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生有三大忌讳
2015/5/22   热度:443
放生有三大忌讳 《印光法师文钞》:“买物放生,与布施同,须善设法。勿立定期,勿认定地,勿议定物,随缘买放,生得实益。若定期、定地、定物,则是促人多捕矣。”
注:应当如何放生?放生是否必须阻止他人吃肉?为了实现放生目的可以不择手段?印光大师认为,买来货物放生就像布施一样,必须妥善安排,寻找方便法门。不要确立定期放生之约,不要只在固定地点放生,不要规定必须放生某物,应该随顺机缘,机缘到时买来放生,所放生灵也能获得实在利益。如果安排固定时间放生,只在固定地点放生,指定必须放生某物,只会促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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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言佛语:人真正了解因果、相信因果,不敢起一个恶念。恶念都不敢起,他怎么会做恶事情?那不可能。因果比仁义道德还有效,道德是教人不好意思作恶,规范人心;因果是教人不敢作恶,你作恶,你要受报。所以,因果禁止别人作恶那个效果的力量最大了。 (摘录自佛言网,由佛前明灯发布)