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促进我国慈善事业大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发扬和光大我国佛教理论和实践 |
 
在促进我国慈善事业大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发扬和光大我国佛教理论和实践——郑远长 5月12日发生的汶川地震,是我国建国以来发生在人群居住密集区域的地震震级最高、烈度最大、灾害损失最重、救灾难度最大的巨灾。据民政部统计,截至8月25日,地震造成四川、甘肃、陕西、重庆、云南等省(市)417个县(市、区)受灾,因灾死亡69226人,失踪17923人,受伤374643人,紧急转移安置1510万人,倒塌房屋796万间,损坏房屋2454万间。 灾害之后,国内外社会各界迅速向灾区发动了一场我国建国以来最大规模的社会捐赠行动,也是有史以来国际社会对我国最大规模的救灾援助行动。根据民政部8月25日统计数据,国内外捐赠款物总计592.98亿元,其中捐款507.78亿元,物资折价85.2亿元。来自国内外的社会志愿者超过120万人,在受灾群众救助、灾区卫生防疫、伤员救治、灾区心理抚慰等各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得到了灾区群众的高度赞扬,也是社会志愿者在历次救灾中最大规模的行动。可以说,汶川地震社会捐赠活动也是有史以来我国最大规模的一次慈善行动,是对我国现代慈善事业发展状况的一次全面的检验,其中的经验和暴露出的矛盾及问题,对于加快建立具有中国特色慈善事业发展体系,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社会保障和和谐社会建设方面的作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有关这方面的总结及工作上的看法,已在本次会议的文集中提供专文论述,这里不再讨论。在此,想专门就发展慈善事业与光大我国佛教事业谈几点体会,同与会代表交流。 一、慈善事业的内在本质与佛教的理论和实践有着深厚的渊源 慈善事业是一项道德事业,体现的是人文精神,展示的是社会责任。慈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爱行为,它不仅仅是富人的事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做善事,社会成员的普遍参与正是慈善事业发展的基础。慈善也不仅仅是捐赠款物,人人都可以通过志愿的方式关心他人、帮助他人,为社会和他人奉献爱心。回良玉副总理分别在接见2006年度和2007年度“中华慈善奖”获得者时,两次均提到其本人到广西农村考察时看见的两句对联:“善乃是幸福之源,宽乃是长寿之本”,并深有感触地说到,做慈善事业至少有“四利”:一是利他人,主要是困难群体。慈善事业是解决群众生活和特殊困难的一条重要途径。二是利国家,慈善事业帮助政府分担责任,化解社会矛盾,解决市场经济力量触及不到,政府行政手段难以顾及的问题。三是利社会。以爱心、奉献为宗旨的慈善事业,能唤起捐赠者和被捐赠者的社会责任感,在社会上形成一种良性循环的机制,增强社会凝聚力和向心力,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和精神文明建设。四是利自己。做善事使他人获得欢乐和幸福,为社会尽了责任,行善者本人也得到了欢乐和幸福。 这些体会对于我们不仅是提醒,也是教育和鼓励。对于社会每个成员来讲,慈善是修养,是品德,是社会责任,是我们应该大力倡导的一种人文精神。对于全社会来讲,慈善是社会和谐、稳定、安宁的调节器,是人类发展、文明、进步的标志。 佛教强调修行、慈悲世人、普渡众生。从完善自我的角度讲,佛教强调提高个人的修养水平和品行;从人生观的角度讲,佛教强调悲悯人生、关爱生命,体现的是人道精神;从行为角度讲,佛教强调扶弱济困、帮助众生,体现的是社会责任。这与慈善的精神是一脉相承,相融相通的关系。可以说,人文关怀与社会责任不仅是慈善事业的内在本质,也是佛教的基本特征。 二、大力发展慈善事业不仅是社会的需要,也是佛教事业发扬光大的重要历史机遇 当前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这些既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进步带来了巨大的活力,也带来了新的矛盾和问题。截止到去年年底,我国城市还有2200多万低保线以下的群众,农村还有5700万低收入和贫困人口。根据去年开展的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全国现有残疾人口8296万。每年因各类灾害需要救济的群众近8000万。为解决大量群众的各类困难,国家在不断完善相关保障制度。一是从2003年开始建立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截止目前,全国城镇困难群众有2270万人得到最低生活救助和基本保障。自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目前已有3560多万农村低收入群众得到救助。2007年,全国投入城市低保资金达到277亿元,投入农村及其他社会救济190亿元。二是建立灾害救助制度,包括应急生活救助、灾后恢复重建援助和冬春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等,近年来每年救助受灾群众在7000—8000万人,投入救灾资金在80多亿元。三是建立国家扶贫计划,每年投入120多亿元帮助农村低收入群众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和改善生活条件。四是发展特殊对象的社会福利事业,对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提供帮助和救助。2007年投入社会福利事业资金87亿元。 但是,解决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既需要各级政府的不懈努力,也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支持。特别是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不仅存在覆盖面小、保障水平低、保障项目少等矛盾,还在于我国人口基数大,各类社会群体出现临时的、突发性的困难很多,单靠政府刚性的社会救助制度难以有效保障各类社会群体的需求。慈善事业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其他保障制度的补充,可以发挥积极作用。 同时,我国正处于从低收入国家向中等发达国家迈进的关键时期。2007年全国人均GDP达2280美元,部分省市人均GDP实际已经进入发达国家水平,如上海为9200多美元、北京为7800多美元、浙江5200多美元等。但是,地区之间、人群之间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各类社会矛盾突出,尤其是我国加入WTO之后,在经济上与国际社会接轨较快,但社会管理的思路和方法很多方面还停留在70—80年代的水平,更缺乏国际的眼光和采取国际通行规则处理问题,特别是处理好农村群众、城镇农民工、社会组织等各类特殊群体的利益问题,协调好政府与各类利益群体的关系问题。我国社会管理的现代化和国际化,已经成为我国坚持改革开放和发展经济之外的另一个重大挑战。慈善事业是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是社会道德建设的重要手段,是减少社会矛盾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措施,大力发展慈善事业不仅十分必要和迫切,还必须充分吸收国际社会开展慈善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并与我国文化、社会传统和经济发展水平结合。 在发展我国慈善事业的历史进程中,我国佛教事业同样面临着重大机遇和挑战。一方面,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政治更加民主开放,宗教政策进一步宽松,以及人们追求自身发展、期盼和谐安宁的生活,为佛教事业发展提供了更加良好的条件;另一方面,人们社会生活和工作压力加大、生活节奏加快,加上当今社会存在着思想多元、信仰空洞、内心浮躁、目标偏离等众多问题,绝大多数人对佛教文化、宗教信仰等关注很少,佛教在促进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等方面的作用非常有限,佛教在现代社会的发展面临重大转型。 三、用现代慈善思想和理念完善佛学的理论与实践 我国慈善事业潜力很大、前景广阔,现代慈善事业发展可以为佛教理论和实践的创新、发展提供新的契机。 由于慈善事业与佛教的文化渊源和天然联系,佛教界参与慈善事业有着绵长而深厚的历史传统,现代慈善事业的发展为佛学理论和实践发展提供了重要机遇。在促进我国慈善事业发展方面,南普陀寺及慈善基金会一直是大陆慈善事业的积极参与者,也是佛教界的突出代表,在社会各界反响良好。 在宝岛台湾,由证严法师创建的慈济慈善基金会因其先进的理念和卓越的工作,不仅在台湾,而且在海内外日益受到广泛关注和群众好评。由于工作关系,本人近两年对慈济慈善基金会有所了解。作为一名佛缘浅薄的凡夫俗子,仅从一个从事慈善工作的行政人员角度,我对慈济的一些理念和做法感触非常深刻,甚至有些震惊,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我对慈善和佛教的认识。 通过比较大陆佛教界与慈济参与慈善事业的做法,感到大陆佛教界在慈善领域的潜力远未得到有效开发,特别是大陆佛教界在参与慈善的理念、做法,更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体会之一:证严法师提倡佛教的生活化,提倡菩萨人间化,认为出家人修行,是为了普渡众生,一定要和群众在一起,并特别指出“诸佛皆出人间,终不在天上成佛也。”这从根本上改变了我对佛教的“坠入空门、四大皆空、不问凡事、独善其身”等印象。慈济所倡导的把自身修炼与扶贫帮困等慈善行为紧密结合,丰富了佛教的理论和实践,使佛教与群众生活联系起来,不再变得神秘、孤独。 体会之二:证严法师提倡佛教的现代化,不仅提出不烧香的佛堂,不贴金的佛像,认为正信佛教徒不是迷信的等理念,而且积极倡办现代慈济医院,利用现代医院的人才、技术、设备,倡导开展器官、大体捐赠等做法。这些理念和做法令人感叹,真正体现了佛在人们心中,也实实在在让社会和群众得到帮助和实惠。 体会之三:慈济慈善基金会在开展救灾、扶贫、医疗卫生、救孤、助老、助残等传统慈善活动的同时,还积极吸收现代慈善理念和做法,建立了各类义工队伍,特别是环保义工等,扩大了慈济的社会效果和贡献。 体会之四:在慈济人的眼中,为困难对象奉献了爱心、提供了帮助,不是祈求和满足于受助者的感激,而是对受助者心存感恩,感谢对方为慈济人提供了提升自己、回报社会的机会。从佛家的角度看,这是佛的本性、是佛的缘分,善行就是增福、修行;从俗家的角度看,这是对慈行善举更高层次的诠释,是人性的提升。 上述佛教理念的完善和实践活动的深入,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慈善事业的内容。同样,现代慈善理念和做法必将推动佛教理论和实践的完善提高。 四、促进我国慈善事业加快发展是我国佛教界人士的光荣使命和历史责任 近年来,我国慈善事业有了较大发展。据我们统计,2007年全国捐赠款物达到309亿元,参与社会服务的各类志愿者达到6500万人,特别是今年初我国部分地区发生严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后,社会各界自愿为灾区捐赠款物达到22.75亿元,汶川地震社会捐赠款物接近600亿元,为抗灾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提供了有力支持。但从总体看,全社会现代慈善意识还不高,普通群众参与慈善事业的广度还不够,慈善还没有成为社会大众的自觉行动。同时,慈善事业的政策法律环境还不完善,慈善事业运行机制还不够健全。 为促进我国慈善事业发展,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首先,慈善事业是一项道德事业,需要加强宣传和教育,大力提高全社会的现代慈善意识。这与我国传统慈善思想中的慈悲、怜悯观念不同,与传统慈善活动中的限于亲人、家族的帮扶活动不同,是建立在平等、博爱的基础上,着眼于培育全社会的现代财富观,宣传人人可慈善、人人会慈善的理念,提高对现代慈善知识的理解,采取国际通行的慈善做法和政策措施,为慈善事业发展创造强大的群众基础。 其次,慈善事业是一项和谐事业,需要加强沟通和引导,完善慈善工作体制和机制。慈善事业利国家、利民族、利社会、利他人,是一项惠及广大群众特别是贫困群众的事业,是维系社会和谐平衡的重要方面。发展慈善事业,能够唤起捐赠者和受助者的社会责任感,增强社会凝聚力和向心力,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提高全社会的道德水准。今年,国务院首次把“鼓励和支持慈善事业发展”列入工作要点,并明确由民政部承担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职责,组建了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地方各级政府也要把慈善事业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政府推动、民间运作、社会参与、各方协作”的慈善事业发展机制,我国慈善事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再次,慈善事业是一项阳光工程,需要加强规范和管理,切实提高慈善组织和慈善行为的社会公信力。一个弱势群体、一个贫困家庭或一个处于困境中的人,如果能够及时得到社会的关爱和他人的帮助,就如同感受到阳光的温暖。因此,慈善事业实际上就是阳光工程,阳光工程需要阳光运作,加强规范管理,这是慈善事业发展的基础和生命,是现代慈善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民政部门作为慈善事业管理的职能部门,将从促进慈善事业大发展的角度,加强管理、协调和指导,坚持两手抓,一手抓培育和规范,发展好各类社会慈善组织,一手抓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慈善捐助来自于民、用之于民,确保我国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 加快我国慈善事业发展,不仅是全社会的重要任务,也是佛教界人士的光荣使命和历史责任。在此,对于佛教界参与慈善事业提出几点建议: 一是以更积极、开明的态度和更宽广的胸怀,大胆吸收现代科学、技术和人类文化成果,积极采用现代慈善理念和做法,在参与和支持慈善事业的过程中,完善、提高佛教的理论和实践。当前,佛教界在总体发展规范、有序的情况下,也出现了一些急需要克服的弊端,譬如,以追求经济利益为目的的商业化趋势,视佛家圣地为获取巨额利润的平台,甚至少数地方把巨额的商业利益作为增加个人和团体利益的手段;以追求名利为目的的官僚化趋势,把行政级别和社会地位作为努力的方向;以追求个人享受为目的的粗俗化趋势,把个人生活舒适和享受作为生活目标。这些现象尽管很少,但如同“毒奶粉”事件一样,在高度透明和国际化程度快速提高的新的时代,这些趋势会极大地影响佛教界的形象,甚至关系到整个行业的生存和发展。 二是加强协调与沟通,积极融入现代慈善事业发展的体系和活动中,并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我国佛教界从事慈善事业有着悠久的历史和光荣的传统,目前需要与其他慈善组织开展交流合作。我们倡导佛教界人士同国内慈善界一道行动起来,加强行业联合,共同开展慈善应急救助等行动,首先把应对社会出现的各类特殊困难对象的需求,作为协调合作的工作内容,共同搭建起“有求必应”的工作平台。 三是要注意提高慈善工作的透明度和规范性。要及时公开慈善捐助和救助的活动情况,特别是捐赠资金的使用情况,与捐赠人及时沟通和反馈,与社会公众形成良性互动。南普陀寺在慈善工作中加强信息公开、透明的做法,不仅符合现代慈善事业发展的要求,也值得其他机构和人士的学习。 四是要注意培养一支懂管理、会运营、熟悉现代慈善工作的专业人才,提高现代慈善管理能力。 今后,我们期待与慈善界的各个机构和人士紧密合作,更热切希望与佛教界在内的整个宗教界人士加强合作,共同促进我国慈善事业快速、健康发展!预祝本次论坛取得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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