,拥护之心昼夜无舍。”此节先以父子之情为譬喻,进而说明作为一个称职的当政者,须平等地、尽心尽力地去引导和保护人民。“示”在此义指引导。

  第四节“为政重兴学”。此节说:“于国起学堂,雇师供学士,兴建永基业,汝行为长慧。”此节前两句提出了积极发展国家教育事业的要求,后两句指出教育事业于政治、于国家的重要意义。“永基业”之说指出了教育是政治和国家发展的永恒基础和事业,此思想的历史与现实意义极其重大。“长慧”中的“长”与前面的“永”是呼应的,意在表明当政者只有发展好教育事业,才是有利于政治的长远智慧。

  第五节“助医疗历数”。此节说:“解医巧历数,皆为立田畴,润老小病苦,于国有济益。”此节在于鼓励发展医学和历学。医学好可解除人的病苦;历学好可准确把握四季变化昼夜交替,有助于生产劳动。“皆为立田畴”是对研究医学和历法人的待遇,古代社会以土地的多寡作为衡量财富的重要标准。

  第六节“发展公益业”。此节提出了发展社会公益事业的具体要求。可分为四部分:1、“于小大国土,应起寺亭馆,远路乏水浆,造井池施饮。”此部分提出了国家须发展公益服务业的要求。后两句特别提出了为旅行服务的要求,这对推动社会繁荣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寺亭馆”泛指供人休息的场所。2、“病苦无依贫,下姓怖畏等,依慈悲摄受,勤心安立彼。”此部分提出了对社会弱势群体勤心帮助的要求。3、“随时新饮食,果菜及新谷,大众及须者,未施莫先用。”这一将新做的饮食和新收的果菜粮食先供给社会需要的人,而后才自用的要求,对当政者而言可谓“以民为先”,真正体现了政治的服务价值。4、“屣伞瓶钩镊,针线及扇等,荃提寝息具,应施寺亭馆。三果及三辛,蜜糖苏眼药,恒应安息省,书咒及药方,涂首身药油,澡盘灯糗果,水器及刀斧,应给亭馆中。米谷麻饮食,糖膏等相应,恒置阴凉处,及净水满器……愿令可信人,日日分布散。”此部分所提出的这些具体要求,可以理解为国家福利公益事业。按照这一要求无条件地提供给所有的人未必现实,但以这一要求的精神去帮助那些困苦的人们则是应该的。“恒应安息省”,“息”义指休息者,“省”义指醒悟的人,其总体含义为提供公益慈善事业的服务,应该永远符合人们正常生活劳动和休息的习惯需要。“糗”,指炒熟的米麦等物。

  第七节“恤灾疫饥荒”。此节说:“灾疫饥饿时,水旱及贼难,国败须济度,愿汝恒拯恤。”此节指出,出现病疫、饥荒、水旱灾害、盗贼为害等灾难时,当政者应永远担负起拯恤的责任。

  第八节“支农减免税”。此节说:“田夫绝农业,愿给粮种具,随时蠲租税,轻微受调敛。”此节所说属于支持农业的政策。对于因天灾或人祸造成的农民绝收,当政者一方面须提供给粮种和农具,另方面视情况随时蠲除或减少租税。

  第九节“重商平物价”。此节说:“随时遗商侣,平物价钧调。”此节提出了当政者重视商业发展的政策。当今对商业采取退税、补贴等措施,以及通过其它手段调控平易物价,与佛教这一要求是相符合的。“遗”在此读“卫”音,义指赠予。

  第十节“肃清劫盗贼”。此节说:“境内外劫盗,方便断令息。”此节表明,当政者应担负肃清盗贼等社会犯罪问题,以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境内外劫盗”一方面是指活动于本国的盗贼,另方面也包括了国际合作打击境外有关犯罪势力。

  第十一节“为政节刑罚”。此节可分六个方面,主要指出了滥施刑罚的问题:1、“势力喜瞋恚,难可卒呵制,横生人过患,此事甚不可。”此方面在于表明,作为一个具有势力的当政者喜以瞋恚显示威风,很难马上接受他人的制止与劝诫,滥加罪于人,这种行为是非常不可取的。2、“大人多慈愍,知人实有过,犹尚复观察,哀愍加其罚。”此方面是针对上述方面而提出的,在于表明作为一位当政或当权的大人应多怀慈悲,即使知道他人确实有过错,也要反复调查了解不可轻易判决,必须加诸刑罚时应该心怀哀愍。3、“恶人喜恼他,不审其过罪,而加其刑罚,自损恶名增。”此方面在于表明,要正确处理社会犯罪人员。即使对待一个习惯于作恶的人,如果不通过正式的判决程序确定其罪名,而直接加以刑罚,其结果往往会让当事人不服或误解,以至于有损当政者的名誉。4、“如王好威怒,枉害加良善,恶名流四远,死则堕恶道。”此方面是针对当政者自身问题的,具体在于说明,作为当政者如果好施暴政,无辜的加害冤枉良善,必然会造成恶劣的政治影响,有损于地位的稳固,死后也会堕入恶道轮回,受到惩罚。5、“正法化黎庶,身口意清净,忍辱行四等,是谓人中王。”此部分指出了作为一个当政者的正确行为标准,所谓“身、口、意”三业端正无失,虽握大权但能忍辱,无诸暴怒,行于“四等”以待臣民。“四等”义指“慈、悲、喜、舍”四种平等的思想准则。6、“王为人中上,宜制忿怒心,仁爱恕有罪,哀愍加刑罚。”此部分在上面五部分的基础上,进一步劝导当政者,虽作为人上之人,但应时刻克制忿怒的思想行为,对有罪的人要加以仁爱宽恕,即使必须加诸刑罚,也要怀哀愍心。此节六个组成部分构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司法指导思想,符合现代社会政治和法制的文明发展需要。

  第十二节“处罚之方法”。此节提出了对犯罪者的具体处罚方法,依其内容差异分作五部分。1、“贫人若被驻,五日须放散,余人亦如理,随一莫拘留。”此说提出,不论贫穷的人还是其他人,若因小犯或有关问题被系驻,最多只能拘留五天必须释放。这一要求于人类法律史上作为首倡,具有重大的进步意义。2、“若于一人所,起长系驻心,随人生不护,因此恶恒流。”此部分表明,如对于某个人生起长期加以囚禁的思想或行为,对他人也是如此不加爱护,从而也不会得到他人对自身的卫护,以至最终导致罪恶恒流。3、“乃至彼未散,虽系亦安乐,妆饰浣饮食,药扇等相应。”此部分表明,在囚禁他人的期间要使其生活快乐,提供衣着妆饰、洗浴、饮食、医疗、凉爽等相应的生活条件。“扇”作为凉爽的用具,特就印度热带气候而言的,若就寒带气候而言则应提供取暖用具了。4、“王欲成他器,依悲立善教,善恶人皆同,不由瞋及欲。”此部分提出了当政者须建立良好的教育以培养人民成器的要求,且在培养对象上对善人恶人一视同仁,不由好(欲)恶(瞋)而加选择。5、“熟思实知己,人增起反逆,不杀不逼彼,愿王摈他土。”此部分表明,以上述四个部分作为认识基础,如果滥施刑罚难免会增加人民的逆反行为,对于犯罪的人不加死刑、不加酷刑,采取驱逐或流放的惩治措施。

  第十三节“处罚不死刑”。此节说:“见作恶者,挝过骂辱终不断命。”此节指出,对作恶者可施以打骂,但最终不处以死刑。佛教这一要求,于人类法律史上属于首倡。

  第五章  为政之修养

  提 要

  本章共十三节,采集于《宝行王政论》中,主要阐释了当政者有关的个人修养要求,依其内容差异分作五类。第一、二节为一类,分别阐释了报恩和施恩的行为标准;第三、四节为一类,分别阐释了如何正确对待自他功过的方法;第五至八节为一类,各从不同方面阐释了当政者对待他人和自身操守的要求;第九、十节为一类,分别阐释了当政者坚持说实话和言行一致的修养要求;第十一至十三节为一类,阐释了当政者应有的苦乐观。

  第一节  好学报师恩

  于闻莫知足,及思修实义;

  于师报恩施,应敬行莫吝。

  《宝行王正论》,《大正藏》第三十二卷499页B11-12行

  第二节  施恩不报恶

  莫报对他恶,为后不受苦;

  于他应作恩,莫希彼报答。

  《宝行王正论》,《大正藏》第三十二卷499页B20-21行

  第三节  善待自他德

  不应赞自德,怨德亦可赞。

  《宝行王正论》,《大正藏》第三十二卷499页B14行

  第四节  善待自他过

  自于他有过,如理观悔露。

  若由此过失,智者诃责他,

  自须离此失,有能拔济他。

  《宝行王正论》,《大正藏》第三十二卷499页B16-18行

  第五节  尊他之隐私

  莫显他密事,及恶心两舌。

  《宝行王正论》,《大正藏》第三十二卷499页B15行

  第六节  不贪爱虚名

  莫爱世赞叹,恒乐出俗法。

  《宝行王正论》,《大正藏》第三十二卷499页B9行

  第七节  宠辱守正行

  若得大富贵,自高不应作;

  遭枉如饿鬼,莫起下悲行。

  《宝行王正论》,《大正藏》第三十二卷499页B23-24行

  第八节  行善须依理

  若依理行善,好名遍十方。

  《宝行王正论》,《大正藏》第三十二卷499页C2行

  第九节  实言不畏死

  假设失王位,或死由实言,

  亦恒说此语,无实利默然。

  《宝行王正论》,《大正藏》第三十二卷499页B25-26行

  第十节  言与行一致

  如言如此行,愿汝坚行善;

  因此好名遍,自在成胜量。

  《宝行王正论》,《大正藏》第三十二卷499页B27-28行

  第十一节  自苦求众乐

  唯自应受苦,共求众受乐。

  《宝行王正论》,《大正藏》第三十二卷499页B22行

  第十二节  为善得安乐

  若人恒行善,是所得安乐;

  于自他若等,此善乐圆足。

  《宝行王正论》,《大正藏》第三十二卷499页C6-7行

  第十三节  依法常安乐

  依法为性人,卧觉常安乐,

  梦中见善事,由内无过恶。

  《宝行王正论》,《大正藏》第三十二卷499页C8-9行

  略 解

  第一节“好学报师恩”。此节说:“于闻莫知足,及思修实义;于师报恩施,应敬行莫吝。”此节前两句表明,通过“闻、思、修”三种方法求学知识永不知足;后两句又相应地提出报答师恩须尽心竭力敬行不吝。这一要求当政者求学敬师的思想,于佛教政德中是一以贯之的。

  第二节“施恩不报恶”。此节说:“莫报对他恶,为后不受苦;于他应作恩,莫希彼报答。”这种有恶不报复,有恩不求报的思想,虽是很高尚的道德情操,但对将一切作为权利交易的当政者而言,又何其困难?总之,当政者若无这一思想作指导,就很难有政治的文明发展。

  第三节“善待自他德”。此节说:“不应赞自德,怨德亦可赞。”此思想对于当政者而言,若能奉行才会打破狭隘的政治观念,才能建立起以德治国的基础。

  第四节“善待自他过”。此节说:“自于他有过,如理观悔露。若由此过失,智者诃责他,自须离此失,有能拔济他。”此节前两句指出,当政者如对他人有过失或亏欠,须依据情理表示忏悔或自我批评。这一要求是针对当政者据于权势欺压于人,有错不但不承认甚至掩过饰非的行径提出的。后面四句表明,智者若批评他人的过失,自己有相应的问题要先及时改正,才能积极帮助他人消除过失。

  第五节“尊他之隐私”。此节说:“莫显他密事,及恶心两舌。”此节前一句表明,作为当政者须尊重他人的隐私。后一句是指不可恶意挑拨他人的关系。在政治上为了权力斗争,“离间计”是惯用的,是极不道德的行为。“恶心”是与“善意”相对的,在佛教中反对恶意挑拨他人的关系,但为了使好人能脱离恶人的操纵,佛教允许善意地予以“离间”。

  第六节“不贪爱虚名”。此节说:“莫爱世赞叹,恒乐出俗法。”此节表明,当政者不应贪爱名誉虚荣,须具有超凡脱俗的精神境界。当政者因贪爱虚名而使政治上有误的例证史不绝书,例如“语录不离手,万岁不离口”的年代,就是最荒谬和罪恶的历史。

  第七节“宠辱守正行”。此节说:“若得大富贵,自高不应作;遭枉如饿鬼,莫起下悲行。”此节指出当政者须具备宠辱不惊始终坚守正行的精神。“下悲行”义指低下的慈悲行。一个人一旦落魄之后往往难以坚持原来高尚的情操。

  第八节“行善须依理”。此节说:“若依理行善,好名遍十方。”此节的重点在于突出前一句。作为当政者固然应该行善,但若行善不依道理,也不可能获得良好的社会影响。如视贫苦人不顾而去赏赐权贵,再如耗费巨资祭祀鬼神等。

  第九节“实言不畏死”。此节说:“假设失王位,或死由实言,亦恒说此语,无实利默然。”此节表明,作为当政者为了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即使失去王位或献出生命也要坚持说实言。如果对国家和人民不能产生实际利益,可以保持沉默。

  第十节“言与行一致”。此解说:“如言如此行,愿汝坚行善;因此好名遍,自在成胜量。”此节前两句表明了当政者坚持言行一致的行为准则;后两句是对前两句结果的总结。历来凡言行一致利益人民的当政者,不但会得到好的名誉,而且也会得到人民的拥护。“自在”义指身心安乐,事业顺利。“胜量”义指具有巨大的承当或把握能力。

  第十一节“自苦求众乐”。此节说:“唯自应受苦,共求众受乐。”对当政者而言,这种宁可自己受苦,也要共同谋求人民大众受乐的要求,真正体现了公仆意识。

  第十二节“为善得安乐”。此节说:“若人恒行善,是所得安乐;于自他若等,此善乐圆足。”此节前两句指出了善为乐因的思想;后两句指出人能做到自他平等,才会获得善与安乐的圆满具足。

  第十三节“依法常安乐”。此节说:“依法为性人,卧觉常安乐,梦中见善事,由内无过恶。”此节表明,作为当政者在依善法为心性的情况下,才会每天卧觉安乐无忧,即使做梦也见善事。“依法”包含了法律和道德两方面内容,当政者若违法失德,每天难免惊惧惶恐。

  第六章  政治之景象与待政之则

  提 要

  本章集佛教经典中有关理想的社会政治景象,以及对待不同政治状态方面原则性的思想资料。全章共由四节组成,前两节阐明了理想的社会政治景象,后两节阐明了对待仁政和暴政两种不同政治状态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王民相慈爱

  普天率土民无巨细慈爱于王,犹至孝之子愿令亲安。王亦赤心慈爱众生等之于子,贫给财宝,饥者饭之,渴者饮之;穷老幼孤令之合居为亲为子;屋舍车乘,疾济以药。

  《佛般泥洹经》卷下,《大正藏》第一卷170页A9-12行

  第二节  国丰民无恶

  国丰民富,相率以道。民无杀者、盗人财物、淫人妇女、两舌、恶口、妄言、绮语、嫉妒、恚、痴,凶愚之心寂而消灭。

  《六度集经》卷第三,《大正藏》第三卷11页C3-5行

  第三节  敬仁政如佛

  敬辅仁王,尊重如佛。

  《大乘本生心地观经》卷第二,《大正藏》第三卷298页B8-9行

  第四节  废黜于暴政

  (一)

  又诸菩萨,若有上品逼恼众生,乐行种种暴恶业者来求王位终不施与。若彼暴恶补特伽罗先居王位,菩萨有力尚应废黜,况当施与?

  《瑜伽师地论》卷第三十九,《大正藏》第三十卷506页B28-C2行

  (二)

  又如菩萨,见有增上增上宰官上品暴恶,于诸有情无有慈愍专行逼恼,菩萨见已起怜愍心,发生利益安乐意乐,随力所能若废若黜增上等位。由是因缘,于菩萨戒无所违犯生多功德。

  《瑜伽师地论》卷第四十一,《大正藏》第三十卷517页B17-21行

  (三)

  若有恶人来求王位则不施与,若此恶人先为王者,菩萨有力则便废退。

  《菩萨地持经》卷第四,《大正藏》第三十卷907页A2-3行

  略 解

  第一节“王民相慈爱”。此节可分为两部分:1、“普天率土民无巨细慈爱于王,犹至孝之子愿令亲安。”此部分阐明了人民对于良好当政者应有的态度。其关键的指导思想是“慈爱”。2、“王亦赤心慈爱众生等之于子,贫给财宝,饥者饭之,渴者饮之;穷老幼孤令之合居为亲为子;屋舍车乘,疾济以药。”此部分从三个方面阐明了当政者对人民须承担的责任,所谓使人民衣食住行和健康有所保证,而其关键的指导思想也是“慈爱”。当当政者与人民的关系以相互慈爱为基础的时候,真正的政治文明与和谐社会才会出现。

  第二节“国丰民无恶”。此节可分为两部分:1、“国丰民富,相率以道。”此部分又可分作两类,“国丰民富”表明国家和人民于物质上极其丰富,可以说是物质文明的体现;“相率以道”表明了当政者和人民于精神上的良性互动关系,可以说是精神文明的体现。“道”笼统地说即是道德,具体地说既是十善业道。“相率以道”与第一节中当政者与人民皆以“慈爱”相对待的关系结构是相同的,都体现出了佛教的平等思想。2、“民无杀者、盗人财物、淫人妇女、两舌、恶口、妄言、绮语、嫉妒、恚、痴,凶愚之心寂而消灭。”此部分提出了十善业道,其实是对前一部分“相率以道”的具体解释。对于当今人类社会发展而言,基本的社会道德问题仍不外乎十善业道。

  第三节“敬仁政如佛”。此节说:“敬辅仁王,尊重如佛。”此节是释迦牟尼佛对佛教徒提出的对待良好政治的态度和要求。“仁王”在于行“仁政”。怎样才是仁王?本篇的内容是最好的解释。仁王保国安民的功德无量,其体现了佛教的根本精神。因此,佛教要求信徒们以恭敬的态度积极地去辅助仁王,对他们如同对待佛一样地加以尊重。当今社会发达,人民幸福,政治上“以民为本”的指导思想即是仁政的体现。

  第四节“废黜于暴政”。此节集相关资料三条。其一说:“又诸菩萨,若有上品逼恼众生,乐行种种暴恶业者来求王位终不施与。若彼暴恶补特伽罗先居王位,菩萨有力尚应废黜,况当施与?”此部分又可分为两点:1、指出对于逼恼人民的人或做恶的人谋求政治地位,佛教徒不能给予支持。“施与”在此义指有能力支持或投票。2、指出对于暴恶的当政者,佛教徒有力量应该废黜,更何况支持?“补特伽罗”为古梵语音译,义指人。其二说:“又如菩萨,见有增上增上宰官上品暴恶,于诸有情无有慈愍专行逼恼,菩萨见已起怜愍心,发生利益安乐意乐,随力所能若废若黜增上等位。由是因缘,于菩萨戒无所违犯生多功德。”“增上增上宰官”义指宰官之宰官,即帝王。“意乐”单独解释有“作意欣乐”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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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持法师:佛教伦理 第三章 第十五节 医疗与卫生

圆持法师:佛教伦理 第三章 第十六节 生态伦理

圆持法师:佛教伦理 第三章 第十七节 道德五事

圆持法师:佛教伦理 第三章 第十八节 解脱之道

圆持法师:佛教伦理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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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持法师:佛教伦理 第三章 第十二节 平等

圆持法师:佛教伦理 第三章 第十一节 自爱爱他

圆持法师:佛教伦理 第三章 第十节 自利利他

圆持法师:佛教伦理 第三章 第九节 教化


即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愿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在世富贵全,往生极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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