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文化之精奥(四):畏人,畏鬼,畏天命 |
 
以往言儒家必数经史子集, 道人伦义理, 人们尤钟孔子之仁义, 孟子之心性, 荀子之性恶, 畏惧心理为东西方所共有。西方畏惧生命与上帝,中国人畏天,畏人,畏天命。畏惧乃尤物,什么都不畏惧的人是野蛮人。畏与敬不可分。敬畏能够使人产生种种美德,从而使自己成为良知所期待的人(完成自我) 。孔子的谦虚美德即来自对天,对圣人,对天命的深深敬畏。他说:“若圣与仁,则吾岂敢”。孔子五十而知天命,可见知天命之难。儒家畏天的传统延续数千年,直到20世纪初叶, 中国的帝王仍然按时祭天,无丝毫怠慢。表面看,事情坏在袁世凯祭天上,那之后祭天几乎等同于“复辟”,其实过于神经质了,如果心平气和地更换一下祭祀主体,这一文化传统也就保留下来了。无论怎样评价放弃畏天的后果都不为过,祛除了这个禁忌之后,天(自然生态) 被破坏得越来越不成样子。 不畏人导致极端个人主义泛滥,人情冷漠,文化性锐减,野性(贪婪性) 骤增。不畏命的后果尤为严重,生命断裂了,儒家生与死的链条被切断,人们所思所想,所作所为,都是为了短短的百年(或不到百年) ,对于百年之后的事情几乎不去思考。经过今昔对比,可以更加认定儒家畏天命的传统有多么珍贵。本来,儒家畏天命的传统可以生存于现代社会, 我们却画地为牢, 自绝于尤物。汤比因反对只有一种文明——西方文明——的论调。如果对文明加以限定——比如限定为外形文化——其说更令人信服。 我常常思考古代“砍柴现象”。柴是古人的唯一能源,柴却末被砍尽,这得益于砍柴者的畏天,他们只砍枯枝,不伤绿叶,使树木得以休养生息。推而广之,河中之鱼,林中之兽,地上之草,天上之鸟,莫不如此。中国古代基本不存在自然生态危机,只是在现代社会,这个问题才显得日益重要。以今人的眼光看,古代之樵夫、牧人、猎手、渔者皆通天知类之儒者也。现代人一提国学,总是想到硕儒宿学,想到烦琐考据,却无人研究诸如“砍柴现象”这种富于机趣的问题。似乎儒家文化永远指向理论,与具体行为无关。 之所以把畏天命的传统归于儒家,是因为儒家的天命观最有利于增加人的文化性,把分散的人聚集为类。道家法自然。老子曰:天法道,道法自然。天在道之下。儒家法天,孟子曰:“莫之为而为者,天也”,天在道之上。 天命可以帮助落魄或失意的士大夫找到精神自我安慰,让失意士大夫“爵禄不登,信由天命”。王安石“上畏天命, 下畏人事”既是一种无奈,也反映了一种现实。如果王安石变法一顺百顺,新法会更加祸国殃民。古人曰:欲不可纵,志不可满。畏惧诚限制欲之有效机制也。今人的欲望像无底洞,精神与意志完全被排挤在外,人生意义一下子褊狭得仅仅与肉体相关,缺少了由“识命”到“知命”的过程。中国传统士大夫,宁求死为历史所珍而不求存为现世所重,从而把精神生命送入天国。 都知道孔子不语怪力乱神,而不知道孔子是尊重鬼的;如果把鬼定义为“人死为鬼”的话,孔子不仅不排斥鬼,而且非常重视鬼(畏鬼) 。尊重死去的人,是儒家文化中一个可爱的传统。重要宴会的场合,第一杯酒不喝,酹酒,以飨先人,这是怎样一种伟大的胸怀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