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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锡永:入楞伽经梵本新译 第二章 《集三万六千一切法品》(2) |
 
谈锡永:入楞伽经梵本新译 第二章 《集三万六千一切法品》(2)
尔时世尊重作颂言—— 99 犹如因风海扬波 动荡而无止息时[注48] 100 藏识大海常如是 受客境风所鼓动 故见诸识生动荡 波浪重重即是此 101 甜青与红等诸色 盐与螺壳乳与蜜 芳香果实与花朵 以及太阳之光芒 102 是皆非异非不异 恰如大海与波涛 由是说彼七识聚 与心和合而相俱 103 此如种种波动荡 於彼大海水面起 如是藏识之所生 是即说之为诸识 104 於彼心意与诸识 由其行相作分别 然而入者互不离 以其无有能所故 105 此则犹如海与波 二者实在无差别 如是说於彼心中 实无诸识别转起 106 诸业由心而积集 复由彼意作思量 由意识而咸认知 五识分别成现境 〔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以颂问言——〕[注49] 107 如绀青等种种色 实为我等识所现 尚祈告我大牟尼 诸色云何如海浪 〔尔时世尊以颂答言——〕 108 实无种种颜色相 显现於彼海浪中 为彼浅智凡夫说 故说心能转诸相 109 於自心中无所转 以其超越能取故 此处说为能所取, 犹如说彼海与浪 110 身与资具及住处 我等识中如是现 以其如是而被见 与浪转起无差别[注50] 〔尔时大慧复说颂言——〕[注51] 111 於大海上可明见 波涛境界如粼舞 若言藏识如大海 是则云何不觉知 〔尔时世尊以颂答言——〕 112 凡愚以无智觉故 故喻藏识如大海[注52] 於中动荡若波涛 即以此相而明喻 〔尔时大慧复说颂言——〕 113 日出普照於世人 此更不分优於劣 世尊实为世间灯 对於凡愚应实说 114 既於法中安立彼[注53] 云何却不实在说[注54] “尔时世尊以颂答言——” 若然我说实在时 於彼心中无实在 115 如浪立时现於海 如像立时现於镜 此复犹如於梦境 心立时现於根境[注55] 116 由於缘不具足故 诸识转起依次第 意识之用为认知 意则依此作思量 117 世间自现依五识 於等引境无渐次[注56] 此则譬如工画师 或可譬如其弟子 118 彼布色彩而作画 我说此画非是色 此画亦非即画布 更非作画诸器具 119 为取悦於诸有情 画由颜色作显现 由是言说离真实 以真实离文字故 120 於彼法中建立我 我为行者说真实 真实即是自证境 离所分别能分别 121 我以此教诸佛子 此非为彼凡愚说 所见种种皆如幻 彼等尽为无所有 122 所授教法有种种 随其因应而变异 教法若不能相应 是则有如非教法 123 此如因应於病况 医者授之以药物 是故佛陀教有情 亦依彼等心量教 124 此非外道与声闻 心能到达之处所 导师之所教授者 实为彼之自证处 复次,大慧,若菩萨欲了知〔落於〕能取所取(grahya-grahaka)之分别境界(vikalpa-gocara),实为自心之所现(svacitta-drsya),当离愦闹、群聚、睡眠等碍;当离外道论著及二乘法:当令彼菩萨摩诃萨通达自心所现分别相。 复次,大慧,於菩萨摩诃萨依心般若智相(citta- prajna-jnana-laksana),安立住处(vyavasthayam sthitva)时,彼当更修学上圣智三相。 云何上圣智三相耶?此即—— 一者、离识境相(nirabhasa-laksana)[注57]。 二者、一切诸佛本愿力加持相(sarvabuddhasvaprani-dhanadhisthana-laksana)[注58]。 三者、依圣智趣自证丰目(pratyatmaryajnanagati-laksana)[注59]。 於此〔三相〕得自在已,行者当舍喻为跛驴之心、般若、智,入菩萨第八地,更修上圣智三相。 大慧,离识境相者,须於二乘及外道一切法得究竟自在,方能生起;一切诸佛本愿力加持相者,由一切诸佛之誓句而生起[注60];依圣智趣自证相者,由菩萨离一切法相,现证观世间一切法如幻之三摩地身,复趣入佛地,从而生起。大慧,此即三重圣境。依此三者,圣者得入自证境界[注61]。以此之故,大慧,汝须修养上圣智三种相。[注62] 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知会中诸菩萨心之所念,承诸佛加持力,乃以圣智真实中之差别问世尊言:唯愿世尊告我,依百八句义,於圣智真实中作差别之法门。如来应正等觉,为诸菩萨摩诃萨堕入自相共相以观诸法者,说辨别遍计自性义。菩萨通达辨别(prativibhaga-viddhena)遍计自性义,由是即能净治而入二无我,照明菩萨诸地;复能超越二乘与外道之寂止乐,入如来法身,此即不可思议如来行与〔如来〕界,且得令五法〔三〕自性不起[注63]。此即谓彼等能得与般若(prajna)、智(jnana)相成之法,复能入如幻境界,至诸佛刹土,至兜率天宫,且住於色究竟天,成如来身。 世尊告言:大慧,有一类外道,溺於无有,依彼见地,断言一切法自性随因坏灭而无有,即以此分别见而谓兔角无有,彼等乃说一切法无有如兔角。复次,大慧,又有一类外道,见大种、求那、极微、实境(dravya)、形与位等诸法差别有,故执着於兔无有角而牛有角。 是故大慧,彼等堕入二见而不能了达唯心,彼等欲分别自心〔所成〕之外境。大慧,身及资具,与所住处,实唯分别而成为有。 兔角非是非非是(na-asty-asty-vinivittam),故对此不应分别。由是大慧,於一切法,可准而知其非有非非有,於彼不应作分别。 复次,大慧,离於有与非有者,更不作兔无角想,以相对故,彼不想兔无角;亦不作牛有角想,以观察牛角,至极微亦不可得,故无究竟实法。如是即圣智现证境界,离有与无。 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白世尊言:非如是耶,世尊,若见不依分别而起之相[注64],於是比度,以不生分别而说〔兔角)为无。 世尊言:非是,大慧,〔角〕不以不生起分别即成为无有。何以故?以有角想即有分别故。依於角想,大慧,分别即生。由分别与角想之相依,大慧,即以其相依而远离异不异(anyananya),故说兔角为无有,非由相对〔牛角〕故。大慧,若分别异於兔角〔想〕者,则当不由角为量而成分别;若说不异,则分别实由角为量而成[注65]。 分析极微而观察,无角〔实体〕可得,如是角之概念即为非理[注66],故彼等〔牛角与兔角〕皆为无有,更何须说〔兔角〕为无耶。是故大慧,相对於牛而说兔无角之理不成,於此更不应作分别。大慧,外道持有无二见,由角之理即知其不可得。 大慧,复有一种外道持邪见,彼执着於色、因、数等,不善知虚空之自性,见虚空与色相离,遂於彼等之相离而存在起分别。然而大慧,空即是色,复次大慧,由於空入於色内,是故色即是空。以建立能持(adhara)所持(adheya)故,大慧,始说二者相差别,成空与色,大慧,於大种转起〔情器世间〕时,实彼此相异,不住於虚空,虚空於彼等实为无有。兔角亦然如是,大慧,彼相对於牛角而成无有,然而大慧,分析牛角至极微,复分析极微而至无物可成极微想,是则尚有何物可由相对而成为无耶?余法亦尔,故由相对立量,不能持之为正量。[注67] 尔时世尊复说与大慧言:菩萨摩诃萨,大慧,须离兔角与牛角、色与空等分别想。如是,大慧,汝与诸菩萨当思维自心所现分别之自性,则当入诸菩萨地,宣说彼等於自心显现中之观修法。 尔时世尊重说颂言—— 125 所见世间实非有 诸法心生故可见 身与资具及住处 皆为藏识之显现 126 心与意以及意识 三自性以及五法 二种无我及清净 即诸导师之所说 127 譬如长短等诸法 唯由相对而咸有 若说为有实非有 若说非有实为有 128 分析而至於极微 实无色法可分别 所能建立但唯心 此恶见者所不信 129 此非理量之境界 亦非声闻之境界 此为悲悯者所说 佛内自证之法门 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为净自心现流而问佛言:世尊,云何清净自心现流?此清净为渐(krama)为顿 (yugapat)耶? 世尊答言:自心现流渐净非顿,大慧,此如庵摩罗果渐熟非顿,净自心现流有情众亦复如是,渐而非顿。大慧,此如陶师造器,渐而非顿,大慧,如来清净有情众亦如是,渐而非顿;大慧,此如大地生诸草木,渐生非顿,大慧,有情由如来清净亦复如是,渐而非顿;大慧,此如学习剧艺、舞蹈、歌唱、音乐、琵琶、书画等伎艺,渐成熟而非顿,大慧,如来清净一切有情亦复如是,渐而非顿。 大慧,譬如明镜无分别顿现形象,大慧,如来清净一切有情亦复如是,无分别顿入无相境界;大慧,譬如日月以光华顿照一切色法,大慧,如来令一切有情离颠倒见所成习气,彼由此〔习气〕而接受心现之外境;大慧,亦复如是,顿向一切有情示现不可思议佛智境界;譬如藏识顿现自心所见之身、资具、住处境,大慧,等流佛(Nisyanda-Buddha)亦复如是,顿成熟有情内心,安置彼於色究竟天宫殿,作种种修学;大慧,譬如法身佛以光辉照耀而顿成等流化身佛,大慧,亦复如是,自证圣智顿时照耀,离有无见。 复次,大慧,云何为法性等流佛[注68]所教?一切法由自相共相而被认知,以其与习气因缘相对待,即不知其为自心所现之外境,由是而成聚集,由分别相而成量,於是即有各种非真实,类如种种情器,如幻生起,分别似真实而成为有。更者,大慧,遍计自性(parikalpita-svabhava)[注69]由执着依他自性(paratantra-svabhava)而转起[注70],今设喻以明之,譬如幻师依草木瓦石而幻变,现有情与色像,各具自相色身,相异而可分别。如是变现,大慧,实无本质。与此相似,大慧,依於依他自性,由是遍计自性即依分别心而取种种差别相。以此别别显现皆是遍计,且依附於习气,大慧,直至计度未除,皆须了知遍计自性之所由成。大慧,此即法性等流佛所教。 复次,大慧,法性佛之所行,则为建立超越心自性相之内自证境界。大慧,如化化身佛[注71]建立布施、持戒、〔安忍、精进、〕禅定、〔般若、〕等持、心、般若、智,以及通达蕴、处、界种种形色,解脱诸识分别相与所行[注72]。故佛之所说,遮外道见,超越形色。 复次,大慧,法性佛绝对离诸缘,於所作、感官、计量等皆一切无事,非是凡愚、声闻与外道境界,以彼等恒执一自我故。是故,大慧,於此殊胜性相汝须修学,从而得内自证。於认离自心外境为真实之见地,汝当舍离。 更者,大慧,声闻有两种差别相,说为:内自证殊胜相(pratyatmaryahigamavisesalaksana)、分别执着自性相(bhavaikalpa-svabhavabhinivesalaksana)。云何声闻内自证殊胜相?谓行者证空、无我、苦、无常诸谛境界,由是离欲寂息,得心住一境;谓行者已灭蕴、处、界、自〔相〕、共相等一切外法义〔概念〕;谓行者得如实现观。既入心一境性,於是声闻得住於殊胜自证法乐,此即是禅定解脱(vimoksa)、三摩地道与果、等至救渡(vimukti)。然而於中仍未除习气,且未离不可思议变易生死(vasana-acintya-parinati-cyuti)。如是,大慧,即声闻内自证殊胜境界。菩萨摩诃萨,大慧,於得此声闻所证之殊胜法乐自证已,不自享寂灭乐(nirodha-sukha)、等至乐(samapatti-sukha),悲悯有情,住於本愿。大慧,菩萨须自决定,不应致力於声闻所得之内自证殊胜法乐境界。 大慧,云何执着由分别而起之自性〔相〕?若有人知大种功德如青、黄、暖、湿、动、坚等法,非由作者〔所造〕而生,然彼仍依教理计量,执其自〔相〕共相义,大慧,菩萨於此须应舍离而安住於法无我,遣除人我恶见。菩萨须於诸地道上渐次而进。此即声闻众由分别有境而起之自性执着。 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白世尊言:依世尊教,所谓常不可思议[注73],即自证殊胜境,为第一义谛。今者,外道所说之作者,岂非亦为常不可思议耶? 世尊答言:非是,大慧,外道所说作因(karana)为常不可思议,然此实不能成立,所以者何?大慧,外道所执之常不可思议,非依於因之自性相(hetu-svalaksana)故。大慧,若此常不可思议非依於因之自性相,云何得以成立耶?复次,若所说为常不可思议者依於因之自性相,以此因之自性相常依於作因,故不得成常不可思议。 然而,大慧,我之第一义谛为常不可思议,则以其既依於因之自性相,且超越有无故。以其为自证殊胜境界,故有其性相;以此〔性相〕为第一义谛因,是即有因;以其无事於有与无,故非作者;以其与虚空、涅槃、寂灭同类(drstanta-sadharmya),是故为常。[注74] 是故,大慧,诸如来之常不可思议,不同外道之常不可思议,其为诸如来内自证圣智之如如(tathata)。以是之故,大慧,菩萨摩诃萨须当修学,由圣智入此常不可思议自证〔第一义〕谛。 更者,大慧,外道之常不可思议不可说常为其性相,以其已用无常为因(hetu)故[注75]。彼以为常者,实不为常,以其不能由自力而成(svakrta)性相。大慧,外道说常不可思议为常,实以见所作诸法无常,由是依比量知(anumana-buddhi)成为常,大慧,若此,我亦可依同理而说彼之常为非理,以所作诸法无常实由於彼等有已还无[注76]。复次,大慧,若外道之常不可思议依於因之自相,以此因自相非有,〔故彼之常不可思议实〕如同兔角〔而非有〕;且大慧,彼之常不可思议无非为名言分别,大慧,此即外道之所以为虚妄。 所以者何?大慧,仅依名言分别即如兔角,以其为无因之自性相故。大慧,我之常不可思议实为常者,以其以自证殊胜境界为因故[注77],以其无事於作者之有非有故。此常,非由量之推度而来,非基於有非有、常非常等外加义。 若常不可思议,由於思维〔外法〕无有,由於思维外法之常性[注78]而成为常,则我可说此种常不可思议,实为外道不知自因性相,彼等在内自证圣智境界之外,大慧,其所说法,无关宏旨。 更者,大慧,畏由生死(samsara)分别而起诸苦者,欲求涅槃(nirvana),不知生死与涅槃实无差别,由是以见诸法非真实故,遂遍计根境於未来际断灭,由是而成涅槃〔境界〕。彼等不知,大慧,涅槃实为由内自证境界而令藏识转。 是故,大慧,彼愚人说三乘(yanatraya-vadin)而不说无相之唯心境界,大慧,此所以彼不知三时如来之教法,外境即唯自心,由是取着有外境为心所见,大慧,彼等故常生死轮转。 更者,大慧,依三时如来教法,一切法无生。何以故?无有实性,唯自心显现。大慧,以其非是有生,亦非是非有生,是故无生。大慧,一切法如兔角、如马角、如驴角、如驼角,然而凡愚浅智者以其虚妄遍计,於自性作分别,由是亦说一切法无生。一切法之自性相〔实为〕无生,大慧,此是内自证圣智趣境(pratyatma-atrya-jnana-gati-gocara),非凡愚浅智者之二取分别境自性。身、资具、住处等自性相,於凡愚见藏识为二取性相时转起,彼等堕入有法之二见而认取生住灭,故一切法生,唯由分别而为有与非有。是故,大慧,汝须於此中修学。 复次,大慧,此有五种性(gotra),各具其自现观(abhisamaya)。是为—— 一者、声闻乘现观种性(Sravakayanabhisamaya-gotra)[注79]。 二者、缘觉乘现观种性(Pratyekabuddhayanabhisamaya-gotra)。 三者、如来乘现观种性(Tathagatayanabhisamaya-gotra)。 四者、不定种性(Aniyata-ekatara-gotra)[注80]。 五者、无种性(Agotra)[注81]。 大慧,云何知是声闻乘种性?於蕴处界自〔相〕共相自性,若知若证,彼等即举身毛竖,其心唯乐了达於相、修习於相,而非於亦为其所知之不断缘起链。大慧,如是者即所谓声闻乘种性。 彼於自乘现观已,住五地六地,烦恼不起(paryutthana-klesa),唯习气烦恼(vasana-klesa)未断,故彼未能超越不思议变易生死。彼作狮子吼言:我生已尽,梵行已立等等[注82]。彼修人无我,究竟得涅槃觉。 复次,若有人信於自我、众生、生、长、养而至神我及人我(pudgala),且於其中求得涅槃,复次,大慧,亦有人见一切法依作因(karana)而有,即於此中求认知涅槃,然而大慧,以彼等未现观诸法无我故,是故於彼实无解脱。如是种种,大慧,即声闻乘与外道於现观中所生之错误,非出离而谓出离。是故大慧,汝须修学,於此恶见以求舍离。 今者,大慧,缘觉乘种性若见示知以缘觉现观,即通身毛竖而流涕。彼等所求之教法,为离诸世缘与纷扰,於外境诸色无所染着,得以神通力分身,或作变化,由是满足。此即缘觉乘现观种性,当授之以缘觉乘现观。大慧,此是缘觉乘现观种性性相,其现观属缘觉乘。 今者,大慧,如来乘现观种性有三种:一者、一切法自性无自性现观种性(svabhava-nihsvabhava-dharma-abhisamaya-gotra);二者、得内自证圣现观种性(adhigama-svapratyatma-arya-abhisamaya-gotra);三者、广大外佛刹现观种性(bahya-buddha-ksetra-audarya-abhisamaya-gotra)[注83]。大慧,若次第闻此三种〔现观差别〕,及闻藏识不可思议境,於中身、资具及住处皆见为自心变现,其人不生怖畏,不现惊讶,则知其人为如来乘现观种性。大慧,其现观性相属如来乘。 复次,大慧,若对人说此三〔乘〕现观,彼即随顺而修学,大慧,此即是建立其种性之初治地(parikarma-bhumi),由是彼得入非识境地(nirahasa-bhumi)[注84]。此即为建立[注85]。 然声闻若能由内观藏识,及由见诸法无我而得净治烦恼习气,即可住於三摩地乐中,究竟得如来种性身[注86]。 注释 48 此颂只二句,即所谓“半颂”、“半偈”。 49 此依唐译补。下同。 50 此即明智境如何转为识境而成显现。 51 同上(刘宋亦同)。唯魏译则以此颂亦为世尊所说。应依唐译。 52 梵文明言balanam-buddhi-vaikalyad(直译“凡愚以无觉故”),以其无觉 (智)然後始说“藏识如大海”,此即智境中本无此事。 53 梵dharmesv-avasthanam。 54 梵tattvam,旧译“真实”,不如译为“实在”,此词语尚保存於广府话中,指事件或状态之真实。 55 人实只见波涛,非见大海:人实只见影像,非见於镜;人实只能梦境,非见梦境之所依;是故藏识亦不可见,唯藉六根境界而始得知。此即安立自显现所依基,是即下来所说之“如来藏藏识”。 56 samahita等引。《成唯识论》说等引唯於定心,不通於散,与此处不同。此处之等引,相当於五官之客观觉受,即未受末那识思量分别之觉受。 57 能注2。唐译“无影像相”,魏译“无所有相”(刘宋译同)。 58 唐译“一切诸佛愿持相”;刘宋译“一切诸佛自愿处相”;魏译“一切诸佛自愿住持相”。佛本愿力,即是大悲。此即周遍一切界之生机。 59 唐译“自证圣智所趣相”;刘宋译“自觉圣智究竟之相”;魏译“内身圣智自觉知相”。 60 此即如现证“大悲周遍”。 61 此即指如来藏。 62 今称为“无上续部”之密乘瑜伽行观修(名为“瑜伽行中观”),其生起法、圆满法、大圆满法,即分别与“上圣智三相”相应。 63 由是可知,此非如唯识今学末流,许“圆成实性”为究竟。彼误认“圆成实性有胜义无自性性”,而不知唯超越“圆成性”,始为“胜义无自性”。 64 此句梵文为vikalpasya-apravrtti-laksanam drstva,旧译译失其义。 65 堕入共相,以角为量,故兔角想不异於分别:堕入别相,其角想已有牛角与兔角之分别,是故即与依於角想之分别非不异。 此答前大慧所请:“为诸菩萨摩诃萨堕入别相共相以观诸法者,辨别遍计自性与遍计义。” 龙树於《法界赞》(Dharmadhatustava)中,谓兔角喻牛角喻即是中道,即依此而来。 66 “非理”为意译,原文谓“不正之因”(visama-hetu)。 67 此遮拨“相对”,即龙树四重缘起教法中,对“相对缘起”之超越(可参阅拙《四重缘起深般若》)。观修者於瑜伽行能超越相对缘起,住入“相碍缘起”境界,即入初地,触证真如。 68 Dharmata-Nisyanda-Buddha,此即住於平等性而示现法性之佛。 69 此略依玄奘译例。旧译《楞伽》,以“妄计”翻译parikalpita,真谛则多译之为“分别”,而玄奘则译为“遍计所执”。比较三者,“妄计”属意译,原文无“虚妄”(abhuta-)为字首;“分别”则易把parikalpita与 vikalpa混淆;“遍计所执”之“所执”二字则为玄奘之添译。参下来注 89。 70 全句梵文为parikalpita-svabhava-vrtti-laksanam paratantra-svabhava-abhinivesatah pravartate。 71 Nirmita-Nirrmana-Buddha,说为“如化”,即谓化身佛实为识境显现,此即法身佛(法性佛)之智境,藉色身佛(法性等流佛、如化化身佛)识境而成显现。 72 此句梵文为dana-sila-dhyana-samadhi-citta-prajna-jnana-skanda-dhatv-ayatana-vimoksa-vijnana-gati-laksana-prabheda-pracara,旧译译文皆含糊。 73 nityacintya,恒常且境界不可思议。此即如来藏境界。 74 此已明说“常”义。与今人判如来藏为“真常”之“常”不同。今人误解,以为如来藏具神我色彩,故说一实体为常,此即依名言推求之误。 75 此承上文而更明“常”义。既不可说“常”为性相,焉可判之为有一实体之“真常”?参注76。 76 “有已还无”依唐译。依梵文直译,可译为“实基於彼等之过程”。 77 今人误解“真常”,以之为实体,由此句可知,此实无非为境界——既以境界为因,其果自不能为一实法。 78 此非“常”性,实为“常非常”性。若思维其为常则成常性。 79 其义为:行者於观修时,现观如声闻乘。(下二仿此例) 80 其现观不定属於何乘者。 81 不作任何现观者。 82 全句为“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不受後有。” 83 大圆满三句义即此三现观相。“体性本净”即现观一切法自性为无自性(无性以为性);“自相任运”即现观内自证智境;“大悲周遍”即现观广大无边外佛刹。 84 旧译“无相地”。参上来注2及44。 85 此说不定种性。 86 由是,有等声闻亦可说为不定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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