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桂的食用禁忌 |
 
1.阴虚火旺,里有实热,血热妄行出血及孕妇均禁服。 2.肉桂是温热性药物,如有口渴、咽干舌燥、咽喉肿痛、鼻子出血等热性症状及各种急性炎症时,均不宜服用。 3.患有干燥综合征、红斑狼疮、癌症、结核病、更年期综合征、慢性肝病、出血性疾病、大便干燥、痔疮、目赤者忌食。 4.《药对》:"忌石脂。" 5.《本草经疏》:"血崩血淋尿血,阴虚吐血咯血,鼻衄齿衄,汗血,小便因热不利,大便因热燥结,肺热咳嗽,产后去血过多,及产后血虚发热,小产后血虚寒热,似中风口眼歪斜,失音不语,语言蹇涩,手足偏枯,中暑昏晕,中热腹痛,妇人阴虚少腹痛,一切温病热病头痛口渴,阳症发斑发狂,小儿痧症腹痛作泻,痘疮血热干枯黑陷,妇人血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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