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夏的食用禁忌 |
 
1.一切血证及阴虚燥咳、津伤口渴者忌服。 2.《药性论》:忌羊血、海藻、饴糖。柴胡为之使。 3.张元素:诸血证及口渴者禁用。孕妇忌之,用生姜则无害。 4.《医学入门》:凡诸血证及自汗,渴者禁用。 5.不宜于乌头类药材同用。其性温燥,热痰,燥痰应慎用。 6.半夏不可生食:半夏全株有毒,其中块茎毒性较大,生食0.1—1.8g即可引起中毒。对口腔、喉头、消化道粘膜均可引起强烈刺激;服少量可使口舌麻木,多量则烧痛肿胀、不能发声、流涎、呕吐、全身麻木、呼吸迟缓而不整、痉挛、呼吸困难,最后麻痹而死。有因服生半夏多量而永久失音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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