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说三宝义 |
  佛陀在菩提树下成等正觉以后,前往波罗捺斯城外鹿野苑,为先时舍佛而来这里修苦行的阿若侨陈如、额鞞、跋提、十力迦叶和摩男俱利五个侍者, 说苦、集、灭、道四谛法门;五人听法以后,漏尽意解,成阿罗汉。于是世间开始有了三宝:佛陀是佛宝,四谛法理为法宝,五阿罗汉是僧宝。 一、佛法僧的名义 1.佛 佛的梵语为“佛陀”,译言觉者或智者。即真正圆满觉悟诸法事理、了了分明、究竟无余的一切智人。觉有正觉、等觉、无上觉三义。正觉简别凡夫的不觉和外道(胜论、数论)等的错觉。凡夫对于事物的真相不明,起种种颠倒,所以名不觉。外道依于寻思推度,或有限的定力和通力,于所了事物的某些部分道理,妄执为全部的、真实的,而建立种种错误理论,自命是觉者,实际仍然是有漏分别心的错觉。佛教认为凡是以分别意识去寻思推度事物的现相和理性,不是由无漏无分别智亲证,所以仍然是不彻底的错觉。佛陀以无漏无分别智亲证诸法的真如实相,对于诸法的事相理体无增无减地平等如实地觉了,是真正觉悟的人,所以是正觉者。等觉即遍觉义,简别二乘圣人。因为二乘圣人自己虽然得了正觉,但不能发起广大的慈悲心去觉悟别人,仅仅限于自觉而无遍觉。佛陀如大良医,自医医人,兴运大慈大悲,以自觉去遍觉一切有情,所以是遍觉者。无上觉,简别菩萨。登地的菩萨,虽然是正觉者,且亦觉悟其他有情,但因烦恼障和所知障还没有断尽,福德智慧两种资粮尚需进修,虽是自觉觉他的遍觉者,未到圆满无上;唯有佛陀,自觉觉他的悲智德行皆已究竟圆满,所以诸经中说,如来证得阿褥多罗二藐三菩提,义即无上正等正觉者。总起来说自觉、觉他、觉行圆满,故名为佛。如《佛地论》说:“于一切法,一切种相,能自开觉,亦开觉一切有情;如睡觉醒,如莲花开,故名佛。” 2.法 法的梵语为“达磨”,是轨则义。《成唯识论》说:“法谓轨持”。《唯识述记》解释说:“轨谓轨范,可生物解;持谓任持,不舍自相。”这就是说,凡是一种事物,能固持自性,如花有花的体,树有树的体,而又能表现其在一定范围内的特征,使人们见之即可了解其为何物。合此任持自性、轨范物解两义,即名为法。故这个法字,实即概括了宇宙间一切的东西。佛法的法,是指佛陀依如所觉而宣示于世间众生的善巧教法,这些教法,有它的自体,可以为一切众生的轨则,与“达磨”的意义相当,所以名之为法。论其正体,应该是三乘无漏所摄的教、理、行、果。教即声音,理即二谛四谛等义理,行即三乘所修的二利行,果即三乘无学所得的二转依果。若就所化的机来说,则法可以分为五乘:为人乘说五戒法,为天乘说十善法,为声闻乘说四谛法,为独觉乘说十二因缘法,为菩萨乘说六波罗蜜多法;若就对治的法门来说,则有八万四千法就;修持的总纲来说,则只有戒定慧三学。 佛陀入灭后,以大迦叶尊者为领导,召集佛弟子们,把佛陀乖示众生的一切教法,由阿难等诵出,结集起来,总分为三藏:一素呾览,译言契经,即是经藏;二毗奈耶,译言调伏,即是律藏;三阿毗达磨,译言对法,即是论藏。藏是含摄义,即三藏中含摄了一切所应知、应行、应证的法义。考其所诠,各有通局,就局而言,经诊定学,律诠戒学,论诠慧学以通言之, 则各相交摄。三藏是能诠教,三学是所诠义,以教摄义,无有遗余。 又从佛陀对机说法的多种形式和事义的差别,佛所说法又可分为十二分教:一契经,即诸经宣说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缘起、四啼、菩提分法等法义的长行(散文)文句;二应颂,即诸经长行文句的中间或最后,以一定的字数组成颂文,重行概括长行文句已说的义理,或显示尚未明了究竟的法义;三记别,即诸经中记说弟子们命终以后生处的差别,或授记菩萨何时何处成佛等事;四讽颂,有的经典,宣说法义,不用长行文句而是以颂文的形式宣说的,如《法句经》等;五自说,为令正法久住,或为令众生得大利益,有的殊胜法门,不因请求,如来自然宣说, 如《阿弥陀经》等;六因缘,即一切摄有因缘事相而说的教法,如《别解脱戒经》等;七譬喻,即诸经中以譬喻来显了本义而说的教法;八本事,就是佛陀宣说弟子们过去世因缘事迹的经典;九本生,如来说自己过去世种种生死及修菩萨行等事;十方广,诸经中宣说能证无上菩提的诸菩萨道,令证十力、四无所畏等功德,这是方正广大的真实事义,所以名为方广;十一希有法,佛陀宣说弟子们最殊胜奇特的神通功德和甚深的法义,希有难得,是不可以常情思议的,所以名为希有法;十二论议,即辨析解释诸经的宗要和意义的经典。前三种约经文的体裁而立名。其余九种,是从经文所载各别的事义而立名。从多分义撇来说,前十种为素呾览(经)藏,因缘为毗奈耶(律)藏,论议为阿毗达磨(论)藏。 3.僧 僧的梵语是“僧伽”,译为和合众,是三人以上的名称(旧译四人为众),即是奉行佛陀教法的出家弟子。为什么称为和合众呢?和合有两种意义:一理和,同证择灭理故。二事和,具有六种: 一、戒和同修,即对于所受的戒法,善护受持、无杂无秽、称讃不毁,与诸同修清梵行者,共同受持无违无诤, 和合共住。 二、见和同解, 即对于出离尽苦的圣道法,能善巧如理通达,与诸同修清净梵行者,见解一致共同修学,无违无诤,和合共住。 三、利和同均,即对于获得的如法利养(财物),个人不别藏隐,与诸同修清净梵行者,平等受用,尊重爱敬,欢喜悦意,无违无译,和合共住。 四、身和同往,即对于同修清净梵行的道伴们,修习身慈业,有疾病等违缘,互相照顾,无违无诤,和合共住。 五、口和无诤,即对于同修清净梵行的道伴们,修习语慈业,有善法功德,互相赞叹鼓励,有过失互相善意的谏止举发,以求无违无诤,和合共住。 六、意和同悦,即对于同修清净梵行的道伴们,修习意慈业,念诸道伴,皆是替佛宣扬教法者,受行正法者,思惟正法者,是正法的住持人,是自己的善友,是帮助自己成就道业的善知识,尊重爱敬,欢喜悦意,和合共住。 僧的分类有两种:一声闻僧,即修习小乘三学,剃发染衣,具足出家沙门的形相。二菩萨僧,即修习大乘三学者,有出家和在家二种形相。还有世俗僧、胜义僧和四种僧等的分法,这里就不去多说了。 二、佛、法、僧称为“宝”的意义 佛法僧三种为什么称为三宝呢?因为它能使众生断恶修善,离苦得乐,解脱系缚,得大自在,极为尊贵,如世间的珍奇宝物,所以称之为宝。《宝性论》用世间珍宝的六种譬喻来说明佛法僧称为宝的意义:一希有义,如世间宝物,贫穷的人不能得到,三宝也是这样,没有善根的众生,百千万劫不能值遇。二离尘义,如世间的珍宝,体质上没有瑕秽,三宝也是这样,绝离一切有漏的尘染,最极明净,故名为宝。三势力义,如世间珍宝,能除贫困,医治病毒等,有大势力,三宝也是这样,具足不可思议的神通势力,故名为宝。四庄严义,如世间珍宝,可以庄严世间,令世间美妙,三宝也是这样,具有无量的无漏功德,能庄严出世间,故名为宝。五最胜义,如世间宝璧在一切物中最为殊胜,三宝也是这样,是出世间的无漏法,最极殊胜无上,故名为宝。六不改义,如世间的真金,烧打磨等,本质不能改变,三宝也是这样,是无漏法故,不为世间的称、讥、苦、乐、利、衰、毁、誉八风所倾动,恒常不变,故名为宝。 三、三宝的种类 三宝的种类有六: 1.同体三宝,亦名一体三宝,亦名同相三宝。体即清净法界真如法身;佛性即是法性,法性即是僧性,故名同体。今就一一体上皆具有佛法僧三义显示如表: 2.别体三宝,亦名化相三宝。佛陀在《涅案经》中自说,佛法僧三种名义俱异,说一为三,或说三为一,是诸佛境界,非诸声闻缘觉所知。《瑜伽师地论》也说,现正等觉是佛宝相,佛所证果法是法宝相,随其教授而正修行是僧宝相,所以三宝各别有体。表解如下: 3.一乘三宝,如来所说教法,以一乘为究竞,如《胜览经》说:“说一乘道法,得究竟法身,于上更无说一乘法事。”《法华经》说:“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故依究竟归趣来说,唯有一乘三宝,说二说三皆为权化而设。此中唯取一乘所有三宝的体而言,约摄持来说,方便所修若法若僧,亦是一乘三宝体摄。 4.三乘三宝,即佛陀为教化三乘人所现的身,所说的法,所化的僧众名为三乘三宝。 5.真实三宝,即前面所说的同体、别体、一乘、三乘所有三宝的实义,所以不取有漏的法和僧。 6.住持三宝,佛入灭后,舍利、佛像,三藏文句教理,一切出家僧众,为世间利乐,传持佛法不失,是为住持三宝。 三宝名义的决定和次序,诸经论中说有多义,今总取经论所说:佛如良医,法如妙药,僧如护理病人,故此三宝住持于世利乐众生。 佛教就是由佛、法、僧三宝组成的,佛法僧三宝是佛教徒信仰的对象,阪依三宝是佛教徒的先决条件,维护三宝的尊严是每个佛教徒信仰上的义务。因此,作为佛教徒来说,深入学习和领会佛法僧三宝的意义是很重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