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敦煌本《六祖坛经》“獦獠”刍议 邓文宽 迄今为止,“獦獠”一词以见于《六祖坛经》者为最早,英藏本、敦博本以及经后世修改补充而流传下来的惠昕本、契嵩本、宗宝本文字均同。但对其含义,人们措意不多,即便有所论列,也颇多分歧。现将个人所见略述如次,以便促进对这个问题的深入讨论。 一、研究史概述 近人对“獦獠”一词提出解释者,以丁福保先生为早。他在《六祖大师法宝坛经笺注》一书中说: 獦音葛,兽名。獠音聊,称西南夷之谓也。《一 统志》八十一:“肇庆府,秦为南海郡,地属岭南道,风 俗夷獠相杂。”山谷《过洞庭青草湖诗》:“行矣勿迟 留,蕉林追獦獠。”注曰:“山谷赴宜州贬所,岭南多蕉 林,其地与夷獠相接。”《韵会》:“獦者,短喙犬。獠, 西南夷。”其后,郭朋先生在《坛经校释》一书中也对“獦獠”做了解释: “獦”,亦作“獦”,音葛,兽名。《说文》:“揭,短喙 犬也。”“獠”,音聊。《说文》:“獠:獦也。”则“獦獠” 者,当是对以携犬行獦为生的南方少数民族的侮称。 黄山谷《过洞庭青草湖诗》:“行矣勿迟留,蕉林追獦 獠。”这里的“獦獠”,既指野兽,又指獦人。惠能见弘 忍时,当是穿著南方少数民族服装,所以也被弘忍侮 称之为“獦獠”。如果我理解不误,则郭朋先生的意思是说,“獦”是一种短嘴巴狗,“獦獠”则是对携犬行獦之南方少数民族的侮称。 不久前,李淼先生在其编著的《中国禅宗大全》一书中,对“獦獠”也做了解释:“当为仡僚(见《元和郡县志》卷二(三)十,现称仡佬,我国少数民族之一,分布在广西、贵州一带。獦獠,是古代对西南少数民族的贬称,即仡佬或仡僚。”《中国大百科全书·民族卷》在“仡佬族”一目中说:“唐代以后,史书中出现了‘葛僚’、‘仡僚’、‘佶僚’等族称,‘仡佬’一名则最早见于南宋朱辅写的《溪蛮丛书》。明嘉靖《贵州图经》说:‘仡佬,古称僚。’田汝成《行边纪闻》也说:‘仡僚’,一日‘僚’。”以上两种意见认为,“獦(葛)獠”就是现在中国少数民族之一的仡佬族。 1992年9月,在北京房山召开国际敦煌吐鲁番学术讨论会期间,我曾就《六祖坛经》中的一些语辞请教杭州大学黄征先生。10月中旬,黄先生将其《{坛经校释)商补》一文手稿复印寄我。黄先生不同意郭朋先生的解释,认为“獦獠”是“西南少数民族的泛称”。他引证《广韵·叶韵》“良涉切”:“獦,戎姓,俗作田獦字,非”,认为“獦”与“獠”不可能二义双关,“獦獠”本身也没有明显的贬义。至于“獦”字,黄先生认为“是‘獦’字俗写,魏晋以来习见,敦煌写本则几无例外。”这是我首次见到识“獦”为“獦”的见解。 后来得读潘重规先生《敦煌写本{六祖坛经)中的“獦獠”》一文。潘先生也认为“獦”是“獦”字俗体,故应识作“獦獠”。“獦獠”应是以渔獦为生的岭南“獠”民。 在以上几种意见中,尤以潘先生用力最多,论述最详。潘文引用材料极为宏富,尤其是两《唐书》中的相关资料,几于竭泽而渔。为证实“獦”为“獦”之俗写,潘先生查阅了台北“中央图书馆”所藏百余件敦煌写本,文末附有五件写本照片,给人以极大方便。尽管如此,潘先生还是说:“管窥所得,不敢自信,草成此文,敬祈海内外大雅宏博,加以指正!”其求索用力之勤勉,治学态度之谨严,确令后学钦敬不已。 总括以上诸家意见,可以概括为如下几种:(一)对西南少数民族的侮称说(丁、郭);(二)仡佬族说(李、大百科);(三)西南少数民族泛说称(黄);(四)以渔獦为生的南方“獠”民说(潘)。这些意见都有一定道理,但均未令人十分满意。 二、“獦獠”是古代汉人对崇狗重狗的西南 “獠”民的贬称 我认为,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首先必须搞清“獦”、“獠”二字的各自含义,然后再看他们是如何结合在一起并用以指称西南“獠”民的。 先说“獠”字。《说文》:“獠,獦也。从犬暸声,力昭切。”可知“獠”字的本始含义是“狩獦”。而狩獦一般都要带犬,似可引申出携犬行獠的意义,至少可以肯定,“獠”字同犬密不可分。至于自汉迄唐,单用“獠”字或“蛮”字称西南少数民族,已为人所周知。《新唐书》卷222下《南蛮传》载有“南平獠”、“乌武獠”、“钧州獠”、“巴州山獠”、“益州獠”、“巴、洋、集、壁四州山獠”、“琰州獠”、“桂州山獠”、“明州山獠”等,潘文引述很多,不赘。这些“獠”民的分布地区多在今云、贵、川、桂四省区以及湖南西部地区。由于獠民分布区域极广,又多以渔獦为生,故被汉人统称为“獠”。 次说“獦”字。《说文》:“獦,短喙犬也。从犬曷声。《诗》曰:‘载猃獦骄。’《尔雅》曰:‘短喙犬谓之獦骄。’许谒切。”《初学记》卷二十九《狗第十》:“獦,虚竭反,短喙犬也。”此字的读音,《宋景文笔记》、《少仪外传》、《示儿编》引注均作“音葛”。如果说“獠”字与犬密切相关,则“獦(獦)”字是直截用指“短喙犬”的,足见这两个字本身已有密切联系。 再讨论“獦”、“獠”二字是如何结合在一起的。 《魏书》卷一百一《獠传》记载: 獠者,盖南蛮之别种,自汉中达于邛笮川洞之 间,所在皆有。……性同禽畜,至于愤怒,父子不相 避,惟手有兵刃者先杀之。若杀其父,走避,求得一 狗,以谢其母,母得狗谢,不复嫌恨。……大狗一头, 买一生口。”由此可知,古代“獠”民十分看重狗。“大狗一头,买一生口(奴婢)”,或当可信。至于儿杀其父以一狗偿之,“母得狗谢,不复嫌恨”,不免有夸大之嫌。但“獠”民重狗则是其重要习俗。而“獦”就是一种短喙犬,它能明确地表达“獠”民重狗的特点,因此,同“獠”字结合在一起应该是很自然的。不过,北魏时,“獦獠”一词是否产生,我们还不得而知。 “獠”民重狗,犹如回民重猪,以及世界上一些少数民族重狼等,多源自神话传说。唐人李吉甫在《元和郡县志》中说:“《后汉书》高辛氏有畜犬曰架瓠,帝妻以女,有子十二人,皆赐名山广泽,其后滋蔓,今长沙武陵(疑脱“蛮”字)是也。”为了对古代“獠”民重狗习俗的来源有一清晰的认识,现将《后汉书》卷八十六《南蛮西南夷列传》的有关文字迻录如下(著重点为本文笔者所加): 昔高辛氏有犬戎之寇,帝患其侵暴,而征伐不 克。乃访募天下,有能得犬戎之将吴将军头者,赐黄 金千镒,邑万家,又妻以少女。时帝有畜狗,其毛五 采,名曰粲瓠。下令之后,槃瓠遂衔人头造阙下,群 臣怪而诊之,乃吴将军首也。帝大喜,而计槃瓠不可 妻之以女,又无封爵之道,议欲有报而未知所宜。女 闻之,以为皇帝下令,不可违信,因请行。帝不得已, 乃以女配槃瓠。槃瓠得女,负而走入南山,止石室 中。所处险绝,人迹不至。于是女解其衣裳,为仆鉴 之结,著独力之衣。……经三年,生子一十二人,六 男六女。槃瓠死后,因自相夫妻。……其后滋蔓,号 曰蛮夷。……名渠帅曰精夫,相呼为缺徒,今长沙武 陵蛮是也。李吉甫在《元和郡县志》中又说:“《武陵记》云:‘溪山高可万仞。山中有架瓠石室,可容数万人。窟中有石似狗形,蛮俗相传即檠瓠也。”北魏郦道元《水经注》沅水条:“[沅]水又经沅陵县西,有武溪,源出武山,与酉阳分山,水源石上有盘(槃)瓠”,迹犹存矣。”以下所记与前引《后汉书》略同,今不俱引。虽然所记槃瓠石一在窟中,一在水源石上,稍有不同,但所反映的神话传说内容则相一致。将形似于狗的石头称作是先祖架瓠,并加以崇拜,说明“獠”民(“蛮”民)这种原始崇拜的悠久历史和巨大影响。明乎此,就可确认《魏书》记载“獠”民重狗为不诬。 那么,唐代南方“獠”民是否仍以架瓠为始祖而继续加以崇拜呢?晚唐人樊绰在《蛮书》卷十说:“黔、泾、巴、夏四夷苗众,咸通三年(八六二)春三月八日,因人贼朱道古营栅竟日,与蛮贼将大羌杨阿触、杨酋盛、柘东判官杨忠义话得姓名,立边城自为一国之由。祖乃盘(槃)瓠之后,其蛮贼杨羌等云绽盘古之后。”由此可知,唐时南方“獠”民仍有视架瓠为始祖者。 看来,“獦”、“獠”二字结合成“獦獠”其来有自。它源于古代“獠”民的狗崇拜以及当时生活中的重狗习俗。它被汉人用来指称西南“獠”民,虽不乏贬义在,但却有充分根据。同时也可明确,《广韵》认为“獦”是“戎”姓亦源于此。 “獦獠”一词,除《六祖坛经》外,唐代文献中现在见到两处。《新唐书》卷222下《南蛮传》:“戎、泸间有葛獠,居依山谷林菁,逾数百里。……大中末,昌、泸二州刺史贪沓,以弱缯疆獠市……獠相见大笑,遂叛。立酋长始艾为王,逾梓潼……”戎、泸、昌、梓潼均在今云、贵、川地区。《元和郡县志》卷三十锦州洛浦县:“先天二年分大乡县置,以县西洛浦山为名。县东西各有石城一,甚险固,狍獠反叛,居人皆保其土。”“獦獠”、“葛獠”、“狍獠”均是同音异写而已。殆无疑义。从敦煌写本字形演化来看,“獦獠”亦可看作“葛獠”的类化增傍字。如英藏本《六祖坛经》中将“曹溪”写作“漕溪”,将“教授”写作“教授”,上一字均因下一字类化而增偏傍。 现在,再看一下敦煌本《六祖坛经》的原文记载: 弘忍和尚问惠能曰:“汝何方人,来此山礼拜吾? 汝今向吾边复求何物?”惠能答曰:“弟子是岭南人, 新州百姓。今故远来礼拜和尚,不求余物,惟求作 佛。”大师遂责惠能曰:“汝是岭南人,又是獦獠,若为 堪作佛?”惠能答曰:“人即有南北,佛性即(却?)无南 北,獦獠身与和尚不同,佛性有何差别?”大师欲更共 语,见左右在旁边,大师便不言。“獦獠”一词在《六祖坛经》中的出现仅见于此。我们注意到,五祖弘忍认为惠能不能作佛共有两个原因:(一)他是岭南人;(二)“又是獦獠”。可否这样理解,如果惠能仅是岭南人,而非“獦獠”,五祖会不会认为他可以作佛呢?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而五祖强调的是他是“獦獠”,这不能不使我们产生疑问:惠能是否有“獦獠”血统呢?因为他在答话中直言不讳地承认他自己“身”(身体)是“獦獠”,“与和尚(弘忍)不同”!此前惠能在讲述他的身世时,只说他父亲是范阳卢氏,遭贬而到岭南。父早亡后,卖柴侍母。但其母是什么族人,他没有说。从惠能自己承认是“獦獠”,不能排除其母是“獠”人的可能。这里仅做为一个问题提出,容再深究。 我们已知,“獦獠”是因“獠”民以狗为始祖崇拜并在现实生活中重狗而得名。那么,五祖说惠能是“獦獠”,而不能“作佛”时,就无异于是说:把狗看得比父亲、丈夫还重的蛮人,或者说不知礼义廉耻的未开化人,怎么可以“作佛”呢?其贬义显而易见。惠能的争辩则是说,我的身体虽是“獠”人,但我的佛性同你有什么区别?这个回答出语惊人,非常有力,超乎常人之上。由此我们也可以体味出,惠能“人人具有佛性”的思想于此已露端倪。 总之,“獦獠”是古代汉人对崇狗重狗的西南“獠”民的贬称。至于它是否就是现代民族学意义上的“仡佬族”,已超出我的任务和能力,应由现代民族学研究者去回答。 三、兴圣寺本、高丽传本《六祖坛经》中的“獦 獠”及相关问题 潘重规、黄征二先生认为“獦”是“獦”字俗书,单就文字识读来说,这是正确意见的一种。《颜氏家训书证》云:“自有讹谬,过成鄙俗,‘乱’傍为‘舌’……‘獦’化为‘獦’……”颜之推乃北齐人,说明北朝已有将“獦”写作“獦”的。敦煌写本中不独“獦”字,“腊”字俗写作“臈”②,可作“獦”字俗写作“獦”的参证。 但是,将“獦”字识作“獦”,并与“獠”字连在一起构成“獦獠”时,便有些说不通了。如前引《说文》,“獠”字本身具有“獦”义,“獦獠”合在一起不免困难。 潘重规先生证认“獦”为“獦”字俗写后说:“獠是蛮夷之人,居山傍水,多以渔獦为生。田獦渔捕是极大恶行,身为獦师更是触犯经律重罪。岭南华人与獠民杂处,颇多从事渔獦,自然与学佛之路是北道而驰。六祖来自华夷杂居的岭南,五祖称为‘獦獠’,无异是说‘一个身犯重罪的野蛮人还能作佛吗?”’为了加深对“獦獠”的认识,潘先生引了兴圣寺本《六祖坛经》之《悟法传衣门》的如下一段文字: 辞违已了,便发向南……惠能后至曹溪,又被恶 人寻逐,乃于四会县避难。经五年,常在獦人中,虽 在獦中,每与獦人说法。次引了高丽传本《六祖坛经》的近似文字: 能后至曹溪,又被恶人寻逐,乃于四会县避难獦 人队中,凡经一十五载,时与獦人随宜说法。獦人常 令守网,每见生命尽放之。每至饭时,人莱寄煮肉 锅。或问,则对曰:“但吃肉边菜。”不可否认,兴圣寺本和高丽传本《六祖坛经》中的这两段文字,是将“獦獠”之“獦”理解为“獦”字后才演绎出来的。因为就这两种本子自身而论,五祖指责惠能是“獦獠”从而不能“作佛”以及惠能的争辩,均在这些文字形成之前。但宋人作的《广韵》就已指出:“俗作田獦字,非。”《广韵》的看法是正确的。因为“獦”字在《说文》中就已有了,更早的《诗经》、《山海经》中也有记载,他如《尔雅·释兽》、唐代的《初学记》等书均有记载,不是民间将“獦”俗写作“獦”后才出现的。更重要的是,现知最早的《六祖坛经》写本敦煌本根本就没有这两段文字。诚然,据后人增添的一些文字内容反推“獦獠”本义,也是一种研究方法。不过,我觉得在使用这种方法时还应考虑到这些文字形成的先后顺序,更要考虑到敦煌本《六祖坛经》没有这些文字的事实。当我们认识到只有崇狗重狗的“獠”民被称为“獦獠”时,兴圣寺本、高丽传本这两段文字的演绎性质就不辨自明了——它们恐怕不能做为研究六祖事迹和思想的依据。 最后,我十分乐意,并怀着钦敬之情引用潘重规先生的话做为本文的结束:“管窥所得,不敢自信,草成此文,敬祈海内外大雅宏博,加以指正!” (原载《敦煌吐鲁番学耕耘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