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宝讲寺答:敏公上师讲解酒戒的内容 |
 
多宝讲寺答:
酒戒,有的人就不注意,他說“我前面四條戒,是性戒,守好了就對了;酒嘛,有的人解悶,要喝點酒,這有什麽過失呢?”——但是,你不知道,酒戒的過失很大。佛是“覺”,佛教是使人覺的教,而酒使人迷的東西,把你“覺”迷掉了,你想想這有什麽好處呢?背道而馳了,吃了酒之後,覺的路就給塞住了。
那麽具體的,一般大家都經常要講的,我們也可以說一下了。有一個居士,他過去——這是真的,經上說的,《毗婆沙論》裏邊1,有一個居士,他人非常好,很講道德,很肯修行,他持五戒很精嚴,一點也不犯的。有一天他外地辦了事情回來,到家裏時,一個人也沒有,他口很渴,就看見有一個大碗的“水”,他看到水嘛就喝了。哪知道這個“水”不是水,是酒,白的酒,看上去像水一樣,他因爲很渴,也來不及去看,也來不及去聞,一下就把它喝了。結果喝了那麽多酒之後,當時要醉了。這個吃了之後,他第一個,居士的五條戒之酒戒就犯掉了。犯了戒之後、酒戒犯了之後,他吃了那麽一大碗酒,當然神智迷糊了,他吃酒之後,心裏就想要吃點好東西了,遠地回來嘛,肚子又渴又餓了。哎!這巧得很,鄰居一個雞飛進來了。這個雞飛進來之後,他說“我正要吃東西,沒有東西吃,你來得正好”,他把雞抓過來就殺了、吃了——把人家東西抓過來,偷,偷盜,盜戒犯了;把雞殺掉了,那殺戒也犯掉了。那麽他正在吃呢,鄰居來找雞來了,來找的是個女孩子,很漂亮的,她問:“我的一隻雞好像從這裏飛過來了,你看到沒有?”“哦,沒看到!”——妄語戒又破掉了。再酒吃得渾呼呼的,看見那個女孩子很漂亮,他抓起來就搞婬欲了——那麼五條戒就破完了。就是僅僅因爲破了一個酒戒,五條戒就都破掉了。所以說我們這個酒戒是不能犯的,在佛制的戒呢,哪怕草尖上一滴都不吃,不要說吃得少,不醉就沒有關係——一滴也不能吃!你怎麼知道你醉不醉呢?你一滴兩滴,多了之後就會醉嘛,所以說一滴也不能吃! (《大毗婆沙論》:昔有一近事,稟性仁賢,受持五戒,專精不犯。後於異時,遠行歸家,家人赴會,彼爲渴所逼,見器有酒如水,遂取飲之,便犯酒戒。時有鄰雞,來入其舍,盜殺而食,復犯殺盜二戒。鄰女尋雞入舍,強逼交通,復犯婬戒。鄰家告官,拒諱不陳,復犯妄語。) 酒有好幾種。有穀酒、華酒、果酒。穀酒,米、麥、稻,能做酒了;華酒,就是一些華,松華、菊華之類,這些,可以釀酒的;果酒,是葡萄酒、甘蔗酒,各式各樣的,我們也不太內行。總之,酒是有那麼多種:糧食能做酒,華能做酒,水果也能做酒。但是不管哪一種酒——穀酒也好、華酒也好、果酒也好,“不得飲嘗齅”,都不能吃、“飲”,不能飲;“嘗”,舌頭嘗一嘗,也不行;拿鼻子齅一齅,行不行?也不行!喝下去固然犯酒戒,口裏嘗一嘗,也犯酒戒,鼻子薰一薰,也犯酒戒。有的酒很凶,你聞一下,會醉。那有的酒,他聞一下不會醉,那麼你說可以聞了吧?也不行!你聞了之後,起染著的心,那麼也是犯戒。所以說哪怕你聞也不許聞!這個酒戒是很嚴格了。一個草頭也不能吃,乃至於去聞,也不要聞! 那麼我們說這個酒,一般是自己不能吃,也不能叫人家去吃,拿酒給人家吃一樣犯酒戒。而且在菩薩戒裏邊,更厲害,叫人家吃酒,比自己(吃)還厲害,賣酒的罪,賣酒的是重罪。 酒,要迷性的、是愚癡的根本,所以自己不能吃,不但是飲了,舌頭嘗一嘗也不行,你說“我沒有咽下去,我就嘗一嘗”,也犯!用鼻子聞一下,也犯!這個飲、嘗、齅都犯的。這個昨天我們不是出一個題嗎?有幾種犯?飲下去固然是犯,你嘗一嘗也是犯;舌頭舔一下也犯;聞一下氣味,也犯!那麼這個問題又牽涉到在家的人,他燒飯菜,他家裏不一定都是佛教徒了,一般信佛的是婦女多了,她是主婦,她要燒飯的,那麼她家裏的人卻是要吃葷的,葷菜要擺酒了,那麼這個問題經常來問。這些問題,我們說擺酒嘛是解腥氣了,但解腥氣的不但是酒,醋也能解,所以說一般跟她們說,放醋好了。如果他們堅持要放酒——假使她的丈夫,或者家裏的主人堅持要放酒的話,那只能放一點點,酒的味道沒有。有酒味、聞得出了,就犯了——不能擺!酒味聞不出、把腥味解掉了,這個勉強可以。最好是擺醋之類的。那麼自己不能嘗、不能飲、不能齅,也不能交給人家吃,叫人家嘗,都不行的! 那麼吃酒呢,也有五條緣:第一、知道它是酒。前面我們舉的那個例,那個居士他把酒當水喝了,對方、境雖然是酒,但是他不當是酒來吃,那麼五條裏邊沒有全,但是他吃醉了,卻是把其它的戒都犯完了,也是不好了。那麼第一個,境是酒;第二個,也知道是酒;第三,起貪飲心,想喝的心;第四,興方便,方便就是拿來吃了;第五,入口,只要一點咽下去了,就犯!那麼從這裏說呢,“嘗”、“齅”不是根本的,犯是犯的,但是不是根本犯,要咽下去之後,那就根本犯了。這是飲酒的五個條件,成了根本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