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嘉陵:做个喜悦的人-念处今论 十、中道的人生观——缘起法则之体现(4)
贡高我慢是“我见”的延伸,是不合乎事实的见解与态度,是执著,也必然会是苦因与障解脱道因。但一个人若一天到晚像部分基督教徒般地责罚自己,说自己是“罪人”,作种种自我责罚的事,一样是执著,是苦因与障解脱因。而且此二种心态皆是一个人不能接受自我、了解自我的表现。人如果了解自我,就自然会知道自己的缺点、弱点,也会了解自己的“有限性”而远离傲慢的想法。而真正深解缘起的人,见到自己的缺点,就只是“见到”了那些缺点,而不会很强烈地去认定那就是“我的”缺点而懊恼不已。不懊恼就能接受事实,切实地努力去发送那些缺点,而不会做无益的自我苛责。
平心而论,近代佛教界中颇为流行的“忏悔思想”,我以为是颇不合乎中道的。它流入修行中“自我苛责”的一边,形成障道因而令处于其中的修行人无以自觉。其中最突出的现象是修行人动辄自称“罪障深重”而表现出一种虔诚宗教徒的忏悔心态。人愿意承认自己的缺失,固然是好,事实上这也就是修行的起点。但此承认若并非建立在认知上,而只是成了一种习惯性的“忏悔态度”,就不是真由生命中发出的一种改过向善的决心,而是像唱戏一般地有样学样式的造作了。忏悔若不建立在智慧上,由修行人切身地看清了自己的“错”及错在哪里,再多的眼泪和誓言也只是徒然。诸位看那唱戏的,入起戏来不一样是声泪俱下地令人感动吗?但毕竟他只是在唱戏罢了。佛法是一个人在生命中“自发性”的一种觉醒、一种体悟。人一定要自己真的见到了“喔!原来我一直是如此”,或“噢!这就是我的执著”,才可真的开始修行,改善自己。否则仅像个戏班子的学徒一般,终日背些“台词”,说自己又是众生,又是罪障地,有何用?到头来“佛头佛脑”的,偏就是没有见到佛祖的真肝胆与直肚肠,反而变得连做个“真人”的品质都没有了。
故我以为修行人欲老实修行,态度上就要合乎中道。一方面不可贡高我慢,动辄称自己又是“成佛”了,“开悟”了,“证果”了等等;而另一方面也不可妄自菲薄,以为自己又是罪障深重,又是罪苦众生的。行中道者佛相尚且不着,更何况是众生相?要能佛与众生皆不着,才是“中道”。否则不是“我慢”就是“我贱”,永远在二边之中挣扎。这样的修行,是没有什么实益的。
人都是这样,放着好端端的康庄大道不走,却一定要走到极端的“边道”中才甘心。故佛称众生为颠倒梦想的迷人。诸位仔细想想,佛教界是不是有许多这两种人?人有修行修了一阵子,忽然就“有所突破”式地对人宣称自己已成了什么佛了,或证了第几果了,甚至给自己一个什么“上师”、“金刚”之类封号。从此就佛模佛样地认为自己吃的是佛饭,讲的是佛语,举手投足皆煞有介事地流出“佛光”普照三界。而另一种人就“乖”得真是到了家,一开口就是自己什么都不懂,什么都没证地,说自己只是个可怜的“缚地凡夫”,罪障深重苦恼无边,唯一当作的就仅是“忏悔”了。
事实上这两种人皆是不了解缘起,不知中道且不能行中道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