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标的公益感言令谁汗颜?


2014/9/6    热度:267   

陈光标获得第四届"全国十大社会公益之星"奖后,在回答主持人"做公益耽误你挣钱吗?"的问题时,他说:"做公益不耽误我挣钱,公益做的越多,挣的越多"。他还表示,为人民群众服务、为党和政府分担重量,是义不容辞的责任。(9月6日新华网)

对于有"中国首善""、"中国最具号召力慈善家"之称的江苏企业家陈光标,公众并不陌生。近十年来,他已累计向社会捐赠款物达9亿元,位居中国慈善家前列。在5·12汶川抗震救灾中,陈光标在第一时间带领120名操作手和60台大型机械组成的救援队千里救灾,救回131条生命,并向地震灾区捐赠款物过亿元。温总理称其是"有良知、有灵魂、有道德、有感情、心系灾区的企业家",并赞赏要"向他致敬"。

无疑,陈光标荣获"公益之星"当之无愧。而他"做公益不耽误挣钱"的观点,既是其追求慈善的真实写照,也是对其他企业家的一种提醒。任何企业的发展壮大,离不开社会和公众的支持,而将来自于社会的支持化作为回报社会的一种行动,就更能源源不断地从社会获得丰厚的"营养"。这种良性互动,用陈光标的话说就是"公益做得越多,挣得越多"。

事实上,我国相当多的企业家都恪守着"富而有德,德富财茂"的财富理念,尽自己所能回报社会。特别是在抗震救灾中所表现出来的凝聚力、道德力和精神力,赢得了公众的一致好评。《道德经》云:"上善若水"。企业家身上所展现出来的种种慈善行为,不但说明了其自身高尚的人格魅力,也彰显出中国经济成长的精神力量和"心灵求索"。

但毋庸讳言,也有个别企业家在处理自身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系时,过份地强调自身的得与失,而罔顾了公众的感受。某著名房地产商就屡屡大言不惭地表示"房价不涨就不对"、"作为商人,我当然得为自己利益说话",这种漠视自身社会道德责任、视群体利益高于社会整体利益的做法,严重冲撞、刺激了社会公众神经,屡遭公众的谴责。较之于陈光标等人坚守的慈善责任,这些人理当感到汗颜和羞愧。

陈光标曾这样说过,"一个人活在世上能影响更多的人幸福和快乐,这是有意义、有价值的人生。"作为真正的企业家都当如此。无论代表哪一个群体的利益,都当首先置于公众利益之下,这是责任和义务,也是体现人生价值所在。愿我们的社会涌现出更多陈光标式的企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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