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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境法师:瑜伽师地论474 |
 
妙境法师:瑜伽师地论474
子六、三不护(分三科) 丑一、指经说 如来所有三不护文,如契经说,应知其相。 这裡一共有十大科,现在是第六科「三不护」。分三科,第一科是「指经说」。「如来所有三不护文」,佛陀所具足的三不护的功德文句。「如契经说」,如经裡面有讚歎的,读那个经文就「应知其相」。这是第一科「指经说」,第二科「显要义」,就是不广说。 丑二、显要义 谓诸如来以要言之,于一切种鄙恶所作覆藏永断,由三不护之所显示。 「谓诸如来以要言之」,这是说一切的佛都有这三不护的功德。「以要言之」,就是简要地说明。「于一切种鄙恶所作覆藏永断」,对于一切种,就是很多的。「鄙恶所作」,这个罪过的事情,做了很多罪过的事情,怕人知道嘛!就要覆藏。我虽然做了,你还不知道,这个意思。但是佛陀是永断,没有覆藏这件事,因为也不做这个恶事嘛,所以也不需要覆藏。「由三不护之所显示」,佛陀永断覆藏这件事,怎麽知道佛陀有这种事情呢?由于佛陀他这个身口意,他不需要加以保护,不需要保护,所以就显示出来他不覆藏。 《披寻记》一六六一页: 于一切种鄙恶所作覆藏永断者:烦恼所起身语意业,名一切种鄙恶所作。作是业已,不欲他知,故有覆藏,如来于此皆悉永断。 「于一切种鄙恶所作覆藏永断者:烦恼所起身语意业」,就是由贪瞋痴的烦恼发动出来的身语的罪业,身语意的恶业,这叫做「一切种鄙恶所作」。「作是业已」,造作了这种恶事以后,「不欲他知」,不想要被别人知道,「故有覆藏」,所以要遮盖一下,覆藏。「如来于此皆悉永断」,这凡夫才是这样子,佛没有这回事情,所以叫做三不护。这是第二科「显要义」,下面第三科「简不共」,就是分别这件事是不共于其他的人的。分两科,第一科「简有鄙恶」。 丑三、简不共(分二科) 寅一、简有鄙恶 诸阿罗汉由忘念故,于时时间片有无记鄙恶所作;如来于此一切一切,皆无所有。 「诸阿罗汉由忘念故」,我们凡夫就根本不需要提,所需要说明的就是这些阿罗汉的圣人。这阿罗汉的圣人,他也有点事情。什麽事情呢?「由忘念故」,他忘掉了正念,他有四念住的正念,但是这个正念忘了。「于时时间片有无记鄙恶所作」,就是某一种时候,一个时候一个时候是不同的情况,特别的情况裡边,「片有无记」,他的内心裡边还少少有一点无记,也不是贪瞋痴,没有那个烦恼,但是可也不是功德,就是也不是善,也不是恶,他心裡面那个无记那个心情。那个心情呢,也会表现出来一点不清淨的动作,「鄙恶所作」。这个是《大智度论》,是哪儿上说?这阿罗汉有的时候到旷野的时候,他会扬声大叫。有的时候过河的时候,如果不太宽,他也会跳,会跳过去,就会有一些这些事情。「如来于此一切一切,皆无所有」,这个阿罗汉他是无记的心表现出来一点习气,是这样。佛陀呢,于此一切一切,不管是一切时、一切处都没有这些事情,那个无记的心发动出来的过失都没有,所以佛是最极清淨的。 《披寻记》一六六二页: 如来于此一切一切皆无所有者:谓诸如来于此一切无记鄙恶所作,于一切时皆无所有故。 他没有这个事情,佛完全是清淨的。佛的心裡面完全是善,而不会有无记的心情。 寅二、释无覆藏(分二科) 卯一、诫勗弟子 是故如来于诸弟子,如所立要,即如自性切切诫勗,显显诃摈,时复现行率尔敦逼。 「是故如来于诸弟子,如所立要,即如自性」,前面第一科「简有鄙恶」,是说阿罗汉还有这麽一点过失,所以阿罗汉还不能和佛比。下面是第二科「释无覆藏」。这「释无覆藏」这一段文我想分两科,第一科是「诫勗弟子」。 「是故如来于诸弟子」,佛陀他收了很多徒弟,他对他的弟子他怎麽办法呢?「如所立要,即如自性切切诫勗」,如他和他的弟子所规定的,这就叫做「立要」,规定的「诸恶莫作,众善奉行」,假设就是这样子。「即如自性」,即如佛所规定的那个「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这叫自性。「切切诫勗」,佛陀很恳切地诫劝勗勉要多栽培善根,多修学圣道。「显显诃摈」,对于这个有错误的事情很明显地、不含蓄地,很明显地很明显地诃摈,来诃责你,不可以做恶事,诸恶莫作。「时复现行率尔敦逼」,虽然佛陀这样诃斥、劝勉,但是这个徒弟裡边有的时候还会有错误的事情,有的时候又有错误的现行。「率尔敦逼」,而佛陀也很快地立刻地会敦劝你、诃斥你。这一段是「诫勗弟子」,下面这一段是「无所防虑」,就是不覆藏。 卯二、无所防虑 于诸弟子无所防虑。所谓勿彼共住多时,知我所行三业不淨,因于前事意怀不悦。由斯不顺,乃事乖违;或面讥我,或向他说。 「于诸弟子无所防虑」,但是佛陀本身的情形呢,对于弟子是没有防备、没有顾虑的。什麽叫做防虑呢?就是我有错误的事情,我要谨慎一点,不要叫我徒弟看见,这叫做防,叫做防虑。但是佛没有「我怕你看见」这个顾虑,没有这个想法。什麽叫做防虑呢?指什麽事情呀?「所谓勿彼共住多时」,就是所说的不要是我和你常在一起住,住了很久,「知我所行三业不淨」,知道我的身口意不清淨。「因于前事意怀不悦」,因为我偷偷地做了一些错误的事情,叫我徒弟知道了,我徒弟心裡也不欢喜,「意怀不悦」。「由斯不顺」,由于这件事,所以不听师父招呼了。「乃事乖违」,那个徒弟就因此就不听师父话了,「乃事乖违」。「或面讥我,或向他说」,或者这个徒弟当面就讥讽师父,或者也会向别人说我师父还做过什麽什麽坏事了。前面这个「所谓勿彼」,这个「勿」字贯下来,就是佛陀不会有这个顾虑的,这是解释「无所防虑」这句话,是这样意思,所以佛不覆藏,也不需要保护,自然是清淨的嘛!是没有这些顾虑。 《披寻记》一六六二页: 于诸弟子如所立要等者:为令弟子于诸善品速疾受学,于诸恶品速疾除断,如自所言即如是作故。 「于诸弟子如所立要等者:为令弟子于诸善品速疾受学」,佛陀的大慈悲教训这个弟子,对于善法、戒定慧的圣道要速疾地修学;人命无常呀!你还懈怠啊!一口气不来就死了啊!所以「于诸善品速疾受学」。「于诸恶品速疾除断」,不能够还保留在身心裡面,赶快把它清除去。「如自所言即如是作故」,如佛陀这样教训,你这个弟子就是要这样做,才对的。这只是解释那一部份,其他的没有说。 子七、大悲(分二科) 丑一、指前说 当知如来所有大悲一切种相,皆悉如前供养亲近无量品说。 前面是第六科「三不护」。现在是第七科,说佛的大悲心,「大悲」。分两科,第一科「指前说」。当知如来所有的大慈悲,一切种的那个大慈悲的相貌,「皆悉如前〈供养亲近无量品〉」那裡面说了,那是〈菩萨地〉的第十六品,在卷四十四,这一品在那裡。 丑二、显无上 当知如是如来大悲无量无上。 这是第二科「显无上」。要知道佛陀的,像〈供养亲近无量品〉说的那个大悲心,「无量无上」,不可限量,是没有能超过他的。这是讚歎佛的大悲心的殊胜。这是第七科,下面第八科「无忘失法」。分两科,第一科「徵」。 子八、无忘失法(分二科) 丑一、徵 云何如来无忘失法? 这是「徵」。佛的记忆力非常的强,没有忘失的时候。怎麽样是佛陀无忘失的境界呢?这是「徵」,下面第二科「释」。分两科,第一科是「标略义」。 丑二、释(分二科) 寅一、标略义 谓诸如来常随记念,若事、若处、若如、若时有所为作,如来即于此事、此处、此如、此时皆正随念:是名如来无忘失法。 「谓诸如来常随记念」,就是说一切的佛「常随记念」,不是短时期的,是长时期的随他经过的事情,他都能记念,都能记忆而不忘失的。「若事、若处、若如、若时有所为作」,这个事、处、如、时,这是四句话。佛有所作为的时候,「如来即于此事、此处、此如、此时皆正随念」,都能够正确的而能记念不忘。「是名如来无忘失法」,这就是佛陀的无忘失法的相貌。 《披寻记》一六六二页: 若事若处若如若时者:事、谓事业。处、谓处所。如、谓方便。时、谓时分。如下自释应知。 「若事若处若如若时者」,这怎麽讲呢?「事、谓事业」,就是那件事,各式各样的因缘所发生的事,怎麽处理这些事情。这个「处」就是「处所」。这个「如」是什麽意思呢?「如」是「方便」,「方便」就是那件事的由来是怎麽出现的。「时、谓时分」,就是时间。「如下自释」,下文有解释,「应知」。这是「标略义」,第二科是「释差别」。 寅二、释差别 所谓如来普于一切所作事业,普于一切方处差别,普于一切所作方便,普于一切时分差别,念无忘失,常住正念:当知是名无忘失法。 「所谓如来普于一切所作事业」,就是所说的,佛陀普遍地在一切所作的事业上;这是那个第一句「若事」。「普于一切方处差别」,普遍地在一切地方有种种的差别,地方也不是一样的。「普于一切所作方便」,就是那个「如」,普于一切所作事的方便,那个发起的因缘。「普于一切时分差别,念无忘失」,佛陀那个念力是非常的强而不忘失的。「常住正念」,佛没有失念的时候,常是安住在正念,所以他这个记忆力非常强。「当知是名无忘失法」。下面第九科「永害习气」,分两科,第一科是「徵」。 子九、永害习气(分二科) 丑一、徵 云何如来永害习气? 习气就是种子。种子是怎麽成就的呢?就是你的六根和六境、六识常常地熏习,它就有这个气氛了。「云何如来永害习气」,怎麽能够灭除习气呢?这是问,下面解释。分两科,第一科「标略义」。 丑二、释(分二科) 寅一、标略义 谓诸如来或于动转,或于瞻视,或于言论,或于安住,似有烦恼所起作业多不现行:是名如来永害习气。 「谓诸如来或于动转,或于瞻视」,「或于动转」就是身体的动转。「或于瞻视」,这个眼睛向外面看,或者是看远,或者是看近。「或于言论」,就是佛这个时候有因缘,有说法,「言论」。「或于安住」,或者安住在房间裡,或者安住在树下,或者是入定,叫做安住。「似有烦恼所起作业多不现行」,就是身体动转的时候,瞻视的时候,言论的时候,安住的时候,好像是有烦恼的现起,那可以说这就是习气。「烦恼所起作业」,烦恼所起的行动。「多不现行」,这个「多不现行」应该是皆不现行,完全都不现行,应该是这麽说。「是名如来永害习气」,这个事情,佛的心在一切时一切处都是无分别住,不像我们遇见什麽境界有分别,有分别就造成了习气。但是佛一切时无分别住,所以根本没有这件事了,他也不熏习,所以永害习气。 《披寻记》一六六三页: 或于动转等者:谓如若往若还,若屈若伸,是名动转。若睹若瞻,是名瞻视。若为说法及相谈论,是名言论。若处静室住诸静虑,是名安住。 「或于动转等者:谓如若往若还」,譬如说到什麽地方去,又从什麽地方回来。「若屈若伸」,这个身体或者一屈一伸,或者这个手臂一屈一伸,「是名动转」。「若睹若瞻,是名瞻视」,「若睹若瞻」,或者用远近来分别也可以,是名瞻视。「若为说法及相谈论,是名言论。若处静室」,寂静的房子,「住诸静虑」,那麽这都叫做「安住」。这是「标略义」,下面第二科「简无学」。 寅二、简无学 诸阿罗汉虽断烦恼;而于动转瞻视言论及安住中,而有种种似有烦恼所起作业。 「诸阿罗汉虽断烦恼」,虽然他修学四念住,断了贪瞋痴的烦恼,断了爱烦恼、见烦恼。「而于动转瞻视言论及安住中,而有种种似有烦恼所起作业」,阿罗汉有时候也有这件事,这个佛就和他是不同的了。这个佛陀若是在凡夫的时候当然也有习气,有烦恼习气,但是做佛教徒以后,继续由外凡、内凡、见道、修道,到无学道的这个经过,那就把所有的烦恼习气都清除了。清除以后,在度化众生的时候,他的心不再熏习烦恼,所以是永害习气。下面是第十科「一切种妙智」,佛有一切种的妙智。分两科,第一科是「徵」。 子十、一切种妙智(分二科) 丑一、徵 云何如来一切种妙智? 「云何如来一切种妙智」呢?下面第二科解释。分两科,第一科「举要义」。分三科,第一科「标」。 丑二、释(分二科) 寅一、举要义(分三科) 卯一、标 谓诸如来以要言之,于三聚法,现等正觉。 「谓诸如来以要言之」,这个诸佛他具足的一切种妙智是什麽相貌呢?「以要言之,于三聚法现等正觉」,于三种聚的法,佛能够现前等正觉,有等觉、有正觉。这是「标」,下面第二科是「徵」。 卯二、徵 何等为三? 这是「徵」,下面第三科是「列」出来。 卯三、列 一者、能引有义聚法。二者、能引无义聚法。三者、非能引有义聚法,非能引无义聚法。 「一者、能引有义聚法」,就是在众生的世界,在圣人的世界,有能引发,能引生有道理的事情,当然这些事情是很多的,所以叫做「聚」。若是佛教徒修学戒定慧,那麽就能引有义聚法。「二者、能引无义聚法」,第二类的就是世间上的非佛教徒,他们不学习戒定慧,就贪瞋痴做种种罪业,那就引出来没有道理的事情,那些事情也是很多的,所以叫「聚」。「三者、非能引有义聚法,非能引无义聚法」,他也不是功德,但是也不是罪过,这就是无记的善法。在一切法裡分成这麽三类,三聚。就是佛对这三聚法都能正等觉。 《披寻记》一六六三页: 能引有义聚法等者:诸有情类略有三聚:一、正性聚,二、邪性聚,三、不定聚。若彼有情正性聚定,当知此由能引有义聚法。邪性聚定,当知此由能引无义聚法。不定聚定,当知此由非能引有义聚法,非能引无义聚法。 「能引有义聚法等者:诸有情类略有三聚:一、正性聚」,就是证悟法性的人。「二、邪性聚」,就是没有证悟法性,在虚妄的境界上虚妄分别,那叫做邪性聚,就是凡夫境界。「三、不定聚。若彼有情正性聚定,当知此由能引有义聚法」,「不定聚」呢,就是这一类有情,他也不决定是善,他也不决定是恶,有的时候也做善,有的时候也造罪,这是不定聚。「若彼有情正性聚定」,那麽就是得无生法忍以上的人。「当知此由能引有义聚法」,他是正性聚定的人,那应该知道他们一定是做善事的,能引有义聚法。「邪性聚定,当知此由能引无义聚法」,他现在不可能成为佛教徒,他不可能来修学圣道的,他一定是在罪过裡面活动,那这些有情就是邪性聚定,「当知此由能引无义聚法」。「不定聚定」,怎麽样的情形呢?「当知此由非能引有义聚法,非能引无义聚法」,众生可以分成这麽三类。这下面第二科「释得名」,前面是「举要义」,这裡解释这个得名。分三科,第一科「如来一切种智」,就是释一切种妙智,解释这个名字,第一科解释「如来一切种智」。 寅二、释得名(分三科) 卯一、如来一切种智 当知此中,若诸如来或于能引无义聚法,或于非能引有义聚法非能引无义聚法,总于如是一切法中无颠倒智:是名如来一切种智。 「当知此中,若诸如来或于能引无义聚法,或于非能引有义聚法非能引无义聚法」,「能引无义聚法」这是恶,「非能引有义聚法」就是不能做善,「非能引无义聚法」就是不能做恶。「总于如是一切法中无颠倒智」,佛能够于一切法裡面都看得很正确,不会搞错了,所以叫做「如是一切法中无颠倒智」。「是名如来一切种智」,就是也通达善法,也通达恶法,也通达非善法、非恶法。下面第二科「如来妙智」。 卯二、如来妙智 若诸如来于其能引有义聚法,一切法中无颠倒智:当知是名如来妙智。 「若诸如来于其能引有义聚法,一切法中无颠倒智」,单独是通达善法,「当知是名如来妙智」。这个第三科「一切种妙智」。 卯三、一切种妙智 即于此中若一切种智、若妙智,总合为一:名一切种妙智。 这麽解释这三种智慧的名字。下面第二科是「总辨」,前面是「别显」,这下面是「总辨」,合起来总说。分两科,第一科是「结前一切」。 癸二、总辨(分二科) 子一、结前一切 如是一切,总名如来百四十种不共佛法。 前面一共是十大科,总加起来这个数目一共是一百四十种。这百四十种功德法,唯独佛陀才具足的,不共于其馀的一切圣者。这是「结前一切」,第一科,下面第二科「更广分别」。分四科,第一科是「证得」。分三科,第一科是「得不共法」。又两科,第一科「先得相好」。 子二、更广分别(分四科) 丑一、证得(分三科) 寅一、得不共法(分二科) 卯一、先得相好 即于此中,诸相随好,在菩萨位最后有中,皆已证得极善清淨。 「即于此中,诸相随好」,就在佛的这个不共法裡面,先说这个诸相随好,就是三十二相和这个八十随形好。「在菩萨位最后有中,皆已证得极善清淨」,这三十二相、八十随好在菩萨的位次的时候,但是属于最后有,那就是第十地菩萨,等觉菩萨的时候。「皆已证得极善清淨」,这个诸相随好都已经成就了,达到极善清淨的程度。这是第一科,下面第二科「顿得馀法」。 卯二、顿得馀法 若时菩萨坐菩提座,住最后有,于菩萨道菩提资粮极善圆满;尔时无师修三十七菩提分法,得一刹那名无障碍智三摩地,是其菩萨学道所摄,金刚喻定。 「若时菩萨坐菩提座,住最后有」,若这个时候菩萨修行的程度,他坐在菩提树下,就是要得无上菩提了,他现在这个身体是属于最后,再向以后就是佛了,所以这个地方是最后有。「于菩萨道菩提资粮」,对于菩萨所修行的圣道,这个道就是菩提的资粮;这个无上菩提的因,叫做资粮。「极善圆满」,他这个菩提道的资粮因已经修到极圆满的境界了。「尔时无师修三十七菩提分法」,这个时候并没有人教导他,他就能修三十七菩提分法。这个菩提就是无上菩提,分就是因;这个三十七种圣道是无上菩提的因,所以叫做菩提分法。「得一刹那名无障碍智三摩地」,这个时候这位菩萨无师的教导,他修三十七菩提分的时候,就能,得者能也,能一刹那间就成就了无障碍智三摩地,这样子。「是其菩萨学道所摄,金刚喻定」,这个无障碍智的三摩地,这是菩萨,还不是无上菩提,是菩萨学习圣道所摄,还是属于菩萨。「金刚喻定」,这个名字叫做金刚喻定,用金刚来譬喻他这个三摩地,就是特别坚固、不可破坏的。 《披寻记》一六六三页: 得一刹那名无障碍智三摩地者:最后学位,名一刹那。于尔所时喻如金刚三摩地生。由此生故,遍一切种不染无明无馀永断,于所知境智无碍转,名无障碍智三摩地。 「得一刹那名无障碍智三摩地者:最后学位,名一刹那」,这个一刹那还有个特别的意义的,就是他从得无生法忍以后,名之为学。到最后得金刚喻定的时候,这是最后的阶级,最后学位,这个最后学位就叫做一刹那。「于尔所时喻如金刚三摩地生」,就是在他成就了金刚喻定那麽多的时间裡头,譬喻像金刚似的,譬喻什麽呢?譬喻他的三摩地现前是非常的坚固。「由此生故,遍一切种不染无明无馀永断」,「由此生故」,由于金刚喻定,那个无障碍智是智,三摩地是定,这个定叫做金刚喻定,也就是止观非常的圆满。「由此生故」,由于这个金刚喻定现前了。「遍一切种不染无明」,普遍于一切种类的法;这个不染污的无明就是所知障,染污的无明就是烦恼障。这个不染的无明「无馀永断」,没有剩馀地,永久地消灭了。这个「遍一切种」就形容这个不染无明它的所缘境非常的广大,遍于一切法,这叫「遍一切种不染无明无馀永断」。「于所知境智无碍转」,断灭了这个不染无明以后,这时候这个智慧于所缘境,智慧没有障碍地活动,「名无障碍智三摩地」,这麽讲这个文。 从此无间第二刹那,顿得其馀不共佛法。谓如来十力为初,一切种妙智为后,皆极清淨,悉为无上。 「从此无间第二刹那,顿得其馀不共佛法」,前面这一刹那得无障碍智三摩地,从得到这三摩地以后,没有间断,就是第一刹那和第二刹那中间没有间断、没有间隔。「顿得其馀不共佛法」,就是一刹那间就成就了其馀的不共佛法,一百四十不共法,这个金刚喻定不在内,「顿得其馀不共佛法」。「谓如来十力为初」,这底下说这个不共佛法是什麽呢?就是佛陀的十种力智为初,「一切种妙智为后」,这是一百四十不共佛法。「皆极清淨」,这麽多的功德都是达到极清淨的程度了。「悉为无上」,这麽多的功德完全是无上的,没有人能超过这个功德的。 寅二、入如来地 由得此故;普于一切所知境界,无滞无障,最极清淨无垢智转。依暂发悟思惟圆满、意转圆满,超过一切菩萨行、菩萨地,证入一切如来行、如来地。 「由得此故;普于一切所知境界」,这是第二科「入如来地」,前面是「得不共法」,这是第二科「入如来地」。由于这位菩萨成就了这个功德就是成佛了,「普于一切所知境界,无滞无障,最极清淨无垢智转」,这个「无滞无障,最极清淨」可以做这麽解释:没有烦恼障叫无滞,没有所知障叫无障,断除这种障碍了,所以这时候佛陀成佛了,他的智慧是最极清淨、没有染污的智慧现前了。「依暂发悟思惟圆满、意转圆满」,「依暂发悟」,成就了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以后,「依暂发悟」,这个「暂」就是一刹那间,就是发出来智慧的时候,思惟一切法的时候,都是圆满的境界。「意转圆满」,他的心的活动也是圆满的。「依暂发悟思惟圆满」是智慧,「意转圆满」是心,这个智和心在一起都是圆满的。「超过一切菩萨行、菩萨地」,这个时候佛的境界是超过一切菩萨境界的,「菩萨行、菩萨地」。这个「菩萨行」,就是菩萨无量无边的道德。「菩萨地」,就是菩萨的那个清淨心,心裡面有无量无边的功德叫做行,无量无边的功德以心为依止处,所以叫做地。「证入一切如来行、如来地」,这时候就是成就了、契入了佛的无量功德,佛的清淨心的境界了。 《披寻记》一六六四页: 无滞无障等者:谓由所知障断,说有无滞无障智转。及由烦恼障断,说有最极清淨无垢智转。如是差别应知。暂作意时,遍于一切智无碍转,名暂发悟思惟圆满。不由数数作意思惟,依一作意遍了知故,由是说言意转圆满。当知此即释前名无滞智。 「无滞无障等者:谓由所知障断,说有无滞无障智转」,这个和我说的不一样。就是由所知障,所知障是不染污的,所知障除灭了,叫做所知障断。「说有无滞无障智转」,你的所知障在的时候,你的智慧有滞有障;所知障断了呢,你的智慧也无滞也无障,无滞无障地活动。这个「滞」就是有滞碍,它不迅速,它的智慧的作用滞碍,不迅速。这个「障」就是有障碍,或者这件事你不大明白,你还不知道,这个愚痴就障碍你。或者我这地方明白,明白但是缓慢,所以叫做滞,叫做障。现在是灭除去所知障,你的智慧就能无滞无障地活动。「及由烦恼障断,说有最极清淨无垢智转」,这个文上说「最极清淨无垢智」,这就表示断除烦恼障了;说「无滞无障」,那就表示断除所知障了。那麽这个《披寻记》这麽解释这个文。「如是差别应知」,这个所知障和烦恼障还是有这样的差别的,应该知道。就是烦恼障是染污的;灭除烦恼障,你的智慧清淨。所知障有滞有障,灭除去呢,你的智慧无滞无障。 「暂作意时,遍于一切智无碍转,名暂发悟思惟圆满」,这个「暂发悟」,发悟就是智慧,这个智慧暂时地现前,就是这个意思。「暂作意时」,你的智慧暂时一动,一作意的时候,就「遍于一切智无碍转」,就是遍于一切所知境界,你的智慧无障碍地活动,这就叫做「暂发悟思惟圆满」。「不由数数作意思惟」,有一件事需要处理,需要解决。解决这件事,不需要数数地、一次又一次地去作意思惟,不需要。「依一作意遍了知故」,就是这一刹那的作意就普遍地问题都解决了。「由是说言意转圆满」,这个「意转圆满」是这个意思,这麽讲。「当知此即释前名无滞智」,这个智没有滞碍的意思,这样解释。下面第三科「得胜转依」。第一科「得不共法」,第二科「入如来地」,现在第三科「得胜转依」。 寅三、得胜转依(分二科) 卯一、显自 一切在肉所知障品所有粗重无馀断故;得胜转依。 这是前面四十八卷,我们学习过,那是说所有的粗重,所知障品和这个烦恼障同样有三种烦恼。这个所知障的三种烦恼:一种是在皮,一种是在肤,一种是在肉。皮、肤、肉,就是分这三个阶段来形容所知障的深浅。所知障的深浅,我们当时应该解释过:就是在皮的所知障,就是分别法执。在皮的所知障是在初欢喜地的时候,初极喜地的时候灭掉了,这是分别法执。在肤的所知障,是在无功用无加行无相住,就是第八地菩萨断灭了,这个是俱生的法执。第三种是在肉的粗重的所知障,要到如来地,这个也是俱生的法执。「一切在肉所知障品所有粗重」,它的种子,粗重是无堪能的意思。你若有烦恼障的种子,你若有所知障的种子的时候,你有些事情没有力量做,没有堪能。 现在是说「一切在肉所知障品所有粗重」,「所知障品」应该指现行说,「所有粗重」就指种子说。「无馀断故」,就是在如来地的时候,这些法执,这些烦恼障完全息灭了。息灭了以后有什麽成就呢?「得胜转依」,就成就了、获得了殊胜的转依。什麽叫做殊胜的转依?这个依是什麽?依就是心,依就是阿赖耶识;阿赖耶识在没有转依的时候,没有转变的时候,是污染的,是个大杂秽聚,污染的地方。现在你不断地由外凡,内凡,到极喜地,乃至到如来地的时候,你这个心,也就是阿赖耶识转变成无垢识了,这时候就是心清淨了。我们如果说明心见性,用这个话来表示,你修行就成功了。但是我们看经论上,它不但说这句话,它说你要断除去烦恼障、所知障,成就了一切种妙智,这个时候你心才是清淨的,这麽讲。不只是说你明心见性就成功了,不同,这个地方有点差别。这是「得胜转依」分两科,第一科是「显自」,显示佛自己的清淨的境界。 《披寻记》一六六四页: 一切在肉所知障品等者:〈住品〉中说:一切所知障品所有粗重亦有三种:一者、在皮粗重,二者、在肤粗重,三者、在肉粗重。当知此中在皮粗重,极欢喜住皆悉已断;在肤粗重,无加行无功用无相住皆悉已断;在肉粗重,如来住中皆悉已断;得一切障极清淨智。(陵本四十八卷二十一页)今说在肉所知障断,如彼应知。 「一切在肉所知障品等者:〈住品〉中说」,前面我们学习过,就是那四十八卷裡面。「一切所知障品所有粗重亦有三种」,烦恼障也分这麽三品。这个烦恼障看前面的文,是到菩萨最上成满住,就是最后这个第十,第十是法云地,到那个时候烦恼障才清淨了,也是分三种。所知障要到如来地才究竟清淨,也有三种。 「一者、在皮粗重,二者、在肤粗重,三者、在肉粗重。当知此中在皮粗重」这个所知障,「极欢喜住皆悉已断」,在极欢喜住的时候,就是在胜解行住的时候,修止观断除去这个在皮的粗重,所以这个时候就成就、证入了极欢喜住,「皆悉已断」;这是分别法执。「在肤粗重,无加行无功用无相住皆悉已断」,「在肤粗重」这个也是所知障,但是这个是俱生的法执,这个「在肤粗重,无加行无功用无相住」,这是第八地,这个时候才断灭了它。「在肉粗重,如来住中皆悉已断」。 我们看那个《维摩诘经》僧肇大师那个注解释,同时那裡也有鸠摩罗什法师的解释。他说这个法执有两种:一种是世间的染污法,你有执着;第二种是佛法,初开始学习佛法也有执着。说是这个阿罗汉,天女散花的时候,落在阿罗汉的身上,它就沾住了,不落下来。那落在菩萨的身上呢,它就不沾,它就能掉在地上。我们解释说是因为阿罗汉只断了我执,没有断法执,所以它就沾在他身上了。但是菩萨还没成佛啊!他的法执也没有完全断嘛!为什麽这个天花落在他身上就不沾在身上,能落在地面呢?鸠摩罗什法师解释说,这个法执有在佛法上的法执,譬如说三十七道品、六波罗密这个圣道你有执着,这个也是法执。你若在色声香味触世间上的境界,世间法上的境界,你也有执着,那也叫法执。叫法执,菩萨就是这一部份的法执清淨了,佛法的法执还有多少。因为对于天花是一种外边色声香味触的境界,属于世间法的法执,这个菩萨清淨了,所以这个天花就落在地下,不沾在他的身上。阿罗汉他没有断这个法执,这个法执还没断,所以他心裡还有俱生的执着,他不能观这个天花是寂灭相、是毕竟空,不能这麽观。你只是修无常观,那个法执不能断。这样说呢,这个法执的粗细,分别法执是最粗的,那麽世间法的法执这是中等的;若在佛法上有所执着,那就是最微细的。这上面「一切在肉所知障品所有粗重无馀断故;得胜转依」。 「当知此中在皮粗重,极欢喜住皆悉已断;在肤粗重,无加行无功用无相住」,这是第八地菩萨才断,「皆悉已断」。「在肉粗重,如来住中皆悉已断;得一切障极清淨智」,这时候所有的障碍完全都清除了,所以「极清淨智」。「(陵本四十八卷二十一页)今说在肉所知障断,如彼应知」。 如是转依最为无上。 他是把烦恼障、所知障全面地消除了,使令他这个依,就是阿赖耶识,就是这一念心,弃捨了两种烦恼,所以他得到了无量无边的智慧。弃捨了烦恼障、所知障,成就了无量无边的智慧,所以他的心是清淨的,转依。这是最殊胜的,「最为无上」。第二科「简馀」。 卯二、简馀 其馀一切乃至最上成满住中菩萨转依,当知有上。 「其馀一切」,这裡是说在肉所知障品所有粗重无馀断,那麽其馀的呢?其馀的一切就是灭除俱生的法执的,是属于皮,是属于肤的这一部份。就是烦恼障的三品,叫做「其馀一切」。「乃至最上成满住中菩萨转依」,那和这裡说的转依,他那些转依还是有上的,不是无上。这是「简馀」,下面第二科「差别」。前面是说证得,这是说差别。分三科,第一科是「问」。 丑二、差别(分三科) 寅一、问 问:一切安住到究竟地菩萨智等,如来智等,云何应知此二差别? 一切安住到第一义谛,到了究竟地的时候这个菩萨他的智慧。「如来智等」,佛陀的圆满的一切妙智,或者一切种智这些智慧。「云何应知此二差别」,这两种智慧的差别我们怎麽才能知道呢?前面是「问」,第二科是回答。分三科,第一科是「妙智别」,就是菩萨的妙智和佛的妙智的差别。分五科,第一科是微隔无隔的譬喻。分两科,第一科是指「菩萨」说的。 寅二、答(分三科) 卯一、妙智别(分五科) 辰一、微隔无隔喻(分二科) 巳一、菩萨 答:如明眼人隔于轻縠,睹众色像,一切安住到究竟地菩萨妙智,于一切境当知亦尔。 这是说个譬喻。「如明眼人」,这个人的眼睛很明,没有病。没有病,这个明眼人「隔于轻縠」,他所看见的众色像,和他的眼睛的中间有个縠。这个縠是什麽呢?我是乡村的孩子,我知道这件事:就是乡村也有磨,现代是进步了,我小时候乡村是落后的,磨那个麦粉,把那个麦磨细了,磨细了然后用这个箩筛,落下去就是麵粉了。那麽那个中间很微细的一条丝一条丝的,有横有竖,有微细的孔,那个丝叫做縠。这縠有很多的孔的,但是这个孔也不是很大的。「隔于轻縠」,轻实在就是细的意思,中间隔那个微细的縠。「睹众色像」,看见这个外面的形像。「一切安住到究竟地」的菩萨,他的智慧于一切境界,观察一切境界就是这样子,就是还是有那麽一点不清楚。这是第一科是「菩萨」,下面是「如来」。 巳二、如来 如明眼人无所障隔,睹众色像,如来妙智于一切境,当知亦尔。 「如明眼人无所障隔」,说是这个人眼睛没有病,明眼人。「无所障隔」,没有这个轻縠在中间隔碍,没有这个障碍。「睹众色像」,看见各式各样色像的时候。「如来妙智于一切境」,佛的大智慧观一切法当知也是这样子,就是中间没有縠的障碍,看得清楚。这用这个譬喻,表示菩萨的大智慧和佛的智慧的差别是这样子。 辰二、未淨已淨喻(分二科) 巳一、菩萨 如画事业圆布众綵,唯后妙色未淨修治,到究竟地菩萨妙智,当知亦尔。 这是第二科未淨已淨的譬喻。分两科,第一科是譬喻「菩萨」。「如画事业」,就像那个画家他作一个画,作这件事业。「圆布众綵」,他是很圆满地画出来众多的綵色。「唯后妙色未淨修治」,唯最后那个微妙的、很庄严的綵色,他还没有清淨地再重新整理一下,没有。「到究竟地菩萨妙智」,当知也是这样子。这是说菩萨,下面说「如来」。 巳二、如来 如画事业圆布众綵,最后妙色已淨修治,如来妙智当知亦尔。 「如画事业圆布众綵,最后妙色已淨修治」,已经把它修治好了,「如来妙智当知」也是这样子。这是第二,下面是第三科微闇离闇的譬喻。分两科,第一科先譬喻「菩萨」。 辰三、微闇离闇喻(分二科) 巳一、菩萨 如明眼人于微闇中睹见众色,到究竟地菩萨妙智,当知亦尔。 「如明眼人于微闇中睹见众色」,说一个人的眼睛没有病,很明淨的眼睛。这个人在不是大黑闇,小小的有一点闇,「睹见众色」。这个就可以譬喻「到究竟地菩萨」的妙智,当知也是这样子。这是第一科,下面第二科是「如来」。 巳二、如来 如明眼人,离一切闇睹见众色,如来妙智当知亦尔。 「如明眼人,离一切闇睹见众色」,没有黑闇,睹见众色。「如来妙智当知」也是这样子。下面第四科远睹近睹的譬喻。分两科,第一科「菩萨」。 辰四、远睹近睹喻(分二科) 巳一、菩萨 如明眼人,远睹众色,到究竟地菩萨妙智,当知亦尔。 「如明眼人,远睹众色」,远远地看见那个色相。「到究竟地菩萨」的妙智慧,观一切法「当知亦尔」。下面第二科是说佛。 巳二、如来 如明眼人,近睹众色,如来妙智,当知亦尔。 「如明眼人,近睹众色」,距离得很近,看见众多的彩色。「如来妙智,当知亦尔」,也是这样子。下面第五科「轻翳极淨喻」。分两科,第一科是譬喻「菩萨」。 辰五、轻翳极淨喻(分二科) 巳一、菩萨 如轻翳眼,观视众色,到究竟地菩萨妙智,当知亦尔。 「如轻翳眼,观视众色」,如人的眼睛裡面有翳,这个翳不是很多,轻轻地有一点。他在观视众色的时候,也是看得很清楚,但是还有一点问题。到究竟地菩萨的妙智慧观一切法「当知亦尔」。这是说菩萨,下面说佛。 巳二、如来 如极淨眼,观视众色,如来妙智,当知亦尔。 「如极淨眼」,说这个人眼裡没有翳,极清淨的眼睛。「观视众色」的时候,那是看得很清楚。如来的妙智慧,「当知亦尔」。 卯二、身别(分二科) 辰一、菩萨 如处胎身,到究竟地诸菩萨身,当知亦尔。 这是第二科譬喻身,前面是说佛菩萨的智慧,这是说身的差别。分两科,第一科「菩萨」。「如处胎身」,就像人他还没有出娘胎,还在娘始裡面的这个身体,到究竟地菩萨的身体,当知也是这样子。这样譬喻。 辰二、如来 如出胎身,诸如来身,当知亦尔。 「如出胎身」,出娘胎的身体。「诸如来身,当知」也是这样子,就是成就了,成就圆满了。菩萨的法身还没有成就圆满。这是第二科「身别」,下面第三科是「心别」。分两科,第一科是「心行」。又分两科,第一科「菩萨」。 卯三、心别(分二科) 辰一、心行(分二科) 巳一、菩萨 如阿罗汉梦中心行,到究竟地菩萨心行,当知亦尔。 如这个阿罗汉他做个梦。现在知道,我们凡夫作梦,阿罗汉若睡觉的时候也会作梦。作梦中的那个心裡的活动;阿罗汉作梦也好,不作梦也好,心都是清淨的,没有烦恼。「梦中心行到究竟地菩萨心行,当知」也是这样子。 巳二、如来 如阿罗汉觉时心行,如来心行,当知亦尔。 「如阿罗汉觉时心行」,他从梦裡面醒过来了,这时候他心裡面的活动。「如来心行,当知」也是这样子。这就是有梦觉的不同。 《披寻记》一六六五页: 如阿罗汉梦中心行者:谓阿罗汉身中所有诸法,于一切时清淨而转,乃至睡梦亦常现前故。 「如阿罗汉梦中心行者:谓阿罗汉身中所有诸法,于一切时清淨而转」,阿罗汉的身中,他的身中其实就是他的心中,心裡面所有的法于一切时都是清淨的。他的贪瞋痴,因为断了烦恼了,他没有烦恼的活动,所以心的活动都是清淨的。「乃至睡梦亦常现前故」,睡觉的时候他那个清淨心还是现前的。这裡面,我们读《大毘婆沙论》也知道这件事,就是阿罗汉若睡觉也会作梦的,从这裡还知道这件事。 辰二、智体(分二科) 巳一、菩萨 如昧灯体,到究竟地菩萨智体,当知亦尔。 这是第二科「智体」,前面是「心行」,这下面说智慧的体。分两科,第一科先说「菩萨」。「如昧灯体」,这个昧是暗的意思,不光明。暗中有一个灯,那个灯的体相。到究竟地菩萨他那个智慧体,当知也是这样子。这下面第二科是「如来」。 巳二、如来 如明灯体,如来智体,当知亦尔。 「如明灯体」,就是光明中的灯体,灯的体相。「如来智体,当知亦尔」,也是这样子。有这麽多的差别。这个菩萨的智慧或者心,他还有微细的烦恼障、有微细的所知障在;佛微细的烦恼障、所知障通通都没有了,所以是有这个差别。 寅三、结 是故当知一切安住到究竟地诸菩萨众,与诸如来妙智身心,有大差别。 还是不一样。这是第三科结束了。下面第三科是「作事」。第一科是「证得」,第二科是「差别」,现在第三科是「作事」。分三科,第一科「标」。 丑三、作事(分三科) 寅一、标 如是如来证菩提已;遍于十方一切佛土,普能施作一切佛事。 「如是如来证菩提已」,指前面所说的叫「如是」,如来证得无上菩提以后。「遍于十方一切佛土」,普遍十方一切佛的世界。「普能施作一切佛事」,能遍一切处都能去度化众生去,作成佛的事情,作一切众生成佛的事情。这是「标」,下面第二科是「徵」。这件事在《摄大乘论》也有讲,讲成佛的事情,那个说法我们很少看见,《摄大乘论》有说这件事,它说的其他经论上多数没有说,那也是个特别的一件事。这第二科是「徵」。 寅二、徵 云何名为一切佛事? 这是「徵」。下面第三科解释,分两科,第一科「略十种」,简略地说有十种佛所作的事。分三科,第一科「标」。 寅三、释(分二科) 卯一、略十种(分三科) 辰一、标 谓诸如来如来事业、如来所作,略有十种。如是一一如来事业、如来所作,能成无量利有情事。此外,无有若过若增。 「谓诸如来如来事业、如来所作,略有十种」不同,这是「标」。「诸如来」,就是十方三世一切佛。如来所作的事情,这个如来所作的事业,事业是所作;如来所作,如来是能作,还是有这麽一点差别。「略有十种」,佛所作的事业简略地说有十种不同。「如是一一如来事业、如来所作,能成无量利有情事」,「如是」就指前面所说的这个,一样一样如来的事业都是如来所作的。作这个事情有什麽作用呢?「能成无量利有情事」,能成就,能作成无量无边利益众生的成佛的事情。「此外,无有若过若增」,说这个如来所作的无量的事情,除这个以外,再没有其他能超过这裡,或者再增加多少,没有这个事情了。第一科「标」是,下面第二科是「徵」。 辰二、徵 何等为十? 下面第三科是解释,分十科,第一科是「第一作事」。 辰三、释(分十科) 巳一、第一作事 谓诸如来最初自现大丈夫身,欲令有情心发淨信。大丈夫身于生淨信为最胜故,是名如来第一作事。如是作事,诸相随好所能成办。 「谓诸如来最初自现大丈夫身,欲令有情心发淨信」,谓诸如来最初自现,就是由他的大悲心现出来这个大丈夫身。为什麽要这样子呢?「欲令有情心发淨信」,因为想要教化众生,令他对于佛法能建立清淨的信心,目的是这样。「大丈夫身于生淨信为最胜故」,佛三十二相、八十随形好的大丈夫身,对于众生于佛法僧生起淨信,这是最殊胜的因缘。「是名如来第一作事」,这是第一件所作的事情。「如是作事,诸相随好所能成办」,说是作这件事,就是什麽呢?就是佛的诸相随好,三十二相、八十随形好能成办令众生建立信心。 巳二、第二作事 又诸如来普为一切有情之类,起一切种教授加行。是名如来第二作事。如是作事,四一切种清淨所能成办。 「又诸如来普为一切有情之类」,这是第二科,作第二件事。「又诸如来普为一切有情之类」,有情有很多类。「起一切种教授加行」,现身之后,还发动一切种,就是也有很多差别,教授众生的行动,「是名如来第二作事」,第二件事,那这个事情也是很多很多的。「如是作事,四一切种清淨所能成办」,这所作的事情,就是前面说的以四一切种清淨能成办这件事,能够有教授加行的这个作用。 《披寻记》一六六五页: 起一切种教授加行者:谓由三种神变教授,能摄诸相圆满教授。义如〈声闻地〉说。(陵本二十七卷二十二页)名一切种教授加行。 「起一切种教授加行者:谓由三种神变教授」,就是作这件事,三种神变。「能摄诸相圆满教授」,这三种神变就「摄」,就是包括了诸相圆满的教授,全面的包括了。「义如〈声闻地〉说。(陵本二十七卷二十二页)名一切种教授加行」,就指这个三种神变来说的。 巳三、第三作事(分二科) 午一、标 又诸如来能作一切利有情事,能断一切所生疑惑,是名如来第三作事。如是作事,如来十力所能成办。 「又诸如来能作一切利有情事」,这是第三科「第三作事」。分两科,第一科「标」。又诸如来能作一切利益有情的事情,利益有情是什麽事呢?「能断一切所生疑惑,是名如来第三作事」,能够除断一切众生于一切法所生起的疑惑,佛能断除他们的疑惑,对于佛法生起信心,「是名如来第三作事」。当然众生在听闻佛法的时候,会有很多疑惑。「如是作事,如来十力所能成办」,这裡说能断众生的疑惑,佛什麽功德能作这件事呢?是佛的十力,十种智力能成办这件事;告诉你什麽是苦,什麽是涅槃乐,怎麽样地修学圣道,这些事情。 午二、释(分二科) 未一、能办义利 由前所说如来十力,于能成办一切有情一切义利,有堪能故。 这是第二科。第一科就是「能办义利」。「由前所说如来十力,于能成办一切有情一切义利,有堪能故」,有这个能力;这个十种智力有这种能力能成办一切有情的一切义利,就是得圣道这是义利,不是世间的事情。这是第一科「能办义利」,第二科「能释问难」。 未二、能释问难 又于如来所证十力所兴问难,唯有如来能知、能见、能解、能了。唯有如来于彼问难,能正答故。 又于如来所证的十力,所兴起的问难,在生死、圣道所有的问难。「唯有如来能知、能见」,能知道这件事,「能知」是佛的心,「能见」是佛的智慧;佛的心能知、能见,这在佛这一方面说。「能解、能了」,能为众生解答你的疑问,能令你明了。「唯有如来于彼问难,能正答故」,唯有佛陀对于众生所有的问难能够正确地回答的。 《披寻记》一六六六页: 于能成办一切有情一切义利有堪能故等者:此中二义:谓于一切有情义利有堪能故,及于所证所兴问难能正答故。如前十力作业广显应知。 「于能成办一切有情一切义利有堪能故等者:此中二义:谓于一切有情义利有堪能故」,就是你能得圣道这个义利,佛有能力成就你这件事。「及于所证所兴问难」,及于如来所证,或者众生自己有所证,所兴的问难,「能正回答」这两件事。「如前十力作业广显应知」。下面是第四科「第四作事」。 巳四、第四作事 又诸如来普能降伏一切他论,普能成立一切自论。是名如来第四作事。如是作事,四无所畏所能成办。 「又诸如来普能降伏一切他论」,能降伏众生的这一切异论。「普能成立一切自论」,能建立佛自己所说的议论,使令它建立起来。众生邪知邪见的异论,佛能够降伏他们,「是名如来第四作事」。「如是作事,四无所畏所能成办」,降伏一切他论,成立一切自论,这是佛的四无所畏能成办这件事。下面第五科「第五作事」。 巳五、第五作事 又诸如来所化有情,于佛教敕若正安住不正安住,如来于彼心无杂染。是名如来第五作事。如是作事,三种念住所能成办。 「又诸如来所化有情,于佛教敕若正安住不正安住,如来于彼心无杂染」,又诸如来所化的众生,所化的众生对于佛的教敕,佛对他有所教导。教导的时候,或者是能随顺佛的教导,能安住在佛法裡面,或者不正安住,「我不相信佛法」。「如来于彼心无杂染」,你相信不相信,佛的心都是清淨的,不会因为这件事有欢喜、有不高兴这件事,「是名如来第五作事」。「如是作事,三种念住所能成办」,才能成办这件事。 《披寻记》一六六六页: 若正安住不正安住者:若住一向正行,名正安住。若住一向邪行,名不正安住。若住一分正行一分邪行,名正安住及不正安住。如是总摄三众应知。 「若正安住不正安住者:若住一向正行,名正安住」,就是这位佛教徒听信佛陀的教导,能修学四念住、修学三十七道品,能够断惑证真,那麽这就是「名正安住」。「若住一向邪行」,说这个人听佛法没有信心,他还是在颠倒迷惑裡面,那就是一向邪行,是「名不正安住」。「若住一分正行一分邪行」,说这一伙人,有的人能够正行,有的人还是邪行,「名正安住及不正安住。如是总摄三众应知」。下面是第六科「第六作事」。 巳六、第六作事 又诸如来如自所言,即如是作。是名如来第六作事。如是作事,三种不护所能成办。 「又诸如来如自所言,即如是作。是名如来第六作事」,「又诸如来如自所言」,如自己所说的,「即如是作」,也就能这样作,并不是所说的自己也作不到,不是的。「是名如来第六作事」。「如是作事,三种不护所能成办」,佛这麽说,也就能这样作,这属于佛的哪一种功德呢?就是三不护,身口意也都不护,就能成办出来这件事。 巳七、第七作事 又诸如来常以佛眼,于昼夜分遍观世间。是名如来第七作事。如是作事,如来大悲所能成办。 「又诸如来常以佛眼,于昼夜分遍观世间」,这是第七科「第七作事」。「又诸如来常以佛眼,于昼夜分遍观世间」,昼也能遍观世间,夜也能遍观世间,「是名如来第七作事」。这可见佛是不睡眠的,还有这回事,佛陀是常在定,所以是这样。「是名如来第七作事」。「如是作事,如来大悲所能成办」,这件事这是佛的大悲心才能成办这件事,没有悲心那他就不做这个事了。下面第八科「第八作事」。 巳八、第八作事 又诸如来顿于一切一切作事,皆无退捨。是名如来第八作事。如是作事,无忘失法所能成办。 「又诸如来顿于一切一切作事,皆无退捨」,又诸如来作事的时候,「顿于一切」,就是一刹那间对于一切的事情,一切的作事。这是两个一切,或者是就是教众生离恶是一切事,教众生修善这一切事,用善恶分别也可以。「皆无退捨」,佛做这件事的时候,没有说「这个时候我休息休息,我不做了!」没有这回事,「是名如来第八作事」。「如是作事,无忘失法所能成办」,佛是不忘的,就能成办这个功德。 《披寻记》一六六六页: 顿于一切一切作事者:前说如来无忘失法,于四一切念无忘失常住正念,由是此说一切一切。 这样解释。下面第九科「第九作事」。 巳九、第九作事 又诸如来所行仪轨如实随转,无越作用,是名如来第九作事。如是作事,永害习气所能成办。 「又诸如来所行仪轨如实随转,无越作用,是名如来第九作事」,如来所行,所作的事情,度化众生的事情是有仪轨的;就是无量劫地这样度化众生,做什麽事情都是有仪轨的,都有次第,有一定的法轨的。「如实随转」,他就按照那个仪轨随其次第,这样子去做。「无越作用」,没有说是超过了这个仪轨的那件事,不超过的。「是名如来第九作事」。「如是作事,永害习气所能成办」,能够不超越这个仪轨,如实随转,这样的如是作事,是因为佛陀永害了习气才能成办这件事的。若是没有断除一切习气,这件事还是办不到的,就是那个习气有的时候会打閒岔的。现在下面第十科「第十作事」。 巳十、第十作事 又诸如来于其能引无义聚法,于不能引有义聚法,亦不能引无义聚法,拣择捨离;于其能引有义聚法,为众宣说开示显发。是名如来第十作事。如是作事,一切种妙智所能成办。 「又诸如来于其能引无义聚法,于不能引有义聚法,亦不能引无义聚法,拣择捨离」,佛做事的时候,能引无义聚法,佛能知道这是无义聚,佛不做这个事。「于不能引有义聚法」,这个众生你怎麽样教导他,他不能引有义聚法。「亦不能引无义聚法」,这个众生也不能引无义聚法,也不能。那麽这样情形,佛怎麽样度化他呢?「拣择捨离」,佛会大智慧去观察这件事,就捨离。不能做,这个众生不能度,佛暂时待缘,就不做了。这有智慧的决定,不是不经过智慧的观察,说这个众生不能度,就不度了,不是那个意思。「于其能引有义聚法,为众宣说开示显发」,对于这一类的众生,佛的大智慧的观察,他能引发出来,能建立一切功德,他能修学圣道,那佛陀就是「为众宣说开示显发」,就为大众宣说佛法,开示甚深的第一义谛,显发出来他的大智慧,显发出来他的圣道。「是名如来第十作事」。 这是前面略说有十种,到这裡说完了。下面第二科「广无尽」。 卯二、广无尽 如是如来由前所说百四十种不共佛法,能作如来一切所作一切佛事,如是佛事若广分别不易可数;乃至俱胝那庾多百千大劫,说不能尽。 「如是如来由前所说百四十种不共佛法」,如是指前面这十大段,这个佛陀由前所说的百四十种不共佛法。「能作如来一切所作一切佛事」,这十种作事,就是一百四十种不共法能做佛陀一切所应该做的一切佛事,一切法门度化众生。「如是佛事若广分别不易可数」,如果佛所做的事就是教化众生得无上菩提,若广分别这件事,那是「不易可数」,不容易说出来它的数目的。「乃至俱胝那庾多百千大劫」,都说不能尽的;那佛的功德是无量无边的。 丑四、名字(分二科) 寅一、建立(分三科) 卯一、标 如是所说诸如来住,诸如来地,名为建立。 这第四是说「名字」。分两科,第一科是「建立」。分三科,第一科是「标」。「如是所说诸如来住,诸如来地」,这前面所说一共是十大科,百四十种不共法,所说的。而这所说的就是一切如来住,诸如来地。这个住和地姑且可以说,与第一义相应名为住;能建立无量无边的作用,普度一切众生,这叫作地。「名为建立」,这就叫做建立,就是佛有这麽多的功德,能建立自己成就的一百四十种法、功德,也能建立一切众生得义利的事情。这是「标」,下面第二科是「徵」。 卯二、徵 何以故? 有什麽理由说这件事呢?下面第三科是解释。 卯三、释 依此住此希求品类诸菩萨众,于菩萨学能正修学;亦依住此而有所证;即依住此普能成办一切有情一切义利:是故说此名为建立。 「依此住此」,这个事情呢,浅一点说就是依佛陀的教法,这个依佛陀的教法,叫做「依此」。「住此」呢,得无生法忍的人,他是安住第一义谛。一个教,一个义;依此之教,住此之义。「希求品类」,依此住此而希求圆满无量功德,得无上菩提,「希求品类」。这是谁呀?谁是依此住此希求品类?「诸菩萨众」,很多的这些发无上菩提心的菩萨。或者说胜解行住,发无上菩提心以后,这个胜解行住的菩萨,是依此。得无生法忍以后的菩萨,叫做住此,或者这麽解释。「于菩萨学能正修学」,于佛陀开示的菩萨学,菩萨应该学习的,那就是六波罗密了。「能正修学」,他能够正确地、努力地修学六波罗密,修学菩萨道,「能正修学」。「亦依住此而有所证」,前面是修因的时候,「于菩萨学能正修学」这是修因的时候,「亦依住此而有所证」,这是在果的时候。「即依住此普能成办一切有情一切义利」,菩萨依此住此一方面是自利,一方面能够成办一切有情一切义利,「是故说此名为建立」。这是结束这个名字。 《披寻记》一六六七页: 依此住此希求品类诸菩萨众者:谓于无上菩提已发正愿,是名希求品类诸菩萨众。从是以后,即以大菩提愿为依为住,是名依此住此。由大菩提如来住摄,依如来住而说此言。 「依此住此希求品类诸菩萨众者:谓于无上菩提已发正愿」,说这个菩萨对于无上菩提他已经建立了正愿,发无上菩提心就是正愿。「是名希求品类诸菩萨众」,你发无上菩提心,那就叫做希求品类诸菩萨众。发无上菩提心就是发愿;愿修学六波罗密、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愿普度一切众生,就是有这两个愿。「从是以后」,从发无上菩提心以后。「即以大菩提愿为依为住」,就是以他的大菩提心为他的依止处,就是以大菩提心而有所住,住在这裡,住在这个愿,这个愿能推动他向前进。这样讲,以菩提愿为依为住。那麽,我刚才说以教、以义为依为住,其实应该说是一个事情。「是名依此住此」。「由大菩提如来住摄,依如来住而说此言」,由于大菩提,大菩提就是无上菩提,无上菩提就是如来住,这是究竟圆满的境界。「依如来住而说此言」,而说这裡的话,就是在菩萨是由佛菩萨的「大智本行,大智威神」之所建立,如来的威神之所建立。菩萨能够发无上菩提心,能够修学圣道普度众生,是由佛的威力所成就的,所以说「依如来住而说此言」。「大智本行皆悉成就,诸佛威神之所建立」,就是《维摩经》前面那个序品,那个序那个地方有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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