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惠南
佛学研究中心学报.第二期
1997.07出版
p.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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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宗智顗大师 (538-597)的判教思想,包含两大部分:一是对
于姚秦?鸠摩罗什(401年抵长安)所译《妙法莲华经》(下文简称“秦
译《法华经》”) 的判释,另一则是他那有名的“五时八教判”。二
者原本不可分割讨论,但是由于“五时八教判”所牵涉的内容既深且
广,不是短短一篇论文所能叙述清楚,因此本文所要解析的范围,限
定在第一部分。至于更重要的“五时八教判”,只有另文讨论了。
一、智顗对秦译《法华经》的科判
《法华经》被天台宗人视为最重要的经典,天台宗人对它的看法
,自然成了我们所应该探讨的对象。 唐?智升, 《开元释教录》卷
14,曾说:《法华经》‘前后六译,三存三缺’。 (注 1) 智升所说
的“六译”是: (1) 吴?支强良接译, 《法华三昧经》 (六卷 );
(2) 西晋?竺法护译,《萨芸芬陀利经》 (六卷 );(3) 西晋?竺法
护译,《 (方等 ) 正法华经》 (十卷 ); (4) 东晋?支道根译,《
方等法华经》 (五卷 );(5) 姚秦?鸠摩罗什译,《妙法莲华经》 (
七卷或八卷 );(6) 隋? (阇那 ) 崛多、 (达摩 ) 笈多合译,《 (
添品 ) 妙法莲华经》 (七卷 )。 (注 2) 其中,(3)、(5)、 (6) 存
,而 (1)、(2)、(4) 则已经散佚; 这即是智升所谓的‘三存三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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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引见《大正藏》卷 55,页 629 上。
注 2:详见《开元释教录》卷 11;《大正藏》卷55,页591中-下。又
见同书,卷14;《大正藏》卷55,页628下- 629上。
2页
事实上,目前我们所能找到的《法华经》译本,除了智升所说的“三
存”之外,还有一部:一卷本失译者名的《萨昙分陀利经》。(注3)
在这些不同的《法华经》译本当中,天台宗所采用的是第(5)姚
秦?鸠摩罗什所译七卷或八卷本的《妙法莲华经》。该经共有二十八
品,(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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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3: 该经目前收录在《大正藏》卷 9,很可能即是智升所说“三缺
”中的西晋?竺法护译《萨芸芬陀利经》的一部分。因为智升
曾说: ‘ (该经 ) 是异出《法华》〈宝塔〉、〈天授〉二品
各少分。’又说:‘《僧佑录》云:“《安公录》中失译经。
”今附西晋录拾遗编入。 ’ (详见《开元释教录》卷 11;《
大正藏》卷 55,页 591 中。)
注 4: 参见《大正藏 (卷 9) ?目次》,页 1-2。 在这二十八品当
中,第十二〈提婆达多品〉,古来即传说是原经所无,后来才
加入的。 例如,智升《开元释教录》卷 11,即说:‘此 (鸠
摩罗什译 ) 《妙法莲华经》第五卷初〈提婆达多品〉,萧齐
武帝时,外国三藏达摩菩提,共杨都僧正法献,于瓦官寺译。
其经梵本是法献于于阗将来。 ’ (引见《大正藏》卷 55,页
591。 ) 这意味著〈提婆达多品〉,并不是鸠摩罗什原译本所
有,而是达摩菩提和法献译成之后,再加进去的。另外,智顗
, 《法华文句》卷 8 下,曾说:‘《宝唱经目》云:《法华
》凡有四译,两存两没。昙摩罗刹,此言法护,西晋长安译,
名《正法华》。…... 鸠摩罗什,此翻童寿,是龟兹国人。以
伪秦?弘始五年 (403 年 ) 四月二十三日, 于长安逍遥园译
《大品 (般若经 ) 》竟。 至八年夏,于草堂寺译此《妙法莲
(华经 ) 》。 .... 当时二十八品,长安宫人请此〈 (提婆达
多 ) 品〉淹留在内,江东所传,止得二十七品。 梁有满法师
... 仍以此〈品〉安〈 (劝 ) 持品〉之前。 彼自私安,未闻
天下。陈有南岳禅师,次此〈品〉在〈 (见 ) 宝塔 (品 ) 〉
之后。 晚以《正法华 (经 ) 》勘之,甚相应。’ (引见《大
正藏》卷 34,页 114 下 -115 上。) 而唐?湛然,《法华文
句记》卷 8-4, 也说:‘诸新旧章,皆云 (鸠摩罗 ) 什译元
无此〈 (提婆达多 ) 品〉。并准齐、宋录 (指经录 ) 云:上
定林寺释法献,于于阗国,得其梵本。瓦官寺沙门释法意,齐
?永明八年 (490 年 ) 十二月译讫,仍自别行。至梁初 (502
年 ),有满法师..... 乃以此品置〈 (劝 ) 持品〉前, 亦未
行天下。至梁末 (555 年 ),有西天竺国沙门拘罗那陀,此云
真谛,重译此〈品〉,置〈 (见 )
对于这二十八品,智顗曾作了这样的“科判”:(注5)
天台智者(即智顗)分文为三:〈初品〉为序;〈方便品〉讫〈
分别功德〉十九行偈,凡十五品半,名正;从偈后尽经,凡十
一品半,名流通。(注6)
智顗的意思是:七卷(八卷) 二十八品的《妙法莲华经》,可以
分成三 (部 ) 分: (注 7)(1) 第一品〈初品〉 (原名〈序品〉 ),
是“序分”;(2) 从第二品〈方便品〉,到第十七品〈分别功德品〉
的前十九行 (首 ) 偈颂,(注 8) 共十五品半,是“正宗分”; (3)
从十九行 (首 ) 偈颂之后,到全经最后,则是“流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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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塔 (品 ) 〉后。’ (引见《大正藏》卷 34,页 312中-下。)
足见〈提婆达多品〉,确实是鸠摩罗什原译本所无,乃后人所
加入者。
注 5: 科判或科文,是将一部佛经, 分成 (所谓“判” ) 不同的段
落 (所谓“科” ),并标以扼要之标题,以利于注释的一种方
法。虽然是同一部经,不同的宗派、不同的佛教哲学家,往往
会有完全不同的科判。但是,一般说来,大都把一部佛经判为
三 (部 ) 分:(1) 序分,亦即全经导论的部分。 (2) 正宗分
,亦即全经的主体部分;称为“正宗”,显然是由于它含有全
经的中心思想。通常正宗分又会细分成几个部分。(3) 流通分
,亦即全经的结尾部分;称为“流通”,乃因它具有令该经流
传通行的推广作用。
注 6: 《妙法莲华经文句》卷1-上;引见《大正藏》卷34,页2上。
注 7: 下面有关序分、正宗分、流通分等三分, 请参见注5。
注 8: 偈颂 (gatha), 是四句一首的诗歌。 《妙法莲华经 (卷 5)
?分别功德品》中,一开头是散文体的“长行” (字句较偈颂
为长, 故称“长行” ),紧接著是十九首 (行 ) 诗歌体的“
偈颂”,然后又是散文体的“长行”,再来则是十九首半“偈
颂”,接著又是“长行”,最后也是十九首半的“偈颂”。智
顗所谓“前十九行偈”,指的即是最起先的十九首偈颂:从第
一首的‘佛说希有法, 昔所未曾闻... ’, 到第十九首的‘
... 一切具善根,以助无上心’为止。 (详见《大正藏》卷 9
,页 44 中 -46 中。)
4页
以上的“科判”,乃一般性质的“科判”,看不出智顗或整个天
台宗的特色。因此,智顗把全经判为这三部分之后,紧接著又说:
又一时分为三:从〈序〉至〈安乐行〉十四品,约开权显实
; 从〈踊出〉讫经十四品,约本开权显实。 本、各 (有 )
序、正、流通。〈初品〉为序,〈方便〉至〈授学无学人记品
〉为正,〈法师〉讫〈安乐行〉为流通。〈踊出〉讫‘弥勒已
问斯事,佛今答之’半品,名序;从‘佛告阿逸多’下,讫〈
分别功德品〉偈,名为正;此后尽经,为流通。(注9)
首先, 智顗把整部《 (妙 ) 法 (莲 ) 华经》判为两大部分:(1)
约迹开权显实,即第一〈序品〉一直到第十四品〈安乐行品〉结束;
(2)约本开权显实,从第十五品〈从地踊出品〉一直到最后第二十八
品〈普贤菩萨劝发品〉,共十四品。其中,智顗用到了两个重要的概
念“本”与“迹” (迹 );我们将在稍后再做说明。
在这两大部分当中,每一部分都又细分为序分、正宗分和流通分
等三分。例如,在第一部分“约开权显实”当中,第一品〈序品〉
是序分;第二〈方便品〉到第九〈授学无学人记品〉为正宗分;第十
〈法师品〉到第十四〈安乐行品〉,则是流通分。而在第二部分“约
本开权显实”当中,从第十五〈从地踊出品〉开头,到‘(弥勒) 已问
斯事,佛今答 (之,汝等自当因是得闻 ) ’ (注 10) 这几句经文为
止,是序品;紧接著『佛告阿逸多’ (原文是:‘尔时释迦牟尼佛告
弥勒菩萨’ ) 这句经文开始, 到〈分别功德品〉的前十九首偈颂为
止,是正宗分;最后,从〈分别功德品〉前十九首偈颂之后的“长行
”(注11)开始,到全经结束为止,是流通分。
现在,让我们以下面的图表,说明智顗对于秦译《法华经》的科
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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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9:《妙法莲华经文句》卷 1- 上; 引见《大正藏》卷 34, 页 2
上。
注10: 这两句经文和下文所提到的另一句经文,请见《大正藏》卷 9
,页 41 上。
注10: 参见注 8。
5页
序分────1.〈序品〉─────────────── 迹门序分─┐
┌─ 2.〈方便品〉─────────────┐ │
│ 3.〈譬喻品〉 │ │
│ 4.〈信解品〉 │ │
│ 5.〈药草喻品〉 ├ 迹门正宗分 │
│ 6.〈授记品〉 │ ├迹门
│ 7.〈化城喻品〉 │ │
│ 8.〈五百弟子受记品〉 │ │
正宗分 ┤ 9.〈授学无学人记品〉─────────┘ │
│ 10.〈法师品〉 ────────────┐ │
│ 11.〈见宝塔品〉 │ │
│ 12.〈提婆达多品〉 ├迹门流通分 ─┘
│ 13.〈劝持品〉 │
│ 14.〈安乐行品〉────────────┘
│ 15.〈从地踊出品〉
│ (1)‘以问斯事....因是得闻’前─── 本门序分 ──┐
│ (2)‘以问斯事....因是得闻’后───┐ │
│ 16.〈如来寿量品〉 ├本门正宗分 │
│ 17.〈分别功德品〉 │ │
└── (1)前十九行(首)偈 ──────────┘ │
┌── (2)十九行(首)偈后 ──────────┐ │
│ 18.〈随喜功德品〉 │ ├本门
│ 19.〈法师功德品〉 │ │
│ 20.〈常不轻菩萨品〉 │ │
│ 21.〈如来神力品〉 │ │
│ 22.〈嘱累品〉 │ │
流通分 ┤ 23.〈药王菩萨本事品〉 ├本门流通分─┘
│ 24.〈妙音菩萨品〉 │
│ 25.〈观世音菩萨普门品〉 │
│ 26.〈陀罗尼品〉 │
│ 27.〈妙庄严本事品〉 │
└─28.〈普贤菩萨劝发品〉 ──────────
6页
二、“本门”与“门”的判释
在智顗的科判当中,用到了两个重要的概念:一是“约本开权显
实”,另一则是“约迹开权显实”。而在这两个概念当中,“本”与
“迹”是最首要的,其次才是“开权显实”。“本”,是根本的意思
,因此也是最首要的;而“迹”则是由“本”所衍生出来、权现 (权
宜变现)出来的事理,因此是次要的。 然而,次要的、衍生的、权现
的“迹”,往往蕴含著根本的、首要的“本”。只要把“迹”中蕴含
著的“本”,开发出来,真实的“本”即会显现。这即是“开权 (迹
)显实 (本 ) ”。就这个意义来说,“迹”也是重要的;没有它,
就无法由它而推溯到“本”。所以,《妙法莲华经文句》卷 1- 上,
说:‘若应机设教,教有权实、深浅不同,须置指存月,亡迹寻本。
故肇师云:“非本无以垂迹,非迹无以显本。”..。’(注12)
然而,什么是“本”? 什么是“迹”呢? 粗略地说,《法华经》
所说的道理是“本”,其他经典所说的道理则是“迹”。但是,如果
更加精细地说,《法华经》又可细分为“本”和“迹”两部分:〈安
乐行品〉以前是“本”,〈安乐行品〉以后是“迹”;这即是前面所
说的“科判”,不再赘言。
事实上,“本”与“迹”还有更礼富的意涵。智顗,《 (妙) 法
(莲 ) 华 (经 ) 玄义》卷 7- 上,曾对“本”与“迹”, 做了六种
不同的说明:
本者,理本,即是实相一究竟道。者,除诸法实相,余种种
皆名为。又理之与事,皆名为本;说理说事,皆名教也。
又理事之教,皆名为本,禀教修行名为。如人依处则有行,寻
得处也。又行能证体,体为本;依体起用,用为。又实得体用
名为本,权施体用名为。又今日所显者为本,先来已说者为。
.. 六、约今已论本者,前来诸教已说事实乃至权实者, 皆是
迹也。今经 (《法华经》 ) 所说久远事理乃至权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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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 引见《大正藏》卷34,页2中。
7页
者,皆名为本。非今所明久远之本,无以垂于已说之。非已说
迹,岂显今本? 本迹虽殊,不思议一也。
引文中说到了六对有关“本”与“迹”的不同意义;它们是:(1)
理与事相对,理为“本”,事为“迹”;(2) 理事与言教相对,理、
事二者为“本”,诠说理与事的言教为“迹”;(3) 言教与实行相对
,诠说理事的言教为“”,依言教而实行是“本”;(4) 体与用相
对,理体是“本”,事用为“迹”;(5)(真 ) 实与权 (巧 ) 相对,
真实证得体与用是“本”,将所证得之体、用善加应用以度众生为“
”;(6) 今 (现在 ) 与已 (往昔 ) 相对,现在所说之《法华经》
的道理为“本”,往昔所说之佛经 (例如《华严经》、《阿含经》乃
至《方等经》等 ) 的道理为“”。 依照这六对有关“本”与“迹
”的解释,“本”的意思不外:事物的真实本质-理体;语言文字所
诠说的道理或事物;依教奉行的宗教实践工夫;以及《法华经》中所
说的真实道理。而所谓“迹”的意思不外:真实理体所权现的事用;
佛菩萨们的教说;以及《法华经》之外的其他经典所宣说的道理。也
许,我们可以用下面的图表,来说明这六对意义之间的关系:
理─本┐
├ 理事─本┐
事─迹┘ ├ 教─本┐
言教─迹┘ ├体─本 ┐
行─迹┘ ├实─本┐
用─迹 ┘ ├不思议一
权─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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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3: 引见前书,卷 33,页 764 中 - 下。
8 页
在这六对“本”与“迹”的意涵之中, 第 (6) 对是最重要的;
其他五对其实都是第 (6) 对的展开或更详细的说明而已。第 (6) 对
是“今”与“已” (昔 ) 相对, 亦即:现今正在宣说的《法华经》
才是“本”,往昔已经说过的其他经典则是“迹”。原来,古来即有
一种传说:《法华经》是释迦牟尼佛晚年所宣说的一部经典,在宣说
这部经典之前,释迦已宣说过《华严》、《阿含》、《般若》等经典
。在宣说《华严》乃至《般若》等经典时,为了照顾一些聪明才智低
劣、悟性较差的弟子,因此释迦不敢把他内心最真“实”、最根“本
”的意思说出来,只能“权”巧地宣说一些次要的道理。但是,到了
晚年,由于弟子们已经有了长久的陶冶、熏习,因此,释迦开始把他
内心最根本、最真实的道理宣说出来;所宣说出来的,即是《法华经
》。
即使是经过了《华严》乃至《般若》等经的陶冶、熏习,释迦的
弟子们并不是个个能够接受真“实”的、根“本”的道理。事实上,
依照《法华经?方便品》的说法,释迦宣说《法华经》时,也并不如
想像中的如意、顺畅。《法华经》最重要的道理之一即是“一 (佛 )
乘” (声闻、缘觉、菩萨等三乘人皆可成佛 ),当释迦开始宣说这一
道理时,许多声闻弟子仍然无法接受,以致有‘比丘、比丘尼、优婆
塞、优婆夷五千人等,即从座起,礼佛而退’的尴尬情形发生。 (注
14)
为了把宣说《法华经》的负作用减到最低,释迦不但把《法华经》
放在晚年宣说,而且还采取了迂回、巧妙的方式进行。首先,释迦先
以一些通俗的譬喻,说明众生皆可成佛的“一 (佛 ) 乘”思想; 这
即是〈方便品〉、〈譬喻品〉、〈信解品〉、〈药草喻品〉、〈化城
喻品〉等各品的内容。而在这几品的说明当中,释迦还穿插地叙述阿
佛、阿弥陀佛,乃至释迦佛自己过去世的修行因缘,并为弟子们一
一“授记”,预言他们未来也会和这些佛陀一样地成佛。这即是〈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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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4: 详见《妙法莲华经 (卷 1) .方便品》;《大正藏》卷 9,页
7 上。
注15: 授记是一种说法的方式,预言弟子们未来所将成就的道果。
例如,〈授记品〉中,释迦曾为大弟子迦叶尊者授记:‘我此
弟子摩诃迦叶,于最后
9页
记品〉、 〈化城喻品〉、〈五百弟子受记品〉、〈授学无学人记品〉
的内容。以上这几品,构成了《法华经》“迹”门的中心部分。
迹门当中,还有被判入流通分的〈安乐行品〉,也是天台宗所特
别重视的一品。历代天台宗高僧,往往以念诵〈安乐行品〉为修行的
重要方法之一,(注 16) 也往往依照这一品经而建立起一些修行的法
门。事实上,天台宗的“四安乐行”、“法华三昧”等修行法门,都
和〈安乐行品〉有关。(注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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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得成为佛,名曰光明如来....。’ (引见《大正藏》卷 9
,页 20 中 - 下。)
注16: 天台宗重视念诵《法华经》,特别是念诵《法华经?安乐行品》
;这可能是因为同属门的〈法师品〉,强调“受持”、“读
”、“诵”、“解说”、“书写”, 甚至“ (听 ) 闻”《法
华经》之经句的关系。〈法师品〉说:‘又如来灭度之后,若
有人闻《妙法华经》乃至一偈一句,一念随喜者,我 (释迦 )
亦与授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记。’又说:‘若复有人受持、读
、诵、解说、书写《妙法华经》乃至一偈. …是诸人等,于未
来世,当得作佛。 ’ (引见《大正藏》卷 9,页 30,下。 )
在这几种和《法华经》有关的宗教修行当中,能够实行受持、
读、诵、解说、书写等前五种的佛门弟子,被天台宗人尊称为
“五种法师”;例如,《妙法莲华经文句》卷 8- 上,即曾把
〈法师品〉的“五种法师”, 拿来和龙树《大 (智度 ) 论》
中的“六种法师”做比较:‘释〈法师品〉:此品五种法师:
一、受持;二、读;三、诵;四、解说;五、书写。《大论》
明六种法师:信力故受;念力故持;看文为读;不忘为诵;宣
传为说; 圣人经书难解,须解释。 六种法师,今《 (法华 )
经》合受、持为一,合解、说为一;开读诵为二,足书写为五
。’ (引见《大正藏》卷 34,页 107 下 -108 上。)
注17: 例如, 天台宗的“四安乐行”,即是依〈安乐行品〉而建立
的修行法门。 (参见慧思,《法华经安乐行义》;《大正藏》
卷 46,页 697 下 - 702 下。 ) 又见智顗,《妙法莲华经文
句 ( 卷 8- 下 ) ?释安乐行品》; 《大正藏》卷 34, 页
118,下 -119 上。)
10页
这些品之所以被判为“迹”门,那是因为它们没有把释迦最想说
、最根本、最真实的道理说出来。释迦最想说、最根本、最真实的道
理是什么呢?是“本”门中的道理。本门的主体本门正宗分,合起来
只有两品: 〈 (从 ) 地踊 (出 ) 品〉的后半品、〈 (如来 ) 寿量
品〉的全部,以及〈分别功德品〉的前半。其中,最重要的是〈寿量
品〉。〈地踊品〉的前半是本门的序分,说到释迦灭度之后,将有‘
六万恒河沙等菩萨摩诃萨,一一菩萨各有六万恒河沙眷属... 护持、
读、诵、广说此 (法华 ) 经》’。 当释迦说完这几句话之后,‘娑
婆世界三千大千国土皆震裂,而于其中有无量千万亿菩萨摩诃萨同时
踊出’。(注 18) 而在〈地踊品〉的后半品,亦即本门正宗分的开头
,释迦解释说:‘是诸大菩萨摩诃萨,无量无数阿僧祇从地踊出....
我于是娑婆世界,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已,教化示导是诸菩萨’。
(注 19)然而, 依照一般的了解, 释迦成佛 (二十九或三十九岁 )
到宣说《法华经》 (七十二、三岁 ) 时, 不过短短的三、四十年,
怎么可能度化那么多菩萨呢? 为了回答这一疑问,释迦首先以散文体
的“长行”, 说出了惊人的秘密:‘我 (释迦 ) 实成佛已来,无量
无边百千万亿那由他劫! ’‘自从是来,我常在此娑婆世界说法教化
。’‘如是我成佛已来,甚大久远,寿命无量阿僧祇劫,常住不灭。
’紧接著,释迦又以诗歌体的“偈颂”,重复地宣说这一秘密:‘为
度众生故,方便现涅槃;而实不灭度,常住此说法。’‘众生见劫尽
,大火所烧时,我此土安隐,天人常充满。’(注20)
以上〈寿量品〉的这些说法,即是天台宗所谓的“本”门道理。
它们可以归纳成为下面的几个重点:(1) 释迦牟尼佛并不是今生今世
才成佛;事实上,他早在‘无量无边百千万亿那由他劫’以前,就已
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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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8: 引见《大正藏》卷9,页39下- 40上。
注19: 引见前书,页41上-中。
注20: 皆见前书,页42中- 43下。
注21: 那由他 (nayuta) 和阿僧祇 (asajkhya),都是印度极大的数
目单位, 比中国的亿、兆等还要大得多。 而“劫” (劫波,
kalpa),则是印度极长的时间单位。传说大梵天的一白昼,即
是一劫,相当人间的四十三亿二千万
11页
佛。(2) 成佛之后的释迦牟尼,是‘常住不灭’的,亦即永恒不死的
。(3) 不但释迦本身不会死亡,他所居住的国土,(注 22) 也不会被
劫末之火所毁坏。(4) 释迦永恒不死,而他的死亡-涅槃 (灭度 ),
是为了救度众生的一种‘方便 (示 ) 现’。(注23)
本门流通分当中,〈(观世音菩萨)普门品〉是有名的一品;在中
国地区,它的流行程度以及重要性,甚至超过了正宗分当中的各品。
品中描写观世音菩萨,以三十四应身寻声救苦的事迹。(注 24) 另外
,〈药王菩萨本事品〉赞叹药王菩萨燃臂供佛的情形,(注 25) 中国
佛教徒流行燃指供佛,可能受到这一品经的影响。
前面说过,智顗曾以六种相对的意义,说明“本”与“迹”之间
的关系。 用在目前的科判上面,在这六对意义当中,第 (1)、(4)、
(5)、 (6) 四对,意即理事、体用、权实和今已四对,最为接近这一
科判的本意。有了释迦早已成佛、常住不灭等本门真“实”道“理”
之主“体”,才有“权”说各种譬喻乃至为菩萨和弟子们授记的门
之“事”“用”。而且,有了现“今”所说之本门道理,才有“已”
说之门事用。
──────────────
年。依照印度的传说,世界在劫末时,会有水灾、火灾等灾难。
注22: 依照天台宗的说法,释迦表面上住在我们所熟知的这个世界
( 娑婆世界 ),但实际上他却居住在“常寂光净土”当中。然
而,常寂光净土并不离娑婆世界,事实上,它就是娑婆世界。
也就是说,同一个世界,在未成佛的凡夫看来,即是有烦恼的
娑婆世界;但在解脱的释迦佛看来,则是清净无染的常寂光净
土。
注23:《法华经 (卷 5) ?如来寿量品》, 曾说明永恒不死的释迦
,为什么示现死亡的原因:‘若佛久住于世,薄德之人,不种
善根,贫穷下贱,贪著五欲,入于忆想妄见网中。若见如来常
在不灭,便起憍恣,而怀厌怠,不能生难遭之想、恭敬之心。
.... 是故如来虽不实灭,而言灭度。 ’ (引见《大正藏》卷
9,页 42 下 - 43 上。)
注24: 详见《大正藏》卷9,页56下- 58中。
注25: 详见前书,页53上- 55上。
12页
三、智顗对“妙法莲华经”一名的判释
其次,让我们来看看,天台宗人如何诠释《法华经》的经名?事实
上,智顗整部《妙法莲华经玄义》,共十卷(每卷又分上、下两部分),
主要目的即在解释“妙法莲华经”这五个字。原来,秦译《法华经》
的全名是《妙法莲华经》;而它的梵文名字则是: Sad-dharma-punda-
rika-sutra 。其中,sad 一词,有实在、实有、存有、真实等意思,
也有良好、正确、美妙等意思。(注 26)dharma 译为“法”,那是真
理的意思。而 puunarika,意译为“莲华”或音译为“芬陀利”、“
分陀利”、“芬荼利迦”等。它固然是莲花的意思,但特别是指白色
的莲花。(注 27) 最后的 sutra,则译为“经”;那是丝线的意思。
佛经就像丝线一样,可以串连释迦所说的道理;因此,释迦所说的道
理就称为“ (佛 )
──────────────
注26: Cf.Sir Monier Monier-Williams, "A Sanskrit-English
Dictionary", Oxford: The Clarendon Press, 1960,
p.1134b.
注27: Ibid.,p.631,c. 另外,唐?一行,《大毗卢遮那成佛经疏》
卷 15, 曾说到印度多种莲华的名字:‘西方莲花有多种:一
者、钵头摩。[ 原注:复有二种:一者、赤色,即此间 (中国
) 莲华也;二者、白色,今此间有白莲是也,非芬陀利。] 优
钵罗。[ 原注:亦有赤、白二色;又有不赤不白者,形似泥卢
钵罗。] 俱勿头。[ 原注: 有赤及青二种。又云俱勿头,是莲
花青色者。] 泥卢钵罗。[ 原注:此华从牛粪种生,极香,是
文殊所执者。目如青莲华,亦是此也。....] 分荼利迦。[ 原
注:花可有百叶,叶叶相承,圆整可爱。最外叶极白,渐向内
,色渐微黄。乃至最在内者,与萼色相近也。此花极香也。昔
琉璃王害释女时,大迦叶于阿耨达池,取此花,裹八功德水洒
之,诸女身心得安乐,命终生天。因是投花于池,遂成种,至
今犹有之。花大可爱;径一尺余,尤可爱也。此《法花》 (即
《法华经》 ) 所引申者是....。] ’ (引见《大正藏》卷 39
,页 734 上。 ) 在这众多的莲花当中,分荼利迦是最大、最
香的一种,白色微黄。传说是由释迦佛的大弟子─大叶迦,从
雪山 (喜马拉雅山 ) 的阿耨达池,带来印度平地栽种的。
13页
经”。
(一)本门十妙与门十妙的判释
《法华经》的名字出现“妙法” (saddharma)一词,它的原始意
义是“美妙的真理”(详前)。但在佛典当中,“法”字有时又作一切
存在于宇宙中的事物;例如,“诸法无我”一句中的“法”,即指一
切事物。智顗《法华玄义》对于“法”这一词,即是以一切事物来了
解。智顗依据他的师父─南岳慧思的分类,把一切宇宙中的事物─
“法”,分成三种:佛法、众生法和心法。(注 28) 并由这三种“法
”, 进而开展出“十 (法 ) 界”、“百界”、“百界千如”乃至“
三千法”、“一念三千”等繁琐的道理出来。有关这些,只有另文说
明了。
其次,智顗对“妙”字的解释,首先将“妙”字分成“相待妙”
和“绝待妙”两种。相待妙,是指相对于“迹” (粗)的那种“妙”
;因此,又名“待 (粗) 妙”。就以释迦所宣说的教理而言,有教,
也有妙教。教,有时又名“半字教”、“无常教”或“小 (乘) 教”;
相反地,妙教,有时又名“满字教”、“常住教”或“大 (乘) 教”。
例如,释迦早年在鹿野苑宣说四《阿含经》,相对于晚年所宣说的《
法华经》来说, 四《阿含经》是半字教、无常教、小 (乘 ) 教,因
此也是教;相反地,相对于四《阿含经》来说,《法华经》则是满
字教、常住教、大 (乘 ) 教,因此也是妙教。 所以,《法华玄义》
卷 2- 上,说:‘今待妙 (即相待妙 ) 者,待半字为, 明满字
为妙。亦是常无常、大小相待为妙也。’又说:‘众经皆共以鹿苑
为半、为小、为;待此明满、大、妙。 .... 今《法华》明,昔于
波罗奈转四谛法轮、五众之生灭,今复转最妙无上之法轮。此亦待鹿
苑为,《法华》为妙。’(注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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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8: 值得注意的是,智顗(或慧思)所谓的“佛法”,不是指佛所宣
说的道理;而是指诸佛及其相关的一切事物。
注29: 引见《大正藏》卷 33,页 696 中。 引文中的波罗奈 (波罗
奈斯,Varanasi),
14页
相待妙并不是真正的妙;真正的妙是绝待妙。绝待,断绝相对待
的
意思;因此,那是绝对的、最高的、最真实的妙。而绝待妙,指的正
是宇宙最高的理体─“法界”。(注 30) 一切事物都由法界所生,因
此,不可能超出法界,法界之外没有任何事物存在。法界既然是绝对
的、独一无二的,没有任何事物可以与之相比拟,那么,法界之妙必
定属于绝待妙,而不是相待妙了。所以,《法华玄义》卷 2- 上,说
:‘如来法界故,出法界外,无复有法可相形比,待谁为? 形谁得
妙? 无所可待,亦无所绝。不知何名,强言为绝。’(注31)
前面说过,智顗曾以本、迹,来分判传说是释迦晚年所说的《法
华经》:宣说释迦早已修习菩萨道、早已成佛,是本 (〈地踊品〉之
后 );除此之外,是迹 (〈地踊品〉以前 )。 这是天台宗第 (1) 种
意义的本说。事实上,本与还有其他两种不同的意义:(2) 本与
迹可以用来分判释迦一生所说过的所有经典:整部《法华经》都是本
,其他经典则是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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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恒河边的小城市。释迦牟尼宣说四《阿含经》即在此城市郊
的鹿 (野 ) 苑 (Mrgadava)。另外,引文中所谓“转四谛法轮
”,意思是宣说“四谛”的道理;四谛则是苦谛、集谛、灭谛
和道谛。而“五众”,又译为五蕴、五阴,指的是组成我人身
心的五种元素:色、受、想、行、识。“五众之生灭”,意思
是,四《阿含经》以为,这五种元素是生灭无常,而不永恒 (
常住 ) 的。 四谛和五众,是四《阿含经》的主要内容,也是
所谓半字教、小乘教、无常教乃至教的主要内容。
注30: 法界 (dharmadhatu), 向来有两种不同的意思:(1) 万物 (
法 ) 之种类 (界 ), 例如,天台宗将一切众生分为佛、菩萨
、辟支佛、阿罗汉、天、人、阿修罗、畜生、饿鬼、地狱等“
十法界”。所以,唐?湛然,《摩诃止观辅行传弘决》卷 5-3
,说:‘言法界者,法即诸法;界谓界分。’又说:‘十法差
别,名之为界。是故十法各有界分,故云十法界。’ (引见《
大正藏》卷 46,页上 - 中。 )(2) 万物所依之因、之根本,
亦即真如实相。所以,《摩诃止观辅行传弘决》卷 5-3,说:
‘亦可界法 (法界 ).... 即是实相。 ’ (引见前书,页 293
上。 )
注31: 引见《大正藏》卷33,页697上。
15页
(3) 更有甚者, 不管是粗浅的四《
阿含经》,或是深妙的《法华经》都是;只有“不可说示”的法界
,才是真正的“本”。《法华玄义》卷 2- 上,曾说:‘若鹿苑三粗
、鹫头一妙,皆迹中之说。 ’ (注 32) 其中,“鹿苑三粗”,指的
即是四《阿含经》所说的道理。佛在鹿野苑所宣说的四《阿含经》,
是针对声闻、缘觉和 (小乘 ) 菩萨等三乘人而宣说的,因此, 这三
乘道理都是粗浅的道理; 这即是“三粗”。 佛在灵鹫山上 (鹫头 )
所宣说的《法华经》,则是针对“一佛乘”而宣说的妙理;因此是“
一妙”。这三、一妙都是释迦佛依据“不可说示”的法界,而方便
宣说的道理;因此都属门。只有“不可说示”的真如法界,才是真
正的本门。
就最后第(3)种意义的门来说,包括《法华经》在内的所有佛
经中的道理,都属于门中的道理;这些门中的道理,智顗曾以十
种“妙”来含括, 这即是他所谓的“约开十重论妙”或“中十妙”。
《法华玄义》卷2-上,说:
若鹿苑三粗、鹫头一妙, 皆迹中之说。 约迹开十重论妙....
中十妙者:一、境妙;二、智妙;三、行妙; 四、位妙;五、
三法妙;六、感应妙;七、神通妙;八、说法妙;九、眷属妙;
十、功德利益妙。(注33)
迹门有十妙,《法华玄义》卷 7- 上,也列有本门中的十种妙。
尽管迹门十妙是依据第 (3) 种意义的本迹来设立;但是本门十妙却
是依据第 (1)种意义的本迹,而展开的。 亦即,〈地踊品〉之前为
迹,〈地踊品〉之后为本。本中有十种“妙”,它们是:
明本十妙者,一、本因妙;二、本果妙;三、本国土妙;四、
本感应妙;五、本神通妙;六、本说法妙;七、本眷属妙;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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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2: 引见前书,页697中。
注33: 引见前书,页697中-下。
17页
本涅槃妙;九、本寿命妙;十、本利益妙。(注34)
这十种本门中的“妙”,无疑地,是依照释迦牟尼佛开始修菩萨
行到成佛之后的种种作为,而展开的。所谓成佛,并不是指两千五百
年前,在印度恒河流域摩竭陀国伽耶城城郊的一棵菩提树下成佛这件
事情;而是像《法华经?寿量品》所说的:‘我实成佛已来,无量无
边百千万亿那由他劫。’因此,所谓开始修菩萨行,也不是指两千五
百年前的悉达多太子,放弃王位而出家修行这件事;而是指‘无量无
边百千万亿那由他劫’之前的修菩萨道。 所以,《法华玄义》卷 7-
上,在解释“本因妙”时,曾说:‘本因妙者,本初发菩提心、行菩
萨道所修因也。若十六王子,在大通佛时,弘经结缘,皆是中间所作
,非本因也。 ’ (注 35) 而在解释“本果妙”时,也说:‘本初所
行圆妙之因,契得究竟常、乐、我、净,乃是本果。不取寂灭道场舍
那成佛,为本果也。 .... 但取成佛已来,甚大久远,初证之果,名
本果妙也。’(注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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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4: 引见前书,页765上。
注35: 引见前书,页 765 上。引文中的‘十六王子,在大通佛时,
弘经结缘’,是指《法华经?化城喻品》当中所说的一段往事
:过去‘无量无边不可思议阿僧祇劫’,有佛名大通智胜。该
佛原本是一国王,生有十六王子。出家修行成佛后,度化十六
王子出家,并为他们宣说《法华经》。十六王子因而解脱成佛
,住于十方国土:东方阿佛、西方阿弥陀佛,乃至中间娑婆
世界的释迦牟尼佛。 (详见《大正藏》卷 9, 页 22 上 - 27
中。) 依照智顗的说法,这一往事尽管久远,但所谓释迦的“
本因”,还比这一往事更加久远。
注36: 引见《大正藏》卷33,页765中。引文中的“寂灭道场”,指
的是摩竭陀国伽耶城郊的一棵菩提树下,那是两千五百年前释
迦成佛的地方。而“舍那”,是“卢舍那佛”的略称。天台宗
从三个观点,来观察佛陀:(1) 法身佛,乃佛之所以为佛之理
体,名为毗卢遮那佛;(2) 报身佛,乃佛陀行菩萨道之后,所
证得之善报之身,名为卢舍那;(3) 应身佛,乃佛陀为了教化
钝根众生,而方便示现的色身,名释迦文。所以,《法华文句
》卷
17页
而在说明本佛所居住之国土时,也说:‘本国土者..实非今日中娑
婆,亦非中间权处所。乃是本之娑婆,即本土妙也。’(注37)
(二)莲华三喻与权实的判释
秦译《法华经》的经名当中,另一个重要的语词是“莲华”。对
于这一语词,智顗也展开了独特而且丰富的诠释。莲华是一种长在污
泥当中,却能够开出美丽芬芳之花朵,并且结出香甜可口之莲子的植
物。智顗深知莲华的这种特性,并用来建立起他特有的宗教哲学。他
把一切法门分判为本、二门;在注解“莲华”一词时,也不例外。
首先,看看他如何解释“莲华”和“迹门”之间的关系:
又以此华喻佛法界、本两门,各有三喻。喻者:一、华生
必有于莲,为莲而华,莲不可见。此譬约实明权,意在于实,
无能知者。 .... 二、华开故莲现,而须华养莲。譬权中有实
,而不能知。今开权显实,意须于权。广识恒沙佛法者,秖为
成实,使深识佛知见耳。三、华落莲成,即喻废三显一,唯一
佛乘,直至道场。 .... 譬如华落莲成。此三譬门;从初方
便,引入大乘,终竟圆满也。(注38)
引文中,智顗用三种有关莲华的譬喻,来说明迹门:
──────────────
9- 下,说:‘法身如来名毗卢遮那,此翻遍一切处。 报身如
来名卢舍那,此翻净满。应身如来名释迦文,此翻沃焦。’ (
引见《大正藏》卷 128 上。)
注37: 引见《大正藏》卷 33,页 765 中。其中,‘今日迹中娑婆 (
世界 ) ’,即是两千五百年前释迦所居住之国土 - 印度;而
‘本之娑婆’,则指本佛所居住之净土。
注38: 引见《大正藏》卷33,页773上。
18页
第一譬─‘华生必有于莲,为莲而华,莲不可见’:
也就是说,只要有(莲)花,就必定有(莲)花的果实─莲(子);但
莲 (子 ) 郤藏在水面下的莲蓬之中,看不到它们的存在。 这就
像释迦宣说四《阿含经》、《净名经》 (《维摩诘经》 )、《般
若经》等《法华经》之外的“权”教佛经,目的是要弘扬真“实
”之教─《法华经》;但是却有一些浅福钝根的弟子,无法了解
。
第二譬─‘华开故莲现,而须华养莲’:
莲花开了,必定有莲子的果实;没有莲花的滋养,水面下的莲子
不可能成熟。就这一意义来说,我们所要的固然是水面下的莲子
,但是水面上的莲花却也不能忽视。这就像我们所要的,虽然是
《法华经》里最真实的‘佛知见’ (喻如莲子 ),但是,《阿含
》、《净名》、《般若》等权教经典所教导我们的‘恒沙佛法’
,却也不能忽视。有了这些权教的调教,众生的根器才能成熟,
而后接受《法华经》之实教。
第三譬─‘华落莲成’:
莲的开花,目的是在滋养莲子;当目的达成之后,莲花就会谢落,
只剩下香甜可口的莲子。同样地,当阐明“一佛乘”的《法华》
实教已经宣说之后,阐明“三乘”之《阿含》、《净名》、《般
若》等其他权教,就应该废止。
其次,智顗也用了三个譬喻,来说明本门:
又三譬,譬本门者:一、华必有莲,譬必有本,含于本。
意虽在本,佛旨难知....。二、华开莲现,譬开显本。意
在于,能令菩萨识佛方便。既识已,还识于本....。三、
华落莲成,譬废显本。既识本已,不复迷。....此三譬,
譬本门。始从初开,终至本地。(注39)
──────────────
注38: 同前引。
19页
第一譬─‘华必有莲’:
有作为因的 (莲) 花,必有作为果的莲(子)。只要水面上的莲花
盛开,水面下的莲子必定肥实。同样地,《阿含》乃至《般若》
等门权教之中,必定含有‘难知’的《法华》本门实理。
第二譬─‘华开莲现’:
看到水面上盛开的莲花,就应该想到水面下肥实的莲子。就像《
阿含》乃至《般若》等门权教,含有《法华》的本门实理;但
必须将本门实理‘开’‘显’ (剖析清楚 ),才能让众生由门
权教,悟入本门实理。
第三譬─‘华落莲成’:
水面上的莲花既然已经谢落,就必须采收水面下的莲子。就像《
法华》的本门实理既然已经宣说,《阿含》乃至《般若》等门
权教就应该废止一样。
综观智顗所说的本、莲花六喻,所要表达的无非下面几点:
(1)《阿含》乃至《般若》等经典固然是迹门权教,但在整个学
佛的过程当中,也是不可或缺的教理;没有它们,也就没有《
法华经》的本门实教。更何况这些门权教,还含藏著本门实
教的道理在内。这即是第一譬─‘华必有莲’所说。
(2)《阿含》乃至《般若》经等门权教,固然含藏著本门实教,
但却必须将含藏其中的本门实教开显出来,否则,本门实教就
无法显现出来。这即是第二譬─‘华开莲现’。《法华经?法
师品》曾说:‘决了声闻法,是诸经之王。 ’ (注 40) 这是
‘华开莲现’的最好经证吧!
(3)当《法华经》之本门实教已经宣说之后,亦即‘十方佛土中,
唯有一乘法,无二亦无三,除佛方便说’,(注 41)乃至‘我
实成佛已
──────────────
注40: 引见前书, 卷9,页32上。其中,“决”是开决、开显的意思。
注41: 《法华经?方便品》;引见《大正藏》卷9,页8上。
20页
来, 无量无边百千万亿那由他劫’ (〈寿量品〉 ) 等等道理
,已经宣说之后,《阿含经》乃至《般若经》等门权教,就
必须废除。这即是第二譬─‘华落莲成’。《法华经?方便品
》曾说:‘正直舍方便,但说无上道。 ’ (注 42) 也许,这
正是‘华落莲成’的意思。
总之,智顗以本、迹和权、实这两对概念,来分判《法华经》在
众经之中的地位。依照这一原则,《法华经》是本门实教;其他经典
则是门权教。其次,如果单就《法华经》这部经典来说,〈从地踊
出品〉之前各品是门,〈从地踊出品〉之后各品则属本门。本门实
理包括:‘唯有一乘法,无二亦无三’乃至‘我实成佛已来,无量无
边百千万亿那由他劫’等等道理;相反地,门权理旨在阐述:“三
乘” (声闻、缘觉不能成佛 ), 乃至 (释迦 ) 佛入涅槃 (释迦佛也
会死亡 ) 等等道理。 由于迹门权教是“权”、是“粗” (粗 ),本
门实教是“实”、是“妙”,因此,必须“开权显实”、“开粗显妙
”, 甚至必须“破迹显本”、 “废迹显本”、“覆迹显本”。 (注
43) 也就是说,迹门权教的道理,必须将它们开决 (打开来剖析清楚
), 让人们知道它们是“权”、是“迹” (“华开莲现”喻 ),然后
将它们废弃不用 (“华落莲成”喻 )。然而,这并不意味权、的
门道理,完全没有一点价值;事实上,它们的价值是在陶冶根器尚未
成熟的众生,让他们在吸收了门权教之后,能有足够的心量和能力
,进一步接受本门中的实理 (“华必有莲”喻 )。
四、结语
──────────────
注42: 引见《大正藏》卷9,页10上。
注43: 《妙法莲华经玄义》卷9-下,曾说:‘释门为十:一、破三
(乘 ) 显一 (乘 );废三显一;三、开三显一;四、会三显一
...。 ’ (引见《大正藏》卷 33,页 797 中。) 又说:‘本
门力用,例为十意.... 一、破显本;二、废显本; 三、
开显本;四、会显本.... 八、覆显本....。 ’ (同前
书,页 798 中。)
21页
对整个佛教的译经工作和哲理诠释来说,智顗所处的陈(558-588)、
隋 (581-619) 两朝,无疑地,是关键的时刻。 当时的译经工作,大
体已经完备,哲理的消化乃至教派的建立,也略具雏型。(注 44) 在
这样的时代背景之下, 智顗所必须面对的难题,包括下面两点:(1)
由于小乘与大乘的差异,乃至毗昙宗与成实宗、瑜伽行派与中观学派
的对立,代表这些差异和对立的各类汉译佛典当中,含藏著诸如“空
”与“有”之争、“一乘”与“三乘”之争、“阐提成佛”与“阐提
不成佛”之争等内在矛盾。这些具有内在矛盾的经论,却又被当时的
佛学界,视为释迦一人亲口所说。做为一代大思想家的智顗,必须会
通经论当中的这些内在矛盾,以说服信众:为何释迦会宣说这些内容
自相矛盾的经典? (2) 智顗所处的隋代,《法华经》是一般僧人所最
喜爱讽诵的经典;(注 45) 但该经却被视为不究竟的经典。 (注 46)
像这样,理论与实践不一
──────────────
注44: 入唐后,固然有大译经家玄奘 (602-664) 的出世,大量译出印
度瑜伽行派 (Yogacara) 的代表经论,并依之成立了唯识法相
宗。 稍后,也有唐?开元年间 (720-741) 善无畏、金刚智、
不空等“开元三大士”, 译出印度后期大乘佛教 (密教 ) 的
经典,并依之成立了密宗。但是,鸠摩罗什 (401 年抵长安 )
所处的南北朝时代 (386-580),汉译经论大体已经完备,佛教
哲理几乎成形,主要的教派也略具雏型。鸠摩罗什来华后,于
长安译出七十四部三百八十四卷的大小乘经论;其中包括下面
四类:(1) 《佛说弥勒下生成佛经》、《佛说弥勒大成佛经》
,成为中国历代“弥勒教匪”之乱的思想来源。(2) 《妙法华
莲经》,成立了天台宗; 其中〈 (观世音菩萨 ) 普门品〉至
今仍是家晓户喻的佛门经典。(3)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 (即
《大品般若经》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金刚般若波罗
蜜经》、《中论》、《十二门论》、《大智度论》等印度中观
学派 (Madhyamika) 的代表经论,依之成立了三论宗,并透过
天台宗的消化吸收,进一步开展出禅宗。(4) 《佛说阿弥陀经
》,成立了净土宗。另外,华严宗所宗重的六十卷本《华严经
》,也早由东晋?佛驮跋陀罗译出;影响后世甚大的《大般涅
槃经》,也由北凉?昙无谶译出。因此,玄奘尽管是一位大译
经家,但对中国佛教的影响相当有限。
22页
致的情形,智顗必定试图化解。
智顗面对以上两个时代难题,于是展开对《法华经》的判释。而
其结论则如前文所分析的:不管是从“本门”与“迹门”的观点考察,
──────────────
注45: 依照蓝吉富,《隋代佛教史述论》(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
1974 )第 4 章的统计分析,隋代佛教最兴盛的宗派,依次是
:研究《大般涅槃经》的涅槃宗、研究《摄大乘论》的摄论宗
、研究《三论》 (《中论》、《十二门论》、 《百论》 ) 的
三论宗、研究《十地经论》的地论宗、研究各类律典的律宗、
研究各类阿毗昙的毗昙宗。而在日常生活当中,一般僧人则流
行讽诵《法华经》。
注46: 隋代佛教界, 将《法华经》视为不究竟的经典,可以从下面
两个事实看出来:(1) 在各家判教当中,《法华经》都不曾被
判为最究竟的经典。例如,影响智顗判教思想甚深的慧观 (鸠
摩罗什弟子 ) “五时教判”,即将一切经典, 依照 (传说中
) 释迦说法的先后次序,判为“五时”; 它们是:〈 a 〉《
阿含经》为主的三乘别教; 〈 b 〉《般若经》为主的三乘通
教; 〈 c 〉《维摩诘经》、《思益经》为主的抑扬教;〈 d
〉《法华经》为主的同归教; 〈 e 〉《涅槃经》为主的常住
教。 (参见智顗,《法华玄义》卷 10- 上;《大正藏》卷 33
,页 801 上 - 中。又见吉藏,《三论玄义》;《大正藏》卷
45,页 5 中。 ) 其中,《法华经》被判为第四时的“ (万善
) 同归教”,在它之上还有更究竟的《涅槃经》“常住教”。
这意味著《法华经》不谈“常住” (释迦永恒不死 )。(2) 当
时的佛教界,普遍把《法华经》视为只谈“善人 (指声闻、缘
觉、菩萨等三乘人 ) 成佛”,却不谈恶人 (一阐提 ) 成佛;
因此是不究竟的经典。只有像《涅槃经》宣说一阐提有佛性、
一阐提可成佛的这种经典,才是最究竟的经典。例如,吉藏,
《法华义疏》卷 11, 即说:‘旧云,《法华经》但明善人有
佛性,《涅槃经》始辨有心皆得成佛。’ (引见《大正藏》卷
34,页 616 中 ) 由 (1) 与 (2) 可见,智顗所处的隋代,《
法华经》确实不被佛学界视为最究竟的经典。为了面对《法华
经》的这种批判,智顗必须说服人们:《法华经》和《涅槃经
》一样,也谈“常住”乃至“有心皆得成佛”的思想;甚至《
法华经》还比《涅槃经》更为究竟。
23页
或从“权教”与“实教”的分际研窍,《法华经》都在众经之上,乃
最圆满究竟的“妙法”。
24页
提要:
鸠摩罗什所译之《妙法莲华经》(秦译《法华经》),是天台宗最
宗重的经典。因此,天台宗之集大成者─隋?智顗,对于该经的注译,
成为理解天台宗哲学,最为重要的线索。
本文以智顗对于该经的两部注释书─《妙法莲华经玄义》和《妙
法莲华经文句》为中心,试图透过智顗对于该经之“科判”,来分析
智顗对于该经的主要观点。作者发现,在智顗对于该经的科判当中,
用到了几对概念: “本”与“迹” (开迹显本 )、“粗” (粗 ) 与
“妙” (开粗显妙 )、“权”与“实” (开权显实 )。而这几对概念
, 都和天台宗的中心思想, 诸如《法华经?方便品》的“唯有一 (
佛) 乘、无二亦无三”, 乃至《法华经?寿量品》的“我 (释迦 )
实成佛已来,无量无边百千万亿那由他劫”,有著密切的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