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齐粱之间中国的大乘禅 南怀谨 佛学的主旨,重在修证。而修证的方法,都以禅定为其中心。自东晋以来,因佛图澄等人屡示神异为教化,并又传译小乘禅观等的修持方法。修习禅定,对于一般从事佛学研究和信仰佛教者,已经成为时髦的风气。后来又因译经事业的发达,许多英华才智之士,吸收佛学的精义,融会中国固有文化的精华,渐已开始形成中国大乘佛学的新面目,因此达摩大师从印度东来之前曾说:“东土震旦,有大乘气象。”这并非完全是凭空臆测之语。即使达摩大师不来中国传授禅宗,如果假以时日,中国的禅道亦将独自形成为另一新兴宗派,犹如东晋时期的慧远法师,独立开创净土宗一样。这也是事有必至、理有固然的道理。例如在齐、粱之际,当达摩大师东来之前,中国本土大乘禅的代表人物,最著名的便是宝志和尚、傅大士、慧文法师等三人,而且他们的言行,对于隋、唐以后新兴的禅宗与其他宗派--如天台、华严宗等,都有莫大的影响。中国大乘禅的初期大师 宝志禅师,世称志公和尚,据粱释慧皎所撰《高僧传》的记载,原名保志。 “保志,本姓朱,金城人。少出家,师事沙门僧俭为和尚,修习禅业。至宋太始初,忽如僻异,居起无定,饮食无时,发长数寸,常行街巷,执一锡杖,杖头挂剪刀及镜,或挂一两匹帛。齐建元中,稍见异迹,数日不食,亦无饥容。与人言,始若难晓,后皆效验。时或赋诗,言如谶(chen4:迷信的人指将来要应验的预言、预兆)记。京土士庶,皆敬事之。......” 又据《五灯会元》等所载: “初,东阳民朱氏之妇,上巳日,闻儿啼鹰巢中,梯树得之,举以为子。七岁,依钟山沙门僧俭出家,专修禅观。宋太始二年,发而徒跣(xian2:跣足,光着脚),着锦袍,往来皖山剑水之下,以剪尺拂子挂杖头,负之而行。天监二年,粱武帝诏问,弟子烦惑未除,何以治之?答曰:十二。帝问其旨如何?答曰:在书字时节刻漏中。帝益不晓。......” 总之,志公在齐、粱之际,以神异的行径,行使教化,这是他处乱世行正道,和光同尘的逆行方式,正如老子所说“正言若反”的意义一样。而他对于大乘佛法的正面真义,却有《大乘赞》十首、《十二时颂》与《十四科颂》等名著留传后世。尤其《十四科颂》中,对于当时以及后世的佛学思想,与佛法修证的精义,充分发挥了中国佛学的大乘精神。我们在千载以后读之,已经习惯成自然,并不觉得怎样特别,但对当时的学术思想界和佛学的观念来说,却是非常大胆而富有创见的著作,的确不同凡响。其中他所提出的十四项“不二法门”的观点,影响隋、唐以后的佛学和学术思想,实在非常有力。也可以说,唐代以后的禅宗,与其说是达摩禅,毋宁说是混合达摩、志公、傅大士的禅宗思想,更为恰当。因文繁不录,但就志公《十四科颂》的提示,便可由此一斑而得窥全豹。(一)菩提烦恼不二。(二)持犯不二。(三)佛与众生不二。(四)事理不二。(五)静乱不二。(六)善恶不二。(七)色空不二。(八)生死不二。(九)断除不二。(十)真俗不二。(十一)解缚不二。(十二)境照不二。(十三)运用无碍不二。(十四)迷悟不二。 以上所举志公《十四科颂》的提纲,虽然没有完全抄录内容,但他所提出的问题,都是当时佛学界的重要问题。因为汉末到齐粱之间,大乘佛学的内容,没有完全翻译过来,大多都是根据小乘佛学的观点,还未融会大小乘佛学的真谛。总之,当齐、粱之际,在志公之前,中国本土的学者,极少有人能融会佛学的大乘义理与禅定的修证工夫,而知行合一的。但从志公、傅大士、慧文法师以后,那就大有不同了。 因此,如果要讲中国禅的开始和禅宗的发展史,就应当从志公等人说起。但志公遭逢乱世,同时中国禅的风气尚未建立,因故意装疯卖傻,而以神秘的姿态出现。就如他的出生与身世,也都是充满了神秘的疑案。到了南宋以后,杭州灵隐寺的道济禅师,他的作风行经,也走此路线,世称“济公”。后人景慕他的为人,把他的传闻事迹,在明、清以后,还编成了小说,称为《济公传》,普遍流行,深受一般社会的欢迎。《济公传》中许多故事,就是套用志公的事迹,混合构想而编成的。至于以神异行化的作用何在,我认为粱释慧皎法师著作《高僧传》的评论,最为恰当。如云: 论曰:神道之为化也,盖以抑夸强、催侮(wu2:欺负,轻慢)慢、挫凶锐、解尘纷。至若飞轮御宝,则善信归降;竦(song2:恭敬;同‘悚’)石参烟,则力士潜伏。当知至治无心,刚柔在化,自晋惠失政,怀愍(min2:同‘悯’的忧愁之意)播迁,中州寇荡,窦羯(jie2:古代北方少数民族)乱交,渊曜篡虐于前,勒虎潜凶于后,郡国分崩,民遭涂炭。澄公悯锋镝(di2:箭头)之方始,痛刑害之未央,遂彰神化于葛陂,骋悬记于襄邺(ye4:古地名,在今河北省临漳县西),借密咒而济将尽,拟香气而拔临危,瞻铃映掌,坐定凶吉,终令二石稽首,荒裔子来,泽润苍生,固无以校也。其后佛调、耆(qi2:年老)域、涉公、怀度等,或韬光晦影,俯同迷俗;或显现神奇,遥记方兆;或死而更生;或窆(bian2:埋葬)后空椁(guo2:棺材外面套的大棺材。);灵迹怪诡,莫测其然!但典章不同,去取亦异,至如刘安、李脱,书史则以为谋僭(jian4:超越本分,旧时指地位在下的冒用在上的名义或器物等等)妖荡,仙录则以为羽化云翔。夫理之所贵者,合道也,事之所贵者,济物也,故权者反常而合道,利用以成务。然前传所记,其详莫究,或由法身应感,或是遁仙高逸,但使一分兼人,便足高矣。至如慧则之感香瓮,能致痼疾消瘳(chou1:病愈);史宗之过渔梁,乃令潜鳞得命;白足临刀不伤,遗法为之更始;保志分身圆户,帝王以之加信;光虽和而弗污其体,尘虽同而弗渝其真,故先代文纪,并见宗录。若其夸炫方伎,左道乱时,因神药而高飞,借芳芝而寿考,与夫鸡鸣云中,狗吠天上,蛇鹄(hu2:水鸟,俗叫‘天鹅’)不死,龟灵千年,曾是为异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