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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民信教的藏族地区,藏传佛教历经一千三百多年的发展和演变,以斗争的方式求得了一定程度的“佛苯融合”,派生、演化出较为复杂的大派小系,从清初开始形成格鲁派独占鳌头,在整个藏区占绝对优势的局面,其它教派则势单力孤,以零星分布的形式显示其存在于川、青、藏三省区交界区域,即原德格土司所辖德格、邓柯、石渠、白玉、同普(西藏江达县)五县地和西藏贡觉县,青海玛多县、称多县、达日县部分地区,在这些地区不是格鲁派“一枝独秀”,而是出现了一个藏传佛教五大派并存的局面。宗教势力依次以宁玛、萨迦、噶举、苯波、格鲁为顺序排列的特异区域。为客观地认识、了解原德格土司辖区所形成的宗教格局奇异现象,本文就德格地区(五县地)的宗教格局概况,成因,以及这一特殊的宗教格局与土司家族政治统治和社会影响的相互作用作简略的记述和肤浅的探讨。 一、德格地区宗教格局概况 1.苯波 同藏区各地现存苯教一样,德格地区今存苯波教是由古代藏族地区的原始宗教演化而来。这一民族、地区色彩十分浓厚,独立性较强的古藏区原始宗教在其发展过程中因受到藏传佛教的长期影响,逐步演变为在一定程度上进行了佛苯融合,类似于藏传佛教而又独具其传统特点的一个教派。苯波教在德格地区最早出现的时间现已难于追溯,但《隋书》对“女国”(“东女国”,今西藏昌都一带)所作“俗事阿修罗神,又有树神,岁初以人祭,或用猕猴。祭毕,入山祝之,有一鸟如雌雉,来集掌上,破其腹而观之,有粟则年丰,沙石则有灾,谓之鸟卜”的记载,已略记述了公元六世纪时德格一带的苯教早期宗教活动。《德格世德颂》和《旧唐书》记载,公元七世纪末,德格土司家族的先祖噶·东赞去世后,其子孙专权,势大遭嫉。圣历二年(公元699年),赞普器弩悉弄设计诛钦陵及余党二千余人,钦陵弟赞婆及侄子莽布支率部奔唐,噶·东赞之孙赤松顿布则携子阿尼绛巴白(苯教名僧)避难到今康北地区,世代在“旦麻”(原邓柯,今德格)一带传演苯教并繁衍了德格家族一支。各类史料又载,公元八、九世纪之间的赤德祖赞、赤松德赞,赤德松赞、赤祖德赞执政期,土蕃王朝均奉行“兴佛抑苯”的宗教政策,以至西藏地区不少苯教徒为避迫害而东徙,来到今康北一带,使德格地区的苯教势力相应地得到较大发展。 宋代期间,苯波教作为格萨尔政权的官方宗教,在德格地区仍占绝对优势。十一世纪以后,宁玛、噶当、噶举,萨迦教派相继传入德格地区并获迅速发展,大大地削弱了苯教的实力。元代初,萨迦派在德格地区崛起,致使苯教势力范围进一步缩小并集中分布于今西藏江达县西邓柯、四川省的石渠县和德格县东北部一带。明末(1638年),德格土司向巴彭错与青海和硕特部结为军事联盟,消灭了甘孜县境内独尊苯教的白利土司武装势力,德格地区苯教势力在战乱中同时遭到致命打击,其残存势力随土司扩疆拓土一并归顺,纳入土司兼法王的控制。此后,五县地苯波教在土司不分教派一律扶持的宗教政策下,虽顽强地抵制了各教派,特别是格鲁派的倾轧和蚕食,却一直难以恢复与其它教派争雄的实力,再也没能东山再起。至清末、民国时期,在土司所辖的德格、邓柯、白玉三县,仅保留下来历史较悠久,规模较大的8座苯波寺庙(未含小寺庙)。三县地所存苯波寺庙中,以公元七世纪所建的德格县中扎柯境内的登青寺名望最高。它以每年考核、任命10名“仲壤肥”(苯教最高学位)的教权和声望,招来各省区苯教高僧留寺学法,成为名望仅次于西藏俄日寺的苯教最高学府、康区的苯教主寺。 2.宁玛 宁玛派传入德格地区较早。《德格县藏传佛教调查》统计,今德格县境内的绒戈寺为唐贞元十一年(公元795年)由宁玛(旧瓶)僧人白马绒多扎所建;厄乌寺于南宋淳熙十四年(1187年)由宁玛僧人西绕绛错主建;今白玉县嘎拖寺则于南宋绍兴二年(1159年)由嘎当巴德西主持修建。据《旧西康省康属概况初稿》记,八世纪末,莲花生大师东赴康区“俄洛”(今四川西北部、青海西南一带)传教途中,曾在金沙江东岸收徒传教,谕其徒众“既向我学佛教,他人来传教当反抗之”,又记唐会昌二年(公元842年),藏王朗达玛毁坏佛法,杀僧焚寺,许多喇嘛(宁玛旧派)逃来康属避难,就是杀死朗达玛的喇嘛(拉隆·贝吉多吉)也逃来过金沙江以东今德格县柯鹿洞村附近避难。无论以上所载是否属实,可以肯定的是,早在公元八至九世纪,宁玛旧派就已传入德格。公元十世纪以后,宁玛派在德格地区获得较大发展,建立了许多规模不等的宁玛寺院并成为德格地区实力较强大的一个教派。元代期间,德格地区宁玛派相继受到萨迦和噶举派的强大冲击,特别是受八思巴的极大影响,致使不少宁玛寺庙,如仲萨寺,龚垭寺,俄支寺等纷纷改奉萨迦,旧土司辖区仅余今白玉县的嘎拖寺,德格县的厄乌寺,江达县和邓柯县的部分宁玛寺院留存下来。明末清初,德格地区宁玛派又获大发展,特别是西藏地方政府为加快对康区的政教渗透,力图削弱德格土司辖区占绝对优势的噶举,萨迦,苯波势力,五世达赖在派遣弟子昂翁彭错到土司辖区扩张格鲁势力效果不佳后,又派遣宁玛弟子白马仁真到德格地区扩展宁玛势力。继白马仁真以“红教主师莲生花曾两次莅临竹庆”为由,于公元1685年主持修建起竹庆寺后,德格地区在清康熙和雍正年间先后建起十多座规模较大的宁玛寺院。在德格土司的扶持下,新建的竹庆寺在僧源和教务活动中奉行了以“丛林制”和“十方制”(即在僧源和教务活动中以僧侣世袭制为主,同时鼓励,倡导各地区、各教派僧人来寺出家或留学)相结合的灵活方式,使宁玛派于清代在德格地区获迅速发展。至清末,形成了土司辖区白玉县的嘎拖寺、白玉寺、安章寺,江达县的木松寺、沈达寺、当拖寺,石渠县的格芒寺、卜空寺,德格县的竹庆寺、协庆寺、腰日寺,邓柯县的中果寺这样一批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宁玛大寺。在土司辖区内,宁玛派成为拥有一万余名僧侣,60余座大寺院,实力最强大的教派。这些寺庙中,又以德格县的竹庆寺、白玉县的嘎拖寺规模最大、名望最高,1955年十四世达赖授予竹庆活佛康区宁玛派教权后,德格县的竹庆寺当仁不让地成为教权最大、名望最高的康区宁玛主寺。 3.噶举 噶举派于十二世纪传入德格地区。《四川省甘孜州地名录》记:南宋高宗时,达波拉吉的弟子,出生于今甘孜县附近的嘎玛巴·都松钦巴于1127年去西藏路过德格时,曾于德格八邦一带立院传教,聚有徒众千人。十二世纪末,出生于德格的止贡巴·仁钦贝主持修建了止贡替寺,开创了止贡噶举后,遣其弟子雄秋能巴返回康区,在今德格县八邦境内修建了八邦寺的前身——止贡噶举雄能寺。十三世纪初,出生于今德格县汪布顶的噶玛拔希赴西藏楚菩寺从都松钦巴弟子崩扎巴学法,于1255年受忽必烈召见,后又拜见元宪宗蒙哥,受其供养,得赐金边黑帽一顶(其黑帽民改前一直供奉于八邦寺),从此形成并开始了噶举派黑帽系的活佛转世制度。 明代期间,噶玛噶举在德格获迅速发展。天顺元年(1457年),西藏昌都噶玛寺的司徒活佛在德格袭垭建起噶玛噶举班觉寺,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噶举名僧丹巴曲热绛错又在邓柯俄支建起甲曲寺。这一时期,噶举派在今德格县、原邓柯县,同普县境内先后建起二十多座大寺院。清雍正五年(1727年),西藏昌都噶玛寺第八代司徒·曲吉龚勒(德格龚垭人)在被焚毁的止贡噶举八邦雄能寺原址主持修建起规模宏大壮观的噶玛噶举八邦寺,并应德格土司兼法王登巴泽仁的要求担任八邦寺寺主,被后人称之为八邦寺第一世司徒活佛。至清末,噶举派在德格五县地(主要在江达、德格、邓柯三县)拥有大寺三十余座,僧侣一万余人,发展为土司辖区内实力较为强大的教派之一。噶举寺庙中,尤以德格八邦寺建筑规战大,僧侣众多,加之该寺司徒活佛与西藏楚菩寺嘎玛巴活佛历代互为师兄弟,互相学经并互为占卜任命其转世替身,沿袭数百年,宗教关系异常密切,情同格鲁派的达赖与班禅。因此,八邦寺名望极高,被噶举教徒视为又一佛教“圣地”而享有康区噶玛噶举主寺之誉。 4.萨迦 萨迦派于南宋末期传入德格地区。《德格世德颂》载,南宋末期,德格家族改奉萨迦,其家族第二十八世兄鲁多吉从帅于萨迦第四祖“萨迦班智达”而获大成就;第二十九世索朗仁青亦为萨迦名僧,曾于八思巴应元世祖之邀进京朝觐途径德格时,被八思巴选任为“膳食堪布”并封予“四德十格之大夫”称号,元朝迁又封其为万户府(多麦东本),赐地今白玉,理塘一带。索朗仁青遂于1260年左右在白玉建立起“萨玛政权”,并筑萨迦派萨玛寺,将其奉为家族祖寺。 德格地区萨迦派在元初的迅速扩张主要来自于国师八思巴的直接影响。公元1253至1278年间,八思巴往返于京师与西藏萨迦寺之间,曾两次途经德格,将不少苯波、宁玛寺庙改为萨迦寺院。《旧西康省康属概况》记,八思巴于京都返西藏之前(1275年),铸造许多佛像,到康区后将25座大寺改属萨迦。《德格县藏传佛教调查》统计,在这一时期,八思巴亲自将原属噶当的仲萨寺,原属宁玛的龚垭寺改奉萨迦,德格县境内的汪准寺、银南寺、白垭寺、俄支寺、嘎伦寺,江达县的夺色寺、雄拖寺等寺庙均于这一时婢改属萨迦。 元末明初,萨迦派在藏区的政教统治地位被噶举派取而代之,萨迦势力逐渐衰微。但在德格地区,因德格家族从元初起便世代崇奉萨迦,在明代又不惜花费大量财力,人力,建起规模宏大的萨迦派更庆寺并将其作为德格家族的本家寺庙,沿用萨迦派教主世袭方式,以历代土司之兄或土司本人任更庆寺寺主,大力扶持萨迦势力,故萨迦派在德格地区不仅未衰颓削弱,反而有所发展。清雍正年间,德格印经院建成后,土司将印经院交更庆寺经营管理。印经院在清代的兴盛和与日俱增的声誉使萨迦派更庆寺在藏区的名望倍增。至近代,更庆寺以仅次于西藏萨迦寺的规模和实力,成为康区名位最高的萨迦主寺,萨迦派也以集中分布于德格、邓柯、江达三县,在五县地拥有大寺31座,僧侣逾万人的实力成为土司辖区一个势力强大的教派。 5.格鲁 格鲁派传入德格地区时间较晚。清顺治十一年(1654年),五世达赖遣其弟子曲吉·昂翁彭错赴康区建寺传法,意在扩张格鲁派在康区的势力。1655年,昂翁彭错到德格后,征得德格土司同意并支持,在德格县中扎柯境内主持兴建了第一座格鲁派的更沙寺并任该寺第一世曲吉活佛。更沙寺建成后,昂翁彭错云游康区,相继建立起“霍尔十三寺”,在此期间,格鲁派在德格、邓柯,石渠三县地边有一定发展。至清末,土司辖区共有大寺13座,有僧侣约三千人,实力排于五教派之末。 综上所述,德格地区藏传佛教五派俱全,相对地和睦相处,和平竞争的宗教格局形成于明末清初。由于此后的历代土司兼法王均采用灵活的,不分教派,一律扶持的宗教政策,注意用巧妙的方法平抑各教派的势力,以政教领袖的身份划定各寺庙的势力区域,裁决并平缓教派之间的分歧与矛盾,致德格地区政教统治的结合方式从清初保持至建国初,而其在藏区均属特异的宗教格局则一直保持至今。民国时期统计,德格土司兼法王在实际控制的五县地区域,其藏传佛教五大派共有大寺近200座,有各教派僧侣三万余人。建国初,以德格县计(含1978年划入德格的原邓柯区域),全县共有寺庙58座,有僧侣12393人。其中,宁玛寺庙14座,有僧侣4126人,噶举寺庙11座,有僧侣2686人;萨迦寺庙19座,有僧侣4062人;苯波寺庙10座,有僧侣738人;格鲁寺庙4座,有僧侣781人,在1958年的“四反”运动中,按当时的政策规定,全县只保留萨迦派的更庆寺,俄支寺,噶举派的八邦寺3座寺庙,保留僧侣30人。其余寺庙全部封闭,僧侣全部还俗。“文革”期间,3座保留寺庙严重被毁,僧侣被强令还俗。1981年以后,经各级人民政府批准,各教派寺庙相继开放,恢复正常的宗教活动。至1988年,全县共开放寺庙57座,共有僧侣5383人。其中,宁玛寺庙14座,僧侣1452人;噶举寺庙11座(其中竹巴噶举4座),僧侣1571人;萨迦寺庙18座,僧侣1728人;苯波寺庙10座,僧侣500人;格鲁寺庙4座,僧侣246人,各教派寺庙分布,僧侣数量基本保持了土司制时期的宗教格局。 二、德格地区宗教格局形成原因 德格地区清代以来所形成的特殊的宗教格局并非宗教历史发展的必然演变,而是由该地区的自然地理位置、地区政教势力的长期影响、德格家族对宗教和政教结合方式的选择以及历代土司奉行的宗教政策等因素的长期作用所致。 从地理位置上看,历史上的德格地区跨川、青、藏三省区,自古为藏区政治、军事要塞,既是战事频繁的兵家必争之地,又是藏区政教统治举足轻重的一个地区。浏览史籍所载,不难看出德格地区从元代至清末均属历朝“皇威”所及而又无力亲自经营,不得已地将其列为“土官治土民”的羁糜地区。而作为西藏地方政府的历代统治者在以上时代对这一地区则同样是鞭长莫及的。这一区域地理位置的特殊性必然形成地区土酋在政治上必然地要接受中央朝迁的控制,感受到“浩荡皇恩”的威慑和荣光,而同时又不得不接受来自西藏地区各教派的宗教渗透,从而形成德格家族政教统治的历史特点。这也是德格地区元代的萨迦,明代的噶举,清初的宁玛和格鲁在各自的兴盛时期为何不能发展至在宗教界占绝对优势而“一枝独秀”的原因之一。事实上,历史上各时期独揽藏区政教大权的各教派集结地和权势中心均在西藏,因地理位置原因,这些执政教派黄金时期的力量所及德格地区时已属强弯之末,即便是明末清初格鲁派在康区貌似咄咄逼人的政教扩张,也根本不可能对德格地区先入为主,具有较大实力和民间根基的其它教派形成致命的威胁和毁灭性的打击了。 出于家族政治统治的需要,德格家族选择了不同于西藏地区的政教结合方式并长期奉行不分教派,一律给予扶持的宗教政策是形成德格地区宗教格局的主要原因。德格家族既是藏传佛教的最大受益者,又是藏区运用政教统治手段十分成功的幸运儿之一。德格家族出色地运用藏传佛教“统”与“分”的关系,恰如其分地平衡并控制政治与宗教的势力及相互间的唇齿关系,成功地利用政教互补、相辅相依的作用将其家族统治维持了约700年之久。 元初,德格家族以崇奉萨迦而获得政治上的成就时,其家族便已深刻地领悟到了藏区政治与宗教相互作用的利害。明末清初,德格土司政治势力在康北极度扩张,向巴彭错在获得“法王”封号,集政教大权于一身时,必然面临着如何协调家族政治与各教派关系的选择。其时,格鲁派已在西藏地区击败了各敌对教派势力,成为独揽西藏政教大权,势力十分强大并正向康区渗透的执政教派。而在德格土司所辖的康北地区呢,其宗教格局则是噶举、萨迦、宁玛、苯波四派各具实力相当,平分秋色。根据当时的宗教格局,德格土司根本不可能象西藏地区执政领袖那样只选择一个教派作其政治统治的官方宗教,倘若土司家族照搬西藏政教结合方式,奉行独尊一派而压制其它教派的宗教政策,势必造成由难解难分的宗教派别斗争而引发的社会大动乱,并极可能危及德格家族的政治统治权。再说,向巴彭错实际上已经清醒地认识到了当时来自西藏地区的格鲁派对康区急不可待的宗教渗透动向,领悟到了五世达赖意欲控制德格地区的政治意图。同时,向巴彭错也感受到了新归顺其控制的大片区域内所存在的苯教潜在实力的隐患。在这种情况下,土司兼法王向巴彭错选择了一种最明智,最实惠,同时也是很灵活的政教结合方式,即制订并奉行不分教派,只要服从其控制并为土司政治统治效力便一律扶持的宗教政策。这一政策的制订,既巩固了家族政治统治,扩大了政治对宗教的依赖范围,为形成此后五派具全的地区宗教格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又避免了德格家族开罪于西藏地方政府的风险。向巴彭错甚至巧妙地利用了格鲁派急于在康区扩张势力的动机,支持五世达赖所遣的宁玛弟子白马仁真和格鲁弟子昂翁彭错在其辖区建寺传法,却别有意图地将白马仁真分派至竹庆,将昂翁彭错分派至中扎柯,同属苯波势力范围,也属土司政治统治较薄弱的区域建寺。其用意既迎合了五世达赖的心愿,又有效地利用了格鲁与宁玛势力同苯波教抗衡,以此达到各教派相勾制约,在竞争中共存,谁也不可能称雄,谁也无法脱离或超越土司兼法王政教控制的目的。这一措施的实行,一方面收到了除竹庆寺采用较灵活的宗教措施而宁玛派在近代有较大发展外,另外,使辖区内格鲁派和苯波教均因年期的相互倾轧而难以发展的效果,在客观上起到了迫使境内苯波教加强与土司的政教合作、顺应历史发展趋势,加速佛苯融合,从而缩小了佛苯差距,平缓了佛苯矛盾的作用。 明末清初,德格土司平抑各教派势力,奉行不分教派,一律扶持的宗教政策的具体措施还包括:向巴彭错参照松赞干布制定的《出家十善法》制订了通用于各教派的《十套教法》,又根据每一座寺庙的规模,实力,明确划分出各寺庙的势力所属区域。在寺庙所属区域内,寺庙有权享受法王赐予的政治、经济等项特权,即可以主持裁决或调解专属区域的民事纠纷,开展各种形式的宗教活动,派差派赋并按土司制订的俗家子弟二男出家为僧一人,三男进二,五男进三的规定招纳僧侣。土司规定,各寺庙不得超越寺属区域从事宗教,政治、经济等活动。寺庙之间的争执、矛盾,必须服从法王的裁决和调解。以上规定和措施,是土司兼法王平衡辖区内各教派势力,保持一个于家族政治统治有利,较为理想的宗教格局的主要手段,客观上则起到了限制势力较强大的教派和寺庙的扩张意图,缓解了教派、寺庙之间矛盾的作用。 当然,尽管历代土司兼法王在平衡教派势力,限制教派与寺庙的扩张方面采取了不少主动,甚至是强令性的措施和手段,但各教派、各寺庙在发展和竞争中仍出现很大差异。至清乾隆年间,土司辖区的宁玛派竹庆寺、协庆寺、嘎拖寺、白玉寺,萨迦派的更庆寺、俄支寺,噶举派的八邦寺等寺庙均发展为名望很高,规模较大,实力很强的大型寺庙。为更牢固地控制宗教势力,利用宗教势力为土司政治统治服务,第十二代德格土司兼第六世法王登巴泽仁除仍将更庆寺奉为本家寺庙外,还将竹庆寺、协庆寺、嘎拖寺、白玉寺、八邦寺五座大寺封置为土司家庙(林葱土司将俄支寺世代奉为家庙),给予五座家庙更多的政治、经济等特权,允许五座家庙的第一权位活佛参加土司最高行政会议,参与对辖区内重大军事、政治、经济、甚至土司嗣位等大事的行政决策。 德格土司出于对西藏地方政府自清代以来在康区加紧政教渗透,力图控制德格地区意图的防范也是德格地区宗教格局形成原因之一。早在清初,假设德格土司在其辖区从宗教政策和政教结合方式上一味迎合西藏地方政府,不难想象,德格地区在经历一场由你死我活的宗教派别斗争引发的社会大动乱,格鲁派雄踞各派之首,一统德格地区之后,德格土司的家族政治统治也必难自保,其辖区势必落入西藏地方政府的政教统治范围。因此,可以说德格历代土司在其辖区所采用的政教结合方式,所奉行的宗教政策完全是土司家族维护其具有相对独立性的政教统治的需要。当然,土司家族所奉行的宗教政策名曰不分教派,一概平等、一律支持,实际上还是有所侧重的。从土司所封的本家寺庙和家庙来看,从清代,民国时期土司辖区各教派实力来看,德格土司在政治、经济等方面实际上是偏重于支持和利用宁玛、噶举、萨迦三教派的。这三个教派既是德格地区的宗教主体,也是土司家族政教合一政治制度的主要根基之一。 出于家族宗教感情而制订特殊的宗教政策也是德格地区宗教格局的形成原因之一。《德格世德颂》载,德格家族前八世(噶·东赞孙算起)均为苯波教徒。德格家族笃信其祖先阿尼绛巴白以苯教徒的身份才避免了器弩悉弄的杀戮,而其后的数代祖先亦是靠世代在康区代演苯教才得以生存,繁衍了德格家族一支。公元九世纪,德格家族改奉宁玛(旧派),南宋末期,以第二十八世兄鲁多吉为始又改奉萨迦并获得政治上的发展。明代,土司家族将萨迦派的更庆寺奉为本家寺庙,明末清初又以崇奉萨迦而与固始汗联盟,在政治上获得极度扩张。以德格家族的信教历史看,不能不说对其家族后世的宗教选择和宗教政策毫无影响。 形成德格地区宗教格局的另一个因素为各教派长时期的相对和睦相处和自然竞争。公元十世纪以后,宁玛、噶举、萨迦传入德格地区,打破了苯波教一统这一区域的局面并在元、明两朝获得较大发展。明末清初,德格地区的苯教势力虽遭到致命的打击,但因其民间根基较雄厚,新归顺土司的石渠、同普和德格东北部地区苯波教仍具有扎实的社会基础和发展潜力。出于统治需要,土司同意并支持五世达赖所遣的弟子在其辖区传教,但却有意图地将新发展的宁玛、格鲁寺庙分布于苯波势力区域,客观上起到了庇护萨迦和噶举,平衡了各教派势力的作用,收到了利用宁玛、格鲁与苯教相互抑制的宗教效果,清代以来萨迦、噶举、宁玛三大教派对土司最为忠诚,对土司家族统治贡献最大,格鲁和苯波则因相互遏制而难获发展,不得不效忠土司兼法王的政教局面。 综上所说,德格地区近现代特异的宗教格局的形成,既有地理位置,各教派的竞争等自然因素,又有土司家族的政治干预的人为因素。这些因素导致了五派俱全的宗教格局的形成,而这一特异的宗教格局反作用于社会,又对德格地区宗教、文化的发展,特别是对土司家族的政治统治产生了十分深刻的影响。 三、不同的宗教格局对政治的特殊作用 建国以前,德格地区政教关系在性质上与西藏区内同属政教合一的范畴,其政教合一的政治制度也于清初与西藏地区同时形成。但不可否认的是,德格地区历史上的政教结合方式,土司对宗教的选择及家族长期奉行的宗教政策是与西藏地区存在着极明显的差异的。另一方面,因藏区历代统治者对宗教长期的着意扶持与利用,宗教界长期垄断文化教育,形成了藏区宗教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始终与政治结为一体,明显地以政治角色之一存在并演变的历史特点。这就决定了藏区历代统治者不得不把政治统治相当程度地建立在正确的宗教选择上,谁脱离了宗教或在宗教选择上犯下过失,谁就必定会失去政治大权,这实际上也就是从公元七世纪至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藏区宗教派系斗争与政权更迭同步、宗教势力始终贯穿于政治统治的历史现象形成的根本原因。 以西藏地区看,公元七世纪至九世纪的吐蕃王朝期间,其时的政治与宗教的关系属如孪生兄弟一般紧密,随着历代赞普的“兴苯抑佛”或“兴佛抑苯”宗教政策的制定和实行,都导致了一场又一场的社会大动乱。后弘期之始至宋朝末期,苯波教失去了问鼎政治的能力,藏传佛教各派系出现了一段较为和睦相处,竞争方式较平和的历史。但从元代至明末,藏传佛教派系斗争围绕着争夺政教统治权又变得尖锐起来。继萨迦在元初,噶举在元末明初相继独揽藏区政教大权后,后起之秀的格鲁派在明末清初又击败了各敌对教派势力,独揽西藏地区政教统治权至建国初。以上历史现象,可看出西藏地区历代统治者除共同具有得宗教者必得天下(政权)特点外,还具有历代政治统治者都只选择和依赖一个教派。 历代德格土司在宗教选择和政教结合方式上与西藏相比就迥然不同了。从德格家族政教统治史来看,最大的特点就是在政教结合上能顺应形势,灵机应变。其家族最早已苯波信徒,而当其认识到苯波与佛教的差别时,便灵活而及时地改奉了藏传佛教的宁玛、萨迦,由此带来了其家族700年的政治昌运。 德格家族的宗教选择是十分明智并顺应了藏区政教历史发展规律的。其家族自元代起世代崇奉萨迦,却又不独尊萨迦而压制其它教派,长期奉行各教派平等,只要服从土司控制便一律扶持的灵活宗教政策,具体实施过程中则侧重于利用并扶持宁玛、噶举、萨迦三大派,同时正视苯波和格鲁的存在并鼓励其发展,成功地巩固并维持了土司兼法王的政教统治,一直未遭受到大的挫折,政治统治延续至建国初;使社会避免了如西藏地区那样的因宗教斗争而形成的社会大动乱。在这样的局面下,任何一个教派都不可能得到极度的扩张,演变为拥有“越俎代疱”,甚而可以左右土司政治的占绝对优势的教派。倘若辖区内真的出现了某一教派畸型发展、甚至危及土司统治的势头,土司兼法王也完全有能力以政治和宗教领袖的身份利用政权系统和其它教派力量给以限制和打击。这就是在数百年时间里,德格地区政教结合十分成功,士司统治长久维持,五大教派为何始终平和相处,争相效忠土司兼法王,竭力为其家族政治服务的根本原因。 相比之下,西藏历代统治者的政治统治总是建立在一个教派势力之上,元代的萨迦,明代的噶举如此,清代以来的格鲁也是如此,这就决定了西藏地区历代政教领袖必然是以宗教大权为主而兼掌政治大权,相对地具有较明显的重教轻政的特征,也决定了其只能奉行独尊一派,打击或遏制其它教派的宗教政策。表面上看来,其统治者确实是于政治和宗教一统西藏,而实际上却不得不在政教统治上冒两种风险,即既要冒遭到其它教派积聚实力联合攻击,夺取其政教统治权的风险,又要冒对自己所依赖的教派势力失去控制而无法驾驭,处于被动后被宗教势力左右政治,甚至由宗教势力决定,选择领袖,变政教领袖为傀儡,被宗教势力推着走的风险。事实上,这两种风险在西藏政教史中是出现过的,政教领袖作为傀儡设置和过早地被毒害,甚至政教领袖无决策权,被宗教上层势力胁迫行事的事实也是发生过的。 综上所述,德格作为藏区的一部分,它的政教结合方式和宗教格局的独特性,确实对德格地区的政治、宗教、经济、文化等方面产生了许多有别于西藏地区的影响,既成功地维持了土司兼法王的政治统治,保证了历代土司的主动执政,又形成了藏传佛教五大派近现代在五县地各有长足发展的宗教局面,维护了这一区域近现代相对的社会稳定。正确地认识和研究德格地区历史上的政教结合方式和特殊的宗教格局,不仅对我们公正地看待、研究各教派的历史作用及其发展演变,客观地认识丰富多彩的藏区宗教文化,具有重大的意义,而且对研究藏区政教合一制度的形成和演变,在国家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如何发挥藏传佛教各教派僧侣爱国爱教的积极性方面,都是具有很重要的教化意义和资治作用的。 [责任编辑 陈静萍] ————————— [作者简介]:刘先毅,现在四川省德格县志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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