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俗通志·节日志》正月篇 —— 初二到十四 |
 
初二到十四 初二到十四,处于狭义的春节和我国另一个重要的传统节日元宵节之间,是春节的附属和继续,也是元宵节的准备和序曲。从全国范围来看,这些日子在节俗活动方面虽然不如春节当天和元宵节丰富多彩,但像亲朋互访、彼此宴请、开展各种娱乐活动以及占岁等,也极具特色。而其中的一些日子,比如初五、初七、初八、初九、初十等,在许多地方,更有特定的习俗活动相伴,形成了独立的节日。本节将先叙述初二到十四日之间持续多日的若干习俗,然后再以单日为单位对当日各地的活动一一记述。 一、亲朋互访、彼此宴请 正月初一后,大家继续拜年,并有亲朋互访、彼此宴请的习俗。亲朋互访、彼此宴请在一些地方要持续一个月,比如民国间《阳高县志》就说当地“元旦,无论贫富,皆彼此登拜宴会,弥月方止”。[64]山西在河北元城县,正月里,亲故交相宴会,名曰“年酒”。在贵州安顺,也要持续一月,一般十五以前,只往至亲或家族中拜年;十五以后,才携礼贺朋友。有些地方,则从初一后持续到元宵节前。如在河北盐山县,此间亲邻间互相传杯宴饮,叫做“吃春酒”。在台湾,这期间,人们设席宴客,叫做“请春酒”。在上海嘉定,叫做“请年酒”。另有习惯在破五以后互访并宴请的,如在河北张北,就习惯初五以后,各家相互宴请,叫做“请春酒”。 春节期间,一般的亲朋互访,往往在时间上没有特别的规定,只要在当地约定俗成的期限内都不算失礼。但有些特殊的亲戚,是有着时间上的特殊规定的。比如山东南部、西南部一带,台湾省等地习惯出嫁的女儿初二回娘家。比如台湾基隆,二日出嫁女回娘家,称为“做客”。做客时所带礼品,叫做“带手”或“伴手”,此外还要赠给年幼的弟弟、妹妹以及侄子、侄女等红包。做客时,如果出嫁女带着子女同去,则一定要以鸡腿来款待。外祖母还要用红线系上铜钱或红包,挂在外孙的脖子上,称为“结衫带”。而在河北晋县,习惯初二初三日,外甥到舅家,初六初七日,女婿到岳家去探望。在广东赤溪,家里生男孩的人家,一般在初八日到十五前,煮丁茶,请丁酒,互相庆叙。 在河南阳武、台湾宜兰,初二日也是新婚夫妇到岳家拜年的日子。在宜兰,新婚夫妻在当日早晨去岳家贺春。岳家设宴款待,并在妇婿回转时,赠以礼品。 许多地方对于新婚夫妇到岳家拜年有时间上的规定。或二日,或三日,或六日,因地而异。比如河南偃师,初二日,新婚夫妇要带着馒头、肉、果品等物,到岳家拜节。而女子娘家的亲戚朋友有想宴请新女婿的,就要先送上请帖,上写:“新正初二日,洁治春茗,候命贤坦光临。”而如果岳家不想让女婿前去,就回送一帖,上写:“新节不劳,肃此预辞。”但也有不推辞的,因为当地认为,宴请新婿的人越多越好。 在山西在荣河县,“二日,新丧之家,亲戚咸来烧纸,女家特送餜串悬门首,邻里均送纸餜,名曰‘首节’。三日,新婚夫妇乘车诣岳家拜年,名曰‘走初三’。”[65]在上海,新婚夫妇也是初三到岳家去“贺年”。在黑龙江安达,也是初三日,“凡新婚夫妇则相偕赴娘家归宁,俗曰‘拜新年’。” 而《铁岭县志》载当地:“初六日……年前新婚夫妇于是日具礼物同往母家,曰‘拜新年’,至十三日必返。盖已至灯节,不准看娘家灯,看则穷娘家,此为最要之禁忌。”[66]在兴城,初七日至初十日为新婿往岳家拜贺之期,俗曰“拜新年”。河北武安,初六日,“守制者始出拜年,新嫁妇女于是日归宁”。而十二日,则习惯“四乡居民请新婿过节”。[67] 亲朋互访往往携带礼物,不同的地方礼物多有不同。在黑龙江望奎,“贺年禧,有馈送物品以申敬意者,如粳米、大鲤鱼、野鸡、黄烟等物。”[68]在河南阳武,亲戚往来,多以柿饼、糖果作为礼物。在广西平乐,从正月初一到元宵节之间,“亲眷担载咸甜糕糍、果饼之属,加之以腊肉一方,及烹熟大肥鸡剖其中为二,于翼腋间横断,取其下截腿股之一边置诸品物上,肩而往以相馈,曰‘送年礼’。”[69]在贵州开阳,馈赠的礼品,县城多是糖果、茶食、挂面等,乡间多以糍粑、耳块粑,及用糯米、晚米、黄豆配合制成的黄糕粑、炒米等。 客人携礼物前来,主人则尽心招待,宾主共庆新年之禧。在黑龙江双城,“正月间富者多食火锅,以之饷客为特别敬意焉。”[70]河南阳武,待客多以面糕、马齿菜,因齿与时间近,意为新年好时运。在贵州安顺,主人要备下酒肉、茶果以及各种粑食待客,客人多醉而归,主人劝客饮酒,定说“带点春色”。 在广东东莞,有开灯的习俗。凡是去年生了男孩的人家,一般都要在正月初二到十三之间,拣一个吉利日子挂灯。大的八角纸灯挂在宗祠和神堂的正中,两傍和大门口都挂莲花灯,而土地、灶君、井君、床头婆和街头巷尾的土地之前都安放一盏小纸灯。祭祀过神明后,由家长从灯上割下一瓣灯瓣,叫做“开灯”。这天要大宴宾客。外婆替第一个外孙开灯比较隆重,必须置办衣服一套,饰品若干,鸡一只,猪肉三斤,鸭蛋八个,腊肉两方,慈姑几斤,米一盒,酒一罂。此外,其他亲友也要送礼为孩子“庆灯”。 二、娱乐 此一时期开展各种娱乐活动,在全国各地都相当普遍。因为元宵节之前,士农工商一般都不事生产,即便商家已经开市,营业也很不正常[71]。总之,人们的闲暇时间很多,彼此之间的交往也十分频繁,所有这些都为娱乐活动的进行提供了充足的条件。此间的娱乐活动,内容丰富,尤以聚赌为戏在全国都极为盛行,可谓禁不胜禁。这一现象在春节一节中已有介绍,此不赘述。 又元宵节是我国的狂欢节,而其序幕一般在正月十三或十四日拉开,因此闹元宵的一些娱乐活动如秧歌戏、杂剧等也便从十三日或十四日开始。箫鼓齐鸣,游者达旦。 “十三日,游艺、戏剧如龙灯、旱船、狮滚绣球、秧歌、高脚等类,悉皆聚游于街,白叟黄童追随街巷,……以是日起至十六日止。”[72]也有自初十日甚至初五日就开始的。如在广东石城,“儿童鼓乐喧闹,自初十至十五乃止”[73]。又在黑龙江双城,“秧歌、高跷、旱船、推歌、龙灯诸杂剧,常扮演而出”,这些活动从初五就开始了。[74] 此外,不同的区域还有一些极具地方性的娱乐活动,兹述于下。如东北一带的人们,尤其是儿童和女子,习惯以猪膝骨相聚为戏,玩一种叫“噶什哈”的游戏。“元旦至十五,闺中停针黹,结伴为‘抓噶什哈戏’,或曰‘抓子’。”[75]而在河北和山西一带,人们多以踢毽子、打秋千为乐。在浙江定海县,初一至初五日,人们敲锣击鼓以为娱乐,叫做“打正月锣鼓”。孩子们则到街市上购买纸灯、风筝以及玩具,嬉戏游玩。在海南,昌江女子多于年节时竞打秋千,互唱山歌。在河北一些地方,有些人在十二日扮演老鼠娶亲,鼓吹亲迎,游行娱乐。又晚上居民在门前烧旧鞋子,让新媳妇坐在前面观看,俗称“看火”,如果不看,就会不利婆婆。而这时,村里的妇女儿童就会前来看新媳妇,所以又叫做“小孩会”。 在广东东莞大朗长塘村与巷头、巷尾、求富路村有掷石头架的传统习俗。 自明朝以来,每年从年初一到十五这段时间都要进行掷石头比武活动。人们认为举行这种活动就可以得到神明庇佑,消灾得福,添丁发财。同时,也是一项重要的娱乐活动。 掷石头架,先由一班小童开始,然后青壮年参战,越掷人越多,数百人摆开长蛇阵,互相拼搏,甲方冲过来,乙方冲过去,彼此反复“冲杀”,比眼力、比智力、比气力。在“战斗”期间,老年男女在村中街头巷尾拾砖头泥块,挑到田头供作战斗的“弹药”。来自邻乡的群众,虽有不幸被掷得头破血流者,却从不动刀枪,掷完石头架后,各村和好如初,彼此在大郎圩市上买卖或在茶楼品茗,有说有笑,绝无敌意。传说哪一年石头架掷得越热闹、越激烈,那一年村民就越添丁发财。此俗至解放后停止。[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