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一法师50年的做人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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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一法师50年的做人心得
发布时间:2013-05-23 文章来源:中国佛教故事网 作者:点击次数:字号:放大 普通
余五十年来改过迁善之事,其事甚多,不可胜举。今且举十条为常人所不甚注意者,先与诸君言之。
(1)虚心。常人不解善恶,不畏因果,决不承认自己有过,更何论改?但古圣贤则不然。今举数例:孔子曰:“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又曰:“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蘧伯玉为当时之贤人,彼使人于孔子。孔子与之坐而问焉,曰:“夫子何为?”对曰:“夫子欲寡其过而未能也。”圣贤尚如此虚心,我等可以贡高自满乎!
(2)慎独。吾等凡有所作所为,起念动心,佛菩萨乃至诸鬼神等,无不尽知尽见。若时时作如是想,自不敢胡作非为。曾子曰:“十目所视,十手所指,其严乎!”又引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此数语为余所常常忆念不忘者也。
(3)宽厚。造物所忌,曰刻曰巧。圣贤处事,惟宽惟厚。古训甚多,今不详录。
(4)吃亏。古人云:“我不识何等为君子,但看每事肯吃亏的便是。我不识何等为小人,但看每事好便宜的便是。”古时有贤人某临终,子孙请遗训,贤人曰:“无他言,尔等只要学吃亏。”
(5)寡言。此事最为紧要。孔子云:“驷不及舌”,可畏哉!古训甚多,今不详录。
(6)不说人过。古人云:“时时检点自己且不暇,岂有功夫检点他人。”孔子亦云:“躬自厚而薄责于人。”以上数语,余常不敢忘。
(7)不文己过。子夏曰:“小人之过也必文。”我众须知文过乃是最可耻之事。(注:不狡辩弯曲己过。不掩饰自己的过错。文,掩饰。)
(8)不覆己过。我等倘有得罪他人之处,即须发大惭愧,生大恐惧。发露陈谢,忏悔前愆。万不可顾惜体面,隐忍不言,自诳自欺。
(9)闻谤不辩。古人云:“何以息谤?曰:无辩。”又云:“吃得小亏,则不至于吃大亏。”余三十年来屡次经验,深信此数语真实不虚。
(10)不嗔。嗔习最不易除。古贤云:“二十年治一怒字,尚未消磨得尽。”但我等亦不可不尽力对治也。《华严经》云:“一念嗔心,能开百万障门。”可不畏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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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言佛语:造不善因,是三恶道的业因,所以五逆十恶的业因,各个人都有。可是,作佛、作菩萨的善因,也是每个人都有,这是佛常常说的。我们十法界的业因统统都有,将来我们到十法界,在哪一个法界去受生?我们当然希望生天享天福,更高的希望,是希望作佛、作菩萨,得大自在,得大智慧。我们这个业因全都有,关键在缘上;换句话说,我们这一生,起心动念、言语造作,是随哪一个缘?如果我们随顺佛的缘,那你这一生决定作佛;如果你还要随顺烦恼的缘,随顺自私自利,随顺贪嗔痴慢,随顺十恶业,你将来的果报决定在三途,一切果报都是自作自受!所以,我们纵然受了不善果报,决定不能够怨天尤人。纵然是别人毁谤我们,欺骗我们,我们上了当,我们也不能够怪他。为什么?他只是个缘。我过去生中造作不善,所以今生才会受恶报! (摘录自佛言网,由佛前明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