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小文:万方乐奏有于阗 |
 
共和国六十华诞,普天同庆。 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当然也同喜同庆。万方乐奏有于阗! 社会和谐,必然民族团结,宗教和睦。促进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那么,宗教能否成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和谐因素?信教与不信教的群众能否“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相互尊重”? 我曾任国家宗教局长14年,有机会与不少宗教领袖和许多信教群众亲密接触;有机会亲历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随着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中国化、时代化和大众化,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宗教界为促进社会和谐作贡献的重要进程。 改革开放的中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就更需要审时度势,与时俱进,统筹各方,协调关系,求同存异,化解矛盾,尽可能调动各方的积极性。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在我们的政治领域和社会领域中,必须处理好涉及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五大关系——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和海内外同胞关系。促进这五大关系和谐,对于增进团结、凝聚力量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五大关系中,将“宗教关系”列为其中之一,至关重要。比方说“五口之家”,宗教正式算“一口”了。“家和万事兴”,这“一口”高兴不高兴、和顺不和顺、积极不积极,就非同小可。这是中国共产党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深刻剖析中国国情和世情、深化对宗教问题长期性和群众性认识的基础上,所得出的一个全新的、正确的观点。观点影响政策,支配行动。错误的观点会使人误入歧途,导致政策上的失误和工作上的被动,正确的观点则能够指导人们积极主动去开创崭新的工作局面。 既然是“五口之家”的“一口”,胡锦涛总书记就进一步强调,“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是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根本要求”,“做好信教群众工作是宗教工作的根本任务”。这里提出了两个根本——“根本要求”和“根本任务”。两个根本其实就基于一个根本:信教群众是自己人、一家人。一家人就应该聚成一条心,可以拧成一股劲。我们就应该、也能够激发信教群众的爱国热情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积极性,把他们同不信教群众团结在一起,把他们的意志和力量凝聚在共同的目标下,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 正是基于这样的判断和实践,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中共十七大报告进一步强调,“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社会促进宗教和睦,宗教促进社会和谐。在共和国的奋斗和创业中,也渗透着广大信教群众的辛劳和汗水;在共和国的成就和光荣中,也包含着广大信教群众的喜悦和欢乐。 一唱雄鸡天下白,祖国辉煌六十年。万方乐奏有于阗,诗人兴会更无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