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豆蔻的用药禁忌 |
 
肉豆蔻为肉豆蔻科常绿乔木植物。主产于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我国广东、广西、云南亦有栽培。肉豆蔻为热带著名的香料和药用植物。冬、春两季果实成熟时采 收。肉豆蔻的种仁入药,可治虚泻冷痢、脘腹冷痛、呕吐等;外用可作寄生虫驱除剂,治疗风湿痛等。 此外,肉豆蔻还可作调味品、工业用油原料等。 用药禁忌: 1.湿热泻痢及阴虚火旺者禁服。 2.《雷公炮炙论》:凡使,勿令犯铜。 3.《本草经疏》:大肠素有火热及中暑热泄暴注,肠风下血,胃火齿痛及湿热积滞方盛,滞下初起,皆不宜服。 使用提示: 内服:煎汤,3至6克;或入丸、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