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严法界三观 “法界三观”为华严宗观门之枢要,三观即是:一、真空绝相观,二、理事无碍观,三、周遍含容观。为华严宗初祖杜顺大师依《华严经》所开显实践修行之观门,建立三观,用以彰显观行,悟入一真法界。全称三重法界观门,又名三重法界、三重观门,略称三重观或法界观。“法界”是所观之境,“三观”指能观之心。 一、真空绝相观:为四法界中之理法界(即一真法界,亦即一真如心)。“真”者,以无虚妄念虑为真;“空”者,以无形质妨碍色相为空。因凡夫见色误认为实,见空误认为断空,以致困于迷途而不证得。今开真空绝相观,使观色非实色,而举体为真空,观空非断空,举体是幻色,始得免除一切情尘之束缚,而达空、色(有)无碍之境界。据杜顺大师《华严法界观门》所举,于真空绝相观开立为四句十门,即: (一)、会色归空观:谓会集一切色法均归于真空性。此有四门: 1、色非断空门:谓幻色并非断灭空,而是举体皆真空。 2、色非真空门:谓实色并非真空。 3、色空非空门:谓实色与断灭空皆非真空。 4、色即是空门:谓色空二者均无体性,故即是真空。 (二)、明空即色观:谓真空即是一切色法之本性。乃彰显凡是真者即是俗假,此系由事物之本性而言真空。亦分四门: 1、空非幻色门:谓断灭空不即是幻色。 2、空非实色门:谓真空不即是实色。 3、空非空色门:谓真空并非断灭空与眼前实色,而指真空之本性。 4、空即是色门:谓说空无我理者,由于空色相即之故。“空”,即真空;“色”,则兼幻色。 (三)、空色无碍观:谓色相举体是真空,真空亦举体而不异色相;以色为幻色,而不碍于空,空为真空,亦不碍于色,故观空色二法无障无碍。 (四)、泯绝无寄观:“泯绝”者,谓泯绝色(有)、空,离一切相;“无寄”者,谓无有语言文字可以寄托。“泯绝无寄观”者,谓此所观之真空,乃超绝一切对待,离言绝虑而无可寄托,为言解所不及,故必至心境俱灭不可思议之境地,乃见真空之全体。 二、理事无碍观:即四法界中之理事无碍法界。“理”,一真法界之性;“事”,一切世间之相。即观平等无差之理性与万象差别之事法炳然而存,二者能相遍、相成、相害、相即、相非而圆融无碍。据杜顺大师《华严法界观门》所举,于理事无碍观开立有十门,即: (一)、理遍于事门:谓能遍之理,其性无分限,所遍之事,则有分位差别,然一一事中,理皆全遍,无不圆足。 (二)、事遍于理门:谓理既遍于事,而事亦遍于理,事虽有差别,然理无分限,故一微尘亦周遍法界。 (三)、依理成事门:谓缘起之事法无别体,必依理而成立,此即事揽理成。 (四)、事能显理门:谓事虚而理实,故事中之理挺然露现,此即理由事显。 (五)、以理夺事门:谓事既揽理而成,遂令事相皆尽,而唯一之真理平等显现。 (六)、事能隐理门:谓真理随缘而成诸事法,致使事显而理不现,如诸佛之法身流转五道,而成众生。 (七)、真理即事门:谓真理不在事法之外,理之全体皆是事。 (八)、事法即理门:谓缘起之事法必无自性,故事之全体即真性。 (九)、真理非事门:谓理为事之所依,而非是事,又理绝诸相,真妄有异,故真理非事。 (十)、事法非理门:谓事为能依,非是所依,又事有差别,性与理异,故事法非理。 其中,初二门为事理相遍,三、四门为事理相成,五、六门为事理相害,七、八门为事理相即,九、十门为事理相非,即观其义旨虽不同,然逆顺自在,无障无碍,为同时顿起之同一缘起法。 三、周遍含容观:即四法界中之事事无碍法界。周遍,无所不在之义;含容,无法不摄之义。此观以事望事,观全事之理,随事而一一可见;全理之事,亦随理而一一可融。是则一多无碍,大小相含,互摄互容,重重无尽,隐显自在,神用不测,真可谓入华严无尽法界之境,故名周遍含容观。据杜顺大师《华严法界观门》所举,于周遍含容观亦开立有十门,即: (一)、理如事门:谓真理如事法一样有分齐。理性真实,事法虚空,真理的动态即变成事法。真理本无分齐,既显现为事法,也就如同事法而有分齐,有一多,有大小。真理显现为事法,全理为事,事法之外无真理,由此见事法即是见真理。 (二)、事如理门:谓事法如真理一样遍通圆融。前一门说事法之外无真理,事法遍于真理,亦即事法不异于真理,故事法虽有分齐,但与真理无别,故能随真理而遍通融摄,一一事法,即使是一微尘,亦能如真理一样周遍广大,圆融无碍。 (三)、事含理事门:谓一一事法,皆分别含有理和事,由事法与真理非一,因此,一事法,如一微尘能广容一切事物。由事法与真理融通,非一非异,形成四种关系: 1、一中之一,即一入于一中; (相容) 2、一中之一切,即一切入于一中; (相容) 3、一切中之一,即一入于一切中; (周遍) 4、一切中之一切,即一切入于一切中。 (周遍) 从而体现了万物的周遍含容,无障无碍的圆融关系。 (四)、通局无碍门:通即是遍、周遍;局,非遍。此门谓事法与真理非一,故非遍;事法与真理非异,故是遍。因事法与真理非一即是非异,故一一事法不离一处即能全遍十方一切微尘之内;因一切事法与真理非异即是非一,故一一事法全遍十方而不动一位。如是,一一事法,即远即近,即遍即住(局),无障无碍。 (五)、广狭无碍门:谓事与理非一,故是狭;事与理非异,故是广。此门是说,因事与理非一即非异,故不坏一微尘而能以狭包容、周遍一切;因事与理非异即非一,故一微尘不大而能包容十方世界。如是,一微尘的事法,即广即狭,即大即小,无障无碍。 (六)、遍容无碍门:遍,普遍;容,广容。此门谓:一望一切,互有相摄相入的关系。因普遍即是广容,故当一尘望于一切,在普遍于一切中时,还能摄一切于自己的一之中。又因广容即是普遍,故还能令此一尘普遍于自己里面的一切差别法中。如是,此一尘自身普遍其他事法时,即其他事法也普遍于自身,能容能入,同时遍摄无碍。 (七)、摄入无碍门:摄即广容,入即普遍。此门谓:一切(多)望一,无一切可遍,说是入;无一切可容,说是摄。以入他即是摄他,一切全入一中时,一还在自身的一切之内,同时无碍。以摄他即是入他,一全在一切中时,一切也在一之内,同时无碍。能摄与所摄、能入与所入,互相交参,一多相入相摄无碍。 (八)、交涉无碍门:交涉,交相关涉,意谓一与一切(多)俱为能摄能入。此门是说,一望一切,有摄有入,共有四句: 1、一摄一切,一入一切; 2、一切摄一,一切入一; 3、一摄一法,一入依法; 4、一切摄一切,一切入一切。 能摄所摄,能入所入,能即所,所即能,互能互所,同时交参无碍。 (九)、相在无碍门:谓一切望一,也有入有摄。所摄与所入,彼此俱在,叫做“相在”。此门亦有四句: 1、摄一入一; 2、摄一切入一; 3、摄一入一切; 4、摄一切入一切。 一切与一同时交参,无障无碍。 (十)、普融无碍门:谓一切和一互相相望,一一具有前两重四句,圆融无碍,无穷无尽。因总融前之九门,彼此互不相碍,故称普融无碍。 上述周遍含容观的十门,是杜顺大师对一切现象与现象相互关系的观照方法,是一辗转相生的观照过程。第一、第二门事理相如是总意,以下八门由此展开。第三门是一、二门的综合,四、五、六、七是就通局、广狭、遍容、摄入四个方面加以展开,由此,又从一望一切和一切望一概括为八、九两门的交涉、相在关系,最后第十门综合八、九两门,亦是综合一至九门,为普融无碍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