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一大师答:若有守护主,余人盗者,望守护主边结重;若主掌之人自盗者,亦犯重;若无守护主,余人盗僧物者,亦犯重。
问:盗僧物者与盗佛物法物同结重罪,然亦有所异耶?
弘一大师答:南山《行事钞》云:“盗通三宝,僧物最重,随损一毫,则望十方凡圣一一结罪。”又《方等经》云:“五逆四重,我亦能救;盗僧物者,我所不救。”灵芝释云:我不救者,以佛威神不可加故。非舍弃也。
智敏上师释:“问:盗僧物者依何结罪”,前面是盗法宝的东西,那么僧物,盗僧众的东西,偷盗之后,结什么罪?“若有守护主,余人盗者,望守护主边结重”,假使这个东西有人管的,假使库房、库头师在管的,你去盗了——这个盗不单是偷,你去浪用,没有经过批准自己用掉了,也是盗,那么对“守护主”,对这个库头,你犯了根本罪;“若主掌之人自盗者,亦犯重”,假使管理的人自己拿,也是根本罪;“若无守护主,余人盗僧物者,亦犯重”,即使没有人管,其他的人偷了僧物的话,也是根本罪。
“问:盗僧物者与盗佛物法物同结重罪,然亦有所异耶?”盗僧的物跟盗佛的、法的物都是根本重罪,有没有差别?
“答”,《南山律》里边有,“盗通三宝,僧物最重,随损一毫,则望十方凡圣一一结罪。”盗戒,三宝物,都通根本罪,但是里边盗僧物是最重,因为你只要损坏、侵损僧物的一根毫毛,对十方的凡夫圣人(就是出家人)都结罪。那我们讲的这个《律海十门》盗戒里边也有,“望十方圣凡,各各成盗罪”,都结重罪的。
“又《方等经》云:五逆四重,我亦能救,盗僧物者,我所不救。”《方等经》这么说,佛自己说,“五逆”,犯了“四重”,犯了四根本,犯了五逆罪的,我还能救,盗了僧物的,救不到了,没有办法了。就是说,偷、侵损僧物比造五逆四根本还要重,这个我们在后面盗戒“摄修心要”也有引这个文,这都是经律上来的文。我们念一下呢,将来我们念到那个就可以知道,并不是海公上师自己编出来的,都有依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