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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吉法师:修定之加行 |
 
如吉法师:修定之加行
修定者具备了足够的资粮之后,即应缘境做功夫,也就是修加行。修加行,有缘境修加行、修九住心和修作意三项。 一、缘境修加行 缘境修加行,有通、别不同,以下分说之。 一、通说缘境修加行 禅定修加行,《菩提道次第略论》(以下简称《略论》)卷六中,以《辩中边论》为依据,将加行分为五个阶段,对每一阶段出现的不同过失分别加以对治,这就是“修八断行,治五过失”。列表如下: 现在对初发起时等五个阶段出现的过失及其对治作简要说明: (1)初发起时,以信、欲、勤、安四法灭除懈怠之过失。最初准备修定之时,对修定产生厌恶心,或者有松懈怠惰的心理情绪,就应当思维正定能引发轻安、神通等功德,由此对修定生起真实坚固的信心,又进一步产生对禅定具足恒常强烈的希求心,并思惟只要通过精进修习,即可成就正定,实现追求轻安、神通等愿望,从而对修定发起浓厚的兴趣,为将来的成功打下坚实的基础。 (2)勤修定时,以正念灭除忘教授的过失。正修定时的过失即是忘失所缘之境,因此应该修正念,明记所缘之境,内心专注不散,使心对境修习、观想,并且达到二者融合一体的状态。 (3)已住定时,以正知对治沉、掉之过失。修习正定,应具备明了、专住二种特征:一是要使心明显,具有“明显”的特征;二是专住于所缘境,无有分别,呈现“安住”的状态。而沉没能障碍明了,掉举会扰乱专住,故沉掉是修习正定的主要障碍。为了对治沉掉这二种过失,必须修正知。由正知力,观察沉掉是已经生起、尚未生起或者将要生起。见沉掉生起时,最好是在刚生时即灭除之,次者是在它才生起时便很快消灭,下等者也必须在沉掉生起后不久,就应当断除。 昏沉、沉没的行相及其对治:昏沉,是对所缘境心不明了,令身心无堪能性是它的特征,是愚痴的一种类型,属于不善或有覆无记性。沉没,有粗细二类:较粗显者,能令心暗昧,或对于所缘境虽未散动,但没有明了缘境之力,只有澄静而已;微细沉没,具有明净二种境界,然对所缘境缺乏确定了解之力,而且心力低缓。沉没是昏沉的残余成分,属于善性或无记性。若论沉没与昏沉的区别,昏沉现起时,心虽未散乱,但明、净二种境界都没有;沉没出现,心能专住(净)于所缘之境,而无明了缘境之力。 如果沉没出现,但表现轻微,并且起的次数很少,那么可以提高心力执持所缘之境继续修习。若沉没现起得比较严重,或者反复地生起,即应放弃所缘境而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对治:(1)心太向内收(退弱)以致缘境之力减弱,应该用提高心力、扩大所缘之境作为对治。(2)由于放缓取境之力,内心出现低沉的状况,那么可以思惟佛的光明相好等令人欣喜之事;或者观想太阳、月亮等光明,以提升心力。若先修习三宝功德、菩提心之利益及有修行机会的人生难得等意有感触,即可思惟之。(3)由睡眠昏沉等原因而心觉得黑暗,也应该使心力提高,以及观想太阳、月亮、灯光、大火等光明,或者用水洗面,或者经行,以灭除沉没。 掉举之行相及其对治:掉举,即是由贪所引起的心不寂静性,若内心将要现起诸亲友等可爱之境,便是微细掉举;如是忽然生起贪爱之行相,就属于粗显之掉举。微细掉举之对治:若心将要向可爱境流动时,即应断除,使系缚于所缘之境。粗显之掉举生起后,若能觉察到,就要立即收摄攀缘之心,令安住于先前所缘之境。假如这样做还不能奏效的话,那么可以停止所修之法,思惟无常与恶趣苦及其它可厌恶之事,使心念内收。等到掉举灭除之后,再继续先前的修法。 又对治沉没、掉举的共同方法:(1)风心与虚空相合法。即观想脐间有一颗麻雀蛋那么大的白色(或红色)光亮点从体内逐渐上升,最后从头顶涌出,与虚空相合,在这二者相合之处将心安住。(2)数息法,即是数呼吸法,先从一数到五,一般出息(呼)或入息(吸)任数其中一种,数到纯熟之后,再修十息、十五息,乃至二十五息等,渐渐增长,摄心不散。 要断除沉掉,先应对其观察了知,因此必须先修正知。修正知有二:(1)修正念,即相续忆念所缘之境而不忘失,并且在正念坚固之间,时常观察心是已经散乱或者还未散乱,而把握住心念。(2)平时经常观察身体的语默动静和心理的生住异灭等各种状态,使心念在受控制的范围内活动,并且始终了知它的变化情形。 对治沉掉,若能从其生因上下功夫,乃是上策。生起沉掉的原因,论说共因,主要有:不护根门,即六根入于六尘而生贪痴等;饮食不知节量;初夜后夜不勤修习觉寤瑜伽;放纵身口意三业,而不能如实了知其应作或不应作。 沉没别因者;如重睡眠,或心对于所缘境太放松;止观修心方面不均平,偏于修止;又内心黑暗,对所缘之境不感兴趣。 掉举的别因,主要有:对五欲的厌离心不强;心对于所缘之境用力执持得过猛;没有养成精进修定的习惯;喜欢思念亲人等事使心散乱。 总之,灭除沉掉,先应修习正知,养成观察心念的习惯,破坏其成因;次者在生起之后,采取相应的对治措施。 (4)微细沉掉生时,以行思对治不作行之过失。如前所说,以正知力使粗显之沉掉得到控制,但微细掉举及散乱等初生时难断,即放弃不断;或者认为它们不是强烈恒常相续,而是微劣短促不能生大过失,因此不必断它;即使去断,也是不用功力,这就是不作行的过失。所以,沉掉虽微弱,凡是以正知力觉察到了以后,都应以思心所(行思)促使着毫不容情地将它彻底灭除。 在沉掉基本得到遏止以后,若对所缘境执持之力太猛,这虽然能现起“明了”的境界,而掉举增强,极难令心安住。如果对所缘境太不用力,过于放松,心虽能安住,但沉没增多,难得明了。所以应善巧思惟,确定一种心念活动缓急适中的切合修定需要的心理范围。假如觉得心念比这个范围再高一点,便会产生掉举,就要放缓一些;若是内心的活动与这个范围的最低水平相一致,即将要生起沉没,那么应当把心力稍稍提高。这样确定了内心安住的范围之后,即要对于根本所缘之境使心念明了地专住不散,并且随心的耐力而安住相应的一段时间。 又初修定的人,每次修习的时间应该稍短一些,次数宜多。 (5)离沉掉时,以行舍对治作行之过失。如前勤修,已断微细沉掉,内心的禅定相续生起时,若仍以行思之力对沉掉进行防护,便成了修定的过失。为了对治这种过失,即应修舍,就是舍弃对沉掉的防护功用,但不是放弃缘境之力。 修习行舍还必须注意:并不是所有没有沉掉的时间都可以修舍,只有在已经摧灭了沉掉的全部势力后,心能随顺远离沉掉后的平等性,真正安住于所缘之境自然运转,才能修舍。 二、别说缘境修加行 修定者因习性不同,选择所缘之境也会有差异。行者所选择之缘境,通常有数息、观息、观佛像、十遍处、观不净等,以下就这五种不同所缘修加行分别进行解说。 (1)数息 息,指呼吸,一出一入名为一息。数息,即是以默数呼吸来修定。数息之法,如台湾的惟觉禅师说:修数息时,数出不数入,数入不数出。否则,就会腹中气结,后果堪忧!数时切不可紧张,必须轻松自在,平静安详,然后一心专注,心念依止出入息上,随着出(入)息默数(不可出声)一、二、三……九、十等十个数字,不可夹杂、错落不清。字字不断,绵绵相续。如果妄想来时,重新再数。妄想太多,致无法数时,可将数字从十、九、八……二、一倒数,必能使妄想不生。如果气息太短,无法延长数至十时,可数至五或七为止;等到成了习惯后,可再加至七或十。达到十个数字后,不可再加。 数息时,除了在静坐中练习外,还可在睡眠时练习。但在行动时不宜练习。 数息得到定境时,若见到一切善恶境界,听到一切声音,皆不可执著,此皆自己幻觉所生。不取不舍,不喜不忧,凡所有相皆是虚妄,坚住正定,心念专注在数息上,能数之心必须清楚明白、作主,所数的数字也要不间断,绵绵密密。心清楚明白就是观;不间断、绵绵密密就是止。如能止观双运,修习纯熟,心中妄念顿消,定境现前,身心和悦,轻安舒适,心念清净,悲智增明,觉照不失,愉快平生,是为善境界!(《见性成佛》,1995年8月,四川东方文化艺术研究所编印,第147页) 天台智者大师《童蒙止观·六妙门》(福建莆田广化寺流通处印行)卷下又以数、随、止的过程对数息修定的层次进行说明。如云:“修数者,行者调和气息,不涩不滑,安详徐数,从一至十,摄心在数不令散,是名修数。”“证数者,觉心任运从一至十,不加功力,心住息缘,觉息虚微,心相渐细,患(厌)数为粗,意不欲数。尔时行者当放数修随。” 随亦有二:一者修随,“舍前数法,一心依息之出入,摄心缘息,知息入出,心注息缘,无分散意。”二者证随,“心既微细,安静不乱,觉息长短,遍身出入,心息任运相依,意虑恬然凝静。觉随为粗,心厌欲舍,如以疲极欲眠,不乐众务,尔时行者当舍随修止。” 止也分二:一者修止,“息诸缘虑,不念数随,凝寂其心。”二者证止,“觉身心泯然入定,不见内外相貌。定法持身,任运不动。” (2)观息 观息,即观察呼吸。是以呼吸作为修定的对象,以此来安住我们的心。关于观息修定,泰国的阿姜查禅师在《以法为赠礼》(台湾法园编译群译,山东灵岩寺弘法社赠经处印赠)第13—15页中将其分为五个阶段: 1.观察并了解呼吸:盘腿坐好之后,将注意力放到呼吸上,开始吸气和呼气。这时——在观察呼吸的当下,不要刻意使呼吸拉长或缩短,不要使它变强或变弱,只要依正常速度,自自然然地进出就可以了。等到“正念”和“自我觉醒”从心中生起时,便能清楚明白这吸气和呼气了。 2.观呼吸之始末:在前面修习的基础上放轻松,什么都不要去想,唯一要做的事是将注意力放在吸气和呼气上,其它一概不管!保持正念,专注在呼吸的一进一出上,注意每一次呼吸的开始、中间和结尾。吸气时,气的开始在鼻端,中间在心脏,结尾在腹部。呼气时正好相反,气的开始在腹部,中间在心脏,结尾在鼻端。开展对呼吸的觉知:一在鼻端,二在心脏,三在腹部。而后,反过来是:一在腹部,二在心脏,三在鼻端。 如此不断地练习将“注意力”投聚在腹部、心脏、鼻端这三点上,最后,心将会无时无刻不在这三点上了知呼吸。当你这样修行了一段时间之后,心和身就会习惯于这项工作,疲劳将消失,身体会感到更轻安,而呼吸也会变得更加细密。“正念”和“自觉”将能保护住心,而且好好地看守它。 3.心息合一:如前修习,直到心变得平和、宁静,直到它成为“一”为止。所谓“一”是指“心”全神贯注于呼吸上,不从呼吸上分离开来。心将不再混乱而能轻松自在,它将会知道呼吸的始、中、末,而且保持继续不断地专注在呼吸上。 4.专注鼻息:当心得到平静时,我们就把注意力只集中在鼻端的出入息上,而不必再随着呼吸上下、到达腹部又回来,只须专注在呼吸进来与出去的鼻端就可以了。 5.心息寂静:这又叫做“静心”,让心放轻松而且平静。当宁静升起时,心会“停止”,它会与它单一的对象——呼吸一起“停止”。这就是我们所熟知的——使心宁静,而智慧能够生起了。 不过,这还只是修行的一个开始,是我们修行的基础,不管身在何处,都要试着每天如此去练习。 (3)观佛像 据《略论》卷六中说,以观佛身像为所缘境而修定时,取相法有二种:一是根据经文对佛身相好的描绘而观想出一尊佛作为所缘境;二是对原有佛像通过忆念观想,使在心中现起。前者的利益较大,但后者通于显密乘,而且容易生起,所以修定者一般按后者而修。 修习之时,首先应找一尊或绘或铸的工艺技术较高的精妙佛像,反复观察,善巧地在心中摄取佛像的“形相”,修定时经过观想思惟,令在心中显现。 观佛像为所缘境时又应当注意:(1)对所观佛像要作真佛想,不可作绘或铸之“像”想。(2)通过观想力,先使佛像的粗显部分略为现起,即应专注而修。(3)只应对于一种所缘境令心坚固安住,不可改换众多不同种类的所缘境。例如:若观黄色现为红色,想要观坐相却现为立相,本来修一尊,而后现起多尊,这种种情形都不可随“现相”而转,只应对于一种根本所缘境令心安住不动。因此,缘佛身相时,只要有粗大部分在心中现起,就算是获得了“所缘境”,应当缘彼专注而修,然后逐步思惟全体。又缘总身相时,若身的某一部分极其明显,即可缘这一部分而修,假如这一明显部分消失,那么仍然缘总相。 (4)修十遍处 十遍处,是以地、水、火、风、青、黄、赤、白、光明、限定虚空十种为所缘境,修成后能令所观之境广大无边,遍布一切,故名十遍处。 先说修地遍,如《清净道论》(斯里兰卡觉音尊者造,叶均译,中国佛教协会文教基金会印行)第四“说地遍品”介绍:初修地遍,先应以恒河之泥(其它河中的泥亦可)及如黎明之色的土作遍(地相),地相作成如米筛或米升那样大的圆形,还应以石掌磨之,作成如鼓面一样的平坦。 修习时,在离遍的圆相(曼陀罗)二肘半以内之处,敷设一把高一张手又四指而有好垫子的椅子而坐,将眼睛适度睁开而取相修习。不要观察曼陀罗的色泽,亦勿于地的特相(坚硬)作意,但不离色而把依止的地与色合起来作思惟观想。更进而置心于地的概念作意,在“地”的诸名中选择自己喜好一种,当即顺适而称念之:“地、地、地……”加以修习。并且有时开眼而视,有时闭眼进行观想。直至“取相”生起以前,都应当以同样的方法修习。“取相”即是闭眼思惟,其相即能现起于心中,犹如开眼见到一样明了。 “取相”生起之后,则不必坐在彼处,可以进入他自己的住处坐而修习。如果他的定力不坚固而“取相”消失了,应再去“遍”的地方取其相回来,安坐修习,数数专注思惟。 如是修习,诸盖次第镇伏,止息烦恼,以近分定(近于根本定之定,此指初禅之近分定)等持于心,则“似相”生起。似相者,只是一位得定者心中所显现的行相,是从想而生的,比“取相”更加清净明朗。 如地遍,其它水、火、风等九遍也仿此而修。其具体修法,可参见《清净道论》第五“说余遍品”。 (5)不净观 不净观,是观人自身之白骨及内脏诸不净物,而达到止息对有情色身贪恋之目的。此修法据《禅观正脉(上)》(南怀瑾著,台湾老古文化事业公司出版)介绍,不净观的初级修法可分二个阶段: 1)白骨观,此又分二:初,修专一系念法,即安坐澄心以后,应当观察默念:“崇高必至堕落,积聚必有消散,缘会终须别离,有命咸归于死。”修习世间无常、必归死寂的死观。然后意念返视,系念在左脚大拇指上,谛观左脚的大拇指前半节,如死后初起溃烂、生了脓疮那样的去想像。 继续专念谛观左脚大拇指的脓疮溃烂,化成脓水,露出了非常白净的骨头,放着白色的光芒。 又返观意想中,观见白骨、白光以后,再依次使整个大拇指的肉,分裂开来,见到大拇指节的全节白骨,绽放白光。 对第一脚指如此观想成就了之后,再观第二、第三脚指。到了第三脚指的白骨、白光观想成功以后,心量逐渐扩大,就可同时观起五个脚指的白骨、白光,一时俱现。左脚观成,再观右脚,也同样如此,然后就把心念定止在这五节的白骨上,使得心念不再乱跑。如果杂思乱想又起伏波动的话,就再摄心凝神,再归到当初观想大拇指的前半节的境相,一步一步重新观想。 只要大拇指前半节的观想成就了,全身自然柔软温暖,从心胸部位以下,会有暖热的感觉。到了此时,有此象征,就可达到系心住的境界(初住止境)了。 次,白骨观想法:专一系念,达到系心不乱、安然而住的境界,就要再进一步起心观想,使足趺(脚背)的肉,向两边劈开来,意境上呈现脚背的这五根骨头,犹如珂雪般的白净,了了分明。 脚背观想成就之后,再观想踝骨的肉质向两边劈开,又见踝骨,皎然白净。 再次,便观胫骨的肉剥落,露现皎然白净的胫骨。 渐次向上观想,膝骨、髋骨以至于到达两胁的肋骨,然后再转过来观想脊骨、肩骨。 然后再从肩向下观到肘骨、腕骨、手掌骨、手指骨,而至颈部以下的白骨,历历分明,皎然呈现,在意境中的想相,如实映现。 2)不净观:自头以下的白骨观观想成功之后,有关不净的修观次第如下: 1.观想头皮,头皮观想出来了,再观想薄皮、膜层、脑髓、脂肪等。 2.在观想到头脑部分的脂肪以后,跟着便循序而下再观想咽喉、肺腧、心、肺、肝、大肠、小肠、脾、肾;生脏(呼吸系统与循环系统)、熟脏(排泄系统和消化系统)。 3.生脏中有四十户虫,每户统有八十亿小虫,每一虫都从诸脉中孵乳产生,它们的嘴都衔着生脏。每一条虫,都有四十九个头,它们的头尾极细,犹如针锋。……这些虫,皆可由观想中而得见之。 4.观想得生脏、熟脏的虫类以后,再观想这些虫等,都从咽喉吐出(如吐脓痰状况)。 5.然后再观想小肠、肝、肺、脾、肾都流注入大肠中,如装成一个皮袋,一齐从咽喉吐出,吐到前面地上。这一步观成后,就再观想面前地上屎、尿、臭秽杂处,其中有羠虫等互相缠绕。这些虫的嘴里,都有不净的脓血流出,充斥地上。 6.上述观想成功后,再由不净观转接与白骨观合一,便可观见自身骨节,节节相拄,犹如净白雪人。 7.如果在观想中见到自身骨节是呈黄色或黑色的,便当至诚悔过,反观自己平常起心动念的种种贪、、痴、慢、疑等罪恶心理,至心忏悔,永不再犯。 因真诚忏悔的效果,可观见自身黄色或黑色的骨上生皮,皮又自然剥落,堆积在前面的地上,如饭碗大,并渐渐增长,乃至犹如大山一样。便有许多虫类争相唼食,于是皮山中流出脓血,在脓血中又有无数细虫,游走在脓血之间。然后皮山渐渐烂坏,只有少数的虫类,互相争食。 8.在上述的观中,有时可能会见到四大夜叉,从地下冒出,眼中出火,舌如毒蛇,每个都有六个头,每个头的形状各不相同:像山、像猫、像老虎、像狼、像狗、像老鼠,他的手像猿猴,十个指头的尖端,都有四个头的毒蛇在活动,毒蛇分别吐水、吐火、吐石头、吐土。他的脚更加怪异,令人怖畏。而且每一个又背负着九种死尸,犹如一队整齐的行列,要走向修观者。 每当有这种境界现前,应当以梦幻观之,解除畏惧恐怖生死的心理习气,外境即当应时寂灭,还归清净。至此,便是修不净观的最初成就。有关不净观的进一步修法和境界,恐文繁且止,有心者可读《禅观正脉(上)》原书或《禅秘要法》(姚秦鸠摩罗什译)。 二、定力发展的基本过程 定力发展的基本过程,大致可分九个阶段,即九住心。九住心者,如《略论》卷六中说: (1)内住心,即是从外一切所缘之境,摄录其心,系之于内,令不散乱。这时便觉得“妄想”或“杂念”如同瀑布之水流泻不停,最初认识到妄念纷飞的心理状态。 (2)续住心,以缘境之力,止息诸恶寻思,及随烦恼,令心相续、清净、微细,遍摄令住。此时可感觉到内心分别犹如山间溪流——时涨时落,体验到内心“散乱”与“寂静”交替出现的心理状态。 (3)安住心,心若失念散乱,摄还安置于内。 (4)近住心,由于反复地专注修习,内住其心,不令此心远住于外,这时便觉得心好象深水池中的水,没有外界扰乱时还能安住,遇到外界干扰时就不能平静,但对散乱有疲劳的感觉。从初住至第四住心,是将心安住于所缘的过程。 (5)调伏心,即于五欲、男女、三毒等十相作过患想,令心不于诸相中流散。 (6)寂静心,于诸恚害等恶寻思,及诸盖等作过患想,不令随彼流散。 (7)最极寂静心,随所生起诸恶寻思,及随烦恼,寻即断灭。从第五至第七住心,是制伏烦恼的过程。 (8)专注一趣心,经过努力修习,定心能相续运转。 (9)等持心,由于反复修习,定心已能任运自然地相续不断。此等持心,即算是欲界定心的成就。 (三)修作意 普通凡夫,无始以来沉溺于外五欲境界,对修诸善不乐趣入,因此在修定的过程中,应配合修习作意,不断地舍弃外求的习气和内心的烦恼杂染,增长修善的兴趣,使心在修定时调柔、随顺,具足堪能。造就这种修定的相应心理,令定法能事半功倍地顺利生起。修习作意,依《瑜伽师地论》卷21—32所说,可分为二: (1)作意证定。为证心一境性,及断喜乐,当勤修习四种作意: 1.调练心作意,即是作意可厌法,令心厌离。略有四种可厌患处:自、他衰损现在会遇,正现前时;自、他兴盛过去灭尽,已变坏时。 2.滋润心作意,即是作意可欣尚法,令心欣乐。值得欣喜之法,略有三种:一者三宝,佛为我大师,正法中能让我出家等,具戒具德诸梵行者为我法侣,由此而感到欣乐。二者学处清净、尸罗(戒)清净,依善说法毗奈耶修习仁慈身语意业,无悔为先,发生欢喜。三者于自所证差别,深生信解,心无怯弱。谓我有力有能,尸罗清净,堪为法器;得与诸梵行者同清净戒,得与智者同其所见,能修正行,于现法中堪有所证,由此令心生大欢喜。 3.生轻安作意,由前二种作意,不断地于可厌法令心厌离,于可欣法令心欣乐,依“止”内摄持心,无相无分别中心念专注一境而转。由此因缘,对治一切身心粗重(不自在性),能令一切身心适悦,生起一切身心轻安。 4.净智见作意,即以内心寂静(止)为所依止,不断地于法作诸观察思择,修习增上慧。慧的增长,又反过来使定更加清净。 (2)取相得定。即是修五停心观(数息观、不净观、慈愍观、缘起观、界差别观)时,一一教取五相修习。行者依见、闻或比度分别因缘,取五种相。以不净观为例说: 一者厌离相,以见自他所遭种种无常衰变,推及生死中诸衰损事,而生起深心厌患。 二者欣乐相,即自观察所受尸罗清净与否,若有所犯,即便忏悔,并立誓不更重犯。因此戒律清净,自然能得清净无悔、欢悦;复因除障,生起喜悦。由此诸缘,于现前即能有所触证,故当生信解,发喜悦意。 三者过患相,于所有诸相(五欲、男女、三毒)、寻思(欲、恚、害、不死、亲里、国土、乐事、本所作)及随烦恼(五盖)取过患相:此等是苦、非圣,能引无义,令心散动,令心躁扰,令心染污。 四者光明相,即修灯明、大火明、日轮明、月轮明等,由此增加内心光明,驱除昏沉、睡眠。 五者了别事相,于冢间取青瘀相,乃至骨锁相,或取彩画木石所作诸相。然后还所住处,结跏趺坐,系心一境。又了知诸乱相(指十相、五盖、八寻思)、不乱相,除乱归寂。若失念或起乱相,即以不念作意除遣。(不念作意:指初修业者,最初全不于所缘境系缚其心,唯作是念:我心如何能得无散乱,无相无分别……如是精勤,于所生起一切外相,无所思惟,不念作意,由此除遣外诸所缘,然后修习三摩地。) 如是取相修不净观。其它缘起观等,也应照这样取五相进行修习。 总之,修定之加行,主要是缘境修加行和修作意二种,前者是正加行,后者是辅助,二者配合,禅定得生。修者应于此二努力,必能达到证定之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