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顶首楞严经讲义第二十二卷-圆瑛大师(一) |
 
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讲义 福州鼓山涌泉禅寺圆瑛弘悟述 受法弟子明旸日新敬校 丁二 辨五魔令识以护堕落 分二 戊初 无问自说五阴魔境 二 因请重明五阴生灭 戊初分三 己初 普告魔境当识 二 会众顶礼钦承 三 正以详陈魔事 己初分三 庚初 最后真慈不尽 二 详标微细魔事 三 敕令谛听许说 今初 即时如来,将罢法座,于师子床,揽七宝几,回紫金山,再来凭倚。普告大众及阿难言:汝等有学,缘觉、声闻,今日回心,趣大菩提,无上妙觉,我今已说,真修行法。 此无问自说之文,以阿难但知请定,而定中所发微细魔事,非己智力,所能发问。佛知欲修楞严大定,魔军必来阻挠,若不辨明,五阴魔境令识,以保护正修,免致堕落。故将罢法座,于师子床,揽七宝几,床以师子名者,表其无畏也,几以七宝称者,视其贵重也。回紫金山者:如来丈六金躯,圆光遍照,犹如金山。再来凭倚者:即最后真慈不尽,不待请而自说也。于是普告大众及阿难言:此乃经家叙述也。 汝等有学,缘觉声闻者:乃曲为有学,是以特举耳。今日回心,趣大菩提,无上妙觉者:此叙过去,虽发回小向大之心,舍小乘法,趣大菩提,无上觉道,可谓出于幽谷,迁于乔木者矣。我今已说,真修行法者:吾现今已为汝演说,真实修行之法,即反闻工夫,闻性具足圆、通、常三真实故。依此而修,决定不谬,但其中未说魔事,不得不详为辨明令识也。 庚二 详标微细魔事 汝犹未识,修奢摩他,毗婆舍那,微细魔事,魔境现前,汝不能识,洗心非正,落于邪见。 问尚不知,何况能识?但恐汝等,犹未能识。修习楞严大定,乃双举性修二定合称;奢摩他,即自性本定;毗婆舍那,即微密观照而修;而此性修定中,有种种微细魔事,若不预知,其何能避?设或魔境,倏尔现前,汝不能识,难免以邪为正,将妄作真也。洗心非正,落于邪见者:谓修定原为以定水,洗除心垢,若魔境不识,纵欲洗心,亦不得其正矣;不得其正,则必落于邪见,如下之五阴魔境,总由认邪为正,皆邪见也。 或汝阴魔,或复天魔,或著鬼神,或遭魑魅,心中不明。认贼为子。 前则总标,此则详标一切魔境。或汝阴魔者:有通有别,通则五十种境界,皆名阴魔,并依五阴起故;别则色阴十种,但是初心自现,当无外魔。故云或汝阴魔也。受阴十种,已召外魔入心,而魔未现身也。想阴十种,方有天魔,及鬼神魑魅。此上二阴,皆由稍失正念,引起外魔;故云或复天魔,或著鬼神,或遭魑魅也。设使诸魔现起时,而心中若不明了辨识,或自认为圣,未得谓得;或认魔为圣,身命供养;皆是认贼为子,则丧法财,伤慧命,可不危哉! 又复于中,得少为足,如第四禅,无闻比丘,妄言证圣,天报已毕,衰相现前,谤阿罗汉,身遭后有,堕阿鼻狱。 又复明行识二阴。行阴所发,十种心魔;识阴所发,十种见魔;皆无外境,但是于自心中,妄生邪见,得少为足;且更自言,满足菩提,不免轮坠。如第四禅,无闻比丘等:举一为例,以发明之。如无闻比丘,但修无想,不务多闻;报得四禅,便自妄言,已证小圣,阿罗汉果。天报已毕,想心复起,衰相现前;不知自己本未证果,反起谤辞,言我今已证阿罗汉果,身遭后有,谓佛妄说罗汉不受后有。因此谤佛,堕阿鼻狱。其害若此,可不畏哉! 《智度论》云:有一比丘,师心自修,无广闻慧,不识诸禅,三界地位,修得初禅,统谓初果;乃至四禅,便谓四果。命欲尽时,见中阴相,便生邪见,谤无涅槃,罗汉有生。以是因缘,即堕泥犁狱中。盖经论一事,而详略异耳。二详标微细魔事竟。 庚三 敕令谛听许说 汝应谛听,吾今为汝,仔细分别。 《正脉》云:不但分别,而更许仔细者:一以魔相,幽微难见;一以魔害,酷烈难堪;故劳真慈如此也。初普告魔境当识竟。 己二 会众顶礼钦承 阿难起立,并其会中,同有学者,欢喜顶礼,伏听慈诲。 定中魔事,非如来智力,安能分别?今蒙真慈,许以仔细分别,故阿难悚然起立,并其合会同有学者,咸生欢喜之心,至诚顶礼,谢前许说,俯伏谛听慈诲,亦足见敬佛尊法之至意也。 己三 正以详陈魔事 分三 庚初 标告劝成之由 二 详分五阴魔相 三 结示超证护持 庚初分二 辛初 惊动诸魔由定 二 成就破乱由迷 辛初分二 壬初 推真妄生灭相关 二 示大定致魔之相 壬初分四 癸初 先明本觉同佛 二 次示妄生空界 三 比况空界微茫 四 归元必坏空界 今初 佛告阿难,及诸大众:汝等当知,有漏世界,十二类生,本觉妙明,觉圆心体,与十方佛,无二无别, 佛见阿难,及诸大众,敬佛尊法之至意。遂告之曰:汝等当起慧照观察,了知有漏世界,依报也;十二类生,正报也;远由惑现,近由业招,故曰有漏,拣非无漏无为也。盖吾人自具如来藏性,乃本来自觉,即妙而明,即明而妙,不变随缘,随缘不变,觉性圆满,遍在诸佛心中,为生佛共依心体;故与十方,一切诸佛,无二无别也。 癸二 次示妄生空界 由汝妄想,迷理为咎,痴爱发生,生发遍迷,故有空性,化迷不息,有世界生,则此十方,微尘国土,非无漏者,皆是迷顽,妄想安立。 由汝无始妄想,迷本有之真理,以为过咎,此即无始无明。而无明妄想,各有本末;根本无明之性属痴,根本妄想之性属动,二者同时,故同称无始。下乃详释。《指掌疏》云:痴即无明,以不如实知,真如法一故,即名为痴。不觉心起动也,而有其念,即名为爱;如前性觉必明,妄为明觉,盖即指欲明觉体之念,为爱也。由爱故真妄和合,变起赖耶本识,名曰发生;所谓以依不觉故心动,说名为业。如前云:觉非所明,因明立所,是乃以立所为发生也。生发者:谓依前所生业识,发起能见见分,所谓依动故能见;如前云所既妄立,生汝妄能,是乃以妄能为生发也。遍迷者:谓由能见,故于前本觉真心,全成晦昧,不见真觉,唯见顽虚,是曰故有空性;如前偈云,迷妄有虚空是也。 化迷不息者:以见对空,转觉迷闷,复起化迷之心,遂于空中,见有色相,是曰有世界生;如前云,依空立世界是也。此空此界,且约细相中国土言之;不言众生,以动魔之由,唯在国土振裂,无关众生故。亦不言粗相者,以粗相业招,属别业境,迷事妄想所致。细相惑现,属同分境,迷理无明所致。 则此十方,微尘国土,非无漏者;十方,指同分境;微尘,喻数目之多,拣非无漏,乃明有漏;如前同分妄见文云:娑婆世界,并及十方,诸有漏国,同是觉明,无漏妙心,虚妄病缘。故云:皆是迷顽,妄想安立。迷是迷真,顽是起妄,谓由遍迷,遂有顽空;如上云,生发遍迷,故有空性,谓由化迷,遂有世界,如云:化迷不息,有世界生。则此世界,无非妄想安立也,明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