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对联格律的六要素 |
 
对联是一种讲究格律的文学形式,要欣赏与写作对联,必须了解其基本的格律要求。所谓对联格律(简称联律),指对联中有关平仄、词性、语法修辞,以及书写张贴等方面的格式与规律,其核心是对仗。对联的基本格律可概括成六要素,即: 字数相等, 这六要素又可以分别从基础、语法、声律三方面来加以理解: 1.字数相等,内容相关。 这是对联格律的两个基础要素。 从全联来看,原则上,只要上下联字数相等,不论多少字数均可。如上下联各四个字,则称四言联;上下联各五个字,则称五言联,等等。但在实践中,对联多为四字以上,因汉字一般需要四字以上才能组成句子。而限于对联特殊的形式要求,亦难有上千字的长联。在要求全联字数相等的同时,还要求各分句字数相等。换言之,如果上联是由几个分句组成,则下联也应是由字数上与之一一相等的几个分句组成。总之,如果连字数都不能相等,那无论如何也难以称得上是名副其实的对联。从内容上看,一副对联的上下联之间,内容应当相关,也就是意思要互相对应,以起到相反相成或相辅相成的效果。大多数对联上下联之间的内容对应属于互相衬托的关系。这种衬托或者是从相同的角度互相映衬、互相补充(即所谓“正对”),或者是从相反的角度互相反衬、互相对照(即所谓“反对”),通俗地说,正对即上下联立意相近,如: 觉行圆满 (注:所引对联未注明作者或出处的,均出自拙著《触闻集——佛教对联八百副》一书,下同。) 反对即上下联立意相反,如: 心平积福 还有少数对联上下联之间的内容对应属于互相衔接的关系(即所谓“串对”,或称“流水对”),也就是上下联两个分句共同构成一个复句,上下联存在一种连贯、递进、选择、转折、因果、假设、条件、目的等复合关系。如: 若无前世心中毒 除了香甜苦辣咸酸涩 如果上下联内容毫不相关,彼此“风马牛不相及”,会使人觉得非常别扭和生硬,则起不到对联应有的文学效果,也难以称得上是合格的对联。当然,上下联之间的对应关系不一定要求都很密切。再者,还有一种特殊的对联形式,即所谓“无情对”。它指的是上下联形式上(字面上)对仗工整,而内容上(意义上)却有意不相关,从而造成一种特殊的效果。如: 三星白兰地 庭前花始放 公门桃李争荣日 树已半枯休纵斧 总之,字数相等,内容相关,是对联在形式和内容方面最起码的要求,故将二者称为基础要素。 2.词性相当、结构相称。 这是对联格律的两个语法要素,也是对联格律最关键的两个要素。因此,也可以称之为核心要素。 所谓词性相当,指上下联相对的词语性质应当尽可能相同或相近。如名词对名词、动词对动词、形容词对形容词,以及连词对连词、介词对介词,等等。如: 大行绝俗忘荣辱 此联中,“大”与“至”都是形容词,“行”与“道”、“俗”与“情”都是名词,“绝”与“无”、“忘”与“空”都是动词。“荣辱”与“是非”都是名物化的形容词。又如: 五蕴皆空观自在 此联中,“五”和“一”都是数词,“蕴”和“心”都是名词,“皆”和“不”都是副词,“空”和“乱”都是形容词,“观”和“见”都是动词,“自在”和“如来”都是名物化的形容词或动词。 不过,在实践中,对虚词的要求比较宽松,一般能够虚词对虚词即可。对实词的要求较为严格,词性不同一般不能相对。当然,那些词性比较接近的、或者词性能够兼通的实词,还是允许相对的,如名词和代词、某些动词、形容词、副词之间。甚至个别虚词和实词之间也可以通融。因为在具体的对仗中,除词语的性质外,还可适当考虑词语在句中的作用。对修饰词语的要求比较宽松,对中心词语的要求比较严格。 当然,词性相同属工对,词性相近或相通属宽对。在同一词类(如名词)中,还可分出若干小类,也属于对仗的宽工问题,则另当别论(可参见下文“概念相当”)。 至于一些音译外来词的对仗问题,则可做特殊处理。如: 同上慈舟,共登般若波罗蜜 其中,“般若波罗蜜”和“南无观世音”在结构、节奏、平仄等方面基本符合要求,词性则可论可不论。所谓结构相称,指上下联语句的语法结构(或者说其词组和句式之结构)应当尽可能相同,也即主谓结构对主谓结构、动宾结构对动宾结构、偏正结构对偏正结构、并列结构对并列结构,等等。如: 一心常忍辱 此联上下联皆为主谓宾结构。其中,“一心”对“万事”皆为偏正结构,“忍辱”对“随缘”皆为动宾结构。又如: 软首妙光,威名显赫 “软首妙光”对“雄狮利剑”,皆为并列结构;“威名显赫”对“宝相庄严”,皆为主谓结构;“软首”对“雄狮”、“妙光”对“利剑”、“威名”对“宝相”,皆为偏正结构;“显赫”对“庄严”,皆为并列结构。但在词性相当的情况下,有些较为近似或较为特殊的句式结构,其要求可以适当放宽。例如,“还我河山”对“逐胡韬略”,前者为动宾结构(双宾语),后者为偏正结构,作为结构上之宽对,未尝不可。又如: 观美女华瓶盛粪 其中,“华瓶盛粪”是一个主谓宾结构,“甘愿投泥”则是一个较为复杂的动宾结构(状谓宾结构),从整体看,此联结构应属工整。总之,上下联的用词造句,在词性和结构这两个语法要求上,应尽量相当或相称(也就是保持对仗),以使上下联在形式上显得协调与工整。但这些要求在实践中允许适当放宽,有时还可以有所变通(如义对、借对等,可见下文)。 3.节奏相应,平仄相谐。 这是对联格律的两个声律要素。节奏,本是一个音乐术语,指音乐中交替出现的有规律的强弱、长短等现象。在联律中,则是指对联语句中有规律的停顿现象。对联行文多以二字(有时也以一字或三字以上)为一节奏。所谓节奏相应,指上下联在节奏的停顿上应当尽可能同步。如: 漏尽-飞身-去 可怜-鼠辈-偷酥-死 以-神通力-护持-正法 不过,作者认为,节奏应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节奏包括语意节奏和声律节奏。狭义的节奏则专指语意节奏。语意节奏主要依语句结构去划分,或者说,主要是根据其语义而产生的音节上的停顿或间歇。声律节奏则是从其平仄要求上去看,或者说,是指句中一定位置的声调要求(平仄安排)问题。所谓节奏,主要指上下联在音节上的停顿或间歇。因此,作者认为,最好将语意节奏和声律节奏分别用节奏和音步来表达。如,语意上的节奏为: 同时-闻-授记 其声律上的音步则为:同时-闻授-记,次第-得菩-提。 当然,节奏和音步还是有密切联系的,二者经常是一致的(如“漏尽飞身去”等三联)。所谓平仄相谐,又称平仄协调,狭义地说,就是指对联在音调上的两大要求:平仄相对与平仄交替。广义地说,也包含句脚安排等其他一些平仄问题。要弄清这些问题,首先必须区分什么是平声、什么是仄声。这又有两种划分标准。 在对联创作中,既可运用“古四声”,即古汉语将音调分为平、上、去、入四声,除平声外,上声、去声、入声皆为仄声。现在,也可运用“新四声”,即现代汉语将音调分为阴平、阳平、上声、去声四声。其中,阴平、阳平为平声,上声、去声为仄声。 两种声韵的不同,关键在于入声字。入声字的掌握和识别,大体上还是有规律可循,在此恕不赘述。对初学者来说,最简单易行的办法是先在运用时借助工具书,然后逐渐熟练掌握。要注意的是,虽然上述两种用法可并行不悖,但在同一副对联中,最好不要同时混用两种标准。 现在再回过头来谈平仄协调的两大要求。所谓平仄相对,就是上下联的各音步以及各分句句脚要平声对仄声、仄声对平声。反之,如果平声对平声,仄声对仄声,就叫平仄失对(又称同声相对或串声)。 对联脱胎于格律诗,在平仄方面,对联与格律诗中的对仗句基本相同。而且,对音步的安排也有“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之说。因为在实际上,并不一定要求整个音步平仄相对,只是要求在音步位上平仄相对。所谓音步位,就是每个音步的末位字,这是决定整个音步性质的重点声。由于汉字的绝大多数音步为二字音步,因此,音步位一般指的就是每句的第二、四、六等字数。所以便有了“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之说(要注意的是,在一句之中,第一三五字不能同时不论,即所谓“一三不论五要论”)。如: 心莲-清净 心驰-有外-实迷-有 此二联中,一三五不一定平仄相对,二四六皆平仄相对,即属工对。 不过,并非所有的音步位都在二四六位置上,主要是由于对联行文的格式除了以律诗中的对仗句式为主以外,还有词、曲、赋、骈文乃至散文等句式,以及领字、专有名词等的运用。如: 建-曼荼罗坛-修法 直心-乃-万行-之本 深心-勤习-真言宗-教义 以上诸联,其音步就不一定在二四六位置上。 所谓平仄交替,它与平仄相对实际上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指的是一个句子自身的音步(或者说音步位)之间,平仄应交替使用,否则就是平仄失替(又称串调)。只有各分句的句脚与前一音步之间,可以不考虑交替问题。如: 真身已过凡间望 又如: 无所从来何有相 在平仄问题上也允许拗格存在。对联之平仄不依常格者,谓之拗格或拗体,如“相粘格”、“全平全仄格”等。所谓“相粘格”,是律诗中的“相粘”格式在对联中的体现,指上下联除不能同声收尾外,在音步上不考虑平仄相对,而是采用同声相对,亦即相粘。如: 两表酬三顾 此联就是比较典型的“相粘格”。所谓“全平全仄格”,指上联全用仄声、下联全用平声的特殊格式。 在平仄问题上还有一些禁忌,如忌“同声落脚”、忌“同声收尾”、忌“三平尾”或“三仄尾”,忌“孤平”或“孤仄”等,留待下面再谈。 总之,作为一种格律文学形式,对联之声律虽然不讲究押韵,但在平仄协调方面还是有讲究的,写作对联不能不讲平仄。如果说,字数相等、内容相关、词性相当、结构相称、节奏相应等,赋予了对联整齐美、整体美、对衬美、结构美、节奏美等审美特征的话,那么,平仄协调则赋予了对联音韵美这个重要的审美特征。 当然,有时为了不以辞害意,个别地方出现平仄失对或平仄失替,亦可通融。在运用排比、押韵、引用等特殊修辞手法和运用成语、典故等固定句式之类的情况下,更可以适当放宽格律要求。如: 下士求福乐,中士求出离,上士求普度 严格来看,此联在声律上有失对、失替、孤平等问题,在词性、结构的对仗上也不太严谨,但考虑到其特殊句式(排比、引用),因此可以通融。 对联格律的上述六要素,大体上还存在某种层层递进的关系。在某种意义上,词性相当是结构相称的基础,结构相称是节奏相应的基础,节奏相应是平仄相谐的基础。两个基础要素则自不必说。 此外,有的联家将强弱相当或概念相当作为对联格律的要素之一,作者认为并不恰当。因为,强弱相当,只是在内容相关基础上的进一步的修辞要求,指的是上下联内容的意思基本上要能相匹配,越相匹配,对仗就越工。如果上联太强而下联太弱,或者下联太强而上联太弱,其对称性就会大受影响。因此,强弱相当主要涉及对仗的宽工问题。概念相当,则只是在词性相当基础上的进一步的修辞要求,指的是上下联不但词性要相当,而且词语所代表的概念或者说词义也要相当,也即要尽可能相近或相反。这也涉及到对仗的宽工问题。若上下联两个词语共同所属概念的范畴越小,对仗就越工,反之则越宽。如:“中国”对“雄鸡”,其共同范畴是事物;“晓日”对“雄鸡”,就缩小为自然物;“小草”对“雄鸡”,就缩小为生物;“骏马”对“雄鸡”,就缩小为动物;“老鸭”对“雄鸡”,就缩小为鸟纲以至家禽。其次,若上下联两个词语之间,概念关系越互相矛盾(即所谓“矛盾概念”),对仗就越工,如“有”对“无”、“真”对“假”、“生”对“死”、“聪慧”对“愚痴”等,就属于工对。再者,概念所指的事物之间的联系密切与否,也影响到对仗的宽工,如“晓日”对“雄鸡”,由于二者之间有着天然的联系,对仗就显得较工稳。 总之,对联的六要素应当是关系到一副对联是否名副其实,从而是否成其为对联的问题。作者认为,对此,楹联界还是有必要进一步加以澄清。 以上浅见,不当之处,敬请联界方家教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