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宗文集:在家律要开示(弘一)


2014/9/4    热度:181   

 律宗文集:在家律要开示(弘一)

   凡初发心人,既受三皈依,应续受五戒。倘自审一时不能全受者,即先受四戒、三戒,乃至仅受一、二戒,都可。

  在家居士,既闻法有素,知自行检点,严自约束,不蹈非礼,不敢轻率妄行。则杀生、邪YIN、大妄语、饮酒之四戒,或可不犯。

  唯有在社会上办事之人,欲不破盗戒,为最不容易事。例如与人合买地皮房屋,与人合做生意,报税纳捐时,未免有以多数报少数之事。因数人合伙,欲实报,则人以为愚,或为股东反对者有之。

  又不知而犯,与明知违背法律而故犯之事,如信中夹寄钞票,与手写函件取巧掩藏当印刷物寄,均犯盗税之罪。凡非与而取,及法律所不许而取巧不纳,皆有盗取之心迹,及盗取之行为,皆结盗罪。

  非但银钱出入上,当严净其心。即微而至于一草一木、寸纸尺线,必须先向物主明白请求,得彼允许,而后可以使用。不待许可而取用、不曾问明而擅动,皆有不与而取之心迹,皆犯盗取、盗用之行为,皆结盗罪。

  摘自《弘一大师讲演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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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言佛语古人常说“君子乐得作君子,小人冤枉作小人,这个话就是说你一生的福报是你前世修的,你命里头有这个福报,任何力量挡不住,你绝对会得到,你绝对丢不掉,而本来你命中就有的东西,你却用不正当的手段去得到它,这就错了!所以大家过日子,要学会安于清贫,要学会知足,不要去争不属于你的东西,这样自然就把自己从无谓的忙碌中解脱出来了。 摘录自佛言网由佛前明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