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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丹赤巴在藏传佛教发展史上的地位与作用 [摘要] 藏传佛教格鲁派第一座寺院甘丹青寺的治台即甘丹赤巴在格鲁派中享有极高地位,其选任制度有别于其他寺院寺主的传承方式,重学识而不重出身,通严格选拔方可担任。作为宗喀巴法位继承者的历任甘丹赤巴,在藏传佛教的发展历史上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创建教派、建寺弘法、著书立说、培养人才等方面。 [关键词] 甘丹赤巴;藏传佛教;格鲁派;地位;作用 [中图分类号] B946.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557(X)(2006)02-0217-10 自1409年藏历正月宗喀巴·洛桑扎巴(1357-1419)在拉萨召集规模宏大的祈愿大法会并于当年建成了藏传佛教格鲁派第一座寺院甘丹寺(这两件大事被认为是藏传佛教格鲁派正式创立的标志)后,宗喀巴亲自担任了甘丹寺主持“甘丹赤巴”(dgav-ldan-khri-pa),故而历史上有视甘丹赤巴为格鲁派教主之传统。恰白·次旦平措等先生说:“甘丹寺的法台是宗喀巴大师法位的继承者,因此和其他寺院的法台职位不同,担任此职务需要具备特别的条件,不论是不是转世活佛,也不论出生地区和出身的寺院以及年龄大小、贵贱高低、声望大小等,担任甘丹寺赤巴的首要条件是要精通显密经论及讲经听法的学识。”由于甘丹赤巴被视为宗喀巴衣钵的继承者,故而在格鲁派中有很高的地位:一般来说,任职甘丹赤巴者即被认为是活佛,可以转世;还有资格成为在达赖喇嘛去世后直到新的达赖喇嘛亲政前的期间代理其职权的过去西藏地方政府“摄政”的候选人。在藏族中也享有很高的地位,受到极大的尊敬:人们向甘丹赤巴献供养布施,以此为荣耀,并认为这样做是一种“功德”;他出行时有人开道,仪仗中有香炉、黄伞,在旧西藏除了达赖、班禅和萨迦法王之外,只有甘丹赤巴才能享有这种待遇,甘丹赤巴的地位由此可见一斑。 甘丹寺巴选任制度是一种比较特殊的形式,有别于其他寺院寺主的传承方式,主要体现在只重视佛学学识,而不重出身,通过层层考测、选拔,能成为甘丹赤巴者,大多不愧为一代佛学宗师。1419年宗喀巴圆寂前,将自己的衣钵传给了大弟子贾曹杰·达玛仁钦(rgyal-tshab-rje-dar-ma-rin-chen),之后贾曹杰继承了宗喀巴的职位,成为第二任甘丹赤巴;贾曹杰在他1432年去世的前一年即1431年委任宗喀巴的另一个大弟子克珠杰·格勒白桑(mkhan-grub-rje-dge-legs-dpal-bzang)担任甘丹寺主持,是为第三任甘丹赤巴。1438年克珠杰去世后,由宗喀巴另一个弟子大夏鲁瓦·勒巴坚赞(zha-lu-ba-legs-bavi-rgyal-mtshan)继任。这样一脉相承,甘丹寺一直以格鲁派中学问最好的僧人担任赤巴,到1954年就任的赤钦·土登衮噶时,甘丹赤巴已经是第九十六任了。 作为一种特殊传承制度下一个层面的“一个群体”,甘丹赤巴在藏族历史上起到了特殊的作用,其中一些人对藏族社会历史巨大而深远的影响;尤其是因为其在藏族历史上的特殊地位——“宗喀巴衣钵的继承者”、“格鲁派首寺主持”、“黄教领袖”等,决定了甘丹赤巴在藏传佛教发展历史上具有特殊的地位,他们在藏传佛教尤其是格鲁派从创立到发展壮大过程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值得我们去追踪讨论、去研究考证。本文即梳理藏、汉文文献有关记载,在前贤研究的基础上,争取勾勒出甘丹赤巴在藏传佛教发展历史进程中所起作用的大致轮廓。 一、创建教派,奠定教义学说基础 第一任甘丹赤巴即宗喀巴大师。正是宗喀巴大师于14世纪末、15世纪初针对已经在藏族地区传播数百年的藏传佛教时弊而发起的改革运动,使一个面目崭新的佛教教派出现在雪域大地,对藏族社会、历史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宗喀巴7岁到青海化隆县境内的夏琼寺出家,跟随当地的高僧顿珠仁钦学佛,从小打下了深厚的佛学根底。17岁时,在老师顿珠仁钦的支持下,宗喀巴离开青海到西藏去深造,先后拜萨迦派高僧仁达哇等各教派的数十名高僧为师,学习各派教法。到14世纪80年代末,宗喀巴把西藏佛教显密宗各派的教法几乎全部系统地学了一遍,并开始讲经传法,逐渐成为当时卫藏地区藏传佛教界的知名人士,在其身边聚集起一批很有学识和社会活动能力的年轻弟子,加上得到明朝加封的西藏地方的首领阐化王札巴坚赞和拉萨河流域地方首领的支持,其声望越来越高,甚至明朝皇帝也派使者邀请他进京,可见宗喀巴影响之大。1400年到1409年,宗喀巴开始系统传播自己的宗教主张,取得巨大成功。宗喀巴学经传法、创立教派能够取得成功,得到广大民众的认可,除了宗喀巴本身宗教造诣、严守戒律,以及当时统治者阶层的支持而外,还有其深刻的社会背景。佛教自吐蕃早期传入,经过曲折发展,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教派,有了较大的规模,“到11、12世纪,西藏地区出现了若干较大寺院,也形成了若干教派”,对藏族地区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然而,到了元末明初,由于两朝中央政府对藏族地区佛教各教派实行扶持拉拢政策,对各派僧徒“进官分职,尚用僧徒。于是各派僧人,或趋京师请封,或在当地居官。百年之间,学风不变,不复以戒行经义相当,惟以官爵权势相倾。有不少贪图权势,追逐名利,在宗教方面走上了炫奇头异,哗众取宠,以求自售的道路”。由于当时藏传佛教种种不良风气的蔓延,严重地破坏了佛教在信徒心目中的形象,甚至“给西藏社会造成了全面的信仰危机,几乎把再传的佛教葬送掉。”。藏传佛教已经快要的人去其传播文化、教化民众、帮助统治阶级统治人民的功效。在这种背景下,宗喀巴著书立说,创立格鲁教派的理论基础,号召重视戒律,对寺院制度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成功地革除了戒律废弛、追逐世俗名利、密宗修行没有次第等“不善行”,使寺院恢复了正常的宗教生活,戒律得以严守,佛法的修习重新走上正轨,从此藏传佛教又空前地活跃起来。 到1409年藏历正月,拉萨祈愿法会的召集,以及甘丹寺的建成,标志着格鲁派的创立。格鲁派开藏传佛教新风,其基础理论思想集中体现在宗喀巴的《菩提道次第广论》和《密宗道次第广论》二书中。作为格鲁派的根本经典,《菩提道次第广论》主要以阿底峡的《菩提道灯论》为理论依据,阐述下士、中士、上士的三乘修行次第和止观的修持方法,从修行成佛的角度概括了佛教显宗的基本教义。而这一著作的意义,王森先生曾说:“在西藏,在宗喀巴以前,喇嘛各教派,多专尚某一密法、某一经论,即令有试图对佛教整体作系统解说者,又多缺略不全。宗喀巴此书(指菩提道次第广论——引者),就其达到的佛学水平而言,比之隋唐时期据以建宗的著述,并无逊色。这一点对于黄教教派之形成以及黄教教内保持一致,没有分裂为若干支派,是起了重要作用的。”而《密宗道次第广论》,则对密宗四部修行次第、仪轨、方法等进行了深入的论述,提出了自己对密宗的见解和持行法则。总体而言,格鲁派兼具西藏各派教义之长。西藏向来相传的“上传戒律”和“下传戒律”等所有戒律,噶当派所传的菩提道次第和菩提心教授等,俄洛扎瓦师徒所传《俱舍论》、《现观庄严论》、《中论》、《因明论》等大论讲传,玛尔巴和廓洛扎瓦等所传集密,惹、卓、雄等译师所传时轮,萨迦派师资所传胜乐和喜金刚,惹、觉、当等3译师所传红黑怖畏等四部曼陀罗灌顶,噶举派中法义心要的乐空大手印、那若六法等,在格鲁派中无不兼容并包。如此,格鲁派佛学即具有了系统化和规范化的特点。所谓的系统化,是指调整修习的先后次序,主张学完显宗之后,必须修密,这成为后世格鲁派寺院教育一个基本准则;所谓规范化,是指调和佛教理论各个方面的矛盾。格鲁派的佛学特点反映了15世纪以后藏传佛教的发展趋势。而格鲁派教义的系统化、规范化,最初的奠基者当然是教派创始人、第一任甘丹寺巴宗喀巴大师,其继任也即后来甘丹寺的主持者甘丹赤巴们对格鲁派教义的完善和传播,也起到了巨大的作用,这主要体现在他们主持甘丹寺日常事务,著书立说阐释教义,建寺收徒宣扬教义等方面。 二、建立寺院、弘扬教法 1409年宗喀巴大师在西藏地方政权帕竹第悉、明朝廷敕封阐化王扎巴坚赞的支持下,在拉萨举行规模宏大的、有上万僧人参加的祈愿大法会——“默朗木钦波”(smon-lam-chen-po),法会期间施主与观光者有数万人,收到了大量供施物品。在此基础上,经徒众和施主的再三恳请,宗喀巴选择在拉萨东面约60公里处的形似一只卧象的旺固尔山山坳建立格鲁派第一座寺院——甘丹寺。之所以选择在该地建造寺院,是由于大象为佛学推崇的国政七宝之一。甘丹寺的建设由帕竹第悉·札巴坚赞、司徒伦居·扎嘎囊索仁钦伦布、嘉玛赤本达瓦、拉萨宠仁青贝等为施主,由宠仁青白和仁钦伦布为总管,当年即建成了赤妥康(khri-thog-khang,住持殿)及70余间僧舍,常住僧人约500名。次年建成了大殿,能容纳3000僧人举行诵经法会。其他各个佛殿经堂也是依山势而建,显得气势不凡。宗喀巴大师圆寂后,在甘丹寺用18升白银为他建造了大灵塔,并且用金银建造了纪念宗喀巴大师的佛像。继宗喀巴大师之后,历任甘丹赤巴在原有的基础之上,继续着甘丹寺的建设工程。 第二任甘丹寺巴贾春杰(1364-1432)在甘丹寺的创建过程中出力不少:“宗喀巴大师在土牛年创立拉萨祈愿大法会之后兴建甘丹寺,贾曹杰与都增扎巴坚赞二人负责兴建工程。他与都增扎巴坚赞团结合作,完成了土建工作,为佛教奠定基础,并按宗喀巴大师的指示,在修供方面依止常啼菩萨,不顾自己的身体性命完成上师的计划,从不懈怠。”在第三任甘丹赤巴克珠杰·格勒白桑期间(1431-1439),甘丹寺建设方面大有进展:“他(指克珠杰——引者)在任期间,为宗喀巴大师的灵塔新建了金铜合金的金顶塔檐,创建了讲论大乘经典的讲经院,并任命大学者释迦室利(shvakya-shri)、伦巴贝丹(snon-pa-dpal-ldan)、喇嘛羊卓巴(bla-ma-yar-vbrog-pa)、上师却扎巴(rie-chos-grags-pa)等四人为讲经师,建立讲修法相学的扎仓,使得讲修显宗大论的事业极为兴盛。”第四任甘丹赤巴夏鲁哇·勒巴坚赞(zha-lu-ba-legs-pa-rgyal-mtshan,1375-1450)于1439年接替克珠杰任甘丹赤巴。在其12年任期内,由他主持完成了宗喀巴大师灵塔殿屋顶的收尾工程,在鎏金屋顶新塑密集、胜乐、时轮三尊金像,而且“向弟子们传授大威德教法以及三诀窍等法门;以法、财等善加护持僧众,使甘丹寺有了很大的发展”。第五任甘丹赤巴洛周曲迥(blo-gros-chos-skyong,1389-1466)期间,在甘丹寺新建佛殿内塑释迦牟尼金像,建造了大银塔等。第六任帕索·曲吉坚赞(ba-so-chos-kyi-rgyal-mtshan,克珠杰之弟,1463年任甘丹赤巴)新建甘丹寺狮吼殿,而且为其前面几任甘丹寺赤巴塑像。第八任甘丹赤巴门朗班瓦(smon-lam-dpal-ba,1414-1491)于1480年任甘丹赤巴,期间兼任哲蚌寺法台。在甘丹寺、哲蚌寺新塑佛像、刻印经书、兴建佛塔等。第二十一任甘丹赤巴德瓦坚·格勒白桑(bde-ba-can-dge-legs-dpal-bzang,1505-1567)曾向三世达赖喇嘛索南嘉措和吉雪第巴·扎西饶丹(skyid-shod-sde-pa-bkra-shis-rab-brtan)建议,将桑普年绒扎仓(gsang-phu-nyag-rong-gav-tshang)与甘丹寺夏孜扎仓合并。第二十三任甘丹赤巴次丹嘉措(tshe-brtan-rgya-mtsho,1520-1587)遵照第三世达赖喇嘛索南嘉措的命令,于1566年建成甘丹两扎仓之一的夏孜扎仓(甘丹东院)之僧人之宿舍;为甘丹东院大殿新绘壁画,修建声柽柳女墙。第四十九任甘丹赤巴洛桑达尔基(blo-bzang-dar-rgyas,1662-1723)在任期间(1708-1723)新建甘丹寺三层基索殿(spyi-so-khang)顶檐,另外还为当时所有的格鲁派寺院提供了佛像、供物、灌顶所需物品、祭祀所需物品等。第五十任甘丹赤巴格敦平措(dge-vdun-phun-tshogs,1648-1725)任甘丹赤巴期间,命青海亲王洛桑丹增(mtsho-sngon-ching-wang-blo-bzang-bstan-vdzin)在宗喀巴银塔表面刷金汁而使其变成金塔(该甘丹赤巴在任期结束后,一直主持蔡贡塘等寺院,其转世系统即拉卜楞寺贡塘仓活佛系统)。 经历代甘丹赤巴的经营修缮,甘丹寺建成为包括拉基大殿、阳八犍、经堂、赤妥康、昂久康、夏孜、绛孜扎仓及康村、密村等众多的建筑群。甘丹寺的建立,标志着宗喀巴宗教改革走向成熟,藏传佛教格鲁派有了根本道场,同时也拉开了格鲁派在藏区各地大规模地建立寺院、传播格鲁派教义的序幕。紧随甘丹寺的建立,宗喀巴弟子嘉央曲杰、大慈法王、根敦珠巴(后来被追认为第一世达赖喇嘛)先后建立起哲蚌寺(1416年)、色拉寺(1418年)、扎什伦布寺(1447年),完成了格鲁派四大寺的建立。再后,随着青海塔尔寺(1560年,明嘉靖三十九年)以及甘肃拉卜楞寺(1709年,清康熙十八年)等寺院的建立,格鲁派寺院已经遍布各藏族聚居地区。根据第司?桑杰嘉措《黄琉璃》的统计,五世达赖喇嘛掌政的时期,格鲁派寺院已经建成寺院534座,有僧人40187人,寺院数、僧人数均占当时西藏寺院、僧人数的1/3左右;而到了1733年(藏历水牛年),达赖、班禅所属寺院达3477座(分别为3150座,327座),有僧人356230人(达赖喇嘛所辖342560人,班禅所辖13670人),可见格鲁派在当时的发展情况,用“飞速”二字形容一点也不为过。 除建设寺院,传播教义、光大佛法也是甘丹赤巴的当然职责。东噶·洛桑赤列教授指出,甘丹赤巴的职掌主要有三条:一,主持拉萨召开大法会和会供法会;二,驻锡甘丹寺进闻显密教法;三,以法台所属寺庙庄园收入维持甘丹寺日常开支。由此看来,甘丹赤巴主要的职责还是在宣讲教义、弘扬佛法方面。我们知道,宗喀巴发起、创设拉萨传如大法会的性质不是为了纪念佛祖释迦牟尼而讲论佛经、发愿祈祷的宗教法会,最主要的目的是宣扬佛法,到后来五世达赖喇嘛时期,加进了在法会上以辩论佛经的形式从三大寺僧徒中选取头等格西的内容;而会供法会也即所谓的“传小召”是为了纪念五世达赖喇嘛而举行的宗教法会,也举行辩经选取“措然巴格西”的活动。传召法会创立近600年来,其在传播格鲁派教法、扩大格鲁派影响、发展格鲁派势力,以及在同其他教派的争斗过程中,在凝聚人心、增加僧源等方面,作用巨大;而作为法会的召集者、主持人,甘丹寺巴所起作用毋庸置言是十分重要的。从甘丹赤巴职责的第二方面“驻锡甘丹寺讲闻显密教法”来看,历任甘丹赤巴对佛教教义的传播、佛法的弘扬,作用也是巨大的。 在藏传佛教发展的历史进程中,为了弘传佛教法,甘丹寺赤巴们还在藏族居住的各个地区建立了许多寺院。遍布藏区各地寺院的建立,是格鲁派发展壮大的基本条件之一。因为寺院最基本的功能之一,就是招收、剃度僧人,传播教法、扩大影响。正是由于格鲁派遍布藏区各地的寺院,以及其严密的寺院组织,才将格鲁派教义传播到了藏族聚居区的每一个角落,才使得格鲁派得到迅速的发展且历经数百年而不衰。 三、著书立说,阐释教义 在格鲁派寺院教育制度之下的藏传佛教僧人,经过几十年的学习,不管是否出任密宗院堪布或者是甘丹寺夏孜或强孜法王,大部分都算是学有所成的大学者,他们有的终老于三大寺,有的到藏区各地建寺弘法、传播文化。而最后能够升任甘丹赤巴的,只是众多僧人中和很小的一部分,可谓凤毛麟角。他们是领导格鲁派的一代宗师,而他们的著作同样为博大精深的藏族文化的大厦添砖加瓦,为藏族文化添了彩。 格鲁派的创始人、第一任甘丹赤巴宗喀巴大师的著作,据统计有18种之多,主要有1042年完成的《菩提道次第广论》、《菩萨戒品释》、《事师五十颂释》《密宗十四根本戒释》;1406年完成的《密宗道次第广论》;1408年完成的《中论广释》、《辩了不了义论》;1409年著《集密圆满次第释》;1410年著《集密四天女请问经》、《智金刚经集释》;1411年著《五次第释》;1415年著《集密月称释疏》、《集密决断摄义科判》、《密宗道次第略论》;1419年著《胜乐轮根本经释》。 第二、三任甘丹赤巴贾曹杰、克珠杰在上台阶鲁派创立之初,除了全力协助宗喀巴大师创立教派、宣扬大师主张,记录整理其著作而外,在撰著方面也都颇有建树。贾曹杰的主要著作有《般若教戒论》、《现观庄严论注疏明义心要》、《中观珍宝——论疏心要》等;克珠杰的主要著作有《文殊语狮子赞——身相极庄严》、《宗喀巴大师略传——信仰之门》、《宗喀巴大师秘传——珍宝穗》、《释量论注疏——教理海》、《现观庄严论注释》等。 第五任甘丹赤巴洛周曲迥(blo-gros-chos-skyong)完成了克珠杰《作怖金刚生起次第》(vjigs-byed-bskyed-rim)之补遗,以及《时轮注疏补遗》(dus-vkhor-dika-chen)等;第六任甘丹赤巴帕索·曲吉坚赞(ba-so-chos-kyi-rgyal-mtshan)著有《中观导引大论》(bdu-mavi-lta-khrid-chen-mo)、《时轮生圆次等》(dus-vkhor-gyi-bskyed-rdzogs)、《密集手册二十一论》(gsang-vdus-yig-chung-nyer-gcig);第七任甘丹赤巴洛周丹巴(blo-gros-brtan-pa)著有除《现观庄严论》(mngon-rtogs-rgyan)以外的其他四论《庄严经论》(mdo-sde-rgyan)、《辩中边论》(dbus-mthav-rnam-vbyed)、《宝性论》(rgyud-bla-ma)、《辩法法性论》(chos-dbying-rnam-vbyed)之注释,还著有《释量道集》(rnam-vgrel-lam-bsgrigs)、《三事论辩》(gzhi-gsum-rnam-bzhag)。第八任甘丹寺赤巴门朗班瓦(smon-lam-dpal-ba)著有《释量论四章之注释》(rnam-vgrel-levu-bzhivi-dikaka),释文非常明晰,一般称为“门注”;第十四任甘丹赤巴仁钦威色(rin-chen-vod-zer)于1516年编纂《佛历明灯》(bstan-rtsis-gsal-bavi-sgron-me)。此《佛历明灯》之年代非常准确,不仅被众多学者引用,而且对其他一些教法史中涉及到的很多重要事件也有说明。第十五任甘丹赤巴班钦·索南扎巴(pan-chen-bsod-nams-grags-pa)著有《密集生圆次第导引文·智者意乐》(gsang-ba-vdus-pavi-bskyed-rdzogs-kyi-khrid-yig-mkhas-pavi-yid-vphrog)、《般若经要义·明灯》(phar-phyin-spyi-don-yum-don-gsal-bavi-sgron-me)、《中观要义奥义·明灯》(dbu-mavi-spyi-don-zab-don-gsal-bavi-sgron-me)、《新旧噶当教法史·意之美饰》、《律分别论·教理骄阳》(vdul-bavi-rnam-bshad-lung-rigs-ni-ma)、《中观辨析·奥义明灯》(dbu-mavi-mthav-dpyod-zab-don-yang-gsal-sgron-me)、《释量论释难·要义明示》(tshad-ma-rnam-vgrel-gyi-dkav-vgrel-dgongs-pa-rab-gsal)、《毗奈耶教法源流》(vdul-bavi-chos-vbyung)、《俱舍论疏》(mngon-pa-mdzod-gyi-vgrel-pa)、《新红史》(另一名称叫《王统世袭幻化之匙》,rgyal-rabs-vphrul-gyi-lde-mig)、《佛历表明灯》(bstan-rtsis-gsal-bavi-sgron-me)、《续部要义》(rgyud-sde-spyi-rnam)、《大乘阿毗达磨集论注》(mngon-pa-kun-btus-kyi-vgrel-pa),以及《格丹格言》(dge-ldan-legs-bshad)等;第十六任甘丹赤巴嘉热·曲迥嘉措(rgya-ra-chos-skyong-rgya-mtsho,)著有《密集生圆次第》(gsang-vdus-bskyed-rdzogs)广本、略本各一种,以及《中论讲义》(dbu-ma-lta-khrid)、《胜乐生起次第·如意精要》(bde-mchog-bskyed-rim-vdod-vjor-yang-snying)、《金刚手大势至大轮生圆次第之四加持力》(phyag-rdor-vkhor-chen-gyi-bskyed-rdzogskyi-byin-rlabs-bzhi-ldan)、《那若六法讲义》(nava-ro-chos-drug-khrid-yig)等;第四十七任甘丹赤巴扬顶巴·洛桑曲培(yang-steng-pa-blo-bzang-chos-vphel)新创《自性文殊调·手印》(vjam-dpal-rang-bzhin-mavi-dbyangs-bkav-rgya-ma)、《二怙主新调四种》(mgon-chos-gnyis-kyi-dyangs-gsar-ps-khag-bzhi)等;第五十任甘丹赤巴格敦平措(dge-vdun-phun-tshogs)任强孜法王期间,仔细校订《四家合注》(vgrel-pa-bzhi-sbrgs)并重新刻板印刷;第五十三任甘丹赤巴坚赞森格(rgyal-mtshan-seng-ge)著作7函,甘肃甘南合作寺有木刻本;第七十任甘丹赤巴阿旺曲培(ngag-dbang-chos-vphel)著有《密集续注释之匙》(gsang-ba-vdus-pavi-rgyud-vgrel-lde-mig)。 由于我们掌握的资料有限,还不能全面了解九十六任甘丹赤巴的所有著作,上述所列只是甘丹赤巴著作的一部分。但就是这一部分,已足以看出甘丹赤巴在撰著方面的丰富。他们的著作,或阐释教义,或注疏经典;或是教法史,或是推算宗教史上重要人物年代的“教历”,或是上师大德之传记,可以说甘丹赤巴们的著作涉及到宗教派别的方方面面。而一个宗教的发展,该教派理论学家的作为、经典书籍的作用十分巨大。在藏传佛教发展的历史进程中,甘丹赤巴们均不愧为格鲁派理论家,他们的一些著作,也的确是构架格鲁派学说的基础、阐述格鲁派教义、注疏前贤(包括印度学者)著作的经典之作。从某种意义上说,格鲁派的发展正是得益于这些理论家,得益于他们的著作。 但由于历任甘丹赤巴的僧人身份及其学习背景,使得他们囿于宗教的范畴,著作内容有较大的局限性,局限在注解经典、宣扬佛法方面,这一点当是情理中事。然而,除了宗教方面的著作:甘丹赤巴在其他方面也不乏经典之作:历史(宗教史)类如第十四任甘丹赤巴仁钦威色的《佛历明灯》、第十五任甘丹赤巴班钦·索南扎巴的《新红史》(《王统幻化之匙》)、《佛历表明灯》、《新旧噶当教法史》;语言文字方面如第五十任甘丹赤巴格敦平措校订了《四家合注》;文艺方面如第十五任甘丹赤巴的《格丹格言》、第四十七任甘丹寺巴扬顶巴·洛桑曲培创作的念诵曲调《自性文殊调·手印》、《二怙主新调四种》,等等。 四、讲经说法,培养人才 前文已经提到,甘丹赤巴的职责中,有主持拉萨传召大法会和会供法会以驻锡甘丹寺讲闻显密教法的内容。《藏汉大辞典》“甘丹寺”词条释文中有“rje-rgyal-tshab-dar-ma-rin-chen-nas-bzung-gdav-ldan-khri-pa-gdan-rabs-rim-byon-gyis-vchad-nyan-byas-yul-gyi-gdan-sa-zhis”一句,直接翻译即“自贾曹·达玛仁钦以来的历任甘丹赤巴法嗣之讲闻(佛法)的寺院”。《藏汉大辞典》的上述释文也与甘丹赤巴“驻锡甘丹寺讲闻显密教法”一致,在甘丹寺讲经说法,进行“讲、辩、著”活动是甘丹赤巴当然的职责。一般来说,主持拉萨传召大法会,自然也就要讲经说法;而大小召内容之一的各寺院推举的高僧辩经、考取“格西”学位,自然是格鲁派培养人才的一个方面。因此,我们对甘丹赤巴在甘丹寺进行的“讲、辩、修”活动不做重点考述,下面侧重对他们在在其他寺院及其他地区的弘法情况,以及他们担任达赖喇嘛经师的情况做一些梳理。 甘丹赤巴的选任制度规定,所有的甘丹赤巴在担任甘丹赤巴之前,必须在某一寺院出家为僧学习经典几十年(有人说必须是拉萨三大寺——甘丹寺、哲蚌寺、色拉寺。但就实际情况来看,确有例外且为数不少),而且还必须担任讲经师父、翁则喇嘛、密院的堪布等职务,以及甘丹寺夏孜或强孜法王,然后才有资格出任甘丹赤巴。这一制度的实行,促使甘丹赤巴们在担任甘丹赤巴之前或者在其任期之后,大多在各地、各寺院讲经说法,为格鲁派培养了众多的人才。如宗喀巴大师的心传弟子贾曹杰·达玛仁钦除了有与宗喀巴大师共同的弟子而外,还有“阔巴仁达那扎西、强巴林巴、仁钦贝、都格哇扎巴贝等执掌佛法的大德”,弟子众多;克珠杰的弟子主要有贡钦帕巴俄色(kun-mkhyen-vpags-pa-vod-zer)、堪布索南却珠(bsod-nams-mchog-grub)、京俄洛追坚赞(spyan-snga-blo-gros-rgyal-mtshan)、拉尊仁钦嘉措(lha-btsun-rin-chen-rgya-mtsho)等众多贤哲。第五任甘丹赤巴洛周曲迥(blo-gros-chos-skyong)主要的弟子有象雄·曲旺扎巴(zhang-zhung-chos-dbang-grags-pa)、藏穷·曲扎嘉措(gtsang-chung-chos-grgs-rgya-mtsho)、达那巴·克珠诺桑嘉措(rta-nag-pa-mkhas-grub-nor-bu-rgya-mtsho)赤钦门朗(khri-chen-smon-lam);第六任甘丹赤巴帕索·曲吉坚赞(ba-so-chos-kyi-rgyal-mtshan)在担任甘丹赤巴以前,曾长期担任帕索衮巴寺(ba-so-dgon-pa)讲经师傅,其“帕索瓦”(ba-so-wa)之名由此而得,担任甘丹赤巴后,其弟子中最著名的是“双运兼具的金刚三师兄弟”:珠钦曲多杰、堆龙巴·多杰班瓦、康巴·班丹多杰;第七任甘丹赤巴洛周丹巴(blo-gros-brtan-pa)曾任桑为寺库白扎仓(gsang-phu-khu-spe-gva-tshang)讲经上师和甘丹强孜上师;第八任甘丹赤巴门朗班瓦(smon-lam-dpal-ba)先后在后藏大寺庙(gtsang-gi-grva-tshang-chen-mo)、娘堆衮萨寺(nyang-stod-dgon-gsar)、尼木杰切菜寺(snye-mo-rgyal-byed-tshal),色拉寺、甘丹寺夏孜扎仓等任讲修导师,任甘丹赤巴期间还兼任哲蚌寺法台;第九任甘丹赤巴杰温·洛桑尼玛(rje-dbon-blo-bzang-ni-ma)在出任甘丹赤巴前曾任哲蚌寺堪布、桑普下院堪布;第十任甘丹赤巴益西桑布(ye-shes-bzang-po)曾任罗色林(blo-gsal-gling)扎仓讲修导师,还代管过尊摩采(btsun-mo-tshal,尼姑庙)、卫堆帕摩曲德寺(bdus-stod-phag-mo-chos-sde);第十一任甘丹赤巴达敦·洛桑扎巴(vdar-ston-blo-bzang-grags-pa)出任甘丹赤巴前分别在卫堆汤嘉寺(dbus-stos-thang-skya-dgon)和德钦桑阿卡(bde-chen-gsang-sngags-mkhar)讲经说法,培养了很多著名弟子;第十二任甘丹赤巴嘉扬西饶勒白洛周(vjams-dbyangs-shes-rab-legs-pavi-blo-gros)曾在桑普尼玛塘(gsang-phu-ni-ma-thang)讲授五部大论20余年,培养了很多有名的弟子;第十六任甘丹赤巴嘉热·曲迥嘉措(rgya-ra-chos-skyong-rgya-mtsho),曾主持下密院14年,有很多学习密宗的僧徒;第二十八任甘丹赤巴格敦坚赞(dge-vdun-rgyal-mtshal)的知名弟子有四世达赖喇嘛云丹嘉措、四世班禅洛桑曲吉坚赞、旭康巴·格勒伦珠(gzhu-khang-pa-dge-legs-lhun-sgrub)、大学者扬孜·达龙札巴坚赞(yang-rtse-stag-lung-drags-pa-rgya-mtsho);第三十任甘丹赤巴达龙扎巴·洛周嘉措(stag-lung-brag-pa-blo-gros-rgya-mtsho)使觉摩隆寺断续了的格西传统得以恢复,还恢复了强孜扎仓建立了闻思学院;第四十六任甘丹赤巴桑洛嘉措或称阿旺白桑(bsam-blo-sbyin-pa-rgya-mtshovam-ngag-dbang-dpal-bzang)被称为“甘珠尔瓦”(bkav-vgrul-ba),就是因为其大力传播《甘珠尔》而得名;第五十三任甘丹赤巴坚赞森格(rgyal-mtshan-seng-ge)除甘丹赤巴日常事务外,还不断地向许多上师、格西等传授显密教法,因而有许多著名的弟子;第五十四任甘丹赤巴阿旺曲丹(ngag-dbang-mchog-ldan,即热振活佛转世系统第一世)在任下密院堪布期间,在原有《密集》和《大威德》修供仪轨之外,新增《胜乐》修供;第九十四任甘丹寺巴伦珠尊珠(lhun-grub-btsun-vgros)在没有获得格西学位之前即已开始向众多弟子讲经,甘丹赤巴任期后直至圆寂,每年春夏法会之际不辞辛劳,从早晨晨诵开始直到太阳下山,指导三大寺超过数百名的弟子学习,而且后半生得了足疾时还对弟子们说:“如今我仅只是腿脚有病,并不是不能讲经。所以趁我还活着时,你们到我这里来,我尽力讲经,是最好不过的了。将来有一天我死了也不至于后悔”,活脱刻画出一个谆谆教导,勤勤恳恳的上师形象。 经过几十年修习经典而最终有幸出任甘丹赤巴者,当然都是学富五车、才高八斗的大学者,在政治上、宗教上都有很高的地位。不过,经过数百年的发展,格鲁派内部情形有了一些变化,主要表现在随着活佛转世制度的实行,格鲁派形成以达赖、班禅为主的几大活佛系统,而且在五世达赖喇嘛之后,“政教合一”制度也最终形成。因此作为“继承甘丹寺中宗喀巴法座者”的甘丹赤巴,只作为格鲁派名义上的领袖而存在,其在政治上已经没有实际权力了。只有在达赖权力出现真空的时期(如前辈达赖圆寂而新转世的达赖未亲政之前,或者达赖因故离开西藏之时),甘丹赤巴才有可能出任西藏地方政府的摄政,代替达赖喇嘛全权处理西藏地方政府事务,其政治地位才又得到认可。而在宗教方面对甘丹赤巴的推崇,就是对其学识的认可。主要体现在甘丹赤巴可以出任达赖喇嘛的经师。一般而言,达赖喇嘛一经选定坐床,就会配备正经师一人、副经师一二人不等。而人选则以甘丹寺巴(包括卸任甘丹寺巴)为首选。故而,历史上以甘丹寺巴(包括卸任者)出任达赖喇嘛经师者不在少数。据统计,从三世至十二世达赖喇嘛的三四百年间,达赖喇嘛的经师中都有甘丹赤巴,一共有21位担任过达赖喇嘛经师;四世班禅洛桑曲吉坚赞的授戒师傅也是由甘丹赤巴担任的。而且在清代,不仅达赖、班禅等大活佛的认定要经过清中央政府批准,就是达赖、班禅的经师的选定,也要经过清中央政府的批准。 五、将藏传佛教传播到西藏以外的地区 甘丹寺不论是在任前的求学、游学辩经过程,还是在任期、任后的传播佛法等各种活动中,足迹遍布西藏及其他藏区的名山大川。也有一些甘丹赤巴远涉千山万水,来到祖国各地,甚至远到国外传法。如:第四十四任甘丹赤巴嘉那巴·洛周嘉措(rgya-nag-pa-blo-gros-rgya-mtsho,1635-1688)在任上的第四年,当康熙皇帝希望达赖喇嘛派一名能利益佛法众生的上师时,洛周嘉措应命于1685年到达北京,朝见康熙皇帝,皇帝龙颜大悦。期间,平息了蒙古库伦厄鲁特数年间一触即发的纷争。由于他在北京住了较长一段时间,故而被称为“赤嘉那巴”(khri-rgya-nag-pa,汉地法台);第五十三任甘丹赤巴坚赞森格(rgral-mtshan-seng-ge,1678-1756)时,青海亲王额尔德尼具囊(mtsho-sngon-ching-wang-aer-rti-ju-nang)上书七世达赖喇嘛,希望准予迎请宗喀巴之代表(rje-nyid-kyi-sku-tshab)即这位甘丹赤巴到青海弘法。达赖喇嘛以“亲王是格鲁派无与伦比的大施主”,故而遣其前往。而且达赖喇嘛还将自己穿戴使用的帽子、半月形大氅、成套的米札(mi-tra)和金刚曼坛城的唐卡、圆形官印等,作为赏赐礼物。坚赞格森于1747年以70岁高龄前往青海,第二年即兴建甘肃甘南合作大寺甘珠班噶垂微林(gtsos-dgon-chen-dgav-ldan-bshad-sgrub-gling),逐步设立因明学院等,任轨范师、教师等,使格鲁派教法在当地得到弘扬;第六十一任甘丹赤巴阿旺次成(ngag-dbang-tshul-khrims,1721-1790,1778年任甘丹赤巴,一生曾两次到内地,两次出任西藏地方政府摄政)即第一世策墨林呼图克图(tshe-smon-gling-ho-thog-thu)。1762年42岁时任甘丹寺夏孜法王不久即因乾隆皇帝之命,被七世达赖派往北京担任雍和宫的掌印喇嘛(pe-cin-gyi-tham-ka-bla-ma)而前往北京。后来又受乾隆皇帝之命返回拉萨任西藏摄政10年。62岁时,1786年,遵照乾隆皇帝谕旨,再次前往北京以补因章嘉·如白多杰活佛圆寂所遗空缺,在京住了6年,在政教两方面均建殊胜业绩;第六十五任甘丹寺巴格敦次成(dge-vdun-tshul-khrimms,1744-1807,1801年任甘丹赤巴),1794年51岁时被地方政府委派赴任北京雍和宫堪布(gyung-ho-dgon-pavi-mkhan-po),第六十七任甘丹寺巴嘉扬门朗(vjam-dbyangs-smon-lam,1750-1814,1814年任甘丹赤巴),在堪布任职上受地方政府委派到北京宣讲佛法数年。第九十任甘丹赤巴强巴曲札(byams-pa-chos-grags,1850-1937,1921年任甘丹赤巴),曾奉十三世达赖喇嘛命令前往尼泊尔,作为帕巴杏衮佛塔(mchod-rtan-vphags-pa-shing-kun)修复开光上师,据说开光时出现很多奇征异光。 尽管他们的出行本身基本都是以高僧大德身份前往的,所从事的也基本是与宗教有关的活动。但实际上他们所到之处,不仅将藏传佛教的教义留在了当地,也把藏族的文化、藏族的习俗留在了当地。可以说,这种不同民族间文化的交流也是甘丹赤巴对发展、传播藏族文化的一种贡献。 六、甘丹赤巴选任制度使格鲁派格西学位制度定型 宗喀巴宗教改革的一个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对藏传佛教经度的改革,规定了循序渐进、先显后密的学经过程,而且对学习的经典也有明确规定。按宗喀巴的要求,担任甘丹赤巴者必须是先在某大寺院,按先显后密的次序、学完显教五部大论,取得“拉让巴”(lha-rams-pa)格西学位,然后进上密院或下密院修习密法,取得密宗学位,而后升任密院格贵、喇嘛翁则、堪布、堪苏等职,以及甘丹寺夏孜或强孜法王,才可成为甘丹赤巴的候选人。从藏文文献的记载的情况可以看出,所有甘丹赤巴的成长道路基本都是一样的:在某个寺院出家为僧,拜师学习以五部大论为主的经典,分阶段的游学辩经(期间其中一些人还担任某寺讲修导师或者其他职务),考取格西学位,进入密宗院(上密院或下密院),担任翁则喇嘛、堪布、夏孜或强孜法王,然后有空缺时依次就任甘丹赤巴。而且,藏文文献在记述历任甘丹赤巴生平事迹时,叙述的模式也已经基本模式化了,可知其学经过程已经制度化、规范化。一般来讲,从入寺为僧到升任甘丹赤巴,要经过如下阶段:“学字(2至3年)、学经(《对扎》部3至5年、《般若》部7年、《中观》部4年、《俱舍》部4年、《戒律》部4年。计22至24年)、待考格西1至20年、修习密宗通过密宗立论考试5年、担任格贵4个月,喇嘛翁则3年、堪布3年、堪苏(若干年)、夏孜或绛孜法主(14年),共计最少十余年”。经过了几十年的显密修习,通过了数十次甚至数百次的考试辩论,可以说能登上甘丹赤巴法座者应该都是名不虚传的饱学之士。在这种体制之下,格鲁派在数百年间,培养了一大批理论功底深厚、修行实践力强的高僧大德。 由于甘丹赤巴的选任制度的程式化,也使藏传佛教寺院教育制度程式化了,其各个学级、各个层次的格西辩经考试也逐渐程式化、制度化了。可以说格鲁派格西派格西考试制度的形成是在甘丹赤巴的选任制度下逐渐成型的,甘丹赤巴选任制度对格鲁派格西制度的形成影响巨大。由于甘丹赤巴选任制度对格鲁派格西学位制度的影响是一个很值得研究的课题,拟另作专题讨论,此外不赘。 [作者简介] 王维强,藏族,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历史研究所副研究员。(北京 1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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