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黄念祖居士着 蕅益大师开示: 此经以信愿持名为修行之宗要。非信不足启愿。非愿不足导行。非持名妙行,不足满所愿而证所信。……信则信自,信他,信因,信果,信事,信理。愿则厌离娑婆,欣求极乐。行则执持名号,一心不乱。 黄念祖大德偈 谁知六字明,即是一味禅。 立断与顿超,本来一念圆。 已在含元殿,更何向长安。 曹山真知有,不询五十三。 注(一)《大集经》:「若人但念阿弥陀,是为无上深妙禅。」 十念必生愿 我作佛时。十方众生。 闻我名号。至心信乐。 所有善根。心心回向。 愿生我国。乃至十念。 若不生者。不取正觉。 唯除五逆。诽谤正法。 mdash;—阿弥陀佛 《阿弥陀经要解》开示 明宗:宗是修行要径,会体枢机,而万行之纲领也。提纲、则众目张,挈领、则襟袖至。故体後应须辨宗。此经以信愿持名为修行之宗要。非信不足启愿,非愿不足导行;非持名妙行,不足满所愿而证所信。经中先陈依正以生信、次劝发愿以导行,次示持名以径登不退。信则信自、信他、信因、信果、信事、信理。愿则厌离娑婆,欣求极乐。行则执持名号,一心不乱。信自者:信我现前一念之心,本非肉团,亦非缘影,竖无初後,横绝边涯,终日随缘,终日不变,十方虚空微尘国土,元我一念心中所现物,我虽昏迷倒惑,苟一念回心,决定得生自心本具极乐,更无疑虑,是名信自。信他者:信释迎如来决无诳语,弥陀世尊决无虚愿,六方诸佛广长舌、决无二言;随顺诸佛真实教诲,决志求生,更无疑惑,是名信他。信因者:深信散舌称名,犹为成佛种子,况一心不乱,安得不生净土?是名信因。信果者:深信净土,诸善聚会,皆从念佛三昧得生;如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亦如影必随形,响必应声,决无虚弃,是名信果。信事者:深信只今现前一念不可尽故,依心所现十方世界亦不可尽;实有极乐国在十万亿土外,最极清净庄严,不同庄生寓言,是名信事。信理者:深信十万亿土,实不出我今现介尔一念心外;以吾现前一念心性实无外故。又深信西方依正、主伴、皆吾先前一念心中所现影,全事即理,全妄即真,全修即性,全他即自,我心遍故,佛心亦遍,一切众生,心性亦遍,譬如一室千灯,光光互遍,重重交摄,不相妨碍,是名信理。如是信已,则娑婆即自心所感之秽,而自心秽,理应厌离,极乐即自心所感之净,而自心净,理应欣求。厌秽须舍至究竟,方无可舍;欣净须取至究竟,方无可取。故妙宗云:「取舍若极,与不取舍亦非异辙。」设不从事取舍,但尚不取不舍,即是执理废事。既废於事,理亦不圆。若达全事即理,则取亦即理,舍亦即理,一取一舍,无非法界,故次信而明愿也。言执持名号一心不乱者:名以召德,德不可思议,故名号亦不可思议;名号功德不可思议,故使散称为佛种,执持登不退也。然诸经示净土行,万别千差;如观像、观想,礼拜;供养、五悔、六念等,一一行成,皆生净上。唯持名一法,收机最广,下手最易。故释迦慈尊,无问自说,特向大智舍利弗拈出。可谓方便中第一方便,了义中无上了义,圆顿中最极圆顿。故云:「清珠投於浊水,浊水不得不清;佛号投於乱心,乱心不得不佛」也。信愿持名,以为一乘真因;四种净上,以为一乘妙果。举因则果必随之,故以信愿持名为经正宗。其四种净土之相,详在妙宗钞,及梵网玄义,兹不具述。俟後释依正文中;当略示耳。 《阿弥陀经》宗要,信愿持名 三昧耶戒优婆塞黄念祖敬述 (一)引言 《阿弥陀经》说:「不可以少善根福德因缘,得生彼国。」我们现在也可以说,不可以少善根福德因缘,来参加今天广化寺念佛七道场。在北京的佛教徒。何止在座的百位左右。但是,有人或因欠缺因缘不能来,或缺少善根而不肯来。又有人虽有因缘善根,但缺少福德,想来而临时发生障碍而来不成。可见在座诸位都是多善根、多福德、多因缘。我特来赞贺,随喜道场。并敬向诸位汇报本人学佛的体会,作为供养。同时,敬向诸位大德请教。 现在是「念佛七」道场,念佛七日。这样以七天为一期,就是根据《阿弥陀经》中,若人「闻说阿弥陀佛,执持名号,若一日,若二日……,若七日,一心不乱……,即得往生阿弥陀佛极乐国土」的教导。我们现在道场中,每天都念《阿弥陀经》,因为此经简要,可以称为净宗的心中心。所以它的注解甚多。其中以莲池大师之《弥陀疏钞》,幽溪大师之《圆中钞》及蕅益大师之《弥陀要解》最为殊胜精要。印光法师法说:「弥陀一经,得此三疏,法无不备,机无不收。」又於此三疏之中。尤推赞《要解》,说它超出此经一切注疏之上。并推崇至极地说:纵世尊出世,亲自注解,亦不能过。所以我现在敬选《要解》中的宗要,来向大家汇报。 天台宗注经,先明五重玄义。在看经文前理解了这五重玄义,便抓住了全经的纲领与心要。这五重是:(一)释名,(二)辨体,(三)明宗,(四)力用,(五)教相。(一)就是解释经的题名。(二)是辨明本经的体性,本经以实相为体。(三)是宣明本经以什麽为宗要。(四)是讲明本经的妙用。本经以往生不退为力用。末法多障众生,依此法门,即可出离生死,往生极乐世界,径登不退,这是方便至极的力用。(五)明教相:此经是大乘菩萨藏所摄。由於本经以实相为体,实相之理非语言文字之所能知。所以目前不多谈实相之理,单提五重玄义中之明宗。本经之理体摄於六信中的信自与信理。於明宗中融摄经体,并兼明本经之妙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